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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

一、前言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知识,有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

1. 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定义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指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专门立法。

2. 妇女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1)禁止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

(2)保障妇女受教育、就业、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3)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等行为的打击;

(4)促进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妇女发展。

三、妇女受教育方面的保障

1. 基本义务教育阶段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均应接受义务教育。妇女在基本义务教育阶段享有与男孩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 高等教育阶段

我国高等教育实行“平等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女生在高考中获得同样的成绩,可以与男生一样进入理想的大学。

3. 妇女职业培训

为了促进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妇女职业培训计划。这些计划旨在提高妇女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

四、妇女就业方面的保障

1. 就业机会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歧视招用、录用工人。”这意味着,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公正地对待男性和女性求职者,并不得因性别而拒绝录用某个人。

2. 工资待遇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保证男女劳动者同工同酬。”这意味着,男女劳动者在同等工作条件下应该获得相同的薪水。

3. 妇女产假和哺乳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享有产假、临时性调整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时间。”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情况下,女性员工可以享受产假和哺乳假。

五、妇女健康方面的保障

1. 妇女生殖健康

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计划,以促进妇女生殖健康。这些计划包括普

及避孕知识、提供免费生殖保健服务等。

2. 妇女心理健康

我国政府也关注妇女心理健康问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计划,以帮助

妇女处理压力和焦虑,并提高她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六、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等行为的打击

1. 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的申请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令、禁止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意味着,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妇女可以向法院寻求保护。

2. 性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强奸、猥亵妇女的,应当依法惩处。”这意味着,性侵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并将受到法律制裁。

七、促进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妇女发展

1. 妇女组织

我国政府设立了一系列妇女组织,以促进妇女发展。这些组织包括全国妇联、地方妇联等。

2. 媒体宣传

我国各大新闻机构也在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他们通过报道、专题节目等方式,增加公众对于该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八、结语

总之,妇女权益保护法是我国重要的一项法律。普及该法律知识有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我们应该积极宣传和推广妇女权益保护法,为促进男女平等和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中国妇女权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权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第六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九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第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第十三条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 第十四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十五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

妇女保障法六大权益

妇女保障法六大权益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妇女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仍然存在着妇女受到歧视、侵犯和剥削的现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规定了妇女的六大权益,本文将逐一进行介绍。 一、平等就业权 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不得因为性别而受到歧视。妇女应当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同等的工资报酬、同等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培训机会。此外,妇女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也应当受到特殊保护。 二、平等受教育权 妇女应当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国家应当为妇女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此外,国家还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妇女参与终身学习和职业培训。 三、平等参与经济文化生活权 妇女应当享有平等参与经济文化生活的权利。国家应当为妇女提供平等的机会,使其能够参与经济活动、参与文化活动、参与社会组织和管理,并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机会。 四、健康权 妇女应当享有健康权。国家应当为妇女提供全面、优质、安全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妇女特殊的保健需求,如生殖保健、计划生育等。

此外,国家还应当加强对妇女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妇女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五、婚姻家庭权 妇女应当享有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国家应当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和家庭权益,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和性别暴力。此外,国家还应当加强对妇女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六、合法权益保护权 妇女应当享有合法权益保护权。国家应当加强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禁止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侵犯和剥削。此外,国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法律和社会保障体系,为妇女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社会保障服务。 结语 妇女保障法的出台,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共同营造尊重妇女、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 第四章劳动权益 第五章财产权益 第六章人身权利 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条保障妇女的佥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权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九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第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第十三条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 第十四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十五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 一、前言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知识,有助于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 1. 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定义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指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专门立法。 2. 妇女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1)禁止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 (2)保障妇女受教育、就业、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权利; (3)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侵犯等行为的打击;

(4)促进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妇女发展。 三、妇女受教育方面的保障 1. 基本义务教育阶段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均应接受义务教育。妇女在基本义务教育阶段享有与男孩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 高等教育阶段 我国高等教育实行“平等竞争,公平选拔”的原则。女生在高考中获得同样的成绩,可以与男生一样进入理想的大学。 3. 妇女职业培训 为了促进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妇女职业培训计划。这些计划旨在提高妇女技能水平,增强其就业能力。 四、妇女就业方面的保障 1. 就业机会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歧视招用、录用工人。”这意味着,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公正地对待男性和女性求职者,并不得因性别而拒绝录用某个人。 2. 工资待遇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量、工作难度、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保证男女劳动者同工同酬。”这意味着,男女劳动者在同等工作条件下应该获得相同的薪水。 3. 妇女产假和哺乳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享有产假、临时性调整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时间。”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情况下,女性员工可以享受产假和哺乳假。 五、妇女健康方面的保障 1. 妇女生殖健康 我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计划,以促进妇女生殖健康。这些计划包括普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全文)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 第四章劳动权益 第五章财产权益 第六章人身权利 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

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第六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九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任领导成员。 国家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女干部。 第十二条各级妇女联合会及其团体会员,可以向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推荐女干部。 第十三条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侵害妇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 第十四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 第十五条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妇女在入学、升学、毕业分配、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 政府、社会、学校应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

《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讲

《妇女权益保障法》普法宣讲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普法宣讲工作的开展。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基本法律,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将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普法宣讲,以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一、《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政府根据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的需要,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推动妇女平等、参与和发展的全面实现。通过确立妇女平等就业、受教育、社会保障和健康权益,加强对妇女权益的法律保护,为妇女群体提供更加均等和有保障的发展环境。 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主要内容 1. 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妇女的婚姻、怀孕、生育等原因歧视女性就业。同时,对于女性在就业、晋升、职业培训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禁止性别歧视和侵害。 2. 妇女受教育权益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教育机构和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创造平等

的教育环境,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权益。同时,禁止因性别原因歧视女性学生,确保女性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益。 3. 妇女社会保障权益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负责。离婚后,女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应得的财产和赡养费。同时,妇女在社会保障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4. 妇女健康权益保障 《妇女权益保障法》强调了对妇女的健康权益保护。保障妇女的生殖健康,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和身体健康。同时,对于妇女的生育保健和妇女疾病的预防、治疗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普法宣讲的重要性和方法 普法宣讲是加强法律意识和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妇女权益保障法》来说,普法宣讲的重点是向广大妇女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普法宣讲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包括宣传册、宣讲会、法律咨询等形式。在宣讲过程中,应注重与受众的互动,解答他们的疑问,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四、加强普法宣讲的推进和措施 为了更好地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普法宣讲工作,我们可以采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 1. 前言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旨在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等各个领域的平等参与。普法工作是指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素养。本文将详细介绍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并探讨普法工作在该领域中的重要性。 2. 妇女权益保护法概述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中国政府为了促进妇女地位提升和性别平等而制定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该法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施行,旨在推动社会进步、消除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 该法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 婚姻与家庭 婚姻与家庭是每个人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妇女权益保护法,男女在婚姻、家庭事务中应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财产权益、维护离婚程序公正等内容,旨在构建和谐的家庭环境。 2.2 劳动就业 妇女在劳动就业领域的权益保护也是该法的重点之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歧视而限制妇女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同时,提倡男女同工同酬、保护孕期和哺乳期女性员工等措施也得到了明确。 2.3 教育与培训 教育是每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基石,而妇女在接受教育方面应享有平等权利。根据该法,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因性别歧视而限制妇女的入学资格和学习机会。此外,加强对妇女职业培训的支持也是该法所关注的重点。

2.4 健康与生育 保障妇女健康权益是促进整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医疗机构应提供妇女专属的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和安全。此外,法律还明确规定了禁止进行性别选择性别别、强制堕胎等行为。 3.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工作的重要性 普法工作在推动妇女权益保护法实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几个方面的解释: 3.1 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普及和宣传妇女权益保护法,可以提高公众对于该领域法律的认知和理解。人们可以了解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义务,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3.2 预防和减少性别歧视 普法工作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到性别歧视带来的问题,并引导他们摒弃这种不平等对待。通过普及相关知识,可以预防和减少性别歧视现象的发生。 3.3 推动社会进步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工作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男女平等。通过提升公众对妇女权益的认知,可以改变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实现真正的平等和公正。 3.4 加强法律执行力度 普法工作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和细节,并引导他们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增强执法机关对于该法律的执行力度,推动其得到更好的实施。 4. 普法工作方法与策略 为了更好地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普法工作,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方法和策略。以下是几个常见且有效的做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第十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政府、社会、学校应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受完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禁止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女工。 第二十四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间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假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十一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第三十四条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剥夺或者限制妇女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妇女的身体。 第三十五条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老年妇女。 第三十六条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第三十九条妇女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宣扬隐私等方式损害妇女的名誉和人格。 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或者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 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 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妇女权益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较男性而言,女性有着比较弱的体质和特殊的生理结构并且承担着人类再生产功能,如果女性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仅损害其自身而且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而我国当前非常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所以从长远来说,保护妇女权益尤为重要。以下是店铺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宪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第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第三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妇女权益保护法》全文

妇女权益保护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1 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XXX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2 第六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照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八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力。 3 第九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办理国家事务,办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办理社会事务。 第十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 第十一条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元在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担负领导成员。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最新全文

Half of fate is in God's hands, and the other half is in his own hand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最新全文 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二章政治权利第三章文化教育权益第四章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五章财产权益第六章人身权利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 新中国历来对老人、妇女、儿童的权益都是提供了更多的保护,毕竟在整个社会上,这三类人可以说是处于一种比较弱势的地位,所以很有必要加强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我国也相应的制定了一些法律,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下文中带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逐步完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 第三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妇女联合会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8妇女节普法宣传册内容

3.8妇女节普法宣传册内容 尊重妇女权利,平等共享幸福 3月8日是国际妇女节,为了庆祝这个重要的日子,也为了让更多的妇女朋友们能够 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我们特别制作了这本妇女权益普法宣传册,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妇女权利的保障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妇女拥有平等的权利,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在教育、就业、政治、经济以及其他方面,妇女都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以下是妇女的权利 保障: 1.教育权:妇女拥有与男性同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应当制定和执行促进妇女教 育的政策。 2.就业权:妇女应当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权利。除了一定的特殊情况, 雇主不得因为性别而削弱妇女的就业机会。 3.政治权:妇女有权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例如,妇女可以选择自己当地 政府工作的代表,并且可以参与选举。 4.经济权: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妇女的保护,在各种贷款和资助计划中特别 优先考虑妇女。 在我国,为了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给予了以下保护: 1.妇女权益保护法: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国家颁布了《妇女权益保护法》,明 确规定了妇女权益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2.性别歧视禁止规定:性别歧视是指因性别而弱化或消除人的社会地位或社会角色, 或限制或排除人的社会活动或资源的行为。我国反对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禁止任何单位 或个人对妇女进行这样的性别歧视。 3.家庭暴力禁止规定: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对于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我们应该反对和制止,并且帮助受害者求助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4.职场歧视禁止规定:在职场中,妇女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不得因为妇女的 性别而歧视或不平等对待。 三、保护自己的权益——妇女需要做的事情

妇女权益法治宣传

妇女权益法治宣传 妇女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她们同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新时代,为了进一步保障妇女的权益,国家不断完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 法规也日益完善。本文旨在介绍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宣传工作。 一、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 (一)宪法法律 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并且一再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加大处理妇女违法犯罪案件的力度。另外,我国 还颁布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法》等。 (二)法官工作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庭工作人员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的认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 人民法院审理妇女权益保障案件的指导意见》。这一指导意见针对妇女权益保护的专业性 和特殊性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准确规定了法官的行为规范和大量关注妇女问题的审判标 准。 (三)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政策文件,如《全国妇 女儿童权益保障规划》、《妇女发展纲要》等。这些政策文件为妇女的权益保障提供了坚 实的法律保障。 为了加强对于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意识和道德水平,各地政府和社 区团体大力开展了相关活动。 (一)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经常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有关妇女权益保障 的知识。在学校、社区、农村等地也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增加妇女权益保 障的普及度。 (二)协调机构 国家和地方政府设立了一些妇女权益保障专门机构,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民政部门、司法机关等,为更好地保障妇女权益提供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三)法治宣传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及

妇女权益保护法普及 标题:妇女权益保护法普及:促进平等与公正社会的关键一步 引言: 妇女权益的保护是构建公正社会的重要一环。妇女面临的挑战包括性别歧视、暴力和经济不平等等。为了实现妇女的权益,各国推出了妇女权益保护法,以确保妇女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本文将探讨妇女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解释其对妇女及整个社会的积极影响,并提供一些建议来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以促进社会的平等与公正。 第一部分:妇女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 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定义和范围 -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一系列法律和政策的集合,旨在保护妇女的权益和利益。 -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关系、就业机会、教育和政治参与等方面。 平等和公正的基石 - 妇女权益保护法是确保妇女拥有平等权利和机会的基础,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 - 在一个平等和公正的社会中,妇女能够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并

享受与男性同等的权益和机会。 第二部分: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积极影响 消除性别歧视 - 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禁止性别歧视,确保妇女在各领域受到公正对待。- 通过消除性别歧视,妇女有更多机会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并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预防和应对妇女暴力 - 妇女权益保护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措施,以预防和应对各种形式的妇女暴力。 - 通过加强法律保护和提供支持服务,妇女能够获得更多的安全感和保护,摆脱暴力的困扰。 促进经济平等 - 妇女权益保护法倡导平等薪酬和职业发展机会,确保妇女在经济领域得到公平对待。 - 经济平等使妇女能够摆脱贫困和经济依赖,提高其社会地位和自主性。 第三部分:普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的挑战和建议 挑战:意识和文化认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是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92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公布,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部法律。 目录 概述 内容 意义 概述 内容 意义 展开 编辑本段概述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修正) 编辑本段内容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第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八条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政治权利 第九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条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的比例。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第十二条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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