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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王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王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当阳市王店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10-2020年)

当阳市王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

前言

土地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国特殊国情决定的、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必须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有效的管理,而规划又是管理的基础。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保护在时间和空间上所作的总体战略性安排,它在整个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工作中处于先行与综合地位。编制、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措施,对于合理配臵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土地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调控作用,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及湖北锦程土地规划整理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本着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开展规划修编各项工作,合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等,做到定量、定位、定性、定序,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一条规划目的 (4)

第二条规划原则 (4)

第三条规划的主要任务 (4)

第四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5)

第五条规划的依据 (5)

第六条规划期限 (6)

第七条规划范围 (6)

第二章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7)

第八条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 (7)

第九条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 (8)

第十条土地利用的特点 (9)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第三章经济社会及土地规划目标 (11)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11)

第十三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1)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2)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3)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3)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方案 (16)

第五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18)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目的和原则 (18)

第十八条土地用途分区及其管制规则 (19)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调控措施 (22)

第六章主要用地安排 (25)

第二十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5)

第二十一条优化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 (26)

第二十二条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 (27)

第二十三条土地整理开发复垦 (28)

第二十四条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29)

第七章村镇土地利用控制 (30)

第二十五条村镇土地利用原则 (30)

第二十六条村镇土地的开发 (30)

第二十七条村镇土地的利用 (30)

第二十八条村镇土地的整治 (30)

第二十九条村镇土地的保护 (32)

第八章近期规划 (33)

第三十条近期目标年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33)

第三十一条近期土地利用目标 (33)

第九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34)

第三十二条完善依法实施规划机制 (34)

第三十三条创新土地利用决策机制 (34)

第三十四条健全规划实施行政体制 (34)

第三十五条完善规划实施经济措施 (35)

第三十六条构建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35)

第十章附则 (36)

第三十七条规划成果 (36)

第三十八条规划实施 (36)

第三十九条规划解释 (36)

附表 (37)

附表1王店镇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37)

附表2王店镇基期报表 (38)

附表3王店镇期末报表 (39)

附表4王店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40)

附表5王店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40)

附表6王店镇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分析指标表 (41)

附表7王店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42)

附表8王店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合理确定规划目标,进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协调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用地矛盾,努力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条规划原则

1、以严格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核心。

2、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核心,与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保护相协调,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镇土地资源的特点,协调好下达指标与建设发展规模之间的关系。

3、调整与挖潜相结合,做到“三个集中”,即: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4、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第三条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当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和王店镇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经综合研究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城镇村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四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1、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提供规划依据;

2、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3、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的原则;

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总原则,正确处理规划控制指标与市场调节、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等重大关系,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市场机制与政府调控等重大关系;

5、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使土地资源禀赋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6、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城乡土地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7、重视生态环境治理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土地利用与环境共生、共融;

8、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规划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发…2004?28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5、《湖北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6、《当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7、《王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8、《当阳市“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9、《王店镇“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0、其它相关规划和计划。

第六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2015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远期目标年。

第七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王店镇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26471.87公顷。规划期限内其它相关的专项规划及部门行业用地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二章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

第八条自然条件及经济基础

王店镇位于当阳市西南部,南北长22.5公里,东西宽25.8公里。距当阳市区20公里,距宜昌市区44公里。汉宜公路、焦枝铁路穿境而过,荆宜、巴宜、保宜、湘宜高速在境内交汇,长江水道、三峡机场临近本镇。现辖15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共有109个村(居)民小组,有12180户、4.12万人。

全镇地形以丘陵、岗地为主,镇域地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

全镇工业主导地位更加突出,立足现有产业和区位优势,突出“一线”(汉宜公路沿线)、“两园”(木店工业园、双莲工业园)的集聚效应,做强化工、食品、制造三大支柱产业,新成石墨、双虎劳保、东田光电、塑料制品等骨干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大华药业、华邦石墨、卫华煤业等新兴企业入驻王店。农业基础地位更加巩固,农业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全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达12家。柑桔、生猪两大产业发展迅猛,农业板块经济建设逐步成规模,农机化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2011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7.1亿元,完成财政收入424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100元。

王店镇的农业生产以水稻、油料、水果、畜禽为主,金水柑、双莲鸡、双莲荸荠为本地三大名优土特产品。柑桔、生猪两大产业已初具规模和效益。全镇已建成万头生猪养殖基地2个,建成“550”标准化栏圈2栋,建成人工授精站10个;生态健康养殖户发展到130户,规模养殖户236户,2011年年生猪出栏16.5万头,镇已连续6年年出栏生猪过10万头。全镇柑桔种植面积达8万亩,产量达到10.6万吨。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面貌日益改观。全镇已完成通村公路硬化257.2公里;末级渠系硬化90.267千米;农户沼气使用率超过84.4%。农业产业

化进程加快。王店镇现有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到8家,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2家,尤其是柑桔的打蜡包装加工、苕酥类食品生产、花生深加工、双孢蘑菇加工等产业迅速发展,加速了全镇农业产业化进程。

王店镇工业以塑料制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新型材料加工业为主,三大产业雏形已形成。2011年,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8.2亿元。近年来,王店镇突出“优先发展工业”,不断优化环境,完善服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新成石墨、双虎劳保等骨干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新企业、新项目不断建成投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全镇已注册商标10多个。天阳食品公司生产的“三峡人家”苕酥系列产品曾获中国武汉农博会金奖、“特色农产品”、最佳畅销奖,被评选为湖北市场首选知名品牌、宜昌市最受欢迎特色旅游产品。2011年,新成石墨公司生产的石墨系列产品年出口创汇达475万元。

第九条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

2009年末,王店镇土地总面积为26471.87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为23427.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8.50%;建设用地面积为241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12%;其他土地面积为63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8%。

一、农用地结构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772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18%;园地面积3364.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1%;林地面积9615.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95%;其他农用地面积282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66%。

二、建设用地结构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850.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9%;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62.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其他

建设用地面积0.65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中建制镇用地面积563.2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30.45%;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53.9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

67.78%;采矿用地面积32.8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78%。

三、其他土地结构

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568.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5%;自然保留地面积62.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

第十条土地利用的特点

一、区位优势显著;本镇所处区域自然条件优越,经济环境发达,科技水平较高,土地综合开发环境较好。

二、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土地利用率达92.38%,自然保留地仅62.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土地开发潜力小。

三、建设用地中,以农村居民点为主。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全镇土地利用以农业为主,林地面积和耕地比重较大。由于土地利用结构单一,土地整体功能受到影响,尤为突出的是农业内部结构仍不尽合理。按照本镇域的具体条件,种植业以外的土地资源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生态农业、立体农业等现代化农业仍有待于合理规划发展。

二、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尚不够完备。全镇虽然有一些高产、稳产农田,集约化也达到一定的程度,但从整体看,土地利用的基础设施尚不够完备和先进。

三、重用轻养,耕地质量下降。由于重化肥,轻有机肥,加之化肥使用品种单一,致使土壤中氮、磷、钾比例失调,缺钾现象比较严重,土壤肥力开始下降。另外,由于工业发展特别是乡镇工业发展,工业“三

废”和城乡污染日益增多,过量农药对农田的侵蚀,致使水土资源污染日趋严重,加之农药用量不断增加的趋势,耕地环境质量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

第三章经济社会及土地规划目标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继续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的发挥区位优势,合理配臵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盘活建设用地存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在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用地的前提下,实现土地利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努力实现王店镇202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第十三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坚持“抓项目保增长、抓特色促和谐、抓基础管长远”不动摇,坚持工业第一,做强农业产业,重视社会稳定,构建文明风尚,加强城镇建设。把王店建设成实力雄厚的经济强镇、全国闻名的文化名镇和独特秀美的生态乡镇。

规划到2015年末,全镇总人口达4.70万人,社会总产值达到50亿元,比上年增长1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8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比上年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0亿元,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2万元,比上年增长10%;规划到2020年末,全镇总人口达4.9万人,社会总产值达到9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比上年增长30%;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0亿元,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8万元。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象显著提升,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健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在规划期间,王店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042.58公顷。

2、规划到2015年耕地保有量为7974.83公顷;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7983.07公顷。

3、规划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量保持在2197.9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604.1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达到992.4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600.6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19公顷以内,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2.37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596.57公顷以内;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保持在2204.72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611.2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达到992.1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控制在600.6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9.19公顷以内,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17.08公顷以内。

4、规划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总面积1200.00公顷,补充耕地275.2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265.71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9.53公顷。

5、规划期间划定增减挂钩区200.00公顷,其中建新区100.00公顷。

6、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规划期内,将通过改善王店镇城镇土地利用的现状,有计划、有步骤地利用这部分空闲地,使城镇内部潜力得到充分挖掘,提高集镇土地利用率,使集镇土地发挥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十五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根据王店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当阳市下达至王店镇的指标,按照统筹协调、综合平衡,坚持“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王店镇土地利用调整方案。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农用地面积为23427.23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8.50%。规划至2015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23643.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9.31%,比2009年增加215.98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为23645.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9.32%,比2009年增加217.93公顷。

1、耕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耕地面积为772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18%。规划到201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797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3%,比2009年增加249.9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为798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6%,比2009年增加258.16公顷。

2、园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园地面积为3364.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71%。规划到2015年,全镇园地面积调整为3348.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5%,比2009年减少16.47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调整为3343.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63%,比2009年减少21.22公顷。

3、林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林地面积为9516.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95%。规划至2015年,全镇林地面积不低于9503.11公顷,占土地总

面积的35.90%,比2009年减少13.0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调整为9502.8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90%,比2009年减少13.29公顷。

4、其他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821.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6%。规划至2015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816.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4%,比2009年减少4.4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815.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4%,比2009年减少5.72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建设用地总量为241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12%。规划至201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量为2197.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30%,比2009年减少215.73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量为2204.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33%,比2009年减少208.91公顷。

1、城镇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城镇用地面积为563.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3%。规划至2015年,全镇建制镇用地面积为56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3%,比2009年增加1.3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制镇用地面积保持在56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3%,比2009年增加1.30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253.9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74%。规划至2015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92.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3.75%,比2009年减少261.49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992.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3.75%,比2009年减少261.80公顷。

3、采矿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采矿用地面积为3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0.12%。规划至2015年,全镇采矿用地保持在32.87公顷不变;规划至2020年,全镇采矿用地调整为32.87公顷。

4、交通水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562.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3%。规划至2015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600.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27%,比2009年减少37.77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600.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27%,比2009年减少37.77公顷。

5、其他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0.65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不作调整。

三、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在保护生态环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前提下,加大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2009年末,王店镇其他土地面积为631.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38%。规划至2015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630.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38%,比2009年减少1.00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621.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35%,比2009年减少9.02公顷。

1、水域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水域面积为568.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15%。规划期内,水域面积无变化。

2、自然保留地结构调整

2009年末,王店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2.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规划至2015年,全镇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2.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0.24%,比2009年减少0.25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

自然保留地面积为53.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0.20%,比2009年减少9.02公顷。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布局调整的方案

一、农用地布局

王店镇的农业生产以水稻、油料、水果、畜禽为主,金水柑、双莲鸡、双莲荸荠为本地三大名优土特产品。柑桔、生猪两大产业已初具规模和效益。全镇已建成万头生猪养殖基地2个,建成“550”标准化栏圈2栋,建成人工授精站10个;生态健康养殖户发展到130户,规模养殖户236户,2011年年生猪出栏16.5万头,镇已连续6年年出栏生猪过10万头。全镇柑桔种植面积达8万亩,产量达到10.6万吨。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村面貌日益改观。

二、建设用地布局

1、城镇体系布局

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思想,科学、合理地规划王店镇用地布局结构。做好集镇建设规划,逐步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强集镇建设管理,改善城镇面貌。抢抓市对中心镇建设支持的机遇,加大投入,抓集镇设施的综合改造、维修,提升城镇形象。逐步完善配套集镇供水管网的改造延伸。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各项社会事业将得到全面发展,人文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改善。将庙前中心集镇建设成为商贸活跃、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镇。2009年末全镇城镇用地563.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规划到2020年,城镇用地面积达到564.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以确保王店镇城镇用地发展需要。

2、主要工矿用地布局

加快与发达地区产业对接,以优势的资源、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努力构建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投资的快速通道。规划期内,

王店镇将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优先”战略,牢牢把握“产业第一”的理念,彰显工业发展优势,培植工业发展后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始终把工业经济发展放在全镇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扩大工业规模,优化工业布局,提升工业效益。王店镇工业以塑料制品加工业、食品加工业、新型材料加工业为主,三大产业雏形已形成。王店镇突出“优先发展工业”,不断优化环境,完善服务,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新成石墨、双虎劳保等骨干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新企业、新项目不断建成投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规划期末,全镇工矿用地达46.69公顷。

3、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建房一般安排在农民集中居住区,所需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新增用地主要靠拆旧建新内部自求平衡。大力加强村庄规划管理,严禁未批先建和乱搭乱建,大力推进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严格控制在140.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在992.12公顷以内,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化水平。

第五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

第十七条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目的和原则

一、土地利用分区的类型

根据王店镇土地资源特性、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土地利用的要求,按照土地用途主导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以及上一级规划下达给王店镇的各项用地指标,将全镇土地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6个区。

二、土地利用分区的目的

土地利用分区是指按照土地基本用途的不同划定土地利用区,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土地利用分区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优势,保护其自然环境、重点生产基地及特殊用地等,限制不合理的土地开发行为和土地用途改变行为,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三、土地利用分区的原则

为了实现因地制宜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需对全镇进行土地利用用途分区,分区的原则是:

1、体现土地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2、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3、反映土地利用主导方向的相似性和差异性;

4、考虑限制性因素;

5、便于管理;

6、用途分区为主、地域分区为辅。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

浅析我国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实践处于不相协调的状态,集中体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脱节。由于管理体制导致的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呈现分割状态,因此同一区域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往往会存在真空。在深入了解体制内导致城市规划脱节的因素后,指出可行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不协调;城市规划脱节 城市是以土地为载体的具有多种功能的人口聚集地,城市规划也相应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紧密联系。我国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的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在合理地统筹安排部署下另各个方面均衡协调地发展,而土地利用中的总体规划则主要关注了耕地数量的保护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对于产业用地布局的有关规划内容则分散在农业发展规划、工业园区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次要等级的规划中。 正如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发展道路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抄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领域的现代化建设都处在一个渐进的过程。自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之后,我国政府不断进行着土地利用相关制度的建设,颁布并修订了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土地利用规划受到整个社会的普遍重视,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规划使用、管理土地的意识大大增强。但是,我国整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践仍然不尽协调。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城市的规模扩张迅速,不断地超越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模限制,引起了许多土地利用方面的冲突和矛盾。 1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采取面向未来的干预措施以解决某一区域的土地利用问题的一个过程,FAO从发展中国家农业与农村发展角度出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以水土资源的系统评价为基础,通过土地利用及其社会经济条件分析,选择和采用最佳的土地利用方案” [1]。此外,对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解还有众多观点,比如梁鹤年从城市土地利用问题方面考虑,认为土地利用规划是“通过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在城市中保护、改进生活、生产和娱乐环境的过程”。然而片面的概念本身侧重即有不同,并容易忽略外延事物的差异性,都会导致对土地利用规划分类、分工等认识存在局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二〇一二年九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1)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 (一)评估目的 (2) (二)评估方式 (2) (三)评估层级和工作组织 (2) (四)评估原则 (3) (五)评估程序 (4) (六)基础资料收集 (5) (七)规划评估主要内容 (5)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10) (一)规划修改适用情形 (10) (二)规划修改层级、时限和工作组织 (11) (三)规划修改原则 (12) (四)规划修改程序 (13) (五)规划修改的控制性要求 (14)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要求 (15) (一)规划评估成果 (15) (二)规划修改成果 (16)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成果审批 (18)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审批 (18)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审批 (18) 附录1 规划评估工作程序 (19) 附录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定量评价计算方法. 20附录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成果表格示例 (27) 附录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成果表格示例 (3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目前,全国省、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基本编制完成,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建立健全规划评估制度,严格规范规划修改,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以下简称“规划评估”)是指在规划实施期间,以规划目标为依据,按照有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分析规划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等方面发展变化产生的影响、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评估规划的合理性与现势性,就促进规划有效实施提出评估意见和解决方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要求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文案大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文案大全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文案大全

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2014年修改)

苏仙区良田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 (2014年修订版) 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修改基础及修改原因 (1) 一、规划修改基础 (1) 二、规划修改原因 (2) 第二章规划修改指导思想与原则 (3) 一、规划修改指导思想 (3) 二、规划修改原则 (3) 第三章规划修改依据 (4) 一、法律法规 (4) 二、指导文件与技术标准 (4) 三、相关规划及经济社会资料 (4) 第四章规划修改简要过程 (5) 一、准备阶段 (5) 二、调查分析、研究阶段 (5) 三、规划成果征求意见阶段 (5) 四、规划成果审查、完善阶段 (5) 第五章规划修改目的和任务 (6) 一、规划修改目的 (6) 二、规划修改任务 (6) 第六章规划修改的主要内容 (7) 一、主要规划调控指标修改情况 (7) 二、土地利用调整结构的修改 (7) 三、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和布局的修改 (7) 四、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修改 (8) 第七章规划修改相关问题说明 (8) 一、规划基期和规划期限的说明 (8) 二、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 (8) 第八章规划修改主要成果 (9) 一、修改后的规划文本 (9) 二、修改后的规划说明 (9) 三、修改后的规划图件 (9)

第一章修改基础及修改原因 《苏仙区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现行规划)由苏仙区良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现行规划于2009年12月得到郴州市人民政府的批复实施。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苏仙区良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规划说明及规划必备图件(1:10000)。 一、规划修改基础 (一)自然经济概况 良田镇地处郴州市南部,距郴州市23.00公里,为郴州市区西南部中心城镇,东面紧靠风景秀丽的五盖山林场,南与邓家塘乡和廖家湾乡相连,北面毗邻石盖塘镇和坳上镇,西与北湖区的江口乡相连。 良田镇境内属丘陵地型,地势由南往北逐渐降低,地貌以平原、丘陵为主。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7.8℃,日照总时数为1614小时,无霜期290天以上。成土母质以红岩为主,兼有砂页岩、河流冲积物、第四纪红壤等。水资源缺乏,溪流少,水利条件较差,因田高水低,不能自流灌溉。 京港澳高速公路和107国道呈南北向穿过,新建的厦成高速公路和武广高速铁路穿过其境,村级公路网络健全,给本镇的工业经济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到2012年底,全镇总人口24800人。 (二)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 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类标准,根据地籍变更数据统计,2012年良田镇土地总规模8002.50公顷。其中:农用地7198.42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89.95%,建设用地637.33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7.96%,其他土地166.75公顷,占土地总规模的2.08%。各类用地占一级地类的和全镇土地比例如表1.1所示。表1.1 良田镇2012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单位:公顷、% (三)现行规划基本情况 1、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 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上级规划的要求,良田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包括总量指标和增量指标的规划指标体系(表1.2)。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合肥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2011年11月编制

目录 引言 (3)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 (5)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四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0) 第五章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13)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6) 第七章规划实施预期成效 (18) 附表 (19)

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迅速推近,我国土地使用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神话改革,土地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土地利用规划法地位进一步提高,在这种新形势下,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所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供给与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质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即土地资源的部门间的时空分配(数量、质量、区位),具体借助于土地利用结构加以实现。根据此次实习收集的信息以及各方面素材的收取,可见合肥市近年来土地利用方式和结构的巨大改变。特别是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批准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对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在全市经济社会活动的合理布局与分工协作、资源的优化配置、重大工程的保障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可是,随着规划的日渐实施以及合肥现实条件和环境的改变,合肥市在利用规划取得一定效益的同时也渐渐显示出其不足之处或者理解为实际与理论的差距,因此,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及时的修订与整改是合肥土地利用过程中必经的阶段。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以2010年为规划近期。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规划背景 (8)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4)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1) 第五章区域土地利用统筹 (33) 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合理利用 (39) 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44) 第八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相协调 (51) 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 (55) 第十章县(区)土地利用指导 (59) 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 (67)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4) 第十三章附则 (81)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一轮规划”)实施以来,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机制、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2020年,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合肥经济圈建设的实质性推进,合肥市正处于加快发展、转型提升、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阶段。 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指导下,编制《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土地利用规划论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在海峡西岸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摘要:该文通过对当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分析,指出该区域内土地利用存在着传统省份分割的行政限制、与产业结构布局的协调以及利用的可持续性等制约因素。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突破行政限制,实现经济区内统筹协调,统一规划;二是加强对区域内产业结构的调控作用;三是提高规划本身的可持续推动力,希望在探索的过程中能取得“先试先行”的新经验,统筹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协调发展,促进互动融合。 关键词: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海西经济区;制约因素;建议 2009年5月1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使得海峡西岸经济区正式粉墨登场。作为国家重点扶持和打造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旨在加强两岸合作交流、完善沿海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布局。如何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统筹协调发展,这是一个很大的课题,需要经济区内的各级政府、各界做出多方面的努力。 海峡西岸经济区被《意见》赋予的四大战略定位是:“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服务周边地区发展新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

游中心”,按照这一战略定位,要坚持“准确定位、整合优势、合理布局、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的基本格局。同时,海峡西岸经济区以福建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龙岩、莆田、三明、南平、宁德为主体,包括浙江的温州、丽水、衢州,江西的上饶、鹰潭、抚州、赣州,广东的梅州、潮州、汕头、揭阳,涵盖了四省20市。所要涉及的产业涵盖了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包括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业、电子产业、石化业、金融业、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等,这些产业的布局和建设,无不需要土地作为支撑。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和利用的难以逆转性,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慎重性。为了保证土地合理利用和开发,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土地利用规划的作用则是举足轻重的。在即将全面启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面对土地资源日益短缺,如何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在区域内产业布局、承接台湾地区的产业转移、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区域市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实现四省20市之间在土地利用方面的统筹协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1.海峡西岸经济区土地利用规划的制约因素 1.1受传统省份分割影响,难以突破土地利用规划的行政限制。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按照行政区域分5级制定:国家级、省或直辖市级、地(市)级、县级、乡镇级,各级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说明【模板】

目录 第一章现行规划实施简要评价 (1) 第一节行政区划调整说明 (1) 第二节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1) 第三节规划目标实现程度 (1) 第四节现行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 第五节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3) 第二章规划修改工作概述 (4) 第一节规划修改的目的 (4) 第二节规划修改的任务 (4) 第三节规划修改的依据 (4) 第四节规划修改工作过程 (6) 第五节规划修改基础数据 (7) 第三章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及修改必要性 (10)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影响因素 (10) 第二节规划修改必要性 (10) 第四章规划控制指标修改 (12) 第一节总量指标 (12) 第二节增量指标 (12) 第三节弹性目标 (13) 第四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 (13) 第五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14) 第一节农用地 (14) 第二节建设用地 (15) 第三节其他土地 (16) 第六章土地利用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一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 (17) 第二节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18) 第七章其他修改 (1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 (19) 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19) 第三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压覆矿产查询 (19) 第四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0) 第八章规划修改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21) 第一节与规委会实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衔接 (21) 第二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 (21) 第三节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21) 第四节与易地扶贫规划的协调 (22) 第五节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协调 (22) 第六节与生态保护规划的协调 (22)

第七节与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衔接 (22) 第八节与行政区划调整的协调 (22) 第九节公众参与机制的落实 (22) 第九章规划修改方案风险评估 (24) 第一节风险识别与评估 (24) 第二节风险管理 (25) 第十章规划修改方案基本评价 (27) 第一节规划修改重点内容的基本情况 (27) 第二节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 (27) 第三节规划修改方案的保障措施 (28) 第十一章规划框架及内容修改情况说明 (29) 第十二章规划修改成果说明 (31) 第一节文字成果 (31) 第二节图件成果 (31) 第三节数据库成果 (31) 附表 附表1XX县规划基数转换确认表 附表2玉溪镇2006-2020年地类调整平衡表 附表3玉溪镇调入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4玉溪镇调出区域规划调整前后对比表 附表5玉溪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表 附表6玉溪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7玉溪镇土地用途分区修改情况表 附表8玉溪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修改情况表附图 1、玉溪镇建设用地布局调整示意图 2、玉溪镇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示意图 3、玉溪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图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七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 第一节行政措施 (12) 第二节经济措施 (12) 第三节经济措施 (13) 第四节社会措施 (13) 第九章附则 (15) 附表 (16)

第一章总则 1、规划目的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5 土地利用现状图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7 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 8 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用途分类及含义 附录B(规范性附录)采用土地用途分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及含义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D(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E(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与基本农田保护图表达图式 附录F(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表达图式 附录G(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附录H(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附录I(资料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附录J(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附录K(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 附录L(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 附录M(资料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前言 为加强对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制订《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明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 求。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I、附 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资料性附录。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制作。本规范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5791-19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1989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199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3 总则 3.1 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 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分带。 3.2 图件比例尺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目 录 前 言 ..............................................................................I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 (5) 第三节 土地利用目标 (6) 第三章 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 (8) 第一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8)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2) 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利用 (15) 第一节 耕地保护 (15)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 (16) 第三节 其他农用地保护 (17) 第四节 农业产业化用地 (17) 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19) 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9) 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节约利用 (19) 第三节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分类引导 (20)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26) 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27) 第七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0) 第一节 中心城区控制范围 (30) 第二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0) 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 (33) 第八章 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5) 第一节 生态用地保护 (35) 第二节 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35) 第三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 第九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38) 第一节 土地整治 (38) 第二节 “三旧”改造 (40) 第三节 重点发展区域和建设项目 (40)

第十章 区、县级市土地利用指导 (42) 第一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导原则 (42) 第二节 区、县级市规划指引 (43) 第三节 各区、县级市指标分解 (46)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8) 第十二章 附则 (53) 附表: (54) 图 录 1、土地利用现状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5、土地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图 6、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7、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9、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分区图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说明书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I 目 录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前 言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一条 规划目的 ......................................................................... 1 第二条 规划依据 ......................................................................... 1 第三条 规划任务 ......................................................................... 2 第四条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 第五条 土地利用结构 ................................................................. 2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 2 第七条 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 2 第八条 土地利用潜力 .. (3) 第三章 土地利用目标 (3) 第九条 社会经济目标 ................................................................. 3 第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 3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 第十二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 4 第十三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 5 第十四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 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5) 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控....................................... 5 第十六条 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6 第十八条 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 (6)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7) 第十八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 7 第十九条 一般农地区 ................................................................. 7 第二十条 城镇建设用地区 ......................................................... 7 第二十一条 村镇建设用地区...................................................... 7 第二十二条 独立工矿区 ............................................................. 7 第二十三条 生态安全控制区...................................................... 8 第二十四条 林业用地区 . (8) 第七章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8) 第二十五条 允许建设区 ............................................................. 8 第二十六条 有条件建设区 ......................................................... 8 第二十七条 禁止建设区 ............................................................. 8 第二十八条 限制建设区 . (9) 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7) 第二十九条 农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条 建设用地整理 ............................................................. 9 第三十一条 土地开发 .. (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调探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但由于二者分属不同部门编制,在开展背景、成熟程度、规划年限、编制方法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导致规划之间矛盾突出,严重影响其有效实施和管理,成为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编制现状 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开展较早,新中国成立后为适应国家建设需要,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编制城市规划。在长期大量的实践中,我国的城市规划将国外优秀的规划理论与本国实际情况相结合,总体上规划编制水平较高,规划的科学合理性与可行性较强。 与城市规划相比,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起步较晚,理论和实践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欠缺。目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此外,国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土地规划有关的重要规定、规程、标准和文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规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规划方法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技术规范和标准暂未统一,规划管理力度不够,规划在土地管理中的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关系分析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一致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都是将土地作为主要规划对象,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进行全面分析和研究,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以实现土地资源在各部门间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二者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方面是一致的,其核心是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矛盾剖析 虽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在编制依据、规划对象、核心内容等方面相对一致,但从目前的实施状况看,二者在很多方面还存在差异,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具体表现在: 1、规划编制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强调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数量与质量并重,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节约集体用地,确保土地的有效供给,而城市规划是从城市用地需求出发,立足于城市发展和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结构,并引入多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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