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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运动是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它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动力。通过对运动的认识,我们可以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本质,进而指导实践活动。在认识运动的过程中,辩证法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论,它能够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运动的本质和规律。

一、什么是辩证法

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内部矛盾、变化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它强调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辩证法关注矛盾、对立面和统一,在分析问题时注重整体性、历史性和发展性。

二、运动的辩证规律

1. 单一与多样性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特定的属性和特点,它们在空间上有着明确的界限。但同时,事物也具有多样性,即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单一与多样性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2. 肯定与否定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肯定和否定的过程。肯定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积极方面,否定则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否定,事物得以超越自身的局限性,实现新的发展。

3. 内因与外因

事物发展既受内因的驱动,也受外因的影响。内因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和力量,它们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外因则是指外部环境对事物发展的影响。在辩证法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内因和外因之间的关系。

4. 必然性与偶然性

事物发展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具有一定规律和规定性,它不可避免地出现在特定条件下。而偶然性则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非必然事件。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5. 运动与静止

运动与静止是辩证法中对立统一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运动是事物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它包括数量上、质量上以及空间上的变化。而静止则是指事物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内的相对稳定状态。运动和静止相互转化、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6. 质量与数量

质量和数量是辩证法中重要的范畴。质量是指事物内部属性和本质特征,它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数量则是指事物的度量和统计,它反映了事物的规模、强度等特征。质量和数量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相互影响、相互转化。

三、运用辩证法认识运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可以通过辩证法来认识运动,并指导实践活动。

首先,我们要从整体上把握事物发展的全貌。辩证法强调整体性思维,要求我们关注事物内部矛盾和对立面之间的统一关系,从而深入理解事物发展的本质。

其次,我们要注重历史性思维。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具有历史条件和前进方向,我们需要通过对历史过程的分析来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是一个不断运动和变化的过程,我们需要通过观察和分析事物的变化来把握其发展规律。

最后,我们要善于从矛盾中寻找问题和矛盾的症结所在。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是由于内部矛盾的推动而实现的,我们需要分析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并通过解决矛盾来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结语

运动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动力,而辩证法则是认识运动规律和指导实践活动的重要方法。通过对运动的辩证规律的深入认识,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并在实践中不断推动事物向着更好、更高、更全面的方向发展。

考研:马原考点之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考研:马原考点之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一、从实践到认识: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既是它的可靠性所在,也是它的局限性所在。感性认识的局限性是只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而认识的任务却要求把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这是认识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理性认识在形式上超越了客观事物,而在内容上则更深刻、更正确、更完整地反映了客观事物。这是它的特点和优点,但也造成认识脱离现实的可能性。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在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使用已有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理性认识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就是这个道理。现代科学哲学中所谓“观察渗透理论”的命题,也指明人们总是以自己的历史文化为背景进行观察的。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勇于实践,深入调査,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二是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也就是说,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的科学方法,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 二、从认识到实践: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是否可靠,能否转化为现实,理性认识本身无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实现了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经历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就算完成了吗?回答是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 说它“完成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的。在由认识到实践飞跃的这个阶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变为事实,或大体变为事实,那么,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就算是完成了。如工程计划的实现、科学假想的证实、优秀艺术作品的完成、社会主义由理念到现实的落地等,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证实了原来的认识。然而,人们在实践中得来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的情况很少。一是因为事物是复杂和多变的,即使是对于个别的、具体的事物的认识,也要经历多次反复。二是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不但受着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实践中出现出乎预料的情况时,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出现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状况都是可能的,因此,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的部分改变和调整甚至全部改变也是可能的。许多时候,经过多次失

败,不断纠错,才能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说它“又没有完成”,是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的。人们的实践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和发展。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的多次反复,某一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结果,这只是对于某一个别事物或某一类事物的认识运动。然而,正如前辈指出的,“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 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 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不会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因此,要“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毛泽东强调:“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认识在实践基础上沿着科学性方向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也是实践在认识的指导下沿着合理性方向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发展,往往充满了曲折以至反复,因而是一个波浪式

2020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第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对立统一: 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 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①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②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3)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而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4)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①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②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第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2020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2020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认识运动的基本 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第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对立统一: 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 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①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②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3)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而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4)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①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②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第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1)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原因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①从实践角度看,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②从认识的角度看,使认识得到检验、修正和发展。 (2)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 实现由认识向实践的飞跃,需要经过一定的中介环节,包括确定实践目的、形成实践理念、制定实践方案、进行中间实验、运用科学实践方法等。从认识到实践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人民群众进行组织和宣传,让理论为群众所掌握,转化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2.两种因素:理性因素与非理性因素 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 理性因素指人的理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在认识活动中主要有:①指导作用。②解释作用。③预见作用。 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像、直觉、灵感等。它在认识活动中主要有:①激活作用。②驱动作用。③控制作用。 3.两种属性: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发展的无限性 认识的发展过程还表现在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认识发展的无限性上。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中心论点: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基本构架(1):实践——认识——实践 (一)从实践到认识(认识运动辩证过程的第一步) 从实践中获得认识的两种形式: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其中,认识从感性到理性的发展又经历了能动的质的飞跃。) 1、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 从感觉到知觉到表象,包含了认识的三个步骤。感觉,即实践的主体——人,利用肢体延长、体能放大的工具系统(触觉、听觉、嗅觉等)初步与客观存在的事物建立了联系,即事物为人所感知;知觉,即人意识通过感官的反映对所接触的事物有了一定的认识,在大脑中勾勒了初步的形象;表象,即人通过自身思维的加工,初步在意识中勾画出了先前反映在大脑中的事物的相对完整的肖像画,形成了自己对该事物浅层的认识。这两个阶段是实践中介的第二系统——人的感官和大闹延伸、智力放大的工具系统运动的结果。这是个由个别的特性到完整的形象,由当时感知到的印象的直接保留和事后回忆的过程,这里已经包含着认识由部分到全体,由直接到间接的趋势。因为尽管我们的感官所能捕捉到的关于客观事物的信息是有限的。但我们的思维会对来自于感官的信息进行加工和修补,从而在大脑中形成一个相对较完整的形象反映。但从整个的认识过程来看,我们认识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而得到的认识却只是事物的浅层以及对事物表像的反映。例如,我们在初次看到桌子的时候,并不知道它是桌子,我们首先看道的是它有四条腿和一个平面。在被告知它叫“桌子”之后,我们开始称之为“桌子”。但是,我们并不知道它为什么叫桌子以及桌子怎么会是这个样子,它有什么用途等等。在我们的意识里一开始只有一块板放在四条腿上这个概念而已。这是一种“生动的直观”,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直接性是其突出特点。感性认识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以事物的现象即外部联系为内容,还没有深入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比如说我们一开始只知道桌子是四根木条上撑着一块木板,并不知道木条与木板是相连的。那么我们在模仿着做桌子的时候可能就会在为什么木条怎么也无法站立住,怎么也不能撑起那块木板而苦恼无比。这种由观察事物的外部形象而得出的认识是很肤浅的,依靠这种认识,我们很难找到正确的进行实践的方法。所以,感性认识虽然是生动的、形象的,但是还不深刻,这是其局限性所在,因而也是它必须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原因所在。 2、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的认识。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所谓概念,是我们在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对事物表象的相对完整的认识。这一过程是承接于感性认识的。感性认识为我们积累了大量的关于客观事物的材料,我们再运用自己的能动思维对所积累的材料进行整理加工,从中剥离出事物的大小、形状、颜色等一系列用于界定事物物理特性的信息,进而加以命名,形成固定的认识。例如,桌子我们并不是一开始就称为桌子的,而是在对它进行一定的认识之后,我们才把这种四根木条支撑着一块木板的物品定义为桌子。这个从大量的感性材料中剥离有效信息,形成固定认识的过程就是形成对事物的概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接收了大量的来自于感性认识所积累的材料,并通过抽象思维对材料进行选择、加工和

简述认识的辩证运动的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2、从认识到实践;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4、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从实践到认识 在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形成了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这便是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之上,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之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认识,即理性认识。 在认识运动过程中,实践起到决定作用,是认识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最后又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由此可见,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当中,面对各种科学现象,人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能动地认识世界,是指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一个透过现象达到事物本质的过程。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成功地改造世界。例如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定律,在未发现规律之前,电磁感应定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在,认识规律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只有调动主体的精神力量,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努力实现认识的目标,才能通过现象解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除此外,科学机遇对认识客观规律也起到重要作用。所谓科学机遇,就是在进行观察和实验的过程中,由于某个偶然的机会,出乎意料地遇到新的自然现象,并由此而导致新的科学发现。自然科学上有许多发现几乎都是由意外发端的,小到英国化学家柏琴在提纯疟疾特效药过程中发现苯胺紫,由此发明了染料,美国科学家在寻找促进植物生长的细菌群时发明化学除草剂,大到日本三岛教授在研究铁、镍、铝合金时发明永磁合金,伦琴发现X 射线等等。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运动是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它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动力。通过对运动的认识,我们可以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本质,进而指导实践活动。在认识运动的过程中,辩证法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论,它能够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运动的本质和规律。 一、什么是辩证法 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内部矛盾、变化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它强调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辩证法关注矛盾、对立面和统一,在分析问题时注重整体性、历史性和发展性。 二、运动的辩证规律 1. 单一与多样性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特定的属性和特点,它们在空间上有着明确的界限。但同时,事物也具有多样性,即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单一与多样性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2. 肯定与否定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肯定和否定的过程。肯定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积极方面,否定则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否定,事物得以超越自身的局限性,实现新的发展。 3. 内因与外因 事物发展既受内因的驱动,也受外因的影响。内因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和力量,它们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外因则是指外部环境对事物发展的影响。在辩证法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内因和外因之间的关系。 4. 必然性与偶然性 事物发展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具有一定规律和规定性,它不可避免地出现在特定条件下。而偶然性则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非必然事件。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5. 运动与静止 运动与静止是辩证法中对立统一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运动是事物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它包括数量上、质量上以及空间上的变化。而静止则是指事物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内的相对稳定状态。运动和静止相互转化、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认识的辩证运动(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到实践)

一、认识的辩证运动 1、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第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人的认识过程是在实践基础上从感性认识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感性认识只是对事物表面现象的反映。是认识发展的低级阶段。 在实践基础上,人类认识从感性认识进一步上升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而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的特点。理性认识深入到事物内部的本质和规律,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 第二,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它们是认识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内容、形式和特点上都有质的区别,另一方面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在实践基础上达到辩证统一的。表现在: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感性认识,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一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另一方面,理性认识里也渗透了感性因素。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其一,理性认识本身应该是正确的,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前提。 其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认识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保障; 其三,理性认识必须为群众所掌握,化为群众自觉实践,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根本途径。 其四,要具备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向实践飞跃的物质基础。 3、认识运动的总规律 第一,认识运动的不断反复。 其一,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要受到客体本身发展过程和客体本质暴露程度的限制。 其二,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要受到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其三,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还要受到主体本身诸多条件的限制。 所以,一种真理的认识,往往要经历实践、认识、在实践、再认识的多次反复才能达到。 第二,认识运动的无限发展。

2019考研政治马原认识论重要知识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马原在考研政治中有很多高频的考点,认真记忆,做题时需要融会贯通。下面考研小编整理的“2019考研政治马原认识论重要知识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第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对立统一: 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 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①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②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3)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而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4)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运动,变化,发展和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运动,变化,发展和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1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2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新旧事物的否定,即肯定中的否定。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是辩证的否定,是扬弃,而不是完全否定或完全肯定。 质量转化规律是指事物的发展有两种状态:量变和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质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对立统一律意味着矛盾双方是相互联系、相互排斥的,要一分为二地分析看待事物。 3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什么 1、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即发展观。

认识的辨证运动

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 由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感性与理性、一般与个别、具体与抽象、真理与谬误等诸种矛盾的对立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所促成的认识发展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以内部矛盾为核心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是渐进和飞跃交替发展的过程。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的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转化,认识方法上的由归纳到演绎、由分析到综合的转化,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的由谬误到真理、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都不仅是单纯量的积累,也是在量的积累基础上发生的质的飞跃。由内部矛盾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是通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而曲折前进的。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到感性,认识方法上由归纳到演绎再由演绎到归纳、由分析到综合再由综合到分析,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由谬误到真理再由真理去克服新的谬误、由相对到绝对再由绝对到相对,都是通过两次否定而实现的矛盾双方的转化。认识的辩证运动正是按照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展开

和进行的。 认识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从认识的内容看,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移过程。毛泽东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285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在对大量个别事物认识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抽象的思维活动,产生了认识运动过程中的一个质的飞跃,达到对于事物一般共同本质的认识。这是对个别事物认识的否定或扬弃,它抛弃了那些仅属于某些个别事物的现象的东西,保留了那些属于这一类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的东西,使认识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由个别扩大到普遍,由感性上升到科学抽象。认识运动的继续又由一般回到个别,这个回归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对一般认识的丰富和发展,是为了获得新的认识内容。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形式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

简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

简述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实现了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经历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说它完成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的。说它又没有完成,是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总是要经历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这是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发展过程,也是人类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发展,往往充满了曲折一致反复,因而是一个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就一个人的知识来说,一部分是通过亲身实践得来的,即来源于直接经验;另一部分是从书本和他人那儿学到的间接经验。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都是通过实践得到的,实践是认识和知识的唯一源泉。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实践为认识不断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

手段。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实践的发展推动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人们通过实践,达到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然后用这种认识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以满足人们的需要。 4、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人们从实践中获得的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得到证明。 扩展资料: 1、实践和认识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这种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关系,就是实践和认识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2、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内容和结果实现: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主体对象化,即主体客体化和客体非对象化,即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而实现的。 3、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具有两重性: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错误的认识则对实践起消极的阻碍作用,甚至导致实践的失败。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与方法

第十章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与方法 第一节认识的辩证过程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充分地具体地体现在认识的辩证运动中列宁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毛泽东进一步阐明了认识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又有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运动过程。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运动 由实践到认识的运动,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运动。 (一)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 认识包括感性和理性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都是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 感性认识是人们的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它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特点。感性认识有感觉、知觉、表象(观念)。感觉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特征,是大脑通过眼、耳、鼻、舌、身五个官能与外界事物直接接触而产生的认识,它是意识对外部世界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是感性认识的起点,当然也是整个认识的起点。知觉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的感性形象,它是比感觉高一级的认识形式。表象(观念)是大脑对于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感性形象的再现,但仍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形象化的认识,仍是感性认识的形式,只不过是它的最高形式。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已经体现出由部分到全体、由低级到高级、由直接到间接的发展趋势,但无论那一种形式都没有超出对事物现象认识的范围。感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直接性即直接感受性。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优点在于它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这是它的可靠性所在,也是它之所以成为认识过程的起点、成为理性认识的基础的原因所在。缺点在于它只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这是它的局限性所在,也是它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原因所在。 理性认识是借助于抽象思维所把握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它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特点。理性认识的形式有概念、判断、推理。概念是对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的特征的反映。任何概念都是在概括,都是超出感性的直观,因此,概念的形成标志着认识上的质的飞跃。判断是对于事物之间的联系功关系的反映,在逻辑形式上表现为概念之间的联系或关系。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中由已知合乎规律的推理出来未知的反映形式。理性认识的这几种形式是相互联系的,是综合的起作用的。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即抽象,这也即是它的缺点又是它的优点。缺点在于它是对事物的间接反映,要以感性认识为中介,靠抽象概括而完成,这就比较地内容脱离现时,离开事物的本来面貌。优点就在于它是对事物的本质、增添事物的内部联系的反映,能够更深刻的反映事物。理性认识的抽象性就其反映的形式来说的。从内容上说,它也是对于事物客观存在的反映,无论概念、判断、推理都有它们的客观原型。同类事物中客观存在着的共同的东西是概念的原型,事物之间客观存在着的联系或关系是判断的原理,客观过程之间的联系、过渡和推移则是推理的原型。 (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两个不同质的阶段,但它们又是辩证的统一的。 第一,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 认识必须有感性上升到理性。这是有认识的目的和任务决定的。A从感性认识自身来看,它所认识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未深入到事物内部去,这种认识是肤浅的,因而有待于深化。B认识的任务来看,认识是为了揭示事物的本质,为了完成认识的任务,就必须使感性认识深化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否定感性认识的直接性、表面性,提取抽象其中一般性本质性的东西,形成从个别到一般,从感性经验到理性的飞跃。C、认识是为了指导实践,这就要能够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因而必须获得对于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即理性认识。单凭感性的认识是不能指导实践的。 毛泽东说:“认识有待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引言 认识运动是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对客观事物进行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了解事物的表面现象,还要深入探究其内在本质和发展规律。运动的辩证规律是指事物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矛盾、转化和发展的规律。本文将从矛盾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三个方面,探讨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矛盾统一 矛盾是事物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基本特征。任何一个事物都包含着矛盾,而且矛盾又包含着两个相互对立的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着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矛盾。 然而,矛盾并不是简单地对立存在,而是通过斗争实现了统一。这种统一既保持了事物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又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推动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量变质变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既有数量上的变化,也有质量上的转变。量变是指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或积累;质变是指事物在一定阶段内发生的根本性转化。 量变和质变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当事物发生一定数量的积累和积压时,就会引起质变。在人口数量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社会结构、经济制度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了解事物的量变和质变规律,有助于我们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规律,为实践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发展中旧事物被新事物取代,并在新事物的基础上得到肯定和超越。这种否定不是简单地摧毁旧事物,而是通过对旧事物进行扬弃、保留和超越来实现。 否定之否定体现了事物发展中矛盾运动的辩证特点。在一个矛盾运动过程中,旧事物被新事物取代,但同时又保留了旧事物的一些积极因素,并在新事物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社会制度的演变过程中,旧社会被新社会取代,但新社会又保留了旧社会的一些有益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发展。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一、引言 物质和运动是世界的两个基本要素,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而又辩证的关系。物质是世界的物质基础,而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属性和表现形式。通过对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的深入探讨,可以更好地理解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二、物质与运动的统一 物质和运动是密不可分的,没有物质就没有运动,没有运动就没有物质。物质是运动的客观基础,运动是物质的本质属性。物质通过运动来展现其丰富多样的形态和特性。物质的各种属性和变化都是通过运动来体现的。 三、物质的本质和属性 物质是构成世界的基本要素,具有客观存在和可感知性。物质具有质量、能量和运动等基本属性。质量是物质的固有属性,能量是物质运动的表现形式,运动是物质的本质特征。物质的运动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平动、转动、振动等。 四、运动的本质和形式 运动是物质的基本属性,是物质存在的基础和必然表现形式。运动是物质内在矛盾的外化,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变化形式。运动具有时间性、空间性和程度性等特征。运动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包括机

械运动、热运动、光运动等。 五、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 物质和运动之间存在着辩证关系,即物质决定运动,运动反作用于物质。物质通过运动来展现其丰富多样的形态和特性。物质的质量、能量和运动状态决定着物质的性质和行为。同时,运动也影响着物质的质量、能量和运动状态。物质和运动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了世界的发展和变化。 六、物质和运动的发展规律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体现了世界的发展规律。物质和运动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推动了社会和自然界的发展。物质的发展是通过不断运动和变化实现的,运动是物质发展的动力。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趋势性。 七、结论 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是世界的基本原理,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了世界的发展和变化。物质决定运动,运动反作用于物质,推动了世界的前进。通过对物质和运动的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世界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我们应该深入理解和应用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推动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物质与运动是世界上最基本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辩证关系。物质是运动的载体,运动是物质的表现形式。物质是有形的,能够被感知和测量,而运动则是隐形的,只能通过物质的变化和运动的效果得以展示。 物质的运动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机械运动、热运动、电磁运动等等。这些运动形式之间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形成了物质世界中的各种现象和规律。例如,物体的运动速度受力大小和方向的作用而产生变化,热能会从高温区流向低温区,电磁波的传播受到介质的影响等等。 在研究物质与运动的辩证关系时,需要运用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辩证法认为,世界是复杂多样的,包含着矛盾和冲突,而矛盾又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对矛盾的分析和解决,来认识和改造世界。具体来说,辩证法有以下几个原理和方法: 1. 矛盾分析。在研究物质与运动的关系时,需要分析其中的矛盾,比如力与质量的矛盾、速度与时间的矛盾等。通过深入分析矛盾的性质和特点,可以找到解决矛盾的方法。 2. 统一性原理。辩证法认为,事物的矛盾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矛盾的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因此,在解决矛盾过程

中,需要通过尊重相互依存的统一性原理,寻求矛盾的平衡点和统一点。 3. 发展性原理。世界是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矛盾不断发展,从而推动事物的前进。因此,需要在解决矛盾时,考虑事物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寻找解决矛盾的持久性方法。 4. 实践性原理。辩证法认为,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通过实践得到的,因此在研究物质与运动的关系时,需要依靠实践,通过实验和实际应用来验证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知识体系。 总之,物质与运动是世界上最基础的两个方面,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在研究这种辩证关系时,需要运用辩证法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分析矛盾、尊重统一性、考虑发展性和依靠实践,来提高我们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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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人们认识过程是一个周期接着一个周期的无限循环过程,每一次循环都使认识更加深刻和完善。我们从整个无限过程中提取一个周期来分析,每一个周期都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号称“两大飞跃”,第一大飞跃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第二大飞跃是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这两次飞跃组成一个具体认识过程。人类的认识就是这样,无数飞跃组成起来,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不断发展、不断前进。 下面我们具体看一看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 (一)从实践到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1、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开始,它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触外界事物,形成对事物外部、表面和直观的认识。这是认识的开始,为人类的思维提供了原始的、基本的、第一手的材料。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从感觉、知觉到表象,表现了人的认识是从直接到间接、从具体到抽象、从低级到高级发展的趋势。就整个认识过程的发展来说,感性认识是对事物外部、片面、表面现象的认识,但是不能反映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规律性。 2、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它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之上,借助于人类大脑的抽象思维能力,对已有的感性认识材料进行加工、整理、概括、改造的结果。它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概念是对同类事物共同的、一般特性的反映。人们每时每刻都在借助于概念进行理性思维,进行判断和推理。 判断是在概念的基础之上对事物及其关系的肯定和否定的反映形式。任何一个判断,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组成的。推理是由一系列判断组成的。它是根据事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从已知推出未知,由一个或几个判断推出另一个新的判断的思维形式。推理这种思维形式十分明显地表现出人类思维的创造性。 3、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首先,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是互相区别、互相对立的。它们在内容上和形式上都有根本的区别。其主要表现是:一个是依靠感觉器官反映客观事物,一个是依靠大脑的抽象思维形成对事物的认识;一个是直接接触客观事物,一个是通过间接的形式反映事物;一个是对事物现象的认识,一个是对事物的本质和内部联系的认识。 其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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