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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稳定性留样方案

药品稳定性留样方案

一、为保证药品的质量,对新研制的药品应进行稳定性考察。

二、对需进行稳定性考察的药品,首先应查阅原料药稳定性有关资料,了解温度、湿度、光线对于稳定性的影响,并在处方筛选及工艺设计过程中进行必要的稳定性影响因素试验。在此基础上进行稳定性试验。

三、考察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常温留样观察法或加速试验法,以确定药品的化学、物理、生物稳定性及有效期。

四、药物药品的稳定性试验,至少应对三批以上的样品进行观察,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产品(如片剂应为10000片左右),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所用供试品的容器与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与供应临床一致。

五、考察项目可根据该药品的质量标准,参照“新药稳定性试验要求”中各对应剂型的稳定性考察项目拟定。

六、药物药品留样观察制度作为考察药物稳定性的方法之一,发现问题及时探讨原因。

七、药品稳定性考察应由专人负责,并认真详细作好记录。

稳定性考察与留样观察

稳定性考察与留样观察 稳定性考察是定期要检验药品各个方面的数据。 留样观察是同一批产品中留下的样品,以备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测。 加速试验是指在保证不改变产品失效机理的前提下,通过强化试验条件,使受试产品加速失效,以便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必要信息,来评估产品在正常条件下的可靠性或寿命指标.通过加速试验,可迅速查明产品的失效原因,快速评定产品的可靠性指标。 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稳定性研究具有阶段性特点,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目的。一般始于药品的临床前研究,贯穿药品研究与开发的全过程,在药品上市后还要继续进行稳定性研究。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影响因素试验可采用一批小试规模样品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采用3批中试以上规模样品进行。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所用包装材料和封装条件应与拟上市包装一致。 稳定性试验要求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进行,这些放置条件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药品在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 稳定性研究中所用控温、控湿、光照等设备应能较好地对试验要求的环境条件进行控制和监测,如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照度±500lx等,并能对真实温度、湿度与照度进行监测。 (三)考察时间点 稳定性研究中需要设置多个时间点。考察时间点的设置应基于对药品理化性质的认识、稳定性变化趋势而设置。如长期试验中,总体考察时间应涵盖所预期的有效期,中间取样点的设置要考虑药品的稳定特性和剂型特点。对某些环境因素敏感的药品,应适当增加考察时间点。 (四)考察项目 一般情况下,考察项目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几个方面。 稳定性研究的考察项目(或指标)应根据所含成份和/或制剂特性、质量要求设

中药药剂学:中药制剂稳定性试验方法

留样观察法将药剂样品贮存在室温中,定期检测,观察其外观(包括:色泽变化、澄明度变化等),进行质量检查(包括:定性鉴别、含量测定、pH检测、杂质检查、卫生检测等),了解贮存过程中的变化。如果将药剂分别贮存在3℃~5℃、20℃~25℃和33℃~37℃的恒温条件下,又分为光照组和避光两组,进行对比观察和检测,则结果更有说服力。将所得结果逐项记录、比较、分析和总结,就可确定该药剂的有效期。此法的优点:①其结果符合生产与贮存的实际,真实可靠。②简便易行。而缺点是:①观察时间太长,效率低。②不易找出影响稳定性的因素,不利及时改进产品质量。比较试验法按不同处方和制备工艺,制成同一剂型,在同一贮存条件下,进行留样观察,并比较其疗效、毒副作用和稳定性,最终选出最佳处方和工艺,确保质量及稳定性。经验法美国FDA曾提出:“药品可在温度37℃~40℃和相对湿度75%条件下,保存3个月,效价仍在所要求的范围内,则有效期暂时定为2年。”国内也有厂家将青霉素G规定在37℃,相对湿度100%情况下,保存3个月,效价仍在所要求范围内,则有效期定为3年。化学动力法采用化学动力学法研究药物在不同温度条件下的反应速度常数,推测出药物在常温贮存(一般指15℃~25℃)的有效期。此法可较快地预测药物有效期,并能掌握某些药物分解反应的一些规律。药物的化学反应常分为:零级、一级、二级反应。其中以一级反应较为常见。所谓一级反应系指反应速度与反应物浓度一次方成正比的反应。求药物常温下有效期通常按一级反应来测算。 1 药物半衰期的意义和求法药物半衰期系指药物在特定温度下其效价(或有效含量)下降一半所需时间,符号t1/2。求t1/2的基本公式:t1/2=0.693/K 式中:K为特定温度下的反应速度常数。如特定温度为25℃,则可视为25℃时的反应速度常数。K值愈小,t1/2愈大,药物稳定性愈好。这里是指药物降解反应,药物含量随时间推移而愈来愈少,故K的单位往往以负值表示,如K=0.0958小时-1 举例:已知某药物是一级反应分解,其在25℃下的K 值为0.00077,求该药物在25℃时的t1/2是多少?答:公式:t1/2=0.693/K=0.693/0.00077天-1=900天。该药物的半衰期为900天。 1 2 下页

药厂稳定性考察计划方案

2015年度 产品稳定性考察方案

持续稳定性考察的目的是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如杂质、含量溶出度特性的变化),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为确保患者能够安全,有效的用药和制定产品有效期及储存条件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产品稳定性考察方案,对公司生产的所有品种进行稳定性考察试验。 1 稳定性考察的产品范围 1.1持续稳定性考察主要针对市售包装药品; 1.2当待包装产品在完成包装前,还需要长期贮存时,应当在相应的环境条件下,评估其对包装后产品稳定性的影响。 1.3贮存时间较长的中间产品也要进行考察。 1.4上市前研发阶段的产品进行全面的稳定性试验,以得到注册所需的所有数据。 2 稳定性考察的批次 2.1对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每个生产批量的产品,每年度均应进行稳定性考察。 2.2某些情况下,持续稳定性考察中应当额外增加批次数,如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列入稳定性考察,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2.3重新加工、返工或回收的批次,应列入考察范围,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 3 稳定性考察方法 3.1加速试验 3.1.1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试 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主要考察项目检测。 3.1.2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 间条件下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0±5%的情况下(可用NaNO2饱和溶液,25~40℃,相对湿度64~61.5%)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6个月。 3.1.3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保存,这种药物的加速 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 3.2 长期试验 3.2.1按市售包装,在与该药品标示贮存条件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 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标准条件放置,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按稳定性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如检验项目少于成品质量标准所包含的项目,应当说明理由)。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应至少考察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3.2.2待包装产品、中间产品应在工艺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稳定性考察,取样间隔

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 一、目的: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监控已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发现药品与生产相关的稳定性问题,并确定药品能够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所有本公司生产的药品。 三、责任: 3.1QC人员:负责样品检验完成后交给留样室主管, 3.2留样室主管:负责留样及其检查记录, 3.3质量授权人: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四、内容: 4.1每年负责留样的人员,应在前一年的12月份,做出下一年的稳定性考察计划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每种规格、每个生产批量药品的考察批次数; 4.1.2需检测的相关项目; 4.1.3检测方法依据、合格标准; 4.1.4容器密封系统的描述。 4.1.5试验间隔时间(测试时间点)。 4.1.6贮存条件。 4.2新生产品种第一年抽取正常连续生产3个批号作为稳定性考察样品,此批号应进行加速和长期稳定性考察。以后每年每一品种、每一规格抽取一批样品进行持续稳定性考察,对于批次≥50批的,则每年两批;如发生重大变更或生产和包装有重大偏差的药品应当列入稳定性考察。此外,返工批次,也应当考虑列入考察,除非已经过验证和稳定性考察;关键原料供应商改变,则产品需列入稳定性考察等。对于验证批、变更批、有偏差批可以替代正常的进行中的稳定性试验,但必须要保证此批对该产品的生产具有代表性。如无特殊要求,可以只进行长期稳定性试验的考察。 4.3质量管理部凭领料单向车间或仓库抽取规定数量药物样品。 4.4进行加速试验,加速试验通常以40℃±2℃,75%±5%相对湿度条件下放置6个月,分别按第1、2、3、6个月取样一次;长期稳定性测验考察时间间隔为:0、3、6、9、12、18、24、36至考察期至有效期后一年,存放条件为25℃±2℃、60%±10%,如对温度敏感的药品,贮存条件可参考《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中的规定进行。对考察测试

试验药物留样标准操作规程

试验药物留样标准操作规程 1. 背景介绍 试验药物留样是指将随机选取的试验药品保留一定量的样品,在试验后的一定 期限内进行留存并妥善保管。这个过程是药物研发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确保了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建立试验药物留样标准操作规程对于药品研 发单位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2. 药物留样要求 2.1 留样样品数量 试验药品留样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留取足够的样品供后续需要使用。留样数 量通常应该满足1)满足不少于理论样品数目的要求;2)超过科学研究的要求。同时,留样数量应与试验药物的种类、性质、用途、储藏条件等方面进行合理设置。 2.2 留样位置 为保证试验药品留样的真实性和科学性,应选择试验时留样的位置符合以下原则: 1. 试验前样品应规范合格,样品储存过程应符合要求,如有问题应及时解决; 2. 被留样的药品应代表试验中使用的样品,有一定的代表性; 3. 对于药物留样的 位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药品存储中不会出现温度、湿度等方面的变化,使之不符合要求,影响样品质量要求。 2.3 留样标记 被留样药品必须进行充分标记,标注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 试验药品名称、批号、规格、生产厂家、生成日期等; 2. 试验所属项目、编号、试验时间等; 3. 药品留样时,需要加盖鉴定专用章。 3. 药物留样的存储条件 为保证试验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药物留样过程中应满足以下存储要求:1. 留样瓶应符合试验药物瓶规格,样品应放置在与之相适的储存环境中; 2. 留样 存储环境温度应在-80℃以下,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0%~50%区间内; 3. 留存期限 应按照试验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留存。 4. 药物留样的保管管理 为了保证药物留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在药物留样过程中需要对样品进行仔细 的管理和监控: 1. 对留样样品需要进行科学的分选和分类,标记具体的留样位置

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

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 1.对各品种生产的前三批进行稳定性考察,每批拟计划一定量进行考察。其余批次只做一般留样考察,留样量为三次复检的全项检验量。 2.考察项目:依据《中国药典》2017版二部中《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进行确定。 3.考察方法: 3.1加速试验: 3.1.1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六个月,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考察要点项目进行检验。 3.1.2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定的质量标准,则应在如下条件温度30℃±2℃、相对湿度65%±5%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仍为六个月。 3.2长期试验: 按市售包装,在温度18~26℃、相对湿度60%±15%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末取样,按各剂型品种具体的稳定性考察要点项目进行检验。12个月后,仍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以此类推)末取样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较以确定药品有效期。 3.3高温试验: 供试品置密封洁净容器中,在60℃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测有关指标。如供试品发生显著变化,则在40℃下同法进行试验。如60℃无显著变化,则不必进行40℃试验。 3.4高湿试验: 试品置恒温密闭容器中,于25℃,相对湿度为90%±5%条件下放置10天,在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吸湿增重项。若吸湿增重5%以上,则应在25℃,RH75%±5%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以下,且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液体可不进行高湿试验。 3.5光照试验:供试品置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容器内,于照度不<5000Lx 的条件下,放置10天,在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测。

稳定性考察方案0424

稳定性考察方案0424 稳定性考察方案 制定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北京远策药业有限公司 目录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产品介绍 五、药品稳定性考察信息表和检测方法依据 六、具体方案 1.产品批量的选择 2.考察条件、时间 3.样品测试时限的要求 七、稳定性考察报告 1.考察报告内容的要求 2.偏差处理 3.报告的时限要求 4.报告程序 5.记录管理要求 6.档案保存期限 一、目的 药品的稳定性是指原料药及其制剂保持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性质的能力。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中间产品或制剂的性质在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并且通过持续稳定性考察可以监测在有

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及原液的考察。药品稳定性考察包括:加速试验和长期(持续)稳定性试验。长期(持续)稳定性考察主要针对市售包装产品,但也需兼顾待包装产品。例如,当待包装产品在完成包装前,还需要长期贮存时,应当在相应环境条件下,评估其对包装后产品稳定性的影响。此外,还应考虑到对贮存时间较长的中间产品进行考察。加速试验主要针对批量放大及上市后变更(如生产设备变更、原辅料变更、工艺调整等)时生产的产品的稳定性试验。 三、职责 质量保证部负责药品稳定性考察方案的起草、审核、实施过程的监督、数据的收集与报告的撰写; 质量控制部:负责药品稳定性考察的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 :负责药品稳定性考察方案及报告的批准。 四、产品介绍: 将本年度需要做稳定性考察产品的信息如:产品名称、批号、规格、包装规格、考察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详细信息填入《药品稳定性考察信息表》。 五、药品稳定性考察信息表和检测方法依据 表一: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信息表 药品长期稳定性考察信息表温度5℃±3℃,相对湿度:60%±10%产品名称规格批号一次全检量 (支) 考察数量 (支) 有效期 (月) 考察期 (月)

表格类模板-稳定性考察方案_2

稳定性考察方案 稳定性考察方案 制定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 北京远策药业有限公司 目录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职责 四、产品介绍 五、药品稳定性考察信息表和检测方法依据 六、具体方案 1.产品批量的选择 2.考察条件、时间 3.样品测试时限的要求 七、稳定性考察报告 1.考察报告内容的要求 2.偏差处理 3.报告的时限要求 4.报告程序 5.记录管理要求 6.档案保存期限 一、目的 药品的稳定性是指原料药及其制剂保持其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性质的能力。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中间产品或制剂的性质在温度、湿度、光线等条件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和有效期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并且通过持续稳定性考察可以监测在有效期内药品的质量,并确定药品可以或预期可以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及原液的考察。药品稳定性考察包括:加速试验和长期(持续)稳定性试验。长期(持续)稳定性考察主要针对市售包装产品,但也需兼顾待包装产品。例如,当待包装产品在完成包装前,还需要长期贮存时,应当在相应环境条件下,评估其对包装后产品稳定性的影响。此外,还应考虑到对贮存时

间较长的中间产品进行考察。加速试验主要针对批量放大及上市后变更(如生产设备变更、原辅料变更、工艺调整等)时生产的产品的稳定性试验。 三、职责 质量保证部负责药品稳定性考察方案的起草、审核、实施过程的监督、数据的收集与报告的撰写; 质量控制部:负责药品稳定性考察的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负责药品稳定性考察方案及报告的批准。 四、产品介绍: 将本年度需要做稳定性考察产品的信息如:产品名称、批号、规格、包装规格、考察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详细信息填入《药品稳定性考察信息表》。 五、药品稳定性考察信息表和检测方法依据 表一:药品持续稳定性考察信息表 其中:“无菌”检查分别在0月、12月、24月、36月。因本公司上述两个品种为冻干粉针剂,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考虑到剂型特点,我们重点选取了水分、pH 值及样品的生物学活性进行考察,而对全检项目中的其他项目不做考察。 针对工艺验证、重大变更或偏差等出现时,除了需要做持续稳定性考察以外,还要做加速稳定性考察,考察项目与标准与持续稳定性考察内容相同。 表三、原液持续稳定性考察信息表 六、检验方法及依据 七、具体方案 1、考察对象:产品批量及批次的选择:每个批次每种规格取样量 2、考察条件、时间 (1)加速试验: 温度25℃±2℃,相对湿度:60%±5%,分别在1、2、3、6月时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查项目检测。 (2)长期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在温度5℃±3℃,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取样时间为:0月、3月、6月、9月、12月、18月、24月、36月;取样时间同

药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留样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留样是指将上市药品、新药、医院自制剂、中间体和原辅料等必要留样的药品,按照规定保留一定数量的样品,以备不时之需。药品留样管理制度是指对药品留样过程中的制度、程序和具体要求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文件,旨在确保留样工作的可行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一、留样目的和重要性 药品留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留样可以作为药品质量评价、不良反应监测、批签发评审和药品监督检查等方面的重要依据。通过留样,可以对药品进行复查、检验和对照,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保护患者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留样责任部门和人员 1. 质管部门负责药品留样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制定药品留样管理制度,并负责对留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制剂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留样,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3. 检验人员负责对留样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留样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4. 药房人员负责对留样的药品进行储存和管理,确保留样药品的安全。

三、留样要求 1. 药品留样应按照规定数量和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2. 留样药品应包括上市药品、新药、医院自制剂、中间体、原辅料和其它关键药品等。 3. 留样药品应选择质量合格、生产工艺符合要求、包装完好的药品。 4. 留样药品应在生产过程中按照规定取样,并附上取样证明和有关记录。 5. 药品留样应有明确的留样地点和设施,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保管员工。 6. 留样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储存和保管,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7. 留样药品应按照要求进行编号、标记和记录,方便查找和复查。 四、留样管理流程 1. 药品留样的组织与管理:质管部门负责制定留样计划,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制定不同的留样要求;制剂人员按照计划进行留样,负责留样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检验人员负责对留样药

产品抑菌效力稳定性考察方案

葆肤安留样稳定性考察方案 1.考察目的 主要考察产品在贮存阶段其抑菌效力是否因贮存时间、贮存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而产生变化,用来指导产品的贮存条件、有效期的确认。 2.考察指标 2.1外观:溶液颜色、澄清度、气味。 2.2PH值 2.2抑菌效力:验证产品的抑菌剂效力在效期内不因贮藏条件而降低。 3.考察方法 3.1室温考察 此项试验在常规室温(随季节变化)下进行,目的是通过模拟一般正常实际使用环境下产品的稳定性。 3.1.1供试品要求不同时期生产的3批,按市售包装,在室温条件放置24个月。在试验期间第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末取样一次,按考察指标检测。 3.2加速试验考察 加速试验是在相对恶劣环境下(如恒定35℃环境)进行,目的考察产品在可能短期恶劣环境下的稳定性。 3.2.1供试品要求1批,市售包装,在温度35℃±2℃、相对湿度75%±10%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分别于0个月、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取样,按考察指标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较。 4.考察纪录 考察报告及纪录按产品批号归档长期保存。 附件一

考察结果汇总表

附件二考察指标检测方法 一、抑菌效力的测定 1.原理 采纳微生物法计数与阳性对比组比对,来快速便捷测得抑菌效力的变化状况。1.1菌种分别以金黄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分别为细菌抑制和真菌抑制的代表菌 种进行抑菌效力的评价。 1.2试验步骤 1.2.1适用性检查(选择合适的样品溶液浓度和菌液浓度,保证适当的抑菌灵敏性,便于考察抑菌性的变化) 1.2.2取外购菌株依据使用方法逐级稀释至规定浓度,供试品溶液依据原液、稀释10倍、稀释100倍备用。分别取稀释后的菌液和不同稀释级的供试品溶液各1ml采纳直接接种培育进行试验,对比组用无菌缓冲液替代供试品溶液。 说明:1、依据计数结果选择试验组刚好有菌落计数的对应供试品溶液浓度作为抑菌效力稳定性考察的供试品溶液的标准浓度。 2、每次检测同步做对比组试验,以试验组的菌落计数与同步对比组的菌落计数的比值来来评判抑菌效力的变化。

药品留样样品的使用流程

药品留样样品的使用流程 1. 介绍 药品留样是指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用于以后 的检验和检测。药品留样的使用流程主要包括样品抽取、样品存储和样品使用。 2. 样品抽取 2.1 抽样对象确定 在进行药品留样时,首先需要确定抽样的对象。根据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 环节,抽样的对象可以包括生产厂家、批发商、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等。 2.2 抽样计划制定 针对不同的抽样对象,需要制定相应的抽样计划。抽样计划中需要包括抽样的 数量、频率、时间和地点等参数。 2.3 抽样方法选择 在抽取样品时,需要选择适合的抽样方法。常见的抽样方法包括简单随机抽样、分层抽样和整群抽样等。 2.4 样品编号标识 在抽取样品时,每个样品都需要进行编号标识,以确保样品的唯一性。样品编 号可以采用数字、字母或组合的形式。 3. 样品存储 3.1 样品包装 抽取的样品需要进行包装,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常见的包装材料包 括密封袋、瓶子和盒子等。 3.2 样品标签贴附 在样品包装时,需要在包装上标贴样品标签。样品标签中应包含样品的编号、 名称、规格、生产日期和抽样日期等信息。

3.3 样品存储条件 抽取的样品需要储存在适宜的条件下,以保持样品的品质和稳定性。常见的样 品存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线等。 3.4 样品存储记录 为了方便后续的使用和管理,需要对样品的存储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样品的编号、存储位置、存储时间和存储人员等信息。 4. 样品使用 4.1 样品检验计划制定 在进行样品使用前,需要制定检验计划。检验计划中应包括需要检验的项目、 方法和检验人员等。 4.2 样品领取 根据检验计划,需要领取相应的样品进行检验。样品的领取应有授权人员进行,并记录领取时间和领取人员等信息。 4.3 样品检验 样品的检验可以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多种方法。根据抽样对象和检验目的,选择适合的检验方法进行样品检验。 4.4 检验结果记录 在完成样品检验后,需要记录检验结果。记录的内容包括样品的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检验人员等信息。 5. 总结 通过以上的步骤,药品留样样品的使用流程可以得到完整和规范的执行。在进 行样品抽取、存储和使用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以保证样品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食药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含表格)

文件制修订记录

1 目的: 建立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规程,验证产品确定的有效期是否合理,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能始终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稳定性考察的留样产品。 3 职责: 留样管理员确立方案、质量管理部审批,检验员负责实施。 4 控制要求: 依据:《中国药典》附录(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4.1由质量部授权专人制定产品稳定性考察计划,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产品合格后,由留样管理员按照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留样样品应有代表性。 4.3稳定性考察品种于每年分别抽取正常生产3个连续批号(新品种抽取5个连续批号)作为稳定性考察样品。按销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或产品特性要求和留样管理规程条件下放置。 4.4稳定性试验留样按规定质量标准进行考察检测。一般留样产品长期稳定性考察的考查周期为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分别考察。4.5留样考察人员应及时填写留样考察记录。 4.6产品的留样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 4.7留样考察人员在留样考察期间发现留样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由质量管理部按质量监督信息类别相关处理程序处理以便及时采用应急措施,研究解决问题。对变质产品留样应进行复查,对查出的变质产品,应按照成品销售记录和产品批号,查明销售去向,主动予以收回处理。 4.8留样考察人员每年对产品稳定性考察结果总结一次,一式二份,一份留存,一份交质量部。 4.9留样考察人员应对留样室的留样程序、清洁及留样样品的使用负责。 4.10质量管理部每年应制定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和计划,规定需要做稳定性考察的品种、留样数量、检验项目、检验频次等,检验员按照方案要求执行。 5 记录: 产品稳定性考察记录

药品留样管理与持续稳定性考察制度

药品留样管理与持续稳定性考察制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二百二十五条 企业按规定保存的、用于药品质量追溯或调查的物料、产品样品为留样。用于产品稳定性考察的样品不属于留样。 留样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对留样进行管理(按文件执行) (二)留样应当能够代表被取样批次的物料或产品(代表性) (三)成品的留样: 1.每批药品均应当有留样:如果一批药品分成数次进行包装,则每次包装至少应当保留一件最小市售包装的成品:(同批产品包装多少次就得留样多少次) 2.留样的包装形式应当与药品市售包装形式相同,原料药的留样如无法采用市售包装形式的,可采用模拟包装:(成品的留样必须和卖出的产品包装相同) 3每批药品的留样数量一般至少应当能够确保按照注册批准的质量标准完成两次全检(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等除外)(中药饮品一般不需要注册就按药典标准或内控标准) 4.如果不影响留样的包装完整性,保存期间内至少应当每年对留样进行一次目检观察,如有异常,应当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留样观察应当有记录 6.留样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7如企业终止药品生产或关闭的,应当将留样转交受权单位保存,并告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便在必要时可随时取得留样。(如果企业关闭或此药品不生产了,要告知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物料的留样: 1.制剂生产用每批原辅料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均应当有留样。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如输液瓶),如成品已有留样,可不必单独留样;(很多企业是成品留样了,成品包含在里面的,包材就不留样了) 2.物料的留样量应当至少满足鉴别的需要。 3.除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产品放行后2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较短,则留样时间可相应的缩短:(留样期限可以随着有效期变动,保留期限到有效期后面没什么意义) 4.物料的留样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贮存,必要时还应当适当包装密封。 (五)留样期限(内部规定的留样期限) 1. 一般成品应当按照注册批准的贮存条件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2. 除稳定性较差的原辅料外,用于制剂生产的原辅料(不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溶剂、气体或制药用水)和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的留样应当至少保存至用于生产第一批药品有效期后二年。如果物料的有效期较短,则留样时间可相应缩短;如物料的有效期在保管期限内,到有效期后,物料销毁。 3. 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留样时间至少应当保存两年; 4. 中药流浸膏提取物留样至制剂成品生产完成之后;中药干浸膏、中间产品留样时间为6个月。

药品留样SOP

1.留样范围应包括原液、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成品。留样由质量管理部专人进行管理,原料药及辅料按规定储存;化学制剂按要求储存于适宜条件留样库中。 2.中心化验室对原液、原料药及成品的留样根据质管部观察周期,有计划进行检验,为确定或改变药品的失效期或质量负责期提供数据,质管部每年对留样观察结果进行总结,上报公司质量负责人。 3.生产产品每年都应留仲裁样,样品保留到药品有效期后一年;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留样期限至少保存至其效期后一年。 4.留样观察室指定专人负责,对留样的产品应按不同的内容分别登记,填写留样观察记录。详细记载样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来源、数量。 5.对留样产品应按规定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特别是在工艺条件改变或更换主要原辅料时,应及时留样,并做详细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应提出报告及处理意见及时上报领导部门。 6.留样观察样品应按出厂时间、品种、规格,整齐摆放,并贴标签以备抽检。 7.留样观察样品,专供稳定性试验或仲裁用,不得它用。凡有特殊原因需在留样观察周期以外进行样品检验的或市场信息反馈需要对产品进行确认的,须经质管部负责人批准。 8.留样程序为:对每批产品按品种,数量,规格进行登记,填写“留样登记表”(见附表1),然后存放到留样库,每月定期填写“留样产品稳定性月检验计划表”(见附表2),按照留样观察周期进行检验,出具检验单,由留样观察人员进行汇总,填写“留样观察台帐”(见附表3)。 9.留样考察到期的样品,要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情况详细填写报表,报请质管部负责人、主管副总进行批准,定期进行销毁处理。 10.留样观察周期及数量等规定 10.1成品留样观察周期及数量等规定 10.1.1一般留样:正常生产时每批需留仲裁样,为用户反映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复检样品,以及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作为仲裁样品。仲裁样品数量应至少为该产品的全检量的两倍(无菌检查和热源检查除外)。 10.1.2重点留样:新产品投产,每个品种连续抽取三批留样,用于为稳定性试验;正常生产品种五年内每年至少留1批做稳定性考察;生产工艺、生产

药品留样观察制度

药品留样观察制度 1 、目的:制定留样观察制度,定期考察留样产品。 2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留样观察。 3 、责任者:中心化验室有关人员。 4 、程序 4.1 本公司产品全部留样观察,外购主要原辅料及包装材料适当留样。原料药留样包装与产品包装相同或使用模拟包装并且应保存在产品标签说明相符的条件下。留样品须是合格品,不合格原辅料经处理合格后供使用也要留样,并均要留足量,以保证留样期间主要项目检测之用。 4.2 根据药物各种性质、稳定情况确定重点留样和一般留样,制订各种留样观察检测,作好记录。 4.2.1 一般留样,每批产品均应留样,塑料瓶装每批留30 瓶,铝塑、板包装的每批留30 盒,复合膜包装每批留 6 大袋,样品有效期为二年,留样产品(包括制剂产品原辅料)留至效期后一年。 4.2.2 重点留样:凡新品种投三批或变更处方、工艺改进、

设备变更、改变内包装形式、生产质量有重大偏差的药品、质量很不稳定的产品需进行重点留样,并制定稳定性考察计划。留样数量为全检数量的 3 倍以上。除以 4.2.1 条款取留样考察对象外,重点留样生产的前三批亦作为留样考察对象,做内在质量分析。 4.2.2.1 任何采用非常规工艺重新加工、返工或有回收操作的批次、发生偏差的批次也列入考察计划当中。 4.2.2.2 通常情况下,每种规格、每种内包装形式的产品,每年 至少一个批次列入考察计划。 留样考查的时间除第一次考查按3 个月、6 个月、9 个月、12 个月、18 个月、24 个月考查外,第二次后考查根据具体情况按每 6 个月或12 个月考查一次,考查至有效期,留样至后一年。 4.2.2.3 稳定性考察计划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稳定性考察批次,每批的留样量、考察项目、考查时间、评定标准。 4.3 包装材料按一般留样处理,取每个印刷批号纸箱留样一个,标签留样 2 张,彩盒留样 2 盒。留样至有效期后一年。 4.4 样品进入留样室时,应填写产品名称、批号、数量、质量情况、留样日期、留样人姓名等。留样品批号要清楚,包装要完好,封口严密。留样产品不能拿作他用,需检验由观察人员提

稳定性试验规定,稳定性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方法

FDA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品稳定性试验规定 每年底制定下年度原料和制剂成品稳定性试验书面计划,内容包括: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周期、每批数量、考查项目、考查频次、时间等。经批准后执行,新开发的制剂品种在开发阶段应制定稳定性计划。 3 公司药品生产用原料稳定性试验可采用影响因素试验法: 3.1 将一批供试品除去包装以后,平放在平皿中,在以下条件下按规定贮存,检测重点考查项目各项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重点考查项目包括:性状、熔点、含量、有关物质、吸湿性及根据药品性质选定的考查项目。 影响因素试验条件: 3.1.1 暴露在常温空气中; 3.1.2 高温试验,温度分别为60℃、40℃两个温度水平; 3.1.3 高湿试验,湿度分别为90%±5%、75%±5%两个湿度水平; 3.1.4 强光照射试验,照度为4500LX±500LX 4 制剂稳定性试验: 4.1 加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温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第六个月末取样检测各剂型规定的重点考查项目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片剂的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度。硬胶囊剂的重点考查项目为:外观、内容物色泽、含量、有关物质、崩解时限或溶出

度、水份。液体制剂的重点考察项目为:性状、相对密度、含量、pH值、微生物限度检查。3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2年,6个月后测试符合要求有效期暂定为3年。 4.2 长期试验:取供试品三批,按市售包装,在规定保存条件下贮存,每年检测一次,重点考查项目的质量指标变化情况,观察3年的检验结果,以确定产品的贮存期或有效期。 5 严格按照批准的书面稳定性计划,做好试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采取措施及时调整。 6 试验结束后,对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后处理,评定并作出结论。写出稳定性试验报告,所有资料归档保存。 留样观察管理制度 留样的环境及要求 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品种的贮存需用,设专用的留样观察室,分为常温区、阴凉区,留样室要求避光、干燥、通风、防虫鼠。 4.2 设专人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留样管理员应了解样品性质和贮存方法。 4.2.1 每天记录留样室的温度与相对湿度(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偏差,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其符合要求。 4.2.2 留样品种要登记,并按品种、规格、批号分别排列整齐,每个柜内的品种、批号应有明确的标志,并易于识别,以便定期进行稳定性考察和用户投诉时查证。 4.2.3 按时观察一般留样并做好记录。 4.2.4 及时汇总重点留样检验结果,并做好留样观察记录。 4.2.5 凡在留样观察期间发现样品质量变化情况异常的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写出检验报告(一式四份:一份送质量部、一份送车间、一份送主管领导、一份留底),必要时请示总经理收回药品,以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4.2.6 每年进行一次留样观察分析总结,分析留样中的质量问题,分送到分管领导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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