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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3篇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3篇

目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10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8

药品环评管理制度﹒﹒﹒﹒﹒﹒﹒﹒﹒﹒﹒﹒﹒﹒﹒﹒﹒ 20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22

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24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26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查制度﹒﹒﹒﹒﹒﹒﹒﹒﹒﹒﹒﹒ 28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31

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34

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36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43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45

药品质量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48

药品信息质量管理制度﹒﹒﹒﹒﹒﹒﹒﹒﹒﹒﹒﹒﹒﹒﹒ 50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52

卫生管理制度﹒﹒﹒﹒﹒﹒﹒﹒﹒﹒﹒﹒﹒﹒﹒﹒﹒﹒﹒ 55

人员身心健康管理制度﹒﹒﹒﹒﹒﹒﹒﹒﹒﹒﹒﹒﹒﹒﹒﹒﹒ 57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59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61二、各岗位管理标准

本店负责人岗位职责﹒﹒﹒﹒﹒﹒﹒﹒﹒﹒﹒﹒﹒﹒﹒﹒ 66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68

处方审查人员岗位职责﹒﹒﹒﹒﹒﹒﹒﹒﹒﹒﹒﹒﹒﹒﹒ 71

药品购进人员岗位职责﹒﹒﹒﹒﹒﹒﹒﹒﹒﹒﹒﹒﹒﹒﹒ 73

药品环评员岗位职责﹒﹒﹒﹒﹒﹒﹒﹒﹒﹒﹒﹒﹒﹒﹒﹒ 75

营业员岗位职责﹒﹒﹒﹒﹒﹒﹒﹒﹒﹒﹒﹒﹒﹒﹒﹒﹒﹒ 81

三、操作程序

药品购进程序﹒﹒﹒﹒﹒﹒﹒﹒﹒﹒﹒﹒﹒﹒﹒﹒﹒﹒﹒ 88

首营企业审查程序﹒﹒﹒﹒﹒﹒﹒﹒﹒﹒﹒﹒﹒﹒﹒﹒﹒ 93

首营品种审核程序﹒﹒﹒﹒﹒﹒﹒﹒﹒﹒﹒﹒﹒﹒﹒﹒﹒ 96

药品质量检查环评程序﹒﹒﹒﹒﹒﹒﹒﹒﹒﹒﹒﹒﹒﹒﹒ 99

不合格药品控制程序﹒﹒﹒﹒﹒﹒﹒﹒﹒﹒﹒﹒﹒﹒﹒﹒106

药品拆零销售程序﹒﹒﹒﹒﹒﹒﹒﹒﹒﹒﹒﹒﹒﹒﹒﹒﹒110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保证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获得有效率全面落实,以推动本店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率运转。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本店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继续执行情况;

5.1.2 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种工作程序的继续执行情况;

5.1.4 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 检查方式:各岗位自查与本店考核小组非政府检查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岗位自查

5.3.1.1 各岗位应定期依据各自岗位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本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 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本店的各岗位。

5.3.2.2 本店应当每年至少非政府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继续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本店质量负责人展开非政府,每年年初制订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检查小组由不同岗位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5.3.2.4 检查人员应当通晓经营业务和熟识质量管理,具备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 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当写下书面的检查报告,表示存有的和潜在的问题,明确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呈报本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查核准。

5.3.2.7 本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罚。

5.3.2.8 各岗位依据本店负责人的同意,非政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情况向本店负责人意见反馈。

文件名称:药品购进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强化药品供货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供货药品的质量和合法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0、71、72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66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于本店药品供货的质量管理。

4.责任:药品购进人员和质量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把质量作为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

5.2 严格执行《药品供货程序》,深入细致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等,保证从合法的企业供货符合规定建议和质量可信的药品。

5.3 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规定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如购货合同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时,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限。

5.4 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查制度》,搞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查工作,向供货单位索要合法证照、生产批文、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标签、说明书、物价批文等资料,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供货。

5.5 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做好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药品购进记录和购进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5.6 药品供货记录应当包含:购货日期、药品通用型名称(商品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供货数量、有效期、批号、供货人员、附注等内容。

文件名称:药品验收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把不好供货药品质量关,确保药品数量精确,外观性状和外包装质量符合规定建议,避免不合格药品步入本店。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4、7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67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于本店所供货药品的环评。

4.责任:验收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验收必须执行制定的《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程序》,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以及购进凭证等,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5.2 药品质量环评应当包含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专有标识等内容的检查。

5.3 验收药品应在待验区内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进行检查,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店规定到货二日内验收完毕。

5.4 环评首营品种理应生产店提供更多的该批药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5.5 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

5.6 药品环评必须存有环评记录。环评记录必须留存至少于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严禁多于三年。

5.7 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齐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店。

5.8 环评工作中辨认出不合格药品或质量存有疑点的药品,应予以退还,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展开复查。

5.9 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员应与营业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营业员依据验收结论和验收员的签章将药品置于相应的区,并做好记录。

文件名称: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

草拟日期:审查日期:核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为确保本店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6、7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1条。

3.适用范围:本店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陈列检查员对本制度实行负责管理

5.内容:

5.1 陈列的药品必须就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5.2 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店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5.3 药品应当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建议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当置放精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准确;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极易串味药与通常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离放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分柜放置。

5.4 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5 拆零药品必须放置于拆零专柜,搞好记录并留存原外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回去年才。

5.6 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5.7陈列药品应当防止阳光照射,须要贮藏、密封储存的药品不应当陈列;

5.8 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

5.9用作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新埃维持清洁卫生,避免人为污染药品。

文件名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为保证从具备合法资格的企业供货合格和质量可信的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0、73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69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于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查管理。

4.责任:本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购进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首营企业的审核

5.1.1 首营企业就是指供货药品时,与本店首次出现药品供需关系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5.1.2 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gsp或gmp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药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1.3审查与否远远超过有效率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5.1.4 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mp或gsp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

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技术人员状况、

储存场所、质量管理体系、检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

系是否满足药品质量的要求等。

5.1.5供货人员核对《首营企业审批表》,依次送来质量负责人和本店负责人审核后,方可从首营企业供货药品,首营企业审查的有关资料应当档案留存。

5.2 首营品种的审核

5.2.1 首营品种就是指本店向某一药品生产企业首次供货的药品(不含崭新规格、崭

新剂型、崭新外包装、新品种等)。

5.2.2 购进人员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药品出厂检验报

告书、药品说明书及药品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5.2.3 资料齐全后,供货人员核对《首营品种审批表》,依次送来质量负责人审查合

格后,本店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以发货。

5.2.4 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5.2.4.1 审查所提供更多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5.2.4.2 了解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及质量状况。

5.2.4.3 审查药品与否合乎供货单位《药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5.2.5 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

序重新审核。

5.2.6 审查结论应当明晰,有关审查记录及资料应当档案留存。

文件名称: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强化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0、81、82、83、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于本店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 认真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努力做到药品标价签,标注齐全,核对精确、规范。

5.3 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

服药与外用药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 营业员依据顾客所售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录入有误后,将药品交还给

顾客。

5.5 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

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在营业时间内,理应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并配戴标明姓名、执业药师或药师等

内容的胸卡。

5.7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

5.8 销售非处方药,可以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推论出售和采用,如果顾客明确提

出咨询建议,药师应当负责管理对药品的出售和采用展开指导。

5.9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规程》执行。

5.10 严禁使用有奖销售、附送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5.11 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5.12销售药品所采用的计量器具应当经计量测验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5.13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14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5.15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购进人员传递药品信息。5.16做好各项记录,

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文件名称: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

草拟日期:审查日期:核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店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店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行负责管理。

5.内容:

5.1 销售处方药时,应当由执业药师或药师(不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展开审查并盖章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核查人员均应当在处方上签下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例如顾客不敢遗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备案在《处方备案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出售和采用。

5.2 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 处方所列于药品严禁擅自修改或代用。

5.4 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 对存有辨证不洁和超剂量的处方,应当婉拒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再次盖章后方可以调配和销售。

5.6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文件名称:药品拆零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

草拟日期:审查日期:核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为加强拆零药品的质量管理。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2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店拆零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行负责管理。

5.内容:

5.1 拆零药品就是指所销售药品最轻单元的外包装上,无法明晰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5.2 执业药师或药师负责处方药的拆零销售,营业员可负责其他药品的拆零销售。

5.3 企业须成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柜,并搭载必要的拆零工具,例如药匙、药刀、

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维持拆零工具清洁卫生。操作方式人员严禁用手轻易碰

触药品。

5.4 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

不可拆零。

5.5 对拆零后的药品,应当分散放置于拆零专柜,无法与其他药品混放,拆零专柜未

有的药品需从其他药柜迁入,使用即为卖即为拆毁,并维持原外包装及标签。

5.6 拆零药品储存有温度要求的,必须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5.7 拆零的药品销售时必须放进拆零药袋中,印上拆零标签,标明顾客姓名、药品的

通用型名称、剂型、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并搞好拆零药品记录,内容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过程、操作方式人等。

文件名称:药品效期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合理掌控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避免药品的过期失灵,保证药品的储存、保

洁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店发货环评、在库保洁、出库核查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

收货。

5.2 距失灵期没x个月的药品严禁供货,严禁环评入库。有效期没一年的药品,每月

应当投档《将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中》,呈报质量负责人。

5.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

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4对有效期严重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当按月展开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灵品种,严苛杜绝过期失灵药品卖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文件名称: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

草拟日期:审查日期:核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购进不合格药品和将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7条

3.适用范围:本店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环评员、保洁员、药品供货人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行负责管理。

5.内容:

5.1 不合格药品指

5.1.1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的假药、劣药。

5.1.2 质量证明文件不合格的药品。

5.1.3 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1.4 数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1.5 包装破损、被污染,影响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1.6 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5.2 对于不合格药品,不得购进和销售。

5.3 对药品的内在质量存有猜测而无法确认其质量状况时,应当样本送来宿迁药品检验所检验。

5.3.1 在药品购进验收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应在验收记录中说明,并报质量负

责人进行复核;经质量负责人确认为不合格的药品,应拒收。

5.3.2 在库保洁检查中,经质量负责人核查证实为不能合格的药品,应当通告保管员

将其存放在红色标志的不合格品库(区),并通告将该批号药品撤走柜台,严禁稳步销售。

5.3.3 对于售后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由质量负责人依据顾客意见及具体

情况协商处理。

5.3.4 对于假药、劣药和发生轻微质量事故的药品,必须立即暂停供货和销售,就地

销毁,并向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5.4 不合格药品的报损应按照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有关记录保存三年。

5.5 通常不合格药品的封存经批准后理应质量负责人监督封存;假劣药品应当就地销毁,并上报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置或备案。封存工作理应记录,封存的地点应当

靠近水源、住宅等。特定管理药品应当在选定的地点展开封存。封存方式可以实行碎裂埋藏,冷却等方式。

5.6 质量负责人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应定期进行汇总,记录资料归档。

5.7 不合格药品的证实、报告、报损、封存理应健全的相关手续和记录。

文件名称: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1.目的:强化本店所经营药品出现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率防治关键性质量事故的出现。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0条。

3.适用范围:出现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

成本店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两大类。

5.1.1 关键性质量事故:

5.1.1.1 违规销售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5.1.1.2 未严格执行质量环评制度,导致不合格药品入库的。

5.1.1.3 由于保管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

5.1.1.4 销售药品发生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导致医疗事故的。

5.1.2 一般质量事故:

5.1.2.1 违背发货程序供货药品,但未导致严重后果的。

5.1.2.2 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一次性造成经济损失xx元以上的。

5.2 通常质量事故出现后,应当在当天口头报告质量负责人,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呈报

本店负责人。

5.3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负责人在24小时内上报宿迁市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重大质量事故应在三天内报告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4 出现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当及时实行必要的掌控、补救措施。

5.5 质量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本店负责人,必要时上报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6 在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应当秉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为:事故的原因不

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顾客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整改措施不放过。

文件名称: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保证质量信息传达通畅,及时沟通交流各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不断提升工作

质量和服务质量。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0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于本店所有质量信息的管理。

责任:质量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质量负责人为本店质量信息中心,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传递与汇总。

5.2 质量信息的内容主要包含:

5.2.1 国家最新颁布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

5.2.2 国家崭新施行的药品标准及其他技术性文件;

5.2.3 国家发布的药品质量公告及当地有关部门发布的管理规定等;

5.2.4 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及雷苏兹药品的质量情况;

5.2.5 在药品的质量验收、养护、保管、出库复核以及质量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质量信息;

5.2.6 质量举报和质量事故中搜集的质量信息。

5.3 质量信息的收集方式:

5.3.1 质量政策方面的各种信息:由质量负责人通过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文件、通告、

专业报刊、媒体及互联网搜集;

5.3.2 本店内部质量信息:由各有关岗位通过各种报表、会议、信息传递反馈单、谈

话记录、查询记录、建议等方法收集;

5.3.3质量举报和质量事故的质量信息:通过设置举报电话、顾客意见簿、顾客调查

出访等方式搜集顾客对药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意见。

5.4 质量信息的收集应准确、及时、适用,建立质量信息档案,做好相关记录。

5.5质量负责人应付质量信息展开评估,并依据质量信息的关键程度,展开分类,并

按类别转交有关人员展开档案和处置。

文件名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强化对本店所经营药品的安全监管,严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率。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第13、16、28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0、74条。

适用范围:本店所经营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监测的管理。

责任: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负责。

内容:

5.1 质量负责人为本店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负责人员。

5.1.1 报告范围:

5.1.1.1 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

疑不良反应。

5.1.1.2 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发的轻微、少见或代莱不良反应。

5.1.2 对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均应实施监测;严重的、罕见的和新的不良反

应需上报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2 报告程序和建议:

5.3 处理措施:

5.3.1 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已停止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人应立即通告保管员和

营业员暂停该批号药品销售,就地销毁,并报告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4 本店对发现可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而未报告的,或未按规定报送及隐瞒药品

不良反应资料的人员分别予以批评、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

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5 定义:

文件名称:卫生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规范本店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缔造一个较好的经营环境,避免药品污染变质,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61条、64条。

适用范围:本店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责任: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5.1.1 营业场所应当宽敞明亮、干净卫生,不放置与营业毫无关系的物品,并无污染物。

5.1.2营业场所门窗、玻璃柜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灰尘、污渍。

5.1.3营业场所墙壁无尘、并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洁净的死角。

5.1.4 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5.1.5 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5.1.6 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5.1.7 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装袋应当清洁卫生。

5.2 仓库的环境卫生管理:

5.2.1 办公生活区应当与储存作业区维持一定距离,或实行必要的隔绝措施,无法对储存作业区导致不良影响或污染,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5.2.2 库房内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5.2.3 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当珞丹平坦。定期打扫、维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5.2.4 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5.3 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当定期检查,详尽记录,奖惩全面落实。

文件名称: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规范本店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工作,缔造一个较好的工作环境,避免药品污染变质,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6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9条。

适用范围:本店人员身心健康管理。

责任:质量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对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实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确保直接接触药品的工

作人员符合规定的健康要求。

5.2 凡专门从事轻易碰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包含药品质量管理、环评、保洁、保管员,

应当每年定期至深圳市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展开健康检查。

5.3 健康检查除一般身体健康检查外,应重点检查是否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如乙肝、甲肝等)、皮肤病等;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岗位人员还应增加视力程度(经矫正后视力应

不低于0.9)和辨色障碍(色盲和色弱)等项目的检查。

5.4 健康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5.5 对新调整到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5.6 轻易碰触药品的工作人员若辨认出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已不合乎岗位供职建议时,

应当及时提出申请对调工作岗位,及时化疗,谋求早日康复。

5.7 质量负责人负责每年定期组织直接接触药品岗位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企业和

个人的健康档案。

文件名称: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

草拟日期:审查日期:核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规范本店的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店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能力。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5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58条。

适用范围:本店质量管理体系所有相关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责任:本店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实行负责管理。

内容:

5.1 本店每年应当依据上级有关建议及本店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培训计划。

5.2 质量负责人负责教育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与考核。

5.3 质量负责人每年对全员展开药品法规、质量规章制度及专业知识、执业道德、工

作技能等培训考核工作。培训人员覆盖面应当达至100%。

5.4 本店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参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

续教育”。

5.5 本店中质量管理、环评、保洁、看管、供货、营业等岗位的人员必须按市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的建议,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上岗。

5.6 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应经职工技能培训,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5.7 质量负责人应当创建个人培训教育档案,内容包含:姓名、职位、职称、培训时间、培训题目、培训地点及培训师、课时、考核结果等。

5.8 质量负责人每年应做好全年教育培训,内容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授课者等。

5.9 每次培训后应当搞好考核工作,检验培训的效果。

文件名称: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提升本店服务水平,为顾客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8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6条。

适用范围:本店的销售服务。

责任: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5.1 营业员营业时应穿着整洁,挂牌上岗,站立服务。

5.2 营业员必须举止端庄,精力分散、热情接待顾客,答疑问题必须存有冷静。

5.3 上岗时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嘲弄顾客。顾客进入营业场所,应主动与顾客打招呼,并询问顾客的需要

以及购买的药品。

5.4 本店有关药品的咨询服务应当由药学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应当特别注意搞好指导、监督、培训工作。

5.5 药学技术人员应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正确指导顾客购药,指导其他营业员进

行配药及传授相关知识,了解药品新品种,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不断提高

服务水平,维护本店的质量信誉和本店形象。

5.6 药学技术人员在指导购药时,应当彰显热情、冷静。如实了解药品的性能,不误

导用途,对有关的辨证和辨证不洁必须讲清楚。无法确认的情况,建议消费者遵医嘱。

5.7 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店药品的质量监督和管理,保证所供的药品质量可靠,药学

技术人员还应指导购药者应将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小心储存和使用。不得误导人们购买过量

药品,禁止以盈利为目的向购药者推荐不必购买或不适合的药品。

5.8 营业场所内设顾客意见簿,缺药登记簿,标明服务公约、发布监督电话,招待顾

客举报,并深入细致处置。

5.9 营业场所内必须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5.10 营业员必须依据药品说明书的内容,恰当了解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

不洁及注意事项。

5.11 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5.12 销售药品时,严禁长幼有别,以貌取人,假公济私。

文件名称:本店负责人岗位职责编号: - -

起草人:审查人:核准人:颁授人: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规范本店负责人的经营犯罪行为,确保本店质量体系的创建和健全,保证所经

营的药品的质量合乎法定的标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59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于本店负责人。

责任:本店负责人对本职责的实施负责。

工作内容:

5.1 组织本店的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质量第一”的思

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确保本店所有的药品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负责人,积极支持并确保其单一制、客观地行使职权,在经

营与奖惩中全面落实质量立法权;

5.3 积极支持质量负责人工作,经常指导和监督员工,严格按gsp要求来规范药品经

营行为,严格本店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规范、记录表格的执行和落实。

5.4 定期对本店的质量工作展开检查和总结,汇报质量负责人对本店质量管理的情况

汇报,对存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良;

5.5 指导质量负责人,营业员及其他各岗位人员。依据各岗位人员的报告和管理记录,确认是否正确进行了相应的管理;

5.6 非政府有关人员定期对药品展开检查,努力做到帐、货、物吻合,质量较完整,

避免药品的过期失灵和变质,以及差错事故的出现;

5.7 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经营环境、储存条件达到药品的质量要求。

5.8 搞好人员工作职责及班次的非政府精心安排;

5.9 人员关系的维护和协调;增进团结,提高本店员工的凝聚力。

5.10注重顾客意见和举报处置,策划关键性质量事故的处置和关键性质量问题的化解和质量工作的改良。

5.11努力学习药品经营的有关知识,不断收集新信息,提高自身及本店的经营管理水平,重视员工素质的训练与培养。

5.12 经营场所形象的布置,气氛的营造。

直接责任:对本店经营的药品质量承担法律责任,保证本店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供职资格:

7.1 熟悉药品管理法规、经营业务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文件名称: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编号: - -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颁发人:

草拟日期:审查日期:核准日期:生效日期:

目的:为规范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药品质量。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0、64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55条。

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负责人。

责任:质量负责人对本职责的实行负责管理。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以下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管理 1. 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评估药品需求并与供应商进行合理的谈判和订购。 2. 采购药品应遵循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药品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内容。 3. 药品采购应遵循谨慎、公正、透明的原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和回扣。 二、药品验收管理 1. 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验收制度,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 2. 药品验收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外观、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药品的批次信息。 3. 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和追责工作。 三、药品储存管理 1. 药店应建立合理的药品储存区域,确保药品的存放环境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受潮、变质或遭到污染。 2. 药店应制定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对不同类型的药品进行分类

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药店应建立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货、出货、库存等进行记录和监控,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四、药品销售管理 1. 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台账,对每一次销售进行记录并保留相应的销售凭证。 2. 药店销售药品应询问顾客相关信息,如病情、用药史等,以便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 3. 药店应合法合规地销售药品,不得销售过期药品、劣质药品和假药。 五、药品追溯管理 1. 药店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对每一次药品的采购、入库、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2. 药店应配备相关技术设备和系统,能够对药品进行追踪和追溯,防止假冒伪劣药品的流入和销售。 以上是药店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药店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确保药店运营的合法合规和质量安全。同时,药店应定期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改和完善制度,提高药店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药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药店管理制度 1、规章制度首先是应用于标准化管理 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企业管理,实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企业如果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规章制度,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得到广泛调动,企业的各项工作就能够顺利开展,工作效率就会极大提高,企业的总体效益就会不断得到提高,企业的战略方针目标就能得到顺利实现。 2、完善的规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者和社会的广泛信任,更易赢得商业机会和发展机会。 3、企业规章制度具有法律的补充作用 企业的规章制度不仅是公司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和合作纠纷的重要依据。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管理的有关事项一般缺乏十分详尽的规定,事实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管理中可以起到类似于法律的效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有关争议案件的依据。因而企业合法完善的规章制度起到了补充法律规定的作用,有利于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4、规章制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 就是政策应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管理,受到现行政策的约束和支持。比如项目基金的申报,在发改委要求的项目基金的申报材料中,有一项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须有着非常完善的企业规章制度才可能申请到国家的项目基金支持。同理,许多项目竞标也都需企业提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企业是否合格的标准之一。 药店员工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让药店工作顺利开展,让各位员工工作更开心,使大家在竞争中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回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欢迎参阅。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 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 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 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 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 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 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范文(4篇)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 编号:01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__ 审阅人:__ 起草日期:__.5.1 批准日期:__.5.1 执行日期:__.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1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2 (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独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3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制度篇一 一、采购与验收 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 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验收的场所: 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5、验收的时间: 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 二、员工管理制度: a、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药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药房管理制度(精选15篇) 药房管理制度第1篇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医院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医院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医院宿舍居住,医院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医院宿舍和管理医院宿舍。 2、但本医院宿舍只提供给本医院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医院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医院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医院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医院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医院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

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医院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医院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医院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 (3)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4)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5)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簿,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6)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7)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8)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9)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衣貌取人,假公济私。 (10)如有违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予以处罚。 篇2:公交公司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公交公司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郑重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保证所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不挂靠经营。 2、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遇到经营困难、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3篇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3篇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1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3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4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07:00-14:00 ,下午14:00-21:00 第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2 药店GSP质量手册(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质量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药店管理制度(精选20篇) 药店管理制度1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 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药店管理制度2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入库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药品服务管理制度3篇

药品服务管理制度3篇 【导语】药品服务管理制度怎么写受欢迎?本为整理了3篇优秀的药品管理制度范文范文,为便于您查看,点击下面《名目》可以快速到达对应范文。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药品服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盼望对您有所关心。 名目第1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平安管理制度第2篇z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平安管理制度第3篇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1篇】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平安有效的重要环节,药剂科应严格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方法》等规定,在医院药事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严把选购、保管、使用关,为医院临床做好服务。 一、西药管理 (一)选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选购供应工作,依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选购方案,经有关领导讨论批准后方可选购,在供应正常状况下库存量一般为1~2个月,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把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

外部供应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乐观组织进货,确保贮备保证医疗需要。 (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库管理人员、选购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状况、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选购、保管人员双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专帐付款。 (三)保管药剂人员要仔细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珍贵药品,必需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药品库房保持干燥、通风。易燃易爆药品需保管入危急品库内。防火平安设施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留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留意放在非光照处,效期药品准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调配配方人员必需仔细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快速、精确,核对双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需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觉问题准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五)使用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珍贵药品的使用,

药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药质量量和服务质量,创立一个有益药品管理、有益于销售的优 异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照《药品管理法》及《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拟订本制度。 (1)门店工作人员应建立为顾客服务、对顾客负责的思想,将“顾客至上、信用第一”作为企业经营的主旨。 (2)门店每天营业前应整理好店堂卫生,并备齐商品。店堂内应做到货柜 货架整齐整齐、标记醒目、货签到位。 (3)门店员工上岗时应着装一致,整齐洁净,佩带胸卡,浅笑迎客,站 立服务,举止浩大,精力集中,招待顾客热忱,解答问题耐心。建立文明的形象 和创立优异的服务环境。 (4)营业员上岗时讲一般话,使用“请、您好、感谢、对不起、再会” 等文明礼貌用语,招待顾客时应主动热忱、耐心周密、态度平易,禁止 同顾客吵嘴,顶嘴,禁止说笑嘲弄顾客。 (5)店堂内设顾客建议薄、缺药登记簿、顾客信息本,宣告督查电话, 招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办理。对待顾客的咨询,任何营业员都要耐心解答。 (6)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洁净一次性水杯,及时给顾客送水。 (7)营业员严格依照规定的站姿站点执行,不聚众聊天,不歪站斜靠。 (8)招待顾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从招待顾客起, 必然全程服务顾客,直到收银台付款,并送走顾客,半途若有事走开,应交代给 其余人。 (9)做到小病当医生,重病当顾问。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 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张和误导顾客,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10)销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若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省 得发买卖外。 (11)计价、收款应正确,找补的零钱要礼貌地交给顾客,并嘱咐顾客 当面点清。。 (12)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衣貌取人,营私作弊。 (13)若有违上述规定,将在当月核查予以处罚。

药房管理制度(优秀11篇)

药房管理制度(优秀11篇)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篇一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品名、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药店规章制度(精选10篇)

药店规章制度 药店规章制度(精选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店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店规章制度篇1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9)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10)采购员应及时了解药品的库存结构和营业销售情况,合理制定药品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销售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药品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11)质量负责人应会同采购员按年度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不断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药品经营质量。 药店规章制度篇2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规章制度篇3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7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药房管理规章制度模板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篇1)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瓶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奇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药品柜等。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篇2)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员应经专业知识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药品购进的合法性。 ①在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③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做好记录。 (4)采购药品应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5)购进药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6)购进药品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注明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 (8)对首营企业应确认其合法资格,并做好记录。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药店管理制度10篇

药店管理制度10篇 药店管理制度1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药店管理制度2 一、在销售药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制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内容,给予合理用药指导,不得采用虚假和夸大的方式误导顾客。 二、药品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进行销售。 三、过期失效、破损、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烂变质、风化潮

解、虫蛀鼠咬等不合格药品严禁上柜销售。 四、处方药须凭医师处方调配或销售。审方员应对处方内容进行审核,处方审核完毕审方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处方调配或销售完毕,调配或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并向顾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药禁忌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处方调配程序一般分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给药。 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审方员应当拒绝调配或销售。如顾客确需,须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六、销售处方药应收集处方并分月或季装订成册,顾客不愿留存处方,应按要求作好处方药销售记录。收集留存的处方和处方药销售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两年。 七、药品销售应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 药店管理制度3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篇一: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需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需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运用过程中的有关学问。 三、驻店药师必需对处方发展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置的药品,驻店药师应供应用药指导或者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留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晰、正确、有无错误或者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须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 2 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需凭执业医师〔或者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置。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发展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 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 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者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细致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置和运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者礼品销售等销售 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置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问询效劳,指 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药店管理制度(15篇)

药店管理制度(15篇) 药店管理制度1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第四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药房规范化管理制度篇1 为了做好药房的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 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员工必须遵守卫生制度,各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清洁卫生。 2.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罚款10元;上班时间做私活,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做自动除名。 2. 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3. 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商品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

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4. 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5. 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6. 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工作人员承担。 7. 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8. 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9. 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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