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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考06936建设法规大纲

广东自考06936建设法规大纲
广东自考06936建设法规大纲

附件6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建设法规》(课程代码:06936)课程考试大纲

目录

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二、课程内容和考核目标

第1章建设法律制度概论

1.1建设法律制度概述

1.2建设法律关系

1.3建设法律责任

第2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2.1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概述

2.2城乡规划的制定

2.3城乡规划的实施

2.4城乡规划的修改

2.5监督检查

第3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3.1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3.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3.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4耕地保护

3.5建设用地

第4章建筑法律制度

4.1建筑法律制度概述

4.2建筑许可

4.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4.4建筑工程监理

4.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4.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5章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5.1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

5.2招标

5.3投标

5.4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6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6.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概述6.2房地产开发用地

6.3房地产开发

6.4房地产交易

6.5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7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7.1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7.2环境监测管理

7.3保护和改善环境

7.4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8.1合同法总则

8.2建设工程合同

三、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附录:题型举例

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的性质与特点

《建设法规》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该课程主要研究建设领域内的法律问题。明确要求学生掌握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合同法等建设领域内的重要法律制度,使学生具有依法办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依法办事的能力。本课程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的特点。

(二)课程的设置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并掌握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合同法中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规定。具备依法办事,特别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与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建设法规》是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是以工程建设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性、实践性较强的基础学科。它与《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土木工程概论》、《施工技术与组织》、《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课程均有较密切的联系。

教材的第1、4、5章是考核重点章,第2、6、8章是考核次重点章,第3、7章是考核一般章。

二、课程内容和考核目标

第1章建设法律制度概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理解建设法律制度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熟悉建设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理解建设法律制度的作用与实施;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熟悉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掌握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明确建设法律责任。

二、课程内容

1.1建设法律制度概述

1.2建设法律关系

1.3建设法律责任

三、考核知识点

1.建设法律制度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建设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建设法律制度的作用与实施。

2.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3.建设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处罚种类与处罚机关,建设活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四、考核要求

(一)建设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建设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

领会:建设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

简单应用:建设法律制度的作用与实施。

(二)建设法律关系

识记: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领会: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简单应用: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三)建设法律责任

识记:建设法律责任的基本概念。

领会:处罚种类与处罚机关。

简单应用:建设活动纠纷的调解与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2章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城乡规划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熟悉城乡规划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掌握城乡规划法的方针和原则:熟悉城乡规划的编制;了解城乡规划的分类和内容;熟悉城乡规划的审批;熟悉新区开发与旧城改建的含义和总体要求;掌握城乡规划的实施,包括城乡规划公布制度、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以及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其他法律规定;了解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

二、课程内容

2.1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概述

2.2城乡规划的制定

2.3城乡规划的实施

2.4城乡规划的修改

2.5监督检查

三、考核知识点

1.城乡规划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城乡规划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原则。

2.城乡规划的基本概念和规定,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分类和内容;城乡规

划的审批。

3.新区开发与旧城改建的含义和总体要求,城乡规划公布制度、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以及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其他法律规定。

4.规划修改的利益保护。

5.我国的监督体制,城乡规划的行政监督制度,城乡规划的立法监督制度,城乡规划的社会监督制度。

四、考核要求

(一)城乡规划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城乡规划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领会:城乡规划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原则。(二)城乡规划的制定

识记: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镇规划城乡规划编制机构的资质要求。

领会:城乡规划的编制,城乡规划的分类和内容,城乡规划的审批。

(三)城乡规划的实施

领会: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简单应用:城乡规划的公布制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以及涉及建设工程管理的其他法律规定。

综合应用: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四)城乡规划的修改

领会:规划修改的利益保护。

(五)监督检查

领会:城乡规划的监督制度。

第3章土地管理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熟悉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土地管理体制;了解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有关规定;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了解耕地保护制度;掌握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

二、课程内容

3.1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3.2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3.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4耕地保护

3.5建设用地

三、考核知识点

1.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土地管理体制;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有关规定。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耕地保护制度。

5.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

四、考核要求

(一)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土地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领会: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和土地管理体制;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识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有关规定。

领会: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范围,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识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土地调查制度,土地统计制度。

(四)耕地保护

简单应用:耕地保护制度。

(五)建设用地

识记:国家建设用地的概念,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概念。

领会:国家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乡(镇)村建设用地的批准权限及程序。

简单应用:征地补偿。

第4章建筑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建筑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熟悉建筑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及管理体制;熟悉建筑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建筑许可的概念和特点;掌握有关施工许可证的基本规定,包括申请时间与范围、申请条件、颁发等;掌握建筑活动的从业者资格;掌握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的有关规定;掌握建筑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掌握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掌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课程内容

4.1建筑法律制度概述

4.2建筑许可

4.3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4.4建筑工程监理

4.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4.6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三、考核知识点

1.建筑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建筑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及管理体制;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2.建筑许可的概念和特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基本规定,包括申请时间与范围、申请条件、颁发等;建筑活动的从业者资格,包括从业单位的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3.建筑工程发包的有关规定,包括发包单位的行为规范;建筑工程承包的有关规定,包括承包单位的行为规范。

4.建筑工程监理的含义、范围和任务以及有关规定。

5.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和内容,建筑生产的安全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6.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考核要求

(一)建筑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建筑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领会:建筑法的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及管理体制;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二)建筑许可

领会:建筑许可的概念和特点。

简单应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基本规定,包括申请时间与范围、申请条件、颁发等。

综合应用:建筑活动的从业者资格,包括从业单位的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识记:建设工程发包单位的行为规范,承包单位的行为规范。

综合应用: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四)建筑工程监理

识记:建设工程监理的含义和性质。

领会:建筑工程监理的范围和任务以及有关规定。

(五)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识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和内容。

简单应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综合应用: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安全责任和义务。

(六)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简单应用: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综合应用:建设单位、建筑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的质量责任。

第5章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招标投标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熟悉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监督管理体制;理解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掌握招标的概念和招标的基本程序;熟悉对招标人行为的限制性规定;掌握投标的概念,熟悉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送达;熟悉对投标单位的行为规范和对投标人的禁止性规定;熟悉开标、评标、中标的概念和相关规定。

二、课程内容

5.1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

5.2招标

5.3投标

5.4开标、评标和中标

三、考核知识点

1.招标投标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监督管理体制;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

2.招标的相关概念;招标的基本程序;对招标人行为的限制性规定。

3.投标的概念;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送达;投标单位的行为规范;对投标人的禁止性规定。

4.开标、评标、中标的概念和相关规定。

四、考核要求

(一)招标投标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招标投标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领会: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监督管理体制;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二)招标

识记:招标的相关概念。

领会:招标的基本程序。

简单应用:对招标人行为的限制性规定

综合应用:招标相关规定。

(三)投标

识记:投标的概念。

领会: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送达。

简单应用:投标单位的行为规范;对投标人的禁止性规定。

综合应用:投标的相关规定。

(四)开标、评标和中标

领会:开标、评标、中标的概念。

综合应用:开标、评标、中标的相关规定。

第6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熟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理解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熟悉房地产开发的概念、房地产开发的基本原则、房地产开发管理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熟悉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定;掌握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的概念;掌握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课程内容

6.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6.2房地产开发用地

6.3房地产开发

6.4房地产交易

6.5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三、考核知识点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2.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

3.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房地产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

4.房地产交易的一般规定。

5.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考核要求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领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二)房地产开发用地

识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概念和特征,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划拨的概念和形式;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简单应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限制,土地使用权终止和续期。

(三)房地产开发

识记:房地产开发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领会: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

综合应用:房地产开发管理。

(四)房地产交易

识记:房地产交易的概念。

领会: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五)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识记: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概念。

领会:房地产权属登记的意义。

第7章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熟悉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理解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了解特殊环境、农业环境、城乡建设环境的保护;掌握“三同时”制度;了解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了解征收排污费制度;了解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二、课程内容

7.1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7.2环境监测管理

7.3保护和改善环境

7.4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三、考核知识点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特殊环境、农业环境、城乡建设环境的保护。

4.“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四、考核要求

(一)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识记: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领会: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及管理体制;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二)环境监测管理

识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领会: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三)保护和改善环境

识记:特殊环境的概念。

领会:对特殊环境保护的意义。

(四)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识记:“三同时”制度的概念。

领会:实行“三同时”制度的意义;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

简单应用:“三同时”制度的法律规定。

第8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熟悉合同法总则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掌握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掌握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掌握要约和承诺的含义;了解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同的形式;熟悉并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熟悉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和缔约过失责任;理解合同效力的概念;掌握合同生效的时间;理解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相关规定;熟悉可变更及可撤销合同的概念;掌握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和意义,掌握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理解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以及合同的保全;理解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概念和条件;掌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法定情形;理解违约责任的概念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掌握违约责任的种类;理解违约责任的免除;了解合同的法律适用、合同的解释以及合同的监督;熟悉并掌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掌握《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规定。

二、课程内容

8.1合同法总则

8.2建设工程合同

三、考核知识点

1.合同和合同法;合同订立和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合同的法律适用与合同争议的解决。

2.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工程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发包人责任。

四、考核要求

(一)合同法总则

识记: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效力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概念;可变更及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概念;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和法定情形;违约责任的概念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

领会: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要约和承诺的含义;格式条款的特别规定和缔约过失责任;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概念和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以及合同的保全;违约责任的种类。综合应用: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建设工程合同

识记: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

领会: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质量责任和发包人的责任的有关规定。

简单应用:工程合同管理。

三、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为了使本大纲的规定在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中得到贯彻落实,特对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并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及命题的关系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进行学习和考核的依据,教材是学习掌握课程知识的基本内容与范围,教材的内容是大纲所规定的课程知识和内容的扩展与发挥。本大纲对考核的要求是适当体现的,并与选用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是一致的。

命题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目标来确定,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要覆盖到各章,并突出

重点章节。不出死题,着重学生识记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

(三)关于自学教材

指定使用教材:建设法律制度及实例精选,佘立中编著,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第2版。

(四)本课程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自学考试是一种开放性的教育形式,它主要是通过考生个人自学以及社会助学,来达到国家考试所规定的考核目标。从考试类型上看,自学考试又是一种“标准参照性考试”,考生只要能够达到自学考试各科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要求,即可通过这一科目的考试。认真自学是考生能否顺利通过自学考试并取得学历资格的基础。

为有效地指导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本大纲已指明了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在各章的基本要求中也指明了各章内容的重点和难点。

考生如果希望以自学为主通过《建设法规》考试,应在自学中注意以下事项:

(1)应依据本课程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考核知识点、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对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在通读教材有关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考试大纲的规定,重点学习那些必须考核的内容。

(2)学习建设法规,要以《建设法律制度及实例精选》为基础,结合课本深入研究相关理论,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3)学生可通过到建筑业相关企业或项目实习、调研,获取相关的实践案例。

(4)可通过搜索建设法规网站获取最新相关资料的方法来学习。

本课程共4学分。

(五)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针对教材重点章(第1、4、5章)、次重点章(第2、6、8章)和一般章(第3、7章)的自学或助学的基本学时分别不少于5、6、5、4、4、4、2、2,即总学时不少于32。

(六)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的说明

这是本考试大纲的主要内容,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基本要求:指考生对考试范围内的各章教材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应该熟记,达到牢固掌握的程度。为使考生更好地把握各章节的基本要求,本大纲在下面“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中,做出具体规定。

2.考核知识点:指各章中需要考核的部分。在本大纲中,对于各章节的内容规定了若干个知识点,具体的知识点又可分成若干个知识细目。

3.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指考生应该把握知识点的程度,它是本课程进行命题时的基本依据。本大纲结合课程的特点,在“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中,提出了4个不同认知层次的具体要求:

(1)识记:能正确认识和表述科学事实、原理、术语和规律,知道该课程的基础知识,并能进行正确的选择和判断。

(2)领会:能将所学知识加以解释、归纳,能领悟某一概念或原理与其他概念或原理之间的联系,理解其引申意义,并能做出正确的表述和解释。

(3)简单应用:能用所学的概念、原理、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较简单问题,具有分析和解决一般问题的能力。

(4)综合应用:能灵活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分析和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4个不同层次的认知能力是层级递进的关系,后一层次的认知能力,包含了前面所有层次的能力要求。都是考核必须注意的内容范围。

(七)关于本课程考试的几个规定

1.本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本课程考试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3.本课程考试题型有5种,分别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4.本课程考试卷面中,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5.本课程考试卷面中,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4类题目,各占分数的20%、30%、30%、20%。

6.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对于不同的考生都存在着不同的难度。

附录

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在下列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中,( )是不以双方自愿为前提的。

A.协商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二、多项选择题

1.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 )条件。

A.在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B.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C.建设资金已落实

D.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E.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三、简答题

1.简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作用。

2.简答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四、论述题

1.《建筑法》对工程发包单位的行为规范主要有哪些规定?为什么?

2.论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危害性。

五、案例分析题

1.某施工单位(乙方)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2000m2厂房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期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该合同争议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四川2019年4月自考03893工程建设法规试题及答案

G019·03893(专卡) 绝密★考试结束前 四川省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工程建设法规 课程代码:03893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 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合同当事人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直接法律后果是 A.解除合同 B.终止合同 C.中止履行合同 D.恢复履行合同 2.根据《城乡规划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部门是 A.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B.乡、镇人民政府 C.市、县级人民政府 D.村民委员会 3.在缔约过程中,受要约人大对要约的主要条款部分同意,部分作出变更的答复, 性质上是 A.部分承诺 B.承诺

C.拒绝承诺 D.新要约 4.根据《建筑法》,下列关于施工企业承揽工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施工企业可以允许其他企业使用自己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 B.施工企业应当拒绝向其他企业转让资质证书 C.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不是本单位人员 D.施工企业由于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只能以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5.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2年 B.3年 C.5年 D.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6.根据《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下列属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的是 A.投标者之间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B.投标者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C.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D.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7.下列关于机械设备出租单位安全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出租的机械设备可以没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B.出租机械设备时可以不配备齐全有效的限位等安全装置 C.出租机械设备时不必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 D.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

2019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9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 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 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006年1 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自考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法规试题 课程代码:0693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不属于建设法规立法原则的是 A.市场经济原则 B.法制统一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一致原 2.《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是 A.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 B.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C.抢险救灾的项目 D.涉及公共事业的项目 3.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下列不属于劳务分包的是 A.木工作业 B.油漆作业 C.混凝土作业 D.预应力作业 5.《建筑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技术法规 6.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基建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设计阶段是 A.总体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7.下列不属于对新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的内容是 A.安全技术知识 B.特种作业技能 C.操作规程

8.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是 A.2年 B.5年 C.6年 D.10年 9.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少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10. 下列属于承诺的是 A.招标公告 B.投标书代 C.修改澄清文件 D.中标通知书 11.甲乙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 A.乙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 B.甲公司名称变更 D.买卖数量变更 C.合同签约人变更 12.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的是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B.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C.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D.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13.甲欠乙50万元贷款,乙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还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育 A.丙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甲 B.丙起诉甲以50万元为限 C.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 D.丙的起诉费用由自己支付工 14.某材料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原材料,给工程建设项目造了经济损失,该供应商应承担赚碱谢滑日图资验别 A.违约责任 B.行政处分 C.行政处罚 D.缴纳罚款 15.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首意调题车饰食质避参站患全交主 A.总经理 B.总监理工程师

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能力。3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当事人死亡不必然导致债的消灭,第一部分 5、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只有在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中才会自己的劳动收入导致债的消灭周岁,以以上不满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8具有人身权和为主要生活来源:。知识产权基本特征31、。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注册) 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初始、延;6、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精神病人行为能力的判断:不能辨;;2 时间性续、变更、增项。认为无行为能力;不能完全辨认为限制注册四类 人身权内容:发表权(不是著作权、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32行为能力“发行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法人条件:。7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延续 完整权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产或者经费;。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且盖章情形5、: 发明人或设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质量合格文件:如有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33、。 计人所在单位(但是,约定为大)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6、 发明、实用新专利权的保护对象:34工程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8、法人与其他组织的最主要区别:能型和外观设计基本。:包括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发明20年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情况、;35、专利权的保护期限:等(公9、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其他10机机构(分公司)、个人独资 企业。企示)。不良行为:年,均自申请日起算。 胜诉权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业的内设机构不是其他组织,、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36如人力资实体权利县级以上不消灭消灭;源部、财务

20174月份自学考试劳动法真题(最全)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0167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最先同意制定国际劳动法的国家是( ) A、瑞士 B、美国 C、意大利 D、英国 2、季某是某物业公司的水电维修工,公司安排其在国庆节期间加班3天,公司为其提供的加班待遇应当是( ) A、安排季某补休,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B、按照不低于季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倍支付加班费 C、按照不低于季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倍支付加班费 D、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3、王某与日广电子厂于2015年1月1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其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单证明王某的社会保险金一直是由观澜公司缴纳。日广电子厂以内部人员调整为由,于2015年12月28日通知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的社保个人账户单足以证明其与观澜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B、日广电子厂与王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C、签订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志 D、观澜公司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下列选项不属于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的是( ) A、参与用人单位卫生决策的权利 B、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 C、工伤保险权 D、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5、职工王某的下列劳动收入,属于工资的是( ) A、计划生育补贴 B、稿费 C、劳动竞赛奖 D、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 6、在下列人员中,适用最低工资的是( ) A、在工作时间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职工 B、医疗期内病休的职工 C、企业内待岗的职工 D、回家乡探亲的职工 7、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不属于非法用工,应当满足的条件是( ) A、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工 B、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过批准招工 C、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过批准且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招工 D、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经过批准且经未成年人同意招工 8、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女职工周某在哺乳期内,但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届满

自考06936建筑法规串讲笔记资料

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其法律效力:(1)建设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它们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2)建设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4)地方性建设法规: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下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建设行政的司法的内容:1,行政调解,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达成协议。2,行政复议,指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以法向指定部门重新处理申请3,行政仲裁,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居调解,做出判断和裁决。 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路线管理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电力、通讯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建筑活动: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建设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也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工程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书序农民集体所有,其余都属国家所有。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而取得,需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也必须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在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好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企业已确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并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时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紧挨着能和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因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想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以批准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的内容:投资后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是工程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技术活动。它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目前,我国的投资后评价分为建设单位的自我评价、项目所属行业(地区)主管部门的评价及各级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主体)评价三个层次进行。 能够区分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各阶段及各阶段包含的环节:设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设计文件是制定建设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他对实现投资者的意愿起关键作用。设计与勘察是密不可分的,设计必须在进行工程勘察,取得足够的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之后才能进行。另外,勘察工作也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

房地产法规考试知识要点(整理版)

第一章房地产法规概述 1.1 房地产 1.1.1 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理解记忆) 自然属性:①房地相对不可分性②不可移动性③经久性④土地的不可再生性与稀缺性 经济属性:①商品性②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的二重性③土地自然资源、建筑地段与建筑物有不可分离的偶性 社会属性:①公平性、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②建筑物质整体性与产权多元化的使用分散性 ③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 1.1.2 土地和房屋 房屋构成应具备的三个条件(理解记忆) ①必须有上盖②必须固定于土地上,有建筑基础③必须是合法的 1.1.3 地产和房产 地产和房产的区别(理解记忆) ①地产可单独存在,而房产离开地产则不能单独存在,没有所谓的“空中楼阁”。 ②房产具有使用寿命,会不断损耗甚至自然灭失,作为一种资产存在折旧率;而地产却可永 久利用,一般不贬值,更很少发生物权灭失的情况。 ③地产价格和房产价格的影响因素不尽相同。地价明显受级差地租规律的支配;而房价则取 决于建筑成本和地价。 1.1.4 房地产的分类 房地产按照不同分类方法进行的分类(理解记忆,能够举例) 按用途分类 ①居住房地产:住 宅、 集体宿舍 ②办公房地产:写字楼 ③商业房地产:商业店铺、购物中心 ④旅游房地产:宾 馆、饭店、度假村 ⑤餐饮房地产:酒 楼、美食城、餐馆 ⑥体育和娱乐房地产:体育场馆、保龄球馆 ⑦工业房地产:厂 房、 仓库 ⑧农业房地产:农 场、 林场 ⑨特殊用途房地产:医院、汽车站、教堂 ⑩综合用途房地产:商住两用楼 ⑵按经营使用方式分类:销售房地产、出租房地产、营业房地产、自用房地产 ⑶按开发程度分类:生地、毛地、熟地、在建工程、现房 1.2 房地产业 1.2.1 房地产业的概念房地产业的定义(理解记忆) 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

06936自考建筑法规选择题

《建筑法规》 一建设工程法规综述 【单选例题 1.1 】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是( B )。 A. 公民的法律意识 B. 法律的存在 C. 交易的发生 D. 物的转移 【单选例题 1.2 】以下法律关系的内容中,不属于法律义务的是( D )。 A. 在买卖关系中,卖方在收取价款后交付标的物 B. 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C. 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D. 达到法定婚龄的公民结婚 【单选例题 1.3 】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代理的是( D )。 A. 由于事务繁忙,甲委托王某代其通知邀请张三赴宴 B. 乙雇佣李四为其修缮房屋 C. 丙委托中介为其征婚 D. 丁企业委托律师事务所代其办理营业执照 【单选例题 1.4 】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诉讼时效是指( C )。 A. 《民法通则》规定的适用 1 年诉讼时效的情形 B. 适用 20 年诉讼时效的情形 C.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的期限为 4 年 D. 适用 2 年以上诉讼时效的情形 【单选例题 1.5 】( C )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A. 侵权行为 B. 无因管理 C. 合同 D. 不当得利 【单选例题 1.6 】民法上所谓的他物权是指( B )。 A. 他人所享有的物权 B. 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设定的物权 C. 某些特定物上的物权 D. 没有所刊人的物权 【单选例题 1.7 】下列权利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B )。 A. 发表权 B. 发行权 C. 署名权 D. 修改权 【单选例题 1.8 】下列关于法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C )。 A.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C. 是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的总称 D.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单选例题 1.9 】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 A )。

建设法规自考题库试题及答案教程文件

)以上的,必须招标。.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D 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万元.200 D万元 C.500万元100 A.1000万元 1.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 B.)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B 10 .由资质较高的公司D.派代表 C B.共同 A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分别)。C 11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的执业印章.《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的成本是指( A.投标人的平均成本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B.标底中估计的成本C.个别企业的成本 D.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成本)。2 .法人必须要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其前提是(B)。A 12 C.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D.有固定的生产经.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依法成立 A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B 营场所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其他约定时间D C.法律关系变更中的主体变更包括主体数目发生变化和主体改变。主体改变也称为( 3D),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A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D.合同转让 A .权利移交 AB.义务分担 C.合同变更.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 4 B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CB)。 .经业主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AD .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14.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B )。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A.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 C.安全标准D.建设单位要求 B.强制性标准 C A D .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安全性要求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85 15.有下列权利:①拒绝权、②知情权、③紧急避险权、④建议权、⑤要求增加报酬权,属于.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为 52)。)。BA生产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是(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①②④⑤B 8A .个月. D.②③④ C .①②③④ A 1D 3C 个月6 .个月.个月B.①④⑤)。)。的行为称为(.在没有法律和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自身6 利益A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是(D 16.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不属于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 C B A .不当得利.不当行为.侵权.债A .资金投入符合安全要求B.建筑工程开工前, 7()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B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C 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B .施工单位A D.设计单位D .监理单位C .建设单位 )落实到人.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资金应当已经落实。按照规定,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8 A)。(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 17.在建筑生产中最基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B )。C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D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C 80%.D 50%.C 30% .B 10%.A 25.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A) 18.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的是(B)。支付。.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经济性B A.用工单位D .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设计)C.总承包单位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保证工程环境质量和经济性(监理) D)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一般而言,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D 26 19.工程监理单位在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篇一】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 节能验收的注意事项: 1.节能验收的重点是检查建筑节能工程效果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2.存在下列情况不得验收(凭常识判断) 3.节能验收存在以下问题的,应重新组织验收 (1)验收组织机构不符合法规及规范的要求; (2)参加验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 (3)参加验收各方主体验收意见不一致的; (4)验收程序和执行标准不符合要求; (5)各方提出的问题未整改完毕的。 【篇二】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 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条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1.主体是建设单位; 2.承包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竣工报告后,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四有一完成)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注意1】除了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还包括完成监理变更通知单中所确定的工作内容; 【注意2】关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测报告,要求两项齐全,即“质量合格资料+进场检验报告”。 【注意3】未经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确定为不合格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如建设单位提前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篇三】XX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归纳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2)工程建设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3)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行业专用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自考建筑法规练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的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2.法人必须要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其前提是()。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 C.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D.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法律关系变更中的主体变更包括主体数目发生变化和主体改变。主体改变也称为(),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A.权利移交 B.义务分担 C.合同变更 D.合同转让 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 B.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 C.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 D.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 5.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8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A.8个月 B.6个月 C.3个月D.1个月 6.在没有法律和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自身利益的行为称为() A.不当得利 B.不当行为 C.侵权 D.债

7.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8.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资金应当已经落实。按照规定,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 A.10% B.30% C.50% D.80% 9.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以上的,必须招标。 A.1000万元 B.100万元 C.500万元 D.200万元 10.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A.分别 B.共同 C.派代表 D.由资质较高的公司 11.《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的成本是指() A.投标人的平均成本B.标底中估计的成本C.个别企业的成本D.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成本 12.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 D.其他约定时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A.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B.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 C.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D.经业主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14.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A .安全性要求 B.强制性标准 C.建设单位要求 D.安全标准 15.有下列权利:①拒绝权、②知情权、③紧急避险权、④建议权、⑤要求增加报酬权,属于生产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是()。 A.①②③④ B..①④⑤ C.②③④ D.①②④⑤

建设法规考试题要点.

建设法规复习要点 一、名词解释 1、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4、建筑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筑许可的表现形式为施工许可证、批准证件(开工报告)、资质资格证书等。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法对建筑工程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准许该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并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一种制度。 6、从事建筑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制度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7、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的行为。 8、招标是招标人提出招标条件,投标人提出最佳报价和最佳条件,通过竞争而成交的一种交易方式。 9、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这里讲的其他合法方式包括交换、继承等。 10、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1、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3、标准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作的统一性规定,它具有前瞻性,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 14、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其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活动。 15、违约金是指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量的金钱。 二、填空题 1、建设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建设法律关系客体)、(建设法律关系内容)。 2、建设法律关系的终止可以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 3、《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

2018年10月自考《国际法》真题(完整试题)

2018年10月自考《国际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一元论国际法优先说的首倡者是 A.中国学者李浩培 B.英国学者布朗利 C.奥地利学者凯尔森 D.德国学者特里佩尔 2.近代的国际仲裁发轫于 A.1794年英美两国根据《杰伊条约》进行的仲裁 B.1872年阿拉巴马仲裁案 C.1872年英美两国根据《华盛顿条约》进行的仲裁 D.1907年常设仲裁法院的设立 3.自卫权的行使,需强调的是 A.不必以受到武力攻击为前提 B.必须以受到武力攻击为前提 C.可基于击退武力攻击或惩罚的目的使用武力 D.可在安理会采取必要办法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之后 4.国家以国籍为依据行使的管辖权属于 A.属地管辖权 B.属人管辖权 C.保护性管辖权 D.普遍性管辖权 5.确定一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依据是 A.血统 B.种族 C.国籍 D.住所 6.国家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时,该外国人 A.在一切方面享受与该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B.在民事权利方面享受与该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C.在政治权利方面享受与该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D.在经济和政治权利方面享受与该国国民相同的待遇 7.关于国际河流,说法正确的是 A.其主权属于所有流经国 B.所有商船、军舰享有自由航行权 C.其主权属于特别设立的国际委员会 D.经各沿岸国的部分属于各沿岸国的领土,各沿岸国拥有主权 8.根据《南极条约》,各国 A.有权指派观察员进入南极任何地区视察 B.可以在此建筑要塞 C.可以在此进行军事演习 D.可以科学调查为目的提出新的领土主权要求 9.中国对南沙群岛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 A.割让 B.征服 C.先占 D.添附 10.国际海底管理局的组织机构是 A.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企业部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 自考需要我们多练习真题,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考试的真题,快来看看吧!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建设法规立法原则的是 A.市场经济原则 B.法制统一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一致原 2.《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是 A.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 B.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C.抢险救灾的项目 D.涉及公共事业的项目 3.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下列不属于劳务分包的是 A.木工作业 B.油漆作业 C.混凝土作业 D.预应力作业 5.《建筑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技术法规 6.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基建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设计阶段是 A.总体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7.下列不属于对新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的内容是 A.安全技术知识 B.特种作业技能 C.操作规程 D.安全制度 8.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是 A.2年 B.5年 C.6年 D.10年 9.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少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10. 下列属于承诺的是 A.招标公告 B.投标书代 C.修改澄清文件 D.中标通知书 11.甲乙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 A.乙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 B.甲公司名称变更 D.买卖数量变更 C.合同签约人变更 12.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的是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B.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C.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D.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13.甲欠乙50万元贷款,乙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还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育

2019年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重点笔记包含口诀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笔记 第一章 1.3民法(1040P9) 民法部门中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知识产权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1041P9)★★ 民事法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不包括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平等主体:无管理、隶属关系;不能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1.3.1.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注意:我国规定:自然人是否有行为能力一般依据其行为地法律规定。 【口诀】 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与内容,权利义务归主体,民事能力做前提 民事客体有三类,智力成果物(财)行为, 1.3.1.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

1.3.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042P13)★★ 【口诀】 要式行为由法定,书面公证加登记,要式行为有例外,自由决定不要式 【真题】 (二级2009-02) 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二级2009-02-C 1.3.3代理制度(1043P14)★★ 1.3.3.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注意: 1、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被代理可能是无限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称),但是代理人一定得是完人。 2、不是所有行为都可以代理(如登记结婚、劳动合同的履行等) 3、有些代理,行为人必须具有规定的资质等条件才能成为代理人(如:代理招标)。

浙江2011年1月高等教育建筑法规自考试题

浙江省2011年1月自学考试建筑法规试题 课程代码:0693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已开始的诉讼中,以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人被称为( ) A.共同诉讼人 B.第三人 C.原告 D.被告 2.回避制度的核心目的是( ) A.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 B.为了保证对原告有利 C.为了保证对被告有利 D.为了保证对社会有利 3.城市分区规划的审批部门是( ) A.国务院 B.市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区级人民政府 4.以下关于英美法系说法正确的是( ) A.又被称为罗马法系 B.强调法律的系统性、条理性和逻辑性 C.习惯上将法律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 D.是大陆法系的取代者 5.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个住宅小区工程发包给某建筑企业,则该建筑企业在建设法律关系中属于( )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实体 6.建设资金在建设法律关系中属于( ) A.主体 B.客体 C.对象 D.内容 7.建设行政法律政策性强,立法程序简单,表现形式多样,这体现了其( ) A.指令性 B.非对等性 C.强制性 D.灵活性 8.建设民事法律是建设业商业生产与交换的最一般行为准则,灵活多变,政策约束少,与政策性较强的建设行政法 律相比,具有相对的( ) A.平等性 B.有偿性 C.任意性 D.稳定性 第 1 页

9.施工规范属于( ) A.建设行政法 B.建设民事法 C.建设技术法 D.企业守则 10.以下关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 A.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B.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申请 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 C.总平面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D.国有企业用地需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他企业用地则不需要 11.以下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 A.根据法律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B.临时建设工程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C.如有特殊需要,建设单位可以占用绿地进行建设 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在城市规划区内挖 12.以下关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出租,只要其经济收益大于原先用途产生的经济收益,就可以不予追究 B.因施工需要依法取得临时占用耕地使用权的使用人,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2年内未能恢复临时用地的种植条件 的,可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C.挪用征地补偿费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D.未经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闲置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的,只要有经济收入,可免予追究 13.某厂新建一车间,分别与市设计院和市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厂房北侧墙壁发生裂缝,经 勘验裂缝是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结论是结构设计图纸所依据的地质资料不准。最后经法院查证,某厂提供给设计院的地质资料不是新建车间的地质资料,而是与该车间相邻的某厂的地质资料,事故前设计院也不知该情况。若某厂提起诉讼,则诉讼费由___________承担。( ) A.某厂 B.市设计院 C.市某公司 D.某厂和市设计院共同承担 14.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最基本的发包方式是( ) A.招标发包 B.邀请招标 C.议标 D.直接发包 15.工程价格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的合同是( ) A.固定价格合同 B.可调价格合同 C.成本加酬金合同 D.总价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 第 2 页

2018年10月全国自考(06936)建筑法规试题及答案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建筑法规试题 课程代码:06936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不属于建设法规立法原则的是 A.市场经济原则 B.法制统一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一致原 2.《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是 A.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 B.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C.抢险救灾的项目 D.涉及公共事业的项目 3.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下列不属于劳务分包的是 A.木工作业

B.油漆作业 C.混凝土作业 D.预应力作业 5.《建筑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技术法规 6.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基建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设计阶段是 A.总体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7.下列不属于对新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的内容是 A.安全技术知识 B.特种作业技能 C.操作规程 D.安全制度 8.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是 A.2年 B.5年 C.6年 D.10年 9.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少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1年 B.2年 C.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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