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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料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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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料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锅炉用钢材划线、下料及矫正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锅炉用板材、型材和管材的划线、下料及矫正。

2 引用标准

JB/T3375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

JB/T4308 锅炉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规定

3 操作前技术准备

3.1操作人员应熟悉图样、技术要求及工艺文件的内容,并熟悉所用的设备、工具的使用性能,严格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则。数控切割应预先输入图形或编制程序。气割及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

岗。

3.2操作人员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

地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3.3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准备好作业必备的工具、量具,并仔细检查、调试所用的设备、仪表、量检具、

模具、刀具,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使用的仪表、量检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3.4需要有材质钢印(或标记)的钢材,下料前操作人员必须按JB/T4308规定在坯料和余料上进行钢印(或标记)移植,无标记移植的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4 划线

4.1 一般规定

4.1.1钢材存在影响划线的弯曲、凹凸不平时,应先进行矫正。

4.1.2划线前,钢材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去除锈蚀、油污等,发现钢材有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经检验

部门作出处理后,方可划线。

4.1.3自行制作的划线样板、样杆,应得到检验部门的确认。

4.2 划线的技术要求

4.2.1应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在钢材上以1:1实样进行划线,根据不同的下料方法,划线时应留出适当的

切割余量。

4.2.2断面不规则的板材、型材及管材等划线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应注意个别工件对材料轧制纹络的要求。

4.2.3用石笔所划的线条及粉线所弹出的线条必须清晰。

4.2.4划线时,应首先划基准线,而后再划其它线;对于对称的工件,一般应先划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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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为基准再划圆弧,最后再划各直线。划线时可用样冲打小眼让圆规定脚。

4.2.5需要剪切的工件,划线时应考虑剪切线是否合理,避免发生不适于操作的情况。

4.2.6在带有剪切边的钢板上划筒体等受压无元件的下料线时,要除去剪切应力区。当板厚不大于20mm 时,下料线距剪切边不小于10mm;当钢板厚度大于20 mm时,下料线距剪切边应大于钢板厚度的一半。

4.2.7在带有毛边的钢板上划筒体等受压元件的下料线时,要根据钢板毛边的实际情况,去除不符合钢板质量要求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再向内让出10mm划出下料线。

4.3 划线的标记

4.3.1为了防止主要尺寸线在运转、加工过程中失去痕迹,应对准划线中心打上样冲眼,在拐弯或弯曲的地

方应打得密一些。打样冲眼的深度一般不大于0.5mm,其偏离划线位置的误差不得大于0.5mm。

4.3.2划线时,当所划的线除有下料线外,还有其它线时应对主要的线加注标记,并用油漆标出,以示区别。尺寸偏差与质量检验

4.4.1钢材坯料划线的尺寸偏差值应不大于尺寸公差的三分之一;如果下料后为方形或矩形板料时,则划线时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板材下料时对角线长度差的三分之一。

4.4.2筒体、封头等重要工件划线应进行100%检验。其它工件则应做好首检和抽检工作,抽检的数量可根

据工件的制造状况由检验部门决定。

5 下料

5.1 下料方式选用的一般原则

5.1.1下料应优先选用机械下料,其次选用火焰气割下料。

5.1.2应优先选用自动化程度高的方式下料,尽量少采用手工方式下料。

5.1.3应尽量选用下料精度较高的方法下料。

5.2 机械下料

5.2.1机械下料通用要求

5.2.1.1数量较多的工件下料,应尽量采用挡铁或专用控制尺寸装置并在设备上调整正确后下料。

5.2.1.2工件应在设备上定好位并按下料线找正夹紧后方可开动机器。

5.2.1.3多人联合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责。

5.2.2 板材下料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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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1-04-01 页码:第 3 页共11 页5.2.2.1

钢板机械下料时,直线剪切在剪板机上进行;扁钢亦可在冲剪机上下料。

5.2.2.2 剪切下料时,剪刀必须锋利,剪切间隙按(表1)调整。

表1 mm

钢板厚度 4 6 8 10 12 14 16

剪切间隙0.15 0.25 0.35 0.45 0.55 0.65 0.75

5.2.2.3 严禁重叠剪切或冲剪,剪切较大钢板时,应有相应的辅助设备将钢板吊起或托起,且高度比下剪口略低。

5.2.2.4 剪切批量较大时,应尽量利用后挡料装置,并检查后挡板与剪床下刀刃之间的平行度,其平行度在1000mm测量长度上不得大于0.5mm。

5.2.2.5 剪切时,严禁手指伸在压脚下方和上、下刃之间。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

压牢。

5.2.3 型材下料的一般规定

5.2.3.1型材(圆钢、角钢、槽钢、工字钢等)下料应根据材料的牌号、规格和工艺要求确定下料的方式。

锯切下料时,要根据材料选好带锯、锯条或锯片并在相应锯床上精心调试后进行下料;亦可采用联合冲剪

机、压力机或冲床下料。

5.2.3.2 集束和重叠锯切时必须夹紧工件。工件装夹时,使材料轴线方向与弓架锯切平面垂直,材料长度超过锯床台面宽度时,应有料架支撑。

5.2.3.3锯切不锈钢等韧性大、强度高的材料时,须用润滑剂润滑散热。润滑剂可采用乳化液、硫化油等。

5.2.4 管材下料的一般规定

5.2.4.1管子下料可采用弓锯或砂轮切割机等设备进行。

5.2.4.2集束或重叠锯切时,必须夹紧工件。

5.3 气割下料

5.3.1气割下料通用要求

5.3.1.1提供切割的工件表面应平整、干净。如果表面凹凸不平或有严重油污、锈蚀等不得进行切割。

5.3.1.2为减少工件变形和利于气割排渣,工件应垫平或选放好支点,且工件下面留出一定高度的空间。

5.3.1.3切割工件时,应选择在余料较大部分处结束切割,防止工件受热变形而使工件移动影响工件尺寸。

在切割细长条工件时,应采用断续切割或双边同时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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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数控切割下料(包括喷粉划线),必须对首件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切割下料。复杂零件应根

据切割程序,绘图校对形状尺寸。

钢制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实用工艺守则

1 适用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下料的通用技术要求。本工艺守则规定了下料工序的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和控制的主要容。 1.2 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零部件的下料工序。 2 引用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第1、2号修改单) GB151-99《管壳式换热器》(第1号修改单) 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 材料 3.1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GB151-2012《管壳式换热器》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规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的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应有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如质量证明书为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复印件,应由材料销售单位在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中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章和经办人章。 3.3 购进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应有明显清晰的标志,且和质量证明书一致,图样及相关标准要求复验及对质量证明书中的某项性能有怀疑时均需复验,没有完成的材料检验,未经材料责任师签署验收

入库单的材料不得进入下料现场。 3.4 投入下料现场的材料未种植本单位材料代号标识及检查员见证标识,不允许进行划线下料。 3.5 主要受压元件用材必须进行标记的种植,且应经材料检查员确认。在使用中始终保留有标识,当制造中需要使用时,应进行标记的移植,并有材料检验员的确认标记。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压力容器中筒体,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膨涨节、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mm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6 标记位置 标记位置 图1 筒节钢板拼接标记位置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最新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材料要求 1.1在材料领用时,核对工艺文件与所领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材质证 明书是否一致。 2.划线 2.1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行净化处理。 2.2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面积、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 放样。碳钢、低合金钢用石笔、弹粉线法,不锈钢用铅笔、弹粉线法。 2.3划线时筒体的卷制方向应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2.4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筒节展开长应不小于1000mm。筒体拼接 不准出现十字焊缝,相邻筒节纵逢距离为3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 2.5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按规定作出标记。产品焊接试板的宽度方向应是钢板的轧制方向。 2.6划线时应从板材或管材无原始标志的一端开始,以保证剩余材料 上有原始标识。 3.材料标志移植 3.1制造受压元件的材料应有可追溯的标志。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标

志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时,按《材料标识可溯性》进行标志移植,并在材料分割前完成标志的移植。 3.2 有耐腐蚀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不得在耐腐蚀面采用硬印 标记。 3.3低温容器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硬印标记。 3.4每件板料上都应写明产品编号、件号、下料尺寸等。 4.下料 4.1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刨边机和自动切割机 进行下料。 4.2碳钢、低合金钢一般采用氧-乙炔切割下料;不锈钢应采用等离 子弧切割。 4.3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 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每边加大6mm。 5.坡口加工 5.1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坡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 m≥540MPa的低合金钢材及Cr-Mo低合金 钢材经热切割的坡口表面,加工完成后应按JB/T4730.4进行磁粉检测,I级合格; c. 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两侧材表面至少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

齿轮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报批稿)

Q/SY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 1081-2005 齿轮加工通用守则 2005-07-30发布 2005-08-10实施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SY 1081-2005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JB/T9168.1-199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总则》和JB/T 9168.9-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齿轮加工》,并结合企业齿轮加工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研究本院提出;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研究院和三一重工研究本院共同起草;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路面机械有限公司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三一重工研究本院归口。 本标准2005年7月30日首次发布,自2005年8月10日起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欧少球。 Ⅰ

Q/SY 1081-2005 齿轮加工通用守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齿轮加工应遵守的基本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齿轮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095.1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 10095.2 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第2部分: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 许值 3 一般要求 3.1齿坯装夹前应检查其编号和实际尺寸是否与工艺规程要求相符合。 3.2 装夹齿坯时应注意查看其基面标记,不得将定位基面装错。 3.3计算齿轮加工机床滚比挂轮时,一定要计算到小数点后有效数字第五位。 4 滚齿工艺守则 4.1本守则适用于用滚切法加工GB/T 1009 5.1或GB/T 10095.2中规定的7、8、9 级精度渐开线圆柱齿轮。 4.2 滚齿前的准备 4.2.1加工斜齿或人字齿轮时,必须验算差动挂轮的误差,一般差动挂轮应计算到小数点后有效数字第五位。 4.2.2加工有偏重的齿轮时,应在相对应处安置适当的配重。 4.3 齿坯的装夹 4.3.1在滚齿机上安装滚齿夹具时,应按表1的要求调整。 4.3.2在滚齿机上装夹齿坯时,应将有标记的基面向下,使其与支承面贴合,不得垫纸或铜皮等物。压紧前用千分表检查齿坯外圆径向圆跳动和基准端面圆跳动,其跳动公差不得大于表2 所规定数值。压紧后需再次检查,以防压紧时产生变形。

下料工艺守则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锅炉用钢材坯料划线、下料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锅炉钢材坯料划线、下料。 2、总则 2.1用于制造锅炉的主要钢材,必须有明确的牌号、质量保证书、炉批号。并按JB/T3375标准验收合格,未经复验及复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2用于制造锅炉的钢材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材料代用应按规定程序审批。2.3用于制造锅炉的钢材必须平直,如有弯曲、凹凸不平应先行矫正,达到下料要求。 2.4用于受压元件的钢材,其表面的凹陷、疤痕,当其深度为0.5~1mm时,应修磨成圆滑过度;当其深度超过1mm时,应补焊修磨,经表面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操作人员 3.1操作人员应熟悉图样、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 3.2操作人员应检查钢材的牌号、规格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图样和工艺要求,并检查钢材的钢印(或标记)是否齐全,材料代用必须具备完整的材料代用手续。 3.3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合格证上岗,禁止无证者使用设备,按JB/T4308-1999《锅炉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规定》的要求在坯料和余料上进行钢印(或标记)的移植,无标记移植的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3.4量、检具须经鉴定合格,工装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改。 3.5操作人员要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的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4、划线 4.1准备 4.1.1准备好划线是所用各种工具和量具,如划规、地规、样冲、划针、手锤、粉线、钢尺、角度尺等。 4.1.2对于批量较大的零件,须制作适用的样板,样板本身尺寸的正确性,应经检验部门的认可,并进行定期检查。 4.2一般规定 4.2.1应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在钢板上以1:1实样进行划线。 4.2.2端面不规则的板材,管材及型材等材料划线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

镗床加工工艺守则

镗床加工工艺守则 1、适用范围 本守则适用于镗孔和防爆产品防爆面的加工,依据JB/T9168.2—1998《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镗床》。 2、要求 镗床操作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图样、技术要求、操作技巧和相关质量体系文件的培训,镗床工应持岗位操作合格证上岗。 3、设备及工具 镗床、镗刀、钢板尺、活口扳手、游标卡尺、锉等。 4、镗床加工 4.1.镗床操作者应了解和熟悉镗床的结构、性能。 4.2.准备工作 4.2.1. 熟悉图样和工艺要求。 4.2.2.选择磨制好合适的工具。 4.3.工艺要求及工艺过程 4.3.1.工件的装夹 4.3.1.1.在卧式镗床工作台上装夹工件时,工件应尽量靠边近主轴箱安装。 4.3.1.2.装夹刚性差的工件时,应加辅助支承,并且夹紧力要适当,以防工件装夹变形。 4.3.1.3.在落地镗床上加工大型工件时,要考虑工件装夹位置,以保证各加工面都能加工,并使机床主轴尽量少伸出。 4.3.2.刀具的装夹

在装夹镗刀杆及刀盘时,需擦净锥柄及机床主轴孔。装镗刀杆时拉紧螺钉应拧紧,装刀盘时必须事先用对刀装置调整好。 5、镗削加工 5.1.镗孔前,应将回转台及床头箱位置锁紧。 5.2.在镗(扩)铸、锻件毛坯孔前,应先将孔端倒角。 5.3.当孔内需镗环形槽(退刀槽除外)时,应在精镗孔前镗槽。 5.4.镗削有位置公差要求的孔或孔组时,应先镗基准孔,再以其为基准依次加工其余各孔。 5.5. 用悬伸镗刀杆镗削深孔或镗削距离较大的同轴孔时,镗刀杆的悬伸长度不宜过长,否则应在适当位置增加辅助支承或用后立柱支承。 5.6.在镗床工作台上需将工件调头镗削时,在调头前应在工作台或工件上做出辅助定位面,以便调头后找正。 5.7. 在镗床上用铰刀精铰孔时,应先镗后铰。 5.8 .精铰孔时应先试镗,测量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 5.9. 使用带导柱铰刀时,必须注意导柱部分的清洁和润滑,防止卡死。使用浮动铰刀时,必须注意刀体与刀杆方孔浮动要灵活,镗刀杆和镗 套之间润滑要充足。 5.10.镗盲孔或台阶孔时,走刀终了应稍稍停片刻再退刀。 5.11. 平面的技术要求 从加工精度来说,平面本身没有尺寸精度要求,它只有形状精度(平面度)和位置度(其它表面)的要求,而且二者之间有直接关系。对未标公差尺寸的,按GB1804—79极限偏差尺寸公差范围加工,此外还要求平面具有一定的表面

下料成型通用工艺规范汇总

T—0908--01 剪板下料通用工艺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剪板机下料通用工艺规范 1、总则 本标准根据结构件厂现有的剪床,规定了剪板机下料应遵守的工艺规范,适用于在剪板机上下料的金属材料。剪切的材料厚度基本尺寸为0.5~13mm(不同设备剪切的板厚不同),料宽最大为2500mm。 2 引用标准 GB/T 16743-1997 冲裁间隙 JB/T 9168.1-1998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下料 3 下料前的准备 3.1 熟悉图纸和有关工艺要求,充分了解所加工的零件的几何形状、尺寸要求,及材质、规格、数量等。 3.2 核对材质、规格与派工单要求是否相符。材料代用时是否有代用手续。 3.3 查看材料外观质量(疤痕、夹层、变形、锈蚀等)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3.4 为了降低消耗,提高材料利用率,要合理套裁下料。 3.5 厚板件有材质纤维方向要求的应严格按工序卡片要求执行。 3.6 下料前要按尺寸要求调准定尺挡板,并保证工作可靠,下料时材料一定靠实挡板。 3.7 熟悉所用的设备、工具的使用性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则。 3.8 操作人员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地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3.9 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准备好作业必备的工具、量具、样板,并仔细检查、调试所用的设备、仪表、量检具、样板,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剪板机各油孔加油。 3.10 下料好的物料应标识图号与派工单一同移工。 4 剪板下料 4.1 剪床刀片必须锋利及紧固牢靠,并按板料厚度调整刀片间隙。 4.2 钢板剪切时,剪刃间隙符合JB/T 9168.1标准要求,见表1。 表1:钢板剪切时剪刃间隙(单位:mm) 4.3 先用钢笔尺量出刀口与挡料板两断之间的距离,反复测量数次,然后先试剪一块小料核对尺寸正确与否,如尺寸公差在规定范围内,即可进行入料剪切,如不符合公差要求,应重新调整定位距离,直到符合规定要求为止。然后进行纵挡板调正,使纵与横板或刀口成90°并紧牢。 4.4 剪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5 下料时应先将不规则的端头切掉,切最后剩下的料头必须保证剪床的压料板能压牢。 4.6 切口端面不得有撕裂、裂纹、棱边,去除毛刺。 4.7 剪床上的剪切

下料工艺守则

下料工艺守则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钢材划线、下料及矫正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板材、型材和管材的划线、下料及矫正。 2 操作前的准备 2.1 操作人员应熟悉图样、技术要求及工艺文件的内容,并熟悉所用的设备、工具的使用性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护保养规则。数控切割应预先输入图形或编制程序。气割及设备操作人员须考试合格后上岗。 2.2 操作人员应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工件和工具应备有相应的工位器具,整齐地放置在指定地点,防止碰损、锈蚀。 2.3 操作前,操作人员应准备好作业必备的工具、量具,并仔细检查、调试所用的设备、仪表、量检具、模具、刀具,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使用的仪表、量检具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3 划线 3.1 一般规定 3.1.1 钢材存在影响划线的弯曲、凹凸不平时,应先进行矫正。 3.1.2 划线前,钢材表面必须清理干净,去除油污、锈蚀等,发现钢材有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应经检查部门做出处理后,方可划线。 3.1.3 自行制作的划线样板、样杆,应得到检验部门的确认。 3.2 划线的技术要求 3.2.1 应按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在钢材上以1:1实样进行划线,根据不同的下料方法,划线时应留出适当的切割余量。 3.2.2 断面不规则的板材、型材及管材等材料划线时,必须将不规则部分让出。应注意个别件对材料轧制纹络的要求。 3.2.3 用石笔所划出的线条及粉线所弹出的线条必须清晰。 3.2.4 划线时,应首先划基准线,而后再划其它线;对于对称的工件,一般应先划中心线,以此为基准在划圆弧,最后在划各直线。划线时可用样冲打小眼让圆规定脚。 3.2.5 需要剪切的工件,划线时应考虑剪切线是否合理,避免发生不适于操作的情况。3.2.6 在带有毛边的钢板上下料线时,要根据钢板毛边的实际情况,去除不符合钢板质量要求的部分,并在此基础上再向内让出10mm划出下料线。 3.3 划线的标记 3.3.1 划线时,当所划的线除有下料线外,还有其它线时应对主要的线加注标记,并用油

通用工艺守则

1.操作者应仔细看清图纸与工艺文件中的各项说明,保持图纸与工艺文件的整洁和完整,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零部件的加工,不得随意自行更改。 2.操作者按照工艺要求查看所借的夹、量、刃辅具是否符合工艺文件的要求,若有疑问,应立即与组长或车间施工员联系。 3.操作者应将夹、量、刃辅具分别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上或其他适当的地方,但不准直接放在机床上,并应妥善保管好,不得任意拆卸,改变原来形状或尺寸。 4.在加工前,操作者首先应检查毛坯,或上道工序加工和本工序有关的尺寸,以确定余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5.操作者应按照工艺规程的定位基面安装零件;在装夹工件前应将工件和夹具清理干净。在定位基面处不得有铁屑、毛刺、污物及磕碰现象。 6.加工面已到成品尺寸,以后该加工面不再加工,加工后应达到工艺文件通用技术标准、部标或厂标有关规定的要求。 7.按工艺规程进行压紧,应注意压紧力的位置、大小和方向,用以增强刚性的各种辅助支承压紧后要注意防止变形和磕碰。 8.工件的首件检验,应在自由状态下进行,不得压紧在夹具上或机床工作台面上或其他压紧情况下检验,换刀后的首件应交检。 9. 对连续加工的工序或工步,为避免最后成批报废,操作者应分工序进行自检,并请检查员巡检。 10. 倒角与倒棱,沉割槽,都应按工艺规程加工,保证加工完成

后达到工艺或图纸要求。 11. 图纸中或工艺中未规定倒角倒棱的棱边处一律倒钝,一般情况应在加工有关方面时进行,如机械加工时无法倒钝,则最后由钳工倒钝。车内外螺纹时,口端都要倒成和螺距的大小及螺纹角度一样的成形角。零件倒毛刺应由操作者在本工序完成。 12.工件在各道工序加工后应由操作者保持清洁,到达无屑、无水、无脏物,并在适当的工位器具上存放整齐。经过研磨后的精密配合面必须洗净研磨剂。不立即进行下道工序加工的工件,加工面应采取防绣措施。 13.用磁力台吸住加工的各种工件,在加工后应该进行退磁。 14.工作前应首先检查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机床应空运转5~10分钟,使转速逐渐增高,以消除传动部分的间隙,并保持良好的润滑状况,对于磨床磨头应点动和快速行程4~5次,工作台以最大行程往返10~20次。 15.操作者不私拆机的任何部件,在保险装置和安全罩拆下的情况下,严禁开车工作。 16.机床开动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是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7.用作精密加工的机床,严禁强力切削或进行粗加工,一般机床应按规定动作进行操作,杜绝野蛮操作。 18.严格遵守机床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工件加工范围,不允许超规格,超负荷使用机床。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1.1 本守则依据GB150《压力容器》和GB151《热交换器》标准,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编制本通用工艺守则。 1.2 本守则若与设计图样、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首先满足设计图样、工艺文件上的要求和规定,同时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的规定、规程。 1.3 实际操作者必须熟悉图样、工艺文件及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同时应会熟练操作。 1.4 焊缝必须由持"特种设备焊接操作合格证"的焊工进行施焊。 2、材料 2.1 材料牌号、规格应与图样相符,(有材料代用时,应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具有质量证明书及材料标记,并有本公司入库号。 2.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加工成型 3.1 领料 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材料定额单、图样、工艺流转卡,核对材料牌号与规格、材料标记等,并在工艺流转卡、材料领料卡上作好记录。 3.1.2 领料时,首先检查材料表面质量,在符合要求时再进行下料操作。

3.2 下料、划线 3.2.1 按图样尺寸及工艺过程卡的规定进行排料、划线,排料时应注意钢材轧制方向和节约用料。 3.2.2 筒体直径展开长度尺寸应顺着钢板轧制方向。 3.2.3 筒节长度应不小于300MM。 3.2.4 每节筒体按图名义尺寸(中径)展开,展开长度:L=Π(DI+Δ1),与封头联接的筒体其展开尺寸,根据封头外圆周长下料,展开后四周每边放焊缝收缩量1MM,如需刨边或磨的筒节,每边应适当放余量。 3.2.5 划线时应首先核对钢板两直角边的垂直度。 3.2.6 下料划线的公差要求 3.2.6.1 筒节高度H 的划线公差为±1MM; 3.2.6.2 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3.2.6.3 筒节周长允差为±2MM(对换热器壳体周长取正公差); 3.2.6.4 垂直度允差≤1.5MM。 3.2.7 周长需拼接时,应首先将拼接接头焊好后再进行加工,拼接上的板不得小于300MM。 3.2.8 在划好线的材料上进行标记移植,其标记应打在筒节钢板右端下角距边各5MM处,不锈钢用记号笔写标记,并经材料检验员确认尺寸和标记正确。 3.2.9 试板应在同一钢板上划出,其尺寸一般为长≥350MM,宽≥125MM 在试板上同样进行标记移植。 3.3 开料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标准及工艺要求

铝合金门窗制作与安装标准及工艺要求 一、铝合金门窗的制作: 1.施工准备 1.1材料准备 1.1.1铝合金型材: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规格、系列、壁厚、氧化膜厚度、色泽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2012的要求。 1.1.2玻璃密封胶:门窗用玻璃密封胶的颜色应和铝型材的颜色协调,其质量和技术性能应满足《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2005的相关要求。 1.1.3门窗附件:门窗配件的选用应符合工程具体规定(即设计图纸规定)。 1.2主要机具 主要机具:手提式电锯、台钻、气动钻、气动双头锯床、冲床、仿形铣床、液压撞角机、钻铣两用床等。 1.3作业条件 1.3.1所有原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3.2必须具备完整的会签、审定的设计计算书,立面分格及节点大样设计图纸。工艺制作加工图等资料。 1.3.3各型号门窗必须先制作一樘样品,经专业质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2施工工艺 2.1工艺流程

选料→型材下料→铣切槽口、冲、钻孔工艺→框组装→胶条安装→包装及运输 2.2操作工艺 2.2.1各工艺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工艺加工图要求进行。 2.2.2选料:按照设计图纸的材料要求,参照GB5237有关规定对型材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型材表面应无明显的凹陷、划痕、脱膜,端面无扭曲变形现象。 2.2.3型材下料: a、按照工艺加工图所注尺寸进行划线、按线切割,划线切割应结合所用铝合金型材的长度,长短搭配、合理用料,减少短头废料。切割时要注意表面处理的颜色一致,以免影响美观。 b、下料时,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首先根据图纸及下料单确定下料尺寸,在批量生产加工时,先下一樘窗框的料,检验合格后,再投入批量加工生产,并做好三检工作,抽检率不低于10%,批量制作不足100樘抽检件数不得低于10件,以保证产品批量的合格率; c、根据型材的断面大小来调整锯床的进刀速度,以免机器损坏,造成锯片爆裂,型材变形等不良后果。 d、下料后的产品构件应按照工程、规格、数量的不同进行分别堆放,并分层用软质材料垫衬,避免型材表面受损; 2.2.4铣切槽口、冲、钻孔工艺 a、中梃铣切:调试设备,做好润滑工作,在批量生产加工时,先进行铣切一樘,并且检验,保证中梃远端与边框两个远端距离中心连接点垂直且中梃外表面与边框外表面在同一平面内,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批量生产加工,且在批量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深度尺进行检

板材落料工艺守则

板材落料工艺守则 1.适用范围 1.1 本工艺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板)壳体、骨架的冷作加工之用。 2.设备及工具 2.1 冲床、剪板机、折弯机、钢尺、钢卷尺、木棰、划钉等。 3.工艺过程及要求 3.1 看清图纸按要求正确选择不同型号尺寸的角钢、板材并认真检查冲床、剪床等设备的剪切精度及定位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3.2 角钢、板材下料前应先经校直和压平然后下料,对于冷扎平整的钢板和无明显弯曲的角钢可先下料后整平校直。 3.3 面板和板料的平整。经拉压造成板材翘曲(如在平板上拉压百叶窗通风孔)或折边后的面板如发现不平且又不能用校压力机校平的板材应在平台上人工校平,校平前不应先焊四角。 3.4 角钢、板材下料应符合图纸要求,剪切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撕裂、变形的现象,矩形面板门、操作板的剪切下料时应保证四角成90度,落料未注尺寸公差见表一规定。 剪切矩形板材时,相邻二边垂直度偏差应小于表二数值。其测量方法分二种,一种是测量零件的相邻两边如图一所示。测量范围为零件的短边尺寸小于150mm(量具为90度角尺)另一种是测量对角线法,其测量范围为零件短边尺寸大于150mm见表二。 角钢、板材下料及孔加工后均应除掉毛刺,毛刺高度小于0.1。

表二 3.5 待折边的面板应平整且几何形状和尺寸在要求的范围内,对于有折皱扭曲等缺陷的面板不准折边,必须先整平,带有电器安装孔的面板、门等应先开孔后折边(已经开孔的面板如发现翘凹陷等现象应先校平后折边),但对靠近折边线的大孔为防止折边时造成孔型的变形,应在折边后开孔。 3.6 配电柜、箱正面屏(门)的开孔处需划线和打样冲时(指加工不掉的线),应注意不能损伤金属板表面,以免喷漆后留下痕迹。 3.7需要多次(两次以上)折弯成复杂几何形状的面板、门、侧壁、支柱等冷折成型件,折边前应按排好折边顺序(一般先折小边,后折大边)以保证下一工序能够顺利进行,且不损坏已形成的部分。 3.8 已折成型的面板、门、壁等应整齐排放不允许堆积、踏压撞击,以防变形。小件应置于共位器具内。 4 质量检查 4.1 剪切下料的矩形面板、门、操作板等的尺寸偏差应符合图纸的要求,落料未注尺寸公差应达到本工艺3.4条表一的规定,其相邻两边垂直度偏差应小于表二数值。 4.2 各类安装板、安装角钢、操作板等的安装孔尺寸应符合开孔图纸的要求。

浅谈机械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QB/HT-RQ-12-07山东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机械加工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放单位

接收单位 接收人: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机械零件切削加工的通用工艺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1.2 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机械零件切削加工,对于非压力容器的机械零件切削加工工作也可参照执行。 1.3 压力容器机械零件的材料选用、切削加工应遵照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本标准的具体要求。 1.4 压力容器机械零件的切削加工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及国家关于压力容器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51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GB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GB4709 《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试验》 GB1801~1804 《公差与配合》 JB4726~4728 《压力容器钢锻件》

JB4707 《压力容器法兰》 GB196 《普通螺纹基本尺寸》 GB19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 本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 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3.1 加工前的准备工作 3.1.1机械加工件的下料应遵守QJ/13J09-03中有关规定。 3.1.2压力容器锻件应符合JB4726~4728中有关规定。 3.1.3螺栓、法兰等机械加工件的选材应符合GB150第二章的规定。 3.1.4压力容器法兰在下列任一情况下,应进行正火或完全退火的热处理: ① 法兰断面厚度大于76mm的碳素钢或低合金钢; ② 焊制的整体法兰; ③ 锻制的法兰。 3.1.5操作者接到加工任务后,首先要检查加工所需的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3.1.6要看懂、弄清工艺规程、产品图样及技术要求。有疑问之处应找有关技术人员问清后再进行加工。 3.1.7按产品图样或(和)工艺规程复核工件毛坯或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才能进行加工。 3.1.8按工艺规程要求准备好加工所需的全部工艺装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新夹具、模具等要先熟悉其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 3.1.9加工所用的工艺装配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乱放,更不能放在机床导轨上。 3.1.10工艺装配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改。 3.1.11检查加工所用的机床设备,准备所需的各种配件。 3.2 刀具与工件的装夹 3.2.1刀具的装夹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范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 范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数控折弯机通用工艺规范 1、总则? 本通用工艺规范适用于结构件厂的折弯机上进行的低碳钢及有色金属的各种角度的折弯加工。 2、工作前的准备 准备好必要的操作工具和测量工具,模具、万能角度尺、卷尺、卡尺、深度卡尺。 认真阅读图纸,测量待加工零部件应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不符合图纸尺寸和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准进行折弯操作,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检查材料的长、宽、厚,料纹方向应符合成型加工特性,板材应清洁卫生。根据图纸工艺要求,更换相应的模具,进行较小尺寸零部件的折弯时多余的上刀排应卸下。 根据图纸工艺要求,确定合理的折弯顺序,进行折弯加工;对于数控折弯机,程序应先空运行一次然后进行折弯加工。重要零件应有试件加工验证程序,首件检验时,每进行一道折弯加工检验员应进行一次检验,修正偏差。 3、折弯作业? 板料弯曲时,应选择合适的弯曲半径,为减少弯曲力和弯曲变形,应采用较大的弯曲半径,一般最小弯曲半径按以下选择:应根据厂家机器的参数规程选择最小弯曲半径,发现不符,及时向工艺人员反映。 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弯曲处属于板材变形,在其周围的孔受其影响易变形,弯曲件的孔到弯曲边的最小距离应按照以下要求:当孔为圆孔和垂直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t<2mm时,L≥2t+r,t≥2mm时, L≥3t+r;当孔为方孔和平行于弯曲方向的长圆孔时, L≥4t+r; 弯曲件直边的最小高度:为了成形区成形,必须使工件直边高度H≥5t+r。对 于小于此高度,应采用压槽后弯曲,或增加直边高度,弯曲后再加工到需要的尺寸。

板材下料工艺守则

板材下料工艺守则

1、适用范围 1)本守则适用于我厂高低压配电装置所用各种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非金属直线边缘 的板料毛坯的剪切及其他类似的下料。 2)被剪裁的材料厚度基本尺寸为0.35~16mm 2、材料 1)材料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2)对于卷板应予校平,不允许表面有严重擦伤、划痕、杂质、绣斑。 3)校平后的板材,按每平方米平面度不得大于3.5mm(用1米钢板尺检验),对于其他板材达不到平面度要求也需要校平。 3、设备及工艺装备、工具 a、剪扳机; b、扳手、钳子、油壶、螺丝刀、手锤; c、游标卡尺、钢板尺、卷尺、直角尺、外径千分尺,划针。 4、工艺准备 1)按所分配的任务领料并检查材料是否符合工艺卡片的要求,将合格的材料整齐的堆放在机床旁。 2)零件对材料有料纹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剪裁。 3)给剪扳机各油孔加油。 4)检查剪床刀片是否锋利及紧固可靠,并按板料厚度调好间隙(见表2)。 5、工艺过程 1)首先用钢板尺量出刃口与挡料板之间的距离(按工艺卡片的规定),反复测量数次,直到所裁料的尺寸符合规定要求为止,然后进行纵挡板调整,使之与横 挡板或刃口成90o,并紧牢。 2)开车试剪进料时应注意板料各边互相垂直,,首件检查符合工艺卡的规定后,方可进行生产,否则应重新调整纵横挡板。 3)辅助人员应该配合好,在加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尺寸、毛刺、角度,并及时与操作人员联系。 4)剪裁好的成品或半成品按不同规格应整齐摆放,不可随意乱放,以防止和其他规格板材混料及受压变形。 5)为了减少刃口磨损,钢板面及台面要保持清洁,剪板机床面上要严禁放置工具及其他材料。 6)剪切板料的宽度不得小于30mm。 6、工艺规范 1)根据生产批量采用合理的套裁方法,先下大料,后下小料,尽量提高材料利用率, 2)另件为弯曲件或有料纹要求的,应按其料纹、轧展方向进行裁剪,对于厚度大于3mm以上的钢板,更要注意以免产生折裂现象。 3)卷板经放直气割校平,剪切钢板时需先剪除毛边。 4)剪切、裁断毛刺应符合表1的规定。

【生产管理】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培训资料(doc 44页)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培训资料(doc 44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制作人: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

切削加工通用工艺守则钳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钳工基本操作和钳工装配工序应遵守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加工件、焊接件的钳工操作和装配。特殊产品或部件的装配应单独制订装配工艺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DZQ 161-2004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通用技术要求 Q/DZQ 162-2004 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3 钳工基本操作 3.1 錾削(铲削) 3.1.1 錾削时,身体应避开錾削方向,以免錾屑飞出伤人。 3.1.2 錾削脆性材料时应从两端向中间錾削。 3.1.3 錾子的锲角应根据被錾削的材料按表1选用。 3.2 锯削 3.2.1 锯条安装的松紧程度要适当。

3.2.2 装夹时,工件的锯削部位应尽量靠近钳口,以防振动。 3.2.3 锯削薄壁件时,必须选用细齿锯条锯割,薄板两侧还必须加垫木板。锯削时锯条相对工件平面倾斜角应小于45°。 3.3 锉削 3.3.1 根据工件的材质选用锉刀,有色金属选用单纹锉刀,钢件应选用双齿纹锉刀。 3.3.2 根据工件的加工余量、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选择锉刀,见表2。 3.3.3 不得用一般锉刀锉削有氧化皮的毛坯及工件氧化表面。 3.3.4 锉刀不得沾油,若锉刀刃面有油渍,可用煤油或清洗剂清洗后再用。 3.4 刮研 3.4.1 经过刨、铣和锉削等机械加工的滑动表面,如果平面度达不到0.03mm/m2,表面粗糙度达不到Ra1.6以上时,需进行手工刮研,以提高几何精度和滑动表面接触率。 3.4.2 平面刮研量见表3。

(完整版)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打磨工通用工艺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本公司打磨工艺要求。 本守则适用于本公司下料打磨清渣,焊接件打磨工艺 2 术语 2.1打磨:通过使用手提工具操作除去工件表层材料从而使工件获得所 需要的形状或表面粗糙度 2.2 打磨修整:将焊缝局部不规则处打磨消除 2.3 全部打磨:从一侧(或两侧)打磨整个焊缝表面但不改变整个焊缝形状 2.4 磨平:从一侧(或两侧)打磨整个焊缝,使其厚度同周围表面相同 3 打磨设备 3.1 角向磨光机,直磨机 3.2 砂轮磨片 钹型砂轮型号:125X6X22.2(MM) 百叶蝶 不锈钢碗刷 4操作规程 4.1操作前准备工作 4.1.1将机台及作业场所清理干净。 4.1.2准备好待加工工件,并放置于方便作业的位置,准备好加工完成品 放置备用的托架。 4.1.3检查是否有螺丝松动、漏电,安全装置、关机按钮、事故急停装置 是否正常工作。 4.1.4检查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经过品检员检验并批准放行的合格零部件。 4.1.5按照所要加工的零部件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砂轮。 4.1.6戴好口罩及护目镜,穿好工作服。 4.1.7安装并紧固砂轮,。 4.1.8试机,并进行调整。确保砂轮无抖动现象; 4.1.9进行首件打磨,检查是否符合打磨要求,并经质检或主管确认无误,

方可开始批量作业。 4.2操作规范 4.2.1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 是否有效。 4.2.2安装砂轮时,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 4.2.3需打磨的产品应放置平稳,小件需加以固定,以免在打磨过程中产 品位移而导致加工缺陷。 4.2.4正确使用打磨工具,及时检查和更换磨损严重的砂轮磨片。 4.2.5打磨时应紧握打磨工具,砂轮片与工作面保持15-30°,循序渐进 (A→B),不得用力过猛而导致表面凹陷。 4.2.6在打磨过程中发现产品表面有气孔,夹渣,裂纹等现象时应及时通 知电焊工补焊。 4.2.7打磨结束后需进行自检,打磨区域应无明显的磨纹和凹陷,周边无 焊接飞溅物,符合产品设计和工艺要求。产品应归类存放,堆放整齐有 序。 5 打磨工艺规范 5.1打磨参数 打磨电压打磨电流打磨转速砂轮直径范围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制造的各零部件下料规则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各受压元件的下料工作,非受压元件可参照执行。 2、材料要求 2.1 凡属受压元件用的材料,应有材料入库标记和材料质量保证书。 2.2 在材料领用前,必须核对工艺文件与图样要求是否一致,代用手续是否齐全,严禁使用不合格及未入库的材料。 3、划线 3.1 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去污处理。 3.2 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规格、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放样,不锈钢用弹粉线或无氯无硫记号笔划线。划线时应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3.3 封头下料放样应根据《零部件制造通用工艺守则》中的封头制造通用工艺的规定。 3.4 钢板平直度必须在允差范围内方可下料。 3.5 凡下料后材料产生的变形,应立即将其平整,并去除下料时产生的毛刺、气割氧化铁等杂物。 3.6 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作好标记移植。

3.7 划线后,应作好材料标记移植,并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下料。 4 下料 4.1 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剪板机剪切下料。 4.2 不锈钢需切割的应采用等离子弧切割,切割工艺按《等离子弧切割通用工艺》进行。 4.3 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 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 每边加大6MM。 5 坡口加工 5.1 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5.2 加工的方法 5.2.1 板材的坡口应尽量采用坡口机加工,DN500 以下无缝钢管可采用机床进行加工。 5.2.2不锈钢可采用等离子切割进行。此外,可采用碳弧气刨加工,按《碳弧气刨通用工艺守则》进行。 5.2.3 气割、等离子切割及碳弧气刨后应将熔渣清除干净,并将坡口及边缘20MM 范围内修磨出金属光泽。

金属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金属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文件编号:CY/QG03-19-2003 编制: 审核: 标准化: 会签: 批准: 常州液压成套设备厂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一月

金属切削加工工艺守则 一、总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切削加工应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适用于本企业的切削加工。 2、引用标准 GB4863 机械制造工艺基本术语 ZB/J 38001 切削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3、加工前的准备 3.1操作者接到加工任务后,首先要检查加工所需要的产品图样、工艺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3.2要看懂、看清工艺规程、产品图样及其技术要求,有疑问之处应找有关人员问清后再进行加工。 3.3按产品图样或(和)工艺规程复核工件毛坯或半成品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待问题解决后才能进行加工。 3.4按工艺规程要求准备好加工所需的全部工艺装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新夹具、模具等,要先熟悉使用要求和操作方法。 3.5加工所用的工艺装备应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乱放,更不能放在机床的导轨上。 3.6工艺装备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改。 3.7检查加工所用的机床设备,准备好所需的各种附件,加工前机床要按规定进行润滑和空运转。

4、刀具与工件的装夹 4.1刀具的装夹 4.1.1在装夹各种刀具前,一定要把刀柄、刀杆、导套等擦拭干净。 4.1.2刀具装夹后,应用对刀装置或试切等检查其正确性。 4.2工件的装夹 4.2.1在机床工作台上按装夹具时,首先要擦净其定位基面,并要找正其与刀具的相对位置。 4.2.2工件装夹前应将其定位面、夹紧面、垫铁和夹具的定位、夹紧面擦拭干净,并不得有毛刺。 4.2.3按工艺规程中规定的定位基准装夹,若工艺规程中未规定装夹方式,操作者可以自行选择定位基准和装夹方法,选择定位基准应按以下原则: (一)尽可能使定位基准与设计基准重合; (二)尽可能使各加工面采用同一定位基准; (三)粗加工定位基准应尽量选择不加工或余量较小的平整表面,而且只能使用一次; (四)精加工工序定位基准应是已加工表面; (五)选择的定位基准必须使工件定位、夹紧方便,加工时稳定可靠。 4.2.4对无专用夹具的工件,装夹时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找正: (一)对划线工件应按划线进行找正 (二)对不划线工件,在本工序后需继续加工的表面,找正精度,应保证下道工序有足够的加工余量; (三)对在本工序加工到成品尺寸的表面,其找正精度应小于尺寸公差和位置

不锈钢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1本规程对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各零部件和成品的组装程序、组装要求、质量检验、试验等做出通用规定。 1.2本守则如与设计、工艺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工艺文件为准。 1.3制造时,除引用标准和有关工艺守则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1.4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50《压力容器》 151《管壳式换热器》 4710《钢制塔式容器》 4731《钢制卧式容器》 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4701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3. 材料要求 3.1材料验收、保管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 3.2不锈钢材料及零部件应防止长期露天存放、混料保管。要求按时投料、集中使用、随时回收、指定区域存放遮蔽保管。 3.3不锈钢与碳素钢等原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搁置要稳妥,堆放要整齐,防止损伤(划痕、磕碰、压痕)和弯曲,散装的光亮板材应立放在15°斜度的木架上。 3.4设计图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复验的,其复验用试样的形状、尺寸、加工和试验方法,除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应符合21433或设计图样规定的试验方法。 3.5制造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等缺陷。用于制造 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不锈钢板,应经80?100号砂头抛光后,再检查表面质量。 3.6不锈钢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3.7经酸洗钝化供应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现象。 3.8不锈钢原材料和不锈复合钢板应按牌号、规格、炉号、批号分类存放,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识,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氯含量要w 25,也可用纸质标签粘贴 标识。 3.9钢板或另部件在吊运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钢板表面的清洁,并防止磕碰划伤。 3.10深度超过规定应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 材圆滑过渡,斜度不大于1: 3。 3.11打磨后,如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 (取小者), 允许不做补焊;如凹坑深度较深,剩余厚度仍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12超出上述界限的缺陷应考虑补焊,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低合金铬钼钢,单个修补面积小于或等于1002,总计面积小于或等于300 2或2% (取小者); (2)允许焊补深度不大于板厚的1/5。 (3)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不大于25,可免于修补或清除;长度大于25,且深度大于1.5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可免于焊补,否则焊补后使用;同一平面内,间距不大于板厚5%的分层,应作为连续的分层长度。 (4)钢板表面及坡口分层补焊应符合《焊接通用工艺守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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