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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运〔2007〕51号

关于重新公布《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

为做好货车篷布管理工作,现将重新修订的《货车篷布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货车篷布(以下简称篷布)运用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铁路行车和货物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自备篷布是托运人自购自用的篷布。

第3条篷布在全国营业铁路使用,实行集中统一运用,做到调整及时,保证运输需求。

第4条铁道部指定的专业运输公司(以下称公司)负责铁路篷布购置、维修、报废和相应的安全管理。铁路局负责管内篷布运用、自备篷布管理和安全管理。铁路局、公司均应设专人负责篷布管理工作。

第5条各站段应将篷布管理工作纳入《车站管理细则》或《货运管理细则》中。每天使用或到达篷布50张以上的车站应根据情况分别设篷布值班员、篷布(统计)管理员、篷布工,其他站应指定兼管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6条篷布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篷布的货物。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及污染性物品不得使

用铁

路篷布。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装车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材料由托运人提供。

第7条托运人在铁路篷布不能满足其货物运输需求时,可购置自备篷布。自备篷布不得出租经营。

第8条铁路篷布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发现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第9条装车使用的篷布必须质量良好,篷布绳齐全,标记、号码完整清晰。篷布不得横苫、垫车、苫在车内,不得代替装载加固材料。铁路篷布不得与自备篷布混苫。篷布苫盖应符合篷布苫盖标准规定。

第10条合资、地方铁路与接轨站签订的过轨协议应包括铁路篷布在合资、地方铁路的保有量,停留时间,使用、保管、回送办法,过轨交接,费用核收,损坏、丢失的赔偿等内容,铁路局批准后,抄公司备案。

第11条铁路篷布进入未与国铁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地方铁路时,自进入之日起,按每张篷布实际停留时间向合资、地方铁路核收合资、地方铁路货车篷布占用费。

第12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应包括铁路篷布交接、使用、保管、回送、延期使用费核收、损坏丢失赔偿等内容。

到达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铁路篷布,自货车调到交接地

点次日起,二日内由收货人将铁路篷布送到车站指定地点。收货人未按规定日期将铁路篷布送回时,应按规定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第13条铁路篷布损坏、丢失时,由责任单位赔偿,具体规定见《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附件1)。

第三章运用管理

第14条发站使用篷布前,应逐张检查质量。使用铁路篷布时,将篷布号码填记在货物运单“铁路货车篷布号码”栏内;使

×”用自备篷布时,应在货物运单“铁路货车篷布号码”栏内划“○符号,并检查托运人是否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自备篷布×张”和号码。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使用铁路篷布时,由托运人凭车站填制的“货车篷布交接单”(附件6)到车站领取。

制票时,应根据货物运单将铁路篷布号码填制在货票、货运票据封套篷布号码栏内;自备篷布张数和号码填记在“记事”栏内。

第15条装车后,车站必须按照篷布苫盖标准检查篷布苫盖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16条列车编组顺序表应根据货物运单或货运票据封套所记载的铁路篷布张数编制。向铁路局调度报告列车编组时,需同时报告铁路篷布张数。

第17条对到达和出发的列车,应根据列车编组顺序表所记载的铁路篷布张数与现车核对。编组站或区段站办理列车确报时,应将现车实际苫盖铁路篷布张数记入确报内。

第18条对运输途中的货车,车站认为需要苫盖篷布时,必须经铁路局篷布调度批准。苫盖后,在货物运单、货票、货运票据封套、列车编组顺序表作相应修改,同时编制普通记录并拍发电报通知到站及有关单位。

第19条卸车时,应检查铁路篷布质量;卸车后,将铁路篷布送到车站指定地点,车站检查发现铁路篷布破损、缺少篷布绳时,应填制“货车篷布交接单”,按《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办理。

第20条铁路篷布要固定存放地点,按规定折叠,妥善保管,进行日常整理和晾晒,运用、待修、待报废篷布应分别码放。

第21条使用铁路篷布,货物运输票据记载的张数、号码与实际不符时,发现单位应按实际更正,编制记录并向发到站和发到局篷布调度拍发电报,责任铁路局应于当日调整。

第22条为准确掌握铁路篷布数量,全路应适时组织铁路篷布清查工作。清查方式、清查日期等由铁道部确定。

第四章铁路篷布回送

第23条铁路篷布凭调度命令回送。车站填制“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随车运送到站,一份留站存

查(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回送铁路篷布时,应增加一份送交接站)。

第24条回送到使用站的篷布必须是状态良好的运用篷布,回送到篷修所的篷布必须是待修或待报废篷布。运用篷布不得与待修或待报废篷布混装。

第25条铁路篷布回送时,“特殊货车及运送用具回送清单”填记回送铁路篷布的总张数,并将铁路篷布号码准确填制在“货车篷布交接单”上。运用篷布填制一式二份,一份留站存查,一份随车运送至到站,待修或待报废篷布增加一份交篷布修理所。

第26条铁路局管内可凭回送清单利用行李车(一批限10张以内)免费回送铁路篷布。行李员负责行李车回送篷布的交接。

跨局回送铁路篷布只限整车(每车不少于100张)装运,所需车辆应优先调配和挂运,不受停、限装限制。使用敞车回送时,苫盖的铁路篷布按回送铁路篷布统计。

第27条铁路篷布回送,途中变更到站时,原到站与变更后到站不属同一铁路局的由铁道部篷布调度批准,其它情况由铁路局篷布调度批准。

第28条铁路篷布回送,到站货运员应核对数量和号码,与实际不符时,应于12小时内向发站和发到局篷布调度拍发电报。发站无异议时,铁路局篷布调度按到站实收数调整;发站有异议时,应于三日内派人赴到站复查,并将结果通知铁路局篷布调度。

第五章篷布调度和统计

第29条铁道部、铁路局应设篷布调度员。各级篷布调度员必须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坚持保证重点和先回送后使用的原则,积极组织,及时回送,提高篷布运用效率,按时完成篷布回送任务和各项运用指标,保证运输生产需要。

第30条铁路局篷布调度每月末4日前向铁道部提报下月铁路篷布使用计划,铁道部根据年、月度货物运输计划进行综合平衡,每月末2日前下达铁路篷布保有量、周转时间、使用率等指标。

第31条篷布调度重点掌握篷布到发量大的港口和车站的篷布运用情况。铁道部篷布调度根据重点运输需要,按照上月篷布使用流向,制定局间铁路篷布调整方案。

第32条铁路篷布备用、解备必须经铁道部篷布调度批准。

第33条车站应掌握铁路篷布到发及中转出入等情况,填制“货车篷布到发登记簿”(附件3)、“货车篷布出入推算表”(附件7),每日18点前向铁路局篷布调度报送“货车篷布报告”(附件4)。

第34条铁路局篷布调度应根据“货车篷布运用图”(附件5)、列车编组顺序表,将18时在途列车中使用、回送的铁路篷布张数填制在“货车篷布报告”的列车栏内。

第35条铁路局篷布调度每日18点向铁道部报送“货车篷布报告”。

第36条铁路局间分界站应及时填制“分界站货车篷布出入报告”(附件2),向双方铁路局篷布调度报告。相邻铁路局的篷布调度每日6时、18时对分界站的铁路篷布出入数进行核对,不一致时,经双方核实后调整;仍有分歧时,三日内由铁道部篷布调度裁定。

第37条铁路篷布运用考核指标为周转时间、使用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全路篷布周转时间(天)=运用数÷使用数

全路篷布使用率(%)=使用数÷现在数

铁路局篷布周转时间(天)=运用数÷(使用数+接入使用数)铁路局篷布使用率(%)=(使用数+接入使用数)÷现在数

第六章篷布质量管理

第38条篷布的质量由产权单位负责,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标准或技术条件。铁路局和公司要加强对篷布及篷布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39条托运人购置自备篷布应向装车站提出书面申请,逐级报送铁道部运输局,符合要求后,托运人与篷布生产单位签订购销合同。

第40条新造篷布上路使用前,应经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验机构必须对新造产品的检验质量负责。

第41条篷布编号由铁道部统一公布。铁路篷布采用7位编号,第1位是该篷布投入使用的年份,后6位是顺序号。自备篷布采用9位编号,前4位是该篷布投入使用的年月,后5位是顺序号。

第42条公司可委托铁路局维修铁路篷布,并根据各铁路局篷布运用需要设立篷布修理所,篷布修理所的布局由公司与铁路局协商确定。

第43条铁路篷布凭调度命令扣修,应就近修理,跨局回送待修铁路篷布时,必须经铁道部篷布调度批准。

第44条公司和被委托的铁路局应加强对篷布修理所的管理。篷布修理所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统计分析、维修质量复核验收等管理制度,确保铁路篷布维修质量。

第45条自备篷布的修理由产权单位负责,应严格执行篷布维修标准,确保自备篷布维修质量。

第46条修竣铁路篷布应粘贴“篷布维修合格证”(附件8),并按张数、号码与车站办理交接。车站发现质量问题,严禁上路使用,并及时向公司和铁路局反映,由公司追究责任。

第47条篷布使用年限暂定为三年。使用满三年或未满三年但修补面积达40%或修补处达200处的篷布,必须报废。

第48条铁路篷布报废前,公司应及时补充新造篷布,以满足运输需要。每批篷布报废前,公司向铁道部提出报废申请,由

铁道部发电执行。

第49条铁道部未公布编号的篷布或达到报废年限、符合报废条件的篷布不得上路使用。

第七章附则

第50条铁路其他有关篷布管理规定,与本规则不符时,以本规则为准。

第51条铁路局、公司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应制定实施细则,报铁道部备案。

第52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53条本规则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货车篷布管理规则》(试行)(铁运[1996]86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2.分界站货车篷布出入报告(铁运篷-1)

3.货车篷布到发登记簿(铁运篷-2)

4.货车篷布报告(铁运篷-3)

5.货车篷布运用图(铁运篷-4)

6.货车篷布交接单(铁运篷-5)

7.货车篷布出入推算表(铁运篷-6)

8.篷布维修合格证

附件1

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

一、铁路篷布损坏、丢失时,由责任者赔偿,因不可抗力、运输途中治安原因造成的除外。

二、铁路内部责任划分有分歧时,由有关局协商;不一致时,报铁道部篷布调度裁决。

三、铁路篷布损坏、丢失按下列规定核收赔偿费用。

1.发生报废、丢失时,按当年篷布购置价格赔偿。

2.破损面积每100 cm210元;篷布破损面积达到40%时,按当年购置价格赔偿。

3.篷布绳损坏或丢失时,赔偿标准由公司提出并定期报部批准。

4.铁路篷布因托收货人责任损坏、丢失时,自指定送回车站之日起,至赔偿当日止,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四、车站收取赔款后,需向铁路局篷布调度拍发电报,抄报铁道部篷布调度。电报内容包括:责任单位、篷布张数、篷布号码、赔偿金额、延期使用费金额、杂费收据号码。

五、铁道部篷布调度应及时核减铁路局铁路篷布保有量。

附件2

(铁运篷-1)

分界站货车篷布出入报告

年月日铁路局站

附件3

(铁运篷-2)

货车篷布到发登记簿

附件4

(铁运篷-3)

货车篷布报告

年月日

数据关联关系说明

1.(3)=(8)+(6)+(7)-(4)-(5)

2.(8)=(9)+(21)

3. (9)=(10)+(17)+(20)

4.(10)=(11)+(12)+(13)+(14)+(15)+(16)

5.(17)=(18)+(19)

6.(21)=(22)+(23)+(24)+(25)+(26)+(27)+(28)

7.铁路局周转时间(51)=(9)÷[(29)+(4)]

8.全路周转时间(51)=(9)÷(29)

9.铁路局使用率(52)=[(29)+(4)]÷(8)×100% 10.全路使用率(52)=(29)÷(8)×100%

附件5

(铁运篷-4)

货车篷布运用图

附件6

(铁运篷-5)

货车篷布交接单

年月日

请领张数:货运员签名:

交方(车站/专用线/篷布修理所):经办人签名:

接方(车站/专用线/篷布修理所):经办人签名:

附件7

(铁运篷-6)

站货车篷布出入推算表

自月日 18点至月日18点交者接者

说明: 1.篷布到发量大的车站使用。

2.由车站篷布调度员或篷布管理员根据列车编组顺序表、回送清单、货票记载的篷布张数随时填制。

3.使用单位还可根据本站情况自定格式内容。

附件8

篷布维修合格证

运输车辆管理规范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运输车辆管理规范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1 目的 为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输,保证公司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保 障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转,现对公司货运车辆的制定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进入公司厂区或上海通用汽车xx基地(简称:xx 基地)厂区属于公司或供应商所属运输车辆管理。 3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 术语 4.1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归xx实业有限公司所有,除办公用车、生产性租用车辆外用于生产、经营或运输目的的车辆,包括:物资配 送车辆、载货车辆、特种作业车辆(如:燃油或电瓶叉车)等。 4.2 外来车辆:经xx实业有限公司许可,进入公司厂区或xx基 地厂区的外部运输车辆。 4.3 飞翼厢式货车:加装有飞翼结构货箱的载货车辆。 4.4 软篷厢式货车:车厢基础上加装有篷杆和篷布的载货车辆。 4.5 集装箱货车:专用于集装箱运输的载货车辆。 4.6 栏板货车:载货部位地板带有栏板的载货车辆。 5 职责 5.1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监 督管理,对进入公司厂区或xx基地的外来车辆进行备案与准入办理。

5.2 业务部门:负责对在公司或xx基地内的行驶运输的自有或 外来车辆进行监管与协调,对自有生产车辆的使用、检查、维修等活 动的实施与管理、。 5.3 办公室:负责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资料档案管理,各类车辆 驾驶证监督审核,组织各类车辆年审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车辆规格要求 6.1.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时交纳各种规费,手续齐全。 6.1.2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资格 证并在生产管理部备案后可进入厂区进行危险品运输。 6.1.3 车辆必须定期年审,并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 6.1.4 车辆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1.5 车辆要及时办理厂区通行证,并自觉遵守厂区规定。 6.1.6 厢式货车底板两侧边缘须装有高3公分的台阶(或防护栏),软篷货车的篷布一侧须配有锁紧机构、下端须配有皮带扣。 6.1.7 集装箱货车和栏板货车规格按国家标准。 6.1.8 所有车辆的总长度均不得超过12m,高度不得超过5米 (飞翼车飞翼关闭时的高度不得超过4.2m)。 6.2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6.2.1 管理总则 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资料需在办公室建档保存,车辆必 须坚持“专车专人,专车专用”的使用原则,即各类车辆必须依照其 设计用途或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混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固定,任何

铁路货车车辆基础知识

单项选择题 1.()是铁路货车技术管理信息系统的简称。(B) A. KMIS B. HMIS C. TMIS D. CMIS 2.铁路全部车辆按其用途可分为()。(B) A. 客车和货车 B. 客车、货车和特种用途车 C. 客车、货车和企业自备车 3.铁路货车虽种类繁多,但其结构大致相似。一般由哪五个基本部分组成?(A) A.车体、转向架、车钩缓冲装置、制动装置和车辆内部设备 B.车体、侧架、轮对、轴、轴承 C.车体、转向架、制动装置、动力装置、轮对 D.车体、转向架、制动装置、动力装置、轴承 4.车型C70中的字母C代表()。 (A) A. 敞车 B. 平车 C. 罐车 5.罐车属于()。(B) A. 通用货车 B. 专用货车 C. 特种车辆 6.毒品车属于()。(B) A、通用货车 B、专用货车 C、特种车辆 7.敞车属于()。(A) A、通用货车 B、专用货车 C、特种车辆 8.铁路货车主要车种基本型号编码中X代表()。(C) A、平车 B、矿石车 C、集装箱平车 9.铁路货车主要车种基本型号编码中N代表()。(A) A、平车 B、矿石车 C、集装箱平车 10.铁路货车车型中“SQ”代表()。(B) A、保温车 B、小汽车双层平车 C、水泥车 11.铁路货车车号采用()位数字代码。(C) A、制造企业自定 B、6 C、7 12.车辆供装载货物的部分称为()。(A) A. 车体 B. 底架 C. 地板 13.轴重是指车辆总重()与全车轮对数之比值。(A) A. 自重+载重 B. 自重+标记载重 C. 自重+超载重量

14.车辆底架两心盘中心间的水平距离叫()。(C) A. 固定轴距 B. 轴距 C. 车辆定距 15.车辆标记中○MC代表的含意()。(C) A、禁止进入机械化驼峰的车辆 B、此车可装运特种货物 C、符合国际联运条件的货车 16.空车时,车体或罐体上部外表面至轨面的垂直距离为()。(A) A、车辆高度 B、最大高度 C、实际高度 17.设计车辆时,根据各种条件所规定的容许速度叫做()。(B) A、实际速度 B、构造速度 C、最低速度 18.车辆白色横线标记代表的含意()。(C) A、装运酸碱类货物的罐车及专用危险品的特殊车体(或罐体); B、装运液化气体的特种罐车标记; C、救援列车的专用车辆标记; 19.车辆“特”字标记属于()。(B) A. 共同标记 B. 特殊标记 C. 专用标记 20.固定配属标记的专用货车应按规定涂打(),定期检修原则上均由配属段、专修段负责 施修。(B) A. 制造标记 B. 配属标记 C. 红色标记 D. 黄色标记 21.行包快运专列技检作业时间,有调中转为()。(C) A. 10分钟 B. 15分钟 C. 25分钟 D. 30分钟 22.偏载和偏重的区别是()。(B) A、偏载为左右偏,偏重为前后偏 B、偏载尚未超过每个转向架规定的压力,偏重超过了每个转向架规定的压力 C、偏载为一个货车转向架所受的压力超过货车标记载重的的1/2,偏重为超过了每个转向架规定的压力 23.车辆换长属于()。(A) A. 共同标记 B. 特殊标记 C. 专用标记 24.车辆换长的计算方法:车辆全长÷()。(B) A. 10M B. 11M C. 16M D. 18M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以杠杆式台秤、地秤过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摆放平稳,四角着实,台板保持灵活; 2.将游砣移至零点时,横梁保持平衡;

半挂车标准

****汽车公司 半挂车产品设计规范手册 第一版 2015年4月 半挂车产品设计规范 目的:为规范设计、总结经验、提高效率、保证设计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制定常规半挂车设计规范,为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适用范围:东润所生产的栏板半挂车、仓栏半挂车、厢式半挂车。 1.总体设计原则 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法规要求,本公司有特殊规定的按本公司要求执行。 结构设计合理,注重产品安全性。 轴荷分配、重心布置、主挂高度差等主要参数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产品工艺性好,方便制造和安装。 注重经济性,合理选用材料。 注重外观,要求外观美观大方。

考虑产品零部件的系列化、通用性。 2、整车 方案制定时需注意事项 整车外形尺寸及轴距、前后悬尽量符合公告,用户特殊要求除外,对于不符合公告之处,及时告知用户,让用户予以确认。轴荷分配合理,整车性能应满足客户要求。 轴荷分配及主挂匹配性 根据牵引车驱动形式及挂车确定轴荷分配及主挂匹配性 半挂车轴荷分配比例及主挂匹配性要求

关键部位设计 (1)整车主要承力部位设计要安全、合理。 1)半挂车主要承力部位:牵引装置处、支承装置处、悬架部位处。特别对于甩挂运输车辆,要特别注意这几个部位的强度问题。 2)对主要承力部位的设计原则:以保证使用安全为主要原则,根据车辆吨位配置不同,对易出现应力集中或强度较弱的部位进行局部或整体加强,分散应力,增加强度,且符合车辆尽量轻量化原则。 (2)轮胎跳动空间 车架的边梁与轮胎间要留有足够的轮胎跳动空间,跳动空间不足时,在板簧中心正上方的下翼板上要加装限位块。 常用轮胎跳动空间:跳动空间130;跳动空间150. (3)关键承力部位所选用配件及材料要与车辆吨位配置相匹配。 车厢结构形式 (1)栏板车车厢结构形式 车箱由前栏板、箱板、立柱组成。前栏板分东岳标准型及仿华骏型。箱板开启方式分上下开启式、左右开启式。三轴半挂车分11开门、13开门。立柱分内插盒式和外插盒式。

物流配送服务规范

物流配送服务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原则要求 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公平竞争。 应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应能够按客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拣选、加工、包装、组配、送达等配送操作。 应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业务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应确保配送人员及需要配送的货物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基本条件 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配送服务质量。 应具有满足业务需要的物流服务人员,且特殊专业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应具备满足物流配送服务需要的物流设施、设备,宜建设开展业务的计算机网络,以提高物流配送服务效率。 社会责任 应遵循安全、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强制标准的规定。 应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节省资源,提高效益。 配送服务流程配送服务流程主要包括配送中心作业、配送运输和送达服务等三个过程 配送运输 送货调度 在接到发运计划和送货信息后,应制定送货作业计划,合理安排车辆,并及时下达给相关人员。

应根据送货作业计划,及时通知收件人做好接货准备。如收件人目前无法接货,可调整相应的送货时间,三次预约无效后,可将物品返回委托人或上一环节。 在明确发车时间、行车路线、交接地点、到达时间、所送物品等详细信息后,应进行车辆检查并确保其性能、车体、车门、车窗良好。 交接 应逐一检查物品的包装是否完好。 对于包装捆扎后的物品,按包装捆扎上的标识确认,不作逐件核实验收。如发现水湿、污损、丢失等物品不能配送给收件人时,应及时联系,等待处理意见。 在交接时发现规格、质量、路向等问题时,及时改正。 交接完毕后,双方签字确认。 装车 确定装车人员及设备到位后进行装货。 应根据送货物品的差异性对物品进行分类装货。 根据先远后近、先缓后急、先大单后小单、同票同车等原则进行装货。 装车应做到轻拿轻放,严格按照物品外包装上的储运指示标志进行操作。 装车物品应均衡分布,防止偏重。 应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发车,按计划路线行驶。 运输中应保证行驶的安全性及有效的控制路途行驶时间。 对运输中出现有物品散落、损坏、捆绑不牢、货车篷布遮盖不严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对物品加以整理,必要时调换车辆,同时登记备案。

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汽车部分2012版

附件 车辆产品?公告?技术审查规范性要求 汽车部分 2012版 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 二0一二年十二月

目录 1.关于检测机构和试验场地的规范性要求 2.关于载货类产品有关规范性要求 3.关于载客类产品有关规范性要求 4.关于产品检验的规范性要求 5.关于检验方案表、统计表和申报方式的规范性要求 6.其他规范性要求

1、关于检测机构和试验场地的规范性要求 1.1强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的检验报告均使用代码章,委托检验使用机构名称章。检测机构代号和印章编号见附件1。 1.2强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的检验报告编号应符合统一的要求,见附件2。 1.3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体现检验实际结果。有定量要求的,应给出具体检验数值;有定性要求的进行描述。在检验结果中不得出现“有”、“符合要求”等写法。 1.4检测机构上传的检验报告文件不得附加任何解密要求。附加任何解密要求的检验报告按照无效检验报告处理。 1.5检测机构上传检验报告时应使用本单位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和密码不得授权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1.6检验报告应按照统一的报告格式出具,报告中应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检验情况的照片(或录像)。 1.7检验应在规定的场地进行。有关检验场地要求见附件3。 1.8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试验必须在符合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规定的专用试验场地内进行。目前符合规定的有海南试验场、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东风襄阳汽车试验场、一汽农安试验场、定远试验场、重庆客车中心以及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试验噪声路。属于特型车的车辆及底盘噪声场地暂不做要求。 1.9防抱制动性能检验必须在符合GB/T13594-2003?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或GB21670?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标准规定的专用试验场地内进行。目前符合规定的有海南汽车试验场、东风襄阳汽车试验场和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一汽农安汽车试验场、定远汽车试验场。对于装用了B类防抱死系统的挂车,其ABS试验可以不在试验场完成,但路面的选择应符合GB/T12534-1990?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的要求。 1.10目前符合规定的室外电磁骚扰检验开阔场地有:北京市延庆县刘斌堡乡山区(距离国家工程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约

中国铁路货车

1.敞车 1.1 杂型敞车 C1、C6、C50、C60、C13、C65、C16、C16A、C16B、(低边)、C100Q(N);C38、C30、C31(以上三个车型为米轨车) 1.2 60t级敞车 CF(不设门,翻车机卸货)、C61(无中门、运煤)、C61Y(波兰进口、2TN转向架、运煤)、C62(其中车体为木材材质的为C62M)、C62A(换装转8G、转8AG转向架后为C62AT、换装转K2转向架后为C62AK、采用耐候钢为C62A(N))、C62B(包括国产和原苏联进口,换装转8G、转8AG转向架后为C62BT、换装转K2转向架后为C62BK)、C63(大秦运煤车)、C63A(大秦运煤车)、C64(换装转8G、转8AG转向架后为C64T)、C64A(焦碳运输车)、C64K(包括无中门的神华煤炭车)、C64H。 1.3 70t级敞车 C70、C70H、C70A(运煤车)、C70B(不锈钢通用敞车)。 1.4 25t轴重运煤敞车 C76、C76H、C80、C80H、C80A、C80B、C80BH、C80C、C80CA。 1.5 其他敞车 C100(载重100t三支点敞车)、C5D型五轴敞车、IC6GK工矿敞车。 2.棚车 2.1 杂型棚车 P1、P3、P50、P13、P38、P30、P31(以上三个车型为米轨车) 2.2 60t级棚车 P60、P61、P62、P62(N)、P63(原苏联进口)、P64、P64A、P64B、P64GK、P64GH、P65、P65S、P66(眉山活动侧墙车)、PB(B6冰保车改造)。 2.3 70t级棚车 P70。 2.4 专用棚车 TP64GK专用棚车、W5、W5S、W6、W6S(以上四个车型为毒品专用车)。 3.平车 3.1 通用平车 NX17(包括NX17B等、换装转8G、转8AG转向架后型号后加T、换装转K2转向架后型号后加K、装转K4转向架后型号后加H)、NX70(70t级)。 3.2 集装箱专用平车 X6A、X6B、X6C(以上三车型换装转8G、转8AG转向架后型号后加T、换装转K2转向架后型号后加K)、X1K、X4K、X6K、X3TEU(以上为单层);X2K、X2H(以上为双层)、NT(企业自备车)。 3.3 普通平车 N5、N6、N12、N60、N16、N17(包括N17G等、装转8G、转8AG转向架在型号后加T)、N30、N31(以上两车型为米轨车)。 3.4 其他平车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TG/HY103-2016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

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问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

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 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第九条货检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检站。路网性货检站是指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日常考核的编

[精品]货车篷布苫盖与折叠方法

[精品]货车篷布苫盖与折叠方法 货车篷布苫盖与折叠方法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货车D型篷布苫盖、折叠与打包的作业要求。 2 苫盖 2.1 基本要求 1,货物装载高度超过端侧墙1m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敞车不得苫盖篷布。 2,篷布、篷布绳网不得作为货物加固材料使用。 3,需要加固的货物必须在苫盖篷布前捆绑加固完毕。 4,货车绳拴上无残留的旧绳头、铁线等废弃物。 5,货物装载高度低于车辆端侧墙时~可安臵篷布支架~支架突出部位与篷布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 6,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在篷布与货物之间应采取防磨或防护措施。2.2 苫盖前质量检查 布体完整~无破损~眼圈完好~标记、号码完整清晰。绳索齐全、完整、无接头、插接牢固~与篷布连接正确。 2.3 苫盖方法 2.3.1 正面,腰绳向外,纵向苫盖。货车两侧篷布下垂高度应一致。货车人力制动机一端篷布下垂遮盖端墙部分高度300mm,500mm~另一端下垂遮盖端墙部分高度600mm左右。 2.3.2 每车苫盖一张篷布。车辆较短时~篷布多余部分可折叠在中部相邻两腰绳处的篷布下方~折叠部分两腰绳对角拉紧拴固。 2.3.3 将篷布角绳拉紧~使篷布角向内侧展开成三角形~布角两面压平后折向货车端墙~在车辆两端严密包角~使压绳压住包角。

2.3.4 篷布按以下方法捆绑: 1,篷布绳应拴结在货车绳拴上~不得捆绑在其他部位。 2,货车两端篷布角绳沿货车端墙交叉后分别拴结在车辆端部的两绳拴上。角绳经货车人力制动机闸台时~应从其上方通过,经闸杆、提钩杆时~应从其内侧穿过。 3,货车两端篷布中间的二根端绳分别垂直向下拉紧拴结在车辆端部的两绳拴上~ 经提钩杆时~也应从其内侧穿过。 4,篷布每端的压绳应压住篷布包角拉紧~使篷布紧贴在车辆端墙上~分别捆绑在车辆侧部的第一个绳拴上~不得拴结在牵引钩上。 5,腰绳应直拉拴结在车侧绳拴上。弹力绳弹力部分的拉伸长度不小于200mm~根据装载货物的情况具体确定。车辆中间有绳拴的~中间的腰绳捆绑在车辆中间的绳拴上,车辆中间无绳拴的~篷布中间的腰绳分别捆绑在靠近车辆中间的绳拴上。其他腰绳~从车辆两端开始~朝向车辆中部~顺序捆绑在相应绳拴上。弹力棒不紧靠眼圈时~应将弹力绳从中间收起~并将中间多余绳索折叠打两个死结后余尾用绳卡或麻线绑5圈与自身绳杆捆紧。 6,篷布绳拴接采用蝴蝶套结法或回头花结法~拴接后的绳头~应绕在自身绳杆上~至少打两个死结。绳头余尾长度不得超过300mm~不短于100mm。 7,除篷布自带绳索和篷布绳网外~不得使用其它绳索捆绑篷布。 2.3.5 苫盖篷布绳网时~网要盖正~网眼完全张开~与篷布密贴。先从车辆两侧拴结~使篷布绳网完全盖住篷布~最后拴结车辆两端的拴结点。篷布绳网与货车的捆绑按照篷布与货车的捆绑要求办理。 固。使用时~将拴结后2.3.6 篷布绳、篷布绳网系绳余尾均须使用绳卡进行加

上海铁路局货车篷布管理实施细则

上海铁路局货车篷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货车篷布(以下简称篷布)运用和质量管理工作,保证铁路行车和货物运输安全,根据铁道部《货车篷布管理规则》(铁运…2007?51号)、《关于做好货车提速篷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铁运…2008?6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对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和保障运输物资安全起着重要作用,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和提速旅客列车安全。各级领导和有关职工要重视篷布运用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要制定站、段的运用管理办法,并定期组织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货车篷布的使用范围 1.使用车种的限制:篷布只能苫盖敞车装运货物,平车装运的货物不能苫盖货车篷布。 2.货物的限制: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怕湿、易燃货物或其他需要苫盖篷布的货物。 3.货物装载高度超过敞车端侧墙1m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车辆不得苫盖篷布。 4.铁路篷布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自备篷布不得出租经营。 第四条日常使用篷布应严格做到“十不准”: 1.不准苫盖毒害品、腐蚀品和污染性物品;

2.不准无防护措施苫盖易于磨损篷布的货物; 3.不准使用腰边绳不全、质量不好、不能保证运输和货物安全的篷布(严禁用草绳、铁丝、棉杆皮线等代替腰边绳); 4.不准横苫和苫垫在车内,不得代替装载加固材料; 5.不准与自备篷布混苫; 6.不准使用号码不清、无号码、铁道部未公布编号、达到报废年限符合报废条件的货车篷布; 7.不准在货场内使用篷布苫货和垫货; 8.不准砍割篷布绳索 9.不准以多报少或以少报多隐藏篷布或丢失篷布; 10.不准在运输票据上错、漏填篷布张数和号码; 第三章运用管理 第五条为加强篷布管理,达到不丢不漏、数字准确、加速周转的目的,各单位要不定期组织管内货车篷布清查,并对相应车站篷布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发现篷布与台帐登记不符和违章使用篷布时,将按规定考核。 第六条各货运站应做到: 1.严格篷布质量交接检查,切实落实损坏赔偿责任,坚决制止割砍、损坏篷布及绳索的行为。认真按规定使用货车篷布交接单,认真如实填记篷布到发登记簿和货车篷布报告,篷布到发登记簿和货车篷布报告以及运输票据、回送清单、列车编组单的篷布记载事项应与现车的到发篷布张数、号码进行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货场分散的车站及专用线内到发的篷布也应使用货车篷布交接单,当日可先以电话联系,次日送篷布管理员集中

6米厢式运输车设计规范修改

厢式运输车设计规范 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X月

厢式运输车设计规范 1、术语和定义 GB/T 3730.3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30.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 GB 3847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 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1564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GB 11567.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 11567.2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 12676 汽车制动系统结构、性能和试验方法 GB 15084 机动车辆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 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GB 23254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 JB/T 5943 工程机械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QC/T 252 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 453 厢式运输车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518 汽车用螺纹紧固件紧固扭矩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QC/T 900 汽车整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QC/T 29058 载货汽车车箱技术条件

铁路货车分类及车辆数据

铁路货车分类及车辆数据 货车的分类: (1)罐车

罐车是车体呈罐形的车辆,用来装运各种液体、液化气体和粉末状货物等。

罐车按用途可分轻油类罐车、粘油类罐车、酸碱类罐车、液化气体类罐车和粉状货物罐车;按结构特点可分为有空气包和无空气包罐车,有底架和无底架罐车,上卸式和下卸式罐车等。 在轻油类罐车中,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只能生产载重25t,有效容积仅为30.5m3的G3型轻油罐车。1953年设计制造了载重50t、有效容积51m3的G50型全焊结构轻油罐车。1967年设计制造了有效容积60m3、载重52t的G60型轻油罐车,以及1965年开始制造的有效容积77m3、载重63t的G19型无底架轻油罐车。 在粘油类罐车中,有1951年生产的载重30t,总容积为37m3的G4型粘油罐车;1959年批量生产的G12型粘油罐车,载重50t,总容积52.5m3;1966年批量生产的G17型粘油罐车,载重52t,总容积62.1m3等。 在酸碱类罐车中,有1954年开始生产,1958年改进设计的G10型浓硫算罐车,载重50t,总容积28.5m3;1967年设计制造的G11型酸碱罐车,载重65t,总容积38.3m3。 其他类型罐车还有1969年开始制造的GL型沥青罐车,载重50t,总容积51.76m3;1976年设计试制的GQ型液化气体罐车,载重50t,总容积110m3,罐体呈鱼腹形。 目前,中国的罐车主要车型有G16型无底架轻油罐车,容积52.5m3;G60A无底架轻油罐车,容积62.09m3;G70新型轻油罐车,容积70m3;T85新型液轻罐车,容积70m3;GH40型液化石油气罐车,容积96m3;GF玻璃钢罐车,专供装运盐酸,容积50m3;GLB沥青(保温型)罐车,载重58t等。 (2)敞车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讲课稿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铁道部文件 铁运〔2007〕51号 关于重新公布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专业运输公司: 为做好货车篷布管理工作,现将重新修订的《货车篷布管理规则》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货车篷布(以下简称篷布)运用和质量管理水平,保证铁路行车和货物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按产权分为铁路篷布和自备篷布。自备篷布是托运人自购自用的篷布。 第3条篷布在全国营业铁路使用,实行集中统一运用,做到调整及时,保证运输需求。 第4条铁道部指定的专业运输公司(以下称公司)负责铁路篷布购置、维修、报废和相应的安全管理。铁路局负责管内篷布运用、自备篷布管理和安全管理。铁路局、公司均应设专人负责篷布管理工作。 第5条各站段应将篷布管理工作纳入《车站管理细则》或《货运管理细则》中。每天使用或到达篷布50张以上的车站应根据情况分别设篷布值班员、篷布(统计)管理员、篷布工,其他站应指定兼管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6条篷布仅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篷布的货物。毒害品、腐蚀性物品及污染性物品不得使用铁路篷布。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装车单位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护材料由托运人提供。

第7条托运人在铁路篷布不能满足其货物运输需求时,可购置自备篷布。自备篷布不得出租经营。 第8条铁路篷布不得外借或挪作它用。发现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核收篷布延期使用费。 第9条装车使用的篷布必须质量良好,篷布绳齐全,标记、号码完整清晰。篷布不得横苫、垫车、苫在车内,不得代替装载加固材料。铁路篷布不得与自备篷布混苫。篷布苫盖应符合篷布苫盖标准规定。 第10条合资、地方铁路与接轨站签订的过轨协议应包括铁路篷布在合资、地方铁路的保有量,停留时间,使用、保管、回送办法,过轨交接,费用核收,损坏、丢失的赔偿等内容,铁路局批准后,抄公司备案。 第11条铁路篷布进入未与国铁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地方铁路时,自进入之日起,按每张篷布实际停留时间向合资、地方铁路核收合资、地方铁路货车篷布占用费。 第12条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应包括铁路篷布交接、使用、保管、回送、延期使用费核收、损坏丢失赔偿等内容。 到达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铁路篷布,自货车调到交接地点次日起,二日内由收货人将铁路篷布送到车站指定地点。收货人未按规定日期将铁路篷布送回时,应按规定核收货车篷布延期使用费。 第13条铁路篷布损坏、丢失时,由责任单位赔偿,具体规定见《铁路篷布损坏丢失处理办法》(附件1)。 第三章运用管理

货车环保盖分类介绍比较

货车环保盖 环保顶盖将货箱封闭起来,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全部密闭,新型环保渣土车相比传 统渣土车有两个主要的优点,一是密封性更好能有效杜绝抛洒遗漏等问题,二是更加智能,方便车队及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目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环保盖主要有液压金属顶盖与电动篷布顶盖两种形式。二者具 体特点如下: 伸缩篷布环保盖是一种平滑式车顶盖密闭系统,采用电动开关控制减速电机,带动滑轮、钢丝绳,从而带动箱盖顶部的滑杆及浸胶尼龙帆布,实现机构的打开箱体和关闭箱体的动作,达到将渣土盖住的目的。只要驾驶员在驾驶室内就可完成控制自动密闭装置的敞开,封闭,开扣盖。车环保顶盖密闭系统采用机械变速装置,加苫布封盖,具有安全易改装等优点。 液压金属顶盖其环保加盖动力单元是一种液压配件,主要运用于车辆改装行业,按照 客户的要求以钢铁为主原料进行切割,焊接,生产、进行改装。系统采用汽车蓄电池为 动力源,它具有以下特点: A.独立动力装置,液压柔性平衡系统。采用V型液压动力单元或原车动力,双向互连 动式双油缸,24B/28B加强型链条。链轮。各传动部件牢固。强劲。 B.适用于不同场地和各类渣物。沙。泥。石货物的密闭运输。 C.系统侧开后,紧贴车厢侧面,是传统的人工装卸和装卸机装卸不受影响。 D.系统安装方便,维护简单,自重轻。 E.原车不需做任何改动,保证车辆装载重心不变。 两种环保盖优缺点的总结:

渣土车电动篷布环保顶盖优点: 1、重量轻,装货更多。相比液压金属环保盖的1.2吨重量,篷布顶盖的重量几乎可 以忽略不计,同样标载的轻卡下,电动篷布环保顶盖能多装近1吨的渣土。 渣土车电动篷布环保顶盖缺点: 1、装货效率较低。装载渣土时,遇到堆高的情况下,电动篷布盖不严,车辆走不了,还得铲车推平,影响装货效率。 2、适用性较差。柔性篷布在冬天遇水结冰变硬,在伸缩篷布是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 3、耐久性较差。篷布用于泥土沙石等渣土运输问题不大,但是遇到混凝土块等建筑 垃圾时,容易损坏,已有用户篷布被钢筋扎破。 ●渣土车液压金属环保顶盖优缺点分析 渣土车液压金属环保顶盖优点: 1、装卸效率更高。开启关闭不超过20S,遇到泥土堆高等情况是,整个液压系统自 己有1.5吨左右的压力,能通过压实关闭环保盖,装货效率相对更高。

公司厂区货运运输车辆管理规范

公司厂区货运运输车辆管理规范 1 目的 为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输,保证公司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公司相 关业务的正常运转,现对公司货运车辆的制定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进入公司厂区或上海xx汽车XXXX基地(简称:XXXX基地)厂 区属于公司或供应商所属运输车辆管理。 3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 术语 4.1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归XXXX实业有限公司所有,除办公用车、生产性 租用车辆外用于生产、经营或运输目的的车辆,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载货车辆、特种作业车辆(如:燃油或电瓶叉车)等。 4.2 外来车辆:经XXXX实业有限公司许可,进入公司厂区或XXXX基地厂区 的外部运输车辆。 4.3 飞翼厢式货车:加装有飞翼结构货箱的载货车辆。 4.4 软篷厢式货车:车厢基础上加装有篷杆和篷布的载货车辆。 4.5 集装箱货车:专用于集装箱运输的载货车辆。 4.6 栏板货车:载货部位地板带有栏板的载货车辆。 5 职责 5.1 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监督管理, 对进入公司厂区或XXXX基地的外来车辆进行备案与准入办理。 5.2 业务部门:负责对在公司或XXXX基地内的行驶运输的自有或外来车辆 进行监管与协调,对自有生产车辆的使用、检查、维修等活动的实施与管理、。 5.3 办公室:负责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资料档案管理,各类车辆驾驶证监 督审核,组织各类车辆年审工作。 6 工作程序 6.1 车辆规格要求 6.1.1 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时交纳各种规费,手续齐全。

6.1.2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品运输资格证并在生 产管理部备案后可进入厂区进行危险品运输。 6.1.3 车辆必须定期年审,并经交警部门检验合格。 6.1.4 车辆要及时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 6.1.5 车辆要及时办理厂区通行证,并自觉遵守厂区规定。 6.1.6 厢式货车底板两侧边缘须装有高3公分的台阶(或防护栏),软篷货 车的篷布一侧须配有锁紧机构、下端须配有皮带扣。 6.1.7 集装箱货车和栏板货车规格按国家标准。 6.1.8 所有车辆的总长度均不得超过12m,高度不得超过5米(飞翼车飞 翼关闭时的高度不得超过4.2m)。 6.2 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管理 6.2.1 管理总则 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资料需在办公室建档保存,车辆必须坚持 “专车专人,专车专用”的使用原则,即各类车辆必须依照其设计用途或规定 用途使用,不得混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固定,任何人未经生产管理部授权不 得驾驶车辆。车辆使用时应在办公室车辆申请表中登记(包括使用人、使用车 辆车牌号码、申请使用时间、使用用途等内容)。 6.2.2 物资配送车辆管理 6.2.2.1 物资配送车辆应准时将货物运送至规定的场地,货物搬运装卸时 驾驶员应停车熄火,待货物卸载完毕后方可驶离。 6.2.2.2 食品类货物不可与其他货物混装配送,根据配送货物运送特点, 应尽量避免挤压、碰撞等情况的出现,所有物资配送车辆严禁超载运输。 6.2.2.3 物资配送车辆需出入公司或XXXX基地厂区时应接受门岗保安人员 检查,必要时应说明车辆目的地。 6.2.3 载货车辆管理 6.2.3.1 运输危化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的载货车辆应做好相应的特殊标识, 取得运输资质后车辆资料应当交付当地安监局备案。 6.2.3.2 运输货物出厂时应接受门岗保安人员检查,应依据货物所属类别 开具相应出门证,具体流程参照《货物出入管理规范》执行。 6.2.3.3 车辆应在固定或规定的泊位停放或进行货物装卸,严禁乱停乱放,

货车D型篷布维修技术条件

附件4: 货车D型篷布维修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篷布的维修场所、维修设备、维修材料、修补程序、维修工艺、维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适用于铁路篷布(D型)和自备篷布(D型)的维修和质量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8808-1988 《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 GB/T 8834-2006 《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运营专业2010[667]号 附件1《货车D型篷布技术条件》 运营专业2010[667]号 附件5《货车篷布苫盖与折叠方法》 3 定义 3.1 破口 篷布被划开后,两侧能自然对齐的开口。 3.2破洞 篷布被划开后,自然摊平状态下,基布有缺失的开口。 4 维修场所及设备要求 4.1 维修场所 4.1.1 铁路篷布维修单位应设立在篷布到达量或使用量较大、交通相对便捷的地区(铁路运输枢纽地区优先考虑)。 4.1.2 具备篷布维修专用的车间和厂房,总体面积不小于1000m2,维修场地不小于400 m2。 4.1.3 维修场所室内通风、照明良好,场地硬面化。 4.2 维修设备 配备工业缝纫机、热焊机、绳索热粘合设备、洇水测试工具、眼圈模具及辅助工具、透光设备(灯光透光、自然光透光)、洗刷工具、烘干设备等必要的维修设备。 5 维修材料 5.1补丁布 5.1.1 应采用与新造篷布相同的布基,可采用新布边角料。 5.2胶

5.2.1 环境温度为10℃时,涂胶后的晾晒时间应不超过5min,粘补30min后补丁的粘合强度不小于25N/30mm。 5.2.2 胶补补丁在-50℃和+70℃温度下放置1h,补丁粘合强度不小于25N/30mm。 5.3 绳索 5.3.1更换的绳索必须为新绳,且绳索可继续使用期限不小于篷布可继续使用期限。绳索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货车D型篷布技术条件》的规定。 5.4 眼圈 眼圈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货车D型篷布技术条件》的规定。 5.5 大、小三角布 大、小三角布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货车D型篷布技术条件》的规定。 5.6 压绳布、穿绳布 压绳布和穿绳布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货车D型篷布技术条件》的规定。 5.7 缝纫线和手工缝线 缝纫线和手工缝线直径不小于1mm白色涤纶加棉线。 6 维修篷布技术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不允许有漏补、漏涂。 6.1.2不允许用针缝代替焊补或胶补。 6.1.3补丁的形状通常为圆形或方形,方形四角处应为圆弧。遇特大形状破口或破洞可按破口或破洞形状裁取。 6.1.4 补丁布周边距破口或破洞周边距离大于40mm。 6.2 焊补或胶补 6.2.1补丁与篷布粘合要平整、密贴、牢固,不得脱焊、开胶和起翘,不允许有结块,补丁磨毛处不得外露。 6.2.2破口应手工对接,对接后应平整对齐,缝合针码间距为14针-18针/100mm。手工对接后粘补的补丁布宽为100mm~120mm。破洞不能硬性对接。 6.2.3修补处粘合强度不小于25N/30mm。 6.2.4修补处吊水试验,不允许渗水、洇水、漏水。 6.3 缝纫机补 6.3.1应采用双线缝补,外侧缝线与补丁布周边应留有15mm~20mm间距,两道缝线的间距为10mm。

铁路货车篷布苫盖作业标准

铁路货车篷布苫盖作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铁路局货车篷布苫盖作业的基本要求、方法、捆绑和苫盖前后检查。 本标准适用于铁路管内各级管理机构(含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各货运营业办理站(含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货车篷布管理规则》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货车篷布相关技术条件》 《铁路货车篷布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篷布 篷布是铁路货车辅助用具,用于苫盖敞车装运的怕湿、易燃货物或其它需要苫盖的货物。 3.2篷布绳网

货车篷布的防护用网,用于对货车苫盖篷布的防护,防止运输途中篷布掀起或脱落。 3.3绳网系绳 篷布绳网边角上与车体固定的绳索。 3.4绳卡 由卡绳、锁紧齿、绳卡头构成的具有锁紧功能的构件。 4、内容与方法 4.1基本要求 4.1.1货物装载高度超过端侧墙1m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敞车不得苫盖篷布。 4.1.2篷布、篷布绳网不得作为货物加固材料使用。 4.1.3需要加固的货物必须在苫盖篷布前捆绑加固完毕。 4.1.4货车绳拴上无残留的旧绳头、铁线等废弃物。 4.1.5货物装载高度低于车辆端侧墙时,可安置篷布支架。篷布支架应质量良好,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超限、倾覆、倒塌或坠落等情况,支架突出部位与篷布接触处应采取防磨措施。 4.1.6苫盖易于损坏篷布的货物时,在篷布与货物之间应采取防磨或防护措施。 4.1.7苫盖篷布的敞车必须在装车站加盖篷布绳网。篷布绳、篷布绳网系绳余尾均须使用绳卡进行加固。 4.2苫盖前质量检查 4.2.1篷布布体完整,无破损,眼圈完好,标记、号码完整清晰。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技术条件

东风牌EQ5020XXYL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技术条件 Q/EQ 东风汽车公司企业标准 EQC-025-2015 东风牌EQ5020XXYLBEV1 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技术条件 2015-08-12发布 2015-08-12实施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依照东风公司2015年工作计划,编制本标准。 2、标准内容的说明 标准名称 本标准命名为《EQ5020XXYL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EQ5020XXYL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的出厂检验,也可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质量定期检查和用户验收产品的技术依据。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EQ5020XXYLBEV1系列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的主要总成结构、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范、标志、出厂准备和质量保证。 前言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公司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襄阳旅行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刘俊、周东河,宫文体 本标准从2015年08月12日起实施。 整车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EQ5020XXYLBEV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的要求、检验规范、标志、出厂准备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汽车公司生产的EQ5020XXYLBEV1系列纯电动厢式运输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5-2002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的测量方法 GB1589-2004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GB4094-1999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电动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4599-2007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 GB4660-2007 汽车前雾灯配光性能 GB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5920-2008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GB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8410-2006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9744-2007 载重汽车子午线轮胎 GB11554-2008 汽车及挂车后雾灯配光性能 GB11555-1994 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11556-1994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11562-1994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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