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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从多个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管理,以下是该法的十大亮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机构设置,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法律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能够追溯到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质量安全问题。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标准,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范围和方法,加强对农产品的抽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法律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风险评

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法律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意识,促进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和监督。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法律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法律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合作。法律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国际化,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具有十大亮点,旨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安全、可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

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第六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第七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第八条 国家引导、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生产优质农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第九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推行科学的质量安全管理方法,推广先进安全的生产技术。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第二章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从多个方面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管理,以下是该法的十大亮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机构设置,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权限,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法律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能够追溯到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以便及时发现和控制质量安全问题。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法律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制定和修订农产品质量标准,确保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范围和方法,加强对农产品的抽检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安全问题。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法律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进行风险评

估,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法律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和意识,促进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和监督。 七、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法律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法律规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法律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处,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合作。法律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国际化,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具有十大亮点,旨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建立起一个安全、可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问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什么叫农产品?包括哪些范围?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包括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未经加工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粗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初加工品,蔬菜(黄瓜、西红柿)、大米、加工前的鲜奶、大豆、捕捞船上冻过的鱼虾等。 2、什么叫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3、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有机农产品:是纯天然、无污染、安全营养的食品,也可称为“生态食品”。它是根据有机农业原则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方式及标准生产、加工出来的,并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产品。 4、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有何要求?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5、对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有何要求?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6、农产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遵守什么标准? 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7、依法需要实施检验的动植物产品应当如何进行标识?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 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 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

依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 作者:*** 来源:《中国食品》2022年第19期

“农田”连着“餐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每个人能否吃得安全、吃得放心。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八章八十一条,从农产品产地、生产过程、销售流通过程、监管部门职责、协作机制等方面和食品安全法作密切衔接,实现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链条监管,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保障。 农产品质量逐年向好 问题及短板等依然存在 民以食为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国始终坚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及时掌握和监督农产品质

量安全情况,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尤其是近年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7%以上。 今年1-3月,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抽检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3大类产品86个品种127项参数6910个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7.7%。 据了解,今年第一次例行监测共抽检了31个省份的112个大中城市的586个蔬菜生产基地、426辆蔬菜运输车、285个屠宰场、169个养殖场、665辆(个)水产品运输车和暂养池以及476个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结果显示,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7%、99%和97.4%。 从监测品种看,抽检的蔬菜中,水生蔬菜全部合格,瓜类蔬菜、食用菌、甘蓝类蔬菜和叶菜类蔬菜的合格率分别为98.9%、98.7%、98.5%和97.9%。抽检的畜禽产品中,猪肝全部合格,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和禽蛋的抽检合格率分别为99.7%、97.8%、99.5%、98.2%和 98.5%。抽检的大宗养殖水产品中,鳙鱼、对虾和鳜鱼全部合格,草鱼和鲤鱼的合格率分别为 99.5%和99.3%。 虽然农产品质量稳定向好,但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以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问题依然存在。 2021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会同鄞州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抽检时,发现当事人范某某在豇豆种植中使用蔬菜禁止使用的农药氧乐果。经检测,产品中乐果及其代谢物氧乐果残留超标。 2021年1月,海南省保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农产品例行监测结果,依法对响水镇什冲村菜农杨某某开展调查。经查,杨某某承认在种植黄秋葵过程中使用了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氧乐果和水胺硫磷。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氧乐果19瓶、水胺硫磷18瓶,并对杨某某种植的黄秋葵进行执法抽样,经检测涉案产品氧乐果和水胺硫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1年1月,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中,抽取了长乐区农丰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的西芹产品,检测发现样品中含有蔬菜上禁止使用的农药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成分。经查,当事人种植的涉案西芹约12万公斤。 2020年11月,山西省高平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结果通报,称当地村民姬某某生产销售的茄子检测不合格。经调查,姬某某在茄子种植过程中使用了蔬菜禁止使用的农药氧乐果。

新食品安全法10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10大亮点 番禺日报 07-22 08:59 大 《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给大家介绍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有哪些亮点。 亮点1: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亮点2: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亮点3: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的资质审查、检查、报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样检验义务和报告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受处罚。 亮点4: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亮点5: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亮点6: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亮点7:提供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的农产品调整范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农产品调整的范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产品范围。本法所指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二是行为主体。既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者和相应的检测技术机构和人员等;三是关于调整的管理环节问题,既包括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农产品生产和产后处理的标准化管理,也包括农产品的包装、标识、标志和市场准入管理。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主要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内涵相当丰富。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本法,农业部还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配套规章,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同期实施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有:《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另外,还有《转基因食品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共分八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是总则,对农产品的定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内涵,法律的实施主体,经费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公众质量安全教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二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性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实施的程序和要求等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是农产品产地,对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确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第四章是农产品生产,对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的制定,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与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培训与推广、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者自检、农产品行业协会自律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五章是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对农产品分类包装、包装标识、包装材质、转基因标识、动植物检疫标识、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和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志做出了规定;第六章是监督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条件、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检验机构资质、社会监督、现场检查、事故报告、责任追溯、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七章是法律责任,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做出了规定;第八章是附则。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亮点 (一)确立了七项基本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主要确立了七项基本制度。 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制。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新安全生产法于2020年4月15日正式施行。本文将从 十大亮点的角度,详细介绍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亮点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企业首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明确了县(区)以上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亮点二:划定了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的清晰界限 新安全生产法严格区分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 部门的职责,对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行使职权做出了具体规定,划定了执法监管的清晰分界线。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还规定,对于证据不足或者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依法给予提醒、指导,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整改。 亮点三:增加了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方式 新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的方式,包括救 治费用、丧葬补助、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工作损失补偿等。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追责的标准,强化了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对常态化违法者实行“黑名单”制度。 亮点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新安全生产法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做出了具体规定, 要求严格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

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生产经营许可等,并保障符合条件的消防、安全防范等设施设备齐全和有效运行。 亮点五: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保护劳动者权益,包括保障劳动者安 全健康权利,以及严格禁止违法用工、冒领工资等问题。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劳动者应当有权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以及享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权利。 亮点六:加强应急管理 新安全生产法强调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建设,包括重大 危险源和重要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防范规划,并要求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预案。此外,新安全生产法加强了应急救援的力量和能力,提高了应急响应的效率。 亮点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评估等 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评估考核体系中,建立了监管与考核的双向反馈机制。此外,新安全生产法还增加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和深度,对隐患发现和排查工作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亮点八:促进应用新技术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鼓励企业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安全生产技术先进和工艺安全可靠性提高。同时,新安全生产法还加强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的建设和应用。 亮点九:加大宣传力度 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

浅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法律对策

浅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法律对策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越来越高。农产品作为人类 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当前我国在农产品质 量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农药残留、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 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农产品的 质量和安全。本文将从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现状出发,浅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法律 对策。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现状 1.农药残留问题 近年来,农药残留问题成为了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农业生产中, 为了保护作物不受害虫侵害,农民普遍使用各种农药。不少农民在使用农药时未按照规定 使用,导致农产品中出现严重的农药残留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2.添加剂使用不规范 在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农产品的口感和保存期限,一些不法商家会使用各种添加剂。这些不规范的添加剂不仅会影响农产品的质量,还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3.生产环节不达标 一些农产品生产环节不达标,存在着卫生条件差、生产工艺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农产 品的质量安全受到威胁。 上述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也严重影响了人们对农产品的信 任度。有必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 题。 二、法律对策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 针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有 力的法律支持,明确了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和标准要求。 2.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农村农产品质量标准

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是指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都要依法整合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判断产品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从产品质量法及我国的民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看。

判断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有: (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的要求,有强制性标准的,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这些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不能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地方)标准相抵触; (三)产品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的实际状况是否符合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表明的质量状况; (四)产品的生产厂名、厂址与产地是否真实。 产品质量责任的追责原则是什么 1、产品质量责任的追责原则因人而异; 2、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 3、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的一种); 4、产品质量责任为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规定,不可抗力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过错推定原则。 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

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内容

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内容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大亮点内容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 了修改,主要目的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 健康安全。本文将针对新修订的法律,从不同方面进行分类,为您介 绍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十大亮点内容。 第一类:农产品来源 农产品来源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新修订的法律规定, 农产品产地环境达不到卫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销售;涉及 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标注并告知消费者;严禁通过 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二类:生产加工 农产品生产加工环节涉及到农药、化肥、保鲜剂等致骨癌物质的使用,严重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新修订法律规定,生产和销售农产品时,必须遵循正确的生产和加工流程,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严禁使用已经禁止使用的农药、化肥。 第三类:检测监管

检测监管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对农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别的农产品要求不同的检测标准; 对生产、经营者要求提高检测意识,建立检测体系,加强对检测机构 的监管。 第四类:质量标准 农产品的质量标准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新修订的法律规定, 建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明确各类农产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加强公告和告知工作,让消费者清晰了解农产品的质量。 第五类: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消费者保护的有力武器。新修订的法律规定,建立健全的 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提高消 费者的认知水平,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第六类:追溯体系 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新修订的法 律规定,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共享和 追溯,严格监控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类:安全保障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十大亮点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十大亮点 推荐文章 如何解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热度:2021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热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热度: 2017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有哪些方面热度: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介绍热度: 食品安全问题是所有民众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我国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使得大众对中国的食品都有很大的心理阴影。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相关法条。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盘点下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一起了解下吧。 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1、突出“严”字,让制度“带电长牙” 新的法律修改力度非常大,原来104条,现在足足增加了50条,变成154条。主要从八个方面强化了制度构建。第一,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第二,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第三,更加突出预防为主、风险防范,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这些食品安全中最基础的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第四,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第五,突出对特殊食品的严格监管,明确规定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实行注册制度。第六,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禁止剧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第七,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管理,将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纳入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第八,建立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2、突出“罚”字,新增行拘处罚,最高罚货值30倍 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新食品安全法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构成犯罪,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 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维护农产品市场的秩序,以及增强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方面 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介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措施,包括法律 法规的制定、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方面。 一、法律法规制定 为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法》、《兽药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管机构的职责和 权力,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宜得以有效管理。 二、监督检查 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监督检查 主要由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 中心等机构负责。他们通过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 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从源头到终端。监督检查包 括定期抽检、现场检查和投诉处理等,可以有效地发现和处置存在的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三、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的过程。通过对 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消费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估,可以提前预防和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风险评估主要包括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等环节,通过科学方法和数据分析, 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四、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政府和监管机构 应及时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信息,包括农产品质量抽检结果、 召回信息、处罚决定等。通过信息公开,能够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 管的透明度,促使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 管理。 五、培训和宣传 培训和宣传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手段。监管部门 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 还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农 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普及,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主动维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 总结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的重要手段。法律法规的制定、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方面都为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同时,信息公开和培训宣传等环

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10-20 导语:食品安全法是我们日常生活食品质量的保障,下面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的亮点,欢迎阅读! TOP1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TOP2 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____。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TOP3 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的资质审查、检查、报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样检验义务和报告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受处罚。 TOP4 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

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TOP5 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TOP6 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2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TOP7 提供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要受到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TOP8 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要受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承担连带责任。 TOP9

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的成效

农产品质量安全取得的成效 一、引言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取得的成效 1. 法规制度建立健全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制度,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各地也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进一步细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 2. 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级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配备了专业的监管人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此外,我国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的有效追溯。 3. 标准化生产全面推进 我国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制定了一系列农业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指导农民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同时,我国还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 检测能力不断提升 我国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提高了检测人员的素质和检测设备的水平。各级检测机构能够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进行准确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5. 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国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这些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 风险评估及时准确 我国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能够对农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及时、准确的风险评估。一旦发现风险,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避免问题扩大。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毒草莓,“双汇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食品安全目前已然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几年来,被公开曝光生产和销售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层出不穷,受害者成千上万。1998年,山西朔州制售假酒喝死了人。案发后哄动全国,制假者被处以极刑,就是这样,也未使制售假酒者受到双慑。之后又在广州白云区相继发生两起白酒中毒事件,造成数十人中毒,13人死亡。制假售假者胆大妄为,无法无天,真是丧尽天良。 一、食品安全定义 食品安全在我国有2方面的定义,分别来源于2个英语概念:一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食物保障(food security),即是否具有足够的食物供应;另一个是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food safety)。 食品安全有2个层次的含义: 绝对安全性:被认为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也就是该食品应绝对没有风险。相对安全性: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方式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但不能担保在不正常食用时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从最初曝光的二恶英、红汞、甲醛(福尔马林)、激素、面粉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漂白剂、假酒(甲醇)、洗衣粉油条、陈化粮毒米、苏丹红、瘦肉精、铁酱油、毛发酱油,到牛奶业普遍使用三聚氰胺、养殖业普遍滥用抗生素、食品工业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氢化油(反式脂肪酸)、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等等,直到近几年不顾一切冒然推进转基因食品产业化。这些问题已对人民生命健康和民族生存构成严重威胁。 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南北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正是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 四、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1.由于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使得中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中国的食品监管一直采取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方法,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之间要么会出现争着监管、重复执法的现象,要么会出现争着不管、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这就给某些食品行业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 2.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弊端和问题,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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