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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和甘肃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我省落后产能煤矿排查及处置方案的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兼并重组煤矿达不到相应产能标准的武威市大口子煤炭、西赢煤矿2户煤矿实行一次性淘汰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7年4月15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4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区发改局: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闭煤矿工作验收情况等。

区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整顿关闭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中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进度的进行效能问责和

责任追究。

区国土局:负责做好与市国土局的对接及有关业务指导,按程序做好关闭煤矿《采矿许可证》的收缴工作,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核实和退还关闭煤矿资源采矿权上缴价款,同时要加大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煤炭资源。

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向省上和国家申请小煤矿关闭补偿资金,严格管理补偿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于小煤矿退出补偿、职工安置等;落实小煤矿关闭经费。

区工商局:负责做好与省工商局的对接和有关业务指导,按程序做好关闭煤矿《营业执照》的收缴工作,并报请上级部门及时吊(注)销《营业执照》。

区公安局:负责关闭煤矿民爆物品《使用、存储许可证》的吊(注)销工作,停止关闭煤矿火工品供应,清理回收剩余火工品;配合对关闭煤矿井筒的炸毁工作,维护好煤矿关闭工作现场警戒秩序等工作。

区人社局:负责处理好关闭煤矿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待遇的办理的衔接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停止关闭煤矿的供电,并拆除地面供电设施,协调好关闭煤矿企业供电线路的拆除等工作。

XXX镇和XXX乡:负责做好现场监管、信访维稳及信息报告工作,组织人员配合落实矿井关闭及井口填封工作,并作好日常巡

查,防止关闭矿井死灰复燃;配合区人社局做好关闭煤矿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等。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区煤矿淘汰关闭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17年煤矿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具体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区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煤矿淘汰关闭工作牵涉面广,敏感性强,触及各方利益。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工作目标,扎实工作,认真落实,确保完成任务,确保安全稳定

2.密切配合,督查指导。整顿关闭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有关部门要在区煤矿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目标,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负其责,确保全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整顿关闭工作期间,区煤矿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安监、国土、公安、监察、工商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加强信息调度和报送。建立关闭情况报送制度,及时调度和掌握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区煤矿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将关闭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市煤矿淘汰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司清算工作方案

公司清算工作方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XX公司 清算工作方案 鉴于公司因项目退出原因需解散、清算,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注销工作流程及主要内容 (一)股东会清算决议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 1.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公司(清算基准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3)自成立之日起10日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并于60日登报公示;(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5)清缴所欠税款,办理完税证明;(6)清理债权、债务;(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8)处理公司未结清的业务以及支付职工工资、奖金管理层年薪和社会保险费及法定补偿金等; (9)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 公司清算组备案。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章);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刊登注销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XX报刊登注销报告,45天后到xx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财产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资产包括:(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财产清算分配方案,并报股东会审阅。 (六)注销社保 向社保中心申请注销社保登记,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七)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先地税、后国税注销,按照税务要求出具税务清算报告和注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申请注销税务登记,递交资料。 (八)审批局受理、注销 向政务大厅审批局递交以下资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解散证明文件》; 4.《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

煤矿关闭方案

××煤矿关闭方案 ×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矿井概况 (2) 第一节概述 (2) 第二节基本情况 (2) 第三节证照情况 (3) 第四节矿权过户情况 (3) 第五节兼并重组处置方案 (4) 第二章关闭实施方案 (4) 第一节成立专职管理机构 (4) 第二节回收范围及类别 (6) 第三节关闭程序 (8) 第四节井口炸封 (9) 第五节土地复垦 (9) 第六节其它措施 (9) 第三章职工安排及善后事宜 (10) 第一节职工安排 (10) 第二节善后事宜 (10)

第一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概述 一、交通位置 某某煤矿位于某某县城以北约16km处,行政区划属某某县某某乡所辖,区内有大纳路(贵州某某到四川纳溪)公路通过,向南行17km到某某县城,可与贵毕高等级公路相连,交通较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范围内地形呈北东高、南西低之势,冲沟较发育,矿区内地表水均汇入鸭池河,隶属北盘江水系。 二、含煤构造单元 矿区位于锅厂穹隆北侧,向北西与飞雄向斜过渡,向南与某某背斜相连。区内无区域性断裂构造,地层倾向340~360°,倾角为10~20°,平均倾角为15°,为一单斜构造。 三、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点号 X Y 略 第二节基本情况 准采标高:准采标高为+1500~+1180m;矿区面积:矿区面积为1.0671km2; 保有资源储量:某万吨;煤种:属无烟煤;设计规模:年生产某万t/a;煤矿性质:生产矿井,现已停产。 七、水害 区内小煤窑开采历史悠久,浅部废弃老窑较多,虽然其开采深度不大,但多数为斜井,有一定量的积水;新形成的采空区有一定积水;矿井关闭,停止

企业注销清算方案

公司清算方案(正常处理程序) 一、注销程序 序号内容 一计划注销清算公司财务情况分析 二注销工作内容 1 股东会清算决议 2 成立清算组 3 公司清算组备案 4 刊登注销公告 5 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6 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7 银行账户注销 8 海关手续注销 9 外汇手续注销 10 工商局受理、注销 11 注销公章印鉴 12 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理由: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工作内容 (一)股东会清算决议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成立清算组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1、清算组的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工商局、劳动部门) 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刊登注销公告(发行报纸) 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只有在登报一定天数(45日)后才能到企业营业执照发照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1、登记债权债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和甘肃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我省落后产能煤矿排查及处置方案的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兼并重组煤矿达不到相应产能标准的武威市大口子煤炭、西赢煤矿2户煤矿实行一次性淘汰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7年4月15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4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区发改局: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闭煤矿工作验收情况等。 区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整顿关闭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中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进度的进行效能问责和

企业清算实施方案

企业清算实施方案 近年来,____(集团)总企业贸易企业(以下简称粮贸企业)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巨额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截至____年____月,累计亏损____万元,资产负债率达____%,改制也无法进行下去。现债权人农业银行莱州支行的债务已到期,将进人诉讼执行阶段,拖欠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金及其他劳动债权将面临不能清偿境地。鉴于当前的形势,粮油总企业作为该企业的国有投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实施解散清算。 在报经粮食局党委,并请示有关部门后,批准该企业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进人解散清算程序。现将对该企业的清算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实施解散清算的必要性 1.尽快实施解散清算能够切实保障职工债务的优先清偿。因为,清算分配的第一顺位就是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金等劳动债权。换句话说,清算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用资产变现收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这一点是其他途径所办不到的。 2.尽快实施解散清算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安置资金的来源。企业早清算,有效资产就能保持最大限度的变现价值。如果推迟,企业有效资产或流失、或贬值,最终变现价值缩小,职工安置资金减少,职工切身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3.尽快实施解散清算是当前形势所迫。企业因向中国农业银行莱州市支行贷款,将房屋1331平方米及其范围上的土地一并设定了抵押。而农业银行一旦进人诉讼,法院势必要对抵押的房地产采取执行措施,这样用于解决拖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等劳动债权的资金失去来源,职工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二、实施清算所遵循的原则 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施清算的程序以及清算具体事务的处理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工作公开进行,接受职工、债权人和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清算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依法维护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2.职工利益为重的原则。 清算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解决多年来拖欠的职工工资、保险金及其他劳动债权的问题。在清算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职工利益为首位,一切工作都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职工实现利益为出发点。 3.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兼顾各方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维护稳定局面,积极稳妥实施的原则。 三、清算工作组织实施的总体安排 1.成立企业清算组,全面接管企业,具体实施清算工作。 2.确定企业留守人员,协助进行企业清算活动,积极配合清算组工作. 3.按照法律规定,清算期间除清算活动外,企业停止一切正常经营活动。租赁合同由清算组全面进行管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4.清算实施中,设劳动政策组,组织专业人员接待职工来访,解答职工咨询,落实职工政策。 5.严格按照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产的清点、接管、估价、审计、拍卖、回收等工作,力求变现价值最大化,确保职工安置资金足额到位。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C5200002015101120140059),位于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

12.281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煤矿关闭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 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丽江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6号)文件精神被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确认为扩建项目类矿井,矿井始建于2010年,矿区面积7.867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1万吨/年,截止2020年煤矿地质资源储量为880万吨、可采储量为775万吨,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16.5年。采矿许可证:C530000x0101111xxx35,有效期自2010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 根据《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及相关煤炭产能退出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矿关闭工作的有序开展,我矿特制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关闭矿井领导小组 组长:xxx(法人) 副组长:xx(矿长)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措施

我矿原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已于2018年11月30日全部清缴完毕,并全部运往县公安局指定储存库进行封存,在关闭期间无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从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三、拆除井下设备工作安排 根据(云煤整治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对我矿实施永久性关闭。 四、永久性关闭措施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严格按照“6条标准”实施永久性关闭,对主井、副井、风井进行混泥土浇灌、填实、井口场地得到平整,确保井口关严关实;对拆除设备及地面机电设备限时运出矿区;对地表建筑物限时进行拆除,对另作他用的外部工业厂房或设施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后续安全管理责任,对煤矸石堆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并报县人民政府,县煤管局、县自然资源局、辖区乡人民政府验收。 五、制作煤矿关闭标识牌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按照要求在井口正面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煤矿关闭标识牌,标识牌上需标注矿井名称(主井、副井、回风井)、关闭时间、监管单位、明确矿井闭坑后井下存在的各种隐藏致灾因素等内容。 六、停止供水供电措施 煤矿所有关闭工作结束后,及时报辖区电管站注销停止供电,并拆除供电线路,由于我矿生活用水是自备水,故无需拆除。 七、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措施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 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 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特别规定》对 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 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 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 《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 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 (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 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 (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 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

(完整版)公司解散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公司解散清算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案针对贵公司拟清算、解散之事宜,经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推出本工作方案,供参考。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提供法律咨询,为公司解散清算事务起草、制订股东会决议、解散通知和公告、清算方案、清算报告等有关法律文件;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4、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协助股东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系工作;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工作计划与步骤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安监方案】万州区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安监方案】万州区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煤炭产业结构,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署,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办矿水平,推进煤矿生产集约化、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提升煤炭产业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发挥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要求,结合万州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在2015—2017年全市关闭煤矿200个的范围内,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关闭煤矿任务。 (三)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关闭,合理确定关闭数量、标准、条件、政策、措施;坚持依法关闭,做到决策有据、程序合理、及时发布公告、按规定送达关闭通知;坚持阳光关闭,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和谐关闭,实现关闭工作与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二、关闭类型 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关闭范围如下:

(一)2015年年底前未完成整合技改,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 (二)9万吨/年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安全级别评定为D级,经停产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煤矿;存在瓦斯、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三)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四)9万吨/年以下,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1年内发生3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煤矿。 (五)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业主或矿长逃逸的煤矿。 (六)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合格,经停产整顿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煤矿;有保护层可采而未采取保护层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没有保护层可采、又没有采取区域性防治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的煤矿。 (八)不能实现正规开采,停产整顿后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 (九)超层越界生产或建设拒不退回的煤矿。 (十)资源枯竭的煤矿。 (十一)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安全质量三级标准的煤矿。 (十二)区人民政府规定应依法予以关闭的煤矿。 三、验收标准 (一)区政府依法作出关闭煤矿决定并在《三峡都市报》上公告。关闭煤矿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

公司清算工作方案

XX公司 清算工作方案 鉴于公司因项目退出原因需解散、清算,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注销工作流程及主要内容 (一)股东会清算决议 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 (二)成立清算组 1.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公司(清算基准日)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3)自成立之日起10日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并于60日登报公示;(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5)清缴所欠税款,办理完税证明;(6)清理债权、债务;(7)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8)处理公司未结清的业务以及支付职工工资、奖金管理层年薪和社会保险费及法定补偿金等;(9)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 公司清算组备案。1.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全体股东签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刊登注销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在XX报刊登注销报告,45天后到xx办理注销手续。 (五)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财产清算分配方案: 清算资产包括:(1)清算开始时公司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2)清算开始后至清算终结前公司所取得的财产。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财产清算分配方案,并报股东会审阅。 (六)注销社保 向社保中心申请注销社保登记,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 (七)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先地税、后国税注销,按照税务要求出具税务清算报告和注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申请注销税务登记,递交资料。 (八)审批局受理、注销 向政务大厅审批局递交以下资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解散证明文件》; 4.《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7.《国家税务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10.《营业执照正、副本》。 (九)分配财产

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位于六枝特区大煤山背斜西翼,行政区域隶属于贵州省六枝特区大用镇,与普定县化处镇相邻。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机电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工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调度室安全监察部 通风工区物资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地面、井下相关设备、管线拆除回收及矿井封闭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资产处置组 组长:公司经理

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芦溪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煤矿企业: 为做好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现将《芦溪县2018年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0日

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81号)和《萍乡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方案》(萍府办字【2016】106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县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列入2018年关闭计划的萍乡市新墨煤矿、芦溪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和自愿申请提前至2018年关闭退出的萍乡市银河镇大富煤矿等3家煤矿实行一次性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10月31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县发改委(县能源局):结合我县实际,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争取相关倾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与银河镇人民政府在化解产能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县煤炭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关闭退出矿井关闭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计划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计划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0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若干问题的意见》(1991年11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实践中的具体操作,企业破产清算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破产程序前期工作和清算组总体工作 1.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 破产清算程序是破产制度的一部分,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根据我国法律,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清算组的成立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指定,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计委、审计、税务、物价、劳动人事、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人员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清算组成立前的准备工作 (1)法院指定清算组人员 (2)刻制清算组图章 (3)在银行开立帐号 4.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 5.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当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以下内容的工作: (1)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 (2)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 (3)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 (4)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 (5)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 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后,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 (1)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 (2)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 (3)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 (4)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国有企业破产清算系列二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和内部分工 1.清算组主要职责 (1)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2)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3)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4)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xx煤矿关闭退出矿井回收实施计划方案

XX煤矿关闭退出矿井回收实施方案 随着资源的不断回采,XX矿资源已经处于枯竭状态,产量不断下滑,加之近年煤炭市场的持续走低,XX矿生产一直处于亏损,并且随着采深的加大,冲击和突出灾害逐渐加重,因此按照国家脱困去产能规划和龙煤集团总体部署,在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政治稳定性的前提下,XX煤矿自2016年5月末开始进行停产回收回撤工作,2016年12月末所有回撤工作全面结束,并进行封闭。 一、基本情况 1、矿井概况 XX煤矿位于七台河市XX区,始建于1958年,由片盘斜井群经1978年和1983年两次矿井改扩建逐步形成的生产集中化矿井。改扩建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05万吨/年,2007年(根据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黑煤管生产发[2007]33号)XX煤矿核定能力为100万吨/年,核定通风能力135万吨/年。按国家规定的276天生产,重新核定的生产能力为55万吨/年,现批复文件正由省市中国矿业大学进行呈报审批阶段,批复文件暂未下达。 矿井生产条件复杂,灾害较重,断层多,瓦斯大,有煤层突出倾向,瓦斯绝对涌出量38.6m3/min,相对涌出量23.8m3/t,煤尘爆炸指数平均为31%,是高瓦斯和突出矿井。XX矿现有科级单位()个,其中生产井区8个,机关职能科室()个,生产辅助6个,后勤服务()个。建矿以来累计生产原煤4500万吨。 2、资源情况

截止到2016年5月末XX煤矿剩余地质储量2383.1万吨,可采储量718.8万吨。 3、资产情况 4、人员情况 XX煤矿在册职工XX人,其中:在岗XX人,创业中心XX人,工伤XX 人;清理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人;办理退休()人;自然减员(死亡)()人。按员工身份和工种划分;副总以上领导XX人,副科级以上干部XX人,一般干部XX人,井下工人XX人,地面工人83人,服务人员XX 人,创业中心XX人。 二、回收回撤规划 (一)现生产布局情况 XX煤矿有2个水平,分别为一水平-100m和二水平-400m上下山开采,到2000年末,已全部过渡到二水平生产。 目前XX煤矿共有生产采区2个,分别为一采区和七采区,共布置3组采煤队,5组掘进队,其中一采区布置2组高档普采工作面和4组炮掘工作面,七采区布置1组炮采工作面和1组炮掘工作面。 (二)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1、提升系统 主提: 主提升采用钢带机运输,分为两段,一水平钢带机型号为GDS-1000,钢带机全长1160米,坡度17度,两台双直流主电机型号为ZD2-172-1B、功率400KW,两条牵引钢丝绳为牵引构件,型号为6×26SW直径为φ40.5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咸阳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及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前全市煤炭企业和矿井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咸阳市第一轮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整合前共有煤矿企业27户,矿井29对,通过整合,关闭矿井一对(淳化县老城湾煤矿),五对矿井整合为四对(保留永寿县碾子沟煤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与华家坡煤矿整合,关闭华家坡煤矿),23对矿井符合产业政策予以保留,整合后共有煤矿企业25户,矿井27对。2009年因资源枯竭关闭矿井一对(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子沟五矿)。截止2010年6月底,两对关闭矿井(淳化县老城湾煤矿、永寿县华家坡煤矿)已按“三不留、一闭毁”要求关闭到位,三对资源整合矿井(永寿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已按批准的设计基本建成,正在进行联合试运转,年底可正式竣工投产,一对矿井(永寿县碾子沟煤矿)《开采设计》已经省煤炭局批复,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煤矿企业26户,矿井27对,设计生产能力1287万吨/年,其中新建矿井1对,设计能力30万吨/年,已批准资源整合矿井4对,设计能力117万吨/年,生产矿井22对,设计能力114 0万吨/年,全市平均单井能力47.7万吨/年,企业平均生产能力49.5万吨/年,地方煤炭企业占有资源量107873万吨。 二、2010年-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总的目标是:通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关闭淘汰矿井三对(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彬县陈家坪一号井、旬邑县台家山煤矿);资源整合矿井五对(彬县拜家河煤矿、永寿县毛家山煤矿、永寿县兴发煤矿、旬邑县长安煤矿、旬邑县台家山煤矿);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后企业总数7户,煤矿企业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吨/年,矿井平均规模不少于80万吨/年,单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且骨干矿井基本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咸阳煤矿企业实际,本着煤矿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提高门槛,淘汰落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总体要求。 1、对矿井开采技术条件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位于较大型矿井周边的小煤矿由大矿进行整合,对因资源枯竭无发展潜力的小煤矿不再新增资源,拟计划实施三年内关闭。 2、整合现有条件较好煤矿的周边资源,对周边不宜新设置矿业权的零星边角资源、深部资源优先配置给整合主体。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整合后依资源情况相应提高矿井规模。 3、按照省上要求,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任务重,矛盾突出,本着从咸阳实际出发,

大田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北碚区煤矿企业备案审批表煤矿名称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备案项目关闭工作方案 备案依据北碚府办发〔2012〕2号和相关会议精神 主要内容摘要已申请于2016年上半年内直接性关闭。拟于2016年1月22日起具体实施关闭工作。一是井下和地面设施设备的撤出、井筒封闭等工作安排及安全技术措施;二是人员安置的预案和处理措施;三是土地处置、环境治理、证照上缴等其他相关工作的处理方案。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安全、平稳达到关闭标准。 附件名称《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申请备案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镇(街)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北碚区煤管局审查备案意见 审查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 北碚大田煤矿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会审意见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 关闭工作方案 重庆程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北碚大田煤矿积极响应市、区政府的关闭政策,已申请于2016年上半年内实施直接性关闭。经集团公司和矿长办公会研究,拟定于1月22日开始进入关闭实施阶段,争取30日内完成井下撤出工作并封闭全部井筒。为保证关闭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特编制本关闭工作方案。 一、矿井概况 重北碚大田煤矿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东北部,方位39°,直距15,行政区划属北碚区天府镇大田村所辖,井口位于大田村社,井口平面直角坐标(西安80坐标系)为:3314226.35m 、36358176.94m 、540.740m,“三证一照”齐全、有效,为私营企业,“五长”、“五科”、“五队”配备齐全。 大田煤矿开采二叠系龙潭煤组K6、K8煤层,开采标高:+490m~+290m,矿区长1470m,矿区面积0.5152,矿区范围由16个拐点圈定。截止2015年10月底,保有K6、K8煤层资源量共计:(122333+2S22)770.7,其中K6煤层保有367.7、K8煤层保有394,(122b)类490.7,(333)类224,(2S22)类56,按5万吨/年生产规模计算,可供矿山剩余服务年限10.5年。 煤层为急倾斜薄煤层,可采煤层2层,即K6、K8煤层。灾害情况来讲,瓦斯等级参照相邻矿井,评定为煤与瓦斯突出,K8为保护层,实际开采过程中均未发生过动力现象;自燃发火等级均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爆炸倾向性有煤尘爆炸倾向性;水文地质等级中等。 矿井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固定式吊挂人车运送人员,人

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doc

企业破产清算组工作方案 XX企业破产律师事务所根据XX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我所为XXX企业破产清算组成员之一,并负责向法院汇报清算工作。为保证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债务人、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完成此次清算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1、清算工作必须在人民法院登报公告企业破产期满3个月内完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按规定96年XX月X日,清算工作结束时间XX年XX月XX日(清算组进入接管破产企业时间96年X月X日)。 2、债务工作小组:按月破产企业提交的债务清册10日内发出申报债权通知,30日内汇总出初步债权申报数据,60日内将初步认定申报债权金额进行汇报,破产公告期满止,将全部债权认定金额提出汇总表格。 3、债权工作小组:按破产企业提交的债权清册5日内发出催收通知,15日内接收受偿物资等,20日内作出催收工作执行申请提交法院,而后对破产企业债权进行催讨,6O日内将债权汇总表格填写完毕。 4、审计工作小组:配合审计部门3O日内对破产企业帐册进行清理分类。45日内清理结果与提交各类清册进行核对,60日内提交审计报告。 5、评估工作小组:30日内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盘点,登记造册,40日内进行各类清册核对,50日内进行定价,60日内提出评估报告。 6、综合工作小组:30日内破产企业疑难问理需经法院裁定的,将提请裁定申请送交主办法院。登报公告期满10日内提交清算报告、分配方案。 7、保卫工作小组:清算组在破产企业工作期间内,无节假日做好企业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保护企业全部资产。 二、工作要求: 1、全体清算组工作人员,在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依法进行公正、合理清算。 2、各小组工作要做到即有分工,又要配合,按时间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要及时请示法院批准。 3、全体清算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企业债权、债务人及破产企业职工要咨询问题的人,要热情、礼貌待人,耐心解答问题及必要的法律宣传。 4、发送各种书面材料,需经综合组及组长同意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发送。 5、对原破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求: ①、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好清算组工作并协调与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同时协助清算组处理有关问题。 ②、为保证清算工作予期进行完毕,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管部门负资筹集清算费用,唯资金如期到位。 三、工作纪律 1、全体清算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工作便利,执行政府机关工作、休息时间。 2、全体清算组工作人员,要遵守考勤制度,亲自签到,有公、私事外出,需经组长批准后执行。 3、做好保密工作,对向外透漏清算秘密、失职等造成损失的人员要追究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人员分工 组长:事务所主任 付组长:经贸委 组员:事务所、人民银行、审计、评估、主管部门、土地局、体改委、财政局 1、债务工作小组: 组长:事务所 成员:企业财务、主管部门、体改委 2、债权工作小组: 组长:人民银行 成员:企业供销、财政局 3、审计工作小组: 组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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