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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基本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基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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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基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确保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我行电子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各类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各类规章制度容均不得与本办法相抵触。

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规章制度体系由基本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办法和专项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第四条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坚持以下原则:

统一规划、渠道协同: 围绕全行发展战略目标,结合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实际,整体规划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实现电子银行与物理网点以及电子银行各业务的渠道整合和协同服务。

集约经营、讲求效益:构建电子银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发挥业务优势实现集约化经营,推进业务经营转型,遵循商业银行运作原则,实现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最大化。

服务客户、创新发展:以服务客户为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

提高业务创新能力,实现流程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

依法合规、安全高效:遵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我行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打造安全的运营环境,构建高效的业务发展模式。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开办和管理电子银行业务的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电子银行业务实行总行统筹、逐级管理、分级经营的管理体制。各级机构应格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电子银行的业务管理,积极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总行电子银行部作为我行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准入和产品创新;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和服务支持;负责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统计分析、考核评价、收费管理、风险管理等经营管理活动。

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电子银行部门负责制定辖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电子银行业务准入和产品创新;负责辖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宣传和服务支持;负责辖电子银行业务统计分析、考核评价、收费管理、风险管理等工作。

支行电子银行从业人员负责具体办理电子银行业务;负责引导客户正确使用电子银行产品,并做好营销宣传和售后服务;负责电子银行业务自律监管等工作。

第七条各级电子银行部门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合作,共同推动电子银行业务发展。

前台业务营销部门负责协助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营销、客户服务

等工作;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电子银行业务会计核算、绩效考评及财务资源配置等工作;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电子银行运营管理相关工作;产品研发部门负责电子银行产品的立项审批、需求编写等工作;信息科技部门负责电子银行产品的技术开发及系统运维等工作;法律事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控合规部门负责与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事务、风险管理和控合规工作。

第八条各级机构应配备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本行电子银行业务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各级机构应加强对电子银行从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与专业素养,确保满足岗位要求。

第三章基本规定

第九条各级机构要根据全行业务发展战略、围绕全行改革发展目标,按照“自上而下、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规划,主要包括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原则、发展目标、保障措施等容。

各级机构要格以业务发展规划为指导开展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发展目标。

第十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实行逐级审批制。各级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须向上级行提出业务开办申请,申请批准后,按照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持授权书及相关材料向当地银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第十一条电子银行业务需求(包括特色业务需求)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总行进行立项申请。

全行统一的电子银行业务由总行组织开发推广,或制定统一的

业务规委托分行进行开发。

分行特色电子银行业务经总行审批后,由各分行按照总行确定的业务规自行开发推广。

第十二条电子银行客户按是否注册分为注册客户和非注册客户。客户可通过柜面或电子渠道的式申请成为我行电子银行注册客户,注册客户须与我行签订电子银行服务协议,我行按照服务协议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第十三条电子银行客户按身份性质分为个人客户、企业客户和特约商户。各级机构应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营销宣传、咨询引导、投诉处理、客户回访等服务,并充分运用经营门户、客户服务中心、消息服务业务等渠道开展协同服务。

第十四条“金e顺”是我行电子银行专有的品牌名称。凡属于电子银行业务的产品品牌、服务品牌统一纳入到“金e顺”品牌体系进行管理。

各级机构要积极采取包括产品宣传、品牌宣传、专题营销活动等在的多种形式,开展对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宣传工作。

第四章业务种类

第十五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银行、手机银行、电视银行、自助银行、电子商务、经营门户、客户服务中心和消息服务业务等。

第十六条网上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信息查询、转账结算、缴费支付、投资理财、融资贷款等金融服务。

第十七条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语音式为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转账结算、投资理财、信息资讯、农户小额贷款等金融服务。

第十八条手机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无线网络和移动为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转账结算、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第十九条电视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数字有线电视网络和数字电视终端为客户提供的信息查询、转账结算、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第二十条自助银行业务是指我行利用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支付终端(转账)等自助银行设备,为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缴费支付、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

第二十一条电子商务业务是指我行利用互联网、数字有线电视网络、固定、移动和电视终端等载体,为特约商户及客户提供的支付结算、信用中介等金融服务,以及相关的增值服务。

第二十二条经营门户是指我行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为客户提供产品营销、在线交易、用户互动、价值创造和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网络平台。经营门户的网址为:.abchina.。

第二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是指我行利用、传真、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式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与投诉、协同交易、外呼营销、业务支持的综合服务平台。客户服务中心服务是:95599。

第二十四条消息服务业务是指我行与通信运营商合作,以手机短信、电子、传真等式为客户提供的账户信息、客户关怀、产品推介等金融信息服务。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电子银行业务实行经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管理。总行负责编制全行电子银行业务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各级机构应逐级分解下达,并负责督促落实。各级管理行应将电子银行业务纳

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财务资源配置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制定电子银行业务专项考评政策和制度,各级电子银行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并逐级实施电子银行业务专项考评。

第二十七条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统筹管理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统计分析工作,各级电子银行部门负责定期对各项业务经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第二十八条总行电子银行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电子银行业务统计标准,包括指标名称、指标含义、指标口径和计算公式,各级机构须格执行。外部监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电子银行业务统计数据以系统生成为主,人工统计报送为辅,各级管理行应加强统计分析系统建设,逐步规人工统计报送业务数据的流程,确保统计分析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十条总行负责制定和调整电子银行收费项目和基准价格,并授予分行一定的价格浮动权限;一级分行负责在总行授权浮动围确定辖电子银行收费执行标准;二级分行及以下机构负责执行。

电子银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须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时限通过门户、营业网点等式进行公告。

第三十一条一级分行拟执行的电子银行收费标准超出总行授权浮动围或拟新增收费项目的,需报总行审批通过后可执行,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减免收费或新增收费项目。

第三十二条总行负责制定和调整电子银行业务收入会计科目和账户。各级机构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须按规定分别纳入相应的电子银行业务收入会计科目和账户进行核算。

第三十三条电子银行业务的账务处理、资金清算按结算账户的业务归属分别纳入相应业务系统。出现错记、重记、漏记等账务差

错须依据相关业务差错处理规定进行查询查复和账务调整。

第三十四条各级机构应利用网上银行监测组和电子银行服务台及时处理电子银行系统异常和交易异常。

第三十五条各级操作人员登录综合管理系统、报表管理系统、网上支付后台管理系统等电子银行管理系统,须凭银行证书或用户名及密码。

银行证书由各级机构自上而下逐级制作和发放,各级操作人员须妥善保管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总行负责统一设计费率、代码和限额等电子银行业务参数种类,各级机构应按照参数维护程序及时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风险管理

第三十七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种类包括战略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第三十八条各级机构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过程中须对电子银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制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涉及的对象包括农业银行、客户以及服务提供商和业务合作伙伴等第三。

第四十条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纳入全行风险管理体系。

各级机构须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部控制体系,做到事前密防、事中有效控制、事后及时处理。

第四十一条电子银行格执行“双因素”安全认证,具体认证式包括证书认证和密码认证等。电子银行判断客户身份合法性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包括数字证书和密码。

电子银行的证书存储介质和密码设备主要包括K宝和动态口令

卡等。

第四十二条各级机构在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过程中,应遵循外部监管机构的规定,定期组织电子银行业务安全评估工作。

第四十三条各级机构须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自律监管和控检查,有效控制和防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四十四条各级机构须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格执行应急预案,保证电子银行业务正常开展。

各级机构如遇电子银行业务重大突发事件,应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四十五条电子银行渠道发生的所有交易纳入全行反洗系统和会计监控系统,统一监测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电子银行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有关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如何开通个人网上银行(农业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可享受账户信息查询、电子工资单查询、转账、漫游汇款、信用卡还款、网上缴费、投资理财等服务。 非证书客户可享受金穗借记卡/准贷记卡账户余额查询和交易明细查询、账户密码修改、账户挂失、漫游汇款兑付、电子工资单查询等服务。 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具有以下特点: 全面账户管理:您可以把金穗借记卡、金穗准贷记卡、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四类农行账户注册到您的网银客户号下,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够轻松管理各类账户。 资金任我调度:农行全国银行卡账户之间汇款实时达账,通达全国,突破时间、空间的障碍,真正实现资金划拨“零在途”。 全方位安全保障:不仅在技术上采用国际高标准的PKI公钥体系结构、128位SSL安全通信协议、图形码、动态密码键盘和使用无法复制的K宝电子证书,同时在业务流程、运行管理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体系,从根本上保证客户资金安全。 外汇轻松理财:您可以轻松进行金钥匙外汇宝(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的各种交易。外汇频道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外汇资讯及专业的外汇交易分析工具,让您外汇理财更轻松。 便捷新体验:特别制作了全自动智能安装包,让您轻松开始网上银行之旅。 适合客户: 具有互联网上网条件的所有农行个人客户。 办理条件: 公共客户只要持有金穗卡无需申请即可使用公共客户功能。 注册客户需到农行网点办理注册,提交相应客户信息,与农行签署服务协议。 申请方式: 可选择网上申请或网点申请。 网上申请:登录我行首页(https://www.docsj.com/doc/ba1813385.html,),凭银行卡号和密码进入“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号申请”,填写并提交信息。随后到农行网点办理注册手续。 网点申请:直接前往网点办理注册。 注册办理流程: 1、前往农行网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填写《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申请表(个人)》,签署《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需要注册的账户原始凭证(金穗借记卡、金穗准贷记卡、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 2、获得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参考号和授权码(简称两码)。证书可存放在IE浏览器或USB-KEY中,客户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3、登录我行首页(https://www.docsj.com/doc/ba1813385.html,),点击“证书向导”——“个人证书下载”。 4、点击“证书下载”,根据提示输入两码,完成证书安装。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网银管理制度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网上银行业务有序发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作,根据《中国人民银 行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网银管理基本原则: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确保安全、讲求效益。 (一)集中管理:拟开通单位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需填制“网银业务申请表”并 报资产财务部现金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金流中心)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二)分级负责: 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成员企业,对网银业务的正确操作承担责任,并负责日常网上银行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三)确保安全:采用硬件技术、业务分级授权的双重安全机制,保障网上银行系统正常运行和公司资金的安全。 (四)讲求效益: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力求实现结算效率与效益的最大化。 三、业务范畴:根据业务需求,各单位网上银行目前仅限于以下业务: (一)账户查询:账户状态及其余额的查询、历史交易明细查询、票据查询等。 (二)银行收支结算:内部转账、货款支付、工资发放、自助缴费等。 (三)账户状态管理:账户临时挂失、修改账户密码等。 四、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流程 (一)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内部申请 本公司各成员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就开通网银支付的事由、网银业务范围、内部相关财务人员分工、安全防范措施等要素进行详细阐述,经申请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现金流中心。现金流中心负责对申请企业开通网银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安全性进行评估,并交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人、总会计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二)银企网银协议的签订 经批准同意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在签订网银协议前,申请单位财务经办人员与财务负

商业银行通讯员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通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助力宣传工作落地,构建本行和谐企业文化,激发本行通讯员积极向行内周报、社会媒体的投稿热情,建立科学合理的通讯员工作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本行宣传工作有力开展,确保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格局,保障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支行)通讯员由部门(支行)负责人推进或自荐产生,通讯员工作内容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考核并提供奖励和考核依据。 第三条通讯员因工作调动、离职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通讯工作的,由所在部门(支行)另行推荐人选,一周内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四条各部门(支行)通讯工作须围绕杭州联合银行主发起村镇银行的发展实践,结合本行实际要求,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宗旨,发挥好舆论的宣传导向,推进本行稳健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章通讯员任职资格 第五条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道德、思想素养,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 第六条热爱宣传工作,熟悉全行工作导向及部门(支行)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水平和摄影等专业技能。 第八条勤于思考,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第九条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具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第十条积极主动参与行内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和营销活动。 第四章通讯员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围绕企业文化重点工作,宣传所在部门(支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团队建设及业务产品推进情况。

第十二条负责搜集部门(支行)的新闻线索,定期汇总或拟成通讯稿件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十三条保证稿件质量,并按时完成每月供稿数量,确保完成全年宣传工作目标任务。 第十四条协助综合管理部做好杭州联合银行月报的信息上报工作,主动收集关于改进本行企业文化建设、周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本行稿件在报刊、杂志等各大媒体的录用率,扩大本行的影响力。 第十五条完成政务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本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局等部门的联系。 第五章通讯员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各部门(支行)通讯员每月保证2篇投稿,全年各级媒体录用稿件数量达到年初宣传工作制定的目标。 第十七条报送信息内容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和跟踪情况,例如“支农、支小”、“走村镇、访企业”等相关工作动态。 (2)执行各项政策的新举措、新办法、新思路、新成效。 (3)各村镇银行发展进程中的新经验、新典型、新气象、新风貌。 (4)各村镇银行在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业务营销、创新 (5)各种新产品、新业务的介绍。 (6)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意见或建议;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相关经验交流与感受。 (7)文化生活类综合信息。 第十八条稿件要求主题鲜明、文笔通畅、语言生动、清晰简练,内容充实、真实新颖,有思想性、趣味性和可读性,并具有原创性、真实性,名称、时间、数字一定要核实准确。配图要求清晰,原始图片要求存档以备后用。 第十九条报道稿件要注意时效性,要及时,避免因为滞后性导致质量好的稿件未被采纳。 第二十条各部门(支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信息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及通讯的报送工作(即部门通讯员)。全体人员要积极参与信息宣传工作,尤其是信息宣传骨干,要在部门中发挥联络沟通作用,带头挖掘素材,撰写稿件。 第二十一条通讯员应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企业文化、职业道德的通讯员将取消通讯员资格,影响恶劣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重大信息知情不报、漏报,报送信息内容严重失实的部门和

农行网上银行问题

你好,你是理解错误了, 银行给你的参考号和授权码是只能下载一次的,第二次就没用的,下载后生成的是证书,这个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 ,快到两年时只要进入网银系统,在个人信息管理里面更新就可以再使用. 你现在的情况是证书在重装后被删了, 只有拿上身份证重新去银行重新打码 (参考号和授权码) 回来后下载证书就可以,为防止再次重装系统证书会丢失,你可以备份一个证书 备份方法:浏览器里的工具-INTERNET选项 -内容-证书- 人个证书那里点下-再点导出然后一直下一步(一定要导出私钥) 导出后保存证书,下次重装后双击证书安装就可以用. 农行网上银行问题可以找我 (如果以上回答不能解决或未明白) 然后把此问题的连接发过来,如以上回答满意请支持我下,谢谢. 一、注册篇 1、使用银行卡是可以登录农行网银的,但是功能非常有限,只能做一下余额、明细的查询之类的交易,农行称之为“卡号登录”的公共客户。但是一定要记住,为了安全起见,登录时使用的密码是银行卡的查询密码---不是你取款用的支付密码---如果你恰好分别设置了这两个密码的话。 2、你也可以使用昵称登录,那就是所谓“客户名登录”的公共客户。但是功能依旧是非常有限。如果想做一些专业的事,就得证书注册。 3、证书注册时,需带上身份证、注册存折或者银行卡(借记卡、准贷记卡),注册时,需使用一个网银渠道密码,请记住这个密码!因为你将来到网点添加、修改、删除你的账户时,是需要这个密码的。设立这个密码,可以防止柜员内部作案,篡改你的网银注册帐户信息。如果你忘记了这个密码,需要挂失和重置,那是一件非常耗时耗你耐心的一件事---这也是很多同学谩骂农行网银的一个原因。 4、证书注册完毕后,银行会提供一个打印有“授权码、参考号”(以下简称“两码”)的密码封。记住,这个密码封的有效期是14天。很多人质问为什么要有这么一个期限?其实很简单,这也是出于保护你的注册信息安全。“两码”当中,要注意的是:只有数字0,没有字母O;只有数字1,没有字母I和L,如果8和B你看不清楚,那就只能怪打印机了,不过你多试一次,就知道了。 如果你超过了14天没有下载证书,或者需要重新补办“两码”下载新的证书,需要带身份证,以前注册过的一张卡或存折(主要是刷磁条用,农行注册网银不允许员工手工输入账号或卡号)。别说我没有提醒过你,也别为多跑一趟而生闷气。 5、如果你不需要USB-KEY(K宝),证书注册是必须使用口令卡的,这也是为了保护你的资金安全。口令卡使用密码字矩阵,只要你保管得好,安全得很。 二、制作及保管证书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视银行业务管理,规范电视银行业务处理,保障客户及银行资金安全,促进电视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支付结算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电视银行以双向数字电视网络为传输媒介,向客户提供信息、金融及衍生服务。客户通过电视银行可以自助办理账户查询、转账、电视支付、信用卡还款、缴费等各种业务。 第三条开展电视银行业务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开发”的原则。总行提供统一的电视银行服务界面,统一负责电视银行系统开发和维护,开展电视银行业务。各分行开发分行特色业务,必须报经总行批准,由总行组织开发。 第四条电视银行服务对象为在我行开立有借记卡(绿卡通副卡、军人保障卡等除外)、信用卡(附属卡除外)、本币结算存折的客户。 第五条各级机构(含邮政代理机构)经办电视银行业务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机构人员管理 第一节机构管理 第六条电视银行业务发展相关各级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其中,管理机构包括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营业机构包括所有邮政金融网点和一、二级分行营业部或直属支行营业厅。 第七条总行负责管理全行电视银行业务,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与银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二)负责对电视银行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 (三)负责全国电视银行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四)负责电视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章程协议的制定; (五)负责电视银行业务功能场所、设备标准的制定; (六)负责办理电视银行业务准入资格; (七)负责对一级分行开办电视银行业务准入进行审批、授权等工作; (八)负责电视银行业务从业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及技术人员培训; (九)负责电视银行品牌的创建; (十)负责电视银行产品的设计、研发,策划与组织电视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 (十一)负责全国范围内电视银行业务宣传和营销的策划与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电视银行业务计算机应用系统的集中统一开

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网上银行管理,保障网上银行健康有序开展,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上银行是指农发行通过互联网为在农发行开户的对公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农发行网上银行坚持“整体规划、统一管理、服务客户、安全高效”原则。围绕全行战略目标,在确保业务发展依法合规、风险整体可控基础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业务创新能力,实现流程创新与技术创新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促进现代农业政策性金融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农发行各级机构。 - 1 -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农发行网上银行实行总行统筹、逐级管理的体制。各级行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强化网上银行管理,积极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第六条总行网上银行主管部门为信息科技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考核评价,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 (三)负责开办机构审批和使用网上银行渠道的业务准入审批。 (四)负责参数管理,使用网上银行内部管理系统进行参数配置、机构及省级分行管理员维护、角色设定与分配等。 (五)负责制订网上银行价格标准与收费管理。 (六)负责组织网上银行培训。 (七)负责网上银行客户服务支持,配套客户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客户服务相关培训,网上银行公告发布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收集、分析与产品创新。 (九)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 - 2 -

2020电子银行业务营销方案.doc

2020电子银行业务营销方案 随着电子银行渠道的不断丰富和完善,电子银行已从单纯的渠道创新、渠道整合,发展成为业务创新平台。下面是有20xx电子银行业务营销方案,欢迎参阅。 20xx电子银行业务营销方案范文1 为增进广西机电学院广大师生对我行电子银行产品的了解,促进我行电子银行服务在高校的应用推广,民族支行决定在上级行的协助下,携手银华基金公司在广西机电学院开展"金e顺?校园行"电子银行产品推介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金e顺校园行―电子银行知识及基金理财专家讲座 二、活动时间: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三、活动地点:广西机电学院校区内 四、参加人员: (一)广西机电学院校领导、相关处室、院系领导、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 (二)农行区分行电子银行部领导、区分行营业部卡中心、民族支行相关人员。 (三)邀请附近高校领导及财务人员 五、活动内容:电子银行知识及基金理财专家讲座 六、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11月11日在校园网发布我行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内容,在校园布告栏张贴宣传海报。11月11-日通过与学校学工部、学生会以及学生社团联系,从中选择学生骨干协助我行组织和开展活动,完成校园产品经理的招聘及培训工作,至少招聘20人以上的产品经理队伍。11月13日在校园设立宣传点。通过班委会及网点索票的方式赠送推介会入场券约300份,确定参加推介会的主体人员。11月13日在推介会前一天做好会场布置以及演示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11月13-14日邀请广西机电学院校领导、相关处室、院系领导及附近高校领导及财务人员11月14日召开产品推介会。 (二)11月14日下午4点产品推介会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

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以下通称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也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

农行企业网银基本操作

农行企业网银操作指南 企业K宝 001(管理员)、003(录入员)、004(复核员) 先用K宝001管理员权限设置(首次使用网银前需设置,开通批量业务、外汇功能后也需做相应设置) 由企业网银管理员登录网银点击“系统配置”进行“操作员功能权限管理”、“操作员账户权限管理”、“业务属性”设置。 第一步:操作员功能权限维护。点击“操作员功能权限管理”―点击需要维护的操作员号。 分别设置所有操作员所需的功能权 限,在功能权限前打钩就是设定所 需的功能菜单;此处设置好以后操 作员登录才可以看到功能菜单。 开通代付功能 开通发放工资功能 开通外汇功能

第二步:操作员账户管理。 在账号前打“√”设置操作员对该账户的操作权限, 在所需权限下面打“√”,设置单笔转账限额、输入 复核级别(如企业网银操作员设2位的,则复核级别 设“1”即可) 第三步:业务属性信息维护。点击“业务属性维护”,选择相应的业务类型和币种进行设置。

注:以上设置表示100万元以内的转账需要一位级别“1”的复核员复核。 转账汇款 操作员的级别即为在“操作员账户管理”中设置的级别。 空格中输入数字,表示该截止金额内,该复核 级别所需人数。 设定转账额度,设置后不同额度的转账金额就会由不同人数和不同级别的操作员复 核后交易才能成功。 本企业网银注册账户间转账 转账汇款 支票户向个人账户单笔和批量转账 代发工资 自助结汇 定活互转 通知存款

第一步:收款方信息维护(首次转账时需登记)。点击“付款业务”―“收款方管理”―“收款方信息维护”―点击“新增”,输入账号、户名等信息,“*”号为必填项。 第二步:录入员点击“付款业务”―“转账”―“单笔转账”―“新建”,选择转出转入账户、输入转账金额、用途点击添加,再点击提交(可添加多笔,一次性提交)。(录入后先添加,后确认,即属录入完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附件二十九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通知存款业务作业指导书 附件1: 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2015年2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管理职责 (8) 第三章基本规定 (10) 第四章柜员管理 (21) 第五章参数管理 (22) 第六章移动数字证书管理 (23) 第七章个人网上银行业务 (24) 第八章企业网上银行业务 (25) 第九章电子银行业务特殊处理 (26) 第十章客户投诉及咨询业务 (27) 第十一章门户网站管理 (28) 第十二章自助机具管理 (30) 第十三章移动终端业务管理 (32) 第十四章短信业务管理 (33) (35)

第十六章业务检查 (36) 第十七章电子银行售后服务 (38) 第十八章电子银行客户教育 (39) 第十九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40) 第二十章附则 (4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电子 银行业务管理,规范业务处理行为,防范风险发生,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网上银行系统信息安全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规范性文件和相关业务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永兴沪农商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村镇银行”)是经监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上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主发起行”)和其他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或境内自然人共同出资并由上海农商 银行控股,主要为县(市)区域内的“三农”及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管理部是主发起行设立的,负责管理和推动村镇银行业务发展,指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业务制度、防范各类风险的职能部门;村镇银行管理分部是主发起行村镇银行管理部

某银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为完善我行市场营销体制,加强对客户经理的管理,提高客户经理队伍的整 体素质和展业能力,充分调动和激发客户经理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有效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推进我行精细化管理与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客户经理岗位等级设定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客户经理是指为客户提供资产、负债、中间业务等金融服务,承担相关业务开发与客户关系管理职责的市场营销人员。客户经理是我行对外展业代表,负责开拓市场,了解客户需求,推介产品,争揽业务,同时协调、会同行内有关部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在主动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建立、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密切联系,实现业务稳步发展,并努力降低成本,增加收益,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按照“资格认定、管户对等、业绩优先、阅历适度、优胜劣汰”的原则,客户经理按年聘用,按季考核,能上能下。各级客户经理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业绩考核,对达到年度规定的业绩标准,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客户经理实行绩效挂钩的考核奖励办法,在聘用期间,根据季度考核所达到的业绩标准,按季享受业绩奖金以及相应等级的职位工资、两费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三条我行客户经理职位分为高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见习六个等级。对由于综合能力、身体或年龄等原因,不适合一线营销工作岗位,经组织安排在各中心支行营销科从事内部资料管理等工作的内勤人员,不享受客户经理相关待遇。 第四条客户经理职位等级与行员等级对应为: 客户经理等级行员等级 高级客户经理 5 等 一级客户经理 6 等 二级客户经理7 等 三级客户经理8 等 四级客户经理9 等 见习客户经理9 等 第五条客户经理实行资格认定,聘用上岗。每个岗位等级客户经理上岗前,均需达到分行对其岗位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并由分行客户经理管理小组根据其综合素质和业绩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级别客户经理资格。获得客户经理资格的人员,分行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其本人实际能力聘用为相应岗位的客户经理。 第六条见习客户经理见习期为一年。 第二章客户经理岗位条线设置与配备原则 第七条公司客户经理指承担各类表内外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新产品推广、营销策划等职能,做好公司客户关系管理的营销人员。 第八条已被聘用为高级客户经理者对外统称“高级客户经理”;已被聘用为各岗位的客户经理,对外统称“客户经理”。 第九条客户经理配备原则及在岗最低业务指标。

农行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范本

企业网银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 (一)电子票据 1.电子票据申请 (1)出票申请 I.功能简介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帮助企业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电子商业汇 票的签发承兑、背书流转、托收入账及追索清偿等全部业务。 如果企业客户需要签发一新的电子商业汇票,可以通过该功能 申请出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信息登记和向承兑人发起提示承 兑。出票人完成出票申请后,等待承兑人的提示承兑回复。 Ⅱ.相关功能 电子票据的提示收票申请、撤票申请、背书转让申请、贴现申请、 质押申请、质押解除申请、保证申请、提示付款申请、追索通知申请 及同意清偿申请等。 Ⅲ.使用围 ?支持已在我行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并已在柜面开通企业网银电子商业汇票功能的企业客户。 Ⅳ.操作流程 点击“票据业务”/“电子票据”/“电子票据申请”/“出票申请”,进入电 子票据出票申请界面。该界面显示客户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列表和被 拒绝出票申请交易列表。如图 4.5.1 所示。

图 4.5.1 ①新建 如果客户需要签发新的电子商业汇票,点击“新建”,显示界面如图 4.5.2 所示。 图 4.5.2 客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输入电子商业汇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电子 票据信息、出票信息、出票人信息、承兑人信息及收款人信息等。点 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②查看“详细” 如果客户需要查看已录入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点击“详细”,

进入出票申请明细界面查看该笔交易的详细信息。如图 4.5.3 所示。 图 4.5.3 客户查看到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后,点击“修改”,可以修改该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显示界面如图 4.5.4 所示。修改完毕,点击“提交”,系统显示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图 4.5.4 ③修改 客户点击“修改”,可以直接修改已录入每笔出票申请交易的详细信息。显示界面如图 4.5.4 所示。修改完毕,点击“提交”,系统显示 录入交易成功,待复核。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客户服务协议

ABC(2006)5087 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协议 ( )农银电服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通过因特网终端、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渠道向社会提供的银行服务, 具有信息查询、支付结算、投资理财等金融服务功能。 2、客户证书:指存放在IC卡、USB KEY等物理介质或客户端系统数据文件区上甲方身份证 明的电子文件。 3、电子指令:指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向中国农业银行发出的各类业务请求命令的统称。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2、甲方可自行选择将已在乙方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作为电子银行注册账户。注册账户原有性 质不变,甲方仍可在乙方营业柜台办理各项业务。 3、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电子银行服务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拨打电话95599、登陆乙方 网站或向乙方营业网点咨询或投诉。 4、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申请、业务变更、暂停业务、恢复服务、注销业务等,均应按乙方 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5、网上银行判别注册客户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是客户证书及相应密码;电话 银行判别注册客户合法性身份和确认交易有效性的标识是客户号和相应密码。甲方应妥善保管客 户号、客户证书、相应的密码以及电子银行注册账户账号、银行卡号及其密码,如因保管不当、 密码泄露等造成风险损失或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凡通过电子银行客户号、客户证书及相应密 码实现的交易,均视作甲方本人所为,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照《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服务价格标准》向乙方支付电子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并同意乙方从其约定账户主动扣收。 7、甲方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如其申请的具体业务涉及到有关法律法规或乙方其他业务规定,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 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保护银行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 银行相关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 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企业网上银行”),是指XX 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企事业客户提 供账户查询、企业付款、网上支付等金融服务。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企业网银客户”),是指在 XX 银行开立单位存款账户且使用企业网上银行的企事业单位用 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XX 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业务(以下简称“个人网上银行”),是指XX 银行通过因特网向个人客户提供 账户查询、转账付款、网上支付、理财、代缴费等金融服务。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以下简称“个人网银客户”),是指在 XX 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且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的个人用户。 第四条XX 银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 品种,由总行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对无需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的业务品种,由总行事前向监管部门报告。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经营品种,应事 先向总行提出申请,经总行审批后,根据总行网上银行上线推广 计划实施。 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之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在获总行批准并取得内部授权后方可进行实施。 第五条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管理全行网上银行业务,负

责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及相关内控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研究制定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推动、管理业务运行;负责向监管部门上报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或增加网上银行业务新品种的申请;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需求编写,组织系统测试、验收,协助信息技术部进行网上银行系统的业务需求开发、应用设置及软件维护工作。 第六条网上银行业务的营销和日常管理工作有下列部门参与,具体分工如下: (一)总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企业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参与审核业务合同标准文本和业务章程,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负责总行本部(XX )企业网银客户申请的审批工作等。负责组织企业网上银行市场营销策划并负责总行本部(XX )的市场营销工作。分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参与开展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 (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参与个人网上银行相关业务功能的需求、测试和验收。参与审核业务合同标准文本和业务章程,参与对分行上线审批。负责组织个人网银市场营销策划并负责总行本部(XX )的市场营销工作。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参与开展市场营销、客户服务等。 (三)总行电子银行运行部负责组织推进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发展和市场营销。负责分行开办网银新业务的授权台账登记和备案工作。负责全行网银业务日常业务监控,管理总行级内部用户和分行网银操作员信息,进行参数设置,负责统计并向监管部门提供网上银行监管报告,负责对支行进行 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总行本部(XX)企业网银客户申请的处理 工作。 (四)总行风险管理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合同标准文本、 业务章程和客户申请表式的法律合规审查工作。 (五)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计算机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技

GY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GY农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GY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简称“我联社”,下同)电子银行(含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下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 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等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联社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电子银行风险的 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电子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 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内容包括业务风险管理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主要 体现为: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电子银行业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应遵守我联社现行各项风险管理制度。 本办法重点规范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我联社实行电子银行年度评估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事件,按事件性质和专项制度规定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我联社由监察稽核部对电子银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定期审计。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政策、监控风险管理政策执行情况、确定全社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活动目标、审批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协调监察稽核部、安全保卫部、合规部、银行卡部、信息科技部、会计结算部等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操作风险管理缝隙,建立涵盖全社范围电子银行各项活动的风险管理系统。 第七条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我联社风险管理体系。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订与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电子银行业务自律监管、安全评估,有效识别、监测、控制和评估电子银行业务风险,及时向上级部门或监管部门报告风险信息和处理情况。 第八条银行卡部是电子银行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落实电子银行监管的各项规定与政策;拟定电子银行管理、运营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辖内营业网点提供客户服务,组织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市场调研工作;负责提出电子银行业务更新、升级需求,并组织相关测试和培训;落实电子银行风险管理政策及内控要求,确保电子银行业务运行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会计结算部负责制定会计核算规章制度,确保电子银行业务严格按照国家会计

商业银行柜面服务人员管理办法

黄石市商业银行柜面服务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行社会信誉,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形象,规范服务行为,加强柜面服务人员管理,根据本行人事管理制度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面服务人员是指我行各营业网点从事储蓄、会计、出纳、结算等综合业务,直接面向客户、服务客户的内勤人员。 第三条本行柜面服务人员分为正式柜面服务人员和临时柜面服务人员两类。 正式柜面服务人员根据其工作和考核业绩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年度综合考试、考核得分在92分(含)以上为一级,83-91分为二级,75-82分为三级。 年度综合考试、考核得分在75分(为不合格)以下或虽然考核合格但达不到竞争上岗比例的降为临时柜面服务人员。临时柜面服务人员与本行只存在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二章基本条件、主要职责及服务规范 第四条柜面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规守纪,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 (二)熟悉银行会计、出纳、储蓄、票据、结算、电脑等基本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三)举止文明,仪表端庄,服务规范,形象气质较好。 (四)反应敏锐,动作熟练,临危不乱。 (五)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第五条柜面服务人员主要职责和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 (二)文明礼貌,服务规范,待客周到,及时、准确、快捷地办理柜面各项业务,做好柜面服务宣传。 (三)认真审查各种帐、单、折、证、印的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及时登记各种帐册和编制各种报表。 (四)严密保管现金、实物、凭证、印章和密押,防止丢失、被盗。 (五)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做好“三防一保”工作。 (六)保守本行和客户的商业机密。 第六条综合柜员的基本要求:单收单付、自管帐款;自我复核、人机核对;大额现金双人清点、特殊业务双人办理;个人负责、独立对外;授权操作、人机制约。 第七条柜面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服务道德规范;服务语言规范;服务态度规范;服务仪表规范;服务技能规范;服务质量规范;服务纪律规范;服务环境规范等。其具体内容及要求按本行员工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三章聘用与解聘 第八条为改善柜面服务人员素质结构,我行将有计划地招聘部分柜面服务人员。主要聘用对象为:

技术创新助力农行电子银行发展

技术创新助力农行电子银行发展 2013-03-04 14:50:09作者:中国农业银行软件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孙建平编辑: 电子银行、农业银行、技术创新、业务创新 农业银行通过全新的电子银行建设规划,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流程改造和业务创新为基础,不断提升渠道整合层次、渠道创新能力,助力农行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 71 . 为了更好地支持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中国农业银行从2007年开始致力于建设行业一流、全行统一的电子银行应用体系。通过全新的电子银行建设规划,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流程改造和业务创新为基础,不断提升渠道整合层次、渠道创新能力,助力农行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可持续发展。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的思路,农行电子银行应用体系已在全行推广应用,全面提高了农行电子银行业务的服务水平和营销能力,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电子银行应用体系简介 农行电子银行应用体系是从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现状出发,借鉴业界先进技术成果,面向电子银行业务未来发展,通过整合电子渠道需求,统筹规划、自主创新的大型电子银行企业应用。该体系围绕“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建立面向服务、营销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流程和产品创新机制,构建多功能、一体化的电子银行服务渠道”总体目标,构建了业务应用、总分联动开发、风险防控、营销与管理决策和运维监控五大体系,从应用开发、运维管理、运营管理、安全防控等方面,全方位提升电子银行服务水平。 1.业务应用体系,构建统一的应用架构。业务应用体系是电子银行应用体系的核心,是实现应用开发和业务创新的基础。业务应用体系由3个框架(电子银行客户端、电子银行应用和电子银行交易集中处理框架)、一组工具规范和基础服务组成,形成了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电子商务、自助银行等多种渠道的应用体系。业务应用体系基于分层次、高内聚、低耦合的总体设计思想,按照统一的电子渠道领域模型,实现统一的企业资源整合服务、业务流程定制、页面流程控制,在完整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内,进行产品快速创新与业务流程再造。 2.总分联动开发体系,促进总分行协同发展。总分联动开发体系是业务应用体系的延伸,是对业务应用体系有益的补充,为在数据集中背景下,发展地区差异化服务提供技术手段和管理规范。总分联动开发体系包括分行特色业务平台、特色业务开发代理工具和分行特色业务规范3个组成部分,在业务应用体系的基础上通过统分架构来统筹协调总分行各种资源、规范分行特色业务,降低分行特色开发难度并促进总分行的技术成果共享。

农业银行个人网银

关于农业银行报告 一、农行支持的相关业务 银行业务:存款服务、综合贷款服务、自营及代客资金业务 外汇理财、人民币理财、金融租赁、人寿保险 代客境外理财、银行卡、投资银行 汇款及外汇结算、保管箱租赁 缴费服务、代发薪服务 出国金融服务、电子银行服务 私人银行、融资业务、金融机构服务 国内支付结算、国际结算 基金相关业务、企业理财服务 人名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 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 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 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 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 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 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 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业务。 电子银行

个人网上银行:注册客户可享受账户信息查询、转账交易、漫游汇款、贷记卡还款、网上缴费、理财服务、信息管理、网上 外汇宝、电子工资单查询等服务。 企业网上银行: ①智博版企业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了包括账户 管理、收款、付款、集团理财、现金管理、代发工资、 投资理财、自助循环贷款、预约票据、外币业务办理、 功能菜单定制等丰富全面的在线金融服务。 ②智锐版企业网上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了包括账户 管理、付款、代发工资、投资理财等基本功能,具备功 能实用、操作简便,权限设置灵活等特点,可满足客户 日常的资金管理需求。 ③智信版企业网上银行:大大降低了网银的使用门槛, 仅需简单的注册即可享受到便捷的企业账户余额查询、 账户明细查询、网上交易状态查询和电子回单打印及验 证服务。 电话银行:具有转账结算、信息查询、投资理财等功能。 掌上银行:为客户提供信息查询、转账汇款、缴费支付、信用卡、漫游汇款、农户贷款、定活互转、第三方存管、消息定制、 账户管理、基金买卖、双利丰、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 电视银行:电视银行是依托广播电视网,通过电视机与机顶盒作为客户终端实现联网操作,以遥控器作为操作工具办理各种金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渠道和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提供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利用其他外部电子服务设备提供的由客户自助服务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展有关电子金融服务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加强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统一负责对境内及跨境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管。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或者利用公众电子网络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 第九条金融机构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具有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传统银行业务风险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以及电子银行业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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