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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分析(骆)

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分析(骆)
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分析(骆)

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分析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其个人微博发出离婚声明,一时间王宝强、其妻马蓉、经纪人宋喆等人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时下娱乐圈头号热议话题。在短短的几天内,在人们争相热议的事件背后依旧发生着诸多变化,笔者梳理了一下事件发展的脉络,以时间节点罗列如下:

2016年3-4月,王宝强的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两次股权变更:

3月25日股权变更:原本持有公司75%股份的马蓉,在变更股权后比例为0%;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则改持62%的股份;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改为13%。

4月19日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股权再度更改,变更前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三个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分配,变成了王宝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

两次股权变更由于鲜为人知,也并没有引起什么舆论关注,直到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人们在探究财产分割问题时才有知情人予以爆料,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于王宝强争夺公司控制、保全财产的猜测。

6月4日,马蓉转发王宝强的微博,称“我和孩子们也祝你生日快乐!”,这也是夫妻俩在微博上的最后一次互动。

8月14日00:21,王宝强在微博上发布离婚声明,宣布妻子马蓉与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出轨,并“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8月14日1:00左右,宋喆妻子杨慧在微信朋友圈表示“我很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疑似印证马蓉与宋喆出轨的消息。

8月14日05:07马蓉微博发声称“欲盖弥彰,善恶自有真相,不是不爆,时候未到”。

8月15日09:00,王宝强在律师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及分割财产,包括9套房屋、多家公司的股权,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 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期间,王宝强称自己是借钱交诉讼费,引起网友对于马蓉已转移全部财产的猜测。

8月16日09:45,北京朝阳法院在微博公布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件最新消息: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以侵犯名誉权的理由起诉王宝强,要求其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在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马蓉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8月16日下午马蓉关闭微信,表示“一切都会真相大白,会过去的,求你们

别再打扰我”。

10月18日13时30分,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件在北京朝阳法院举办庭前会议。王宝强本人亲自出庭,但马蓉申请不出庭。庭审结束后,王宝强没有就案件进展作出任何回应。18日晚间,王宝强本人发微博称:有你们在,我会一直很坚强,法院一定会公平公正处理此案!期待最终审判。

笔者作为一名法律人,在唏嘘王宝强作为草根明星一路经历艰辛坎坷终成就人生辉煌,却不料峰回路转遭遇巨大家变之余,就此文理性的分析一下王宝强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典型的法律问题。

通常笔者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主要涉及四个部分的问题:1.婚姻关系的解除;

2.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具体到王宝强离婚案件,目前尚无消息表明王马二人有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该案主要围绕着前三个问题进行处理。

一、婚姻关系的解除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就相关问题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交由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就是通过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判离婚。因此,王宝强通过微博声明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是无法起到应有的法律效力的,而最终只能选择通过法律起诉的方式。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婚姻关系是否需要解除的判断依据通常只有一个,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上这些理由,我们通常称之为法定的离婚理由。此外,法官还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来酌情判定。当然,如果离婚案中的被告当庭表示同意离婚,则法官将尊重双方对于解除离婚关系的意愿。

王宝强案中,引发婚变的原因据称是其妻马蓉出轨,而出轨将对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产生较大的影响,虽然出轨行为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但在一方有出轨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的情形下,多数法官会考虑判决双方离婚。因此,如果马蓉出轨的情况查证属实,则王马被判离婚的可能性很大。

二、子女抚养权的确认

王宝强与马蓉婚后育有一子一女,虽然坊间传闻,其子女有可能是马蓉与宋喆所生,但后又有传闻称王宝强经过亲子鉴定排除了这一可能。无论事情的真相如何,我们权且认为该一双子女确系王马二人所生。那么,子女的抚养权究竟属于谁呢?与处理离婚问题一样,抚养权的归属,法官也遵循着一个主要的原则,即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

虑该子女的意见。

根据有关情况显示,王马的儿子出生于2010年,女儿次年2011年出生,目前儿子年仅6岁、女儿5岁,两人都已超过两周岁。因此,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马蓉没有明显的优势。此前,王宝强曾称,其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言下之意希望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这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希望不大。因为,马蓉虽然出轨,但这无法成为剥夺其抚养权的理由,并且没有证据表明马蓉具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诸如: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不良嗜好、未尽主要抚养义务等情况。因此,法官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会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判定。笔者认为,法官将两个子女的抚养权分别判归王马两人的可能性最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王宝强在向法院起诉时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9套房屋、多家公司的股权,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

众所周知,夫妻共同财产的通常就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即从登记结婚到登记或裁判离婚)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而这也只是原则性的认定,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一些除外情况: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前三项:

1.一方的婚前财产,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特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专门针对个人身体受伤后需要治疗,身体残疾后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应给予的补助。

3.遗嘱或赠予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如遗嘱或赠予合同写明了遗产或赠予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应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特有财产。

通常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秉承的是公平原则,即双方平等分配共同财产。在王宝强离婚案中,网友力挺王宝强的同时,也希望马蓉可以净身出户。那么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马蓉真得会因为出轨而被净身出户吗?这个基本不可能,因为没有法律规定由于一方出轨的行为,就应当剥夺其分配共同财产的权利,但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马蓉存在单方面恶意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在分配共同财产时,马蓉将被少分或不分。其法律依据是:

婚姻法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据传在王宝强离婚案庭审中,王的代理律师提交了马蓉与宋喆的微信聊天记录,在该聊天记录里除了显示马宋之间的婚外情外,马蓉还明确了其转移共同财产的具体方法和路径。一旦该证据被查证属实,则会对马蓉分配共同财产时产生重大不利。笔者认为,马蓉不分的可能性不大,少分的可能性较大,具体如何分配,还是需要承办法官结合各方情况综合判定。

除了以上三个常见的离婚问题之外,由于马蓉的出轨行为,王宝强通过其律师还向法院提出了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那么什么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损害赔偿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此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法院严格把握判决离婚时损害赔偿的适用,除了出现上述四种法定情形之外,法院一般不支持无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婚外性等原因造成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多,出于对社会普遍道德的维护和无过错方的保护和抚慰,越来越多的法院对于法定情形之外的造

成夫妻感情破裂的行为,依据婚姻法的原则性规定,更多的偏向于支持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该原则性规定是:

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法官认为:夫妻互相忠实,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在离婚后发现被告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因此,笔者认为:王宝强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的希望还是很大的。

从8月14日王宝强微博发声到10月18日离婚案开庭,舆论对于这一明星离婚案件的关注远远超过其他的任何新闻事件,这在当下这个快乐至上、娱乐至上的社会似乎并不让人惊讶,但笔者希望,大家在关注事件本身的同时,能够透过事件看到背后的法律问题,在今后的生活中懂法、守法,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浙江首睿律师事务所骆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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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要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要求判决婚生儿子XX归原告抚养,被告从X年X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儿子XX满十八周岁止; 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15年中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因原告婚前怀孕,2016年4月25日原、被告双方草率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儿子XX。自从儿子出生后,因为被告年纪较小,儿子平时也只能由原告父母照看。2017年8月,原、被告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被告回到娘家居住至今,自从被告回娘家居住后,对儿子从来不闻不问,也未给过任何抚养费。原告为了家庭生活,平时要工作,儿子只能继续由原告的父母负责照看。近半年来,原、被告多次协商离婚,而被告一直同意离婚,也确定儿子的抚养权归原告,但协议婚后的条件就是要将被告的户籍迁入原告户籍地,原告不同意被告的要求,所以协商未果。 原告认为,由于原、被告在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又没有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加之被告抛弃家庭,一走了之,对家庭、对原告、对儿子不管不理、不闻不问,没有尽到一位母亲、妻子的责任和义务。原、被告双方多次协商离婚,但因被告动机不纯协商未果。原、被告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完好的可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在儿子的抚养问题上,自从儿子出生后一直由原告的父母负责照看,原告有能力也有条件抚养儿子,且儿子由原告抚养更加有利于儿子的成长。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查清事实,判予所请。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王宝强离婚声明 英文翻译

七夕时, 广大单身朋友认为 Single is simple(一个人可以很简单), double is terrible(两个人会有矛盾). 现在可以说: triple is unbelievable (三个人会很疯) Declaration I'm Wang Baoqiang, as the affair that end the relationship with my wife Ma Rong, the declaration are as follow:本人王宝强,现就与妻子马蓉解除婚姻关系一事情,声明如下: I've always been keeping our wedding vows since we married each other in 2009. We loved each other, we were honest with each other,and true to our marriage. 我与马蓉2009年结婚以来,一直遵守结婚誓言,相亲相爱、坦诚 相待、忠于婚姻。 I took care of my wife,loved my children, honored both parents in everyday life. I was trying my best to be a good husband, a good father and a good son. In order to offer my families a better living conndition, I did my job conscientiously and worked hard. 在生活中呵护妻子、疼爱儿女、孝敬双方父母,努力做一个好丈夫、好 父亲、好儿子。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为了给家人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而 拼搏。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教学设计 一、教材分析: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完整地构成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就教材结构而言,这四方面的知识结构是相似的,教学中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思路进行学习。四大保护是对未成年人设置的四道防线,既有不同点,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它们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相互渗透。 二、学情分析: 初中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判断是非的能力较差,自我控制力不强。在现实生活中,虽然家庭、学校和社会给予了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以特殊的关爱和保护,但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事件还时有发生。面对可能遇到的侵害,未成年人往往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受到各种侵害,因此,初中学生应该知道自己受哪些法律保护,从而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自己健康成长。 三、教学方法 讨论法、启发法、情境设置法 学法指导 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四、设计理念 根据新课程理念的要求,初中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是本课程建构的基础;通过给学生创设问题情境,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让学生自己去探讨、去实践,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五、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感受来自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方面对我们的关爱,正确对待父母和老师的引导和教育。 能力目标:培养初步正确判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现象和行为的能力,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知识目标:知道未成年人处处受法律特殊保护,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四、教学重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作用和基本内容 教学难点:判断违反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的一些现象和行为 六、教学过程: 首先,请大家观看一段动画短片。(放映) 结合短片,回答问题: 出现的法律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保护未成年人的四条基本途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放映) 一、我们先来进入第一个环节:自学展示。请依据自学要求,在教材中找出相应内容,然后, 找同学回答。 (教师点评:同学们的自学迅速、有效,说明我们进入初中以来,阅读能力、归纳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为了解答大家在自学过程中的细节问题,我们 进入第二个环节:合作交流 下面,分为两组,大家推荐一名组长。请简要自我介绍。 我宣布一下,组长职责:负责整理本组同学讨论结果,然后,代表本组同学发言,本组其他同学可以补充回答。 第一组:1、监护人:父母; 其他监护人: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成年人担任: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 2、列举父母教育未成年人的不当方式,理由 溺爱型:家长爱的过分,没有原则,孩子容易养成自私自利,贪图享乐,甚至

民事起诉状(简单版离婚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离婚) 原告:______,女,汉族,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男,汉族,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房,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二、判决三个孩子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抚养费按每月__________元给原告; 三、判决诉讼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与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女儿/儿子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女儿/儿子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女儿/儿子_________。婚后感情不好,经常为琐事争执,我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协议离婚,要原告去起诉离婚,之后双方继续分居生活,仍未和好。 被告长期不工作,对家庭没有经济支持,对配偶和子女漠不关心,自孩子出生以来从未负担过孩子的费用,三个孩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照顾和抚养,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孩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双方无共同财产,且被告长期对原告实施冷暴力,微信、电话各种言语威胁谩骂,导致原告心情抑郁,原告经医院确诊为重度抑郁。 因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从“王宝强离婚”谈谈孩子自信心的建立

从“王宝强离婚”谈谈孩子自信心的建立到今天,公众更多的是和王宝强一样怒不可遏。 王宝强的倾其所有、毫无保留换来的却是渣女的算计与背叛。 不得不说这段关系中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不来自于外界,只来自于王宝强的内心的卑微感,也就是不自信。 王宝强作为知名男演员,事业成功,刚与马蓉认识时,她不过是个漂亮的女大学生。可王宝强从一开始就认定自己是配不上她的,接受采访时他坦诚:“我老婆这么漂亮,还愿意跟着我,我必须对她好。” 还愿意跟着你?你难道不好吗?你是我们大家都爱的傻根啊!

当这种卑微带入到婚姻生活,就发展成对另一半无尽的宠爱和付出,但这些还是弥补不了内心的患得患失。 他承认家庭比事业更重要,家庭不稳即便事业再兴盛,也会让他深深恐慌。 患得患失,终将失去。 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马蓉要物质,要地位,要宠爱,最后连自由也一并要去。这个男人的卑微感让她轻视,又反向增加了自己在这段关系中的资本。 马蓉的无爱和渣女本质是根本,王宝强的卑微感是加速器,三者一起成就了这场离婚。 这种无自信来源于王宝强贫寒的成长环境,但也并不是说

贫寒与自卑一定挂钩,富足就和自信必然对等。 不自信的人太多太多,几乎成为一种通病。照相扭捏不自然的人,长的已经很美但还要整容的女人,总对自己不满意的职场“白骨精”… 生活已经很好,却没法去享受当下的状态,没法认定自己的价值,纵使再成功,生命的体验仍然匮乏。 当然这与我们从小接受的教养方式也有关系。那如何避免之,改变我们的养育方式,努力让咱们的孩子成为一个自信的人呢? 无条件的爱 很多父母或许都觉得这并不是问题,认为我们给孩子的爱

2019年热点新闻评论范文.doc

2019年热点新闻评论范文 篇一:热点新闻评论 张靓颖事件,讲真,你当个吃瓜群众就够了10.11 10月8日,媒体公布张靓颖和冯轲将于11月8日在意大利举行婚礼。次日,张靓颖妈妈张桂英公开对两人的婚姻表示反对。“漫漫十三年,终于等到你”,这对颇受争议的情侣眼看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却在一天后就从幸福的云端跌入舆论的漩涡。 娱乐圈里,婚姻不被看好的明星夫妻不在少数,前有张晋蔡少芬,后有汪峰章子怡,如今又多了一对:冯轲张靓颖,但无论从反对声音的话题性还是严重性上来看,冯轲张靓颖这对都远远地超越了前两对。原因很简单,不同于其他不被粉丝或不被外界看好的明星夫妻,张靓颖和冯轲的婚姻,是由作为张靓颖唯一家人的张妈妈带头反对的,而且是以一种最为极端的方式——借助媒体发布反对冯张二人结婚的公开信。 在公开信中,张妈妈详述了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三: 一、女儿的婚讯自己通过媒体才知道; 二、冯轲违法变更公司股权剥夺女儿财产; 三、冯轲一直在欺骗靓颖不想女儿再错下去。 这封公开信一出,“张靓颖婚事遭母亲反对”事件立即占据微博热门话题榜首,参与话题讨论的人数不断增加,讨论的内容主要围绕在“冯轲是否是个渣男”以及“张母此举是否合适”。“微博娱乐”针对此事发起投票征集网友态度,以下是主要观点及网友的投票情况:

其中,支持张母者最多,达到近29%,支持冯轲者最少,只有1%,这样一边倒的结果在舆论热点事件中并不多见,这几年来也就在马蓉王宝强离婚事件里见过。 9日下午,张靓颖发微博回应此事,说明自己和母亲之间存在误会,冯轲并没有侵占其财产的行为,希望大家不要再参与议论其家务事。(图)随后,冯轲转发张靓颖微博,同时对“未告知张母婚讯”和“与前妻离婚时间”等作了解释,并表示愿意把所有财产转移到张靓颖名下。 回应并未使张母和网友满意,随着更多爆料的出现,事件还在不断发酵,真相也越发扑朔迷离。仅是目前,就已经出现“冯轲包养张靓颖粉丝yoyo”“冯轲对张靓颖洗脑控制”等,消息内容骇人听闻,但来源均无法核实。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所有新出现的消息都是明显有利于张母。当然,在真相尚未明晰的情况下,我们无法因此就说张母被全明星探利用炒作空穴来风的传闻,正如我们也无法肯定冯轲确实就是很多人口中侵吞财产骗取感情的渣男。 此刻,作为局外人,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地做我们的吃瓜群众。不要以为吃瓜群众是好做的,事实上,一名合格的吃瓜群众要求可是很高的,最起码,你得警惕以下这三点 第一,面对事实不清争议极大的热点事件,轻易站队。 我们总是太轻易去选择立场:暴打女司机——男人打女人,谁对谁错,还用问么?官员轰记者——不用说,肯定是官员被记者挖出了黑幕恼羞成怒。此次的张靓颖事件也一样,虽然微博吵得沸沸扬扬,

细分王宝强事件中微博声明的公关手段——快公关事实案例分析

细分王宝强事件中微博声明的公关手段 ——快公关事实案例分析 某日,王宝强的微博发了一篇离婚声明,引爆了各大媒体,毫无争议的占据了各大媒体,我们不来说谁对谁错,也不来八卦,我们来分析下这次事件对弈双方的公关手段。 首先,王宝强在个自己的微博发出声明,而不是其他媒体娱乐记者发现什么等等,这个非常好,这是个非常成功的手段,所有的新闻信息只有一个出口,在此,虽然媒体发的报道铺天盖地,但是,各位不知道注意没有,所有的媒体发的都是同样的东西,一模一样,我看了不下200个媒体对这个事情的报道,都一样的,连字都是一样的,不同的就是引用下面评论,他们没有更多的东西发啊,找不到其他任何信息,在这个情况下,在众口难调的时代,人为强制进行了舆论引导,因为没有信息来源,只能发此微博发出的东西,高人,背后没有一个团队运作和分析这个事情,那是不可能的。 那么,这就回到了危机公关的话题,在危机面前,一定要统一言论,所有的信息只能有一个出口,一个官方承认的渠道,其他的一切都是假的,也让公众知道这个出口,那么,其他一切不利的言论从根本上就杜绝了,对于企业而言是一样的,企业发生危机了怎么办,企业发生了危机,在应对时,也应该有一个官方承认的信息出口,如新闻代言人,只能有一个人,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危机公关要素的人,在危机发生时,如果不是新闻代言人发言,其他人发言,不

管他是不是总经理,是不是总裁,一律站在企业的角度上不承认,都是非法言论。 纵观中国和其他国家这么多年外交,你也可以发现,在某些事情发生争议的时候,新闻很喜欢把争议双方某些学者,前外交部长说的话搬出来,有用吗?没有人承认,如果不是新闻代言人,某些人说的话不被承认,就是美国前总统的言论都不被承认

离婚起诉状六篇

离婚起诉状六篇 篇一:离婚起诉状 原告:秦X,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X,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X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我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陈X。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

这些明星和王宝强很熟力挺他是有原因的!

这些明星和王宝强很熟?力挺他是有原因的! 核心阅读最近全民关注王宝强马蓉离婚大战,王宝强的明星好友陈思诚、李晨、张译、张国强等人也陆续发声,有的公开表态站队,有的欲言又止擦边球。《士兵突击》一众“战友”声援王宝强是大家意料之中的,但有些看似与王宝强没有交集的女明星们也纷纷发声,大家也许会好奇,她们是什么时候与王宝强相知相识的呢?凌晨,佟丽娅和丈夫陈思成一样,发文力挺好兄弟王宝强,她发文称:“身边的朋友都在想办法~感动~这个世界终究是善大于恶的~”众所周知,陈思诚与王宝强因《士兵突击》结缘,从此变成好兄弟。2015年的《唐人街探案》是陈思诚自编自导的第一部电影,他特地为王宝强定做神探角色,并风趣地将这部电影形容为“送给宝强的情书”。图为《唐人街探案》片场花絮照。对此番赏识,王宝强搏命回应,他带伤入组,但片中他又有大量动作戏,拍摄期间又数次扭伤,真的是“为爱拼命”。王宝强也表示说“思诚更懂我”,他透露两人的默契源自超过十年的相识。自然的,王宝强与佟丽娅也结为好友。在戏中王宝强爱慕佟丽娅饰演的“唐人街上一枝花”,戏里佟丽娅主动起来可是毫不含糊呢。图为《唐人街探案》剧照。8月18日凌晨,制片人陈祉希发文怒斥女星M与四年前的女星D无区别,而自己之所以谈起这事只是觉得不说太憋屈,相信好人有好报。陈

祉希曾与王宝强合作《唐人街探案》等多部卖座电影,两人私交不错。据悉,陈祉希热衷于挖掘新锐导演,先后与刘奋斗、程耳、徐峥、卢庚戌、大鹏、陈思诚等青年导演合作《假装情侣》、《边境风云》、《泰囧》、《怒放》、《煎饼侠》、《唐人街探案》等电影作品,均为叫好叫座的佳作。在电视剧方面,陈祉希也眼光独到,参与投资制作了《都是兄弟》等热播剧。叶璇是第一个在微博声援王宝强的女星。8月14日凌晨12点21分,王宝强在微博发布离婚声明,1点钟叶璇就转发该微博,并配文:“好兄弟,你终将幸福!”其实叶璇和王宝强是多年的好友,2012年叶璇做客《时尚健康》时便自爆闺中密友是王宝强。她解释说与王宝强的友情结缘于拍戏,后来也是因为王宝强才出演的《蔡李佛拳》。叶璇自曝戏外与王宝强延续友情片段,“两年前的某一天深夜,他来找我,还说把车仍在二十多公里以外的地方,这一路都是走着来的,看得出他心情不太好,我就陪他在路边吃烤串、喝啤酒。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会找他哭诉,正是由于彼此的信任才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叶璇还曾和媒体分享王宝强、马蓉的恩爱佳话:“有一次我们去迪士尼玩,王宝强带着他老婆。我印象特别深刻,因为他一直陪着她玩。一般的男生都不会去玩那种东西,就在那里等,但是他真的特别好,玩得很开心。我就觉得,这种男人值得托付一生。”图为《蔡李佛拳》剧照。如此深的交情,也难怪叶璇会多次为王宝强鸣不平。8月16

离婚起诉书(起诉状)

离婚起诉书(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诉讼请求 、判决原、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生女(子)XX 由原(被)告抚养。 、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 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 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乂由于婚前我对被告 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 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 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 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 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月曰 离婚起诉书(起诉状)[篇2] 原告:吴某,男,汉族,1965年4月6日出生,职业:个体司机,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梁某,女,1967年3月5日出生,家庭主妇,显著 诉讼请求 、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归吴大,吴小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直到18周岁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在1988年经人介绍相识,在1990年8月9日登记结婚, 1991年7月8日生子吴大,1996年生子吴小,据原告称,两人婚后 性格不和,多次吵闹,并于2019年分房居住,而且被告喜欢打麻将, 经常到深夜,不听劝,更是把原告给之家用之金拿去赌钱,赌输之后就摔东西,致使原告忍无可忍,被-迫搬出,在外居住,为此我曾于 2019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19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 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

XX考研英语阅读王宝强离婚为何围观群众这么多

XX考研英语阅读王宝强离婚为何围观群众这么多 考研网为大家提供xx考研英语阅读:王宝强离婚为何围观群众这么多,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Move over Olympics, this celebrity split is now what everyone in China’s talking about. 除了奥运会,现在中国人人都在谈论一桩明星离婚案。 A Chinese actor’s divorce from his wife, over her alleged extramarital affair, has social media buzzing, with posts about the subject gaining over five billion views. 一名中国演员和其妻子的离婚事件引爆了社交媒体,该演员声 称妻子发生了婚外情。相关话题的网帖已获得超过50亿的阅读量。 Wang Baoqiang announced online on Sunday that he was divorcing his wife, Ma Rong, and sacking his agent, Song Zhe. 周日,王宝强在网上宣布要和妻子马蓉离婚,并解雇自己的经 纪人宋喆。 He alleged that his marriage broke down after his wife had an affair with his agent, and that she had also transferred the couple’s joint assets. 他声称自己的婚姻在妻子和经纪人发生婚外情以后已经破裂, 而且他的妻子还转移了夫妻的共同财产。 Ma has hit back at Wang, ausing him of abandoning their family.

离婚调查

篇一:中国离婚率调查报告 80后离婚率呈逐年增加的调查报告 前言: 面对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然而,中国现代婚姻出现了严峻的危机,在众多的原因之下,使离婚率不断的增加,为此,进行走访调查。 调查目的: 经过调查,明白80年代离婚率升高的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解决所存在的原因,从而加强相关的教育,促进构建和谐家庭,减轻离婚率。调查现象: 根据统计,2013年,法院共受理婚姻纠纷案件约1895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45%,80后人群离婚案件876件,占离婚案件总数的46%。2014年共受理婚姻案件2126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39%,80后人群离婚案件1134件,占婚姻案件总数的53%。通过以上分析数据显示,80后人群离婚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离婚率增长的原因: 一:家庭因素 1、轻微琐事争执成为离婚的主要原因:大多数80后离婚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时,原因很单一,经法院查明,也多数是仅仅因为夫妻日常口角,发生了争吵,或偶尔男方女方一气之下就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些案件当事人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未结婚时都是家中的小公主小皇帝,结婚共同生活后,因生活琐事或业余兴趣分歧,产生争执,引起离婚诉讼。 2、结婚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脆弱:根据相关资料表示,夫妻双方婚前恋爱时间较短,就办理结婚手续,举行了仪式。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年轻人经媒人介绍后相处时间较短,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在没有基本了解对方的人品、经济等情况下就草率结婚,婚姻基础很不牢固,使离婚率增加。 二:社会因素1、女人独立性比以往更强。以前女性多数为家庭妇女,如果同丈夫离婚,很难独立生活,所以多数女性选择不离婚。而现代男女职业性都越来越平等,职业女性越来越多,因此女性的经济独立性也越来越强,主动提出离婚的比例也越来越高。 3、社会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变化,也必然影响到一个人的婚姻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深受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影响,婚姻也离真正的感情渐行渐远。感情很多时候都得向上学、工作、住房、医疗等现实大问题前面低头。而没有真正的感情的婚姻是比较脆弱,经不起多大风浪的。 三:法律发面: 1、缺少专门的家事法庭。一个年轻的法官,大学毕业不久,没有恋爱的经验,却在法庭上要给年过五旬的人去调解离婚案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可能发生的。这说明我国婚姻家庭法庭的法官队伍建设的不足。并且可以看出我国在离婚诉讼案件对法官的主观认识要求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大多数法官都是能秉公办案的,但是在一些可伸缩的案件上,仍然会导致办案不公,这正是缺失专门的家事法庭造成的恶果。 2、判决离婚不考虑女性的弱势地位。由于在中国社会男女方所承担的家庭责任多于男性,并有很大一部分专职家庭,导致女性经济地位和男性存在很大差别。而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却以男女双方地位平等的理念判决财产归属和抚养子女的问题,确忽视了女性在社会中就业的弱势地位和在家庭中的贡献牺牲。实质上是对女性保护的不公正。解决方法: 加强对新婚夫妇的婚姻教育,使其明白和睦的家庭生活对自己以及孩子的重要影响,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以及使命感,从基本解决离婚率升高的问题。 加强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构建幸福的邻里生活,使其团结在一起,能够互相帮助。从而减轻相关部门的任务。 加强孩子这一个重要的枢纽关系,使其成为化解父母之间矛盾的力量,减轻离婚率的一份重

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分析(骆)详解

王宝强离婚案法律问题分析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在其个人微博发出离婚声明,一时间王宝强、其妻马蓉、经纪人宋喆等人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成为时下娱乐圈头号热议话题。在短短的几天内,在人们争相热议的事件背后依旧发生着诸多变化,笔者梳理了一下事件发展的脉络,以时间节点罗列如下: 2016年3-4月,王宝强的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两次股权变更: 3月25日股权变更:原本持有公司75%股份的马蓉,在变更股权后比例为0%;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则改持62%的股份;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改为13%。 4月19日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股权再度更改,变更前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三个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分配,变成了王宝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 两次股权变更由于鲜为人知,也并没有引起什么舆论关注,直到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人们在探究财产分割问题时才有知情人予以爆料,由此引发了人们对于王宝强争夺公司控制、保全财产的猜测。 6月4日,马蓉转发王宝强的微博,称“我和孩子们也祝你生日快乐!”,这也是夫妻俩在微博上的最后一次互动。 8月14日00:21,王宝强在微博上发布离婚声明,宣布妻子马蓉与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出轨,并“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同时解除宋喆的经纪人职务”。 8月14日1:00左右,宋喆妻子杨慧在微信朋友圈表示“我很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疑似印证马蓉与宋喆出轨的消息。 8月14日05:07马蓉微博发声称“欲盖弥彰,善恶自有真相,不是不爆,时候未到”。 8月15日09:00,王宝强在律师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孩子抚养权及分割财产,包括9套房屋、多家公司的股权,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爱马仕、LV、香奈儿、GUCCI、PRADA、迪奥、范思哲、芬迪、TIFFANY 等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等,此外还有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期间,王宝强称自己是借钱交诉讼费,引起网友对于马蓉已转移全部财产的猜测。 8月16日09:45,北京朝阳法院在微博公布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件最新消息: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以侵犯名誉权的理由起诉王宝强,要求其删除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在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马蓉也在自己的微博上发布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8月16日下午马蓉关闭微信,表示“一切都会真相大白,会过去的,求你们

两性婚姻的本质

我想对王宝强说 ——灵遁者 王宝强离婚事件持续这么长时间,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显然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事件了,而不仅仅是个人家庭事件。所以大家很期待最终的法律判决,这也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最重要的是这会影响大家对于婚姻的认识。 从事件开始说起,宝强一则离婚声明,最重要的一句是:“但我绝对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这则声明引来很多不同声音,有人说是为了炒作,因为宝强的新电影要上映了。也有人分析发布声明的时间和宝强公司股权变更时间,说宝强不是“傻根。” 将心比心,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永远是我们应该先做的。宝强本身就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结婚,交友,吃饭,生孩子等都是被广泛关注的。与其被爆料,偷拍,不如光明正大的说明。所以这很正常,谈不上炒作。 至于说宝强不是”傻根”,这很对。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找个律师,做后续离婚安排,都是人之常情。生活中谁也不傻,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单纯一味的付出,对婚姻往往不是好的。

王宝强无论是出生,长相以及在荧幕中塑造的形象,都是诚实,善良,勤奋的小伙。再加上马蓉是过错方,舆论一片倒向宝强,也是合理的。很多网友就说这是现实版的潘金莲与武大郎。 其实在我们的周围,类似的婚姻事件不在少数。但非公众人物,传播自然就不广。娱乐圈类似的事件更多,是因为环境使然。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圣人,这是必然的。所以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很重要。婚姻关系的本质不是爱,不是性,不是孩子,不是这些具体的东西。婚姻关系的本质还是生产关系。 恩格斯先生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有详细的研究和调查说明。在文中恩格斯这样描述:“一夫一妻制度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间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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