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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工程招投标规定

1、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下的,由各公司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办理。

2、工程造价在2万元以上的,各公司需提前把招标的项目及相关资料向集团办公室申报,报集团审批后,统组织招标。

(1)工程造价在2—5万元的,各单位需提前7个工作日申报,由集团招标小组组织招标。

(2)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需提前15个工作日申报。由市局招标小组组织招标。

具体流程:

申报招标项目(提供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等)-报集团领导审批一审批后由集团办公室负责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编标、发标等工作T在市局或集团开标T中标单位确定后,由项目申报单位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办理合同会签等工作。

(如属房地产工程上的甲供材,中标单位确定后-交建材公司负责办理合同及合同会签、对相关材料进行质量把关等工作。)

第二条经营性物资招标规定

1、凡一次性采购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全年同一物资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各经营公司严格按货比三家原则办理,同时报集团备案。

2、一次性采购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全年同一物资采购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各经营公司需提前15个工作日申报,报集团审批后,由集团公司组织招标。

3、专控性物资采购除外。

4、汽车经营服务公司整车销售中心采购车辆不属招标范围,汽车配件应确保源头采购,但要规范进销程序。此外,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需放宽额度的,可及时报集团审批。

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集团公司的采购招标活动,确保采购公平、公正、透明,并提 高采购效率和采购质量。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采购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物品、设备、工程 和服务等的采购。 二、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招标组织机构 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采购招标活动。招标委员会成 员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招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作。 2. 招标委员会职责 •制定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条件、评标标准等; •组织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制和发放等; •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监督采购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 三、招标流程 1. 招标准备阶段 •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目标、范围、招标条件和评标标准等; •确定招标委员会成员和主要工作人员; •编制招标公告并发布。 2. 招标文件编制阶段 •根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表格等; •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和修订,确保招标文件准确、清晰、完整。 3. 招标文件发放阶段 •制定招标文件发放通知,明确发放时间、地点和方式;

•发放招标文件给符合条件的招标人。 4. 开标和评标阶段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记录开标过程和投标人信息; •进行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标准评定各个投标人的资质,综合评价投标人的技术、价格、性能等方面; •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公示中标结果。 5. 合同签订和履约阶段 •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确定采购合同的具体内容; •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 •监督中标供应商按合同履行义务,确保采购的顺利进行。 四、评标标准 集团公司采用综合评价法对投标人进行评标,综合考虑技术、价格、性能等因素。 五、采购合同管理 1. 合同签订 采购合同应由合同双方按照法定程序签订,明确合同的标的、价格、交货期等 内容。 2. 履约管理 集团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管理,包括对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时间、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和评价。 3. 合同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六、采购投诉和争议解决 对于采购过程中的投诉和争议,集团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对投诉进 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解决采购争议。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市**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2020年4月修订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招标条件 (4) 第四章招标方式的选择 (5) 第五章招标程序 (6) 第六章采购方式 (8) 第七章采购条件 (9) 第八章采购程序 (10) 第九章奖罚条例 (13) 第十章附则 (14)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发包行为,控制项目投资,促进招标工作顺利健康的进行,促进廉政建设,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采用于市、区财政性投资及有自有资金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凡集团(含全资和控股公司)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代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除项目业主另有要求的除外),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和集团的营销代理、中介评估等非工程类咨询服务等项目,都要依照国家招标法、省市、区的有关规定及集团相关制度确定承包单位。 第四条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等的招标。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集团系统内的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办法。 第六条集团成立由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公司)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集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集团招标管理制度,以及对集团招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招标办”),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集团招标管理制度要求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和集团系统内招标业务的联系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集团招标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招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范文(6篇) 企业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整个集团采购管理系统。 第二章供应商资料收集 第三条项目部提供材料需求计划 (一)任何材料的采购都必须有项目部提供的材料采购审批单,只有做到"以需定购",才能有效地降低采购成本。无材料采购审批单的,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二)根据材料采购审批单,确定每个具体项目的采购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应与项目部就采购材料的规格及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详细的沟通。 (四)材料需求计划应有明确的数量、技术指标以及到货时间要求。第四条搜寻并联系供应商 (一)可通过internet、黄页、供应商介绍等方式搜寻材料供应商。 (二)采购人员与供应商交流的过程中应努力学习材料知识和行业知识,力求在每次一种材料采购结束后成为该材料的专家。 (三)严禁供应商与项目部私下单独接触,供应商对项目的疑问由采购管理中心与项目部沟通后由采购管理中心进行答复,严格执

行前后台管理,杜绝腐败滋生的机会。 第五条供应商资格预审 (一)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将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初步淘汰,减少后期的工作量,做到有的放矢。 (二)供应商资格预审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供应商的规模、技术资质、市场信誉、财务状况以及过往业绩。 (三)一般选出10家以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作为将来邀请招标的对象。 第六条建档及封样工作 (一)选出符合资格预审条件的供应商后应建立详细的供应商档案及相关的电子文件:产品、资格预审的内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供应商的信息档案建立起来后应集中汇总,并做到在采购管理中心内部的信息共享。 (二)凡是进入招标采购程序的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封样工作,封样库的两把钥匙由专人保管,非采购管理中心人员不得进入封样库,避免质量以及腐败的问题发生。 第三章招标和投标 第七条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相应的的项目负责人来统一草拟,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供应商投标需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分别投标装订成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目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并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项目招标、货物采购、工程承包等。 二、招投标程序 2.1 招标公告 2.1.1 招标单位应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规模、要求等详细信息,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 2.1.2 招标公告应在合适的媒体上进行广告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投标人的报名和咨询。 2.2 投标文件准备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2.2.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合法的企业资质、技术方案、

报价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2.3 投标文件评审 2.3.1 招标单位应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评审,评审结 果应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公示。 2.3.2 评标委员会应公开、公正、公平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打分和排名。 2.4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 2.4.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及时通知中 标人并与其签订合同。 2.4.2 中标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法定程序进 行签署和公正。 三、考核与认定 3.1 招投标成果考核 集团公司应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估项目的成本控制、工期管理、质量保证等方面的绩效。 3.2 业绩认定 根据评审结果和评标委员会的意见,集团公司应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奖惩,优秀的员工可以进行奖励和晋升,而不符合要求的员工则应进行处罚和督导。 四、违约与制裁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行为,确 保公平竞争和合法权益的保护。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标、投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编制 1. 招标文件编制委员会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应当由相关部门的合适人员组成,并以主管领导为主任。 2. 招标文件的编制包括项目背景、需求、技术规范、投标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应当全面、准确、清晰、完整。 3. 招标文件应提前通知潜在投标人,公示时间、地点、方法等。 四、投标准备 1. 投标准备包括准备投标文件、确定投标价、选择拟投标人等。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文件。 2. 投标准备的过程中,严禁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泄露有关投标的任何信息。 五、评标操作 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标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 评标委员会应对标书进行详细评审,评定每一项评标指标的得分,并形成评标报告。 3. 评标结果应为数字和文字两种形式,评标意见应详细具体。 六、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 1. 中标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告,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2. 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 3. 未中标的投标人有权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七、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 如中标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向投标人支付违约金。 2. 如投标人对招标结果存有异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制度宣传和监督 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各部门和人员应相互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 以上是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调整,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公平性。同时,公司应加强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招投标管理的水平。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 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合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 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璜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六条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 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工办、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采购部、行政部、财 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以及公司律师等。 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 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监察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 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协办部门 财务部 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 招标项目 固定资产的采购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申请部门 行政部 采购中心 工程部 经办部门 行政部 采购中心 工程部 监察部门 监察部 监察部 监察部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一」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技术部门及法务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发布。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其中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指标等),商务标(企业资质、信誉、业绩、工期、质量、组织机构、管理体系等)部分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编制。 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试剂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办公用品、仪器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其他服务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工程招标内容还要详细说明工程名称、地址、项目所建地理位置、环境、用地范围、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及投标报价等要求,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内容还应符合按“甲供及暂定材料设备采购、包装、运输、装卸、验收、保管、发放管理程序”的要求。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篇二」

公司招标招投标管理办法

XX市农业投资集团 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市农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选择活动,促进公平竞争,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XX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XX市招标投标条例》、《XX市领导干部招标投标工作纪律"三要十不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开展的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采购;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承包商选择活动。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三条项目承包商选择方式包括招标、随机抽选、比选。 第四条项目承包商选择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法、合规"的原则。 〔三"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 1 / 14

〔四"兼顾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项目承包商选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行政办公室、财务资金部、战略投资部、产业经管部、资产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法务与风险控制部、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其他成员由组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 第六条涉及部门及职责 〔一涉及部门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责:编制项目承包商选择申请书,全程参与项目承包商选择工作。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组织或制作项目承包商选择的招 2 / 14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规范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X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 企业招标活动,根据《ZHRMGHG 招标投标法》、《ZHRMGHG 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基本建设(含 境外)、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国内采购的招 标管理。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承包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国内采购 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并直接管理的二级公司,包括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公司持有股权但委托子公司管理的 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公司。 控股投资企业是指由子公司控股或者相对控股的投资企业,包括 公司委托子公司管理和子公司间委托管理的控股/相对控股企业。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基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建造物和构筑物 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 采购需求单位是指与供应商签订并履行合同的公司部门、子公司或者控股投资企业,负责编制或者参加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谈判、签约及合同执行。 采购承办单位是指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交易价格等重要事项的公司部门、子公司或者控股投资企业,负责招标实施方案 或者策略的制定,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以及招标、评标、定标全过程 的组

织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经营管理部是公司招标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公司招标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公司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招标活动的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公司其他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招标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负责编制本板块招标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子公司与控股投资企业的招标管理权限;负责本板块招标评标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范本;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招标,指导、监督、检查控股投资企业招标工作。 第七条电力、煤炭、交通公司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加强集中招标工作的管理。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子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负责有关招标管理的具体工作。 其他子公司应当明确招标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本单位招标工作,并通过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者招标领导小组决策本单位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控股投资企业应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明确招标管理部门,

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大宗材料采购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建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以采购主管领导、采购部经理、技术部副经理、财务经理为组员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以XXXX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 万元以上的; 2、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 万元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 万元以上的; 4、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 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5、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2 、3、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50 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1 、公司直接管理或者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2、公司自营工程;

3 、公司自制产品、自修项目; 4、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5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 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符合招标规模中规定,但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议标或者不招标: 1 、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2、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者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3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4、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公开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 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a: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3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__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合同部造价代表及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现场代表、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3、简单工程比选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招标管理 1、由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招投标或比选工作,对于确因特殊情况需紧急实施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实施具体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审批。 2、对于公司采用BT代建的项目,由公司招标管理主要人员对BT业

主招投标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有序。 五、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川府发9号)、《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成府发〔2023〕134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2、比选:在符合《四川省*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令第197号)规定要求的,均从其规定,对于个别紧急工程,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比选方式。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 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参考龙泉驿区基建项目代理机构库方式,建立单独的代理机构信息库,代理机构在信息库中产生。在信息库建立前,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实行国家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执行。 2、工程公开(按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执行;工程公开(参照197号文件)比选参照四川省*发布的标准比选文件及公司内部修编的通用范本执行。邀请比选得可以参照上述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招投标的全过程管理,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

2023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2023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2023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预算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采购部、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总工办、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董事会: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集团领导:包括: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集团企业管理部及主管领导.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预算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总工、设备总工: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报总经理审核,并逐级报集团领导、董事长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第六条招标系统的工作目标是,以“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宗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公平公正、合理竞争的原则下,为了提高经济效益,降低

公司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已批准、并纳入集团公司计划管理的所有投资项目。 第三条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购,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均必须举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举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必须依法举行,并遵循藏匿、平等、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并成立招投标管理办奋室(以下简称招投标办)。分、子公司负责本单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成立相应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使用国家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等投资项目,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举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佑算在二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或单项设备不足十万元人民币,但同类设备总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佑算价在五万元人民币及以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一百万元人民币及上的。 第七条招标投标规矩定必须举行招标的项目,须藏匿招标。其他项目可以藏匿招标,也可以邀请招标。 第八条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因保密要求不相宜招标的,经集团公司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举行招标,但要参照招标程序举行计划竞选。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是招投标活动的主体,是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在依法举行的招标中,按照《招标投标法》主动采用国家和地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条集团公司对各分、子公司依法行使出资人的管理、监督权。集团公司督察部门负责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对招标工作采取招标计划审核备案管理制度。 (一)各分、子公司负责制仃本单位招标计划; (二)集团公司枚资管理部门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备案; (三)招标计划经审核后,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下达招标计划/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招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标管理,集团公司对本部及下属单位的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三条凡报经主管部门立项批准或由批准实施的下列项目,均上报,纳入统一招标: (一)依照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二)国家规范限额以下项目的招标: 招标范围见下表: 1.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的项目,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通过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具体内容见阳光采购相关制度。 2.集团自行组织议标的方式,主要指竞争磋商、竞争谈判、定向谈判等。 3.对于集团及下属公司负责建设并管理的供热管网、换热站及其他供暖设施或者自己使用的工程建设项目,集团设计院设计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可自行设计,不再进行设计招标;供热公司施工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可自行组织施工,不再进行施工招标。项目审批、核准或监管部门有其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结合石化行业的特点,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集团公司内石化工程建 设项目的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的招标投标,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的招标投标。 投资在300万元(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数为准)及以上的石化 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投标。 民用建筑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原则上进入地方有形建筑市场,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第三条集团公司负责系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的 管理,集团公司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要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并在集团公司的监督指导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是法人之间进行的、在法律规定范

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和保护。 第五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凡在集团公司内进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二) 监督、指导、检查集团公司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国家利益、集团公司利益和招标单位、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三) 总结、交流招标投标工作经验; (四) 调解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疑议的中标结果。 设在工程)以下简称招标办(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 建设部,是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石化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行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工程、物资(含设备)、药品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 (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 (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三)牵头召集纪委、工会、宣传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四)负责集团公司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管理。通过经常性的市场调研,定期组织评审准入供应商和准入建筑商,并通过动态化管理不断筛选,优化准入商结构(《准入商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五)负责组建集团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对专家库实行规范化管理;

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水运公路招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 (一)本办法所称计划,是指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经批准后的年度和临时采购计划。 (二)本办法所称采购活动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行为,其中: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物资、办公、劳保用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土建、水工、管网、电气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服务是指工程的规划、勘察设计、评估评价、监理,资产的租赁、处置,保险、广告、代理、咨询、信息化建设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采购泛指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直接采购、重复采购和定点采购等方式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管理的采购。 (一)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 (二)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一般不

得少于三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 (三)询价(比价),是指以询价函的方式,向三个以上的拟选供货商进行询价,并按照满足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择优确定供货商的方式; (四)竞争性谈判,是指邀请三个以上的供货商就事先确定的谈判文件逐一进行谈判,并按照满足需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供货商的方式; (五)直接采购,是指在保证采购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直接从唯一的供货商处进行采购的方式; (六)重复采购,是指在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间内,在需求不变情况下,从以往选定的供货商中再次进行采购的方式; (七)定点采购是指采购人首次采购需经以上方式确定中标商,并将其作为定点供货商,在一定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需重复采购此种货物,经过市场调研,可向定点供货商采购,但采购价格不应超过其中标价格。 第四条凡投资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采用以上采购方式。集团公司对上述范围内的采购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对投资额3万元以下和授权范围内的采购活动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的招标采购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六条招标采购活动一般包括招标前期工作、编制和发售招标采购文件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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