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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为了贯彻“安全第一,厉行节约”的用车原则,强化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节能意识,进一步激励广大驾驶员搞好安全行驶,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节约财政经费开支,降低公务交通成本;保证公务活动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为促进全县党政机关高效运转和………建设

做出更大贡献。

二、评选标准和范围

优秀驾驶员评选的基本标准是: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熟悉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业务素质过硬。注重学习,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3、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各项管理规定,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4、工作成绩突出。日常工作扎实,工作方法有创新,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评选范围: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驾驶员(含所有在编及公益性岗位驾驶

员)。

三、评选名额及程序

2012年度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评选名额共计12名,其中县直部

门6名,镇(街道)党政机关6名。

各单位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评后,认真填写、上报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审批表,……将会同………..评审确定最终人选。

四、表彰奖励

对获得“优秀驾驶员”荣誉称号的获奖人员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奖品,并积极联系有关媒体给予刊登、报道。

请各单位于2012年11月底前将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审批

表报………….。

附件: 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审批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优秀驾驶员”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名称

技术级别

主要事迹(500字左右):

申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意见:

年月日

………..意见:

年月日

XX公司关于开展安全标兵驾驶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XX公司 关于开展安全标兵驾驶员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道路运输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驾驶员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增强驾驶员遵章守法、文明驾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运输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公司客、货、公交、出租车驾驶员中组织开展安全标兵驾驶员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标兵驾驶员”评选活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对象 道路客、货、公交、出租运输驾驶员。 三、评选条件 (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齐全有效。

(二)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来无道路交通违法或记分记录、无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无列入“黑名单”管理记录。 (三)遵守行业服务规范。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并从业满X年,无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记录或诚信考核不良记录;公交汽车驾驶员取得公交汽车服务资格证,累计安全行车达XX万公里,无查实有责投诉记录。出租车驾驶员取得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并从业满X年,无不良营运记录。 (四)具有较强交通安全意识。熟悉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具有优良文明驾驶行为。遵章守法,文明礼让,规范操作。 (六)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在同行中具有良好影响和声誉。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无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记录。 五、评选方法和步骤 1、20XX年X月X日-X月XX日,由各管车单位直接推荐。 2、20XX年X月XX日,公司评比领导组对基层推荐的驾驶员进行审定,并评选出XX名安全标兵驾驶员。 六、表彰奖励

创建公交服务精品线路活动方案三篇(最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运管局制定的公交服务规范和开展“善行天下,学雷锋车队”活动方案,提升城市品味,创建公交特色品牌服务,公司决定开展创建公交服务精品线路活动,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公司各线路服务质量,最终达到市民满意、政府满意的人民公交,活动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运管局制定的公交服务规范和开展“善行天下,学雷锋车队”为主题,以“提升文明服务水平、营造精品公交线路”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公交服务,促进员工文明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展现公交精神文明和公交形象。 二、活动目标 创建公交服务精品线路,以起到标杆示范作用,最终达到以点带面,从而使所有公交线路服务水准有一个新的突破、公交形象有一个质的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使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组织实施扎实到位,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活动的总体部署,重大活动的安排和重要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时间、对象与步骤 1、评选活动计划8个月的时间,从2012年5月起到2012年11月。 2、对象:公司各线路;

3、步骤: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日常检查、月度评选(星级驾驶员评选)的办法,年终综合评比、评估进行精品线路推荐,经省运管局考核达标的精品线路公司将给予表彰; 4、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时间从2012年5月1日到2012年5月15日。 主要工作:活动期间要利用墙报、站台、当地媒体、车载传媒、专刊、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公交精品线路的意义,做到创建活动在本公司员工和市民中人人知晓,并自觉、积极地加入此项活动中来(要有影像资料、学习记录备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从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 主要工作:组织各线路、车辆、驾驶员开展竞赛活动,并根据公交汽车驾驶员服务百分制考核标准的内容、交通机械事故、出勤率、违章违纪进行考评,评选出星级驾驶员(2012年公司出台星级驾驶员评选方案),年终要求线路人人被评星级驾驶员,并根据星级标准高低、服务质量评估推荐为精品线路。 活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42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正文: ----------------------------------------------------------------------------------------------------------------------------------------------------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 局直属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9〕42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事业处室: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 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教育局直属单位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公务活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防止违规用车现象发生,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青岛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关于青岛市市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事业处室(以下简称“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管理。局属单位举办或管理的二级办学机构、校办企业等(以下简称“所属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立用车审批制度,用车需提前提交申请,由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紧急程度和申请时间顺序,视车辆运行在位情况统筹安排、科学调度。遇紧急情况需用车时,经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先派车,后补审批。 第四条做好车辆使用时间、申请人员、用车事由、行驶地点、行驶里程、停车过路费用等用车信息登记工作,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台账,并定期公示。 第五条车辆按照审批的行车计划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用车结束后,车辆应及时停回指定停放地点。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一律封存停驶。 第六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驾驶员根据出车需要持加油卡,到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定点加油站加油。 第七条车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保养,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市财政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保险公司、维修厂办理。 第八条减少业务用车长途行驶,工作人员到市外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用公共交通工具。 第九条已按标准配齐业务用车的单位,原则上不得租赁车辆,如遇外事接待、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等特殊情况,可一事一租。 第十条未按标准配齐业务用车的单位,因业务用车需要,确需租赁车辆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可租赁业务用车。 第十一条各单位不得将业务用车用于接送工作人员上下班,不得出租、出借业务用车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或个人捐赠车辆,不得为业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各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搭乘顺便车上下班,不得搭乘业务用车办私事。校办企业已进入注销阶段的,所有车辆停驶封存,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选择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参照公交车收费标准,个人交费乘坐单位班车解决上下班出行问题。 第十三条单位位于市内四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之外,但实际家庭住址在市内四区的局属单位人员,单位提供班车的,参照公交车收费标准,个人交费乘坐单位班车上下班;单位未提供班车的,需利用公休假日回家的人员,根据《关于职工上、下班市内交通费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每月可往返四次,凭长途公共汽车车票全额报销。 第十四条市教育局不定期组织对局属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

驾驶员绩效考核方案

驾驶员绩效考核方案 驾驶员绩效考核方案1 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提高车辆保养标准,提高司机安全意识,提高司机服务水平,规范司机工作纪律,使所有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比小组 为加强管理处车辆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队长xxx担任,副组长由车队安全管理员xxx担任。驾驶员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参加考核人员为各科室管理人员。被考核人员为纳入管理处管理的所有驾驶员。 每次考核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发表格由参加考核人员不记名填写,考核结果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将汇总最终评比结果并予以通报。 二、评比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将把四个季度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年终评比出“红旗车“、“年度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 三、评比依据 近来管理处车辆安全形势不好,少数驾驶人员安全观念淡薄。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特制订驾驶员评比方案。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处的员工管理规定和车辆管理规定,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 (二)加强车辆派遣制度,扎实落实好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的车辆调度管理。双休或节假日除值班车辆,一律停驶集中停放,确需其它工作用车时,须报办公室审批;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真正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四、评比内容和评比细则标准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前言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模板】

ICS 03.160 A 12 DB4203 **市地方标准 DB 4203/T 130—2018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 管理规范 2018-12-05发布2018-12-10实施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信息与标准化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红梅、明亮、杨丽、邵义琴。 本标准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总则、租赁范围、租费标准、租赁管理、租赁费用和监督检查等。 本标准适用于市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 市直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事业单位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工作依据 《关于修订<**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十车改办〔2018〕5号) 3 总则 3.1 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应遵循保障、节俭、效率、安全的原则。 3.2 市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确需租用社会车辆的,应先审批后租用。 3.3 市级党政机关根据本标准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4 租赁范围 在保留公务用车不能保障时,经单位领导批准,下列情况可租用社会车辆: ——召开有现场考察任务的会议; ——公务接待、集体调研、督察督办; ——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外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便利且乘车人数较多的; ——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事故处置、抢险救灾等不可预见的特殊事项确需租车的; ——经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5 租费标准 按照《**市市级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执行。 6 租赁管理

石家庄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石家庄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林业局 •【公布日期】2018.06.27 •【字号】石林办〔2018〕32号 •【施行日期】2018.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石家庄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石林办〔2018〕32号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8年4月30日,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对公务用车全天候定位监管,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审批权限等。同时,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一切非公务活动,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居民小区、消费娱乐场所、酒店、学校、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严格遵守“六个不得”的公务用车纪律,杜绝公务人员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各级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保留相对固定工作用车,加强各级党政机关用车 督查;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予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讯等公务用车。 为切实使用好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费用“三定”(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 。依据《关于全面

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4〕43 号)、《石家庄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石办字〔2015〕61号)、《关于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冀车改办〔2018〕7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石家庄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石家庄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石家庄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务用车,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按规定所保留的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后勤保障用车等。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石家庄市林业局公务用车。 第三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我局公务用车全部纳入河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系统集中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车辆的派遣、维修保养、加油保险、驾驶员的教育管理等。 (二)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一是机要文件交换和紧急文件取送;二是负责处置突然发生可能造成人民生命、国家财产等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三是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单位领导要求紧急处置的公务;四是执行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学习调研等特种专业任务;五是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用车;六是机关公务后勤服务保障用车。 (三)车辆派遣。申请使用公务车辆,统一由局办公室填报“派车单”(申请使用公务用车需要实事求是的提供使用人、行车路线、用车时间、联系电话、驾驶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 使用管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9.03 •【字号】锡管发〔2018〕59号 •【施行日期】2018.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 锡管发〔2018〕59号 各处室: 为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根据《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相关要求,现就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有关规定 1.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 2.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紧急召集的会议和活动。 3.局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 4.执行经市机要局认定的机要通信任务。 5.局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活动。

6.干部职工因伤、因病需紧急就医。 7.2人(含)以上的集体短途出差(注:江阴、宜兴等)。 8.节假日(含周末)执行重要公务,参加重要会议、活动。 9.机关各处室运送较多的文件资料、较重的后勤物资。 10.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二、关于公务用车出行补充规定 1.公务出行至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的马山街道、胡埭镇,新吴区的硕放街道、鸿山街道,可派遣公务用车。若平台申请不到公务用车,自行解决公务出行交通工具的,可凭出差申请签批单、公车平台车辆申请情况回执单,按每人每天60元标准包干使用。 2.公务出行至江阴市且当天返回的,可按规定申请公务车辆。若平台申请不到公务用车,自行解决公务出行交通工具的,可凭出差申请签批单、公车平台车辆申请情况回执单,按每人每天180元标准包干使用。 3.公务出行至宜兴市且当天返回的,可按规定申请公务车辆。若平台申请不到公务用车,自行解决公务出行交通工具的,可凭出差申请签批单、公车平台车辆申请情况回执单,按每人每天200元标准包干使用。 三、有关要求 1.规范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10条使用范围及3条补充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务车辆使用工作;严禁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乘坐公务用车。 2.从紧使用公务用车。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数量。到外地学习考察,如跨省或铁路沿线地区,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原则上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到外地学习培训,一般不安排公务车辆接送至培训点。如运送资料较多等特殊情况,可安排车辆送至车站、机场等。 3.严格车辆派遣程序。各处室需派遣使用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派遣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7.16 •【字号】吉工商办字[2012]95号 •【施行日期】2012.07.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 车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 (吉工商办字[2012]95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直属局(总队)认真遵照执行,省局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具体办法报省局备案。 2012年7月16日 吉林省工商局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保障公务用车安全行车,压缩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安全行车的通知》(吉厅字[2008]19号)和省公车治理办有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后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公务用车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不得私用。严禁将公务用车借给他人,严禁用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机关服务中心管理的车辆实行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专人负责,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调度使用车辆。 3.各处室、直属局(总队)自行管理的车辆,处室、直属局(总队)主要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 4.休息日、节假日除安排的值班车辆外,其它公务用车原则上一律封存停放在局机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车辆驾驶员或使用人承担。 5.局领导相对固定使用的车辆,领导出差或因其他情况不使用时,车辆应参加单位公务用车值班;无公务活动的车辆要停放在指定地点;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员或其他人员私自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车辆驾驶员承担。 6.吉普车原则上只能用于下乡调研等长途公务活动,除冬天冰雪路面的情况下,在市区内一般不得使用。 7.局领导使用的公务用车应由专业驾驶员驾驶,无特殊情况局领导不得自行驾驶公务用车。 8.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原则上自行解决,确因接待、会议、大型活动等事由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用车部门需提前填报《省局部门使用公务用车报备登记单》,经批准后由机关服务中心派车,机关服务中心派车的同时安排专业驾驶员驾驶,严禁用车部门人员和其他乘坐人员驾驶车辆。否则,一经发现,将对车辆随行驾驶员和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车辆随行驾驶员和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9.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和事业单位使用公务用车审批权限:用车1天(含)且不出长春市的,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批准;用车2天(含)或出长春市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主持词[修改版]

第一篇: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主持词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主持词 (2011年6月3日) 同志们: 现在开会。 请大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认真听会,遵守会场纪律。 今天会议内容非常重要,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纪委张二乐书记将作重要讲话。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清理范围内各单位负责人;清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今天的会议议程有三项:一是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赵藩定同志,传达《安国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杰同志,宣读《安国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自查阶段工作安排》;三是市委常委、市纪委张二乐书记做重要讲话。 现在,进行大会第一项:请赵藩定同志宣读《安国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下面,进行大会第二项:请张杰同志宣读《安国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自查阶段工作安排》; ..........下面,进行大会第三项:请张书记做重要讲话。 ......... 同志们,刚才,张书记就推进工作、抓好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做好今年的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为更好贯彻落实好张书记讲话精神,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迅速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会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对张书记讲话精神一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并使之成为今后我们开展此项工作的指针,力争使我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严格自查自纠,及时登记上报。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会议要求,积极主动、认真细致、实事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厅 •【公布日期】2014.03.26 •【字号】豫交文〔2014〕185号 •【施行日期】2014.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豫交文〔2014〕18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 现将《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3月26日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百万公里 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营运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激励和引导营运驾驶员养成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行车的良好习惯,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河南省道路运输安全行车百万公里优秀驾驶员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豫政〔2012〕1号)和《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4〕4号)等规定,强化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引导营运驾驶员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主办,河南省道路运输协会具体承办。为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郭晓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副组长:吴浩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吕全德河南省道路运输协会会长 成员:岳跃军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华志坚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曹文生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监处处长 李书勤河南省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华志坚兼任,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曹文生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杨桂学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城乡客运管理处处长 潘年跃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 杨静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管理处副处长 朱丽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全管理处 张月英河南省道路运输协会 夏郑华河南省道路运输协会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一、健全组织,责任到人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院结构性问题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民主人士由副院长蔡其敏同志任组长,院办公室主任叶浪同志和院设备材料部主任雷雨主任同志任副组长,院纪委办、计财部、监审二部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专人管理,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院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识 我局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公务用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个月私家车七月份治理工作。结合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深刻理解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政策党政领导解答》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发<德阳市管理模式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到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主动性,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各县区做好榜样。 三、注重细节,措施得力 (二)有效节约燃油。我局严格公车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了统筹调度,专车专用,集中停放等措施。要求集体公务活动尽量集中乘车,减少了单车出驶郝宇星,提高了车辆使用

效率。实行定点加油,提倡节约能源,逐步节约资源建立起节约用油 奖励机制。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有 效节约燃油。 (三)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严格车辆管理,避免用油浪费, 以及杜绝区伯现象,我局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岗位责任书,进一步再 进一步落实了驾驶员的职责。通过对驾驶人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 驾驶员的政治素质和;采取培训、评选先进等方式,倡导驾驶员钻研 业务,提高技能,树立机关驾驶员的良好形象;完善了车辆维修和安 全驾驶考核奖罚机制。 (四)实行公务用车定向维修。为了搞好机关公务用车定点 维修工作,我们实行了登记大客车维修申报制度,并由车辆管理人员 负责,以使车辆拆装维修工作真正做到既保证修车质量又节约经费, 堵塞了维修环节的漏洞。同时加强了对定点维修厂的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采取季度检查和随时抽查的办法,从报修、原材料价格、管理费、工时费四个环节成功进行检查,保证维修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我局车辆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2辆,一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型号为思威 牌小型越野客车,是2022年省气象局援助购置的,主要包括用于一般 性公务活动;一辆为人影作业特种车辆,型号为轻型普通货车,是 2022年县政府拨款购买,主要用于人工主要影响天气作业转用。 二、公务车工作方案治理项目 1.编制核定情况。我局2辆公务用车编制上均是上级 主管部门核定、审批配备的,无超编配备使用等情况。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辽环办〔2017〕3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 正文: ----------------------------------------------------------------------------------------------------------------------------------------------------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通知 辽环办〔2017〕3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已经厅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厅机关车辆管理和使用程序,强化车辆安全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厅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定义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公务用车,是指定向保障党政机关公务活动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按规定配备的离退休干部服务、实物保障岗位用车。 第二章车辆使用原则 第二条普通公务活动不予配备、保障实物车辆;机关人员在驻地行政区域内的普通公务出行应自行选

择社会化保障方式;到驻地以外地区办理公务,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厅机关公务车辆由厅办公室统一调度派遣使用。 第四条厅机关公务车辆应为厅政务、事务服务,各处(室)使用要坚持三级审批权限: 1、市区内车辆派遣,由厅机关办公室车队长审批; 2、省内车辆派遣,由厅机关办公室主任审批; 3、跨省车辆派遣,由厅机关办公室报主管厅长审批。 第五条厅机关公务车辆可统筹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第六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非执法执勤)用于搭载专业技术装备,执行特殊工作任务。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七条要按照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不准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 第八条厅机关所有车辆要按照要求非工作时间归库,因工作和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归库时须经批准,并要确保车辆安全,避免盗损事件发生。 第九条驾驶员必须经常检查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杜绝“带病”行驶。 第十条驾驶员都必须按要求,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文明开车,礼让三先。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违章、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确保安全行车。如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以及违反交通规则造成责任事故,一律由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及时通知交警、保险等相关部门,并与厅办公室联系,擅自处理,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变更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要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督查暗访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外,必须喷涂统一标识。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对车辆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需要去修配厂维修的,由厅机关车队进行初步技术鉴定报办公室主任提出维修建议后,送政府定点采购的维修厂进行检测报价并按厅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履行厅内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厅办公室管理的车辆油料由车队购买加油卡统一管理,按各车辆行驶里程核算耗油,驾驶员按需加油。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车辆保险有关规定,按需投保。由办公室掌握各种车辆保险险种和时间,达到既保险又节约经费。

市优秀出租车驾驶员评选实施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市优秀出租车驾驶员评选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市2012年度“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的 实施意见(草案) **晚报社: 为进一步展示我市出租车行业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打造窗口优质服务品牌,扎实推动“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提高出租车从业人员文明素质、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展现我市出租车行业的新风采,建议由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晚报社、**广播电视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5家单位主办,在市区开展2012年度“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围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通过“十佳出租车司机”评比活动,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服务业标兵和先进典型,展示出租车窗口行业的新形象,进一步提升出租车驾驶员的文明素质。 二、活动主题 提升文明素质展示药都形象。 三、评选范围 凡在市区内连续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达两年以上,无交通违章、 无服务质量有责投诉行为、安全行车达10万公里以上的在岗营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均可参与评选。本届“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选活动,共评选、表彰10名文明出租车驾驶员。 四、举办单位 成立“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评比活动领导小组,市文明办、市交通局等负责同志任组长,市运管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出租车公司经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具体评比工作。 1、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晚报社、**广播电视台、市交警支队。 2、承办单位:市出租办、**晚报社、**广播电视台《** 》栏目组、市出租车服务中心。 五、奖项设置 颁发“十佳出租车驾驶员”荣誉证书、奖金,授予所驾出租车“交通文明岗”称号,换装“文明服务

单位表彰,司机

单位表彰,司机 篇一:十佳司机颁奖词 十佳公交司机颁奖词 开车15年没有发生一次有责事故,他是公司的先进工作者,安全生产标兵,同时还是一名反扒志愿者,他的车厢干干净净,他的笑容憨厚真诚,他跟许多乘客成了朋友,他说:开车的最高境界就是让乘客感觉不到他的油门、换档和刹车。他工作着,也幸福着。他是788路公交车驾驶员,他叫林伟伦! 他说他喜欢开车,只要手一握方向盘就说不出的开心,也正因为如此,他是单位里的加班狂人,9年来几乎每天都在开车。有这样的好心情,他说要感谢他的妻子,家庭幸福,让他没有后顾之忧,安全驾驶有了保障。他对乘客有问必答,真诚耐心,他带徒弟更是细致严谨,如今他也算是桃李满宁波。他是901路公交车驾驶员,他叫倪建平! 他不善言谈,但他却说的很少做的很好,13年来安全行驶50万公里。他有一本日记本,记录着行车路上的点点滴滴,哪里路面不平需要注意,哪里树枝过长影响行车,哪一站有孕妇经常坐车需要照顾,这些记录为其他驾驶员画了一幅安全行车警示图,也为他自己画了一幅敬业爱岗的醒目形象。他是12路公交车驾驶员,他叫鲁佳鹏! 他是开车路上的三好司机。他对乘客很好,总是以一张笑脸面对,他说微笑是一个会传染的表情,会让乘客有一份好心情;他对车子很好,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单位检查车况,他说你对车子好一点,车子也会对你好一点。他对行人很好,不但礼让斑马线,还自创了一个手势轻轻挥动,提醒行人安全过马路。他是7路公交车驾驶员,他叫虞时伟! 她是一名党代表,她来自基层,代表基层,服务基层。她把乘客当作亲人,总结出了“五心”工作服务法。她这样诠释“爱心”一词:用热情细心对待老年乘客;用文明耐心对待外地乘客;用爱护关心对待少年学生;用温暖善心对待特殊乘客;用互助热心对待身边同事。她就是驾驶公交819路党员示范车的五星驾驶员,她叫陈霞娜! 他有一个习惯,每天发车前必须做三件事:检查轮胎、发动机,测试转向灯,擦一遍方向盘和仪表盘。他是个节油能手,开车平稳,不急不缓。他是个热心人,

机关驾驶员考核办法

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充分发挥公务车辆的作用,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全局各项工作提供有效保障,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实施范围 机关在职驾驶员、与总站签订合同并工作一年以上驾驶员。 二、驾驶员岗位目标责任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二)讲政治、守原则、顾大局,自觉维护领导及自身形象,不应有任何有损于机关形象的言行,严守保密纪律,不听、不说、不传播小道消息。 (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行车纪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做到“安全正点、准确及时、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不违章行驶,不酒后驾车。 (四)每月参加驾驶员政治、业务、安全等方面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熟悉和掌握车辆性能,做好平时保养,保持车容整洁,按时完成车辆年检,使车辆保持经常性良好状态。 (六)工作积极主动,服从领导、服从车辆调度,树立“服务至上,工作第一”的职业理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务用车需求。如遇本人身体不适或车况不佳,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息。 (七)机关车辆须按规定停放,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公车私用;对未经批准转借或公车私用造成的任何后果与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八)如遇领导出差或因其他公务急需,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 (九)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做好出车前、归队后的车况技术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带故障出车,未达安全标准不得出车。(十)遵守机关考勤制度。需休假的应提前向分管主任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十一)服从车辆调度,提前做好行车前的预备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始终保持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三、考核组织和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1、考核分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权重分别为平时考核30%、半年考核30%、年终考核40%。 2、平时考核由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平时考评记录方式进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按照青粮[2021]7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局考核办组织实施。 (二)平时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平时考核按季进行。按照百分制标准,四个季度平均得分按30%比例计入个人年度考核总分。 1、政治思想品德(15分) 1)无故不参加局或办公室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利用行车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发现一次扣3分。 2、服务态度(25分)

公务用车中心驾驶员考核办法

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务用车驾驶员动态管理,推进公务用车驾驶员考核体系建设,引导公务用车驾驶员遵章守法,安全行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务用车服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驾驶员,是指本公司为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的运营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是指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在公务用车服务中的遵章守法、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爱车例保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3、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公务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责任,为用车单位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5、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工作由机务安全部牵头负责实施。 机务安全部负责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爱车例保等方面的月考核和年度总评,运营调度部负责优质服务(含劳动纪律、服务投诉)的月考核和年度总评,并将月考核和年度总评结果报机务安全部,纳入安全优质诚信考核进行综合评定. 6、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分为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等级(简称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和年度安全优质考核奖评定。 二、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计分 1、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计分分为月评分和年度总评分。 2、驾驶员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内容包括: ①安全行车情况: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情况. ②遵守法规情况:违反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情况。 ③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的有关情况。 ④劳动纪律情况: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3、月评分以机务安全部对安全行车、爱车例保,运行调度部队驾驶员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月考核分为基础进行评定,并按照安全行车占40%、优质服务占30%、爱车例保占30%的比例进行综合核算计分。 4、年度总评分周期12个月,取12个月月评分的平均值来评定计分。 5、年度总评分的百分比值作为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金核算基数值。基数值计算公式为:年度总评分÷100=月评分%。 三、年度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奖的核算和发放 1、年度安全优质诚信服务考核奖作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全年工作成绩的肯定和奖励方式,是公司的一项职工激励机制.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额度根据公司全年业绩和收益的具体情况确定。 2、驾驶员个人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金核算,以年度总评分的百分比值为基数值来计算.计算公式为: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额度×年度总评分%=个人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 3、驾驶员个人年度安全优质诚信考核奖金额度和发放时间由上级部门会议研究决定. 四、安全优质诚信服务等级评定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作者精心整理的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务用车管理规章制度1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车辆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本部车辆主要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就医、会议、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车。 3、部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遇有长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办公室可做适当安排。 4、各办公室工作用车经所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派车。 5、节假日、双休日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非值班车辆定点存放。部领导或其他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6、严格控制非公用车及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委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驾、乘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车辆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并以此作为出差补助依据。 二、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购指定单位进行车辆加油。 2、车辆维修要本着节约原则,坚持询价制度。由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经多家询价后,提出维修及装具预算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部分管领导批准,持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或换修装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严格加油登记手续,不定期对驾驶员、加油情况、百公里油耗量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兑换油票或为非部车辆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担加油费用并扣发当月出差费外,属部正式职工的,进行严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21〕2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21〕2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市级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用于执勤、监管、稽查、办案等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三条市级机关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和市监察局、财政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级机关管理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管理局。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确定车辆编制、新增购车、更新购车、车辆调剂等相关事项。市级机关管理局是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上牌、保险、维修、加油和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剂等具体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

责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调剂和使用管理工作。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群团机关,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市级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按本办法的原则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车辆编制及费用核定 第五条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根据领导干部实有数、人员编制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市(厅)级领导干部用车按实际需要相对固定配备。现职县处级干部一般按每人0.6辆、其他人员一般按每20-30人1辆的标准确定车辆编制数。事企合一等单位按领导职数核定。处级以上兼职干部不重复核定车辆编制数。核定编制数是最高控制数而不是必达数。 车辆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可根据领导干部实有数作适当增减。工作性质特殊的部门,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增加车辆编制数。对新增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部门(单位),不再因此增加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数。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标准另行规定,执法执勤用车不得与一般公务用车重复配备。 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公务用车编制,由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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