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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从业资格要求: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要求,包括道路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等证件的申领条件和程序。

二、培训和考核:规定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方法,包括道路交通法规、运输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三、执业准入: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和程序,包括背景调查、资格审核等,确保从业人员的品德和能力达到一定要求。

四、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要求,包括对顾客的服务态度、保护顾客权益、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规定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包括每天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周休、年休等,确保从业人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安全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遵守交通规则、正确操作车辆、安全驾驶、紧急情况的应对等,确保交通和人身安全。

七、奖惩制度:规定对从业人员的表现进行奖励或惩罚的制度,包括奖励优秀个人或团队、纪律处分等,激励从业人员规范行为。

以上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不同地区和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和补充。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6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9月5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

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9月5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

【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前款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和押运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守法经营,诚实信用,行为规范,安全操作。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认定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认定制度。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第七条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掌握道路旅客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 第八条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 第九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四)取得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两年以上; (五)接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第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和押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篇 【第1篇】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100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100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

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2篇】某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应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身体健康的从业人员。 (2) 驾驶员必须领取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方可驾驶车辆。 (3) 驾驶员的正常培训由本人负责,定期培训由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4) 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本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准隐瞒事故真相,并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5) 驾驶员应服从调度,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连续行车不准超过 4小时,杜绝各种违章行为。 (6) 驾驶员要认真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容整洁、文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应当坚持“素质优先、合理适用”的原则,注重安全、规范、高效、便利。 第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国家行政管理职责,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 , 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与协调。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第五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具备履行职业道德的基本素质和品德修养; (四)具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 (五)取得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相关证件。 第六条从业人员在驾驶过程中,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符合其准驾车型行驶的有效驾驶证; (二)无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二年内的记录; (三)五年内未曾因犯罪行为被判刑的记录;

(四)两年内未曾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全责的记录。 第七条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从事道路运输从业: (一)因犯罪被依法判刑,未满五年之日起; (二)具有嗜好、药物、酒精依赖、精神病等不适宜从事道路运输从业的情形; (三)屡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较坏的行为记录; (四)有特定疾病、残疾或者身体条件不适宜驾驶的情形。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管理机制 第八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配备、培训、考核、激励、奖惩、职业升迁和退出机制。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制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评定,根据工作表现,对合格从业人员给予荣誉称号、晋级奖励等激励措施;对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扣减工资、降职等处罚措施。

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运输企业作为提供货物和人员运输服务的行业,其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至关重要。为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提高运输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培训与资质要求 在运输企业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与资质的要求,以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具体要求包括: 1. 执照要求: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执照,如驾驶驾驶员应当拥有驾驶证; 2. 培训要求:运输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包括道路交通安全、紧急事故处理、职业道德、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培训; 3. 定期复核: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复核,以确保其持续符合培训与资质要求。 三、岗位责任与义务 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在执行各自岗位职责时,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具体包括: 1. 遵守交通法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交通信号和路标行驶,不得超速、疲劳驾驶等;

2. 维护交通秩序:从业人员应当积极维护交通秩序,遵守交通礼仪,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友好协商,共同努力保持道路畅通; 3. 合理使用设备:从业人员应当合理使用运输设备,确保设备的正 常工作状态,并采取必要的维护保养措施; 4. 防范事故风险: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对事故风险的认识,及时发现 和排除安全隐患,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援。 四、安全培训与演练 为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安全应急处置程序,并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安全培训与演练。具体包括: 1. 安全教育培训: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疏散 逃生、消防知识、急救措施等方面的培训; 2. 应急演练:运输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模拟各种 紧急情况,让从业人员熟悉应对程序和技能; 3. 安全意识培养:运输企业应当积极培养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 高其对安全问题的警觉性,做到心中有“安全红线”。 五、安全监督与考核 为了确保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进行相 应的安全监督与考核。具体包括: 1. 内部监督:运输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对从 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 据此,为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制订和 完善从业人员管理规程与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管理的法律依据。 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实现官员的廉洁、从业者的公正,营造安全、有序、公正、和谐的道路运输市 场环境。 2.清晰明确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使从 业人员对自身责任和义务有清晰、明确的认识。 3.分类管理原则。分别对不同类别、不同性质、不同等级的道路运输从业 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4.合法合规原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地从事道路运输作业。 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分类及管理要求 1.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管理 (1)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服从国家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健康发展。 (2)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拥有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确保从业管理人员具有相关执业条件。 (3)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道路运输业务,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提出明确要求。 (4)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能力的提升,不断创新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

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例会制度 为增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工作,实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拟订以下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2)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 (3)坚持相互协调、科学决议、高效运转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1)学习贯彻上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目标、政策、规定、指 示、指令。 (2)研究、制定、增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听取各部门落实安全技术举措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状况汇 报,研究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举措方法,并落实到有关责任人。 (4)对车辆发生的重要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剖析,汲取教训, 防备事故发生。 (5)检查总结上次安全工作确立事项的落真相况,对落实不到 位的责任人要追查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1)安全工作例会由公司总经理招集和主持。 (2)公司安全工作例会的列席人员: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3)公司安全工作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

(4)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整理睬议纪要,实时转发有关内容到有 关部门、向因故缺席会议的人员传达有关精神。 (5)公司安全工作例会谈论决定的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依据 分工范围敦促检查,并实时通告贯彻落真相况。 (二)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成立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每个月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培训内容: 1、车辆的年度查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修养护。 2、学习车辆有关的保险知识。 3、做好危险途段记录及应付举措,并向客户见告。 4、向租车客户宣传安全行车内容。内容包含:不得超员、超载;车辆一定安全停放;不得无证驾驶;不得违犯行车命令行车;不得酒后、疲屈驾车;不得带故障行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5、公司全体职工均应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仔细参加 公司组织的各样安全教育培训。 6、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工作总结,并对下半年 安全教育培训做出计划和安排。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篇)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2、根据公司安排,驾驶员必须准点达到公司,到公司后先去调度报到,晚点一小时之内罚款____元,超过一小时者罚款____元(现场交纳) 3、驾驶员出车必须服从调度,对不服从者处以____元罚款。 4、驾驶员手机必须____小时开机,如因手机不通或本人不接听而影响公司正常出车者,月底扣除安全奖,严重者扣发工资及追加处罚。 5、车辆回公司后,必须如实向例检报告车辆情况,记清里程数,如发现不报告或报告不实者,当班驾驶员每人罚款____元(现场交纳) 6、如发现路桥票有徇私舞弊者和倒卖燃油、货物、车辆配件者,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全部责任。 7、驾驶员在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的,其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事态发展,牵扯到公司派人处理者,其事故赔偿视情况予以追究。 8、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9、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10、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11、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13、对改变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对脱岗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二)监理单位:福州成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巨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市东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西起2+926.556与延寿路交叉,东至3+632.727与荔园路交叉,全长____米 工程投标价:I标段中标合同价为____万元人民币,II标段中标合同价为 ____万元人民币 7、质量要求:合格 二、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及其他相关安全法律法规。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他相关安全规范标准。 3、监理委托合同、施工合同以及工程有关的建设合同。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三、现场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流程:(框图) 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重点: 监理安全控制工作主要是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防护工作,其具体工作有: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年修正)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9.06.2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19.06.2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修正)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19修正)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9.06.21 【实施日期】2019.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06年11月23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6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

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交通部 【发布文号】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6-11-23 【生效日期】2007-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9月5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2006年11月23日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包括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和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包括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和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管理人员。 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客运乘务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及结业考核人员、机动车维修企业价格结算员及业务接待员。 第三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操作,文明从业。 第四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交通部负责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 工作,并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国家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从业资格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取得从业资格的比例分别是相关经营者依法获取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2021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释义

When you decide to stick to one thing, the whole world will make way for you.通用参考模板(WORD文档/A4 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释义 今天我们相聚在革命圣地延安,召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宣传、贯彻会议,很及时,也很有必要。今天参加会议的既有各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又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还有全省各地驾驶员培训学校的代表,大家济济一堂,共同认真学习、加深理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足以证明大家对宣传、贯彻、实施好此项《规定》的重视程度很高。我们都知道,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工作在运输生产第一线和最前沿,既是道路运输市场的利益主体,也是实践主体,只有发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主体作用,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道路运输行业才能获得不竭的动力和力量源泉。希望通过本次宣贯会议的召开,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大张旗鼓的搞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宣贯实施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对推动我省道路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中,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职业的特殊性质决定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不同于其它行业的特殊要求。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和基础文化知识,还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道路运输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职业技能。 当前,我省道路运输生产规模正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不断扩大,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及维修业务需求迅猛增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队伍逐渐壮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__年底,我省已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50余万人,是各种运输方式中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为我省城乡居民提供广阔的创业、择业、就业机会,对促进全省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市场对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经营理念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更高标准。我们应当清醒认识到,当前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受教育程度偏低,知识技能少,整体素质不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服务质量、道路运输效率、效益的整体提升。据统计,20__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546起,死亡2711人,受伤9995人,直接经济损失5358万元。通过总结、分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原因,发现大多都是因为从业驾驶人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和会车、占道行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车超员而导致的。由此可见,驾驶员安全知识的缺乏和安全意识的薄弱是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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