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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完整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完整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帅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十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

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

“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九条学校设置校务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发展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

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十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

和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十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帅资队伍、学风与学术道德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项。专业建设负责人在专业定位、人才培养、帅资队伍、质量工程等方面具有主导权并承担建设责任,参与相关院务会议。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通过建立完善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实现高等教育管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董事会,为学校重大问题决策提供咨询、指导和监督,同时筹措办学资金支持学校建设发展,加强与地方、行业以及企业的全方位合作。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具有法人性质的教育发展基金会,募集办学资金,奖励或资助学校师生。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友会和地方校友会,以激励校友、凝聚感情,弘扬母校优良传统,共商母校发展大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章学校与学院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十五条战略规划与发展目标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

2. 指导、审定和监督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学院发展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制定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并据此对学院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管理。

(二)学院方面

1.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并报学校审定。

2. 组织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3. 组织落实学院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接受学校的目标考核和评估。

第十六条机构设置

(一)学校方面

1. 决定学校二级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2. 统一规划学院设置,决定或撤销学院设置。

3. 决定校级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二)学院方面

1. 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或撤销学院所届系(所)并报学校批复。

2. 决定或撤销系(所)所届教研室(研究室)。

3. 决定学院内部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第十七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和组织实施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十部队伍建设规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2. 负责全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校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学院党委工作。

3. 负责学院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监督检查。

4. 核定学院十部职数及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

5. 任免和考核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等中层领导十部。确定科级十部的职数。

(二)学院方面

1. 全面落实学校下达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任务,营造良好工作余围。

2. 根据学校十部队伍建设规划及学校确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十部队伍建设规划,向学校推荐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拟聘人选。

3. 按照学校十部选任规定,确定科级十部及系(部、所)主任(所长)、系

(部、所)副主任(副所长),并报学校批复。

4. 负责本院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师德帅风建设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

第十八条人才人事工作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队伍建设规划,核定学院各类人员的编制和岗位数,规定各类各级岗位的基本职责和任职条件。

2. 制定教职员工聘任、考核办法。根据学科规划和布局,以及专业建设任务,负责队伍结构、职称结构比例的控制。

3. 负责学院工作的绩效考核、监督检查,负责学院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4.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实施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奖惩。

5. 评聘和考核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聘任和考核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岗位人员。

6. 核定和调整国家政策性工资、各类保险、津(补)贴;制定学校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审定各学院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二)学院方面

1. 根据学校队伍建设规划及学校确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和实施本学院队伍建设规划。

2. 制定学院内部聘任和考核的实施细则,并按规定的权限负责本学院教职员工的聘任和考核工作。负责计划外用工的聘用、考核与管理。

3. 确定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管理岗七级及以下职务岗位聘任人选,报学校备案;向学校推荐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上、管理岗六级及以上职务岗位拟聘人选。

4. 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自主选派本院教师的进修、访学、非学历培训,自主管理使用帅资培训费。对本院违纪职工提出处分意见,报学校审批或备案。

5. 设置和调整本院内部的教学、科研、实验、行政等机构,并确定相应十部人选,报学校备案。

6. 制定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学校审定。

第十九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的资源配置、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负责各级重点学科

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3. 制定学科建设评估和考核体系以及相关的奖惩制度。

4. 组织、协调学校重点学科的申报和校内审核工作。

5. 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评审与聘任。

6. 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各类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研究生培养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并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

7. 负责制定研究生公共课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8. 负责全校研究生教育中重大事项的处理,负责研究生课程成绩的复核和学位论文开题结果的抽查。

9. 负责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二)学院方面

1. 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 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学科资源分配。

3.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开展本学院学科的检查、评估工作。

4. 组织、协调本学院重点学科和博、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5. 负责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的审核与推荐工作。

6. 负责落实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7. 协助做好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十条本科教学工作管理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工作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校教学工作。

2. 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负责新设专业的论证、评审。

3. 确立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指导学院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

4.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全校教学评估标准,组织开展全校性教学评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

5. 组织开展全校优秀教学成果和优秀教师的评选。

6. 负责全校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学生学籍与注册管理。

7. 负责汇总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项目和成果。

8. 负责全校公共基础课、公共实验课的运行管理,以及全校公共基础实验教学

平台建设,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二)学院方面

1. 负责本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制定相关专业建设规划,根据社会需求,在二级专业目录内自主调整专业方向。

2. 负责本院学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与管理,负责专业基础、专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

3. 组织开展本院教学改革,对学院各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管理和质量监控。

4. 在资源共享的原则下,自主管理、科学使用学院各种教学资源。

第二十一条科研工作管理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总体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学校科研评价体系。

2. 负责学校各研究机构、科研基地、科研联合体的建设和管理,各级政府部门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3. 组织国家和地方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中期检查和评估,负责校级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4. 负责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5. 负责学院科研工作考核。

6. 组织校级重要学术会议,协调各学院学术活动。

(二)学院方面

1. 根据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和本学院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学院科研工作规划,完成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凝练研究方向,建设创新团队,组织本院教师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科技合作和科技服务工作。

2. 建立本学院科研成果的申报、认定机制和相应的奖励办法,积极开展跨学科、跨院系的科研工作。

3. 统一管理本学院所届的科研机构,组织、指导、协调本学院申报各级各类

科研项目

4. 负责本学院的学术交流工作,收集、统计和管理学院科技工作信息。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作

(一)学校方面

1. 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工作(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下同),制定学校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学院的学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与评估。

2. 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校性学生思想教育活动。

3. 指导、协调学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

4. 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以及招生就业宣传工作。

5. 负责扶贫资助体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与应急十预体系建设,开展全校性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 负责校级各类评奖评优工作,负责留校察看及以上学生违纪的处分工作,负责学生档案的转接与管理。

(二)学院方面

1. 组织开展本院各类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注册,处理本院学生的休学、复学等有关事宜,报学校备案。

2. 组织开展本院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工作。

3. 根据学校规定,负责学生素质测评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评定和申报学生的助学金及各类奖学金;根据学校授权,负责记过及以下违纪学生的纪律处分,并报学校备案。

4. 组织实施本院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聘任、培养和考核工作。

5.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本院各培养层次年度招生计划,并报学校审定。协助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入学工作。

6. 处理学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三条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学校方面

1. 制定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总体规划和规章制度。

2. 开展校际战略合作交流,协调各学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为各学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搭建平台。

3. 根据国家规划,组织建设海外孔子学院。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说明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学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依法治校,推进学院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建立“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的管理体制。经研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思想 (一) 学院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二) 完善管理机制,理顺院系的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实现分级负责。 (三) 为实施目标管理奠定基础。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 实现学院管理的民主化与公开化原则。 (二) 坚持实现责、权、利相均衡的原则,以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三) 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的权力结构,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第四条总体思路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学院主要通过制定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以及经费筹措与分配、监督检查与评估、强化服务等对学院工作实施宏观调控管理。各系部在学院的

总体规划和管理下承担本部门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有一定的经济自主权。根据学院人力、财力的实际情况,院系两级管理将逐步推开。 第二章管理职责范围 第五条学院的主要职责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和分解学院阶段性事业计划和发展目标并监督实施;保证依法办学。 (二)制定和颁布学院的各项宏观政策与管理规定。 (三)决定学院系部的机构设置、人员总量、各类岗位职数比例;负责学院所有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聘免;拟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其实施负责。 (四)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为系部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组织建设和管理全院性公用教育资源及超越系部层次的综合性核心课程和跨专业的研究机构。 (六)统筹规划全院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师德师风、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公共关系、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七)对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控与评估。 (八)推行院务公开,定期召开院情通报会。

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

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 【摘要】近年来,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实行是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探讨。着重以四大完善现行高校两级管理体制的倡议,以期对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我国高校内部管理体制。 【词】高校院(系) 两级管理体制完善 实践,院级教学管理的目前状况和出整个高校教学管理的情况和水准,影响到教学质量的好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高校的规模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是高校管理体制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的一大走势。那么如何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现行两级管理体制,使其更加地发挥功效?,高校以几项工作入手: 一、坚持以学院为本,增强学院教学管理的活力 ,校级要适度下放教学管理权。要求职能部门在“为”、“不为”的原则下,把“该管”的事情管得更好,把“不该管”的事情放权让院(系)去管,最大限度地释放院(系)一级在高校教学管理上的能量。,要重新划分校级与院(系)在教学管理上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强化校教务处(部)等部门的调查探讨、规划设计、政策指导、协调服务、督导评估等导向性、智囊型、服务型职能。明确院系的职能和权限,以保证两级管理工作稳定、高效、灵活地运转小学数学教学论文。再次,应把院(系)两级管理的重心,使其教学管理的责、权、利相匹配。一内部管理体制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在专业和学科建设、课程与教学、学生管理相应的人事、财务等,赋予院(系)更多的自主权,使其在本科教学与管理上有更大的自主空间和自由度;另一要求院(系)在和学校方针、政策的指导及制度约束下,自身角色的转变,用好、用足、用活学校赋予的权力,创造性地开展本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并实行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推行管理责任制、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等,确保院(系)本级教学管理的中心,自主进展、自律进展。另外,高校要和完善民主管理的组织制度,使校、院(系)教学委员会等权威性而非临时性的中介机构,使其在教学管理的重大理由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逐步走向正规化。 二、以人为本,加强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教学管理人员是教学管理的,的管理知识、能力和素质情况联系到教学管理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管理的。要提高院(系)教育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就培养一支具有现代竞争意识的高、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队伍。为此,学校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为院(系)级管理人员机会,创造条件,和支持不断提升学历,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学管理,教学,浅谈高校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完善(2)预读:教学管理,教学,两级,作评价系统,引导系级教学管理人员开展的积极的竞争,奖励工作业绩的教学管理人员,调动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其工作责任心,使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另外,学校对职能部门和学院,职能部门和学院对师生员工,都建立科学的考评细则和责任追究制度,管理的核心,考评有定性的考评,更有定量的结果,以奖优罚劣。上,学校还应全面梳理学习教育管理论述,掌握管理专业知识,运用现代教学管理科学论述和策略教学论文来指导的教学管理实践,树立开拓、探讨、革新初中英语教学论文、革新的意识和精神,认真探讨和探寻现代教学管理的特点和规律,懂管理,会管理。培训的方式多种多样,是校内的定期培训,也是校外的考察学习等。要教学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精神教育,在中间提倡敬业爱岗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和刻苦学习精神;,要加强对教学管理人员技能和专门知识的培训,提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教育思想教育。其内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学校的进展定位,人才培养的,教学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策略教学论文,教学质量保障的运作等。[3],也要的考核制度,要求教学

学院教学二级管理细则.doc

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强化院、系(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能,理顺教学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研究决定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其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教学管理机构包括院、系两级。教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各系、部由系、部主任全面负责教学工作。 (三)教务处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以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要负责全院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系级教学管理主要负责本系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并根据各系具体情况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 二、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教务处职责:

1.负责拟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修订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布置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组织对各系制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并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3.编印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4.负责指导、监督各系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并完成对调整报告的审批。 5.负责审核各专业课程标准,并指导、监督各系执行。 系、部职责: 1.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以及教务处对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原则性意见,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制、修订本系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初步论证,经系主任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落实学期教学任务。如需调整,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 3.根据课程标准编制原则,组织编写各课课程标准,报教务处审核后编印成册,并组织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务处职责: 1.开课计划: (1)编制学院学年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 (2)根据培养方案,每学期第12周下达下学期各系各专业教学任务。

基础部关于在我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建议

基础部关于在我院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建议 院系二级管理指高职院校在院系二级建制的基础上,赋予系部一定的职责,并根据职责的需要将部分人权、财权、物权下放,将原有的以职能部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变为以系部为主体的管理模式,使系部在学院总体目标、原则的指导下,拥有足够的权力和利益,使其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相对独立的办学实体。我院做为一所高职院校只有建立起有别于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在高等教育领域和职业教育领域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对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不能只停留在学院层面,应该深入到系部、教研室,建立起院系二级管理体制,将责任落实到系部,并赋予相应的职权,充分发挥系部在探索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基础部结合我院实际,在教学、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应该明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职责 1、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在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行使教学管理权,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行使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调控、指挥职能。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研究学院教学发展的基本策略,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确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对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执行等进行指导、评估、审核、考核;负责全院学期、学年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系(部)教学过程实施监督,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开展教学工作督导,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动态考评,掌握全院教学进程,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后期实习教学管理;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审核各系(部)上报的学生补考、对口升学、专升本等资料;汇编全院性教学信息,建立全院教学工作档案。 2、系(部)职责 系(部)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部)作为办学实体,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教学的过程管理,以保证教学的顺利运行。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本系(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规划,经学院审批后抓好具体落实;起草新专业申报材料;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订和修订原则,起草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大纲;贯彻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本系(部)学期、学年教学安排,对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掌握教学进程,建立系(部)教学工作档案和教师档案;具体落实本系(部)各专业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建立系(部)学生基本信息库,根据学院管理条例,向教务处上报学生补考等资料;完成学院下达的其他教学工作。 二、应该明确院系(部)两级招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基本职责 1、学院招生就业工作职责

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北京工业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2009-10-17 22:35:09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结合学校全方位改革措施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校、院两级教学管理,学校在教学管理工作上侧重决策的调控(目标管理),学院侧重组织和实施(过程管理)。 一、实施校、院两级教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有利于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程序。 3、有利于强化学校宏观决策调控,提高决策水平。 4、有利于调动学院积极性,提高办学的自主性和管理水平。 5、有利于学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校级教学管理工作 (一)校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是独立的办学法人,学校对全校教学工作予以决策,并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作为决策中心的校级,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研究教学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学科建设,把学校办成一流的理、工、管、文相结合的北京市重点大学。 (二)校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的教学工作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全面负责,相关的校长助理协助工作,教务处主管教学日常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重大改革举措等由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学校成立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教务处是学校行使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基本素材和参考意见,具体负责全校教学研究、运行、管理和改革工作。 学校教学管理主要职责: 1、组织全校教师、干部教育观念更新研讨工作。 2、制订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改革方案。 3、根据教育部教高字[1998]8号文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精神,组织专业设置、调整和申报。 4、研究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政策,组织探讨人才培养模式,制订全校教学计划的总体框架和要求。 5、确立学校学科建设的整体布局与各学院的学科建设工作的目标。 6、制定教学改革方案、校级重点课程建设计划、课程体系方案并组织实施。 7、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教学事故,进行最终认定和处理。 8、根据教学优秀评价指标体系,对学院定期、分类、分项进行评估、对各项教学目标、制度、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教学环节中的教学条件、环境、教风、学风情况进行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方案并进行跟踪。

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2016年第4期(总第298期) No.4,2016 Serial No.298 治理理念下校院两级管理的权责划分与路径构建 迟沂军,孙兆扬 (山东理工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山东淄博255049) 摘要:深化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 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在大学治理理念视域下,“集权于 校”、学校与学院之间权责划分不当是当前校院两级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应从战略规划、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队伍、财务管理、资源配置、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科学界定和划分学校与学院的职责权限,通过推进学院实体化建设和转变职能部门的管理服务方式等路径构建校院两级管理。 关键词:治理;校院两级管理;大学 中图分类号:G647.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6)04-0062-05 收稿日期:2015-12-24 作者简介:迟沂军(1964-),男,山东莱州人,副教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孙兆扬(1978-),男,山东淄博人,讲师,硕士,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EDUCATION EXPLORATION 一、引言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采用校院两级的组织管理 架构,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校院两级管理是指大学按照一定的目标和原则,整合和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层次,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职能部门的职能,明确学校和学院的职责与权限,形成学校宏观上决策、学院实体化运行的管理模式[1]。也就是说,校院两级管理的本质是通过权责划分,调整优化校院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达到高效运转的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大命题。所谓大学治理是为实现大学目标而设计的一套制度安排,它给出大学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框架,并对大学的目标、原则、决策方式、权力分配和剩余决策权定下规则,通过大学各利益相关方追求自身目标的活动,从而有效率地达成大学目标[2]。大学治理包括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方面,其中外部治理主要包括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内部治理主要包含大学与 学院及各类内设机构间的协调运作,它聚焦于内部各种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大学内部治理与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 互协调促进。大学有效的内部治理需要科学管理的有力支持。换言之,科学的管理是大学进行有效内部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并为大学治理系统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方法。显然,治理理念的引入有助于丰富大学管理的内涵,有利于促进大学管理的现代化。更为重要的是,治理理念所推崇的平等、协商、责任和共享等价值观念与当前深化高校综合管理改革具有高度的趋同性,深化完善校院两级管理对于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被视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因此,在治理理念视域下,探讨如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校院两级管理,构建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既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也是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着力点。 二、我国校院两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外部环境的不适应或内部结构的不协调往往会引发社会组织的变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处于日益市场化环境下的高校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组织,功能边界日益拓展,规模日益扩

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南昌航空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科学规范校院两级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管理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科学决策、职责明确、规范管理、权责统一、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三重一大”的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办法(讨论稿)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办法 (讨论稿) 按照建立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的总体设想,为进一步调动系(部)的积极性,实现学院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和任务 1、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二、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与职责 1、院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学院是主持学院教学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院实行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院级管理机构应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把握办学方向,确立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教育教学规划和实施程序;应研究教学及其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应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

的正常运行;应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效益。 2、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有关教学及管理的指导思想、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由院长办公会议或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 三、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职责 1、系(部)级教学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各系(部)是学院领导下的、有一定办学权利的管理实体,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和党建等各项工作。系(部)级管理机构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高职教育为主体,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有效管理教学过程,调动本系(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办学实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2、系(部)级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 各系(部)由主任全面负责本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系(部)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系(部)各教研室、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教学工作与专业建设的研究、咨询机构,应定期研究本系(部)的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等重要工作,并向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有关建议。系(部)教学科研管理科科长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四、院系两级教学管理的职责划分细则 根据院、系(部)两级教学管理的地位和主要职责,其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细分如下:

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关于实施院系两级管理的规定 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的《XXXX学院关于进行科级干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请示》以及经人事处、教务处校核的《关于增设、完善科级教学、教辅单位的报告》,我院2008年内设机构调整,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XXXX系、XXXX系、XXXXX系、公共基础部四个系(部)教学单位建设,进一步完善职能,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目标和原则 各系(部)是直接面向教师和学生,始终处于教学、科研和学生工作第一线的主体,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着学院的改革、发展与稳定。实施院系两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院系两级关系,合理界定各系(部)职责权限,进一步适应学院的快速发展。本次机构调整,将大力加强各系(部)建设,下移管理重心,下放管理权限,强化系(部)管理职能,调动系(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集中决策、分权实施、目标管理、自主运行、动态考核的院系两级管理运行机制。 二、各系(部)职责范围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后,教务科、学生工作办公室、各系(部)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方面的职责按照《XXXXXX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XXXXXX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2)确定。 三、各系(部)机构组成 各系(部)由主任、副主任、团总支书记和系秘书组成。系(部)主任负责本系(部)教育、教学全面工作。 各系(部)主任人选根据《XXXX关于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附件1: XXXXXX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为充分发挥院、系(部)两级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明确系(部)的职责范围,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细则。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管理 (一)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制订与调整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提出制(修)订教学计划及课程大纲的原则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些具体规定等;对上报的新设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与审核,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组织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规范管理;编印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编印汇总全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系(部)职责:系(部)根据“原则意见”具体拟订专业教学计划;对确有必要调整的教学计划,提出调整计划的充分原因,填写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教务科核定。根据教学计划制订课程实施性教学大纲或教学基本要求。 (二)教学计划及教学任务的实施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全院公共课程设置。负责基本技能实训的计划制定及部分实施工作。协调各系(部)间的教学任务和各专业的实践环节;汇总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 系(部)职责:根据本系(部)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和实际情况编制学期教学任务和进程;根据学院最后汇总下达的任务和进程落实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科。基础部应协助教务科研究确定有关公共课程设置,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 二、教学质量管理 学院职责:教务科负责组织拟定有关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各类教学检查计划;对全院教学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研讨和调查;组织全院教学工作测评;进行重点教学环节的抽查,汇总分析各系(部)教学质量调查的有关数据;收集反馈教学信息,通报教学情况,掌握全院教学动态,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系(部)职责:负责与本系(部)相关的教学质量监控,根据教务科工作意见和各系(部)具体情况,提出各类教学检查内

(完整版)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常州大学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关系明晰、职责明确、权限规范、管理严格”的校院两级管理体系,切实推进内涵式发展,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领军型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责权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部门职能,明确学院的办学实体和管理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作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单位,是学校的管理重心,负责教学、科研、学科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依照规章制度享有相应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根据学校的规定或者授权,学院履行下列职责:负责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管理;开展学科建设和帅资队伍建设,组织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活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行使学校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发展,以制度监督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运行,形成职责明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十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 高决策机构,学校的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

院系两级管理模式下系部学生工作实践与思考

在院系两级管理模式下系部学生工作实践与思考 我院学生管理体制由学院一级管理向院系两级管理转变以来,系部在学生管理中投入力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系部的学生工作管理,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和任务,在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前提下,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思想上的引导,力争学生工作取得好的成绩。 一、院系两级管理模式下学生工作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管理效率。由于加强了系部的管理职能,也调动了系部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学院的办学活力。实行院系两级管理体制,对学生工作来说,从总体上看是适应了简洁、精干、高效的体制要求,对人才培养具有非常明显的效益优势,但是,由于受传统管理观念和外部客观环境的影响。在院系二级管理模式的运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院级管理工作目标不明确、职责不清;(2)院级管理内容的制定脱离管理实际。有形式主义倾向。落实过程中系部有抵触情绪;(3)因缺乏宏观指导,系部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体系和规范以及统一的管理制度;(4)由于职责不清,院级管理缺乏计划性和实效性:(5)缺乏系部学生管理工作绩效评价体系;(6)学院各处室与系部之间、系部与系部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协调。 二、院系两级管理模式下学工处、团委实现职能转变 在两级管理下,学工处、团委角色要担负的职能是对系部管理的指导、提供相应的支持、协调各部分关系与检查督促的职能等,因此,其角色定位应该是: 1、管理职能 学工处、团委制定学院学生工作总体计划,完善各种评价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对系部的管理、监督和协调,使系部学生工作向自主良好的方向发展。 2、指导职能 学工处、团委要从传统的发号施令转向对系部的管理指导,在系部的决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发挥指导者的作用,做好其决策参谋,充分发挥系部管理者的力量与智慧,尊重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服务职能 两级管理下,系部是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实体,他们是责任的中心,但他们不是独立办学,需要院级管理层对系部管理成员发挥其领导、指导作用。系部要树立科学的权力观,正确艺术地行使权力的同时,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领导活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

华中师范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理顺学校与学院的责权利关系,充分发挥学院办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校院两级管理,就是要以权责划分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两个管理层级。通过学校分权和管理重心下移,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学院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 第三条学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单位,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学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四条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考核评估为主要方式管理学院工作,以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为主要手段引导学院工作,以监督制约为主要途径规范学院管理权力的使用。 第五条为促进有组织的重大科研和交叉学科研究,学校设立若干独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享有与学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全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党委全委会或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各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在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教学管理、科学研究、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学生管理、对外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制定政策、组织协调、进行监督评估、提供服务保障。 第八条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校园规划、经费预算、人事编制、资源建设、学生工作、教师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若干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党委和行政的决定。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事务的咨询和评定机构,由各学科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审议学校学术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学校政策研究,咨询各类重要学术事宜、审议教师缺岗聘任的学术条件、推荐教授缺岗聘任人选、审定学校学术评价标准以及学术道德规范、调查和仲裁学术争议,调查和评定学术不端行为等工作。 第十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学校学位事务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本校学位授予的实施细则,包括学位授予具体标准、决定学位授予方面的重大事项、审核学位点申报或调整等相关事项、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审核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做出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和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等工作。 第十一条教学委员会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由有关校领导、

应用文-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下兼职教师管理模式研究

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下兼职教师管理模式研究 '院系两级 体制下兼职教师管理模式研究 随着高职院校规模扩张,专任教师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教学要求。以湖南铁路科技 技术学院为例,从2005年到2015年,学生规模扩张了近10倍,而教师规模扩大约3倍。2015年学院兼职教师的数量已占到了教师总数的20.8%,兼职教师队伍质量对于学院人才培养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却一直以来是个难题。 一、兼职教师现状 在我国,国家政策强调高职院校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形成 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并要求高职院校专兼教师比达到1∶1,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要达到50%,省级示范院校达到40%。但高职院校中兼职教师的现实情况是,高水平兼职教师数量不足,兼职教师教学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 二、原因分析 1.兼职教师市场不成熟,供不应求。在德国、美国等职业 发达国家,由于有比较成熟的兼职教师市场,兼职教师供大于求,高职院校在选人用人上有较大的主动权和灵活性。德国职业学院中兼职教师承担的课时本文由 联盟 收集整理量约占总课时量的80%,职业性与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教师都由来自企业的专业人员担任。 但我国的兼职教师市场却很不成熟,高职院校选择的余地很有限。以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为例,2015年,学院兼职教师数占教师总数的20.8%,承担的授课任务12.8%。兼职教师来源主要是企业退休员工、有企业 经历的无职业者、在读高校研究生、企业现职人员等等。兼职教师聘用途径主要依靠二级学院或系部负责人主动去企业 聘请或通过熟人介绍等非正规招聘途径,通过公开招聘及校企合作引进的兼职教师非常少,与美国200多人竞争几个兼职教师岗位的现象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对高技能人才的争夺方面,高职院校与企业相比处于劣势。一方面,企业对于所需人才往往不惜重金,通过加薪、配股、升职等物质和精神条件吸引人才;另一方面,出于行业竞争和技术保密的考虑,企业也会为人才外流和兼职设置种种障碍。 2.兼职教师市场不规范,质量不高。在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兼职教师不但数量上超过专职教师,而且质量上也有相应的保障。如澳大利亚TAFE学院的兼职教师,在从教同时要到大学教育学院接受为期1-2年的教师教育,以获得教师资格证。德国的职业教育兼职实践教师必须是有一定教育理论基础的技术专家,且要通过规定的 。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在选聘兼职教师时面临着“质量与数量不可兼得”的两难选择。在企业支持不足及政策支持缺位的情况下,高职院校往往迫于教学的压力,舍前者而选择后者,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 以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为例,2015年度兼职教师中,中级以上 仅占45%。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有一半以上兼职教师仅仅是外聘兼职人员,还不能称之为合格的兼职教师。其中课堂质量和课堂效果较好的兼职教师,更是凤毛麟角。 3.兼职教师队伍不稳定,管理不规范。职业教育的跨界性和兼职教师工作的二元性决定了高职院校对兼职教师的规范管理很难实现。由于兼职教师的主业在企业,当校企之间产生

完善独立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系思考

完善独立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系思考 本文认为,教学管理作为独立学院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需要在探索中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当前,为提升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必须健全二级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与完善院系两级教学监督体系;规范系一级教学档案管理。 标签:独立学院;教学管理;教学监督;档案管理;对策 独立学院是我国按照新机制、新模式在二级学院基础上创建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从教育部官网可知,截止2012年3月底,全国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共有322所,在校生近200万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给独立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教学管理作为独立学院管理工作的核心部分,将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同时,为提升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应运而生,成为独立学院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重要探索模式。 一、健全二级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是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强化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要健全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保障院系两级管理机制的稳定、有序运行,形成教学管理的良好格局,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为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机制的运行提供保障。系部在制定二级教学管理制度的时候,要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教学管理,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 具体而言,应由教务处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检查和指导。各系部全面负责本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院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各系根据学院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本部门的教学管理工作。 二、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教学管理队伍是独立学院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据调查,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干部大多是离退休人员或从其他院校聘请的兼职人员,而从事直接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系统地掌握教育学、高校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知识,他们在工作岗位上仅能从事简单的,事务性的工作,在教学管理上缺乏专业性、系统化和创新。针对此现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和激励制度。对于直接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对于新进入教学管理系统的员工,一定要有一个学期的“跟随期”。为其安排师父,采用师徒制,让其尽快熟悉,并且对教学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经历一次。

关于推进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曲阜师范大学文件 曲师大校字〔2012〕126号 各院、所、中心,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校院职责权能,增强学院办学活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求和上级关于高校改革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强化学院职能,降低管理重心,改革用人和分配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学院和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学校整体办学实力。 二、改革目标 理顺校院关系,明确校院职责权能,实现学校管理方式由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的转变;明确学院的权利和责任,扩大学院办学自主权,

充分优化和利用教育资源,激发学院办学活力,使学院逐步成为拥有相应自主权、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办学实体;改革学院用人和分配制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完善学院治理结构,建立起学院内部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对学院实行目标管理。学院在目标管理任务范围内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学院目标责任包括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事人才、学生、文明单位创建、日常综合管理(财务、资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卫生纪律等)等七个方面,这七个方面的工作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学院根据目标任务要求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经教职工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报学校校院两级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二)实行动态经费分配使用制度 学校核拨给学院的经费包括:在岗教职工的基本工资(含职务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其他国家、地方核定的各类补贴)和作为奖励的月考勤奖、年度考勤奖等人员经费,学校根据学生数、教职工数核定的公用经费以及专项建设经费等其他经费。学院将学校核拨的经费与自筹经费结合起来,按规定支配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三)改革用人与分配制度 1.加强编制管理。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定学院人员编制;在满足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学校鼓励学院将固定编制和流动编制相结合,挖掘人员潜力、提高用人效率;学校允许学院合理缺编,但缺编额度不能超过定编数的20%;学校根据缺编情况拨付缺编补贴。 2.改革用人制度。学院根据“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 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

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 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 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一)教务处职责 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 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 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二)院(系)职责 1.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基本原则,编制院(系)各专业的培养方案,经院(系)专业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2.负责专业培养方案的执行,确保实施有序。如确需变更须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报教务处备案; 3.根据教务处制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编制与修订原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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