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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

2019年3月

前言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支撑,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重点阐述双评价的技术流程、评价方法和技术要点,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目标与原则、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技术流程、成果表达形式、成果应用及附录9部分。

本技术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目录

前言 (2)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评价目标与原则 (2)

4.1评价目标 (2)

4.2评价原则 (3)

5 评价工作流程 (4)

5.1制定工作方案 (4)

5.2开展评价工作 (4)

6 评价技术流程 (5)

6.1确定评价精度 (5)

6.2数据准备 (5)

6.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6)

6.3.1 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 (6)

6.3.2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 (7)

6.4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7)

6.4.1 全域适宜性评价 (7)

6.4.2 结果校验修正 (7)

6.4.3 适宜区潜力评价 (8)

6.5综合分析 (8)

6.5.1 资源环境禀赋刻画 (8)

6.5.2 空间格局特征分析 (8)

6.5.3 问题和风险识别 (9)

6.5.4 潜力分析 (9)

7 成果表达形式 (10)

7.1评价报告 (11)

7.2评价图件 (11)

7.3评价数据表 (12)

8 成果应用 (12)

附录A 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方法 (14)

附录A-1土地资源评价 (15)

(1)评价方法 (15)

(2)评价步骤 (15)

(3)评价成果 (17)

(1)评价方法 (18)

(2)评价步骤 (18)

(3)可选指标 (20)

(4)评价成果 (23)

附录A-3海洋资源评价 (24)

(1)评价方法 (24)

(2)评价步骤 (24)

(3)市县层面可选指标 (26)

(4)评价成果 (26)

附录A-4环境评价 (27)

(1)评价方法 (27)

(2)评价步骤 (31)

(3)评价成果 (33)

附录A-5生态评价 (34)

(1)评价方法 (34)

(2)评价步骤 (44)

(3)评价成果 (45)

(4)其他功能指向涉及的生态评价 (45)

附录A-6灾害评价 (46)

(1)评价方法 (46)

(2)评价步骤 (47)

2)地质灾害危险性 (48)

3)海洋灾害危险 (50)

(3)评价成果 (51)

附录B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 (52)

1.集成准则 (52)

2.集成方法与步骤 (53)

(1)生态保护等级 (53)

(2)农业功能指向的承载等级 (53)

(3)城镇功能指向的承载等级 (55)

3.集成结果 (57)

附录C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58)

1.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58)

(1)评价准则 (58)

(2)评价指标及算法 (59)

(3)评价步骤 (59)

(4)注意事项 (60)

2.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61)

(1)评价准则 (61)

(2)评价指标及算法 (62)

(3)评价步骤 (63)

(4)注意事项 (64)

(1)评价准则 (65)

(2)评价指标及算法 (66)

(3)评价步骤 (74)

(4)注意事项 (76)

附录D聚合计算步骤 (77)

附录E文态评价 (79)

1.文态评价 (79)

(1)评价方法 (79)

(2)评价步骤 (82)

2.文态保护等级评价 (83)

附录F 基础数据清单 (84)

附录G 成果报告编写提纲 (89)

附录H 图件制图规范 (91)

附录I 主要数据表体例 (93)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省级(区域)、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时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工作。开展其他相关工作,需进行双评价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34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

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50095-2014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

GB 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JTS 145-2013海港水文规范

JTS 165-2013海港总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一定国土空间内自然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服务功能对人类活动的综合支撑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是对自然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本底的综合评价,确定国土空间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功能指向下的承载能力等级。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对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基础上,评价国土空间进行生态保护的重要程度,以及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适宜程度。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获取的利益,可分为产品提供功能、调节功能、文化功能和支持功能四大类。根据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的要求,主要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调节功能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生态敏感性: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反应的敏感程度,用来表征生态失衡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大小。

4评价目标与原则

4.1评价目标

通过双评价,认识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特点,找出其优势与短

板,发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可能的资源环境风险,确定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功能指向下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程度,为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基础支撑,服务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4.2评价原则

尊重规律。评价应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根据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不同功能指向和承载对象,充分考虑土地、水、海洋、生态、环境、灾害等资源环境要素,统筹把握陆海自然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集成反映各要素间相互作用关系,客观全面地评价资源环境本底状况。

生态优先。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坚守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科学评价适宜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空间及分布,满足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对空间发展和治理的现实需求。

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尺度间存在的显著差异,各地尤其是各市县开展评价时,在通用指标基础上,可结合当地资源环境实际情况和特征,补充个性化评价要素,因地制宜地丰富指标,细化分级阈值。

简单易行。在保证科学性的基础上,评价应尽可能简化,选

择最少最有代表性的指标。加强与相关数据基础的统筹衔接,做到评价数据可获取、评价方法可操作、评价结果可检验,确保科学、权威、好用、适用。

5评价工作流程

5.1制定工作方案

双评价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系列研究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时,按照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总体要求和本指南,建立双评价工作责任及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专门队伍,有序推进评价工作。

5.2开展评价工作

各省(区、市)依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省级双评价工作。参照全国双评价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本行政区双评价初步成果。在通过专家论证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双评价成果,支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指导市县级双评价工作。作为专题成果之一,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在论证报批过程中,要包括双评价成果。

各地市依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市县级双评价工作。参照全国和省级双评价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形成本行政区双评价初步结果。在通过专家论证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双评价成果。作为专题成果之一,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论证报批过程中,

要包括双评价成果。在开展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时,可直接利用所在市双评价成果;有条件或有必要的,可以独立开展县级双评价工作。

6评价技术流程

严格遵循评价原则,围绕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功能特征,构建差异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定量方法为主、定性方法为辅,评价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可靠、运算准确、操作规范以及统筹协调,为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评估工作运行环境采用地理信息系统软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高斯-克吕格投影,陆域部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海域部分采用理论深度基准面为高程基准。鼓励使用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系统中的双评价辅助功能或智能数据处理与分析系统,提高评价效率。

6.1确定评价精度

省级(区域)层面评价建议以50米×50米栅格为基本单元进行分项评价。市县层面建议优先使用矢量数据进行分项评价,或以20米×20米~30米×30米栅格为基本单元进行评价。

地形条件复杂或幅员较小的区域可适当提高评价精度。根据可获取数据情况,海域可适当降低评价精度。

6.2数据准备

根据评估方法,按照数据清单搜集评估所需的各类数据,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土地利用现状及年度调查监测数据、水文监测数据、气象观测数据、遥感影像、地表参量、灾害类型与分布数据、交通路网分布与规划数据等(参见附录F)。

市县层面,着重补充收集精细尺度的区域数据,如小流域水文监测数据、市县内气象自动站观测数据、高精度遥感影像数据、市县灾害监测数据等。

6.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6.3.1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

按照评价对象和尺度差异遴选评价指标,分别开展土地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仅滨海地区)、生态、环境、灾害等要素的单项评价(具体方法参见附录A)。

遴选评价指标时,要结合区域特征与问题,如内陆地区不涉及海洋相关指标,东部地区不涉及防风固沙生态功能等。同时,如附录A中未涵盖但对当地影响显著的资源环境类指标,可适当补充特色指标,并参照相应逻辑进行评价。

市县级评价时,生态方面不用再进行单项评价,直接使用全国、省级生态保护单项评价结果,全国、省级结果不一致时取较高值,并结合市县实际情况对边界进行修正。

如市县层面缺乏足够精度的水文、环境、海洋等要素监测数据,原则上相应的要素可不再重新评估,在继承省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特点对结果进行优化和修正。

此外,在使用指南推荐阈值进行分析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地

方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部分阈值区间,分析其内部差异和地区特点,使其更符合地方实际,满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需要。

6.3.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

基于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结果,开展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不同功能指向下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根据集成评价结果,将相应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依次划分为高、较高、一般、较低和低5个等级。市县层面的滨海地区,结合当地海洋开发利用细分的功能指向,将对应的海洋开发利用功能指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级依次划分为高、较高、一般、较低和低5个等级(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

6.4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6.4.1全域适宜性评价

基于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结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将全域空间分别划分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重要区、一般区,农业生产适宜区、一般适宜区、不适宜区,城镇建设适宜区、一般适宜区、不适宜区(具体方法参见附录C)。

6.4.2结果校验修正

对评价结果,重点对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农业生产适宜区和不适宜区、城镇建设适宜区和不适宜区,以及海洋开发利用适宜区和不适宜区进行专家校验,综合判断评价结果与实际状况的相符性,修正结果边界。针对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价结果,开

展必要的现场核查校验与调整,使评价结果趋于合理。

6.4.3适宜区潜力评价

在农业生产适宜区基础上,依次扣除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现状城镇(不含农村居民点)及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连片分布的林地与优质草地、不宜作为耕地的坑塘水面、园地、耕地(海水增养殖区或海洋牧场)、以及难以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细碎地块等,识别农业生产适宜区剩余可用空间。

在城镇建设适宜区基础上,依次扣除生态极重要区、连片分布的现状优质耕地(海水增养殖区或海洋牧场)、现状建设用地(海洋开发利用区域,不含农村居民点)、以及难以满足城镇建设的细碎地块等,识别城镇建设适宜区剩余可用空间。

上述过程中具体扣除标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及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要求确定。

6.5综合分析

6.5.1资源环境禀赋刻画

根据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总结刻画资源环境本底主要禀赋特征。

对承载等级较高和较低的区域,追溯分析其主要影响因子,识别优势和短板因素。

6.5.2空间格局特征分析

根据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全域评价结果,总结分析区域生态安全、农业生产、城

镇建设的空间格局特征。

省级评价时,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综合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全域评价结果,确定单宜性、双宜性、多宜性特征并说明主要功能特点。对有需求的市县,可以乡镇为单位开展相应分析。

6.5.3问题和风险识别

将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全域评价结果与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对比分析,识别保护利用中的问题、冲突和风险。主要包括: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中的耕地、商业林、工矿用地、现状城镇(不含零星分散的居民点)规模和空间分布;

现状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在农业生产不适宜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地区中的规模和空间分布;

现状城镇用地在城镇建设不适宜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的规模和空间分布。

6.5.4潜力分析

分析农业生产适宜区剩余可用空间的规模、利用现状及空间分布特征,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有关要求,结合水资源约束等条件,估算可利用后备耕地规模。

分析城镇建设适宜区剩余可用空间规模、利用现状及空间分布特征,按照土地综合整治、海岸带开发利用有关要求,结合水资源约束等条件,估算城镇建设上限规模。

分析重大调水工程、区位优势改变、能源结构调整、历史文化保护、技术进步、国家(区域)战略布局、全球气候变化、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对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可能的影响,并

针对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双评价技术流程参见图1。

图1 双评价技术流程图

7成果表达形式

双评价成果主要包括评价报告、评价图件以及评价数据表,

三者共同构成成果表达的统一整体,缺一不可。

7.1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是对双评价技术路线、评价过程、评价结果的系统表述。评价报告要扼要说明评价的主要步骤和关键技术,重点阐述评价形成的核心结论与基本判断,并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提出建议与举措,还应对评价中遇到的技术疑难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进行特别说明。评价报告要表述清晰、概括全面、观点鲜明、结论准确(报告编写提纲参见附录G)。

7.2评价图件

评价图件是用图纸形式表达双评价的主要内容结果,一般包括概貌与基础图、现状分析图、评价成果图等系列。概貌与基础图对区位、行政区划、地形地貌等内容进行绘制;现状分析图对水土资源利用现状、海洋开发利用现状等内容进行绘制;评价成果图对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以及重要的综合分析结果等内容进行绘制。图面内容应完整、明确、清晰、美观。

其中,城镇、农业和生态承载能力和适宜区的评价图件,分别采用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类色系进行绘制,色系由深到浅依次表达适宜程度高、适宜程度中、适宜程度低三个等级(评价成果制图图例、颜色与色值说明详见附录H)。

评价图件采用自然地理单元与行政区划单元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达,一般采用行政界限和地形图作为底图。根据评价范围确定制图精度,一般省(区、市)建议采用1:10万~1:25万比例尺;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幅员较广的省份可采用1:50万比例尺;北京、天津、上海、海南、宁夏等幅员较小的省份可采用1:5万~1:10万比例尺。一般市县建议采用1:1万~1:5万比例尺,少数幅员较大的市县可采用1:10万比例尺。

7.3评价数据表

评价数据表是用表格形式表达双评价主要结果,对重要参数、指标值、阈值等在地域功能和行政区划单元下进行分解细化。评价数据表主要包括现状数据集、单项评价数据集、集成与模拟数据集等系列。数据表汇编内容应层次鲜明、简洁明了、清晰美观(主要评价数据表体例参见附录I)。

8成果应用

双评价是从资源环境角度认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特征的一种方式,在客观了解资源环境禀赋条件的基础上,为确定区域的主体功能,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支撑。

原则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划定结果要与双评价结果相协调。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应作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空间基础。农业生产适宜区剩余可用

空间应作为后备耕地的优选区域;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等应优先选择农业生产不适宜区内的耕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应尽可能避开城镇建设不适宜区,新增城镇建设空间应尽可能在城镇建设适宜区剩余可用空间范围内选择。

应用双评价成果时要科学客观。在符合上述原则和逻辑的基础上,还需要结合发展战略、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进行更深入的分析,结合当地实际,最终形成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方案。

附录A 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方法

表A-1-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表

防风固沙生态功能等。根据各地实际,如有上述范围未涵盖但对当地影响显著的资源环境灾害类指标,可适当补充,并参照相关逻辑进行评价。

2.一般情况下,城镇建设功能在市县级评价时考虑地质灾害风险、海洋灾害风险等指标。但对于西南或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省级评价时也可以考虑相关指标。

附录A-1 土地资源评价

土地资源评价主要表征区域土地资源对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可利用程度。针对农业功能和城镇功能指向,分别采用农业耕作条件、城镇建设条件作为评价指标,通过坡度、高程等综合反映。评价时扣除河流、湖泊及水库水面区域。

(1)评价方法

1)农业功能指向的土地资源评价

[农业耕作条件]=f ([坡度], [高程], [土壤质地]) (A-1-1)[农业耕作条件]是指农业生产的土地资源可利用程度,需具备一定的坡度、高程、土壤质地等条件。对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地区,还可考虑坡向、坡型、地形部位等因素。

2)城镇功能指向的土地资源评价

[城镇建设条件]=f ([坡度], [高程] , [地形起伏度]) (A-1-2)[城镇建设条件]是指城镇建设的土地资源可利用程度,需具备一定的坡度、高程条件。对于地形起伏剧烈的地区(如西南地区),还应考虑地形起伏度指标。

(2)评价步骤

第一步:图件制备与叠加处理。将数字地形图和土壤类型图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参照进行投影转换,对每幅图进行修边处理,供数据提取和空间分析使用。

第二步:要素空间分析。基于数字地形图,计算栅格单元的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编制方案 中研智业集团 东西部规划设计院

目录 一、背景意义 (1) 二、发展历程 (2) 三、概念内涵 (3) 四、总体要求 (5) 五、评价内容 (8) 六、技术路线 (10) 七、评价报告 (13) 八、项目实施 (15)

一、背景意义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合理开发国土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是关乎我国国土生态安全、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国国土空间辽阔,不同区域的地形地势、自然条件和资源环境禀赋存在着明显差异。随着人口的增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于高强度的开发和产业布局不尽合理,部分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模已经超出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下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等问题日益突出。开展国土空间适宜性开发评价是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的重要体现,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意见和要求的具体体现。 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明确了根据自然条件适宜性开发的理念,提出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根据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确定不同的开发内容。 2016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厅字[2016]51号),明确要求开展陆海全覆盖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评价和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差异化专项评价,以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划定“三区三线”奠定基础。 2017年3月24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了《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7]33号),明确要求市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系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科学合理编制空间规划,作为生态空间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 室名录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07.13 【实施日期】2017.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控制实验室和首批检测实验室名录的通知 (环办土壤函[2017]1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国土资源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任务,有效组织技术水平高、管理严格规范的实验室参加详查工作,依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经过三部委以及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

国土资源、农业部门严格筛选,确定了5家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以下简称质控实验室)、32家省级质控实验室;确定了首批233家检测实验室,当前主要承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其中138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较好的实验室(包括8家二噁英检测实验室)面向全国推荐、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95家能力验证考核结果一般的实验室以及地方因行政区域内农用地详查任务繁重、相关部门能力不足而推荐的第三方实验室,由推荐该实验室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使用。现发布实验室名录(见附件1-3),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省级质控实验室的作用,依托相关部门和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业、高效的详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队伍,加强对详查各工作环节、各参与单位质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详查工作质量。国家级质控实验室要根据详查工作的统一安排,加强对各地详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详查工作要自觉接受国家级质控实验室的指导监督。 二、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承担本地区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的检测实验室的管理,慎重选择、严格要求。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分工,加大频次,确保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完成详查样品分析测试任务。省级质控实验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检测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数据进行分析,对检测实验室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动态掌握检测实验室的工作质量。 三、质控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数据弄虚作假、泄露敏感数据信息等行为的实验室,以及工作过程中发现专业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一票否决、坚决退出,不得再承担详查工作任务。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空间数据组织与管理

空间数据组织空间数据管理

?空间数据结构 ●矢量数据结构●栅格数据结构 ?矢量、栅格结构对比?空间数据库特点 ?传统数据库模型及特点 ●层次数据模型●网络数据模型●关系数据模型 ?现行空间数据库管理方案 ●混合数据管理模式●扩展数据管理模式●统一数据管理模式 空间数据组织与管理

定义: ?矢量数据结构通过记录空间对象的坐标及空间关系来表达空间对象的位置。?点:空间的一个坐标点;?线:多个点组成的弧段; ?面:多个弧段组成的封闭多边形; 获取方法 ?定位设备(全站仪、GPS 、常规测量等)?地图数字化?间接获取 ●栅格数据转换 ●空间分析(叠置、缓冲等操作产生的新的矢量数据) 矢量数据表达考虑内容 ?矢量数据自身的存储和管理?几何数据和属性数据的联系 ?空间对象的空间关系(拓扑关系) 矢量数据表达 ?简单数据结构?拓扑数据结构?属性数据组织 矢量数据结构

矢量数据表达—简单数据结构 只记录空间对象的位置坐标和属性信息,不记录拓扑关系。又称面条结构。 存储: ?独立存储:空间对象位置直接跟随空间对象;?点位字典:点坐标独立存储,线、面由点号组成 特征 ●无拓扑关系,主要用于显示、输出及一般查询 ●公共边重复存储,存在数据冗余,难以保证数据独立性和一致性 ●多边形分解和合并不易进行,邻域处理较复杂;●处理嵌套多边形比较麻烦 适用范围: 制图及一般查询,不适合复杂的空间分析 量数据结构(续)

标识码属性码空间对象编码唯一 连接几何和属性数据 数据库 独立编码 点: ( x ,y ) 线: ( x 1 , y 1 ) , (x 2 , y 2 ) , … , ( x n , y n )面: ( x 1, y 1) , (x 2, y 2) , …, ( x 1, y 1) 点位字典 点: 点号文件 线: 点号串面: 点号串 点号X Y 1112223344………n 55 66 存储方法 量数据结构(续)

04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2019 87号文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 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现“多规合一”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尽快形成规划成果。部将印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明确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限。 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二、做好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

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 三、明确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审查的要点 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规划程序和报批成果形式做合规性审查。其中: 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要点包括: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②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建设用地规模,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自然岸线保有率,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指标的分解下达;③主体功能区划分,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协调落实情况;④城镇体系布局,城市群、都市圈等区域协调重点地区的空间结构;⑤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和生态系统保护格局,重大基础设施网络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⑥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历史文化保护体系;⑦乡村空间布局,促进乡村振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发[2005]109号 【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5.09.07 【实施日期】2005.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关于 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 (环发[2005]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国土资源厅(局),科技厅: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现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请参照执行。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总局

国土资源部 卫生部 二00五年九月七日 附件: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从事固体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不包括从事放射性矿产、海洋矿产开发的企业。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矿产资源开发规划与设计、矿山基建、采矿、选矿和废弃地复垦等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三)指导方针和技术原则 1.矿产资源的开发应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 2.矿产资源的开发应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具体包括: (1)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 (2)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自然资源部 2019年3月

前言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空间布局提供支撑,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技术指南重点阐述双评价的技术流程、评价方法和技术要点,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目标与原则、评价工作流程、评价技术流程、成果表达形式、成果应用及附录9部分。 本技术指南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清华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经济管理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目录 前言 (2)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评价目标与原则 (2) 4.1评价目标 (2) 4.2评价原则 (3) 5 评价工作流程 (4) 5.1制定工作方案 (4) 5.2开展评价工作 (4) 6 评价技术流程 (5) 6.1确定评价精度 (5) 6.2数据准备 (5) 6.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6) 6.3.1 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 (6) 6.3.2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集成评价 (7) 6.4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7) 6.4.1 全域适宜性评价 (7) 6.4.2 结果校验修正 (7) 6.4.3 适宜区潜力评价 (8) 6.5综合分析 (8) 6.5.1 资源环境禀赋刻画 (8) 6.5.2 空间格局特征分析 (8) 6.5.3 问题和风险识别 (9) 6.5.4 潜力分析 (9) 7 成果表达形式 (10) 7.1评价报告 (11) 7.2评价图件 (11) 7.3评价数据表 (12) 8 成果应用 (12) 附录A 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方法 (14) 附录A-1土地资源评价 (15) (1)评价方法 (15) (2)评价步骤 (15) (3)评价成果 (17)

什么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价”

什么是国土空间规划的”双评价”? 2019-07-29 10:13 空间规划类的术语——“双评价” “双评价”是个简称,由“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两部分构成。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在一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生活方式,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的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规模。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维系生态系统健康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资源环境要素和区位条件以及特定国土空间,进行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适宜程度。 01“双评价”要评什么呢?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判断区域内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能源、旅游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对这个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和建设规模的支撑能力。 概括地说,就是判断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基线)、灾害(风险)四类要素,定量测度国土空间发展的综合潜力,人类活动的承载能力,以及为人的经济、社会活动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能力。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实际上是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本底的相对客观的评价。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用于判断国土空间自然条件对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三类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及评判分级, 是着重于从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关系、人地关系分析基础上的分析和判断。 “双评价”的最终出口,都要落实在用地的适宜性分区、开发的限制性分类和风险的警示性分级上。 02“双评价”怎么评? “双评价”总体的技术流程是这样的:“资源环境要素单项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集成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其中涉及海域的,还要开展陆海统筹。 不同功能指向和评价尺度,是要采用差异化的指标体系。 开展“双评价”工作,许多分项专业性很强,实际操作复杂性较高,最大的难点在于:会不同程度地受数据精度和可靠性的制约。 开展“双评价”之前,应先通过数据筛选、转换、集成,构建可靠可比的基础数据库。 03开展“双评价”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国土空间资源的“双评价”,对空间功能区域进行划分,将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优化空间布局的重要技术方法,增强空间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协调性。 通过“双评价”,客观的反映现状资源环境的优势与短板,发现未来发展的潜力。同时,通过对比现状(如开发利用现状、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等)可以对既有规划成果进行校正。 此外,“双评价”成果从空间上明确规划范围内未来生态修复的要点,并有助于分析持续提升国土空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路径。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的指导意见 财建【2006】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局(厅): 为了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促使矿山企业合理负担其资源与环境成本,理顺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根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中有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就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从2006年起要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选择煤炭等行业的矿山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开。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先行在所有矿山企业普遍推开。 二、地方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对试点矿山逐个进行评估,按照基本恢复矿山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则,提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目标及要求。地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根据上述要求,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并提出达到矿山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目标的具体措施。在此基础上,地方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依据新矿山设计年限或已服役矿山的剩余寿命,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所需要的费用等因素,确定按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由矿山企业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并列入成本。 三、各地要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企业在地方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帐户,并按规定使用资金。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预提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监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本地区企业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 四、对本通知发布前的矿山环境治理问题,各级政府要制定矿区环境治理和

土地资源利用对环境影响的管理

土地资源利用对环境影响的管理 前言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阐述土地利用中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理该与方法在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应用进行分析评价,剖析我国土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是人类懒以生存的环境,是一切生产生活活动的载体,土地利用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大,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管理和评价也越来越重要, 人类逐渐认识到了环境对生产生活的作用,也更重视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影响,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逐渐加快,在对环境管理过程中环境的土地利用规划作为配置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 1土地利用环境影响的重要性 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却面临着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盐碱化、贫瘠化加剧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生态环境总体上呈恶化趋势是由于我国过去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科学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人们的生态环境意识淡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领,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组织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是实现国家和各级政府对区域土地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引导、调控和管理的重要手段。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导向性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评价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评价与规划过程的紧密结合,即两者要同步进行、滚动发展、互为反馈。这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过程中,通过研究规划对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研究环境的自净能力和环境容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土地利用的规模、空间布局等方面的战略关系;并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后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规划实施后会产生的不良环境后果。可见,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将规划对象看成是一个完整的环境生态系统,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的统领能力,保证自然、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实施,必然会打破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原位状态,对区域内的水资源、土壤、植被、生物等环境要素产生许多直接或间接、有利或有害的影响,从而使得土地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条件产生正向的或负面的环境效应。为了预防有缺陷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出台和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迫切需要在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对规划区与土地利用有关的环境影响进行科学研究,为土地利用方式选择和土地利用分区布局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促进地区土地资源持续、协调的利用 2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环境有着深远的影响 土地利用规划是一种综合性的用地规划,涵盖各业用地,是合理配置和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息息相关。不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可能会引发消极的环境影响,如陡坡地开垦可引发或加剧水土流失,从而引发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围湖造田缩小湖面面积会增加洪涝灾害发生机率和程度;对某些水面、荒草地的开垦会破坏湿地或野生动物栖息地,对保护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城镇用地、耕地和园地面积的增加,导致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的激增,加速了水资源的耗竭;非农建设会导致高质量农地的损失;大面积的城市化可能会降低景观的异质化程度,降低景观的抗干扰能

ArcGIS空间数据管理与分析

《地理信息系统概论》实验报告 题目:ArcGIS关于空间数据管理与空间数据分析操作实验姓名:赵文彪 学号: 2014212425 班级:地信141 学院:理学院 编写日期: 2015–11–8

学习空间数据库的建立与地图坐标校正变换 二、实验原理 ArcMap 默认支持3种Transformation 类型。其中,两种是平面至平面的转换,即仿射(Affine)和Similarity,二者有一定差别。另一种即由曲面至平面的地图投影转换(Projective)。本实验中学习的坐标变换方法,是GIS实践中较常用的仿射变换。 我们在课堂中讲过,坐标校正(rectification)可采用各级多项式来转换地图坐标。例如,设原坐标为(x,y),转换后的坐标为(x',y'),采用2次多项式: x' = a1 x2 + b1 y2 + c1 xy + d1 x + e1 y + f1 y' = a2 x2 + b2 y2 + c2 xy + d2 x + e2 y + f2 通过地面控制点GCPs 的已知坐标(x,y)和(x',y'),求出2次多项式的各项系数,就可以将地图上所有的(x,y)转换为(x',y')。 本实验中的仿射变换是采用一次(线性)多项式 x' = a1 x + b1 y + c1和y' = a2 x + b2 y + c2 作为坐标转换关系的坐标校正方法。仿射变换可以将数据在x, y方向是非等比放大缩小,歪斜,旋转和平移(如图所示)。 在ArcGIS中,一般采用4个Tics,即通常所说的地面控制点,来进行仿射变换。对于一般比较规整的地图,这样进行坐标校正是够用了。 三、实验内容 把数字化时形成的inch 单位的平面坐标,转化为我国统一使用的高斯-克吕格坐标,并将转换好空间坐标的数据导入到Geodatabase库中。为此,首先利用ArcMap,把原始的4个tic点坐标(x,y) (即取inch 的坐标),改为相应的高斯-克吕格坐标值。然后,计算机根据这四个Tics 在两种坐标系中的取值,计算出转换系数,再把所有的(x,y) 转为高斯-克吕格坐标系统。最后,在ArcCatalog 中,新建一个高斯-克吕格坐标的Feature Dataset,把转换好坐标的Feature Class放到Geodatabase的Feature Class 中。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1) 1.1评估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评估时点与基数 (1) 1.4评估原则 (2) 1.5评估依据 (2) 1.5.1法律法规 (2) 1.5.2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2) 1.6评估组织 (3) 2 工作流程 (3) 2.1工作准备 (3) 2.2现状调查与分析 (3) 2.3成果编制 (4) 2.4成果论证与公示 (4) 2.5成果报批 (4) 3 评估主要内容 (4) 3.1现状概况 (5) 3.2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5) 3.3战略目标评估 (5) 3.4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 (6)

3.4.1市(县)域发展格局评估 (6) 3.4.2中心城区规划评估 (7) 3.4.3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评估 (7) 3.4.4重点区域规划布局评估 (7) 3.5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7) 3.6空间管控评估 (8) 3.7要素配置评估 (8) 3.8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估 (8) 3.9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9) 3.9.1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9) 3.9.2地方发展诉求分析 (9) 3.10其他专项类规划评估 (9) 3.11评估结论与建议 (11) 3.11.1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11) 3.11.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11) 3.1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3.11.4主要建议 (12) 4 技术要点 (12) 4.1基础资料收集 (12) 4.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 (12) 4.3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13) 5 成果要求 (13)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执行方案(最新)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执行方案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重大意义 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国家战略有效实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做好国土空间规划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操作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二)主要目标。到X年,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X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X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生产空间集约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 钟玉梅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研究钟玉梅 发表时间:2019-12-31T15:00:55.230Z 来源:《房地产世界》2019年14期作者:钟玉梅1 张叶生2 [导读] 在传统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内容冲突、空间重叠等问题,导致空间管理效率低下、国土开发秩序混乱。 钟玉梅1 张叶生2 1.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酉阳 409800; 2.长江建投集团(武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 430010 摘要:在传统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内容冲突、空间重叠等问题,导致空间管理效率低下、国土开发秩序混乱。为此,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空间规划权限统一集中到了自然资源部,随后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及其技术要求也逐步明确。在此背景下,需要认真研究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与自然资源部主管的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关系,探寻新的空间规划体制下环境保护参与空间规划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引言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全新要求,同时强调应当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基于生态文明理念视角的国土空间规划变得越来越受重视,我国不再是简单地注重开发空间,而是逐步向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空间管理转变,需要充分考虑国土空间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基于生态保护、文明建设对空间进行规划与管理。 1当前国土规划给环境保护带来的问题 1.1陈旧的规划思想限制生态保护工作 现阶段,我国土地规划方面有很多问题,例如过度规划土地、规划方式过于公式化、对地区规划缺少变通等。目前的土地规划是由政府部门进行相关指导,一般根据行政指示以及资源上的分配进行划分,由于其中一些老旧的规划思想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经济发展的需求,同时土地规划条约并不完善,因此导致土地规划不能满足现代环境保护需求。 1.2国土规划中对环境保护不够重视 当前我国有许多土地划分依旧是根据行政区划分,这种土地规划方式存在诸多弊端,例如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不被重视,土地资源配置分布不均,忽视两者之间关联性,规划人员为追求经济上的利益,从而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制定具体的规划策略时,很多员工只关注短期经济发展,忽略了长期环境问题,在后期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策略 2.1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 一是在推进生态修复工作中,要牢固“生态系统”思维和“生命共同体”意识,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修复,增强各项治理措施的协同性和关联性,不断提升和改善生态修复治理效果。二是以小流域为基本单元,依据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主要生态功能定位,确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区域。综合生态调查评估结果和生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考虑地形地貌、河流水文、土地植被等自然环境,确定以流域为范围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设片区。结合重点区域,针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山体损害修复、湿地再造、含水层保护、水土环境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内容,提出分区、分类的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布局,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整体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 2.2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提高科技防灾水平 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受到显著影响,突出表现为河流、湖泊、湿地、冰川、冻土、高寒草甸等生态系统发生明显变化,引发的融冻泥流和强降雨引发的泥石流灾害等都会对地质环境造成巨大影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有效保护农村农业基础设施、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阻断因灾致贫可能,有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一是针对气候变化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及时与自然资源部沟通,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将我省高寒冻土区地质灾害治理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治理范围。二是全面提高科技防灾水平,充分利用高分遥感、无人机航测、InSAR、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的技术手段,加强对冻融泥流等的分布和对生态环境破坏及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做好监测预警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防治技术研究,遵循“顺应自然、利用环境、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将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让等措施与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相结合,源头预防、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2.3全面落实国土生态保护工作 其一,加大国家基础生态用地保护力度。在生态文明理念下,代表自然生态文明的国家基础生态用地需要重点保护,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均在其列,这些区域维持着生态系统平衡,长期以来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小,在对其进行规划时应当明确规定不得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其二,设置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随着陆地污染治理与陆地空间保护的深入,海洋逐渐成为当代生态环境保护所重点关注的区域。当前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尚未完全成型,需要设置保护红线来确定底线,从而确定相应地用海空间、岸线和海域资源利用区域、海陆污染控制空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空间等,为海洋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其三,构建国土生态安全屏障。为了有效防范沙尘暴、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时有必要设置生态安全屏障,保障我国生态安全,从而有效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其中,东北森林湿地、青藏高原、三峡库区、东部沿海防护林等均是我国生态防护功能极强的生态安全屏障。 2.4凸显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功能 一是可以针对城镇空间、农业空间提出生态建设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方案或路径,进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专门的环境保护规划提供指引;二是在与“三区三线”协调对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提出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应将大气、地表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管控单元的空间管制作为重点,成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有益补充;三是要重点编制好城镇空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城镇规划区(城镇开发边界)、工业园区、重点矿区等,这是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这类单元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多、资源环境问

空间数据管理平台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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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1.1方案概述 空间数据管理平台解决方案主要是针对我国各级测绘院、信息中心建设区域地理信息基础框架的迫切需求,开发的一套专业性强、具有高可扩展性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 整个方案从管理多源、多尺度、多类型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角度出发,开发了一些列软件系统,包括空间数据入库更新子系统、空间数据质量检查子系统以及空间数据管理平台等,可以实现对现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整合、转换与集成管理,为政府、企业、公众等提供空间信息服务。 1.2系统特点 ●“多源、多尺度、多时相”基础地理数据的集成管理 由于基础地理数据具有多源、多尺度、多时相的特点,基础地理数据管理平台必须具有集成不同数据类型、不同比例尺、不同时间的各种基础地理数据的能力。 ●多比例尺数据集成 对于不同尺度的基础地理数据,其集成通过统一空间参考系(WGS84、西安80、北京54)或动态投影技术来实现。不同比例尺的

基础地理数据可以叠加一起显示,通过控制其显示比例实现地图的逐层显示效果。 ●多类型数据集成 对于不同类型的数据(如DLG与DRG)的集成采用按空间坐标范围或图幅索引实现。 ●多时序数据集成 对于不同时间段的基础地理数据,采用历史数据库来实现。根据数据更新周期的不同,采用按数据集、图幅、对象级别的历史数据库机制。 ●基础地理数据管理全过程支持 SuperMap D-Manager特别针对我国各级测绘院、信息中心设计开发,系统支持数据加工、数据入库管理、数据共享、数据发布的整个业务过程,可以快速为用户打造完备的基础地理数据中心,满足各种用户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为数字城市建设服务。 ●基础性与平台性 SuperMap D-Manager从设计到实现,充分考虑了其作为基础性、平台性等支撑性要求。SuperMap D-Manager在设计思路、软件开发实现上都具有高可扩展性的特点。

最全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

国土空间规划知识点梳理 一、政策时间轴线 2014.08国家发改委等四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 知”》 2019.05.23《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019.06.0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2019.06.04《自然资源部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9.12.3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 2020.01.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 行)的通知 二、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若干意见》要求,主动履职尽责,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抓紧启动编制全国、省级、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规划期至2035年,展望至2050年),尽快形成规划成果。部将印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明确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限。 (一)编制时限要求 2020 目标 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完成市县以上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2025 目标 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2035 目标 基本形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二)编制要求 各地不再新编和报批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已批准的规划期至2020年后的省级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以及原省级空间规划试点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等,要按照新的规划编制要求,将既有规划成果融入新编制的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中。 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实施中存在矛盾的图斑,要结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作一致性处理,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础。一致性处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和强制性内容,不得与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要求矛盾冲突。今后工作中,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统称为“国土空间规划”。 按照“管什么就批什么”的原则,对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侧重控制性审查,重点审查目标定位、底线约束、控制性指标、相邻关系等,并对规划程序和报批成果形式做合规性审查。 三、成果内容要求 本次规划编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关于改进规范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开放与鼓励外商投资 【发文字号】发改投资[2013]2662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 【发布日期】2013.12.28 【实施日期】2013.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3]26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委)、银监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决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国务院发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简称“《目录》”),进一步缩小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范围,取消和下放了部分核

准事项。为切实做好取消、下放后的规范核准和协同监管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要简化审核内容、优化流程、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实现放管并重、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管理责任 (一)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各地方和有关部门要简化备案手续、推行网上备案,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审批。除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禁止发展、需报政府核准的项目外,均应当予以及时备案。 (二)切实履行核准职责。按照国务院《目录》规定,对于下放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省内各级地方政府的核准权限;《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各级项目核准机关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核准手续。 (三)同步下放核准前置条件审批权限。对于取消核准或者下放核准权限的项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同步取消和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做好前置条件的办理工作。 (四)严格遵循国家化解产能过剩政策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不得为此类项目办理规划选址、土地(海域)供应、环评审批、节能评估审查等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贷款。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 护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资源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1]147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01.05.10 【实施日期】2001.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十五”国土资源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二00一年五月十日

“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是国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国家在国土资源领域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资源合理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和《国土资源“十五”计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规划》以2000年为基期,2005年为规划目标期。《规划》的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一、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 (一)主要成就 1.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九五”期间,国家修订了《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发布了配套的行政法规,制定了一系列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办法,建立、完善并执行了土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矿业权管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环境管理等制度,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为国土资源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基础调查评价成绩显著。完成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查清了全国土地的类型、数量、分布、利用和权属状况;开展了土地变更调查,基本掌握了土地利用变化、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及西部地区坡耕地分布等情况。完成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区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地质调查,140万平方公里农田和300多个城市的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西北地下水资源特别计划”取得重大突破。编制了全国环境地质图系和分省地质灾害图,完成了25个省(区、市)的环境地质调查和18片国土综合开发重点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以及长江、黄河等13条大江大河沿岸、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城市的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评价。完成了160万平方公里1/50--1/100万海洋地质调查和一系列海洋环境调查。 3.资源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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