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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位于六枝特区大煤山背斜西翼,行政区域隶属于贵州省六枝特区大用镇,与普定县化处镇相邻。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机电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工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调度室安全监察部

通风工区物资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地面、井下相关设备、管线拆除回收及矿井封闭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资产处置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机电经理生产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物资供应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政工部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所有回收设备清点、建档,按照国有资产处理相关规定报批处理相关设备。

第三工作小组:人员安置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会计师

成员: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债权债务清理,职工安置分流,职工离岗体检及相关赔付工作,保证矿井关闭回收期间职工队伍稳定。

第四工作小组:安全监管保障组

组长:安全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监察部综采工区综掘工区通抽工区调度室机运工区各区(部室)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矿井关闭实施方案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监督落实回收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工作小组:矿区维稳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工会副主席

成员: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政工部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关闭期间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四、关闭方案

1、矿井封闭时间

北井:2016年9月30日前全部回收结束后,按废弃矿井闭坑要求进行永久性封闭;

南井:2016年10月20日前回收封闭南井二、四采区;2017年6月30日前对南井三采区全部回采回收结束,进行永久性封闭。

2、回收、封闭顺序

北一采区→南井四采区→南井二采区→南井三采区→南井主平硐→南、北井地面机房,采区内从下至上按回采巷道、准备巷道、开拓巷道顺序进行回收封闭。

3、回收封闭方案

基本情况

矿井为平硐+暗斜井开拓,+1300m标高为平硐标高,+1300m标高往下为暗斜井开拓。

南井开发大寨井田,共布置四个采区,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一采区由于资源枯竭于2000年开采结束并封闭;四采区开拓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往下未开拓,该采区于2016年6月全部回采结束,采区内未再进行采掘活动,且上部各区段巷道已封闭,目前仅保留主要进、回风巷道;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为矿井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目前,+1300m标高往下已于2016年6月封闭结束,仅余+1300m标高采区石门未进行回收;三采区+1300m标高往上已开采结束,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布置有2373综采工作面,2373南机巷掘进工作面。

北井开发岱港井田,布置一个采区,即北一采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已开拓至+1200m标高,+1300m标高布置有1074综采工作面,已回采结束封闭,掘进工作面为1075中巷、1073机巷,均已于2016年3月停掘封闭。

通风系统概况

3.2.1南井采用分区通风,采区内为中央并列式,二、三、四采区具有独立通风系统,通风方法均为抽出式。

南井四采区地面风井安装有两台抽风机,主扇型号为FBCDZ№-18,额定风量3180m3/min, 风压1732Pa,电机功率75KW,反风方式为风机反转反风。四采区总进风量2614m3/min,总回风量2586m3/min,总排风量2686m3/min。

南井三采区地面风井安装有两台抽风机,主扇型号为FBCDZ№-19,额定风量4500m3/min, 风压2050Pa,电机功率90KW,反风方式为风机反转反风。三采区总进风量2585m3/min,总回风量2611m3/min,总排风量2715m3/min。

南井二采区地面风井安装有两台抽风机,主扇型号G4-73№22,额定风量3800m3/min, 风压2020Pa,电机功率180KW,反风方式为反风道反风。二采区总进风量2633m3/min,总回风量2660m3/min,总排风量2628m3/min。

3.2.2北井为独立采区,具有独立通风系统,通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要通风机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北井地面风井安装有两台抽风机,主扇型号为FBCDZ№22,额定风量7200m3/min,风压2580Pa,电机功率135KW,反风方式为风机反转反风。北井总进风量2699m3/min,总回风量2720m3/min,总排风量2826m3/min。

现目前北井1074采煤工作面(外段)已回采结束封闭,掘进工作面1075、1076中

巷及1073(里段)机巷、1073(里段)风巷已封闭,局扇已停止供风。

涌水情况

井田范围内无涌水点,地面无河流及水库,各采区充水来源主要是生产期间用水和大气降雨补充水源。

南井四采区因开拓至平硐标高,矿井涌水经主平硐自流出地面,雨季最大涌水量150 m3,枯水季节涌水量为30~50m3/h。

南井三采区+1300m标高以上涌水量经采区石门自流至南主平硐至地面,+1300m标高往下涌水流至+1220m标高300m3水仓,采用100D-45型水泵排至采区石门自流出地面,采区石门最大涌水量50~70m3/h,+1220m标高最大涌水量15~20m3/h;

南井二采区下部已封闭,+1300m标高以上涌水流经采区石门自流至地面,采区石门最大涌水量30~50m3/h。

北井+1300m标高以上涌水自流至平硐排出,往下至+1200标高涌水流至井底2230m3水仓,采用MD280-43型排水泵排至平硐自流出地面,北井一采区正常掘进期间的涌水量为:雨水季节时期涌水量为40~60m3/h,枯水季节涌水量为15~20m3/h。

回收准备

a.回收前,成立矿井回收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各采区专项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b.回收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机运工区、调度室及参加回收的单位对回收采区所有使用巷道内的电缆、风水管及设备进行彻底清查并登记造册,回收时根据登记情况进行清点所有需回收的电缆、风水管及其它设备,严禁丢失和损坏。

c.回收前提前备用足各封闭地点所需封闭材料,采取逐步回收逐步封闭的回收原则。

d.指定地面设备材料堆放处,并将堆放地点清理畅通,便于回收工作开展。

e.全员贯彻学习回收方案及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回收工程量及时间计划

3.5.1矿井各采区工程量统计表

北一采区回收工程量表

南井四采区回收工程量表

南井二采区回收工程量表

南井三采区回收工程量表

矿井各采区回收、封闭时间安排

a.北一采区回收时间:2016年8月1日~9月30日;

负责人:生产经理贺金奇

施工单位:综采工区(区长邓华国)

b.南井四采区回收时间:2016年8月1日~9月30日;

负责人:机电经理张高举

施工单位:综掘工区(区长梅勇)

c.南井二采区回收时间:2016年9月1日~10月20日;

负责人:机电副总工程师刘兴华

施工单位:机运工区(区长丰金亮)

南井三采区回收时间:2017年4月1日~6月30日;

负责人:生产经理贺金奇

施工单位:综采工区(区长邓华国)

北一采区封闭设施位置:

运输二石门下口与1073中巷交叉点往里2m的运输石门内;

回风二石门上口与1071机巷交叉点往里2m的回风石门内;

探煤一上山下口与1071机巷交叉点往里2m的1071机巷内;

d.+1399回风石门与1071风巷交叉点往里的1071风巷内;

e.+1300中部车场与1073中巷联络巷交叉点往里2m的联络巷内;

f.北井中部车场偏口与轨道下山交叉口往下2m处;

g.北井运煤上山上段与+1300中部车场联络巷交叉口往下2m的运煤上山内;

h.+1300联络巷与回风上山交叉口往下2m处的回风上山内;

i.北一主平硐口往里2m处;

j.北井进风斜井地面出口位置;

k.北井回风斜井上口;

l.北井风井安全通道;

南井四采区封闭设施位置:

a. 四采区引风道出口;

b. 四采区风井安全通道口;

c. 四采区回风上山上口;

d. 四采区通风机扩散口;

e. 四采区石门口位置(三采区石门口与四采区运输大巷交叉口往里2m处);

南井二采区封闭设施位置及地点:

a.二采区运输石门口

b. 二采区轨道上山上口

c. 二采区回风上山上口

d.二采区风井安全通道出口;

e. 二采区通风机扩散口;

f. 二水平一采区回风斜井口

j. 二水平一采区回风斜井安全出口

h. 二水平一采区通风机扩散口

南井三采区封闭设施位置及地点:

运输石门下口与2374中巷交叉点往里2m的运输石门内;

回风二石门与2372中巷交叉点往里2m的回风石门内;

c.三采区风井安全出口往下2m处;

d.三采区回风上山出口;

e.三采区轨道上山上口;

f.南井主平硐口;

封闭设施质量要求:

构建密闭墙时,必须在构建密闭墙位置进行掏槽,掏槽深度300~500mm,墙体厚度不小于米,主要井筒封闭长度不低于22米,封闭时主要井筒封闭地点内外各施工一道密闭,两道密闭间采用泥土充填20米,南北主平硐进行充填时需在巷道底部预埋250mm“U”排水管,防止密闭内积水。

施工时在不具备掏槽施工条件地点,采取在构建密闭墙位置打锚杆,在砌密闭墙时将锚杆砌在墙内进行加固,使构建的密闭墙符合要求。

构建密闭墙位置处打锚杆质量要求:

a.锚杆采用¢2000×20mm的螺纹钢锚杆,锚杆排距为500mm,间距为:顶部1770mm,

煤矿关闭方案

××煤矿关闭方案 ×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矿井概况 (2) 第一节概述 (2) 第二节基本情况 (2) 第三节证照情况 (3) 第四节矿权过户情况 (3) 第五节兼并重组处置方案 (4) 第二章关闭实施方案 (4) 第一节成立专职管理机构 (4) 第二节回收范围及类别 (6) 第三节关闭程序 (8) 第四节井口炸封 (9) 第五节土地复垦 (9) 第六节其它措施 (9) 第三章职工安排及善后事宜 (10) 第一节职工安排 (10) 第二节善后事宜 (10)

第一章矿井概况 第一节概述 一、交通位置 某某煤矿位于某某县城以北约16km处,行政区划属某某县某某乡所辖,区内有大纳路(贵州某某到四川纳溪)公路通过,向南行17km到某某县城,可与贵毕高等级公路相连,交通较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矿区范围内地形呈北东高、南西低之势,冲沟较发育,矿区内地表水均汇入鸭池河,隶属北盘江水系。 二、含煤构造单元 矿区位于锅厂穹隆北侧,向北西与飞雄向斜过渡,向南与某某背斜相连。区内无区域性断裂构造,地层倾向340~360°,倾角为10~20°,平均倾角为15°,为一单斜构造。 三、拐点坐标(西安80坐标) 点号 X Y 略 第二节基本情况 准采标高:准采标高为+1500~+1180m;矿区面积:矿区面积为1.0671km2; 保有资源储量:某万吨;煤种:属无烟煤;设计规模:年生产某万t/a;煤矿性质:生产矿井,现已停产。 七、水害 区内小煤窑开采历史悠久,浅部废弃老窑较多,虽然其开采深度不大,但多数为斜井,有一定量的积水;新形成的采空区有一定积水;矿井关闭,停止

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和甘肃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我省落后产能煤矿排查及处置方案的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全区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兼并重组煤矿达不到相应产能标准的武威市大口子煤炭、西赢煤矿2户煤矿实行一次性淘汰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7年4月15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4月30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区发改局: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闭煤矿工作验收情况等。 区监察局:负责对参与整顿关闭有关单位履行职责中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进度的进行效能问责和

煤矿关闭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 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xx县xx实业有限公司xx煤矿根据《云南省煤矿整顿关闭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丽江市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的审查确认意见(第二批)》(云煤整审(2014)26号)文件精神被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确认为扩建项目类矿井,矿井始建于2010年,矿区面积7.867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1万吨/年,截止2020年煤矿地质资源储量为880万吨、可采储量为775万吨,矿井设计服务年限为16.5年。采矿许可证:C530000x0101111xxx35,有效期自2010年11月30日2018年11月30日。 根据《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煤整治办[2020]11号)及相关煤炭产能退出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矿关闭工作的有序开展,我矿特制定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关闭矿井领导小组 组长:xxx(法人) 副组长:xx(矿长)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措施

我矿原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已于2018年11月30日全部清缴完毕,并全部运往县公安局指定储存库进行封存,在关闭期间无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从2018年12月1日起停止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三、拆除井下设备工作安排 根据(云煤整治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对我矿实施永久性关闭。 四、永久性关闭措施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严格按照“6条标准”实施永久性关闭,对主井、副井、风井进行混泥土浇灌、填实、井口场地得到平整,确保井口关严关实;对拆除设备及地面机电设备限时运出矿区;对地表建筑物限时进行拆除,对另作他用的外部工业厂房或设施签订移交协议,明确后续安全管理责任,对煤矸石堆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及复垦,并报县人民政府,县煤管局、县自然资源局、辖区乡人民政府验收。 五、制作煤矿关闭标识牌 井下所有设备拆除完毕后,按照要求在井口正面位置设置醒目的永久性煤矿关闭标识牌,标识牌上需标注矿井名称(主井、副井、回风井)、关闭时间、监管单位、明确矿井闭坑后井下存在的各种隐藏致灾因素等内容。 六、停止供水供电措施 煤矿所有关闭工作结束后,及时报辖区电管站注销停止供电,并拆除供电线路,由于我矿生活用水是自备水,故无需拆除。 七、地质环境恢复及土地复垦措施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煤炭公司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C5200002015101120140059),位于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

12.281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关闭煤矿的要求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 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 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特别规定》对 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 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 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 《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 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 (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 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 (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 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

矿井关闭实施方案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化处煤炭分公司矿井关闭 实施方案 经理: 总工程师: 编制: 六枝工矿(集团)化处煤炭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八月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化处煤炭分列为贵州省2016年第一批关闭矿井,为确保矿井关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矿井概况 化处煤炭分公司是六枝工矿(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证号:),位于六枝特区大煤山背斜西翼,行政区域隶属于贵州省六枝特区大用镇,与普定县化处镇相邻。 矿井始建于1970年12月,1974年12月简易投产,矿井境界包括岱港和大寨两个勘查区,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575m~+1000m,开拓方式为平硐+暗斜井开拓,按“一矿两井”共用工业场地进行管理,其中:南井(大寨勘查区)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北井即北一采区(岱港勘查区)于2004年11月开工建设,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矿井主采7号煤层,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南井总共布置四个采区,一采区因资源枯竭于2000年已封闭,主要生产采区为三、四采区。二采区+1300m以上标高于2008年停止采掘活动,下部作延伸技改工程已延伸至+1000m标高;三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已回采结束,原集团破产重组时期已对上区段巷道进行了封闭,+1300m标高往下开拓至+1220m标高;四采区+1300m平峒标高以上资源于2016年6月回采结束,平硐标高往下未进行开拓。北一采区已开采至+1300m标高,+1300m标高以下已开拓至+1200标高。 二、矿井退出关闭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6〕129号)、《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6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能煤炭〔2016〕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煤炭、电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0号)、《贵州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16〕1号)。 三、组织机构 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矿井关闭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机关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公司其他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生产经理机电经理 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组长全面负责矿井关闭工作,负责关闭期间整体回收工作安排及资金调配;副组长全面协助组长完成其他分项工作。 第一工作小组:矿井回收组 组长:生产经理 副组长:机电经理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机运工区综采工区综掘工区调度室安全监察部 通风工区物资部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矿井地面、井下相关设备、管线拆除回收及矿井封闭工作。 第二工作小组:资产处置组 组长:公司经理

【安监方案】万州区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安监方案】万州区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加快煤矿关闭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煤炭产业结构,淘汰煤炭落后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按照国家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署,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渝府办〔2014〕4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办矿水平,推进煤矿生产集约化、采掘机械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和自动化,提升煤炭产业整体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发挥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要求,结合万州实际,充分整合资源,在2015—2017年全市关闭煤矿200个的范围内,按要求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关闭煤矿任务。 (三)工作原则。坚持科学关闭,合理确定关闭数量、标准、条件、政策、措施;坚持依法关闭,做到决策有据、程序合理、及时发布公告、按规定送达关闭通知;坚持阳光关闭,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和谐关闭,实现关闭工作与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统一。 二、关闭类型 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关闭范围如下:

(一)2015年年底前未完成整合技改,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及以下的煤矿。 (二)9万吨/年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安全级别评定为D级,经停产整改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煤矿;存在瓦斯、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经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 (三)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四)9万吨/年以下,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1年内发生3次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煤矿。 (五)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业主或矿长逃逸的煤矿。 (六)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不合格,经停产整顿后再次评估仍不合格的煤矿;有保护层可采而未采取保护层开采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没有保护层可采、又没有采取区域性防治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 (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的煤矿。 (八)不能实现正规开采,停产整顿后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 (九)超层越界生产或建设拒不退回的煤矿。 (十)资源枯竭的煤矿。 (十一)经停产整顿,在限定时间内没有达到安全质量三级标准的煤矿。 (十二)区人民政府规定应依法予以关闭的煤矿。 三、验收标准 (一)区政府依法作出关闭煤矿决定并在《三峡都市报》上公告。关闭煤矿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出具书

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芦溪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煤矿企业: 为做好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现将《芦溪县2018年煤矿矿井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0日

芦溪县2018年煤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能规划〔2016〕89号)、《江西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81号)和《萍乡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方案》(萍府办字【2016】106号)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县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有效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化和市场手段,淘汰关闭使用落后采煤方法、工艺且未按要求实施整合改造的小煤矿,引导地质条件差、亏损严重的煤矿有序退出,实现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列入2018年关闭计划的萍乡市新墨煤矿、芦溪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和自愿申请提前至2018年关闭退出的萍乡市银河镇大富煤矿等3家煤矿实行一次性关闭。 三、关闭时间 2018年7月31日前拆除地面设施设备,10月31日前完成关闭工作。

四、关闭标准 1.由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技术资格证等证照; 2.停止供应电力,切断电源,拆除供电设备设施(变压器除外); 3.停止供应火工品,公安部门注销爆炸物品使用证和储存证,收缴剩余火工品; 4.矿井井筒完全毁闭、填实,拆除井架、绞车、风机及地面其他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井口平台用水泥浇筑; 5.遣散从业人员; 6.对关闭矿井要建立关井档案,将煤矿有关技术资料、关闭通知书、关井录像、照片、关井工作实施记录等立卷归档。 五、工作职责分工 县发改委(县能源局):结合我县实际,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争取相关倾斜政策;协调相关部门与银河镇人民政府在化解产能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县煤炭局:负责煤矿关闭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收缴关闭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吊(注)销;协调上级有关部门退还关闭煤矿储存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做好关闭退出矿井关闭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煤矿企业关闭最终验收工作,上报关

关闭煤矿的要求

编号:SM-ZD-53023 关闭煤矿的要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关闭煤矿的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特别规定》对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 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 《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 (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 (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

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关闭煤矿的建议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 3.关闭煤矿的具体要求 《特别规定》提出了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5项要求: (1)吊销相应证照;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矿井关闭退出产能实施方案

某能源集团某某煤业有限公司 关闭矿井退出产能实施方案 根据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和原平市煤炭工业局的通知,明确将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列入2017年全省煤炭行业关闭矿井退出产能名单,要求我煤业公司按照2017年4月14日山西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煤炭行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上报2017年全省关闭退出煤矿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我煤业公司的实施方案。为此,我煤业公司三方股东及董事会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据实际情况,按照“2017年关闭退出煤矿实施方案编制提纲”,结合全省关于淘汰落后产能文件精神和省煤炭行业去产能稳供应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如下关闭退出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概况 我煤业公司是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煤重组办发(2009)22号”文件《关于忻州市原平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批准,由煤矿主体企业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兼并重组山西安茂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鸿运煤业有限公司而形成,煤矿名称经省工商局核准为“山西忻州神达安茂煤业有限公司”。 本次矿井关闭退出产能,是根据省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和省煤炭厅去产能的相关文件精神,原平市政府于2016年4月份以“原平

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方案”上报了省市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因建设规模小(30万吨/年)被列入关闭矿井。 2、煤矿地址 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轩岗镇北梁村。 3、煤矿性质 国有控股,股东及股比构成:山西忻州神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府谷县晋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4%,自然人xx持股比5%。 4、煤矿基本情况 煤矿批准建设能力30万吨/年,井田面积5.132平方公里,开采侏罗纪2号煤层,保有储量569万吨,服务年限7年。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6092,有效期限:2012年9月14日至2019年9月14日;营业执照证号:140000216950029,有效期限至2013年10月28日;尚未投产。 5、煤矿建设情况 在建矿井,矿井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有主斜井、副斜井、回风斜井3个井筒,批准概算为8351.15万元,截2016年12月底实际投资8874万元;已经停建。 完成的主要工程: (1)主斜井990米,1440米运输大巷,回风斜井已成系统。(2)副斜井608米,已掘至井底车场。 (3)井底煤库、变电所、中央水仓已完工。 (4)双回路供电线路已完成,为双回路10kw,总长21km。

xx煤矿关闭退出矿井回收实施计划方案

XX煤矿关闭退出矿井回收实施方案 随着资源的不断回采,XX矿资源已经处于枯竭状态,产量不断下滑,加之近年煤炭市场的持续走低,XX矿生产一直处于亏损,并且随着采深的加大,冲击和突出灾害逐渐加重,因此按照国家脱困去产能规划和龙煤集团总体部署,在充分考虑安全保障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政治稳定性的前提下,XX煤矿自2016年5月末开始进行停产回收回撤工作,2016年12月末所有回撤工作全面结束,并进行封闭。 一、基本情况 1、矿井概况 XX煤矿位于七台河市XX区,始建于1958年,由片盘斜井群经1978年和1983年两次矿井改扩建逐步形成的生产集中化矿井。改扩建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05万吨/年,2007年(根据省煤炭工业管理局黑煤管生产发[2007]33号)XX煤矿核定能力为100万吨/年,核定通风能力135万吨/年。按国家规定的276天生产,重新核定的生产能力为55万吨/年,现批复文件正由省市中国矿业大学进行呈报审批阶段,批复文件暂未下达。 矿井生产条件复杂,灾害较重,断层多,瓦斯大,有煤层突出倾向,瓦斯绝对涌出量38.6m3/min,相对涌出量23.8m3/t,煤尘爆炸指数平均为31%,是高瓦斯和突出矿井。XX矿现有科级单位()个,其中生产井区8个,机关职能科室()个,生产辅助6个,后勤服务()个。建矿以来累计生产原煤4500万吨。 2、资源情况

截止到2016年5月末XX煤矿剩余地质储量2383.1万吨,可采储量718.8万吨。 3、资产情况 4、人员情况 XX煤矿在册职工XX人,其中:在岗XX人,创业中心XX人,工伤XX 人;清理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人;办理退休()人;自然减员(死亡)()人。按员工身份和工种划分;副总以上领导XX人,副科级以上干部XX人,一般干部XX人,井下工人XX人,地面工人83人,服务人员XX 人,创业中心XX人。 二、回收回撤规划 (一)现生产布局情况 XX煤矿有2个水平,分别为一水平-100m和二水平-400m上下山开采,到2000年末,已全部过渡到二水平生产。 目前XX煤矿共有生产采区2个,分别为一采区和七采区,共布置3组采煤队,5组掘进队,其中一采区布置2组高档普采工作面和4组炮掘工作面,七采区布置1组炮采工作面和1组炮掘工作面。 (二)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1、提升系统 主提: 主提升采用钢带机运输,分为两段,一水平钢带机型号为GDS-1000,钢带机全长1160米,坡度17度,两台双直流主电机型号为ZD2-172-1B、功率400KW,两条牵引钢丝绳为牵引构件,型号为6×26SW直径为φ40.5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咸阳市2010-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部委《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咸阳市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及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前全市煤炭企业和矿井基本情况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咸阳市第一轮煤炭资源整合方案,整合前共有煤矿企业27户,矿井29对,通过整合,关闭矿井一对(淳化县老城湾煤矿),五对矿井整合为四对(保留永寿县碾子沟煤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与华家坡煤矿整合,关闭华家坡煤矿),23对矿井符合产业政策予以保留,整合后共有煤矿企业25户,矿井27对。2009年因资源枯竭关闭矿井一对(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百子沟五矿)。截止2010年6月底,两对关闭矿井(淳化县老城湾煤矿、永寿县华家坡煤矿)已按“三不留、一闭毁”要求关闭到位,三对资源整合矿井(永寿县毛家山煤矿、彬县陈家坪二矿,永寿县兴发煤矿)已按批准的设计基本建成,正在进行联合试运转,年底可正式竣工投产,一对矿井(永寿县碾子沟煤矿)《开采设计》已经省煤炭局批复,计划8月份开工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煤矿企业26户,矿井27对,设计生产能力1287万吨/年,其中新建矿井1对,设计能力30万吨/年,已批准资源整合矿井4对,设计能力117万吨/年,生产矿井22对,设计能力114 0万吨/年,全市平均单井能力47.7万吨/年,企业平均生产能力49.5万吨/年,地方煤炭企业占有资源量107873万吨。 二、2010年-2012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市煤炭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总的目标是:通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关闭淘汰矿井三对(永寿县平遥兴发煤矿、彬县陈家坪一号井、旬邑县台家山煤矿);资源整合矿井五对(彬县拜家河煤矿、永寿县毛家山煤矿、永寿县兴发煤矿、旬邑县长安煤矿、旬邑县台家山煤矿);全市煤矿兼并重组后企业总数7户,煤矿企业平均生产能力不低于200万吨/年,矿井平均规模不少于80万吨/年,单井规模不低于9万吨/年,且骨干矿井基本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 (二)工作原则 按照咸阳煤矿企业实际,本着煤矿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煤矿规模化和现代化建设步伐,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提高门槛,淘汰落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总体要求。 1、对矿井开采技术条件落后,资源利用率低,位于较大型矿井周边的小煤矿由大矿进行整合,对因资源枯竭无发展潜力的小煤矿不再新增资源,拟计划实施三年内关闭。 2、整合现有条件较好煤矿的周边资源,对周边不宜新设置矿业权的零星边角资源、深部资源优先配置给整合主体。促进煤炭资源配置向优势企业集中,整合后依资源情况相应提高矿井规模。 3、按照省上要求,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任务重,矛盾突出,本着从咸阳实际出发,

关闭煤矿的要求(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关闭煤矿的要求(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关闭煤矿的要求(标准版) 在关闭煤矿的过程中,有一些地方和煤矿不关或者假关,关而不“死”,致使一些煤矿擅自生产或者“死灰复燃”。《特别规定》对需要关闭的煤矿、关闭的程序和关闭的要求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非法煤矿的关闭 1.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 《特别规定》不仅界定了非法煤矿,而且还明确了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的4种情形: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 (2)在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3)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 (4)经整顿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决定程序 过去有关法律、法规对关闭煤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关闭程序不

够明确,《特别规定》从下列两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1)有关部门向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的建议。不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还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只要是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应予关闭的非法煤矿,都有权向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提出关闭煤矿的建议。在提出关闭建议的同时,还应当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2)有关人民政府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决定。接到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关于关闭煤矿的建议后,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实施。 3.关闭煤矿的具体要求 《特别规定》提出了关闭煤矿应当达到的5项要求: (1)吊销相应证照;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2020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方案

2020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煤矿关闭整治、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要求,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坚决关闭整治整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煤矿,促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改制,努力实现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范围目标 煤矿关闭整治整合范围为全市27处合法矿井。通过关闭整治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淘汰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矿井;保留现有单井生产规模9万吨/年,对单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而无法提至15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通过整治整合提高生产能力,否则实施关闭。以此进一步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管理水平,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煤矿事故。 到“十二五”末,经过整治整合后,市地方煤矿按区域成立珠山、鹿山、新村三个矿业公司。每家公司规模不低于75万吨/年,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万吨/年以上。每个公司确认一名法人代表,并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机构和制度。 三、基本原则 1 / 4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资源赋存状况,按就近原则指导推进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对在1平方公里范围内存在多井、同一井田范围内多煤层设置多个采矿权,要整合重组成一个主体煤矿,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必须是在册的合法矿井,非主体煤矿应予关闭。 (二)坚持协调指导、形式多样的原则。在政府指导下,通过控股参股、市场运营、协议转让、全资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通过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煤矿企业的资源和资产进行评估,实现资源、资产量化,为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三)坚持整顿关闭、补偿兼顾的原则。参与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联合改造的煤矿,必须坚持“先关闭、后整合,以优并差、以大并小”的原则。不具备单井提能或整合条件的煤矿,按政策要求实施关闭。对关闭的煤矿通过资产评估,退还剩余资源采矿权价款,结合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对关闭煤矿进行合理补偿。 (四)坚持风险抵押、验收复产的原则。对复产复工的煤矿,按规定一次性缴足风险抵押金,否则不予验收。 四、必备条件 (一)单井改扩建及资源整合矿井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5万吨/年,其资源储量要与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量。 (二)单井改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需要资源整合或扩储的,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认可和煤炭管理部门的审查。 2 / 4

煤矿撤出设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煤矿撤出设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闭矿井的指令。在关闭之前按期撤出井下设备,在撤出井下设备时实现安全生产,经2007年10月2日矿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此关闭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魏成甲(矿长) 副组长:钱春宇、钱春华 成员:黄和朗、黄朝阳、魏木飞、余仕考、黄照甫 二、工作计划 认真组织矿井相关管理人员,每班必须有领导带班、特员跟班,按期完成撤出设备、井口实施封填,达到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特定出以下回撤设备的实施计划。 一阶段(10月2日--10月25日) 1、10月2日--10月15日回收一水平的K21运输巷的机电设备、电缆及支架。 2、10月15日--10月25日回收二水平提升巷K21运输巷的机电设备及支架、电缆线、轨道。 二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 1、10月25日--10月30日回收三水平K21运输巷的机电设备及电缆线、支架。 2、10月30日--11月5日回收主井筒机电设备及电缆线、支架,

实施井口关闭。 三阶段(11月5日--11月7日) 1、回收地面的电缆线、变电器、撤绞车。 2、撤出井口的建筑设施。 3、主井、风井的填实、密闭。 以上计划由组长魏成甲全权负责落实,跟班领导由魏泽合、钱春宇、钱春华三人带班,由黄初厚(电工)负责撤出电缆线与用电器和开关,综保的连接职工负责撤运。 三、撤设备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通三防” 1、每班必须由瓦检员(黄和朗、黄朝阳),安全员(钱春华、浦绍德)现场跟班作业。 2、每班必须严格执行一班三检制度。 3、确保通风系统畅通,风筒悬挂平直,且设置专人管理,保证作业地点有足够的新鲜空气。 4、各作业地点设一名专职瓦检员和安全员,且有便携式报警仪挂点作业,各种气体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方可进行作业。 5、由于停电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转时,要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待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二氧化碳浓度,当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继续施工,加强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职人员看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 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政办函[2010]2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0.02.26 【实施日期】2010.02.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函〔2010〕2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深化煤矿整顿关闭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根据国务院令第446号、第302号和国家安监总局等14部委局《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和煤矿企业责任,立即彻底取缔应关未关非法煤矿和井筒,依法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改造扩能条件的煤矿,依法停产整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扎实推进煤矿整合技改,进一步规范煤矿开采秩序,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矿井的技术装备水平、抗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严格标准、依法整顿。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开展,严格执法,强力推进。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深化煤矿整顿关闭措施,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分类指导。 3、淘汰落后、提高素质。进一步淘汰井型小、装备技术落后、不具备改造扩能条件的煤矿。引导资源条件差、矿井个数少、井型小、监管力量薄弱的少数市县逐步退出煤炭产业。 二、工作重点 (一)依法依规关闭下列煤矿。 1、非法开采和关闭后反弹的煤矿; 2、已吊(注)销证照应关未关煤矿,或资源整合设计不予利用的井筒;

煤矿撤出设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44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撤出设备方案及安 全技术措施正式样本

煤矿撤出设备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闭矿井的指令。在关闭之 前按期撤出井下设备,在撤出井下设备时实现安全生 产,经20xx年10月2日矿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制 定此关闭的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魏成甲(矿长) 副组长:钱春宇、钱春华 成员:黄和朗、黄朝阳、魏木飞、余仕考、 黄照甫 二、工作计划

认真组织矿井相关管理人员,每班必须有领导带班、特员跟班,按期完成撤出设备、井口实施封填,达到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特定出以下回撤设备的实施计划。 一阶段(10月2日--10月25日) 1、10月2日--10月15日回收一水平的K21运输巷的机电设备、电缆及支架。 2、10月15日--10月25日回收二水平提升巷 K21运输巷的机电设备及支架、电缆线、轨道。 二阶段(10月25日--11月5日) 1、10月25日--10月30日回收三水平K21运输巷的机电设备及电缆线、支架。 2、10月30日--11月5日回收主井筒机电设备及电缆线、支架,实施井口关闭。 三阶段(11月5日--11月7日)

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方案【最新版】

精选煤矿整治整合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煤矿关闭整治、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要求,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保障民生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小煤矿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取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坚决关闭整治整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小煤矿,促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改制,努力实现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范围目标 煤矿关闭整治整合范围为全市27处合法矿井。通过关闭整治整合,优化产业结构,淘汰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矿井;保留现有单井生产规模9万吨/年,对单井生产能力9万吨/年以下而无法提至15万吨/年及以上的矿井通过整治整合提高生产能力,否则实施关闭。以此进一步提高办矿规模和安全、装备、技术管理水平,从源头减少和控制煤矿事故。 到“十二五”末,经过整治整合后,市地方煤矿按区域成立珠山、鹿山、新村三个矿业公司。每家公司规模不低于75万吨/年,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万吨/年以上。每个公司确认一名法人代表,并明确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机构和制度。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资源赋存状况,按就近原则指导推进煤矿企业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对在1平方公里范围内存在多井、同一井田范围内多煤层设置多个采矿权,要整合重组成一个主体煤矿,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井必须是在册的合法矿井,非主体煤矿应予关闭。 (二)坚持协调指导、形式多样的原则。在政府指导下,通过控股参股、市场运营、协议转让、全资收购等多种形式推进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通过具备专业资质的评估公司,对煤矿企业的资源和资产进行评估,实现资源、资产量化,为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活动提供参考依据。 (三)坚持整顿关闭、补偿兼顾的原则。参与资源整合,兼并重组,联合改造的煤矿,必须坚持“先关闭、后整合,以优并差、以大并小”的原则。不具备单井提能或整合条件的煤矿,按政策要求实施关闭。对关闭的煤矿通过资产评估,退还剩余资源采矿权价款,结合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对关闭煤矿进行合理补偿。 (四)坚持风险抵押、验收复产的原则。对复产复工的煤矿,按规定一次性缴足风险抵押金,否则不予验收。 四、必备条件 (一)单井改扩建及资源整合矿井生产能力不得低于15万吨/年,其资源储量要与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相匹配,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量。 (二)单井改扩建和资源整合项目需要资源整合或扩储的,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门的认可和煤炭管理部门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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