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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

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九条学校设置校务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学风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项。专业建设负责人在专业定位、人才培养、师资队伍、质量工程等方面具有主导权并承担建设责任,参与相关院务会议。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通过建立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实现高等教育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董事会,为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同时筹措办学资金支持学校建设发展,加强与地方、行业以及企业的全方位合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具有法人性质的教育发展基金会,募集办学资金,奖励或资助学校师生。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友会和地方校友会,以激励校友、凝聚感情,弘扬母校优良传统,共商母校发展大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章学校与学院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十五条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指导、审定和监督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学院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据此对学院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二)学院方面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

2.组织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3.组织落实学院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接受学校的目标考核和评估。

第十六条机构设置

(一)学校方面

1.决定学校二级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2.统一规划学院设置,决定或撤销学院设置。

3.决定校级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二)学院方面

1.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撤销学院所属系(所)并报学校批复。

2.决定或撤销系(所)所属教研室(研究室)。

3.决定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第十七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和组织实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2.负责全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校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学院党委工作。

3.负责学院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监督检查。

4.核定学院干部职数及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

5.任免和考核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等中层领导干部。确定科级干部的职数。

(二)学院方面

1.全面落实学校下达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任务,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根据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及学校确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向学校推荐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拟聘人选。

3.按照学校干部选任规定,确定科级干部及系(部、所)主任(所长)、系(部、所)副主任(副所长),并报学校批复。

4.负责本院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八条人才人事工作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队伍建设规划,核定学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岗位数,规定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

2.制定教职员工聘任、考核办法。根据学科规划和布局,以及专业建设任务,负责队伍结构、职称结构比例的控制。

3.负责学院工作的绩效考核、监督检查, 负责学院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4.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奖惩。

5.评聘和考核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聘任和考核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岗位人员。

6.核定和调整国家政策性工资、各类保险、津(补)贴;制定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审定各学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二)学院方面

1.根据学校队伍建设规划及学校确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和实施本学院队伍建设规划。

2.制定学院内部聘任和考核的实施细则,并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的聘任和考核工作。负责计划外用工的聘用、考核与管理。

3.确定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七级及以下职务岗位聘任人选,报学校备案;向学校推荐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管理岗六级及以上职务岗位拟聘人选。

4.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自主选派本院教师的进修、访学、非学历培训,自主管理使用师资培训费。对本院违纪职工提出处分意见,报学校审批或备案。

5.设置和调整本院内部的教学、科研、实验、行政等机构,并确定相应干部人选,报学校备案。

6.制定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学校审定。

第十九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3.制定学科建设评估和考核体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

4.组织、协调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和校内审核工作。

5.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评审与聘任。

6.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并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7.负责制定研究生公共课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全校研究生教育中重大事项的处理,负责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复核和学位论文开题结果的抽查。

9.负责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二)学院方面

1.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学科资源分配。

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开展本学院学科的检查、评估工作。

4.组织、协调本学院重点学科和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5.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审核与推荐工作。

6.负责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十条本科教学工作管理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工作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校教学工作。

2.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

3.确立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指导学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

4.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5.组织开展全校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的评选。

6.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学生学籍与注册管理。

7.负责汇总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8.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公共实验课的运行管理,以及全校公共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建设,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二)学院方面

1.负责本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制定相关专业建设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在二级专业目录内自主调整专业方向。

2.负责本院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与管理,负责专业基础、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3.组织开展本院教学改革,对学院各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

4.在资源共享的原则下,自主管理、科学使用学院各种教学资源。

第二十一条科研工作管理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2.负责学校各研究机构、科研基地、科研联合体的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3.组织国家和地方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评估,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负责学院科研工作考核。

6.组织校级重要学术会议,协调各学院学术活动。

(二)学院方面

1.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本学院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工作规划,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凝练研究方向,建设创新团队,组织本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工作。

2.建立本学院科研成果的申报、认定机制和相应的奖励办法,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院系的科研工作。

3.统一管理本学院所属的科研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本学院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4.负责本学院的学术交流工作,收集、统计和管理学院科技工作信息。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作

(一)学校方面

1.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工作(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下同),制定学校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估。

2.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3.指导、协调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

4.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以及招生就业宣传工作。

5.负责扶贫资助体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开展全校性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校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学生违纪的处分工作,负责学生档案的转接与管理。

(二)学院方面

1.组织开展本院各类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注册,处理本院学生的休学、复学等有关事宜,报学校备案。

2.组织开展本院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工作。

3.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评定和申报学生的助学金及各类奖学金;根据学校授权,负责记过及以下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并报学校备案。

4.组织实施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

5.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本院各培养层次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学校审定。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入学工作。

6.处理学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三条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

2.开展校际战略合作交流,协调各学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为各学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平台。

3.根据国家规划,组织建设海外孔子学院。

4.做好学校外事管理工作以及学校师生因公出国(境)的派出工作。

5.组织中外合作办学及境外办学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学院方面

1.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制定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实施方案。

2.独立自主地利用各种条件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

(一)学校方面

1.制定学校财务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

2.制定学校财经管理政策、财会规章制度。

3.积极筹措办学经费,编制学校财务预决算;按财经政策分配各类办学经费。根据学校发展定位和目标,安排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跟踪问效。

4.审核各学院年度财务预算、月度用款计划和学院年度财务决算。

5.负责全校各类办学资金的管理和核算,集中管理银行账户和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6.组织对学院的财务管理和经费报销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审计与分析。

(二)学院方面

1.作为学校的基层预算单位,负责制定学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负责学院的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编制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用款计划并上报学校审核,严格按学校批复的预算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年度经费。

4.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审批支配学院的创收分成经费、学院的各项科研经费(不含国家核拨的专项经费)。对学校切块划拨的经费具有统筹权、审批权和使用权,超支自筹,节余留用。

5.负责本院学生学费的催缴。学生缴费率与学院经费的核拨挂钩。

6.负责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

7.根据学院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学院年度财务决算并进行分析和自我评价。

8.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二十五条公共资源管理

(一)学校方面

1.负责图书馆、校园网、公共机房、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公共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平台、学科重点实验室平台、工程训练实践平台等条件装备规划、建设与考核。负责全校公共资产管理。

3.制定仪器、设备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基金管理及实验室改造。负责全校实验室与设备数据管理。

4.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制定公用房管理使用办法,推进办公、实验、科研等公用房屋的有偿使用,规范公用房申请、有偿使用、上交处置等工作流程,推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教学科研装备平台的共享。

5.负责学校资产清查,建立资产信息库,制定资产配置标准,统筹学校资产的调配与处置。

6.对各单位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建立资产绩效评估体系。

7.负责全校特种设备的监督和管理、公共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学院方面

1.负责本院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论证、建设与考核。

2.负责本院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与管理;负责本院资产台帐管理。

3.提高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教学科研装备平台的使用效率;配合学校推进实验、科研等公用房屋的有偿使用与调剂,实现资源共享。

4.制定本院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5.负责本院实验室安全运行和管理,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和管理一般及特种仪器设备。

第二十六条除本章各条所作规定外,因工作需要,学院还需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学院工作会议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院工作会议制度包括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的委员会会议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等四项制度。

第二十八条学院实行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讨论决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九条学院党委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第三十条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本学院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负责本院人才选拔、教师评聘、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研究生录取、毕业论文答辩、教师科研成果申报等重大学术事务。

第三十一条学院教代会是学院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听取院长工作报告,讨论本学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队伍建设和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学院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实行以院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自我监督、民主监督,保障教职工监督和学生评议监督,保证学校各项政策的落实和学院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三十三条学院的人事安排、考核与奖惩、岗位聘任、进修培训、职称评定、津贴发放、财务预算及执行结果等方面的办法、措施、程序、结果等均须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实行提前公示以征求意见。

第三十四条学校建立学院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学院的行政监察、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人事、学生、财务等方面实施细则的监督;对学院违反相关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学院管理考核机制。学校成立学院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任期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方案,并逐步完善目标任务考核评估办法和量化考核目标指标体系,坚持绩效导向原则,坚持管办评分离,对学院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学院办学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学院通过落实目标,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是学校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过去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党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反思_顾蓓熙

九十年代以来,高职教育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一些具有一二十年办学历史的高职高专,为了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积极探索校系二级管理模式,在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逐步向二级管理模式过渡。这种尝试有效地调动了校系二级办学的积极性,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就值得我们反思。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聘用来自生产一线的兼职教师,可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弥补师资队伍中专业实践能力弱的不足,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高职院校的共识。但是,这几年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兼职教师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究其原因,除兼职教师自身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外,主要反映在高职院校内部管理机制问题上。 一、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反思 高职院校实行校系二级管理的核心是降低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力,真正建立起学校宏观调控、系部自主办学的运行机制。在向校系二级管理模式过渡的过程中,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校系二级共同推进,系部层面在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对兼职教师的认识没有到位。系部把师资队伍建设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上,没有把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纳入统盘考虑。对于兼职教师的聘用往往是缺什么聘什么,临时救急,没有从教学质量、教学内容的需要出发。对于一些高层次兼职教师,如知名学者、行业有影响人物,学校花高薪聘请,到系部却成了“大红灯笼高高挂”,真正到校授课、联合科研的不多,没有真正发挥他们在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高职院校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与反思 □顾蓓熙 摘要:在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但近年来,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反思校系二级管理模式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角度出发,形成校系共管的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格局、打造“结构多层次、授课多样化”的兼职教师队伍特色、构建管理“多元化”的兼职教师队伍服务体系、建立专兼结合的“开放式”教师合作机制。 关键词:高职教育;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 作者简介:顾蓓熙(1968-),女,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人事处处长,副教授,从事教育管理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G7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7-0053-03 除了与企业合作,农村职高办学主题也可立足于三农,服务于三农,培养现代化农民也是很好的出路。如今,大部分职高学生毕业后都想离开农村,所谓“跳出龙门”,到城市生活工作。农村技术人才严重缺乏。如果学校能让职高学生在校期间学会一门农业技能,毕业后回到农村创业,他们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些学生上手快,另外有学校作为技术依托,他们能改变本乡本土经济落后状况,带领本地农民共同富裕。因此,一方面,学校要从多方面引导学生改变观念,让同学们立足本土,发展本地经济;另一方面,学校也同样要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技能训练上做相应安排。在这点上,江苏海门三厂职业高级中学走出了成功的一步。他们学校培养的脱贫致富技术人员,遍及当地农业管理体制的各部门。毕业生的良好表现使他们学校的涉农专业的学生招生人数大幅提高,真正做到了培养社会所需的技术人员。 总之,针对城乡职高学生的不同,制订相应教育对策,将有效地改变目前职高学生教育的欠缺,使学生毕业后更能适应社会实践,成为真正具有职业能力的职业人。 参考文献: [1]黄坤锦.美国大学的通识教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2]陈炳和.德国职业教育的特点及启示[J].教育与职业,2006,14:36. ZHIJIAOLUNYU职教论语 53 《职教论坛》2008年4月(上)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说明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

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 【摘要】近年来,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实行是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探讨。着重以四大完善现行高校两级管理体制的倡议,以期对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词】高校院(系) 两级管理体制完善 实践,院级教学管理的目前状况和出整个高校教学管理的情况和水准,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高校的规模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是高校管理体制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的一大走势。那么如何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现行两级管理体制,使其更加地发挥功效?,高校以几项工作入手: 一、坚持以学院为本,增强学院教学管理的活力 ,校级要适度下放教学管理权。要求职能部门在“为”、“不为”的原则下,把“该管”的事情管得更好,把“不该管”的事情放权让院(系)去管,最大限度地释放院(系)一级在高校教学管理上的能量。,要重新划分校级与院(系)在教学管理上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强化校教务处(部)等部门的调查探讨、规划设计、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督导评估等导向性、智囊型、服务型职能。明确院系的职能和权限,以保证两级管理工作稳定、高效、灵活地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再次,应把院(系)两级管理的重心,使其教学管理的责、权、利相匹配。一内部管理体制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在专业和学科建设、课程与教学、学生管理相应的人事、财务等,赋予院(系)更多的自主权,使其在本科教学与管理上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和自由度;另一要求院(系)在和学校方针、政策的指导及制度约束下,自身角色的转变,用好、用足、用活学校赋予的权力,创造性地开展本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并实行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推行管理责任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等,确保院(系)本级教学管理的中心,自主进展、自律进展。另外,高校要和完善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使校、院(系)教学委员会等权威性而非临时性的中介机构,使其在教学管理的重大理由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逐步走向正规化。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教学管理人员是教学管理的,的管理知识、能力和素质情况联系到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管理的。要提高院(系)教育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就培养一支具有现代竞争意识的高、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队伍。为此,学校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为院(系)级管理人员机会,创造条件,和支持不断提升学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2)预读:教学管理,教学,两级,作评价系统,引导系级教学管理人员开展的积极的竞争,奖励工作业绩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使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另外,学校对职能部门和学院,职能部门和学院对师生员工,都建立科学的考评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的核心,考评有定性的考评,更有定量的结果,以奖优罚劣。上,学校还应全面梳理学习教育管理论述,掌握管理专业知识,运用现代教学管理科学论述和策略教学论文来指导的教学管理实践,树立开拓、探讨、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革新的意识和精神,认真探讨和探寻现代教学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懂管理,会管理。培训的方式多种多样,是校内的定期培训,也是校外的考察学习等。要教学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精神教育,在中间提倡敬业爱岗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和刻苦学习精神;,要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技能和专门知识的培训,提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教育思想教育。其内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学校的进展定位,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策略教学论文,教学质量保障的运作等。[3],也要的考核制度,要求教学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doc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各系部在学院的

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对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控与评估。 (八)推行院务公开,定期召开院情通报会。

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2009-10-17 22:35:09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学校全方位改革措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学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上侧重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学院侧重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 一、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有利于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3、有利于强化学校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4、有利于调动学院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5、有利于学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校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作为决策中心的校级,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校办成一流的理、工、管、文相结合的北京市重点大学。 (二)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全面负责,相关的校长助理协助工作,教务处主管教学日常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学校成立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学校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全校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研讨工作。 2、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教育部教高字[1998]8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精神,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 4、研究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政策,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校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和要求。 5、确立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布局与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的目标。 6、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课程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7、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8、根据教学优秀评价指标体系,对学院定期、分类、分项进行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

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2016年第4期(总第298期) No.4,2016 Serial No.298 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迟沂军,孙兆扬 (山东理工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山东淄博255049) 摘要: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 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大学治理理念视域下,“集权于 校”、学校与学院之间权责划分不当是当前校院两级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应从战略规划、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财务管理、资源配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科学界定和划分学校与学院的职责权限,通过推进学院实体化建设和转变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方式等路径构建校院两级管理。 关键词:治理;校院两级管理;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7.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6)04-0062-05 收稿日期:2015-12-24 作者简介:迟沂军(1964-),男,山东莱州人,副教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孙兆扬(1978-),男,山东淄博人,讲师,硕士,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EDUCATION EXPLORATION 一、引言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校院两级的组织管理 架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院两级管理是指大学按照一定的目标和原则,整合和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层次,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职能部门的职能,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职责与权限,形成学校宏观上决策、学院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1]。也就是说,校院两级管理的本质是通过权责划分,调整优化校院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达到高效运转的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命题。所谓大学治理是为实现大学目标而设计的一套制度安排,它给出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框架,并对大学的目标、原则、决策方式、权力分配和剩余决策权定下规则,通过大学各利益相关方追求自身目标的活动,从而有效率地达成大学目标[2]。大学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其中外部治理主要包括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治理主要包含大学与 学院及各类内设机构间的协调运作,它聚焦于内部各种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大学内部治理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 互协调促进。大学有效的内部治理需要科学管理的有力支持。换言之,科学的管理是大学进行有效内部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并为大学治理系统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方法。显然,治理理念的引入有助于丰富大学管理的内涵,有利于促进大学管理的现代化。更为重要的是,治理理念所推崇的平等、协商、责任和共享等价值观念与当前深化高校综合管理改革具有高度的趋同性,深化完善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因此,在治理理念视域下,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既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二、我国校院两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外部环境的不适应或内部结构的不协调往往会引发社会组织的变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处于日益市场化环境下的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功能边界日益拓展,规模日益扩

学生管理工作院系二级管理制度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 学生管理工作院系二级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院系学生教育管理的行为,促进学生工作院系二级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强化学院对学生工作的宏观调控能力,根据现行学院德育工作纲要和《学生成长指南》,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学生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维护学院稳定和保障学生安全为前提,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管理工作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以各系为主体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学生处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在学生德育教育、素质教育、日常管理等方面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服务和考评等职责。各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总体安排,全面负责本系的学生工作。 第二章学生处职责 第四条根据学院德育工作纲要,组织制定学生德育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配合各系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学生德育教育进课堂、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等工作,树立优良的校风、学风。 第五条制定学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院系两级管理体系,完善学生管理工作制度,规划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各系学生管理老师及班主任的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对各系学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负责每年举办一次全院性的班主任培训班,研究班主任及学生管理的措施、办法。 第六条制定、完善学生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督促和检查各院系执行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学生工作总结;深入各系部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负责指导各系对学生的评优和违纪处分等有关工作。 第七条负责协调学生工作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协调系之间有关学生管理的关系,为各系学生管理干部和全院同学做好服务工作。 第八条开拓创新教育活动内容与形式,结合学院学生特点,组织全院性的学生活动,如升旗仪式,全院学生大会或住宿生大会,开学典礼,散学礼,毕业典礼,大型学生学习竞赛,院级大型文艺体育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等,提高教育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讨论稿) 按照建立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的总体设想,为进一步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与职责 1、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是主持学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院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院级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规划和实施程序;应研究教学及其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应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

的正常运行;应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 2、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议或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 1、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各系(部)是学院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利的管理实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系(部)级管理机构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管理教学过程,调动本系(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系(部)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各系(部)由主任全面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系(部)各教研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教学工作与专业建设的研究、咨询机构,应定期研究本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等重要工作,并向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有关建议。系(部)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职责划分细则 根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分如下:

(完整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帅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十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 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校园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咨询和评定机构,由各学科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学校学术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学校政策研究,咨询各类重要学术事宜、审议教师缺岗聘任的学术条件、推荐教授缺岗聘任人选、审定学校学术评价标准以及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仲裁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第十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本校学位授予的实施细则,包括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决定学位授予方面的重大事项、审核学位点申报或调整等相关事项、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做出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和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等工作。 第十一条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由有关校领导、

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XXXX学院关于进行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以及经人事处、教务处校核的《关于增设、完善科级教学、教辅单位的报告》,我院2008年内设机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XXXX系、XXXX系、XXXXX系、公共基础部四个系(部)教学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目标和原则 各系(部)是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第一线的主体,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实施院系两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关系,合理界定各系(部)职责权限,进一步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本次机构调整,将大力加强各系(部)建设,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强化系(部)管理职能,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权实施、目标管理、自主运行、动态考核的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 二、各系(部)职责范围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后,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确定。 三、各系(部)机构组成 各系(部)由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系秘书组成。系(部)主任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全面工作。 各系(部)主任人选根据《XXXX关于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XXXXXX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充分发挥院、系(部)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管理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订与调整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些具体规定等;对上报的新设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组织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规范管理;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印汇总全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系(部)职责: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对确有必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调整计划的充分原因,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科核定。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实施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公共课程设置。负责基本技能实训的计划制定及部分实施工作。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任务和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汇总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 系(部)职责:根据本系(部)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根据学院最后汇总下达的任务和进程落实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科。基础部应协助教务科研究确定有关公共课程设置,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组织拟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对全院教学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研讨和调查;组织全院教学工作测评;进行重点教学环节的抽查,汇总分析各系(部)教学质量调查的有关数据;收集反馈教学信息,通报教学情况,掌握全院教学动态,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系(部)职责:负责与本系(部)相关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科工作意见和各系(部)具体情况,提出各类教学检查内

基础部关于在我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建议

基础部关于在我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建议 院系二级管理指高职院校在院系二级建制的基础上,赋予系部一定的职责,并根据职责的需要将部分人权、财权、物权下放,将原有的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变为以系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使系部在学院总体目标、原则的指导下,拥有足够的权力和利益,使其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我院做为一所高职院校只有建立起有别于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在高等教育领域和职业教育领域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对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不能只停留在学院层面,应该深入到系部、教研室,建立起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将责任落实到系部,并赋予相应的职权,充分发挥系部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基础部结合我院实际,在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职责 1、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行使教学管理权,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行使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调控、指挥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学院教学发展的基本策略,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对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执行等进行指导、评估、审核、考核;负责全院学期、学年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系(部)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开展教学工作督导,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掌握全院教学进程,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后期实习教学管理;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审核各系(部)上报的学生补考、对口升学、专升本等资料;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建立全院教学工作档案。 2、系(部)职责 系(部)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部)作为办学实体,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学的过程管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规划,经学院审批后抓好具体落实;起草新专业申报材料;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起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贯彻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本系(部)学期、学年教学安排,对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掌握教学进程,建立系(部)教学工作档案和教师档案;具体落实本系(部)各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建立系(部)学生基本信息库,根据学院管理条例,向教务处上报学生补考等资料;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 二、应该明确院系(部)两级招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基本职责 1、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职责

校部两级管理模式实施方案

三门职业中专教育集团“两分校四学部”管理模式实施方案(讨论稿) 一、实施“两分校四学部”管理模式的背景 三门职业中专教育集团自成立以来,随着规模的日益增大、教职工及学生人数的增多、专业设置门类的扩展,现有的内部管理弊端不断呈现,传统的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发展要求。因此,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是集团内涵发展的要求,更是集团发展的必然趋势。在集团内部实行“两分校四学部”管理模式,探索符合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需要的内部管理机制,能更加有效地推动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规格。 二、实施“两分校四学部”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 1.校部管理组织机构 两分校四学部管理模式,是指在集团实行二级管理的一种模式,两分校指的是亭旁职教中心和第二职教中心,四学部指的是将集团本部按升学和就业分为四个学部,即升学学部、数控机械学部、综合学部和核电电气学部。集团董事会下设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督查处、招生就业培训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 2.校部之间的关系 两分校以及职业中专4个专业部负责具体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开展,三个校区领导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学校的一般管理,董事会下设的各职能处室负责与之相应的业务管理,代表集团董事会统管相应

各条线的工作,直接对集团领导层负责(见附件一)。 两分校4个专业部在学校办学思想、规章制度的框架下统筹规划各分校或各专业部发展,具体负责实施教育教学等工作同时接受集团相应职能处室的指导和监督。 (1)在集团与内设职能部门的关系上,坚持适度集中与分权的原则 学校规划、计划的制定,重大规章制度的出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确定,运用政策、安排办学经费、对全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调控权等集中在学校。同时将教学、教育、评估、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招生培训就业等工作由职能部门行使。 (2)在职业中专与专业部的关系上,坚持主办者与承办者分开的原则 学校行使宏观管理权力,专业部则拥有微观管理权力。学校负责全校大政方针、事业规划、宏观管理、检查监督等,专业部则负责组织教学、科研、教师双向聘用、学生管理、教职工结构工资编制等工作。 (3)在集团职能部门与专业部的关系上,坚持条块分割的原则 职能部门就其职责范围行使教育管理权力,掌握工作动态,明确发展要求,拟定职能工作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审核报批事项,协调分工管理活动等。专业部则就某方面的工作接受相应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执行职能部门的决定,同时重视发挥自己在工作中的基础性、主动性和前瞻性作用,及时向职能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完善独立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系思考

完善独立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系思考 本文认为,教学管理作为独立学院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需要在探索中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当前,为提升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必须健全二级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与完善院系两级教学监督体系;规范系一级教学档案管理。 标签:独立学院;教学管理;教学监督;档案管理;对策 独立学院是我国按照新机制、新模式在二级学院基础上创建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从教育部官网可知,截止2012年3月底,全国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共有322所,在校生近200万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给独立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教学管理作为独立学院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将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同时,为提升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应运而生,成为独立学院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重要探索模式。 一、健全二级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是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强化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保障院系两级管理机制的稳定、有序运行,形成教学管理的良好格局,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为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的运行提供保障。系部在制定二级教学管理制度的时候,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教学管理,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具体而言,应由教务处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检查和指导。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各系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教学管理队伍是独立学院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据调查,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干部大多是离退休人员或从其他院校聘请的兼职人员,而从事直接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系统地掌握教育学、高校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仅能从事简单的,事务性的工作,在教学管理上缺乏专业性、系统化和创新。针对此现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和激励制度。对于直接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对于新进入教学管理系统的员工,一定要有一个学期的“跟随期”。为其安排师父,采用师徒制,让其尽快熟悉,并且对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经历一次。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促进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我院科学研究工作顺利开展,使我院科研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两级管理办法。 二、我院科研管理实行院、系两级管理。 三、项目分类 (一)依照科学研究的分类法,研究项目可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开发研究。 (二)依照项目来源分为院级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其中:1、院级科研项目是指我院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省(直辖市)、 部委、1市教委科研处等各级各类科学研究计划项 目; 3、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合作项目(包括国际 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外单位合作项目)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四、科研成果是指已通过鉴定和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正式授权专利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到帐经费 五、学院科技处为一级科研管理部门;各系部为二级科研管理部门。 六、科技处科研管理职责 (一)负责科研计划的下达和转发; (二)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管理、检查、鉴定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三)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 (四)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 (五)负责与院外各级科研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科研资料的归档工作; (七)负责组织院级学术委员会专家组的评审工作; (八)负责全院教职员工年终科研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与汇总; (九)负责发布院级科研计划课题指南; (十)负责教职员工职称申报的科研材料的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科研管理的其他工作。 七、系部科研管理职责 (一)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请、实施、检查、科研队伍等工作; (二)负责对科研项目的二级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科研经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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