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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认识的辩证运动的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2、从认识到实践;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4、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从实践到认识

在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形成了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这便是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之上,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之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认识,即理性认识。

在认识运动过程中,实践起到决定作用,是认识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最后又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由此可见,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当中,面对各种科学现象,人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能动地认识世界,是指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一个透过现象达到事物本质的过程。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成功地改造世界。例如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定律,在未发现规律之前,电磁感应定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在,认识规律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只有调动主体的精神力量,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努力实现认识的目标,才能通过现象解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除此外,科学机遇对认识客观规律也起到重要作用。所谓科学机遇,就是在进行观察和实验的过程中,由于某个偶然的机会,出乎意料地遇到新的自然现象,并由此而导致新的科学发现。自然科学上有许多发现几乎都是由意外发端的,小到英国化学家柏琴在提纯疟疾特效药过程中发现苯胺紫,由此发明了染料,美国科学家在寻找促进植物生长的细菌群时发明化学除草剂,大到日本三岛教授在研究铁、镍、铝合金时发明永磁合金,伦琴发现X 射线等等。

2、从认识到实践

广义相对论建立了完善的引力理论,而引力理论主要涉及的是天体。到现在,相对论宇宙学进一步发展,促进了引力波物理、致密天体物理和黑洞物理的发展。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飞跃。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要达到这个目的,就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同时,理论只有回到实践当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才能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

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自其建立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时间,它经受住了实践和历史的考验,是人们普遍承认的真理,对现代物理学的发展和现代人类思想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狭义相对论给出了物体在高速运动下的运动规律,并提示了质量与能量相当,给出了质能关系式。质能关系式不仅为量子理论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而且为原子核物理学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根据。

3、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的理性认识的基础。

第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制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指我们要进行大量的实践活动并从中积累足够数量的感性材料。这是认识运动开展的前提,也是认识运动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我们所积累的材料大都是没有经过加工整理的粗毛坯,但我们正是从这些粗毛坯中提取出对我们有用的材料来推动我们认识运动的发展的。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之所以产生,一方面是由于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受到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客观事物的本质暴露需要一个过程。另一方面,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不存在所谓的“永恒真理”和“终极真理”,因此人们的认识运动是永远也不会完成的,而人们当下的认识任务,就在于不断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4、认识的反复和无限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作为认识发展的总过程,表现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运动从形式上看,表现为认识和实践的反复循环;从内容上看,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正是认识运动中实践和认识的这种循环往复和无限发展,体现了认识的本质和一般发展规律。

纵观世界科学发展史,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认识的反复性和无限性。19世纪末期,物理学可以说是发展到相当完美、相当成熟的程度。一切物理现象似乎都能够从相应的理论中得到满意的回答。以经典力学、经典电磁场理论和经典统计力学为三大支柱的经典物理大厦已经建成,而且基础牢固,在这种形势下,著名物理学家开尔文发言:“科学的大厦已经基本完成,后辈的物理学家只要做一些零碎的修补工作就行了。但是,在物理学晴朗天空的远处,还有两朵令人不安的乌云。”然而不久之后,第一朵乌云中就降生了量子论,紧接着从第二朵乌云中降生了相对论。经典物理学的大厦被彻底动摇,物理学发展到了一个更为辽阔的领域。

考研:马原考点之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考研:马原考点之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一、从实践到认识: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即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既是它的可靠性所在,也是它的局限性所在。感性认识的局限性是只反映了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而认识的任务却要求把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这是认识过程中首先遇到的一个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理性认识在形式上超越了客观事物,而在内容上则更深刻、更正确、更完整地反映了客观事物。这是它的特点和优点,但也造成认识脱离现实的可能性。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首先,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其次,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一方面,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人们在获得感性认识时,总是以原有的知识为背景,使用已有的概念和逻辑框架,在理性认识参与和指导下进行。同样接触客观事物,由于理论准备不同,感受就可能大不一样。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就是这个道理。现代科学哲学中所谓“观察渗透理论”的命题,也指明人们总是以自己的历史文化为背景进行观察的。另一方面,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的认识来说明。感性认识丰富的人与经验贫乏的人相比,对事物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是在实践中产生的,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割裂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就会走向唯理论和经验论,在实际工作中就会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勇于实践,深入调査,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二是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也就是说,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的科学方法,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 二、从认识到实践: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是否可靠,能否转化为现实,理性认识本身无

认识过程的基本规律

(一)认识的辩证过程 认识的发展是在实践基础上的充满矛盾的辩证发展。认识的辩证过程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能动飞跃。 1.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是指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2)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属于认识的高级形式、高级阶段,是人们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赖。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感性认识需上升到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感性认识是认识活动的起点,达到理性认识是认识的任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4)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飞跃的条件 在实践中获取丰富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是实现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的基础和前提。 运用抽象和综合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是实现由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的正确途径。 2.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是指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理性认识回到实践中去,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认识要发挥对实践的能动的指导作用,使认识得到检验、完善、丰富和发展。 (二)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1.认识过程的反复性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是指对一个复杂事物的认识,往往是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2.认识过程的无限性

认识过程的无限性是指客观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运动也必然随之不断发展。 3.认识运动的规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都进入高一级的程度。这是人类认识发展的道路和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实现了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经历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就算完成了吗?回答是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 说它“完成了”,是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的。在由认识到实践飞跃的这个阶段,如果能够实现预想的目的,预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变为事实,或大体变为事实,那么,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就算是完成了。如工程计划的实现、科学假想的证实、优秀艺术作品的完成、社会主义由理念到现实的落地等,都算实现了预想的目的,证实了原来的认识。然而,人们在实践中得来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毫无改变地实现的情况很少。一是因为事物是复杂和多变的,即使是对于个别的、具体的事物的认识,也要经历多次反复。二是从事变革现实的人不但受着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且受着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过程的方面及本质尚未充分暴露。在实践中出现出乎预料的情况时,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出现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状况都是可能的,因此,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的部分改变和调整甚至全部改变也是可能的。许多时候,经过多次失

败,不断纠错,才能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说它“又没有完成”,是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的。人们的实践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跟着推移和发展。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的多次反复,某一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结果,这只是对于某一个别事物或某一类事物的认识运动。然而,正如前辈指出的,“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 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 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变化运动永远不会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因此,要“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毛泽东强调:“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认识在实践基础上沿着科学性方向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也是实践在认识的指导下沿着合理性方向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发展,往往充满了曲折以至反复,因而是一个波浪式

2020考研政治马原重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第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对立统一: 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 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①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②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3)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而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4)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①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②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 第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两大观点,三大规律,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两大观点、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一、两大观点: 1. 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发展是辩证的、全面的、不断变化和发展的,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矛盾和斗争。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产物。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二者互为基础与反映关系。 2. 唯物辩证法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以量变为质变的辩证规律为基础,主要通过对事物的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运动实现发展。唯物辩证法强调辩证思维方法,即通过对矛盾的辨证分析和综合统一,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运动规律。 二、三大规律: 1.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性质和质量的变化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当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对立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产生新的质变。 2. 总量变化规律:事物的总量变化是通过事物的量变积累逐渐发展到一定程度,从而引起新的质变。 3.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事物的否定和否定之否

定的运动实现的。即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旧的事物经过否定被新的事物取而代之,新的事物又在一定条件下产生新的否定。 三、五大范畴: 1. 联系(或互相对立):事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同时也具有对立的矛盾关系。 2. 内部矛盾(或矛盾运动):事物自身内在的矛盾和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3. 质量(或性质):事物的本质和质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特性。 4. 过程(或发展):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通过量变实现质变。 5. 基础和上层建筑:事物的基础是物质世界,而上层建筑是在物质基础上形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与制约关系。

认识的辩证过程及其规律

认识的辩证过程及其规律 内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不断反复、无限发展的过程 特点:1、反复性:手认识主体条件的限制(生理、心理等);手认识客观条件的限制(规律逐步显露); 认识的辩证2、无限性:认识对象—客观物质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的认识要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过程及其规律认识和实践、主观和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统一: (1)实践是具体的,人的实践活动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活动,所以认识要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统一 (2)实践是历史的,人的认识要随实践的发展而发展。超越或落后,左右倾思想 内涵:从实践到认识,实质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过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 (一)相互区别 感性认识:对事物现象、外部联系片面的反映;直接性、具体性;感觉、知觉和表象 认识辩证过程理性认识:对事物本质、内部联系全面的反映;间接性、抽象性;概念、判断和推理 第一次飞跃(二)相互联系 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坚持了认识论中的唯物论; 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坚持了认识论中的辩证法; (三)相互渗透 感性认识中有理性认识:感性认识以理性认识为指导 感性认识的东西要借助于理性认识的形式—概念来表达出来 理性认识中有感性认识:理性认识以感性认识为基础 理性认识的东西要借助感性认识的形式—语言来表达出来 (四)实践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辩证统一的基础 (五)割裂二者的相互联系:强调感性认识否认理性认识,经验论,唯心or唯物;经验主义; 强调理性认识否认感性认识,唯理论,唯心or唯物;教条主义; 如何实现第一次飞跃:感性材料必须丰富、全面、正确; 遵循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将感性材料加工制作,去伪存真,取粗存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内涵: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发展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为什么要第二次飞跃: 1、实践的需要: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 认识辩证过程2、理论的需要:理论需要到实践中去检验和发展; 第二次飞跃如何实现第二次飞跃: 1、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2、把关于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的需要和利益的认识相结合起来 3、把理论的正确性与现实的可行性统一起来,寻求实现实践观念 4、理论必须由群众掌握,内化为群众自觉行动,群众是实践主体。 相互区别: 认识过程中非理性因素1、理性因素:认识中的认知因素、逻辑因素。1)指导作用 的作用——2)解释作用; 理性因素与3)预见作用; 非理性因素2、非理性因素:认识中的非认知因素、非逻辑因素 的关系1)非认知因素:不是指认识中的认知能力,但作为认识中的精神因素,如:本能、欲望等 2)非逻辑因素:不是认识中的逻辑因素,但作为心理因素。 3)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对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起着控制和调节作用。 动力作用;诱导作用;激发作用 相互联系:理性因素是主导; 非理性因素制约着理性因素;

简述认识的辩证运动的规律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从实践到认识; 2、从认识到实践; 3、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4、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认识运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从认识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认识运动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 1、从实践到认识 在认识运动的辩证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采取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种形式,并经历了由前者到后者的能动飞跃。 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之上,形成了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这便是感性认识。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之上,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之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认识,即理性认识。 在认识运动过程中,实践起到决定作用,是认识的基础,主要表现在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最后又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由此可见,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当中,面对各种科学现象,人们的主观能动作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主观能动性是指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能动地认识世界,是指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一个透过现象达到事物本质的过程。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只有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成功地改造世界。例如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定律,在未发现规律之前,电磁感应定律是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在,认识规律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只有调动主体的精神力量,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努力实现认识的目标,才能通过现象解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除此外,科学机遇对认识客观规律也起到重要作用。所谓科学机遇,就是在进行观察和实验的过程中,由于某个偶然的机会,出乎意料地遇到新的自然现象,并由此而导致新的科学发现。自然科学上有许多发现几乎都是由意外发端的,小到英国化学家柏琴在提纯疟疾特效药过程中发现苯胺紫,由此发明了染料,美国科学家在寻找促进植物生长的细菌群时发明化学除草剂,大到日本三岛教授在研究铁、镍、铝合金时发明永磁合金,伦琴发现X 射线等等。

第二章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第二章认识的本质及其规律 第一节认识的产生及本质 1、认识:是指人所特有的一种能力和活动。认识是在劳动实践中产生的 2、认识和认识论的区别:认识是指人的认识器官—人脑对外部世界的反映;而认识论的对象是人类认识,它的任务是揭示人类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认识与认识论之间的区别是相对的。在哲学史形成了不同认识论派别,主要有唯物论的反映论、唯心论的先验论以及可知论和不可知论。(一般来说,有什么样的本体论就有什么样的认识论) 3、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对认识具有决定性作用,具体表现在:a、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b、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c、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d、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4、为什么说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一,社会实践不断提出新的需要、新的研究课题,推动认识的发展。第二,社会实践不断为认识提供新的经验和新的观察、研究的物质手段。第三、社会实践推动人的思维能力的发展。 5、认识主体:是指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承担者,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 认识主体的性质和特点:首先,人作为认识主体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其次,认识主体不仅具有自然的物质基础,而且具有社会历史性。再次,认识主体具有能动性,这是认识主体的突出特点。(认识主体的社会性和历史性是分不开的。所谓认识主体的历史性,就是指主体的认识活动不能超越特定的历史年代) 6、人的主体结构分为:个体、群体和人类整体诸层次。人类个体:就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的个人。认识群体由个体构成,但它更具有更大在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人类整体是最高层次的认识主体,它包括地球上的人类总体,既包括现在的人,也包括历史的人,还包括未来的人。 7、认识客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构成认识客体的内容主要有自然客体、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认识客体具有客观实在性、对象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表现:主体和客体的实践关系、认识关系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8、认识的真正本质是:在实践中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的过程是反映于创造的统一,这是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的能动性的突出表现,也是区别于机械唯物论反映论的根本标志。 第二节认识的辩证运动 1、认识的辩证运动包括从感性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感性认识是认识的初级阶段,它是表面的、个别的、不深刻的。感性认识分为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它是对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的反映,是抽象的、间接的、相对稳定的。理性认识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联系:a、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b、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c、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经验论和唯物论很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认识根源) 3、感性认识想理性认识飞跃要具备的两个条件:第一,必须有正确的思维方法。第二,感性材料应是丰富的、全面的,而不是零散不全的。 4、认识的这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第一,只有经过这次飞跃,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第二,只有经过这一次飞跃,使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之得到检验,得到丰富和发展。 5、一个正确的认识常常不是通过实践—认识—在实践一次反复就能完成的,而是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简言之,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多次反复才能完成,使整个人类的认

认识的辩证运动

一、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发展动力);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辩证统一的。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感性认识在实践中产生,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渡,也在实践的基础上完成。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有着不可分的辩证关系。首先,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只有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本质,满足实践的需要;最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容,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人们不应当也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 三、感性认识的概念及其特征 1.概念: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 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2.特征:(1)从感觉、知觉到表象,是由个别的特性到完整的形象,由当时感知到印象的直接保留 和事后回忆的认识过程,已包含着认识由部分到全体、有直接到间接的趋势;(2)感性认识是“生 动的直观”,是认识的初级阶段,突出特点是直接性,是用具体的、生动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 界,以事物的想象即外部联系为内容;(3)感性认识没有深入到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具有局限 性,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 四、理性认识的概念及其特征 1.概念: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 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包含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 2.特征:(1)从概念到判断再到推理,是理性认识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2)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 级阶段,具有抽象性、间接性的特点,以反映事物的本质为内容,是深刻的。 五、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途径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过渡,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勇于实践,深入调查,获取十分丰富和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这是正确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基础; 第二,必须经过理性思考的作用,将丰富的感性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制作加工,才能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 也就是说,必须运用辩证思维的科学方法,才能获得真正的认识。 六、认识辩证运动的总过程 1.认识发展的总过程: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 往复以至无穷,一步步地深化和提高。 2.造成认识过程反复性和无限性的原因是: 第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从主观方面说,人们总是受到自己认识能力和实践活动范围的限制。从客观方面说,受到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以 及客观过程的发展和表现程度的限制。客观事物的本质有一个显露的过程,人的认识也就需 要一个过程; 第二,从人们具体的认识过程看,当某一思想、理论、计划、方案等,经过多次反复,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就算完成了。然而,对于认识过程的推移而言,人们的认识运动还没有完 成,并且也永远不会完成,因为物质世界及其发展是无限的。所以,人的认识的任务,就在 于不断地克服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之间的矛盾,求得它们之间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而 不是企图去发现所谓的“永恒真理”、“终极真理”。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认识运动的辩证规律 运动是自然界和社会现象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它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动力。通过对运动的认识,我们可以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本质,进而指导实践活动。在认识运动的过程中,辩证法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论,它能够帮助我们深入理解运动的本质和规律。 一、什么是辩证法 辩证法是一种揭示事物内部矛盾、变化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它强调事物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之中。辩证法关注矛盾、对立面和统一,在分析问题时注重整体性、历史性和发展性。 二、运动的辩证规律 1. 单一与多样性 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其特定的属性和特点,它们在空间上有着明确的界限。但同时,事物也具有多样性,即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单一与多样性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2. 肯定与否定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肯定和否定的过程。肯定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积极方面,否定则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否定,事物得以超越自身的局限性,实现新的发展。 3. 内因与外因 事物发展既受内因的驱动,也受外因的影响。内因是指事物内部存在的矛盾和力量,它们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外因则是指外部环境对事物发展的影响。在辩证法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内因和外因之间的关系。 4. 必然性与偶然性 事物发展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必然性是指事物发展具有一定规律和规定性,它不可避免地出现在特定条件下。而偶然性则是指在特定条件下出现的非必然事件。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作用、相互制约。 5. 运动与静止 运动与静止是辩证法中对立统一关系的表现形式之一。运动是事物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状态,它包括数量上、质量上以及空间上的变化。而静止则是指事物在特定时间和空间内的相对稳定状态。运动和静止相互转化、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

2019考研政治马原认识论重要知识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马原在考研政治中有很多高频的考点,认真记忆,做题时需要融会贯通。下面考研小编整理的“2019考研政治马原认识论重要知识点: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1.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第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含义 认识的发展过程,首先是从实践中产生感性认识,然后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感性认识是人在实践中通过感官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感性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 理性认识是人通过思维对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和抽象性。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二者对立统一: 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所以,“熟知不等于真知”,“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 另一方面,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相互联系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互相依存。在实际的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交织、互相渗透的:①感性中渗透着理性的因素。所谓“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②理性中渗透着感性的因素。理性认识不仅以感性认识为基础,而且要通过感性认识来说明。黑格尔说过,对于同一句格言,出自饱经风霜的老年人之口与出自缺乏阅历的青少年之口,其内涵是不同的。 (3)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 唯理论——否认感性认识而片面夸大理性认识的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犯教条主义的错误。 经验论——否认理性认识而片面夸大感性认识的作用,导致实践中的经验主义。 (4)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的条件 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认识的辨证运动

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 由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感性与理性、一般与个别、具体与抽象、真理与谬误等诸种矛盾的对立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所促成的认识发展的运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观与客观、认识与实践的矛盾是基本矛盾,它贯穿于认识运动的始终,推动着整个认识运动的发展,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使认识不断深入和不断提高。以内部矛盾为核心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新的量变,是渐进和飞跃交替发展的过程。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的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转化,认识方法上的由归纳到演绎、由分析到综合的转化,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的由谬误到真理、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都不仅是单纯量的积累,也是在量的积累基础上发生的质的飞跃。由内部矛盾推动的认识的辩证运动,是通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而曲折前进的。认识内容上和形式上由个别到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由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由感性到理性再由理性到感性,认识方法上由归纳到演绎再由演绎到归纳、由分析到综合再由综合到分析,认识结果和趋向上由谬误到真理再由真理去克服新的谬误、由相对到绝对再由绝对到相对,都是通过两次否定而实现的矛盾双方的转化。认识的辩证运动正是按照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展开

和进行的。 认识内容和形式的辩证法从认识的内容看,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推移过程。毛泽东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死的东西。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4~285页)。在实践过程中,人们在对大量个别事物认识的基础上,经过科学抽象的思维活动,产生了认识运动过程中的一个质的飞跃,达到对于事物一般共同本质的认识。这是对个别事物认识的否定或扬弃,它抛弃了那些仅属于某些个别事物的现象的东西,保留了那些属于这一类事物共同具有的本质的东西,使认识由现象深入到本质,由个别扩大到普遍,由感性上升到科学抽象。认识运动的继续又由一般回到个别,这个回归不是倒退而是前进,是对一般认识的丰富和发展,是为了获得新的认识内容。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形式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对立表现在: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成为现实的东西,现实则是已经存在的东西。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

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与方法

第十章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与方法 第一节认识的辩证过程 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充分地具体地体现在认识的辩证运动中列宁说::“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毛泽东进一步阐明了认识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又有理性认识能动地指导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运动过程。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运动 由实践到认识的运动,就是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能动的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运动。 (一)认识的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 认识包括感性和理性两种形式,这两种形式的认识都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都是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 感性认识是人们的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的认识。它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特点。感性认识有感觉、知觉、表象(观念)。感觉反映的是事物的个别特征,是大脑通过眼、耳、鼻、舌、身五个官能与外界事物直接接触而产生的认识,它是意识对外部世界的反映,是意识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是感性认识的起点,当然也是整个认识的起点。知觉是在大脑中把有关事物的感觉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整体的感性形象,它是比感觉高一级的认识形式。表象(观念)是大脑对于过去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是感性形象的再现,但仍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形象化的认识,仍是感性认识的形式,只不过是它的最高形式。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已经体现出由部分到全体、由低级到高级、由直接到间接的发展趋势,但无论那一种形式都没有超出对事物现象认识的范围。感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直接性即直接感受性。这既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优点在于它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这是它的可靠性所在,也是它之所以成为认识过程的起点、成为理性认识的基础的原因所在。缺点在于它只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这是它的局限性所在,也是它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原因所在。 理性认识是借助于抽象思维所把握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它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特点。理性认识的形式有概念、判断、推理。概念是对同类事物的共同的、一般的特征的反映。任何概念都是在概括,都是超出感性的直观,因此,概念的形成标志着认识上的质的飞跃。判断是对于事物之间的联系功关系的反映,在逻辑形式上表现为概念之间的联系或关系。推理是从事物的联系中由已知合乎规律的推理出来未知的反映形式。理性认识的这几种形式是相互联系的,是综合的起作用的。理性认识的特点是它的间接性即抽象,这也即是它的缺点又是它的优点。缺点在于它是对事物的间接反映,要以感性认识为中介,靠抽象概括而完成,这就比较地内容脱离现时,离开事物的本来面貌。优点就在于它是对事物的本质、增添事物的内部联系的反映,能够更深刻的反映事物。理性认识的抽象性就其反映的形式来说的。从内容上说,它也是对于事物客观存在的反映,无论概念、判断、推理都有它们的客观原型。同类事物中客观存在着的共同的东西是概念的原型,事物之间客观存在着的联系或关系是判断的原理,客观过程之间的联系、过渡和推移则是推理的原型。 (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中两个不同质的阶段,但它们又是辩证的统一的。 第一,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 认识必须有感性上升到理性。这是有认识的目的和任务决定的。A从感性认识自身来看,它所认识的只是事物的表面现象,未深入到事物内部去,这种认识是肤浅的,因而有待于深化。B认识的任务来看,认识是为了揭示事物的本质,为了完成认识的任务,就必须使感性认识深化为理性认识。理性认识必须否定感性认识的直接性、表面性,提取抽象其中一般性本质性的东西,形成从个别到一般,从感性经验到理性的飞跃。C、认识是为了指导实践,这就要能够预见事物发展的趋势,因而必须获得对于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即理性认识。单凭感性的认识是不能指导实践的。 毛泽东说:“认识有待深化,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就是认识论的辩证

运动,变化,发展和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运动,变化,发展和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1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③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2唯物辩证法三个基本规律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其中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新旧事物的否定,即肯定中的否定。有否定,否定之中有肯定,是辩证的否定,是扬弃,而不是完全否定或完全肯定。 质量转化规律是指事物的发展有两种状态:量变和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质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对立统一律意味着矛盾双方是相互联系、相互排斥的,要一分为二地分析看待事物。 3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什么 1、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变化和永恒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发展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过程。

2、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思维都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事物的发展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发展的实质就是事物的前进、上升,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即发展观。

马原-辩证法知识梳理

马原-辩证法知识梳理 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的两大总特征 1.联系的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普遍性有三层含义: ①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 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的。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每一事物都是世界普遍联系中的一个成分或环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发展的永恒性与普遍性: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过程的集合体,是前进性的运动。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 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实质与核心);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分析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1)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与趋势。有两方面的含义: ①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②矛盾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与趋势。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①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 ②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同一种把握对立。 2.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的对立面又斗争又同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 (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是: ①矛盾的一方可以利用另一方的发展使自己得到发展。 ②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 (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 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3.和谐: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体现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进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问题的精髓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 (1)区别: ①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时不在,无时不有,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即时时有矛盾,处处有矛盾)。 ②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联系: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2014-06-26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

《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

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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