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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下料工艺守则 精品

生产管理--下料工艺守则 精品
生产管理--下料工艺守则 精品

下料工艺守则

1、压力容器下料工人必须按照图样和GB150中第10章制造、检验与验收部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技术条件熟悉领会。

2、下料时做到“三不四检”。“三不”:图纸或工艺不清楚不得下料,才知不清楚不下料,代料没有材代通知单不下料。“四检”:检查规格和材质,检查样板尺寸,检查下料尺寸,检查工件数量。

3、对需要制作样板的零件,如放样后与图纸尺寸有出入,一般以放样为准,但应提前通知技术人员对图样进行核对。

4、零件下料后,应按照“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进行钢号、材检号的移植,钢号、材检号移植时,除低温核不锈钢容器设备表面外,应在收集元件上标记钢印标记。

5、根据钢板宽度确定容器下料筒节长度,筒节最短一节长度应大于300mm。

6、筒节焊缝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6.1相邻筒节的A类纵缝焊缝距离或者封头A类焊缝的端点与相邻筒节A类焊缝距离应大于名义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6.2容器内件与筒体焊接的焊缝边缘尽量避开,圆筒间相焊及圆筒与封头相焊的焊缝。

7、尽量避免在焊缝以及焊缝边缘上开孔,尽量避免补强圈、支座、垫板等覆盖容器焊缝,若确实无法避开,应事先征得设计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下料。

8、钢板凡需进行超声波探伤者,探伤合格后再进行下料。

9、根据钢板实际宽度,确定好筒节长度,画出拼版图供装配、检查、加工,

下料应考虑纵、环焊缝收缩量。

10、所下料的正面拥有其标歇工好(图号)、产品名称、下料尺寸、筒节数量、材质、坡扣型式等内容。

11、筒体剪板必须保证刨边(打磨)时有足够的余量,对不刨边(打磨)的板料,剪板时要特便注意找正。

12、刨边(打磨)坡口必须按检查线找正,刨边(打磨)的尺寸公差必须小于或等于划线的尺寸公差,对刨边(打磨)尺寸有特殊要求者,必须按照图样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坡口型式及尺寸,并用坡口样板检查。

13、按图样和Q/LSJM.G.19-20XX《压力容器焊接试板管理制度》下评定试板和产品试板。

14、对于裙座的下料,当圆筒形裙座与直径相同的封头相配时,群作的下料长度应比图样尺寸长30---50mm,以便于装配时tozheng标高用。对锥形裙座,如果中间有对接环缝,对接处的上下口应留加工余量。

15.不锈钢有色金属下料按下列规定:

15.1防止表面磕碰划伤。

15.2不得在零件表面用划针划各种辅助线和打洋冲,划线可用红蓝铅笔。15.3划线时,钢板应铺在清洁平整的木板或橡胶板上。

15.4产品工号、名称、材质、坡口型式等用红兰铅笔标写,不得使用油漆。

16、复合板剪板时,复层应向上,用氧—乙炔气割时,复层应向下。

17、气割工按划线尺寸进行气割,根据钢板厚度选择适当割咀。圆形工件应使用圆规切割。

18、气割边缘必须光滑、平整、垂直,割后应清除工件上的飞溅毛刺与熔渣。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最新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材料要求 1.1在材料领用时,核对工艺文件与所领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材质证 明书是否一致。 2.划线 2.1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行净化处理。 2.2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面积、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 放样。碳钢、低合金钢用石笔、弹粉线法,不锈钢用铅笔、弹粉线法。 2.3划线时筒体的卷制方向应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2.4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筒节展开长应不小于1000mm。筒体拼接 不准出现十字焊缝,相邻筒节纵逢距离为3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 2.5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按规定作出标记。产品焊接试板的宽度方向应是钢板的轧制方向。 2.6划线时应从板材或管材无原始标志的一端开始,以保证剩余材料 上有原始标识。 3.材料标志移植 3.1制造受压元件的材料应有可追溯的标志。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标

志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时,按《材料标识可溯性》进行标志移植,并在材料分割前完成标志的移植。 3.2 有耐腐蚀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不得在耐腐蚀面采用硬印 标记。 3.3低温容器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硬印标记。 3.4每件板料上都应写明产品编号、件号、下料尺寸等。 4.下料 4.1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刨边机和自动切割机 进行下料。 4.2碳钢、低合金钢一般采用氧-乙炔切割下料;不锈钢应采用等离 子弧切割。 4.3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 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每边加大6mm。 5.坡口加工 5.1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坡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 m≥540MPa的低合金钢材及Cr-Mo低合金 钢材经热切割的坡口表面,加工完成后应按JB/T4730.4进行磁粉检测,I级合格; c. 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两侧材表面至少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

下料工艺守则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锅炉用钢材坯料划线、下料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锅炉钢材坯料划线、下料。 2、总则 2.1用于制造锅炉的主要钢材,必须有明确的牌号、质量保证书、炉批号。并按JB/T3375标准验收合格,未经复验及复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2用于制造锅炉的钢材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材料代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2.3用于制造锅炉的钢材必须平直,如有弯曲、凹凸不平应先行矫正,达到下料要求。 2.4用于受压元件的钢材,其表面的凹陷、疤痕,当其深度为0.5~1mm时,应修磨成圆滑过度;当其深度超过1mm时,应补焊修磨,经表面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操作人员 3.1操作人员应熟悉图样、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 3.2操作人员应检查钢材的牌号、规格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图样和工艺要求,并检查钢材的钢印(或标记)是否齐全,材料代用必须具备完整的材料代用手续。 3.3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合格证上岗,禁止无证者使用设备,按JB/T4308-1999《锅炉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规定》的要求在坯料和余料上进行钢印(或标记)的移植,无标记移植的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3.4量、检具须经鉴定合格,工装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改。 3.5操作人员要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的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4、划线 4.1准备 4.1.1准备好划线是所用各种工具和量具,如划规、地规、样冲、划针、手锤、粉线、钢尺、角度尺等。 4.1.2对于批量较大的零件,须制作适用的样板,样板本身尺寸的正确性,应经检验部门的认可,并进行定期检查。 4.2一般规定 4.2.1应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在钢板上以1:1实样进行划线。 4.2.2端面不规则的板材,管材及型材等材料划线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

钢制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实用工艺守则

1 适用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下料的通用技术要求。本工艺守则规定了下料工序的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和控制的主要容。 1.2 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零部件的下料工序。 2 引用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第1、2号修改单) GB151-99《管壳式换热器》(第1号修改单) 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 材料 3.1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GB151-2012《管壳式换热器》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规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的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应有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如质量证明书为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复印件,应由材料销售单位在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中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章和经办人章。 3.3 购进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应有明显清晰的标志,且和质量证明书一致,图样及相关标准要求复验及对质量证明书中的某项性能有怀疑时均需复验,没有完成的材料检验,未经材料责任师签署验收

入库单的材料不得进入下料现场。 3.4 投入下料现场的材料未种植本单位材料代号标识及检查员见证标识,不允许进行划线下料。 3.5 主要受压元件用材必须进行标记的种植,且应经材料检查员确认。在使用中始终保留有标识,当制造中需要使用时,应进行标记的移植,并有材料检验员的确认标记。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压力容器中筒体,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膨涨节、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mm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6 标记位置 标记位置 图1 筒节钢板拼接标记位置

下料成型通用工艺规范汇总

T—0908--01 剪板下料通用工艺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剪板机下料通用工艺规范 1、总则 本标准根据结构件厂现有的剪床,规定了剪板机下料应遵守的工艺规范,适用于在剪板机上下料的金属材料。剪切的材料厚度基本尺寸为0.5~13mm(不同设备剪切的板厚不同),料宽最大为2500mm。 2 引用标准 GB/T 16743-1997 冲裁间隙 JB/T 9168.1-199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下料 3 下料前的准备 3.1 熟悉图纸和有关工艺要求,充分了解所加工的零件的几何形状、尺寸要求,及材质、规格、数量等。 3.2 核对材质、规格与派工单要求是否相符。材料代用时是否有代用手续。 3.3 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4 为了降低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要合理套裁下料。 3.5 厚板件有材质纤维方向要求的应严格按工序卡片要求执行。 3.6 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一定靠实挡板。 3.7 熟悉所用的设备、工具的使用性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则。 3.8 操作人员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地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3.9 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准备好作业必备的工具、量具、样板,并仔细检查、调试所用的设备、仪表、量检具、样板,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剪板机各油孔加油。 3.10 下料好的物料应标识图号与派工单一同移工。 4 剪板下料 4.1 剪床刀片必须锋利及紧固牢靠,并按板料厚度调整刀片间隙。 4.2 钢板剪切时,剪刃间隙符合JB/T 9168.1标准要求,见表1。 表1:钢板剪切时剪刃间隙(单位:mm) 4.3 先用钢笔尺量出刀口与挡料板两断之间的距离,反复测量数次,然后先试剪一块小料核对尺寸正确与否,如尺寸公差在规定范围内,即可进行入料剪切,如不符合公差要求,应重新调整定位距离,直到符合规定要求为止。然后进行纵挡板调正,使纵与横板或刀口成90°并紧牢。 4.4 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5 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6 切口端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去除毛刺。 4.7 剪床上的剪切

油漆处理通用工艺守则模板

油漆处理通用工艺 守则模板

油漆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1. 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油漆处理的各种涂漆要求及所需涂漆材料和操作工艺。 本守则适用于本企业通用工业减速机之表面油漆处理、对于顾客有特殊 要求的油漆处理按顾客的要求进行。 2. 油漆材料 2.1 底漆: 酚醛类底漆、环氧类底漆、氯化橡胶类底漆。 2.2 中层漆: 防护底漆、连接底漆。 2.3 面漆: 醇酸类面漆、聚氨酯类面漆、氯化橡胶类面漆。 3. 设备及工具 3.1 手提砂轮机、锉刀、钢丝刷、铜丝刷、刷帚、 1-2#铁砂皮、 200#水砂纸。 3.2 手推车、工作台、挂具。 3.3 喷枪、空压机、吸风装置。 3.4 烘房 4. 工艺流程 被涂工件验收合格—前处理—喷涂底漆—干燥—刮腻子—干燥—喷涂中层漆—干燥—喷涂面漆—固化—检验合格后转半成品库( 或下道工序) 。 5. 前处理 5.1 被涂工件在前处理前, 必须彻底清除毛刺、包砂、飞边、焊渣、飞溅物等表面缺陷。 5.2 根据要求经过喷丸或喷砂处理的工件, 要再进行清理工序、表面应洁净、 干燥、无杂质、油污、尘埃。八小时内涂上配套底漆。 5.3 不经过5.2、 5.3 条款的工件, 前处理也必须采取措施实施, 如果用”三合 一”金属表面处理液, 去油、除锈、磷化。前处理后的工件应无油污、无锈迹,

磷化层均匀。工件所有部位无死角, 干燥后方可油漆。 6. 刮腻子 凡无技术、工艺、出口产品及顾客不允许刮腻子的要求, 油漆工件基本上都必须经过刮腻子这道工序。 6.1 粗刮腻子。填平金属表面凹陷处, 待干燥( 如烘干: 80°C, 4 小时) 。 6.2 细刮腻子。砂平打磨后, 二次嵌腻子。待干燥( 如烘干: 80°C, 2 小时) 6.3 水磨: 用200#水砂纸砂磨( 未刮腻子处切勿水磨) , 待干燥。 6.4 补嵌腻子: 填平补齐, 待干燥。 6.5 细砂: 用400#水砂纸最后将工件仔细地砂磨光滑。 7. 干燥 7.1 烘干: 按本工艺守则及其它有关工艺守则规定的要求执行。 7.2 自然干燥: 根据天气、温度、环境、场地等情况, 进行自干控制。 8. 油漆 8.1 各类产品油漆的选用。 8.1.1 工矿产品及出口产品。 8.1.1.1 底漆: 环氧富锌底漆二度, 漆膜厚度30μ×2( 干膜) 。 8.1.1.2 中层漆: 环氧云铁中层漆二度, 漆膜厚度40μ×2( 干膜) 。 8.1.1.3 面漆: 聚氨酯面漆二度, 漆膜厚度40μ×2( 干膜) 。 8.2 颜色规定 8.2.1 若顾客无特别说明, 电阻箱用银灰色, 电缆卷筒、中心集电器、供电坑等用桔红色。 8.2.2 顾客对油漆颜色有特殊要求时: 8.2.2.1 顾客提供色卡或样板。

钢结构产品制造工艺标准

钢结构产品制造工程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本公司钢结构制造的技术标准,用以保证钢结构产品的制造满足设计及规范的技术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钢结构产品制造过程和技术管理的监控。 三、说明: 1.本标准与设计文件一起,作为本公司钢结构制造、检验和验收的统一标准。 2.钢结构制造的生产工序必须实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的三级质量检验制度,防止 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 3.制造和检验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等,必须经过专业检定部门检定,并在检定 合格周期内。 4.当执行本标准发生问题和矛盾时,应及时向设计室和技质科反映情况,通过研究及 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四、引用的主要技术标准与规范: 1.GB50205-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JGJ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3.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GB985-8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形式与尺寸》 5.GB986-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6.GB10854-8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7.CB/Z39-87 《焊接材料的验收、存放和使用》 8.JB3092-82 《火焰切割面质量技术要求》 9.GB89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10.GB1591-94 《低合金高强度钢结构》 11.GB70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12.GB/T14957-94 《熔化焊用钢丝》 13.GB/T14958-94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1.1 本守则依据GB150《压力容器》和GB151《热交换器》标准,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编制本通用工艺守则。 1.2 本守则若与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首先满足设计图样、工艺文件上的要求和规定,同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的规定、规程。 1.3 实际操作者必须熟悉图样、工艺文件及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同时应会熟练操作。 1.4 焊缝必须由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合格证"的焊工进行施焊。 2、材料 2.1 材料牌号、规格应与图样相符,(有材料代用时,应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具有质量证明书及材料标记,并有本公司入库号。 2.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加工成型 3.1 领料 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材料定额单、图样、工艺流转卡,核对材料牌号与规格、材料标记等,并在工艺流转卡、材料领料卡上作好记录。 3.1.2 领料时,首先检查材料表面质量,在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下料操作。

3.2 下料、划线 3.2.1 按图样尺寸及工艺过程卡的规定进行排料、划线,排料时应注意钢材轧制方向和节约用料。 3.2.2 筒体直径展开长度尺寸应顺着钢板轧制方向。 3.2.3 筒节长度应不小于300MM。 3.2.4 每节筒体按图名义尺寸(中径)展开,展开长度:L=Π(DI+Δ1),与封头联接的筒体其展开尺寸,根据封头外圆周长下料,展开后四周每边放焊缝收缩量1MM,如需刨边或磨的筒节,每边应适当放余量。 3.2.5 划线时应首先核对钢板两直角边的垂直度。 3.2.6 下料划线的公差要求 3.2.6.1 筒节高度H 的划线公差为±1MM; 3.2.6.2 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3.2.6.3 筒节周长允差为±2MM(对换热器壳体周长取正公差); 3.2.6.4 垂直度允差≤1.5MM。 3.2.7 周长需拼接时,应首先将拼接接头焊好后再进行加工,拼接上的板不得小于300MM。 3.2.8 在划好线的材料上进行标记移植,其标记应打在筒节钢板右端下角距边各5MM处,不锈钢用记号笔写标记,并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尺寸和标记正确。 3.2.9 试板应在同一钢板上划出,其尺寸一般为长≥350MM,宽≥125MM 在试板上同样进行标记移植。 3.3 开料

(完整版)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本公司打磨工艺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下料打磨清渣,焊接件打磨工艺 2 术语 2.1打磨:通过使用手提工具操作除去工件表层材料从而使工件获得所 需要的形状或表面粗糙度 2.2 打磨修整:将焊缝局部不规则处打磨消除 2.3 全部打磨:从一侧(或两侧)打磨整个焊缝表面但不改变整个焊缝形状 2.4 磨平:从一侧(或两侧)打磨整个焊缝,使其厚度同周围表面相同 3 打磨设备 3.1 角向磨光机,直磨机 3.2 砂轮磨片 钹型砂轮型号:125X6X22.2(MM) 百叶蝶 不锈钢碗刷 4操作规程 4.1操作前准备工作 4.1.1将机台及作业场所清理干净。 4.1.2准备好待加工工件,并放置于方便作业的位置,准备好加工完成品 放置备用的托架。 4.1.3检查是否有螺丝松动、漏电,安全装置、关机按钮、事故急停装置 是否正常工作。 4.1.4检查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经过品检员检验并批准放行的合格零部件。 4.1.5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砂轮。 4.1.6戴好口罩及护目镜,穿好工作服。 4.1.7安装并紧固砂轮,。 4.1.8试机,并进行调整。确保砂轮无抖动现象; 4.1.9进行首件打磨,检查是否符合打磨要求,并经质检或主管确认无误,

方可开始批量作业。 4.2操作规范 4.2.1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 是否有效。 4.2.2安装砂轮时,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 4.2.3需打磨的产品应放置平稳,小件需加以固定,以免在打磨过程中产 品位移而导致加工缺陷。 4.2.4正确使用打磨工具,及时检查和更换磨损严重的砂轮磨片。 4.2.5打磨时应紧握打磨工具,砂轮片与工作面保持15-30°,循序渐进 (A→B),不得用力过猛而导致表面凹陷。 4.2.6在打磨过程中发现产品表面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现象时应及时通 知电焊工补焊。 4.2.7打磨结束后需进行自检,打磨区域应无明显的磨纹和凹陷,周边无 焊接飞溅物,符合产品设计和工艺要求。产品应归类存放,堆放整齐有 序。 5 打磨工艺规范 5.1打磨参数 打磨电压打磨电流打磨转速砂轮直径范围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标准及工艺要求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标准及工艺要求 一、铝合金门窗的制作: 1.施工准备 1.1材料准备 1.1.1铝合金型材: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规格、系列、壁厚、氧化膜厚度、色泽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12的要求。 1.1.2玻璃密封胶:门窗用玻璃密封胶的颜色应和铝型材的颜色协调,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满足《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的相关要求。 1.1.3门窗附件:门窗配件的选用应符合工程具体规定(即设计图纸规定)。 1.2主要机具 主要机具:手提式电锯、台钻、气动钻、气动双头锯床、冲床、仿形铣床、液压撞角机、钻铣两用床等。 1.3作业条件 1.3.1所有原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2必须具备完整的会签、审定的设计计算书,立面分格及节点大样设计图纸。工艺制作加工图等资料。 1.3.3各型号门窗必须先制作一樘样品,经专业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2施工工艺 2.1工艺流程

选料→型材下料→铣切槽口、冲、钻孔工艺→框组装→胶条安装→包装及运输 2.2操作工艺 2.2.1各工艺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工艺加工图要求进行。 2.2.2选料:按照设计图纸的材料要求,参照GB5237有关规定对型材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型材表面应无明显的凹陷、划痕、脱膜,端面无扭曲变形现象。 2.2.3型材下料: a、按照工艺加工图所注尺寸进行划线、按线切割,划线切割应结合所用铝合金型材的长度,长短搭配、合理用料,减少短头废料。切割时要注意表面处理的颜色一致,以免影响美观。 b、下料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首先根据图纸及下料单确定下料尺寸,在批量生产加工时,先下一樘窗框的料,检验合格后,再投入批量加工生产,并做好三检工作,抽检率不低于10%,批量制作不足100樘抽检件数不得低于10件,以保证产品批量的合格率; c、根据型材的断面大小来调整锯床的进刀速度,以免机器损坏,造成锯片爆裂,型材变形等不良后果。 d、下料后的产品构件应按照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并分层用软质材料垫衬,避免型材表面受损; 2.2.4铣切槽口、冲、钻孔工艺 a、中梃铣切:调试设备,做好润滑工作,在批量生产加工时,先进行铣切一樘,并且检验,保证中梃远端与边框两个远端距离中心连接点垂直且中梃外表面与边框外表面在同一平面内,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加工,且在批量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深度尺进行检

通用工艺守则

1.操作者应仔细看清图纸与工艺文件中的各项说明,保持图纸与工艺文件的整洁和完整,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零部件的加工,不得随意自行更改。 2.操作者按照工艺要求查看所借的夹、量、刃辅具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组长或车间施工员联系。 3.操作者应将夹、量、刃辅具分别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上或其他适当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放在机床上,并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任意拆卸,改变原来形状或尺寸。 4.在加工前,操作者首先应检查毛坯,或上道工序加工和本工序有关的尺寸,以确定余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操作者应按照工艺规程的定位基面安装零件;在装夹工件前应将工件和夹具清理干净。在定位基面处不得有铁屑、毛刺、污物及磕碰现象。 6.加工面已到成品尺寸,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加工后应达到工艺文件通用技术标准、部标或厂标有关规定的要求。 7.按工艺规程进行压紧,应注意压紧力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用以增强刚性的各种辅助支承压紧后要注意防止变形和磕碰。 8.工件的首件检验,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不得压紧在夹具上或机床工作台面上或其他压紧情况下检验,换刀后的首件应交检。 9. 对连续加工的工序或工步,为避免最后成批报废,操作者应分工序进行自检,并请检查员巡检。 10. 倒角与倒棱,沉割槽,都应按工艺规程加工,保证加工完成

后达到工艺或图纸要求。 11. 图纸中或工艺中未规定倒角倒棱的棱边处一律倒钝,一般情况应在加工有关方面时进行,如机械加工时无法倒钝,则最后由钳工倒钝。车内外螺纹时,口端都要倒成和螺距的大小及螺纹角度一样的成形角。零件倒毛刺应由操作者在本工序完成。 12.工件在各道工序加工后应由操作者保持清洁,到达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适当的工位器具上存放整齐。经过研磨后的精密配合面必须洗净研磨剂。不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工件,加工面应采取防绣措施。 13.用磁力台吸住加工的各种工件,在加工后应该进行退磁。 14.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机床应空运转5~10分钟,使转速逐渐增高,以消除传动部分的间隙,并保持良好的润滑状况,对于磨床磨头应点动和快速行程4~5次,工作台以最大行程往返10~20次。 15.操作者不私拆机的任何部件,在保险装置和安全罩拆下的情况下,严禁开车工作。 16.机床开动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是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用作精密加工的机床,严禁强力切削或进行粗加工,一般机床应按规定动作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操作。 18.严格遵守机床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工件加工范围,不允许超规格,超负荷使用机床。

钢制管件制造工艺规范标准

钢制管件 制造工艺规范(MPS文件)

目录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制造工艺流程 (3) 4 管件基本参数 (4) 5 原材料要求 (5) 6 制造工艺要求 (6) 7 性能要求 (15) 8 几何尺寸、形状允许偏差 (16) 9 工艺质量和缺陷处理 (18) 10 检验和试验 (18) 11 设计验证试验 (22) 12 标志 (24) 13 防护与包装 (24) 14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 (25)

1 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港联化董家口港-潍坊-鲁中、鲁北输油管道工程管(一期)管件采购项目用L245N、L360M、L450M等材质钢制管件生产的基本参数、原材料、制造工艺、材料性能、几何尺寸与允许偏差、工艺质量与缺陷修补、检验与实验、标志、涂层与保护、质量证明书及装运的要求。 1.2 本MPS文件应和GB/T 12459-2005《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3401-2005《钢板制对焊管件》、GB/T 19326-2012《钢制承插焊、螺纹和对焊支管座》标准及D1630D-GI00-PR01-SP14《清管三通技术规格书》一起使用,凡是出现与GB/T 12459-2005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3401-2005 《钢板制对焊管件》、GB/T 19326-2012《钢制承插焊、螺纹和对焊支管座》标准及D1630D-GI00-PR01-SP14《清管三通技术规格书》相冲突的条款,应以最严格的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 GB/T 9711-2011 石油天然气工业管线输送系统用钢管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显微评定方法 GB/T 12459-2005 钢制对焊无缝管件 GB/T 13401-2005 钢板制对焊管件 GB/T 19326-2012 钢制承插焊、螺纹和对焊支管座 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NB/T 47008-2010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 4701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用焊接工艺 JB/T 4711 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范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 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范 1、总则? 本通用工艺规范适用于结构件厂的折弯机上进行的低碳钢及有色金属的各种角度的折弯加工。 2、工作前的准备 准备好必要的操作工具和测量工具,模具、万能角度尺、卷尺、卡尺、深度卡尺。 认真阅读图纸,测量待加工零部件应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准进行折弯操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检查材料的长、宽、厚,料纹方向应符合成型加工特性,板材应清洁卫生。根据图纸工艺要求,更换相应的模具,进行较小尺寸零部件的折弯时多余的上刀排应卸下。 根据图纸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折弯顺序,进行折弯加工;对于数控折弯机,程序应先空运行一次然后进行折弯加工。重要零件应有试件加工验证程序,首件检验时,每进行一道折弯加工检验员应进行一次检验,修正偏差。 3、折弯作业? 板料弯曲时,应选择合适的弯曲半径,为减少弯曲力和弯曲变形,应采用较大的弯曲半径,一般最小弯曲半径按以下选择:应根据厂家机器的参数规程选择最小弯曲半径,发现不符,及时向工艺人员反映。 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弯曲处属于板材变形,在其周围的孔受其影响易变形,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应按照以下要求:当孔为圆孔和垂直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t<2mm时,L≥2t+r,t≥2mm时, L≥3t+r;当孔为方孔和平行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L≥4t+r; 弯曲件直边的最小高度:为了成形区成形,必须使工件直边高度H≥5t+r。对 于小于此高度,应采用压槽后弯曲,或增加直边高度,弯曲后再加工到需要的尺寸。

整车装配通用工艺守则

整车装配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校对: 审核: 批准: 陕汽集团特种车事业部 年月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装配通用工艺守则适用于特种车事业部各型汽车产品总装配的全过程,规定了特种车事业部各类汽车产品在装配中应当遵守的工艺规定和注意事项,适合于所有从事汽车装配的人员使用。 2 装配要求 2.1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积极遵照工艺纪律及质量管理各项规定要求,以严肃的工作态度,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搞好产品装配生产作业。 2.2 在装配过程中,装配工应遵守“三按”、“三定”、“五字法”规定,其内容如下: “三按”的内容是:按图纸、按工艺、按标准进行生产。 “三定”的内容是:定人、定机、定工种。 “五字法”的内容是:借、看、提、办、检。 借:借阅资料、工艺;看:仔细阅读工艺; 提:对工艺中不明白的地方提出问题;办:照工艺执行; 检:检查对工艺的执行情况。 2.3 装配工在装配之前,应首先熟悉本工位的工艺文件、图纸及技术要求;并在装配工作中,严格执行工艺及产品图纸等技术要求。 2.4 装配完毕后,装配工应自检所装配的内容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保证质量,最后应及时在质量跟单上签名。 2.5 装配中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夹具、量具应符合工艺要求、且具备合格标准及完整性。

2.6 各零部件及分总成,在装配中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应直接接触地面,装配场地应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2.7 对缺少标识,未经检验及不合格的零部件不得装配使用,装配前应主动检查零部件的正确性和外观质量,发现不合格产品及零部件不应装配,应及时向质量人员报告。 2.8 装配工作中不得擅自更改装配挂单等工艺文件,防止错装、漏装;工作自检、互检与专检相结合以确保正确无误。 3 装配通用工艺守则[电器部分] 3.1 安全操作 3.1.1 线束、电器元件装配完毕后,均要进行自检。以防止出现因装配不合格导致的故障和事故。 3.1.2 起动整车前需确认周围人员处于安全位置。 3.1.3 需在整车上进行焊接作业时,应断开整车电源总开关,以及其它精密控制单元的插接器(如电控发动机ECU,自动变速箱ECU等),焊接用搭铁线应尽量远离整车线束,并且搭铁要牢固、可靠。 3.1.4 应尽量避免对整车进行带电操作作业,若不能避免时应使用带绝缘保护的工具进行工作。 3.2 线束的敷设 3.2.1 电线束应敷设整齐、走向顺畅、各线束之间不能相互交叉、缠绕、扭转。线束应尽量不与尖锐金属、棱边、运动、发热部件接触;线束每隔20cm左右捆扎一塑料紧固带,每隔50cm左右要有固定点,特殊位置需增加固定点,见实例图(1);不允许出现线束杂乱、悬垂、干涉摩擦等现象。

下料工艺守则

下料工艺守则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钢材划线、下料及矫正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板材、型材和管材的划线、下料及矫正。 2 操作前的准备 2.1 操作人员应熟悉图样、技术要求及工艺文件的内容,并熟悉所用的设备、工具的使用性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则。数控切割应预先输入图形或编制程序。气割及设备操作人员须考试合格后上岗。 2.2 操作人员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地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2.3 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准备好作业必备的工具、量具,并仔细检查、调试所用的设备、仪表、量检具、模具、刀具,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使用的仪表、量检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3 划线 3.1 一般规定 3.1.1 钢材存在影响划线的弯曲、凹凸不平时,应先进行矫正。 3.1.2 划线前,钢材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去除油污、锈蚀等,发现钢材有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经检查部门做出处理后,方可划线。 3.1.3 自行制作的划线样板、样杆,应得到检验部门的确认。 3.2 划线的技术要求 3.2.1 应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在钢材上以1:1实样进行划线,根据不同的下料方法,划线时应留出适当的切割余量。 3.2.2 断面不规则的板材、型材及管材等材料划线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应注意个别件对材料轧制纹络的要求。 3.2.3 用石笔所划出的线条及粉线所弹出的线条必须清晰。 3.2.4 划线时,应首先划基准线,而后再划其它线;对于对称的工件,一般应先划中心线,以此为基准在划圆弧,最后在划各直线。划线时可用样冲打小眼让圆规定脚。 3.2.5 需要剪切的工件,划线时应考虑剪切线是否合理,避免发生不适于操作的情况。3.2.6 在带有毛边的钢板上下料线时,要根据钢板毛边的实际情况,去除不符合钢板质量要求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再向内让出10mm划出下料线。 3.3 划线的标记 3.3.1 划线时,当所划的线除有下料线外,还有其它线时应对主要的线加注标记,并用油

集装箱制造工艺设计规程工艺设计守则汇总

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HJ-GC-24-2013 罐式集装箱制造工艺规程 2013-11-20发布2013-12-01实施 张家港韩中深冷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罐式集装箱制造工艺规程 1. 总则 本工艺规程是对集装箱生产过程的工艺性指导和产品质量控制的法规,除执行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外,应严格按此规程执行。 2. 遵行及引用标准、通用工艺规程 GB150《压力容器》 JB/T4784-2007《低温液体汽罐式集装箱》 TSG R0005-201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低温贮罐氧清洁清洗工艺规程 氦检漏工艺规程 多层绝热缠绕及套装工艺规程 抽真空和真空保持检测工艺规程 外表面喷砂处理及喷漆工艺规程 外部管路、阀门组焊工艺规程 3. 内罐的制造(数据以40英尺集装箱为例) 3.1 材料:主要受压元件06Cr19Ni10的材料须符合GB/T24511-2009《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 板及钢带》,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2 内封头:规格按图纸要求,材质 06Cr19Ni10,切边并刨坡口,左封头为外坡口,右封头 为内坡口, 3.2.1 封头外购,须附质量合格证明书及检验记录,入库时进行各项要求检查,按 GB/T25198-2010标准的检查方法检测: (1)直边倾斜度≤1.5mm 。 (2)内直径公差2200±3mm (3)最大最小直径差≤3mm (4)封头总深度 59064 +-mm (5)直边高度 4004- mm (6)封头成形后的最小壁厚≥7.2mm 。

(7)封头内外表面应酸洗钝化,并经脱脂处理,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凹坑现象,不合格者不得用于罐箱的制造。 3.3 内筒体:规格按图纸,材质06Cr19Ni10 3.3.1 划线:将钢板垫平实,按《筒体制造工艺守则》进行划线放样,下料尺寸见下图,并 按质量手册有关规定用记号笔进行标记移植。并划出产品焊接试板500×130两 块。 内筒体下料理论展开尺寸按流卡。(周长按封头实测) 3.3.2 切割:用等离子切割下料,并去除熔渣及飞溅,切割后与下料线的偏差: -1mm<△<3mm。 3.3.3 坡口:按下图在刨边机上刨坡口,靠左封头端为外坡口,其余为内坡口。要求:筒节 长度公差≤±1mm,筒节周长公差≤±3mm,对角线公差≤2mm 3.3.4 成型:在卷板机上先压头,再卷制成型,并用400mm宽的样板测量,尽量减少卷制来 回的次数,以免钢板延伸,周长变长。 3.3.5 组焊:纵缝组焊,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范操作,不得在筒体上引弧,并将焊接试板组 对在纵缝的延伸部位一起焊接。 要求:1 焊缝处成型良好,光滑平整,焊缝条高≤1.5mm。 2 焊缝及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咬边、气孔、未熔合及夹渣等缺陷。 3 焊缝表面及两侧的飞测物清理干净。 3.3.6 校圆:将试板和引孤板与纵缝分离。注意:保持焊缝端部的平齐。(并将试板送无损检 测室进行无损检测)将筒体在卷板机上校园,要求棱角度 E≤2.8mm,同一断面上最大最小直径差e≤3mm。筒节用工装圈撑圆。 3.3.7 无损检测:纵缝100%RT,按JB/T4730.2-2005标准II级合格,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 3.3.8 划线、开孔:左右封头划线经检验确认后开孔,并与管接头组对焊接。 3.3.9 组对:筒节与筒节进行组焊,每条相邻纵缝间距必须大于100mm,罐体纵缝不得布置

不锈钢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1本规程对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各零部件和成品的组装程序、组装要求、质量检验、试验等做出通用规定。 1.2本守则如与设计、工艺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工艺文件为准。 1.3制造时,除引用标准和有关工艺守则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1.4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50《压力容器》 151《管壳式换热器》 4710《钢制塔式容器》 4731《钢制卧式容器》 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4701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3. 材料要求 3.1材料验收、保管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 3.2不锈钢材料及零部件应防止长期露天存放、混料保管。要求按时投料、集中使用、随时回收、指定区域存放遮蔽保管。 3.3不锈钢与碳素钢等原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搁置要稳妥,堆放要整齐,防止损伤(划痕、磕碰、压痕)和弯曲,散装的光亮板材应立放在15°斜度的木架上。 3.4设计图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复验的,其复验用试样的形状、尺寸、加工和试验方法,除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应符合21433或设计图样规定的试验方法。 3.5制造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等缺陷。用于制造 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不锈钢板,应经80?100号砂头抛光后,再检查表面质量。 3.6不锈钢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3.7经酸洗钝化供应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现象。 3.8不锈钢原材料和不锈复合钢板应按牌号、规格、炉号、批号分类存放,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识,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氯含量要w 25,也可用纸质标签粘贴 标识。 3.9钢板或另部件在吊运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钢板表面的清洁,并防止磕碰划伤。 3.10深度超过规定应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 材圆滑过渡,斜度不大于1: 3。 3.11打磨后,如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 (取小者), 允许不做补焊;如凹坑深度较深,剩余厚度仍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12超出上述界限的缺陷应考虑补焊,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低合金铬钼钢,单个修补面积小于或等于1002,总计面积小于或等于300 2或2% (取小者); (2)允许焊补深度不大于板厚的1/5。 (3)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不大于25,可免于修补或清除;长度大于25,且深度大于1.5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可免于焊补,否则焊补后使用;同一平面内,间距不大于板厚5%的分层,应作为连续的分层长度。 (4)钢板表面及坡口分层补焊应符合《焊接通用工艺守则》的规定。

下料工艺标准

第一章下料工艺标准 1.1气割工艺标准: 1.1.1熟悉图纸要求确定所用材料的材质及计划单选用钢板。 1.1.2气割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气割前必须检查确认这个气割系统的设备和工具全部运转正常,并保证安全,在气割过程中应注意: a. 气压稳定。不漏气 b. 压力表。速度计等正常无损 c. 割嘴气流畅通。无污损 d. 割炬的角度和位置准确 2.气割时选择正确地工艺参数(如割最型号。气体压力。气割速度和预热火焰能率等)根据可切割的钢板厚度进行确定。 3.切割时调节好氧气射流(风线)的形状,使其达到并保持轮廓清晰,风线长和射力高。 4.气割前去除钢材表面污垢。油污及浮锈和其他杂质。气割时割炬的移动应保持匀速,割件表面距离焰心尖端以2~5mm为宜。 5.气割时,必须防止回火。 6.为了防止气割变形,操作中应遵循下列程序: a. 在钢板上切割不同尺寸的工件时,应靠边靠角,合理布置,先割大件后割小件。 b. 在钢板上切割不同形状的小件时,应先割较复杂的,后割较简单的。 c. 窄长条形板的切割,采用两长边同时切割的方法,以防止产生旁弯。 1.1.3气割下料允许偏差: 1.1.4如果出现锯齿边。凹槽。断火引起的缺口及时修补。打磨平滑。 1.1.5切割工序完成的产品板件标识清楚,并且自我检查,确定没有问题后,填写“切割与组力工序交接验收单”和组力工序进行交接验收。 1.2剪板机工艺标准 1.2.1接到图纸后确定板件选用的材质,协同保管确定用哪些材料,原则是先用废料,再用大板。 1.2.2剪切时注意以下要点: 1. 剪刀必须锋利,剪刀材料为炭素工具钢和合金工具钢,发现损坏或迟钝及时检修,磨砺或调换。 2. 上下刀刃的间隙必须根据板调节适当,因为间隙过大会造成切口断面粗糙和产生毛刺。 3. 剪切时,将剪刀线对准下刃口,剪切的长度不能超过下刀刃长度。 4. 材料剪切后,发现断面粗糙或带有行毛刺必须修磨光洁。 1.2.3样板 1. 机械剪切剪异形板件时要做样板,要求样板不应有锐口,样板要经过质检员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所用石笔画线线条的粗细不得超过0.5mm. 2. 样板用0.5~0.75mm的铁皮制作。 1.2.4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则知识分享

焊接工艺通用工艺守 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主要承压元件焊条电弧焊、埋弧焊以及焊缝返修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则,常压容器的焊接可参照执行。 1.2 本标准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奥氏体不锈钢制D1、D2类压力容器的焊接(不包括有色金属的焊接)。 1.3本守则如与设计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文件为准。 1.4焊接时,除符合GB150、GB151、JB4710、JB473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本守则外,还应符合图样的规定。 1.5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引用标准 TSG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JB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 《钢制卧式容器》 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NB/T47015《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 GB/T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试验》 HG20583《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

GB985《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及尺寸》 GB986《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3. 焊接材料 3.1 焊接材料包括焊条、焊丝、焊剂、钢带、气体、电极和衬垫等。 3.2 焊接材料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按照材料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与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3 焊条药皮应均匀、表面无气孔、没有明显的裂纹、脱皮现象,并存放在干燥的仓库内,要求温度≥5℃、相对湿度≤60%,使用前对焊条按规定温度应进行烘干和保温,烘干后的焊条应放在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低氢型焊条一般在常温下4h后应重新烘干,烘干次数不宜超过三次,对于焊工退回的焊条,库管员要做好标识,并按牌号、规格、代号存放,使用前应进行烘干,对于二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黄色标记,对于第三次烘干的焊条应在焊条夹持端的截面用记号笔涂红色标记。 3.4焊条、焊丝、焊剂及气体的选用应根据NB/T47015规定或图样规定进行选择,对于非受压元件或图样中未注明的焊材可按下列原则选用。 3.4.1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母材抗拉强度等级选用相应强度等级的焊材,不同强度的低碳钢、低合金钢焊接应按强度较低一侧母材要求选择焊材,即按“低匹配”原则。 3.4.2不锈钢焊接一般应选用与母材金属化学成份相近的焊接材料,不锈钢与碳素钢、低合金钢之间的焊接一般选用铬镍含量高于奥氏体母材的焊接材料焊接。 3.5 焊工应根据焊接要求选用相应焊机,并注意直流焊机的极性连接。 4. 焊工及其钢印 4.1从事压力容器焊接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应当按照TSG 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规定考核合格,取得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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