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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行业自律08版(2008年10月7日)

车险行业自律08版(2008年10月7日)
车险行业自律08版(2008年10月7日)

宁波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

(200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宁波市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宁波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发展,经宁波市各财险公司(以下简称“各签约公司”)共同协商并签订《宁波市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08版(以下简称“公约”),以资共同执行。

第二条各签约公司开展车辆险业务活动时,必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循公平竞争与诚信合作的原则,不得损害行业利益,各签约公司不得无故退出本公约(国家或保监会另有特别规定除外)。

第三条本公约作为行业成员共同签署的自律文件,对宁波市所有经营车辆险业务的财险公司都有约束效力,各签约公司都必须遵守本公约的每一项约定。任何违反本公约规定的有关条款,均属违约。违约行为一经查实,违约公司自愿按“违约责任”先在保证金中交纳违约金并接受相应处理,保证金不足时,须在十天内补足。

新成立的财险公司自开业之日起自动加入本公约并遵守公

约的每一项约定,在开展车辆险业务时必须执行本公约。

第二章展业公约

第一节承保规则

第四条各签约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含营销服务部,下同)必须严格执行经上级总公司同意并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严禁保险机构对条款费率报行不一,各公司分支机构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不得随意变更总公司统一报批的条款费率,从而进行恶性价格竞争,破坏市场秩序或损害被保险人利益。如需修改或变更条款费率的,必须依法履行报批程序。

第五条各签约公司在承保机动车辆保险时,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保监发[2008]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6]19号)、宁波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甬保监发[2006]14号)的监管精神,据实使用条款费率,确保严格使用费率调整系数。

第六条各签约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8]2号)、《关于印发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2008版)和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版)的通知》(中保协发[2008]54号)、《关于印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通知》(保监

发〔2007〕52号)、《关于开展对车险网上销售业务自查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496号)、《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机动车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6]107号)等文件的监管精神,做好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规范承保。

第七条各签约公司原则上参照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所载内容为准确定车辆使用性质,实际操作中参照以下原则界定以下车辆的使用性质和承保方式,未列明的则仍按中保协规定的新的交强险费率规章(2008年2月1日版)执行。

(一)非营业客车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为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向有租赁业务范围的企业承租且租赁期限为1年或1年以上,并提供租赁合同的客车,可适用对应的非营业客车费率,且被保险人必须为承租方。

2. 警车、普通囚车、殡葬车商业险可按对应的党政机关费率承保。

3.对家庭自用汽车中15座(含)以上客车核实实际使用性质后承保。

4.使用十年(含)以上的进口车辆,需与投保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或者使用特异车型、稀有车型、古老车型的“1.3-2.0”的车型系数进行承保。

(二)非营业货车

1.行驶证载明为非营业,用于驾驶教练、邮政公司用于邮递业务、快递公司用于快递业务、家政服务公司用于家政服务的货车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质量,适用对应的非营业货车的费率。

2.行驶证载明为非营业,企、事业单位自用(运输类企业除外)的货车,适用对应的非营业货车的费率承保,10吨(含)以上车辆需核实实际使用性质后承保。

(三)营业客车

1.用于出租、租赁、公交、公路客运等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或有运管局核发的营运证的车辆,属于营业客车;

2.旅游客运车(包括无证营运)按照其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适用对应的公路客运车费率。

(四)营业货车

1.运输类企业及个人行驶证载明为营业或货运的1吨(含)以下货车(包括客货两用车)按营业货车承保。

2.行驶证上没有明确使用性质的车辆,除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证据证明确属非营业车可按非营业性车辆承保外,其他按营业性车辆承保;

运输类企业及个人1吨以上的货车按营业货车承保。

3.行驶证载明为低速载货汽车的,商业险按营业性低速载

货汽车承保。

第八条关于特种车和主挂分体的营业货车的承保事项,按以下规则执行,未列明的仍按中保协新的交强险费率规章执行。

(一)特种车按其用途共分成4类,不同类型机动车采用不同收费标准:

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必须是一体的);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必须是一体的),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沥青洒布车、泵车、冷藏或保温(必须是一体的)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医院的普通救护车、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及其他所有牵引头(场地内作业并挂有专用车牌、属于第七条(二)中第2点的牵引头除外)。

(二)其他部分特种车明确如下:

1.医院的普通救护车按特种车三的费率承保。

2.水泥罐装车(主挂一体)、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泵车按特种车二费率承保,并加强风险控制。

3.港区及机场内作业挂有专用车牌的车辆在承保了交强险的前提下,可以按对应非营业企业车辆予以承保。

(三)挂车明确如下:

1.一般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商业车损险按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2.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的挂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按特种车一的30%计算,商业车损险按特种车一的50%计算。

3.装置有油罐、汽罐、液罐以外罐体的挂车,或装置有冷藏、保温等设备的挂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按特种车二的30%计算,商业车损险按特种车二的50%计算。

4.装置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挂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按特种车三的30%计算,商业车损险按特种车三的50%计算。

5.挂车商业车损险和商业三者险是否承保跟随主车,如果主车未承保前述相应险种的,挂车也可不承保但保单中必须约定对应的主车保单号码和牌照号码。

第九条车损险新车购置价以北京精友时代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数据为参照标准,对应车型的车价并对照车辆的上市年份予以确认。折旧标准参照条款或“车辆折旧率”表,也可参照国家统一的执行标准。

协会制定特异、稀有、古老车型清单和已停产车辆的新车购置价清单(见附表一),对于特异、稀有、古老车型清单各公司可以增加但不能减少。

1.对精友网系统内无法找到与行驶证完全一致的型号车辆,

各公司可在一定的车型范围内适当选择,并需向协会报备,协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交精友网完善此车型价格。

2.关于车价取整问题,可千元舍取(即采用“舍九法”)。

3.停产车型可按同型号对应价格承保,并向协会报备。

第十条各签约公司必须规范使用费率调整系数,现就“费率调整系数表”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1.新车不得使用“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客户忠诚度”、“安全驾驶”等系数。初次投保满一年的续保时可视为旧车。第二年起,车损险计算年限以行驶证初次登记日为准。

2.上一保险年度发生1次及2次赔案(包括未决)的车辆“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1。上一保险年度发生3次及3次以上赔案(包括未决)的车辆,必须使用各公司条款费率规章内对应的费率调整系数。

3.出租车需使用平均行驶里程≥50000公里系数。

4.“客户忠诚度”、“投保年度”系数的界定以保监厅函〔2008〕248号为准。

5.商业险发生赔案(包括未决)或宁波交通警察信息网有违章记录的车辆不得使用安全驾驶系数。

6.“车队”是指同一被保险人或同一投保人在一个投保年度内,在同一公司投保的企事业、机关车辆数超过5辆(含5辆)。不得人为组建车队,原则上按行驶证进行认定。

7.对选择指定驾驶人、约定行驶区域、可选免赔额特约条

款的必须在投保单及保险单注明,并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且在理赔时必须严格按条款赔偿,否则视作违反公约第二十七条。

8.各签约公司必须在每月28日前按(附表二)将续保月度前二个月车辆的上一保险年度出险数据报送协会,由协会统一汇总挂协会网站。转保车辆有放弃索赔未决赔案的,由新承保公司填具机动车放弃索赔(注销)联系单(附件二),由被保险人签字后传真至原承保公司,原承保公司要及时给予回执,并依据此联系单对相应赔案予以注销、确认;新承保公司必须将联系单原件和回执传真一同放入承保档案归档以备查。转保车辆索取以前年度索赔证明的,原承保公司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各签约公司承保车损险时,应该鼓励和引导客户选择附加承保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500元免赔额)。选择此附加条款后车损险费率可根据条款规定再进行费率下浮。

第十二条各签约公司承保时,核保政策应加强风险管控。

第十三条开展电话营销车险业务的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公约的所有约定。应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财产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7]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严格遵守电话语言规范和销售行为规范,不得诋毁同业或其他销售渠道、不得假借渠道、不得误导欺骗客户、不得做不实宣传或不实承诺、不得以“车险五九五折”、“七折以下再打八五折”、“商业险7折后再省15%”、“省上加省”等方式进行宣传和推销,不得强行推销和骚扰客户。

第十四条严禁异地公司在甬展业扰乱市场环境。对省内其他地区公司在甬展业的,由当地分支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出面协调整改,若限期不能整改的,则按违约责任论处;对省外公司来甬展业的,则提交保监局处理。

第二节投标规则

第十五条各签约公司必须加强招标业务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投标对象仅限于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招标的行政事业单位。特殊情况的,须事先经协会同意。

第十六条各签约公司在投标时必须据实使用条款费率,不得同时使用车队、单车费率调整系数。严禁使用商业贿赂招揽业务,如以支付安全奖、手续费、实物奖励、购物券等方式扩大优惠幅度,也不得在承保条件之外扩大保险责任、赠送其他险种;严禁以其他名目支付费用,或以补充协议、约定、备忘录等方式向招标方变相支付费用。

第十七条严禁各签约公司擅自承诺扩大招标车辆范围,将不符合招标范围或未实施正常招标程序的车辆纳入招标业务进行承保(私人用车不得参与招标,以车辆行驶证中的使用性质为准)。

第十八条各签约公司参与车辆保险投标后,应立即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标书)报协会,并向协会介绍投标文件(标书)的全部内容。中标公司必须将最终的中标文件报协会备案。

第三节财务规则

第十九条各签约公司必须确保经营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真实可信:确保保费收入据实全额入账。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及保费收入确认原则,在保费收入科目中全额如实反映保费收入情况。严禁虚挂应收保费、虚假批单退费、撕单埋单、阴阳单证、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保单保费金额必须与保费发票金额相一致,实际收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车险保费金额必须与保单保费金额、保费发票金额相一致。

第二十条严禁各签约公司以假退保的方式坐支、截留资金用以支付手续费或进行“贴费”。对于确需退保的,必须严格按照各公司退保操作规程执行,将有客户(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签章的批改申请书,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和批单一同归档。退保保费必须按财务规定将以转账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客户(个人客户或结算起点金以下除外)。检查时对承保档案和批改档案一并检查。

第二十一条严禁各签约公司以返还佣金、贴补费用、赠送险种、汽油票、礼品(礼券)、免费维修保养或扩大保险责任等方式招揽业务,或变相通过保险代理人、营销员等以返还佣金、贴补费用、赠送险种、汽油票、礼品(礼券)或免费维修保养等。

第二十二条各签约公司只能与经保险监管机构核准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单位合作,并与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不得接受无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单位的业务;不得接受虽具有合法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但未签订保险代理合同的单位的业务,更不得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十三条各签约公司中介手续费必须在财务手续费科目中全额据实列支,必须有中介业务台账、手续费台账且两账相符,手续费率及其支付方式必须与保险代理(经纪)合同相符。保费划转和手续费支付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且支付前提为保费全额到账。不得向未产生保险业务的代理机构提前预支代理手续费。

各签约公司必须严格控制车险代理手续费的支付,逐单手续费率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额度,并据实列支,依法纳税;车险手续费率支付的最高上限规定如下:

(一)交强险不得超过每笔业务实收保费的4%;

(二)商业车险另行制定;

严禁以“坐扣”保险费、返还保险费、保险费分期、假退保、假赔案、假批单等方式变相提高手续费。

第二十四条手续费结算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51号)和《关于使用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的公告》(保监公告第62号)中的规定,由代理机构开具《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不得以其它任何支付凭证替代《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

各签约公司必须建立保险个人代理人及营销员业务台账,营销员手续费的结算必须根据财税部门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开取劳务发票,不得以其它任何支付凭证替代正式的劳务发票。各签约公司的代理业务台账的明细必须与业务系统相吻合。

第二十五条各签约公司必须确保经营各项成本费用据实列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法规与制度,严禁不据实列支各项经营管理费用,严禁以报销虚假的差旅费、车船使用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方式违规套取资金用以支付中介手续费或挪作他用。要对业务员制定合理的展业费用政策,不得报销非真实用于展业支出的办公用品、日用品、会议费、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费用,严禁收集或购买他人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等票据套取资金。不得为中介机构等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报销任何费用从而扩大经营成本。不得给营销人员列支任何佣金科目以外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对代理机构不按规定期限划转保费或索要高额手续费的,各签约公司必须及时向自律执行小组报告。一经查实,自律执行小组将予以通报,各签约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与其发生任何代理业务关系。对于通报不改进的代理机构书面报宁波保监局处理。

第二十七条各签约单位必须确保赔案和赔款的真实。严禁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严禁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严禁将与赔案无关的费用纳进赔案列支,严禁与汽车修理厂等单位合谋骗取赔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理赔费用的计提、使用和管理,确保理赔数据的真实完整。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公约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

四、十九、二十条规定的,自愿按违约业务足额保费部分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十万元为限。

其中违反公约第十条第8项内容的,公司未及时或不准确向协会、原承保公司报送数据的,自愿按每次(笔)一千元交纳违约金。公司未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前年度索赔证明的,自愿按每次(笔)一千元交纳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公约第十三、十八条的,自愿交纳违约金一万元,并立即改正。

第三十条违反本公约第十五条规定的,对参与投标的每一家保险公司自愿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对中标的保险公司,再按违约业务保费总额20%交纳违约金,最高以二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一条违反公约第十六、十七条规定的,对参与招标的每一家保险公司自愿按二万元交纳违约金。对中标公司,再按违约业务保费总额20%交纳违约金,最高以二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二条违反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自愿按违约业务保费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十万元为限。如果确实能证明违约完全是营销员(个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可免除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但公司必须同该营销员(个人代理人)解除挂靠合同,并不再接受其业务,并将该营销员(个人代理人)上报行业协会列入黑名单,否则仍自愿按前述规定予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有证据证明违约系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或经纪人的行为,则公司必须与该专业代理人、兼业代

理人或经纪人解除代理或经纪关系,并不再接受其业务,将其上报行业协会列入行业黑名单,否则仍自愿按前述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举报核实已给予奖励的保单的承保公司不得免除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公约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规定的,自愿按本次违约业务保费总额20%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二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结算中代理机构不使用《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的,按与中介费用等额交纳违约金;对在营销员(个人代理人)费用结算中不使用财税部门劳务发票的,自愿按佣金数额双倍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公约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自愿按本次违约费用支出总额20%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公约第二十六条的代理机构,将列为行业黑名单。任何签约公司都不得与其发生任何代理业务关系,否则自愿按继续发生代理业务保费收入等额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七条对违反公约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自愿按虚假理赔数额交纳违约金,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交纳违约金,最高以二十万元为限。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公约(第十四、十八条除外)的,除交

纳以上规定的违约金外,对违约行为责任人,自愿按公司交纳违约金总额的5%交纳个人违约金,由公司负责落实。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公约的,由行业协会落实违约责任,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并上报宁波保监局。对违约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规的报宁波保监局和税务等部门查处。

第四章自律执行

第四十条为充分体现行业自律精神,维护公约的严肃性,由车辆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组成车险自律检查执行小组,对本公司或其他签约公司履行公约的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执行小组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履行对公约的检查职责。

第四十一条各签约公司同意互相监督并按公约的约定接受由车辆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组成的自律检查执行小组或受委托中介机构的检查,同时给予全力配合。

第四十二条举报检查。各签约公司应在督促其分支机构在严格执行公约的基础上,有责任和义务对市场出现一些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向协会反映与举报。首先实行举报相对透明制度和保密制度,即应由举报人所属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包括概况、违约事实、违约保单等),并由举报人所属公司的车险委员签字核实。对采用电话等其他非书面投诉举报形式的,协会秘书处视具体情况处理,对于有价值的线索,可移交执行小组进行跟踪检查。秘书处工作人员为举报公司或举报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任何事项。其次建立书面举报检查制度,即凡书面举报

必检查。秘书处及时以书面形式转交给被举报公司,被举报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书面提交自查报告等证明材料。秘书处认为自查报告等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及时移交执行小组进行检查。第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由被举报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给予举报人以缴付违约金金额5%的奖励,奖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一千元。

对各签约公司及分支机构等贴费行为实行社会举报奖励制度,并加大社会举报的奖励力度,举报人必须提供书面证据以供查实。对举报中发现发票金额与实收保费金额不符的或有书面证据证明有贴费行为并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人民币五千元的奖励。

实行暗访制度。由行业协会和保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签约公司进行暗访,经暗访确认违约行为属实的,将按本公约的相关规定自愿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批量检查。各签约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开展公司互查、委托中介机构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每次批量检查均由执行小组具体制订检查办法,提交车险专业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执行。

第四十四条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在抵达被检查公司时出示协会的检查授权书(或委托协议)。被检查单位接受检查时应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司执行的经保险监管机关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

费率;

2.承保清单/承保登记簿;

3.保单卷宗(保单副本)、保费发票,赔案卷宗;

4.财务凭证;

5.业务信息系统、理赔信息系统、财务信息系统;

6.手续费明细账、手续费支付凭证;

7.中标书及中标协议。

执行小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可以对各签约公司所有险种业务相关的保险单证及相关的财务凭证、账目进行检查,作必要的记录和复印。

第四十五条现场确认。检查人员应当场将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公司做出反馈,对举报的违约事项出具“违约处理及整改建议书”并提交协会;对批量检查的,按照具体的检查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现场与非现场举证。在检查中出现与被检查单位对事实认定不一致时,原则上被检查公司应在检查现场予以举证,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对现场确实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被检查公司应在本公司检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并提交检查人员。

第四十七条被检查公司书面证明材料应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检查人员送交自律执行小组备案,另一份由被检查公司留存,且举证材料必须客观、充分。不再接受其他时间提交的材料。

第四十八条为确保各签约单位对经营的业务财务基础数据

真实性、经营各项成本费用据实列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将在各市级保险机构抽调车险专业委员会委员及科级以上财务人员各一名,组成“车险行业自律手续费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由协会负责组织相互协查。

检查小组的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接受检查任务,具体检查工作由协会统一组织安排,不得单独行动。检查小组在执行检查任务时,被查公司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检查小组成员可以对各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所有与业务有关的保险单证(含理赔)及相关的财务凭证、账目进行检查,若要被查公司提供的单证、财务凭证和账目复印件,须由协会人员负责提取,检查小组对所复印的材料负有保密和保管责任,复印材料不得转交给他人。

检查小组在检查结束时,应当场将检查情况向被检查公司作出书面反馈并予以确认,对检查事项出具调查报告并提交协会。被检查公司如有异议,检查小组应当场复查,并以复查结果为准,如再有异议,由车险自律手续费领导小组合议决定,并报请宁波保监局组织复查。

检查小组人员应遵守检查纪律,必须依照公约规定办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履行检查责职,不散布违背公约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接受被检查公司的宴请和礼物。

检查小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举报投诉人、被检查单位和客户资料、检查内容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在检查时搜集被查公司的经营数据、摘录被查公司的业务情

况,也不得将检查情况通报本公司,更不得未经允许接受媒体采访。检查小组人员若违反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将退回原公司,并对派出公司作行业通报的处理。

第四十九条违约责任追究程序。由车辆险专业工作委员会按公约相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由协会秘书处通报全体签约公司,同时抄报宁波保监局。违约事实由宁波保监局查实并通知协会秘书处的,可以不召开车辆险专业工作委员会会议,直接由协会秘书处根据宁波保监局处理意见及公约相关条款由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对违约行为,在责任追究的同时实行限期整改制度,即对违约公司实行经济责任的同时,必须在通报发出15个工作日内做出整改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公约于2008年10月10日正式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公约若需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签约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修改。在公约生效后对公约的进一步完善、补充及修改(主要采用经各签约单位商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等形式)均是本公约有效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执行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公约所指区域为宁波地区。

第五十四条本公约由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附表一

特异、稀有、古老、停产车型清单

汽车保险理赔常识与流程知识技巧介绍

汽车保险理赔常识与流程知识技巧介绍[回3/点454] 车险理赔流程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出险:发生事故。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车险核保考试题库(1)

多项选择题 1.争议解决方式有(AC) A.仲裁 B. 调解 C.诉讼 D.和解 2.新一代车险承保系统易车通系统商业险险别列表固定显示的险别有(ABCD) A.车上人员责任险 B.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C.全车盗抢险 D.车辆损失险 3.新一代车险承保系统易车通系统脱离平台报价时,下列哪些需手工选择(BCD)A.有责事故记录 B. 交通违法行为 C.投保年度 D.以往投保商业险出险记录 4.新一代车险承保系统易车通系统是否上报电子联系单勾选后的作用(BCD) A.无作用 B.重新连平台获取平台最新数据 C.实现与电子联系单系统的对接 D.记录是否有上报过电子联系单 5.《车险信息分类管理办法》中所指的车队信息是指车队业务管理所需的信息,具体包括 以下哪几项(BCD) A.批发申请 B. 投保单 C.批单信息 D.保单 6.以下关于交通事故法律责任,错误的是:AB A.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B.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架驯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C.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D.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7.以下关于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正确的是:ABCD A.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B.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C.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D.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8.行驶系统主要由下列(ABCD)几部分组成。 A.悬架 B. 车架 C.车轮 D.车桥 9.离合器的功用(ABCD) A.减速增扭 B. 使汽车平稳起步 C.防止传动系过载 D.便于变速器换挡

车辆保险如何计算

车辆保险如何计算 目前私家车的保险通常如下: 1、车辆损失险 就是保车价,费率一般是车价的百分之一以内; 2、第三者责任险 这个价浮动的、通常5-10万较多、费率一般百分之一以内; 3、全车盗抢险 就是保车价,费率一般是车价的百分之零点六左右; 4、车上人员驾驶员责任险 这个浮动的、通常1-3万较多、费率一般千分之五以内; 5、车上人员乘客责任险 这个浮动的、通常1-3万较多、费率一般百分之一点五以内; 6、玻璃单独破碎险 这个险种进口车和国产车有区别、费率一般是车价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二以内; 7、车身划痕损失险 这个费率一般是车价的千分之零点五至千分之一以内. 一般的私家车都是上面的7项保险、新交通法实行后“第三者责任险”是必须要的;车辆保险各个保险公司所收的费率有所差异、大致一样。 本人06年买的A6是46.8万、去年在平安保险的单全部保费5800多点。 新车保险的计算方法 滨州传媒网 2009年09月30日 09:34 来源:中国天气网 (一)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费的计算 1.车辆损失险的保费计算 (1)按照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吨位数、车辆使用年限、新车购置价所属档 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 保费=基础保费+(实际新车购置价-新车购置价所属档次的起点)×费率 以家庭自用汽车为例,表中横栏第一行为新车购置价档次,共分5个档次:5万元以下、5万~10万元,10万~15万元、15万~20万元、20万~30万元。每个档次对应的基础保费是该档次的最低保费(档次起点对应的保费),费率是实际新车购置价与档次起点的差额部分的费率。 保费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例1:假定某投保车辆的车龄为4~5年、新车购置价为20万元,则其所属的新车购置价档次为20万~30万元档(档次分段含起点不含终点),在费率表上查得对应的基础保费为

车险理赔技巧

定损单是理赔依据 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 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 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私了事故要留证据 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 特别提示: (1)发生事故时不要私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小损失理赔不值得 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基本常识: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哪些情况下可以去索赔: 1、车撞墙(树木、水泥墩、栏杆、电线杆等物体) 2、别人的车相撞了 3、车撞人 4、车风档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机或乘客受伤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时效行业示范标准(2014版)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时效行业示范标准 (2014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提升理赔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完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时效行业基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的报案受理、接案调度、事故查勘、车损核定、理算核赔、赔款支付、客户回访、接访应诉等主要理赔服务时效的行业自律与服务监督。 第三条本《标准》为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时效的行业示范标准。各保险公司和各地方保险行业协会自行制定理赔服务时效标准时,应参照本《标准》。 第四条本《标准》明确了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中应当达到的基本时效要求。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以《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第二章报案受理时效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示固定、统一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电话号码,提供24小时×365天全年无间断的报案受

理和理赔咨询服务。 第六条理赔服务电话应保证语音应答或人工接听畅通。在非突发性灾害期间,报案电话的每日来电接通率不得低于85%。 第七条理赔服务电话由语音系统应答的,转人工接听时的等待时间在非突发性灾害期间不得超过2分钟。 第三章接案调度时效 第八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对于需要进行现场查勘的案件应在10分钟内完成查勘任务派遣和查勘人员调度,并将报案号码、查勘或调度人员联系信息等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报案人。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报案的同时将报案信息登记录入理赔信息系统,并于3日内完成系统立案。 第四章事故查勘时效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365天的保险事故理赔查勘服务。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理赔查勘人员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的10分钟内与报案人取得联系,告知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核对报案信息、核实查勘地点,并就不同类型事故向报案人告知对应的理赔流程和索赔须知。 第十二条对需要查勘现场的车辆事故,从理赔查勘人员首次联系报案人开始,应当按以下时效要求到达查勘现场:

商业车险组成及计算公式

商业车险的计算公式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付优待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1、基准纯风险保费:比较固定,各险种的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发布并更新,车主们可通过网络渠道查询自己所在城市对应险种对应车型的纯风险保费;其中车损险的计算公式还会包含车辆实际价格和投保额。 2、自主核保系数:由各保险公司自主核算确定的车险系数,核保系数计算比较复杂,主要两个参考因素是“从人”、“从车”,“从人”主要包括车主的驾龄、驾驶习惯、年龄、性别等因素;“从车”则主要参考车龄、车型、驾驶里程、驾驶区域范围等因素。目前自主核保系数上下浮动区间是15%,在0.85-1.15之间 零整比车型定价 3、自主渠道系数: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对电销、网销、门店、中介等营销渠道的内控管理和成本情况设置渠道系数,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制定渠道定价策略及系数。目前自主渠道系数也在0.85-1.15之间,车主们在不同的渠道购买车险,该系数会有相应差别,本人只在电销做过,听之前的老人说费改前,电销是有明显价格优势的,但是费改后价格优势并不明显了。 4、无赔付优待系数:这个系数的设置和调整意在鼓励车主们安全驾驶,无赔付优待系数调整后较之前更加突出奖惩分明,出险次数多的,系数最高达到2,没出险的最低可优惠至0.6。而出险次数多的车主,下一年的保费则可能直接翻倍。 5、交通违法系数:已经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车主的违章行为会影响到保费计算公式中的交通违法系数,浮动情况包括上浮、不浮动和下浮。上浮的具体情况分为20种,并根据交通违法的严重程度,赋予不同档次的上浮系数。这一块,不知道现在有多少地区实行了。 无赔付优待系数

车辆保险理赔最合理方法大全(保险公司吐血篇)

1,对方全责提出私了1500,你死活不干,要求走保险,又是吵又是闹又是折腾,定损2200,修理厂要求2400,自掏200. 如果你同意私了,拿1500,报保险自己全责,车照样修好一文不掏白赚1500,第二年保费增加800,赚了700 2.撞伤一人,送医院,被家属打骂,垫医药费8000。回家洗洗脸上的血痕。回头家属要求加10000私了,否则不给你医药发票,保险公司说没发票不给你报销,哦或。悲剧。其实你可以不去医院,现场等待交警出具处理意见。垫医药费就说炒股亏了,现在还欠起外债,等家属告你,告完保险公司全赔,皆大欢喜,你甚至不用出现。 3.撞车了,后面堵起一排车狂按喇叭,对方说我全责,我们退到路边处理,于是停到路边,结果对方马上变脸,说你丫的全责,这时候才想起应该先手机照相。 4.老公指挥倒车,自己一激动,油门当刹车,把老公双腿撞断,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老老实实的上报,保险公司告诉你,老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朋友的车撞。。你懂 5.车子在4s保养,保养完了,高高兴兴去取车,哦或,倒车时油门又当刹车(为什么是又=。=!),撞的稀里哗啦,造成损失4000+,你郁闷的找保险公司,人家礼貌的告诉你,在修理厂发生的事故,俺们不陪。。。。其实你可以换个地方发生事故,比如小区内和某小树发生亲密接触,你懂。 6.大雨天,早上去happy的去车库取车,发现车库被淹了,顿时泪流满面,赶快上车发动,让自己的车车逃离苦海,一点火,哦或,发动机打不燃。车没逃离苦海,你也进了苦海,4s店告知,发动机进水,报销,损失5w,你兴冲冲的去找保险公司,别个怜悯的看着你,小姐,驾驶员强行打火导致发动机进水,俺们不陪。----你不点火,发动机是不会进水的哦亲。 7,在车上放了好多好多玩具,什么宝塔啊,香水瓶啊,小熊啊小猪啊。有一天差点撞到一个老太,一脚急刹车,香水瓶飞起来干到玻璃又弹到俺额头上。缝8针,玻璃费误工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3800,保险公司的接线员笑眯眯的告诉你,被车上物品撞坏不赔: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保监发[2012]1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的通知 保监发〔2012〕1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关于“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的意见》(保监发〔2012〕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原则精神,规范财产保险公司车险经营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车险理赔管理工作,强化基础管理,提升理赔服务能力 (一)加强车险理赔管理制度建设,加大理赔资源配置力度,夯实理赔服务基础。 1.公司应建立完整统一的车险理赔组织管理、赔案管理、数据管理、运行保障等制度,加强理赔运行管理、资源配置、流程管控、服务标准及服务体系建设。 2.公司应根据理赔管理、客户服务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理赔资源配置方案及理赔服务方案,明确理赔资源和其他业务资源配比,确保理赔资源配备充足。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应暂缓业务发展速度,控制业务规模。鼓励中小公司创新服务模式。 3.公司应制定覆盖车险理赔全流程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接报案、调度、查勘、立案、定损(估损)、人身伤亡跟踪(调查)、报核价、核损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进行统一规范,逐步实现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车险理赔集中统一管理。 1.公司应按照车险理赔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实现全国或区域接报案集中,以及对核损、核价、医疗审核、核赔等理赔流程关键环节的总公司集中管控。

车险理赔职业资格培训方案

车险理赔职业资格培训 方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关于开展车险理赔职业技能培训方案 汽车保险理赔专业顺应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而产生。汽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巨大的汽车服务市场带出对汽车服务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这样的现状,寻找高职汽车保险理赔专业的设置依据,对学生制定合理的培养目标,研究出优质的培养途径。 一、规划职业技能培养目标 1、素质目标: (1)坚决拥护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专业所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学习方法,并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具有不断学习,自我发展的自觉意识和基本能力,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适应本专业工作的需要;具有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以及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工作态度。 2、知识目标: (1)掌握基本日常的基础知识;具有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语资料的初步能力;具备计算机方面的基本知识。 (2)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 (3)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掌握相关的经营管理知识。 3、能力目标: (1)掌握汽车专业的相关知识(汽车各组成部分的结构以及装配关系;正确使用汽车维修工具、量具、设备;掌握汽车发电机、起动机、照明与信号系统、电子点火系统、汽车空调系统的拆卸、装配、检测、调试等)。 (2)能够熟练操作汽车营销、信贷、评估、网站建设与信息反馈等汽车售后服务。 (3)能够具有办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相关业务能力。

车险保费计算步骤及实例演示

保费计算步骤: 交强险保费=950*优惠系数 三责险保费=基准保费*优惠系数 车损险保费=(基础保费+保额*费率)*优惠系数 驾驶员保费=责任限额*费率*优惠系数 乘客保费=责任限额*费率*乘客座位数*优惠系数 全车盗抢险保费=(盗抢险保额*费率+基础保费)*优惠系数 盗抢险保额=新车购置价×(1-月折旧率×月数) 玻璃险保费=新车购置价*新车折扣费率*优惠系数 车身划痕险=基准保费*优惠系数 不计免赔保费=(车损险基准保费*费率+三责险基准保费*费率+车上人员险基准保费*费率)*优惠系数 保费计算示例 甲车为5座家庭自用车,车龄刚好两年,投保计划为:交强险;机动车商业三责险,赔偿限额20万元;车辆损失险,新车购置价10万元,保额10万元;盗抢险,保额为按月折旧后的实际价值;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赔偿限额5万元,乘客赔偿限额每座1万;车身划痕险,赔偿限额5000元;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对应车损险、三责险、车上人员险;涉及的保费调整系数有:优惠系数(行驶里程系数:安全驾驶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多险种投保系数:);交强险向下浮动20%。试在给定的条件下计算我公司应收的保险费。 (交强险基础保费950元;三责险基准保费1191元;车损险基础保费569元,费率%;盗抢险月折旧率%,基础保费120元,费率%;车上人员险驾驶员费率%,乘客费率%;车身划痕险基准保费850元;三个险种对应的不计免赔险基准保费均为各自基准保费的15%) 保费计算步骤:

交强险保费=950×(1-20%)=760元 保费调整系数=安全驾驶系数×客户忠诚度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故保费调整系数最终值取 三责险:三责险保费=基准保费×保费调整系数=1191×=元 车损险:车损险保费=基准保费×保费调整系数=(100000×%+569)×=元盗抢险: 盗抢险保额=新车购置价×(1-月折旧率×月数)=100000 ×(%×24)=85600元 盗抢险保费=基准保费×保费调整系数=(85600×%+ 120)×=元 车上人员险: 车上人员险保费=(驾驶员基准保费+乘客基准保费)×保费调整系数=(50000×%+10000×%×4)×=元 车身划痕险:划痕险保费=基准保费×保费调整系数=850×=595元 不计免赔险: 不计免赔险保费=(车损险基准保费×15%+三责险基准保费×15%+车上人员险基准保费×15%)×保费调整系数=(++)×=元 最终保险费= 760+++++595+=元

汽车出险流程及应急方案

第一步,即时报险,应该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如果有车损人伤需要报警。应该保护好现场,等待保险公司和交警来。第二步,等待保险公司查勘定损,对修理工时费和材料费与保险公司确认。如果对这两项费用不能与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可以申请物价部门或保险公估公司进行鉴定。第三步,车辆修理。第四步,索赔递交,车辆修理后,需要保存好修车发票,如果有车损,人伤的情况,还需要交警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如果涉及到人身伤亡事故的,需要提供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治疗费发票等必要的证明单证。第五步,保险赔付。500以内的建议去修理厂自行修理,如果觉得自己保险公司交钱了想叫保险公司索赔就报案。超过1000的立刻报案不用犹豫。 记住全险全责就全赔。保险如果在4s上的就直接回4s理赔 汽车出险流程及注意事项(新手请看) 即将购入第一辆车,之前开的朋友的车,一直安全驾驶,没出过事故,但真正属于自己的车即将入手,对于保险这方面还不是很了解,上网一看,道道很多嘛,在此奉献给和我一样的朋友们,大家多学习一点,没有坏处嘛... 现在,车主都会为自己的车上一份车险。不过,在车辆出险后不少车主不知道如何使用保险获得正当理赔,有的人甚至不清楚哪些是保险公司该赔付的,哪些保险公司不管;有的车主与他车发生事故时,只知道着急而不注意保护现场,不清楚索赔流程,结果在向保险公司理赔时非常被动;有的车主甚至与保险公司发生不愉快的纠纷。针对上述情况,我选取车主最常遇到的出险案例,采访多家保险公司的理赔员,为车主出险理赔提一些实用建议。 一、出险流程 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投保时的名片上有,因为保险公司有可能会要现场照片) --> 打电话122(说明当前位置,等交警过来处理) --> 开责任认定书 --> 代好双方行驶本,驾照和责任方的保单(一定要带齐,副本要完整,复印件有效) --> 出险 --> 填表 --> 打电话要报案号(很长一定要听清楚) --> 拍照(注意那些内伤,不拍出来保险公司不会给买单的) --> 定损(一般由4S店来,也可能会到定损中心) --> 送修 --> 核对保险公司的定损单和修理厂的维修单(主要是价格是不是一致,不然赔付的时候会出问题)--> 全额垫付修车费用(这个是超过直赔上限的,注意垫付的是全额) --> 提车(自己最好开一下,听听发动机和车子颠簸时的声音,很多事故车的发动机声引发劈,颠簸时候有异响,还要注意检查外观) --> 开发票 --> 整理好所有单据(事故认定书,出保单,定损单,发票,修理厂开出的配件清单) --> 换件(送之前先根据定损单一项一项的检查换件,缺少的保险公司不给报销,装车运至定损中心) --> 清单盖章(定损中心检查后盖章,必须要那里领导的签名方才有效) --> 发票送总公司报销(盖完章后,交公司总部,索赔回执一定要保存好) --> 30工作日之内返还现金。 二、注意事项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

车险现场查勘的重点方法和流程

第二章车险现场查勘的重点、方法和流程 第一节车险现场查勘的重点 一、现场道路、地形地貌的勘查 道路、地形地貌及路面状况往往与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关系。例如,路面结冰、积水和泥泞就直接影响到车辆的制动效果;路面的质量、弯曲度、坡度、路面地井盖、堆积物和占用路面施工、及路两侧树木建筑物等均可以对车辆的安全行驶产生一定影响。 因此在现场勘查时,应认真勘测记录道路状况、天气状况以及路面自然损坏情况。 二、现场路面上的痕迹、物证 勘查路面上遗落的肇事车辆的机件、油污、玻璃碎片、油漆片、伤亡人员穿戴物和携带物;制动拖印和轮胎挫划痕迹是判断车辆在肇事过程中双方接触点的位置及车辆行驶路线、速度和驾驶员采取措施情况的依据。 三、对肇事车辆和伤亡人员身体的勘查 运行中的车辆发生交通肇事,必定在双方车辆和人员身体上留下接触痕迹。确定这些痕迹的准确位置,就能判断出车辆之间或与行人碰撞的第一接触点,有助于我们分析出事故当时车辆和行人的方向、速度、接触状态。为最终判断事故原因和保险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节车险现场查勘的基本方法 现场勘查的顺序和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事故现场来确定。因此,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要向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和现场是否有变动。如有变动,应先弄清变动的原因和过程,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和证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景恢复现场原状,以利实地勘查。在勘查前,应巡视现场周围情况,对现场全貌有个概括的了解后,再确定现场勘查的范围和勘查的顺序。 一、现场勘查的基本方法 1、常用方法 车险意外事故现场调查的方法,总的来说,可分为直接观察法、现场摄影法、现场测绘法、现场痕迹物证采集法、现场技术检验法和现场询问、访问法等几种。 (1)、现场直接观察的方法

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题目: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系别:机电工程糸 班级:07级汽车大 姓名: 学号:2007348046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1.汽车保险 (2) 2.汽车理赔定损及流程 (8) 3.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工作原则和我国的保险理赔服 务 (10) 4.案例分析 (14) 总结 (17) 五、参考文献 (18)

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文章论述了汽车保险的含义、汽车保险的分类、理赔流程以及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我国汽车保险,通过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各方面叙述让我们对它有个具体的认识,对保险行业有深该的了解。把我国和国际上本专业的对比,认识到我国这方面的一些不足。同时列举几例切实地了解汽车保险在生活中的运用,与它在现在社会的重要性。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工作原则 一、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 (一)汽车保险含义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

车辆损失险含义及其保险金额计算

车辆损失险含义及其保险金额计算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金额计算公式为:实际赔偿额=(出险当时实际价值-残值)×(1-免赔率)。 你知道车辆损失险是什么吗?它的理赔范围有哪些呢?发生保险事故后它的保险金额是如何计算的呢?小编为您整理的下面的文章,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以上疑问。 一、什么是车辆损失险 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 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很广,例如碰撞、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地陷、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以及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都可得到赔偿。一般确定车辆的保险金额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确定;第二种,是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

折旧部分来确定。被保险车辆因改装、加装、变更用途后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也应及时通知保险人,重新协商签订保险合同。 车损险是费率浮动的险种,车主在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出险和理赔的情况进行动态的调整,比如某保险公司设定了12个车险费率调整等级,等级最高的为十二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200%;等级最低的为一等级,其保险费将调整为50%。 另外,了解详细的保险责任,这样就避免了在保险公司进行实地勘察后证实是属于免除责任带来的各种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二、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怎么计算 (一)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含车辆购置税)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二) 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例如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0.6%,10座以上客车月折旧率为0.9%,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车险理赔技巧 有车的朋友一定都买了车险。但是如今的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文中,却是陷阱重重! 今天就发文揭露保险公司的陷阱和条文中的疑团,包括N多的出险案例,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清晰的讲解,唯一普通人能看懂的保险条文。 (一)车损,第三者 (二)丢车 (三)撞车 (四)索赔 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第三者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 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 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 应对方法: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 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 ★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东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你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 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请看我的口型——NO!!” 正确的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 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 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

★案例3:您如果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时 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 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 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 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您赚了?没,您大概要赔了。 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2500-5000之间(太好的车,您就自己算吧,我数学不好),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量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 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 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 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报警? 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估中国JC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流程

查勘定损环节标准工作 流程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机车险理赔工作查勘定损环节标准流程 查勘定损工作是理赔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为规范车险理赔查勘工作流程、明确查勘工作内容及要求,加强查勘定损环节的风险管控,确保机动车辆险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流程图

查勘定损:是指通过察看保险事故发生的场所,运用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事故损失进行调查、记录、验证和核定金额的过程,包括现场查勘、复勘现场和定损核损。 现场查勘(也称为第一现场查勘):是指在保险事故有关各方(车、人、物)未离开现场的情况下,在原始现场实施的,对保险车辆发生事故的场所及其状况进行实地察看、调查、记录和收集证据的工作过程。 核定损失:是指根据损失情况,对事故中受损的车辆、财物、人伤进行检查核实,核定车辆或财物的受损部位、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损失金额及施救金额;审核人员伤亡费用和赔偿项目,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保险赔偿项目和赔偿费用的工作过程。 一、现场查勘工作的操作要点 (一) 1、查勘人员必须着统一的工装、佩戴工牌上岗。 2、车辆驾驶员在出车前,应于二十分钟内做好查勘车辆清洁及正常维护工作。例如:对日查勘工作需求的车辆油料进行检查;对查勘车辆必备的车载装置等特殊工具进行准备,在遭遇特殊雨雪天气状况时予以及时更换。 3、有关理赔单证 包括:《现场查勘报告》、《机动车辆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辆保险定损报告》、《机动车辆保险简易赔案审批表》、《网上支付通知书》、《机动车辆保险旧件回收单》、《询问笔录》、《防伪易碎标签》 4、防伪易碎标签(易碎贴)需填写车牌号、查勘人员工号、日期等。

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我国汽车行业带动相关的保险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车主关注到车险的理赔问题,也对理赔服务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针对当前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探讨相应的解决方法,以供参考。 标签:汽车保险理赔;问题;解决方法 如今,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重要的必须品,于是汽车保险等相关事项也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理赔是保险公司对汽车保险合同执行、责任承担、义务履行的过程,又是汽车保险中的重要内容,关于理赔的相关问题更应引起重视与思考。 一、汽车保险理赔存在的问题 (一)现场勘察工作较为困难 在保险公司的理赔制度中明确规定对事故现场要做到100%的勘察,但这个要求标准应用在现实的情况下却难以得到保障,长期的实践证实,现场勘察率通常只能维持在70%左右,尽管相关要求已在保险单的条款与须知上有解释,如保险责任中的灾害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告知保险公司等,但同时又受到不同车主不同的处事风格和对法律不同的认知影响,出現很多没能遵守理赔规定的情况,导致整个现场勘察工作难以得到要求中的执行率。 (二)人员与市场环境的不协调 我国保险公司常发生的纠纷案件中,很多都是因为业务人员为投保人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说明与履行的问题没能交接完全,导致投保人产生了严重的认知错误。实际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为投保人交接保险事宜时,必须详细全面地为投保人说明合同中各个条款的内容,并分重点地解释一些特别的内容。另外,我国的《保险法》中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如没有说明条款效力等,这也是工作人员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的不协调。 (三)理赔的控制较为困难 整个保险理赔环节的执行都缺少相应的专业平台解决可能出现的一些争议问题,另外,关于行业中信息披露系统、黑名单系统的应用,还受到恶意欺诈软件的影响,大大增加了应用的风险性。另外,理赔控制困难的问题还出现了询报价系统无法确保准确真实性上,一旦保险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那么则进一步增加控制的难度。 二、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汽车保险种类及价格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大全]

汽车保险种类及价格汽车保险费用计算[大全]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叁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汽车保险种类: 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基本险包括第叁者责任险(叁者险)、汽车损失险(车损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一下是九种基本的汽车保险种类的险种。 1、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2、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

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3、险种之三:盗抢险(附加险) 如果你的车在使用过程中一直都在比较可靠、安全的停车场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僻静的路段,就可以考虑不保盗抢险,但如果你的车属于很常见的、丢失率比较高的车型,那一定要保盗抢险。 4、险种之四:车上座位责任险(附加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并不建议买。建议单独考虑人寿保险的产品,保障范围和保险费一般都更低更好。如果你的车经常有朋友坐,那你也可以考虑买一点,不过不用买太多,保障额度在一万元至两万元/座就够了。 5、险种之五: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 指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注意“单独”两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车损险里有赔,所以如系国产车,玻璃亦不贵,想省钱的可不买。 6、险种之六:自燃险(附加险)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载运货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烧,造成车辆损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是新车建议不买,三年以上的车建议考虑。 7、险种之七:划痕险(附加险) 在使用过程中,被他人剐划(无明显碰撞痕迹)需要修复的费用,一般新车、新手买。 8、险种之八:不计免赔率(附加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免赔金额(20%),由保险公司负责赔。 9、险种之九:不计免赔额(附加险)

生活中一些汽车保险理赔常识和技巧

生活中一些汽车保险理赔常识和技巧对付保险公司管用! (1)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2)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交警队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理赔流程: 1、被保险人需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5、领取理赔款。 理赔技巧: 定损单是理赔依据通常定损单的维修价格是指汽车完全修复所需要支付的费用,除非在汽车维修时保险公司发现新的零部件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保险公司需要给予车主的理赔款依据。异地出险的施救和理赔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务必及时报案,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定损施救。车主绝不能自行维修汽车或人力推车,有时聪明反被聪明误,由于擅自拖运维修汽车而造成车损扩大,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负责理赔的。当汽车异地出险时,车主还需要第一时间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作为理赔凭据。假如定损员难以在预定时间内做好事故定损工作,车主也能通过这些照片与实际维修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私了事故要留证据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但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保险理赔时就很麻烦。 汽车出险理赔标准: 汽车出险已经成了有车族们每天都可能遇到的问题,出了险的理赔标准是什么?可能大部分司机都不是很清楚,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标准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 适用专业:汽车营销 1、前言 1.1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适用于汽车营销专业,它属于汽车营销专业的必修课程。课程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学生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向客户介绍推销保险、计算保险,办理事故车定损及理赔,让学生掌握汽车保险的基本险种、汽车保险承保与理赔的基本流程,并结合保险公司在汽车保险与理赔方面的实务操作,进行工作任务引领式的项目实训,增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办理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基本能力。掌握本课程完成之后要求学生可以取得《汽车保险理赔员》培训合格证书, 同时获得《汽车保险公估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本课程以《汽车推介》、《汽车构造与配件》、《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政策法规》为前续课程,后续课程为《汽车营销实务》等课程。 1.2设计思路- 该课程是依据“汽车维修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工作任务设置的。本课题的设计项目是以客户介绍推销保险、保险出单、定损、理赔、续保这一完整的过程来设置的,包括汽车保险的基本概述、汽车保险的合同、车辆定损、保险理赔、如何计算保险费等,结合案例分析对事故车辆的定损及理赔。该课题学习项目的排序是以汽车保险与理赔的介绍流程为依据而设置的,以此来设置本课程的学习任务及学习成果。 《汽车保险与理赔》课程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在教学环节上应多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当大力开展案例教学、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此课程教学过程中,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加强校内实验实训室的管理等途径,采取工学结合,充分开发教学资源,向学生展示不同银行的汽车保险与理赔实战的操作流程;为学生提供汽车营销介绍保险阶段的模拟实战平台,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通过过程评价、知识评价和实践操作评价的形式来评定学生,体现学生对相关职业能力的掌握程度。课程教学评价是依照各项目的比例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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