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册

3716000102121 非行政许可

住房公积金贷款

业务手册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2015-7-20

目录

一、前言 (1)

二、审批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1)

(二)实施机构 (1)

(三)审批对象 (1)

(四)审批依据 (1)

(五)审批条件 (2)

(六)审查材料 (3)

(七)审批时限 (4)

(八)审批收费 (4)

(九)审批咨询 (4)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4)

(二)受理 (5)

(三)审查 (5)

(四)审批决定 (5)

(五)决定书送达 (5)

(六)审批流程图 (5)

(七)归档 (5)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5)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6)

五、表单及文书 (7)

附件1 二手房贷款业务须知 (8)

附件2 个人信用贷款业务须知 (10)

附件3 个人现房抵押贷款业务须知 (12)

附件4 个人期房抵押贷款业务须知 (14)

附件5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16)

附件6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17)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公积金贷款

编码:3716000102121

(二)实施机构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

(三)审批对象

在滨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职工。

(四)审批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五)审批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了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及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和上市已购公有住房;

6.购买住房须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不低于所购住房

全部价款20%以上的资金作为购房首期付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必须达到30%以上);

7.借款人及相关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调查;

8.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办理现房抵押贷款时,其抵押物可以是住宅或商住房,但要求借款人对商住房抵押物必须拥有全部产权且两证齐全(房产证、土地证);

9.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可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及其它有关资料办理公积金贷款;

10.借款人历史上贷款连续恶意逾期超过3笔,一笔贷款累计恶意超过6期的借款人不得再申请贷款。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等非恶意因素造成的还款逾期可酌情放宽,但借款人必须出具相应借款部门开具的证明且详细说明逾期原因;

11.同意以所购住房或管理中心认可的借款人其它住房作抵押并办理担保、抵押登记手续或以有价证券及本人和他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作为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可由售房单位缴纳保证金作出保证承诺并办理抵押备案。

(六)审查材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向市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提交下列材料:

二手房贷款业务须知(见附件1)

个人信用贷款业务须知(见附件2)

个人现房抵押贷款业务须知(见附件3)

个人期房抵押贷款业务须知(见附件4)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八)审批收费

(九)审批咨询

市管理中心个人贷款科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窗口接收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共服务大厅。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580号,联系电话:0543—3369902。

(二)受理

窗口初步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相关材料,材料不全的返回补全有关材料。

(三)审查

个人贷款科负责二次审查,对有问题的材料在1-3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本人

(四)审批决定

通过三级审批后确定借款人借款数额、年限

(五)决定书送达

三级审批结束后,将相关材料转至窗口,通知借款人及相关人员签订借款合同等。

(六)审批流程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见附件5)

(七)归档

银行将当月放款材料交至中心,由科室相关人员整理归档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市管理中心公积金执法科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市管理中心应当认真听取、采纳合理的建议和正当的批评。应当查核事实,分清责任,正确处理。对信访人的合理要求,应当及时办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现场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别紧急或特别复杂的事项可缩短或延长办理时限,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对转办事项要及时催办,督促承办部门按规定时限报送办理结果,办理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特别紧急或特别复杂的事项可缩短或延长办理时限,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6.对一般投诉举报经过初步核查,认为被举报行为不需要进行党政纪处理和以其它方式进行追究的,应当作出初步核查报告,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应当告知投诉举报者向有管辖权限的投诉举报工作机构投诉举报。

7.经过初步核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按照法律规定移

交相关部门,并回复投诉举报人。

8.对收到的举报事项,市管理中心公积金执法科作出处理后,应向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报告处理结果,经批准后可以了结。处理结果不合规范要求的,责令承办责任人重新处理。

9.受理投诉举报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

五、表单及文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6)

附件1

二手房贷款业务须知

一、借款人到服务大厅申请贷款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房屋买卖夫妻双方到房管局签订的存量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过户前卖方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三份

3、预付款收据(收到条)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二手房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买卖双方银行卡复印件三份(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均可)

6、卖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复印件三份

二、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办理贷款时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信用贷款)、过户后房产证(抵押贷款)复印件各三份。

3、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复印件各三份。(需担保人担保的)

4、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5、客户基本信息表一份(建行)

6、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备注:

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其中房产证按85%的比例缩印。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00%,6-20年贷款年息3.50%。

3、二手房抵押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二手房信用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最长期限20年。

4、二手房抵押贷款担保方式:一名担保人或担保公司;

二手房信用贷款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或一名担保人和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附件2

个人信用贷款业务须知

借款人持所购住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以下手续:

在中心办理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购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三份。

4、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复印件各三份。

二、在银行办理事项:

1、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售房方加盖公章后,到相应的开户银行盖章)

2、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3、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建行)

4、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

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00%,6-15年贷款年息3.50%。

贷款最高限额30万元,最长期限20年。

4、担保方式:两名担保人或一名担保人和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附件3

个人现房抵押贷款业务须知

借款人持现有住房房产证、所购住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以下手续:

一、在中心办理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购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复印件各三份。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房产证(所有页)复印件各三份。

4、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复印件各三份。(需要担保人担保的)

二、在银行办理事项:

1、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售房方加盖公章后,到相应的开户银行盖章确认)

2、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

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3、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建行)

4、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三、在房管局办理事项:

1、房屋评估报告。(任何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心或银行通知签字时携带)

3、填写房产抵押申请表。(去经办银行盖章后送回)

4、打印他项权证。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其中房产证按85%的比例缩印。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00%,6-20年贷款年息3.50%。

3、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

4、担保方式:一名担保人或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5、一年之内的房产证不需评估,但需提交购房时证明房产价值的合同和收据。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附件4

个人期房抵押贷款业务须知

借款人持所购住房的网签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原件到中心服务大厅审查,工作人员审查楼盘准入后办理以下手续:

一、在中心办理事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两份。(中心提供,需单位盖章)

2、购房合同和预付款收据复印件各三份。

3、盖章后的开发商期房保证金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

4、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三份。

5、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和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收入证明(中心提供)复印件各三份。(需要担保人担保的)

二、在银行办理事项:

1、盖章确认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售房方加盖公章后,到相应的开户银行盖章确认)

2、盖章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信用调查表和信

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共三份。(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担保人夫妻双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盖章确认后的售房方账户确认书原件到指定银行查询)

3、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填写客户基本信息表。(建行)

4、借款人名下借记卡复印件三份。

三、在房管局办理事项:

1、办理预告证。(需开发商配合)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预告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心或银行通知签字时携带)

3、填写房产抵押申请表。(去经办银行盖章后送回,并领取经办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打印预抵押证。

备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A4纸。

2、贷款现行利率:1-5年贷款年息3.00%,6-20年贷款年息3.50%。

3、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最长期限30年。

担保方式:一名担保人或担保公司。(夫妻双方视为一名担保人,担保人年龄影响借款人贷款期限)

服务电话:3361650

办理地址:滨州市黄河四路渤海十八路中银大厦南门一楼服务大厅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个人咨询并发放明白纸

职工个人持相关材料到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提出贷款申请

受理

收到职工个人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进行更正、补充的,允许当场更正补充

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考察人

员进行考察

考察不通过的,返回材

料并说明理由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返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考察通过的报审批岗位

审批

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通过后受委托银行制作相关合同,并通知借款参与人员签字盖章

抵押担保手续办理完毕后中心审

核无误后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手续

银行将相关单据交由借款职工,

借款职工按月开始正常还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 一、贷款咨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通过服务前台、现场咨询、业务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方式负责向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提供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贷款咨询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3、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4、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情况。 5、公积金贷款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6、提供《邯郸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受理申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专人或受委托银行专人负责对借款申请人所递交的申请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审查合格的资料传递给中心信贷员进行初审。 申请资料审查不合格的,经办人员提出明确意见并退还申请资料,待符合贷款条件或资料完善后,借款申请人可重新提出申请。 完整的贷款资料应包括:申请表2份、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预付款发票复印件3份、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份、户口复印件3份、结婚证复印件2份。 三、审查、审批 1、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 (1)审查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审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还贷能力。 (3)抵押物的真实性。 (4)申请人缴交公积金情况。 2、复审 信贷处审查复核资料的完整性和初审意见的合理性,签署审查意见。 3、审批 中心主任、主管主任分别根据信贷处报送资料,对借款申请进行终审。 三、签订合同

委办银行通知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能够抵押或用他处现房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所购住房不能抵押又找不到他处现房做抵押的此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质押”或担保公司做阶段性担保。 四、办理抵押 借款人本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合同》、预付款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抵押登记窗口”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登记落实后,借款人持《放款通知书》、《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到银行放款。 五、银行放款 贷款银行见到中心的《放款通知书》后,将借款划转到售房单位帐户。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社保、公积金知识讲座 ·社会保险 一、什么是社保 社保就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保目前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如果有条件办,肯定是办比不办好的,办了就有保障,反之没有。 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 个人缴纳养老比例为8%,医疗为2%,失业为1%,以你的工资额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1、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帐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它的养老待遇。 2、什么是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3、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4、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

操作手册-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 操作手册

第一章登录 1.1 登录注册系统 1.个人用户首次登录,需进行信息注册,点击【个人登录】模块中【注册】按钮,直接进入个人用户注册信息页面; 注:已注册过个人信息的职工,可直接输入【身份证号/手机号】【用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个人业务系统,不需要重复注册。 2.对于没有在中心预留手机号码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支付宝认证登录个人业务系统。点击其他登录方式支付宝图标,弹出确认授权弹窗,确认授权后跳转至支付宝登录页面,进入支付宝后授权即可实现支付宝登录。

1.2 注册页面 进入个人注册信息界面,按要求进行信息输入(红色星标为必输项),注册办理页面:填写用户信息,输入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填写六位登录密码,检查无误后,阅读《网上服务条款》,点击【注册】按钮,系统提示注册成功,可用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码登录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注:1.输入的手机号码必须与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一致。 2.登录密码为6-18位数字和字母组合。 1.3 个人业务办理页面 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页面上方为个人任务管理页面,包括【消息】、【我发起的】、【已阅】,左下方为“我的公积金”页面,可在此页面查询汇缴明细以及进行提取业务申请,右下方为“我的贷款”页面,可在此页面查询贷款情况和还款情况以及贷款申请。右上方的三个按钮分别为修改密码,关闭音效和退出系统。

1.4 忘记密码 1.点击个人登录页面的【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密码重置页面。 2.信息校验: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和验证码,检查无误后点击【信息验证】,验证通过后,可获取到在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进入下一步。若信息验证不通过,可根据提示进行修改后重新验证。 3.信息验证通过,显示在中心预留的手机号码,点击【发送验证码】按钮,输入正确的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

编号:________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甲方): 名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支持居民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本委托协议包括职责条款、权利条款、义务条款、其他约定条款等内容。 职责条款 第2 页共8 页

第一条甲方负责制订和解释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章制度,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制订本地区住房公积金借款条件、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住房公积金信贷基本要件。 第三条甲方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第四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的受理和资料初审。 第五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贷前调查。 第六条甲方负责住房公积金借款的信贷审批。 第七条甲方负责向乙方签发委托放款通知,向乙方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明确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具体委托放款要求,并对委托放款的具体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根据甲方具体委托放款要求,乙方负责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受托发放贷款。 第九条乙方负责为借款人开立借款账户,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的录入、修改和维护工作。 第十条甲方负责借款人提前还款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借款人提前还款手续。 第十一条甲方负责借款人贷款期限调整申请事项的审核,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管理要求办理贷款期限调整手续。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4) 1.1 浏览器设置 (4)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4)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5) 1.2控件安装 (5) 1.3证书用户登录 (6) 二、归集业务 (6)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6) 2.1.1 功能描述 (6) 2.1.2 操作流程 (6) 2.1.3 办理规定 (6) 2.2单位比例变更 (6) 2.2.1 功能描述 (7) 2.2.2 操作流程 (7) 2.2.3 办理规定 (7) 2.3 基数调整 (7)

2.3.1 功能描述 (7) 2.3.2 操作流程 (8) 2.3.3 办理规定 (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9) 2.4.1 功能描述 (9) 2.4.2 操作流程 (10) 2.5 个人开户 (10) 2.5.1 功能描述 (10) 2.5.2 操作流程 (10) 2.5.3 办理规定 (11) 2.6 个人开户取消 (11) 2.6.1 功能描述 (11) 2.6.2 操作流程 (11) 2.6.3办理规定 (12) 2.7 个人资料变更 (12) 2.7.1 功能描述 (12) 2.7.2 操作流程 (12) 2.7.3 办理规定 (13) 2.8 个人封存 (13) 2.8.1 功能描述 (13) 2.8.2 操作流程 (13) 2.7.3 办理规定 (14)

2.9 个人启封 (14) 2.9.1 功能描述 (14) 2.9.2 操作流程 (14) 2.9.3 办理规定 (15) 2.10 个人补贴开户 (15) 2.10.1 功能描述 (15) 2.10.2 业务流程 (15) 2.10.3 办理规定 (16) 2.11 个人转移 (16) 2.11.1 功能描述 (16) 2.11.2 业务流程 (16) 2.11.3 办理规定 (17) 2.12 个人转移撤销 (17) 2.12.1 功能描述 (18) 2.12.2 业务流程 (18) 2.12.3 办理规定 (18) 三、缴存业务 (18) 3.1 单位汇缴登记 (18) 3.1.1 功能描述 (18) 3.1.2 业务流程 (18) 3.1.3 办理规定 (19) 3.2 个人补缴登记 (19)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常见业务问答50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手册(常见业务问答50例)供稿: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新时间:2013-03-04 00:00:00查看次数:2727 次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共同缴存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原则进行管理,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 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好处?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六条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相关规定范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三是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可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建)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五是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利率计息,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六是职工退休时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及利息,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是否具有强制性?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4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即强制力。城镇所有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均应实行,单位须按规定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所属在职职工(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

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开户手续,足额代扣职工应缴存部分,并把单位应缴和为职工代扣代缴的部分按时足额缴存至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 四、职工如何投诉和举报单位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1)职工可以投诉单位不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需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①投诉信(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bb19081404.html,); ②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③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历年工资明细表》、《住房公积金应缴额统计表》。 注意:若职工发起举报和投诉时已离职,则离职时间为投诉截止时间。 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如何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六、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以国家统计局职工工资总额指标解释

成都住房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操作手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用户操作手册 版本号:2.0 2013.8

目录 1文档 (4) 1.1文档目的 (4) 1.2适用范围 (4) 1.3读者对象 (4) 1.4操作概述 (4) 1.4.1 单位用户登陆 (4) 1 单位用户模块 (8) 1.1清册类模块 (8) 1.1.1 设立个人账户 (8) 1.1.2 注销个人账户 (10) 1.1.3 启封个人账户 (12) 1.1.4 封存个人账户 (14) 1.1.5 托管个人账户 (16) 1.1.6 办理内部转移 (19) 1.1.7 调整缴存比例 (21) 1.1.8 调整缴存基数 (22) 1.2公积金汇补缴业务 (24) 1.2.1 汇缴清册确认 (24) 1.2.2 汇缴缴款确认 (25) 1.2.3 一般补缴登记 (27) 1.2.4补缴缴款确认 (29)

1.3客户信息维护 (32) 1.3.1 特定用户管理 (32) 1.3.2 单位基础信息 (35) 1.3.3 单位关键信息 (35) 1.3.4 申请信息管理 (36) 1.3.5登陆密码管理 (38) 1.4支取业务办理 (39) 1.4.1离退休支取(单位) (39) 1.4.2特殊销户支取 (40) 1.4.3支取记录复核 (42) 1.5单位业务查询 (43) 1.5.1个人账户查询 (43) 1.5.2账户设立记录 (44) 1.5.3销户记录查询 (46) 1.5.4启封记录查询 (47) 1.5.5封存记录查询 (49) 1.5.6托管记录查询 (50) 1.5.7内部转移查询 (52) 1.5.8比例调整记录 (53) 1.5.9基数调整记录 (54) 1.5.10汇缴清册查询 (56) 1.5.11汇缴缴款查询 (58) 1.5.12单位缴存记录 (59) 1.5.13补缴清册查询 (60) 1.5.14补缴缴款查询 (62) 1.5.15撤销缴款记录 (64)

【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部分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CA)安装使用说明 (1) 登录网站 (1) 电子钥匙(CA证书)安装 (1) 电子钥匙(CA证书)调试 (5) 第二部分网上单位业务操作使用说明 (8) 个人开户 (8) 缴存基数调整 (12) 缴存基数预调整 (12) 缴存基数调整审批 (14) 老职工比例调整 (15) 老职工缴存比例预调整 (16) 缴存比例调整审批 (17) 公积金汇缴 (18) 公积金汇缴制单 (18) 公积金汇缴复核缴款 (19) 公积金补缴 (21) 公积金补缴制单 (21) 公积金补缴复核缴款 (23) 封存 (25) 启封 (28) 修改交易密码 (31) 职工托管 (32) 个人账户转移 (34) 托管职工账户转入 (37) 操作员信息变更 (39) 单位资料变更 (39) 第三部分网上单位业务查询功能简介 (40) 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40)

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 (41) 个人账户查询 (42) 账户个人提取明细查询 (43) 账户个人转移(托管)明细查询 (43) 封存启封明细查询 (44) 基数调整查询 (45) 比例变更查询 (46) 网上办理流水查询 (47) 批量制单数据查询 (47) 汇补缴书补打 (48) 预缴户明细查询 (49) 职工所在单位查询 (50) 数字签名查询 (50)

第一部分登录网站及电子钥匙(CA)安装使用说明 登录网站 单位网上办公系统是指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网上办理、查询单位公积金业务的服务,通过单位网上办公系统实现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站登录地址https://www.docsj.com/doc/bb19081404.html,。 电子钥匙(CA证书)安装 电子钥匙的安装的驱动程序可通过到北京国富安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bb19081404.html,)“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 在安装驱动程序前请勿将电子钥匙插入电脑;在安装过程中,如果有杀毒软件询问是否可以修改文件等提示,请选择“同意”,如选择“不同意”,安装会出现意外,导致电子钥匙不能使用。 具体的安装步骤如下: 双击图标,进入下图界面:

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总1页)

社保公积金管理制度(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一、参保内容: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参保范围 1.公司所有在岗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含返聘、兼职、实习及临时聘用人员) 2.新员工报到入职,进入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即参保,当月20日后入职的新员工,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从次月开始参保。 三、参保 1.员工转入的社保和公积金,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交清,公司方可续保。 2.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3.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自身不愿意将保险关系转入公司,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停保 1.员工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或者公司对员工辞退,经审批同意办理完交接手续,人事行政部门自离职当月办理停保手续。 2.员工如24日以后办完离职手续,而社保中心25号至月底停止办理业务,造成公司来不及办停社保,下月社保费用(公司和个人部分)均由个人承担。 3.离职员工如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交保费,公司和个人部分由人事行政部经办人承担。 五、缴纳比例 1.社保缴费比例按南京市保险政策标准执行 2.公积金缴纳比例按基数8%核算。 六、缴费基数 1.公司初创期,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费基数按南京市最低基数标准。 2.待《薪酬体系制度》建立完善,每个员工的缴费基数按岗位等级确定缴费基数。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使用说明书 1.单位网上业务的开办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概念 1.1.1 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发的业务处理系统。全市各缴存单位可通过该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的缴存、封存、年度缴存额调整等业务,并可查询本单位各类账户信息。 1.1.2 单位开办网上业务系统,应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协议》,单位可选择或两种方式之一开办网上业务。为了单位能够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全部功能,单位应与中心已签订《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划转协议书》,即以委托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2.1已开办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单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单位在建设银行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一式三份)及《单位申请公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鉴后交回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建设银行当时对业务进行审核受理,审核无误的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协议》上加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建设银行印章并退单位一份。协议当日生效,生效后单位可使用建设银行网银UKEY登录网上业务系统。 1.2.2通过本方式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使用一个UKEY为多个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网上业务。申请代理业务模式的单位应持相关授权证明到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非建行网银客户开办网上业务 1.3.1未通过建设银行网银系统开办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开办网上业务。单位持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卡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到分中心、管理部办理网上业务签约手续。其中分中心单位应到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可到任一管理部办理。

公积金贷款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台帐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

公积金贷款资料个人住房公积金台帐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南京分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台帐管理系统业务需求书 1、台账系统日终/日初处理:nj20 功能说明台账系统的开工、日结处理 业务控制三级柜员操作、三级柜员授权 资料来源分户账 交互过程 参数说明参数名称 I/0 字段数必说明 输 日初/日终SHFOBZ I Char(1) Y 1、日初 2、日终 日期JIOYRQ 0 Date(8) N 根据台账系统日期显示 机构号YNGYJG 0 Char(4) N 根据柜员号的前四位显示机构号报文输出 处理说明 1、日初、日终处理只能由城中支行使用 2、日初时先进行自动销户处理,对分户账文件中“贷款本金”“逾期本金”全 为“0”,贷款状态为“2”的记录,进行贷款销户处理,将其标志置为“9”。 3、台账系统中贷款开户、开户修改、贷款入账、柜面还款、贷款入账抹账、 柜面还款抹账交易只有在日初完成后才能进行,其除交易不受控控制。 4、日终检查是否在台账系统数据库表中有无账户标志为“1”的记录,如有提 示“有贷款未入账记录,不能平账”。 会计分录无

功能说明强制修改台账系统日初、日终标志 业务控制三级柜员操作、三级柜员授权 资料来源分户账 交互过程 参数说明参数名称 I/0 字段数必说明 输 日初/日终SHFOBZ I Char(1) Y 1、日初 2、日终 日期JIOYRQ 0 Date(8) N 根据台账系统日期显示 机构号YNGYJG 0 Char(4) N 根据柜员号的前四位显示机构号报文输出 处理说明修改业务系统日初/日终标志 会计分录无 2、贷款开户nj21 功能说明在IPP主数据文件中建立开户数据字段。 业务控制此项业务由9301机构的80柜员进行操作(分行个金部放款监督) 资料来源贷款条件具备后,放款监督根据贷款资料生成借据信息 交互过程 必参数名称字段数说明 I/0 输 机构号(放款行)I Char(4) Y 输入贷款放款行的机构号 YNGYJG 组合贷款标志I Char(1) Y 0-纯公积金贷款;1-组合贷款 SHFOBZ I DATE(8) Y 根据系统日期自动生成借据日期JIOYRQ 贷款合同编号I Char(20)30 Y 输入贷款合同编号 DSYHBH 根据需要打印的公积金贷款借据号借款凭证号TNGZBH I Char(8)10 Y 码录入贷款帐号RIZHXH I Char(20)25 Y 输入在中心系统中生成的贷款帐号 还款帐号YWENDZ I Char(30) Y 录入还款人我行东方卡卡号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5) 1.1 浏览器设置 (5)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5)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9) 1.2控件安装 (9) 1.3证书用户登录 (10) 二、归集业务 (11)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11) 2.1.1 功能描述 (11) 2.1.2 操作流程 (11) 2.1.3 办理规定 (13) 2.2单位比例变更 (13) 2.2.1 功能描述 (13) 2.2.2 操作流程 (13) 2.2.3 办理规定 (16) 2.3 基数调整 (16) 2.3.1 功能描述 (16) 2.3.2 操作流程 (16) 2.3.3 办理规定 (1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19) 2.4.1 功能描述 (19) 2.4.2 操作流程 (20) 2.5 个人开户 (21) 2.5.1 功能描述 (21)

2.5.3 办理规定 (24) 2.6 个人开户取消 (24) 2.6.1 功能描述 (24) 2.6.2 操作流程 (25) 2.6.3办理规定 (26) 2.7 个人资料变更 (26) 2.7.1 功能描述 (26) 2.7.2 操作流程 (26) 2.7.3 办理规定 (28) 2.8 个人封存 (29) 2.8.1 功能描述 (29) 2.8.2 操作流程 (29) 2.7.3 办理规定 (31) 2.9 个人启封 (31) 2.9.1 功能描述 (31) 2.9.2 操作流程 (31) 2.9.3 办理规定 (34) 2.10 个人补贴开户 (34) 2.10.1 功能描述 (34) 2.10.2 业务流程 (35) 2.10.3 办理规定 (36) 2.11 个人转移 (37) 2.11.1 功能描述 (37) 2.11.2 业务流程 (37) 2.11.3 办理规定 (39) 2.12 个人转移撤销 (40) 2.12.1 功能描述 (40)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用户操作手册 (更新版)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1月

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系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为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铁路分中心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公积金网上对账、政策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等内容,亦是广大缴存客户办理网上对账、网上业务及其他操作的网络平台。网络正在成为公积金中心向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服务以及公众及时、方便地获取公积金信息的重要渠道。 为了向单位客户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我中心于2009年年底开始研发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业务系统),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开发测试,已于2010年10月底正式对外推出。网上业务系统主要包括职工登记、减少、补缴、调整等业务功能,通过该系统,单位足不出户就能为职工申报办理相关缴存业务。希望网上业务系统的开通,能够给客户办理公积金业务提供更多的方便,同时欢迎广大单位和职工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让我们的公积金网上业务更好地于服务大家。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介绍 (1) (一)网上业务系统简介 (1) (二)网上业务办理时间 (1) (三)网上业务申请流程 (1) 二、系统安装 (2) (一)获取网上业务系统安装程序 (2) (二)准备好程序安装的系统环境 (2) (三)安装网上业务系统和建行网银外联平台 (2) 三、系统登录 (2) (一)启动外联平台 (2) (二)启动网上业务系统 (4) 四、系统简介 (5) (一)主界面 (5) (二)相关功能简介 (6) 五、系统管理 (8) (一)单位网上对账 (9) (二)职工信息同步 (9) (三)批量业务文本格式下载 (11) 六、变更登记——职工登记 (13) (一)职工登记 (13) (二)批量职工登记 (16) 七、变更登记——职工减少 (19) (一)职工减少 (19) (二)批量职工减少 (21) 八、变更登记——漏缴补缴 (22)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 第一步:贷款条件 贷款人向银行提出书面贷款申请。 第二步:贷款条件及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凡济南行政区域内正常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商品住 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房改住房和二级市场住房时,都可以根据多缴多贷、少缴少贷的原则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至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五)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六)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七)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

出具证明); (三)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协议》; (四)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五)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六)有效的担保证明;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五证”齐全,其开发商必须已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借款人须通 过与开发商签订按揭协议的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初审手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商品房贷款所需材料的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一)卖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由济南市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的证明;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到任意一家受委托银行办理。 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社保、公积金网教流程

社险工作流程 一、增加、减少人员统计 1、新入职员工,询问其是否上过保险及公积金。如已有账户,需提供养老 保险手册,为其开具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让其将公积金转入公司账户; 如从未上过,需留存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待汇缴后交社险),身份证 复印件及1张1存照片(做手册用)。 二、离职员工,需在最新的缴纳明晰中核查其是否享有保险及公积金,及时记录 以做减少。 三、社险汇缴 1、社保网操作步骤:插入各账户钥匙盘--打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页,点击左侧位置,出现窗口 点击进入,出现以下窗口 点击确定。出现以下界面 输入密码6个1。出现以下界面 选择社保业务。出现申报系统界面。 选择相应的险种后,进入系统左侧为各管理界面选择。 增减操作: 五险增加根据户口性质不同,点击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前两项 。

三险增加选择项。 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申报工资后保存,逐一进行录入。 减少时皆选择项。进入后选择缴费人员批量减少,依次粘 入身份证号码---点击进行查询---出现的结果中选择减少原因(转出及其他)--保存。 保存后的操作并未被提交,可以删改。进入待提交信息 查看、取消、或提交保存的操作。未通过的信息会在转天可以查到,将信息删除,去柜台做相应处理。 注意:提交结算项一定要在所有增减确定后,再提交。 查询及打印项中下载审核通过的各种清册。 2、网缴 26日开网后,根据记录的入离职人员名单及夸主体异动人员名单,结合系统花名册,进行离职员工保险关系减出及新增。减少人员及早提交,转天查看未通过信息,以防有工伤记录人员被驳回。如被驳回,记录人员,删除驳回信息,填写工伤变动表到社险工伤窗口进行处理后,再做减少。 注意:五险人员增加时注意区分非农业户口为城镇职工增加,农业户口为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区别为农业户口个人不承担失业保险。 3、结算请款 增加减少全部确认提交完毕后,6日上午提交结算,下午到社保征缴科打缴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住房公积金补缴(不超过12个月) 申请范围: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客户操作手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为适应房改资金归集方式的调整和房改资金前台业务核算模式的升级的要求,规范新应用程序下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操作流程,帮助公积金缴存单位经办人及职工了解和掌握公积金日常业务的办理方法,编写本操作手册。 自2003年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前台业务按照本手册述及的操作流程办理,现行操作流程中如有与本手册规定不同之处,以本手册为准。概述 住房公积金前台交易系统包括住房公积金的开户、预缴、汇缴、补缴、变更、转移、并户、支取、销户、结息、查询等操作系统。前台操作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审核柜员、结算柜员和代办银行的出纳柜员共同完成。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住房公积金业务由建行大连分行住房金融部与工行大连友好广场支行代办。 新应用程序投入使用后,管理中心在代办银行开立一个公积金帐户,各缴存单位在管理中心开设单位一级帐户和职工明细帐户。代办银行不再对公积金缴存单位和个人进行分户核算,只承担为管理中心收付款项和记帐的职责。住房公积金的各项具体业务均由管理中心负责审核、办理和解释。 第一部分住房公积金开户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 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附表一,一式三联,审核窗口、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同时持申请书二份、营业执照(单位成立的批文)复印件、单位工资手册及缴交人员明细表到管理中心审核窗口办理。若启始缴交时间与开业时间不符,需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单位经批准开户后,由审核柜员录入其基本资料。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 单位将已审批录入的《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表》(结算窗口联、单位联)传递给公积金结算窗口,由结算柜员复核录入。复核无误,进行开户操作,并打印“单位公积金开户回单”,加盖业务印章,连同开户登记表单位联一同返给开户单位。 三、住房公积金单位预缴开户 单位公积金帐户开立后,如需开立预缴帐户,由单位经办人填写《单位预缴开户登记表》(附表二,一式两联,结算窗口、单位各一联),交公积金结算窗口进行开户操作。 单位预缴户与公积金帐户必须指定同一代办行,预缴户存款只能用于缴交公积金。预缴户使用方法和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单位预缴开户登记表》。单位决定开立预缴帐户前应当仔细阅读开户登记表上的说明,一经开户,应当遵守表中各条款的约定。 公积金结算柜员按照《单位预缴开户登记表》进行开户操作,生成单位预缴户帐户,并打印“单位公积金预缴开户回单”,加盖业务印章,连同开户登记表的单位联一起返给开户单位。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 单位公积金帐户开立后,即可开立职工个人帐户。由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附表三,一式两联,公积金结算窗口、单位各一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操作指南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办理场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附件一)。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并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 申请条件: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理场所: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附件十); 2、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法拉兹·日·阿卜——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住房公积金汇缴 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附件十二)、转账支票; 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新模式

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新模式

关于启用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新模式的通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模式创新实施方案》经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1年11月全体会议审议批准,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完成了制度设计、管理流程升级、组织环境搭建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定于2012年11月20日在昆明市全市范围内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创新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心主导、担保先行、流程再造、提速增效、科学管理、防控风险”的创新原则,为确保“贷款流程清晰、业务数据清晰、权利义务清晰”的创新目标实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广大职工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服务。 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承诺: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时一次性办结借款申请的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受理、审批和贷款资金的发放。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的营业网点直接提出借款申请,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经营网点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 四、为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资产安全,按照“安全、效能”的原则,实行“抵押+担保”的保证模式,由专业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每笔住房公积金借款提供贷款期间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的管理,建立更加科学、合理、风险可控的组合贷款制度,决定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恢复时间预计为2013年一季度末。

六、2011年11月7日暂停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自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12年11月20日全面恢复办理。 特此通告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住房公积金操作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 目前中拓公司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6%,职工6%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1、提取办理流程

2、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证明材料 2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办理流程 2、贷款发放对象 无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全市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并提出贷款申请的。 3、提交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借款人(已婚者还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限居留证件 (3)借款人稳定收入证明 (4)借款人现有子女情况证明 (5)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现有住房情况证明

(6)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证明 (7)购买二手住房的需提供 房地产买卖契约;房地产交易完税凭证;首付款证明 4、贷款期限和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商定,但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且贷款期限届满时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五年。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10%)。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一月一日开始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档次执行。 5、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依据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房子价格、家庭收入等情况综合确定。 市城区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是30万元,各县区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是25万元。 6、贷款偿还 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归还实行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等额本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备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内页(原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身职工签署《单身声明》)(原件、复印件); 3、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内页或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未贷款证明及缴存基数证明; 5、借款人配偶有固定收入但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本人完税证明或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并且提供银行近半年工资卡明细;也可以由贷款专管员认定其他真实有效的资料来确认工资收入; 6、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本市《房屋所有权证》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通过担保公司担保与购买本地二手房以及与中心签订按揭协议的房产公司业务除外)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项所需资料: 1、购买本地商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2、购买异地商品房 (1)经购房所在地公证处公证或律师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售房账号(原件);(2)已支付购、建房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3、购买本地二手房 (1)《房产转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5)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买卖双方都要到场面谈;特殊原因无法面谈的,在乌鲁木齐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调取:《乌鲁木齐市房产权属申请表(转移登记)》、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乌鲁木齐市房产转让合同书》; (2)二手房买卖双方关系为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购买异地二手房: (1)经购房所在地公证处公证或律师鉴证的《房产转让合同》(原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3)已过户到借款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4)借款人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5)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拍卖类住房提供: (1)拍卖公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委托拍卖书》、《竞拍协议》; (2)《成交确认书》(原件、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