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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自考知识点

建设法规自考知识点
建设法规自考知识点

建设法规第一章

1,建设法规: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国家机关、社会机构和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建设行政管理关系以及与之密切联系的建设经济协作关系。

3,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有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建设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越往下法律效力越低。法律效力低的建设法律不得与比其法律夏利高的建设法规相抵触,否侧。其相应规定是为无效。建设法律(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建设行政法规(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建设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地方性建设法规(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又下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律)地方建设规章由政府制定颁行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是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3,建设活动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的计划、立项、资金筹措、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

它包括两个相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提供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4,建设活动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5,民事关系是指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6,建设法规是国家组织和管理建设活动、规范建设活动行为、加强建设市场管理、保障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7,法律的三要素:主题,客体,内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9,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10,建设法规的实施:建设执行法,建设行政,司法专门机关,司法建设法规的遵守

11,所谓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广义的建设法规体系还包括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建设规章。

12,建设法规的实施是指执法、司法和守法等三个方面,是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组织、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

13: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

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14,建设法规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第二章

15,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路线管理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

16,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建设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也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17,工程建设的主要程序(5个阶段): 1、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①投资意向②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③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④项目建议书⑤可行性研究(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⑥审批立项2、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①规划→②征地→③拆迁→④报建→⑤招标投标

3.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①勘察设计②设计文件审批③施工准备④工程施工⑤生产准备

4、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 ①竣工验收→②工程保修

5、终结阶段: ①生产运营→②投资后评价

18,项目建议书: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形成的书面文件,以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必要性、客观可行性、获利的可能性)

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析论证。(两者为决策阶段)

19,设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设计文件是制定建设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他对实现投资者的意愿起关键作用。

设计与勘察是密不可分的,设计必须在进行工程勘察,取得足够的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之后才能进行。另外,勘察工作也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选址,可行性研究,工程施工等个阶段,也必须进行必要的勘察。

20,竣工: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竣工。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完成建设工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21,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因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想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以批准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

22, 投资后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是工程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技术活动。它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目前,我国的投资后评价分为建设单位的自我评价、项目所属行业(地区)主管部门的评价及各级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主体)的评价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章

23,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

24,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我国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建筑业企业.

第四章

25,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窨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26,编制城市规划时所应遵循的方针与原则编制城市规划的方针: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符合国情、勤俭建国。 27,编制城市规划的原则:城市规划与国家和地方经济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特色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的原则;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28,城市规划的种类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类

29,详细规划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近期建设区域内各项建设作出的具体规划。它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坚向规划

30,总体规划是从宏观上控制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的总体部署,它应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原则确定市域城镇布局,综合交通系统和河湖绿地系统确定分步实施的目标、途径和发展程序。

31,在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建设单位必须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文件后方进行有关的建设活动的制度。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必须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32,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33、选址意见书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两部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34、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国家级,中央部委级,省级,其他建设项目

3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和建设项目用地的实际需要,向提出用地早请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界限的证件。3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程序用地申请,现场踏勘、征求意见,提供设计条件,审查总平面图,核定用地面积,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的确认其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证件,它也是申请工程开工的必备证件。

3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领证申请,②初步审查,核发规划设计要点通知书,核发设计方案通知书,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9,建设工程审核和批准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包括:验线,现场检查,竣工验收 40,临时建设是指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因生产,生活的需要临时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设工程或者设施。

第五章

41,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就拟建工程发布通告,以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加竞争,从中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的法律行为。

42,建设工程招标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43,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4,建设单位自行招标所应具备的条件: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45,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46,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的条件: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有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47,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其中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万无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上则无限制。 45,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只有在具备一定的条件后,才能进行招标,这些条件主要表现为三方面:已落实建设资金,已履行好相关审批手续,必要的准备工作已完成。 46,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标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就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批准;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47,招标方式一般有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

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它是面向全社会的招标。(2)、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一些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来进行投标。(3)、议标:通过与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协商来确定承包人(实质:直接发包)——已废止。

48,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告与投标邀请书;选择承包人的范围不同:面向社会与事先已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公开的程度不同:全面与局部;时间和费用不同:多与少。

49,投标人是指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人。

50,联合体的法律地位:联合体是由多个法人或经济组织组成,但它在投标时是作为一个立的投标人出现的,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联合体的资格: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的投标资格;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在拟承包工程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3)、投标人的意思自治:投标时,

投标人是否与他人组成联合体,与谁组成联合体,由投标人自行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51,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相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进度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必须对之作出相应,不得遗漏、回避,更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提出附带条件。建筑工程招标还包括: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工程项目的机械设备等内容。

52、投标行为的要求:保密要求,合理报价,诚实信用。

53、投标人数量的要求: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流标”)

54,开标是指投标截止后,招标人按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公开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的活动。

55,有关开标的相关规定:参加人: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标书密封的现场认定:当众宣读、记录备查:

56,评标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所进行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应在二人以上并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委员会中专家的资格。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满足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条件。(3)评标委员会专家人选的确定: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库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引诱特殊要求或技术特别复杂,只有少数专家能够胜任,可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当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也应更换。

57,评标的相关规定:

(1)评标标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参考标底。

(2)独立评审:评标是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独立活动,不受外界的干预和影响,以免影

响评标的公正。(3)标价的确认: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用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4)投标文件的澄清:若发现投标文件的内容有含义不明确、不一致或明显文字错误、或纯属计算上的错误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可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以确认其正确的内容。但投标人的澄清与说明,只能是对上述问题的解释和补正,他不能不重新的内容或更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技术方案、供气、主要合同条款等实质性的内容。澄清的要求及答复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投标人的答复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8,评标过程中的废标:建筑工程设计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字或签字注册建筑师受聘单位与投标人不符及无投标人公章的;工程施工投标文件中既无单位公章又无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队同一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未申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中规定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59,评标结果: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就中标人提出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有三种不同意见:(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报告中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2)直接确定中标人:在得到招标

人授权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在评标报告中直接确定中标人。(3)否决所有投标人: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它可否决所有投标。此时,强制招标的项目应重新进行招标。

60: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招投标过程就是订立合同的过程,投标是投标人发出的要约,中标通知书则是招标人作出的承诺。一般情况况下,都是承诺送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即是一般合同中承诺生效的“收信主义”。但是,《招标通知书》中对承诺的生效采用了”发信主义”,即作出承诺时即生效。61,签订承包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2,提交招标投标报告: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报告。

第六章

63,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军设场地的性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伯的活动。

64,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质、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65,工程勘察设计法规是指调整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6,工程建设标准是指对基本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标准。

67,工程建设标准的种类按标准的内容,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技术标准、经济标准和管理标准三类;按适用范围,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按执行效力,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68,工程建设标准的制定原则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方针,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充分考虑使用和维修的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积极开展科学实验或测试验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条文规定严谨明确,文句简练,不得模棱两可;注意与先行标准的协调;发扬民主、充分讨论;69,工程设计原则: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主导环节,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70,工程设计必须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贯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政策;综合利用资源,满足环保要求;遵守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重视技术和经济效益的结合;公共建筑和住宅要注意美观、适用和协调。

71,设计阶段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复杂程度而决定。

1,一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技术复杂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

3,存在总体部署问题的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72、各设计阶段的内容与深度: 1)总体设计:总体设计一般由文字说明和图纸两部分组成。2)初步设计:一般包括以下有关文字说明和图纸。初步设计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基建投资的控制,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等。3)、技术设计: 4)、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其浓度应能满足以下要求: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与施工,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要求等并应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73,地震烈度为六度及六度以上的地区和今后有可能发挥僧破化性地震的地区所以新建、扩建、扩建工程都必须进行抗震设防。

74,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建筑物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结构主体的安全;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是否过到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是否损害公共利益。

第七章

75,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监理的对象不是工程本身,而是建设活动中有关单位的行为及其权利义务的履行。76,工程建设监理的原则1、依法监理的原则;科学、公正的原则;参照国际惯例的原则。77,现阶段我国必须实行工程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范围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它工程;至于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不管总投资额多少,都必须实行监理。

78,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建设监理细则;按照建设监理细则进行建设监理;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业主)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79,材料等物资供应监理的工作内容:

80,施工阶段监理的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2)进度控制;(3)投资控制。

5、合同监理:

81. 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根据FIDIC合同条件,业主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以下权利:授予监理工程师职责的权利;批准合同转让和终止合同的权利;完善或补充合同实施的权利;提出促裁的权利。我国法规的其它规定

82,业主的义务

根据FIDIC合同条件,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有以下义务: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场地;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施工图纸;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付款;业主在缺陷责任期内负责照管现场;协助承包商的义务;我国法规的其它规定

83,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主要有:一、质量管理方面对现场材料及设备有检查和控制的权利;对承包商施工的监督权利;对已完的工程有确认或拒收的权利;对工程采取紧急补救的权利;有要求解雇承包商雇员的权利;批准分包商的权利;二、进度管理方面审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发布停工、复工令的权利;控制施工进度的权利;三、财务管理方面

有确定变更价格的权利;批准使用暂定金额和计日工的权利;批准承包商的付款;四、合同管理方面颁发移交证书与缺陷责任证书;批准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发布工程变更令;解释合同中有关文件;

84.根据FIDIC合同条款,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中应承担的义务:认真执行合同文件,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协调施工有关事宜,秉公办事的义务;回避义务。

85,监理单位应承担的义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临界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动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件,认真、发奋地工作;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性于业主的财产。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扣,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监理单位不得转让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式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6,承包商享有以下权利:拒绝接受指定分包商权;提出索赔权;终止受雇和暂停工作权;提出仲裁权。

87,根据FIDIC合同条件,承包商在按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时,应承担以下义务:按规定工期完工的义务;对工程的质量负责的义务;照管现场、保证安全的义务;清理现场的义务;保护坐标点和水准点的义务;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的义务;遵守国家、地区成文的法令、法规的义务;

88,承包方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有: 1、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可通知承包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2、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业主代表验收。与设计和规范产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承包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业主为能按要求到现场验收,事后验收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承包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业主的损失; 3、工程分包后,不能解除承包方的

责任,承包方应在分包出去的工程现场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以保证合同的履行。

4、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承包方在

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该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并按约定支付保修金。

第八章

89,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避免人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破坏。我国《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90,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其他各级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直到各岗位操作人员应负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所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9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他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有下列责任: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责任。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车间主任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企业中的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机构,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92,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度制

1、从业人员的权利

签定合法劳动合同权;知情权;

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停止作业及紧急撤离权;依法获得赔偿权; 2、工会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保护; 3、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

提供劳动保护产品;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保护;)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93,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94,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重大事故、二级重大事故、三级重大事故、四级重大事故。95,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组织技术鉴定;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提出对事故责任才的处理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9章

96,从狭义上说,建设工程质量仅指工程实体质量。它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广义上的建设工程质量还包括工程建设参与者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

97,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可分为人,机械,技术措施,材料,方法和环境98,工程实体质量的好坏是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各方面各环节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99,纵向管理是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所进行的监督管理。

横向管理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程承包单位二是建设单位对所建工程的管理。

我国等同制定的GB/T19000 系列标准由五个标准组成:

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选择和使用指南》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GB/T19002—ISO9002《质量体系—生产和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

GB/T19003—ISO9003《质量体系—最终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保证模式》(Is09011)

GB/T19004—ISO900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指南》

一旦被法规或合同确定采用后九是强制性标准

100,建设工程质量奖励制度

为了鼓励建筑企业加强管理,搞好质量,争创国际先进水平,促使全行业工程质量的提高,我国还实行优秀工程奖励制度,分别设立了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奖,还定期进行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工程建设优秀标准设计的评选。另外,中国建筑业协会还设立了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还设立了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101,国务院于2000年1月30日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别对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它们主要有:依法发包工程的责任;委托监理的责任;依法报批、接受政府监督的责任;遵守国家规定及核技术标准的责任;提供资料、组织验收的责任;

10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遵守执业资质等级制度的责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责任;施工验槽、技术交底和事故处理责任;

102,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遵守执业资质等级制度的责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的责任;遵守技术标准、严格按图施工的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质量责任;

10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遵守执业资质等级制度的责任;回避责任;坚持质量标准、依法进行现场监理的责任;

10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产品或其世装上的标识则应符合下述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示;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器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的标志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105,保修期内的返修责任 1、质量返修范围:建设工程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只要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则无论是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还是因勘察设计,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2、保修期限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作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器管线,线路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返修程序

4、返修的经济责任

106损害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使用商品者及接受服务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也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人身、缺陷工程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侵害人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害人赔偿。

107,根据《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的精神,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的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恩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抚养人的生活费等。因建设工程质量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除承担返修费责任外,对其他财产损失,应予以赔偿。十章108,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能发生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确立承包方完成约定的工程项目,发包方支付价款与酬金的协议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109,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合同形式的特殊性;合同监督管理的特殊性;

1、各类合同示范文本的约束力; 2 、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

110,建设工程合同与其他合同一样,一旦成立,就对当事人有极强的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112,建设工程合同时,必须遵循《合同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113,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签定合同一般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步骤,而建设工程

合同的签定有起特殊性,需要经过邀请→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三个步骤。

1、邀约邀请:指当事人一方邀请不特定的另一方向自己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当事人一方想另一芳提出合同条,希望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承诺:指邀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14,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一方依法对抗对方要求和权利主张的权利。

115,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异时抗辩权两种。

116,同时履行是指合同没有约定双

方履行的先后顺序,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不分先后的履行各自义务的行为。

117,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

抗辩权,是指同时履行的双务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对搞对方的履行要求,拒绝自己的履行。

118,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

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119,异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已明确约定双方履行的顺序。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120,合同履行的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合同当事人为全面履行合同及避免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而设定的保证措施。

121,合同履行的担保是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或是在合同中设立担保条款来实现的。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约定,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事实上为履行或代为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抵押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当事

人以低频的第三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以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定金是事同签订后,但还没有履行

前,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有价代替物,以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方式。

留置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事先合法占有对方财产,当对方不履行合同时,可对占有财产进行留置,并依法将留置财产折价或变卖并从中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合同的变更,从广义而主应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是经过选择,基于信任才确定,所以,合同履行时应坚持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上都明确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只是狭义的合同变更,即指在合同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合同内容的修改与补充。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指施工合同)不断进行变更是很正常的。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是通过工程签证来加以确认的工程签证,实际上就是工程承发包方在施工程中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补充协议。索赔:当事人依据自己享有的权利向某一方提出的有关资格,财产,金钱及其他方面的赔偿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过关必做1000题及答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过关必做1000题及答案 2014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诸多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一网打尽!二级建造师历年考试真题:https://www.docsj.com/doc/4c10630548.html,/XBCEta 更多精品备考资料及资讯好学-二级建造师交流群:421349720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分。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设备修理,是对设备由于使用而丧失掉的一部分( )的恢复。 A. 工作效率 B. 生产效率 C. 工作能力 D. 生产能力 (2)企业的实收资本一般不能随意变动,如按有关规定增加实收资本时,除所有者增加新的资金投入外,还可以将( ) A.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转入实收资本 B. 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入实收资本 C. 借款转入实收资本 D. 无法归还的应付款转入实收资本 (3)敏感性分析的一般步骤包括:①确定敏感性因素;②确定评价指标;③分析不确定性因素的波动幅度及其对评价指标可能带来的增减变化情况;④选择需要分析的不确定性因素。这些步骤的正确顺序应为( )。 A. ④③②① B. ②①④③ C. ②④③① D. ①②③④ (4)ROE 和ROI指标主要用于( )。 A. 融资前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B. 融资后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C. 融资前分析中的动态分析 D. 融资后分析中的静态分析

(5)某企业进行设备更新,一次投资10万元购买新设备,铺底流动资金2万元,预计项目投产后,年平均税后现金流入量3万元,该设备寿命为10年,期末无残值,直线法折旧,则该项目投资利润率为( ) A. 16.67% B. 30% C. 25% D. 33% (6)国际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用于永A.工程的设备费用应( )。 A. 计入设备购置费 B. 计入材料设备费 C. 计入暂列金额 D. 另外单独计算 (7)以生产要素估算法计算总成本费用时,属于经营成本的有( )。 A. 产品制造成本 B. 矿山修检费 C. 维简费 D. 摊消费 (8)增量( ),就是增量投资所带来的经营成本上的节约与增量投资之比。 A. 效益 B. 投资率 C. 投资收益率 D. 收益率 (9)某投资方案寿命期为5 年,每年净现金流量如下表。折现率为12%,第5 年投资恰好全部收回,则该公司内部收益率为()。 A. 大于12% B. 等于12% C. 小于12% D. 无法确定 (10)现有存款1000元,年利率为12%,复利按季计算,第2年年末的本利和为( )元。 A. 1254 B. 1267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自考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法规试题 课程代码:06936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不属于建设法规立法原则的是 A.市场经济原则 B.法制统一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一致原 2.《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是 A.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 B.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C.抢险救灾的项目 D.涉及公共事业的项目 3.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下列不属于劳务分包的是 A.木工作业 B.油漆作业 C.混凝土作业 D.预应力作业 5.《建筑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技术法规 6.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基建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设计阶段是 A.总体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7.下列不属于对新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的内容是 A.安全技术知识 B.特种作业技能 C.操作规程

8.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是 A.2年 B.5年 C.6年 D.10年 9.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少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10. 下列属于承诺的是 A.招标公告 B.投标书代 C.修改澄清文件 D.中标通知书 11.甲乙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 A.乙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 B.甲公司名称变更 D.买卖数量变更 C.合同签约人变更 12.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的是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B.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C.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D.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13.甲欠乙50万元贷款,乙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还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育 A.丙不能以自己名义起诉甲 B.丙起诉甲以50万元为限 C.丙起诉甲是在行使代位权 D.丙的起诉费用由自己支付工 14.某材料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原材料,给工程建设项目造了经济损失,该供应商应承担赚碱谢滑日图资验别 A.违约责任 B.行政处分 C.行政处罚 D.缴纳罚款 15.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是首意调题车饰食质避参站患全交主 A.总经理 B.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的基本框架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与 非诉讼程序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 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 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 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的主要种类 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 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 无权代理

自考法律概论知识点

1、决定国家意志即法律内容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方式 2、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的性质,可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3、一切剥削阶级法律所具有的共同特点是维护私有制 4、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和民法法系 5、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是法律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法律体现的阶级意志 6、按照法律规范所表述的行为规则的确定程度来划分,法律规范可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8、“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这是一项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 9、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有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10、法律的构成要素有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11、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件、行为 12、国家性质指的是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13、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组成是1/5以上全国人在代表提议,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 14、上下级之间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是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 1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6、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17、我为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收取费用,一律不得收受财物 18、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除了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外,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9、公务职位类别可以划分为专业技术类、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 20、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是该行政机关的正职行政负责人 21、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会议是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22、我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于1953年 23、根据行政立法内容的分类,198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专利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属于执行性立法 24、决定一国国家性质的首要因素是该国的社会经济制度 25、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内容中,变戒严规定为紧急状态的规定是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 26、行政一词源于拉丁文 27、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许可法出自中国 28、资产阶级国家宪法的先驱是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 29、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30、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31、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其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 32、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3、在我国,人民法院处理破产案件,一律适用裁定形式 3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宣告缓刑的,其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1年 36、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法律行为

自考06936建筑法规串讲笔记资料

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及其法律效力:(1)建设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它们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2)建设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颁行的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与国务院其它相关部门联合制定颁行的法规。(4)地方性建设法规: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颁行的由下级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建设方面的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颁行的或经其批准的由其所辖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建设方面的规章。 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被授权或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具体包括:建设行政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命令和行政奖励;建设行政检查,包括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包括财产处罚、行为处罚和惩戒;建设行政强制执行。 建设行政的司法的内容:1,行政调解,指在行政机关的主持下,以法律为依据,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互谅达成协议。2,行政复议,指在相对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以法向指定部门重新处理申请3,行政仲裁,指国家行政机关以第三者身份对特定的民事、经济的劳动争议居调解,做出判断和裁决。 建筑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法制统一原则,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路线管理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相关的其他建设的总称。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电力、通讯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建筑活动: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及建筑装饰装修活动。 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建设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也是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相互衔接的顺序。 工程建设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书序农民集体所有,其余都属国家所有。工程建设用地都必须通过对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划拨而取得,需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进行工程建设,也必须由国家征用农民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及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在具备以下条件:已经办好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企业已确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并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时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紧挨着能和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因自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想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按期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以批准的施工许可证自行作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验收的依据: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证书。依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的内容:投资后评价建设项目投资后评价是工程竣工投产、生产运营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评价的一种经济技术活动。它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目前,我国的投资后评价分为建设单位的自我评价、项目所属行业(地区)主管部门的评价及各级计划部门(或主要投资主体)评价三个层次进行。 能够区分我国工程建设程序的各阶段及各阶段包含的环节:设计是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设计文件是制定建设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他对实现投资者的意愿起关键作用。设计与勘察是密不可分的,设计必须在进行工程勘察,取得足够的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之后才能进行。另外,勘察工作也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法律的基本框架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 与非诉讼程序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 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 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 为以下7类 1、宪法 2、法律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规章 7、国际条约 法的效力层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 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 6、备案和审查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 2、非企业法人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 代理行为 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代理的主要种类 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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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必须招标。.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D 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万元.200 D万元 C.500万元100 A.1000万元 1.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B)。 B.)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B 10 .由资质较高的公司D.派代表 C B.共同 A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分别)。C 11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的执业印章.《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的成本是指( A.投标人的平均成本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B.标底中估计的成本C.个别企业的成本 D.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成本)。2 .法人必须要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其前提是(B)。A 12 C.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D.有固定的生产经.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依法成立 A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B 营场所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其他约定时间D C.法律关系变更中的主体变更包括主体数目发生变化和主体改变。主体改变也称为( 3D),由.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A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D.合同转让 A .权利移交 AB.义务分担 C.合同变更.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 4 B .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CB)。 .经业主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AD .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14.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B )。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A.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 C.安全标准D.建设单位要求 B.强制性标准 C A D .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安全性要求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85 15.有下列权利:①拒绝权、②知情权、③紧急避险权、④建议权、⑤要求增加报酬权,属于.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为 52)。)。BA生产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是(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①②④⑤B 8A .个月. D.②③④ C .①②③④ A 1D 3C 个月6 .个月.个月B.①④⑤)。)。的行为称为(.在没有法律和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自身6 利益A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是(D 16.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不属于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D C B A .不当得利.不当行为.侵权.债A .资金投入符合安全要求B.建筑工程开工前, 7()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B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C 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B .施工单位A D.设计单位D .监理单位C .建设单位 )落实到人.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资金应当已经落实。按照规定,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8 A)。(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 17.在建筑生产中最基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B )。C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D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C 80%.D 50%.C 30% .B 10%.A 25.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A) 18.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的是(B)。支付。.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经济性B A.用工单位D .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设计)C.总承包单位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保证工程环境质量和经济性(监理) D)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一般而言,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D 26 19.工程监理单位在

自考工程项目管理重点知识点

第一章绪论 工程项目管理:是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管理 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基础 项目:在特定的组织机构内、在限定的资源条件、期限内完成的、具有一定质量和数量要求的、一次性的专门任务。 项目的特征:1)相对性 2)临时性 3)一次性 4)目标性 5)寿命周期性 6)约束性 7)系统性和整体性 建设工程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称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的特征:1)投资大 2)周期长 3)不确定因素多,风险大 4)项目参与人员多 5)工程项目的管理及其重要 建设工程项目分类: 1.按建设性质分类(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其中基本建设包括新建项目、扩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更新改造工程包 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 2.按投资作用分类(生产性建设工程、非生产性建设工程) 3.按专业分类(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工程产出物为房屋工程;土木工程产出物为公路、 铁路、桥梁、隧道、水坝、电站等;线路管道安装工程产出物为安装完成的送变电、通信等线路,给排水,化工等管道,燃气及石油管道,机械、点起、交通等设备;装修工程项目指构成装修产品的抹灰、油漆等 4.按项目规模分类(大型、中型、小型)按投资限额划分的基本建设项目:属于工业性项目中的能源、交通、原材料部门的 工程项目,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其他部门和非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为大中型项目; 更新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划分的建设项目: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的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及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其他项目为限额以上项目;其他为限额以下项目 5.按项目的效益和市场需求分类(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公益性项目) 项目管理: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以实现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项目的综合协调与优化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通过管理者的努力,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寿命周期内的所有工作及其资源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总结评价,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建设工程管理的职能:1)决策职能 2)计划职能 3)组织职能 4)控制职能 5)协调职能 工程项目寿命周期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保修阶段 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单位(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体制 平行承发包模式:业主将整个工程项目按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分期分批,以公开或邀请的招标的方式,分别直接发给承包商,每一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均有发包合同 承发包模式特点:(1)施工合同多,业主协调管理工作量大(2)利用竞争机制降低合同价(3)可以缩短建设周期(4)设计变更多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总包是一种国际上最早出现,也是最广泛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它是由业主、监理、总承包商三个经济上独立的单位共同来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施工总承包模式特点:(1)施工合同单一 (2)建设周期长 (3)设计与施工脱节,设计变更多 (4)对设计深度要求较高 项目总承包模式:(1)减少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 (2)降低管理费用,信息沟通更快捷、不失真,有利于现场管理,缩短工期(3)项目的责任体系是完备的 (4)业主必须加强对承包商的宏观控制,选择资信好、实力强、适应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 联营体:为一项工程而结合的伙伴型组织,联营体随着项目的招投标开始而组件,随项目竞争中标、承包实施、交工验收、工程决算的完成而结束 联营体承包模式:由一个国籍或不同国籍的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承包商以协议方式组成联营体,以联营体名义,

自考建筑法规练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的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2.法人必须要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其前提是()。 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 C.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D.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法律关系变更中的主体变更包括主体数目发生变化和主体改变。主体改变也称为(),由另一个新主体代替原主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A.权利移交 B.义务分担 C.合同变更 D.合同转让 4.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某施工企业被迫与工程所在地的一家劳务公司订立一份高于市场价的砂子运输合同 B.某施工单位委托一工程咨询公司负责项目的索赔服务 C.为了谋取中标,某施工单位与一开发企业订立一份合作开发合同 D.某分包单位在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工程再次分包 5.法律规定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若某合同的诉讼时效进行到18个月时发生持续时间为5个月的中止事由,则该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还有()。 A.8个月 B.6个月 C.3个月D.1个月 6.在没有法律和合同根据的情况下,损害他人利益而获得自身利益的行为称为() A.不当得利 B.不当行为 C.侵权 D.债

7.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施工单位 B.建设单位 C.监理单位 D.设计单位 8.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资金应当已经落实。按照规定,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 A.10% B.30% C.50% D.80% 9.属于必须招标范围的建设项目,其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以上的,必须招标。 A.1000万元 B.100万元 C.500万元 D.200万元 10.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A.分别 B.共同 C.派代表 D.由资质较高的公司 11.《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这里的成本是指() A.投标人的平均成本B.标底中估计的成本C.个别企业的成本D.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成本 12.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间应为()。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次日 C.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7日后 D.其他约定时间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A.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B.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单位 C.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D.经业主批准,可以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单位 14.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A .安全性要求 B.强制性标准 C.建设单位要求 D.安全标准 15.有下列权利:①拒绝权、②知情权、③紧急避险权、④建议权、⑤要求增加报酬权,属于生产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是()。 A.①②③④ B..①④⑤ C.②③④ D.①②④⑤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备考知识点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一、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其它。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有关资料 (1)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 (2)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 (3)相邻建设物和构筑物资料; (4)地下工程资料。 【提示】尽管许多资料不是建设单位亲自出具的,但必须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1)建设单位不得向其它单位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2)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提示】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编制了赶工技术措施等前提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就提前工期的技术措施费用提前工期奖励等协商一致后,可以对合同工期适当调整。 四、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要求措施所需费用

1.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2.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应的费用。 五、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用具设备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六、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1.项目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2.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 【注意】建设单位拆除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设法律制度及实例精选》 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 建设法律制度概论

第一章建设法律制度概论 第一节建设法律制度概论 一、建设法律制度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建设法律制度概念(建设法律制度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法人、有关组织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律制度特征:(1)经济性(2)技术性(具有直接、具体、严密、系统特点)(3)行政性(以行政指令调整建设法律关系,方式有:①授权,授予国家建设管理机关权限和权力。②命令,即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为的义务。③禁止④许可⑤免除,即对主体依法已履行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予以免除。⑥确认,即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确认是否存在、有效。⑦计划⑧撤销,即授予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某些权利能力或法律资格予以撤销或消灭。)(4)综合性(涉及经济、金融、保险、工商、劳动、物资、环境、安全等领域。) 3、调整对象(范围):(1)建设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建设业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2)建设协作关系,即从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平等、自愿、公平的横向协作关系)。(3)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二、建设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 立法原则:(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体制)(2)法律统一原则(建设法律制度与宪法、其它体系法律不应冲突)(3)责权利相一致原则(主体必须在权利与义务或责任是统一的) 三、建设法律制度的作用与实施 1、建设法律制度的作用: 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资和文化生活的需要。(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2、建设法律制度的实施: 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团队、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建设法律制度的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1)建设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2)建设行政司法(进行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和专门机关司法(指人民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对建设活动中的争议与违法建设行为作出的审理判决行为)(3)建设法律制度的遵守。 第二节建设法律关系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

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真题 自考需要我们多练习真题,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18年10月自考建筑法规考试的真题,快来看看吧!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建设法规立法原则的是 A.市场经济原则 B.法制统一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一致原 2.《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是 A.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 B.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C.抢险救灾的项目 D.涉及公共事业的项目 3.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下列不属于劳务分包的是 A.木工作业 B.油漆作业 C.混凝土作业 D.预应力作业 5.《建筑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技术法规 6.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基建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设计阶段是 A.总体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7.下列不属于对新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的内容是 A.安全技术知识 B.特种作业技能 C.操作规程 D.安全制度 8.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是 A.2年 B.5年 C.6年 D.10年 9.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少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10. 下列属于承诺的是 A.招标公告 B.投标书代 C.修改澄清文件 D.中标通知书 11.甲乙签订了建筑材料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的情形是 A.乙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 B.甲公司名称变更 D.买卖数量变更 C.合同签约人变更 12.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的是 A.本单位的安全生产 B.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 C.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 D.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确定 13.甲欠乙50万元贷款,乙欠丙20万元贷款,因乙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又不能还丙的欠款,为此丙起诉甲支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育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整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1设工程法律体系p1 1.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P1 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题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涮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采用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P2 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作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法的形式p3 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地方××办法、规定 地方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规定、办法 国际条约 4.法的效力层级p5 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有 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p9 5.法人成立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P10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6.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由于项目经理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项目经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P12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12 7.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P13 8.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多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9.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满或完成; (2)取消代理关系;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P14 10.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018年10月全国自考(06936)建筑法规试题及答案

绝密★考试结束前 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建筑法规试题 课程代码:06936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下列不属于建设法规立法原则的是 A.市场经济原则 B.法制统一原则 C.程序正当原则 D.权责一致原 2.《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采用招标投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是 A.涉及国家安全的项目 B.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C.抢险救灾的项目 D.涉及公共事业的项目 3.强制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报告?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4.下列不属于劳务分包的是 A.木工作业

B.油漆作业 C.混凝土作业 D.预应力作业 5.《建筑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技术法规 6.初步设计的深度满足设计方案的比选和确定、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基建投资控制等要求的设计阶段是 A.总体设计 B.初步设计 C.技术设计 D.施工图设计 7.下列不属于对新工人安全操作技能教育的内容是 A.安全技术知识 B.特种作业技能 C.操作规程 D.安全制度 8.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是 A.2年 B.5年 C.6年 D.10年 9.因建设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多少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1年 B.2年 C.5年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汇总)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汇总第一章建设工程法律基本知识 考点1 法的形式 考点2 法的效力层级

【2011年试题】根据《合同法》,()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A.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 B.部门规定 C.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D.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章 E.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 【答案】BD 【解析】A选项,地方性法规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上位法,C选项,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要向国务院提出意见,E选项,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和旧的特别规定,要按照就的特别规定执行。

考点3 法人的分类 (1)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个人独资公司)等。(2)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基金会(如宋庆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如法律援助机构)等。 (3)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如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如经济合作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如居民委员会),为特别法人。 【2018年试题】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解析】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考点4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2017年试题】关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有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经施工企业授权管理施工项目

C.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组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D.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内部岗位 E.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担施工行为的法律后果 【答案】BCD 【解析】A选项,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E选项,施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考点5 建设工程代理法律关系 (1)转代理权 (2)无权代理 (3)表见代理 【2018试题】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 【解析】A选项,代理人就第三人的选任及代理的指示承担责任;B选项,数人为同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D选项,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

(完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第一章: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P12-35 理想:指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指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具有思想性与实践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多样性与共同性 马克思主义信仰或理想信念具有4个特点:①现实性②科学性③崇高性④健全性 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根据人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将理想信念大体划分为四个类型: 生活领域、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 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 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 2、把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 3、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 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①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 ②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 第二章: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P36-58 什么是爱国主义? 答: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 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 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 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 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1、维互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 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 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 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 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 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 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 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 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华的统一 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 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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