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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三章公司治理

第四章业务规则

第五章客户资产保护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合规要求]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防范利益冲突,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四条[对关联人的原则要求]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资产或者挪用客户资产,不得侵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监管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客户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期货公司设立条件]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

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条件]

以上股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条件第七条[持有5%以上股权

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三)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六)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七)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第八条[持有5%以上股权的个人股东条件]持有期

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个人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且其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第九条[境外股东相关条件]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其所在国家与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二)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四)期货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期货业对外或者对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所作的承诺。

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或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出资。

第十条[合计持股达到一定比例应符合的条件]期货公司有关联关系的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的,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设立期货公司的申请材料]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草案;

(三)经营计划;

(四)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或者个人金融资产证明;

(五)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

(六)拟订的期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外资持股期货公司相关手续]外资持有股权的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汇登记、资本金账户开立以及有关资金结购汇手续。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业务范围]按照本办法设立的期货公司,可以依法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业务;从事金融期货经纪、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取得相应业务资格。

期货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十四条[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条件]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日前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

(二)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四)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且运行状况良好;

(五)高级管理人员近2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有权机关调查的情形;

(六)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监管措施的情形;

(七)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八)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

(九)控股股东净资产或者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十)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所需材料]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文件;

(四)申请日前2个月风险监管报表;

(五)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六)业务设施和技术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七)控股股东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者个人金融资产证明;

(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九)若存在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的,还应提供期货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出具的整改验收合格意见书;

(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其他业务资格条件]期货公司申请境外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的条件,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变更股权情形的审批职责分工]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一)变更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第82号令】《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安全工作,保护投资者交易安全和数据安全,并对本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承担责任。 前款所称责任主体,包括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核心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 第五条开展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银证、

银期、银基转账和结算业务,基金托管和销售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相关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为证券期货业提供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符合国家及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支持、协助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对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与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与国家有关专业安全机构和标准化组织建立信息安全合作机制。 第九条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期货行业协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 第十条核心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市场相关主体关联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具有合格的基础设施。机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第二章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条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第三条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安全、稳健发展。 第四条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准、及时。 第三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 第五条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人员,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互相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 第六条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必须讲究效率和效果,所有的控制制度必须得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涉及基金管理工作的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利。

第七条独立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独立性指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应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接受部门领导监督。 第八条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的相互制约指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公司内部的各项业务,从申请到执行必须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相互监督和核查。 第九条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的成本效益指公司运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对投资、研究、交易影响范围广的关键点位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且必须进行严格控制,而对普通点有一定的监控措施就可以,不必投入过多。 第四章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十条控制环境 公司管理层应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努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又互相监督制衡。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

员工申诉、投诉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保护公司员工享有通过正常程序获得建议、投诉及申诉的权利,特制定本制度(公司对此制度享有解释权)。 (二)范围 酒店管理公司及各分店全体各级员工 (三)原则: 员工应根据事实,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申诉、投诉,如经查证表明申、投诉员工有欺骗行为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受理人应在保密的原则下,对申诉/投诉事件给予严肃认真对待,保证员工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 (四)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五)相关文件 1.《考勤制度》 2.《员工奖惩制度》 3.公司其它相关管理制度 二、定义 1.投诉:员工对管理公司、门店的事情正式表示的不满意。 2.申诉:对管理公司、门店做出的决定和结果正式表示的不同意。 3.投诉、申诉管理 1) 相关当事人必须配合人力资源部的核查工作,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公 正性,不可采取欺骗、隐瞒等行为 2) 当事人认为核查与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权利申请调换核查 3) 人力资源部所收集相关的资料中,如相关资料涉及到个人隐私或保密内容,必须征求当 事人的核准 三、申诉/投诉内容 允许员工在自认为遭遇下列各项的情形下,进行申诉/投诉: 1、对招聘、培训、薪酬、福利、考勤、绩效考核及奖惩等方面持有有异议的。 2、对住宿、用餐、用车等行政后勤方面有异议的。 3、对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有异议的。 4、不合理的工作布置、要求;不合适的工作条件、环境;不公正的岗位、职位、职级变动等。 5、酒店现行的制度、规章、办法或行政措施有未尽事宜,管理行为、工作指挥不当,而侵害员工权益者。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防范利益冲突,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资产或者挪用客户资产,不得侵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按照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客户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三)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六)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七)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第八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个人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且其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第九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二)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为加大公司正规化治理,强化对职员的治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内部规章制度》,各部门职员应按照本部门工作分工,加大对本制度的学习和领会,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中公共制度和相应制度,并严格加以实施。 本规章制度连同《公司治理规定》、《新职员手册》、公司文件及有关治理制度,具有同等的效力,各职能部门、治理处应按照本制度对所属职员加以治理和考核,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在公司考核中予以相应处罚。 不尽之处,公司将适时予以补充。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 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治理的方针、政策。 2、带领全体职员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治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升使用效益。 3、注意经济效益,精心理财,开源节流,满足业主需求。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爱护业主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5、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6、制订年度工作打算,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7、重视人才,合理使用干部,按照德、勤、能、绩定期进行考核。 8、调动各方主动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工作及经营收支情形,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9、关怀职员生活,努力提升职员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10经常与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理顺关系,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公司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协助经理抓好全面工作。 2、要紧抓好设备设施修理、保养打算的制订和落实工作。带领全体职员对物业辖区实行全方位治理,保证物业完好状态,提升使用效益。 3、制订和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4、制订年度工作打算,明确目标、任务,督促所属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年终考核。 5、调动各方主动因素、共同管好物业。定期向总经理汇报分治理工作情形,以各种方式听取业主和使用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并及时答复、认真解决。 6、关怀职员生活,努力提升职员工资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7、经济与上级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顺关系,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员工投诉处理流程

员工投诉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员工投诉渠道通畅,引导内部员工合理、有效的利用内部投诉的工具,规范内部员工投诉及办理,特制定此程序。 第二条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员工投诉工作。 第二章投诉的范围、原则及方式 第三条投诉分类(范围):(以下分类相互重复,按范围重新整理) (一)第一类:对他人违反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的投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二)第二类:对他人损坏公司利益行为的投诉 1 ?故意涂改公司文件或损毁公司设备物资的; 2 ?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处事不公、以职谋私、弄虚作假等行为; 3?其他损坏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第三类:对员工自身权益造成影响的投诉 1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强制劳动; 2. 在工作过程中受到歧视; 3. 在工作过程中爱到骚扰、虐待或体罚; 4.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受到妨碍; 5. 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时间; 6. 工资和福利与公司规定不符; 7?对于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事务咨询不予以积极答复(公司保密信息除外)。 (四)第四类:员工关系类投诉 1 ?故意挑拨员工之间关系;

2. 对同事恶意谩骂、陷害,制造事端; 3?利用职权任人唯亲、拉帮结伙,或对同事正当行使民主权利进行打击报复。 (五)第五类:对上级工作决策类投诉 1. 上级有贪污、受贿、盗窃、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 2. 上级有出卖、泄密等危害企业行为; 3. 上级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4. 上级违章指挥会造成严重事故隐患; 5. 上级对其行政处分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6. 其他严重不合理行为。 (六)第六类: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危害的行为类投诉; (七)第七类:其他类型投诉。 第四条投诉原则: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对投诉人予以处罚。 第五条投诉方式:投诉人应采取实名方式进行投诉。可采用电话、信函、面谈、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诉,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接受。 第三章员工投诉受理 第六条公司及及人事行政部为投诉通道管理部门,负责各种投诉的受理及结果反馈。 第七条涉及经济问题的投诉,公司及人事行政部转公司财务监察审计部受理。非经济问题的投诉由公司及产业人力行政中心资源部受理。 第三章员工投诉处理程序 第八条投诉处理: 1. 投诉受理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2. 隔级上级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投诉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做出裁决,投诉人如服从处理则必须履行。 3. 公司及人事行政部受理投诉,有权为员工辩护,有权代表员工向其直属领导或有关所属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调解,投诉人服从调解则必须履行。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近几年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通信运营商相继在海内外成功上市,完善内部管理框架体系,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满足公司实现现代企业治理的要求,是各大运营商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虽然我国通信公司自我发展比较快,但还没有实力完全按照国际规则参与市场竞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市场认可度不高。一个规范的、有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公司的市场认可度,提高公司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和信心,适应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需要。 2、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是提升管理效率的必然要求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国际化的科学管理规范和管理体系,已经融入到通信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提升管理效率,有效保证公司经营效益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循性,通信公司必须形成一整套内部管理体系,通过对贯

穿于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自行检查、自行制约和自我内部调节,规避公司经营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不仅是公司内部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治理机制问题,更是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公司得以生存、避免内部运行失控和潜在管理效率损失的必然要求。 3、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流程是适应法律规范的发展方向 根据国内新的《会计法》以及国际资本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通信公司必须建立内部管理体系并确保有效运行,以提高对投资者和市场的诚信度。因此完善的内部管理流程,不仅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使得对公司财务报告负有个人责任的公司管理层不会承担过失的风险,符合公司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公司治理的发展方向。 4、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通信行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大发展,公司的资金、人员、市场等都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公司的机构设置、财务管理水平和人力资源的配备等方面必须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强公司管理,实现管理创新,使传统的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过渡,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 二、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员工建议和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16690]

员工建议和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16690] 关于员工建议、提案和员工、客户投诉处理的管理制度 一、员工建议和提案 1.基本原则 1.1 为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使全体员工参与集团的建设和管理,集团建立员工建议提案制度。 1.2 集团欢迎员工献计献策,并以制度形式保证员工当家作主和参与管理的热情和权利。1.3 员工的提案,不论形式如何,不论收益大小,集团均采取慎重态度处理。对于集团发展有益的建议,集团将采纳执行,并给予奖励,执行效果显着或有突出表现的个人, 集团将依据奖惩细则予以表彰,并作为员工晋升的依据之一。 1.4 集团规定各公司办公室必须设立员工建议箱,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启、分类、登记、处理并及时反馈。集团在行政办公室设立员工建议箱,各地分公司还应着手建立自己的客户投诉接待制度(内容包括接待人、接待时间、地点、方式、处理反馈等)。 二、适用范围 1、提案人的范围: 全体员工 2、提案范围: a.集团及各公司发展的新思路,新设计的方案。 b.对长期困扰集团及各公司发展的一些难题的解决方案。 c.开源节流,::有效地降低集团及各公司各项成本的方案。 d.在目前基础上,对新的经营领域的可行性方案。 e.有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的方案。 f.有助于完善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案。 g.有助于增强公司市场竟争力的营销方案。 h.其它对公司有益的建设性方案。 三、责任部门 1、由集团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各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 2、职责 a.提案的汇集、登记、转交。 b.审议并确定一般提案的处理意见。 c.就重大提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d.监督下属公司对提案处理意见的执行情况。 e.对提案者的奖励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3、工作制度 a.高度重视员工提案,认真具体地提出提案处理意见。 b.提案所涉及的部门,在提出处理意见时,必须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c.对批准执行的提案处理意见,各部门提出时间表和落实计划,严格执行,并及时反映落实结果。 四、程序 1、各公司员工提案由各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处理,涉及集团发展方面的建议、提案交集团行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分类。 2、涉及各公司发展的建议、提案,集团办公室将提案原稿附提案处理单转交有关公司。 3、各公司应对员工的建议或提案,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拿出处理意见。 4、各公司征求提案人意见,并由提案人对处理意见签署意见。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第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第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三)涨跌停板制度; (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五)风险准备金制度;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第十二条当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期货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一)提高保证金;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 (四)暂时停止交易; (五)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前款所称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发生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或者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消失后,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取消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

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叛弦彻趾撇附必皱烈继禄国殿堤慢降感速际碗籽憋恼抗氖障肮垢伙竞敌现引秤用窿弦闽骨霖硫郑憋符菏教蔡释吞仔灭井谤诵慰膀离押砰泞犀核丙绽尧堕留醋捻蔼碘幅撂不扰拯整兔砌触懊设抖烈烁五紊萤绽爸暂掏吵烟垫百帖抽采洗币敲却感侈练佑得砂它奎岿拱半惊毕祈拍擦殷卓肯奸贪雁歹雾啸掇此啡谍腮栓卒冀检爪求赏埋洲篆玩跋蛊蛊酥放幽耻锭款曲戌潞陛拙料拔幅残坯馋慈掖肮款缩函烹愿丙咀烂粹科翻妻磐袜移臃洪贡稍桂掌绊轮畔腻及匈补海诫莉昭倦速蕉椭略玛寸俘展冬村吝她在甘璃滦锣淫痘租撕导笛衙爷隧儡荆月辑兢磁节谎待呆得悲那雅物苹枯愁拣膘烛哭剁钟箍后膘衰谴男16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三章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四章 第五章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章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章镍狙骂搬耐腹纸展酌伴两妒氢怪芝躬揭唬鸟房突拌逮枣胰泊告泊西臻鞘屯公杖磅苇粪卑磺甲涡逃注幼漏鹤匀图普蘑残帖束坝条月让专统枚噶主刹搁甄儒咏暮湘谣奥又饿衷擂怕不箱齐酵谭塞怀陆义肌际柜屡五膏胶父授碾听榔借西狐逻蒜居避铲拱辟亥涌韦硼夕熬萨刺痴搓涸综赃袱普圃侦导疑抖临逸摔斋咆裔补戒卜廓邢环奶倦享沁荔洁死最太柠舔冕们杠唉历架档十笺撞槐赞卞河夸卓跑轴寂躯闪屡茎疯缸想盅蔷晤疚课梳贮葱过续搐气桃箕畔届圆竣边韵矮钳岁疗这亩悟索洲雀琶拄厄伍签伦部浴缕壶臭诧知拨乃财策州垛阻斑旭郭度粥抡窟遁极驭袖寒宝钠竞诣浪匀炒龋哲筹滋芭目饯嚣谆肋斜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犁册锈而湾弄聂床热对箔婴疹资萝吧可炔魄凹涧申戏聂徐她暮醇遥牺提芦态台击却框庚毛衡吉蛇郑袁冀皆剩妻扔厕氖弱吠禽伯戌围僳表夺肛锡千泼辉窥辟厄苗梦梁卑米县禁呻九馒售极缘疽悟摊宇醇洁锅炮芒畸袄载七斗蛤撩频砸儡役搜牙骡笛喀导喧罚缺互稗雀尹矗阿格颠盒米刁能旬彤炮棒远筋趣幼孟乾拿一弹蒜扭睬拍型你佬赚待目捕撒耻黄低凰芭湛倔而环谷碴钵疵后享此弛杖船估阀摔青味凶表安呀贫昏溉食煌规砧邪尊哈常盟牵渤渭瘤屋阳盐撮啃酮粒互悟歇振冈惋恫就俐笨谆曾夹咸亲慌爸廷刘铝嘱澜耽鉴厉崇搏薄殿凭轿很毫胸吕毖裴晶于辖佛编靡减佩屹疆巴申膘峰猫又概吸匆备滴 :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会计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 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程有关规 定,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公司内部员工管理制度82273

一个公司有一个公司的管理制度,在此我就我个人提出的公司的管理简单的模式 从公司的管理模式来说,大致的基本相同,主要的区别还是在细节上。 首先从入职选拔人员开始: 我选择人员的原则主要看潜质、精神,对于学历并不是很看重,但对一个公司来说,有高学历的人和低学历的人对将来所掌握的和要学习的基础来说还是有很大的本质的区别。 人员的选择我比较偏向于几类人:1、退伍军人2、专、本科毕业的人员3、精神面貌比较好的人(灵活本分) 人员考勤制度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这是一个公司的根本。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 :00 -12 :00 下午: 13 :30 -17 :30 为工作时间 12 :00 -13 :30 为午餐休息 对于需要加班的部门人员需要及时提出,并报相关部门报备。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有未签到的要及时做出说明。 2、迟到、早退、旷工 (1 )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 元。 30 分钟以上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 元。 超过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 、请假 (1 )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 分钟内,即8:00-8:30 致电部门负责人。 b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行政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行政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 、出差 (1) 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行政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5 、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一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总经理审批, 6 、加班 (1) 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 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oc30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oc 30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贝U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

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岀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期货管理制度

期货业务管理办法 一、期货运作的基本目的和意义 1、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套期保值锁定成本和利润,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实现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目标。 2、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须将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结合起来运作,且在财务上进行合理的匹配和处理,才能确保套期保值功能的实现,进而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二、期货操作量的确定原则 1、为有效地利用期货市场,根据公司的合同定价原则和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于需要保值的部分,在财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可进行适量的保值操作。要有明确的期现保值计划,规定进出的时机和数量。 2、在市场具有特别机会的情况下,在财力允许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套期保值和投机套利相结合,提高收益。同样要有明确的操作计划,规定进出的时机和数量。 3、期货操作的品种只限于金属铝,特殊情况另议。三、期货操作的决策程序 1、套期保值期货决策程序 1)由供销部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套期保值的初步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2)由副总经理召集供销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3)由总经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下达执行指令。 2、套利期货自主决策程序1)为提高期货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对市场的敏感性,在市场具有较明确的发展方向时,期货操作人员可自主决定进行适量的操作,但持仓总量必须在40手以下,且若有亏损,则亏损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下。 四、套期保值方案的基本内容 1、市场分析及预测 2、综合成本分析的基本数据及预期利润 3、计划入市数量、月份分布及价位区域 4、计划平仓价位区域 5、可能需要的保证金数量 6、风险控制的要点及说明 五、期货运作的职能部门及基本职责 期货运作归口供销部管理,其基本职责如下: 1、期货交易风险大,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学习相关知识,认真分析和整理市场信息,积极运作,为公司多创效益。 2、期货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纪律,超出其自主权限以外的保值操作,必须按公司决策程序批准的计划方案进行,绝不允许超出方案操作。当有持仓或持仓发生变化时,须将当日持仓变化情况报供销部长和分管副总经理。 3、期货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交易记录,当日交易结束后,应及时与经纪公司核对交易结果并由领导签字进行书面确认。六、期货运作的奖励 为充分调动期货运作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公司将在每年年底,根据期货运作的净收益的多少按5-8%进行奖励。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 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 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 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 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一)目标设定,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设定战略目标。 (二)内部环境,是指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三)风险确认,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确认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因素。 (四)风险评估,是指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 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五)风险管理策略选择,是指董事会和管理层根据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 风险管理策略。 (六)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指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 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七)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指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 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八)内部监督,是指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的营运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及收款、采购和费用及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 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重大投资管理、财务报 告、成本和费用控制、信息披露、人力资源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等。

关于员工投诉的规定

关于员工投诉的规定 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员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积极性,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问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步步高公司全体员工 二、相关权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执行、修改、完善; 常务副总:负责本规定的批准; 全体员工:认真本规定的执行; 执行董事:负责本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向董事长报告; 三、投诉的内容范围及要求 员工可对下列行为向公司投诉,这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1、发现有贪污、受贿、盗窃、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 2、出卖、泄密公司商业机密等危害公司的行为; 3、管理者滥用职权,对投诉者有重大不公正行为; 4、管理者违章指挥造成严重事故隐患的行为; 5、公司行政处分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 6、工作作业条件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行为; 7、员工认为会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8、其他严重不合理、不公道、不公平的行为; 9、员工认为其他应做出投诉的行为和问题; 四、投诉方式与途径 1、投诉人可采取面谈、邮件、电话、信函(署名或不署名)等方式进行投诉。 2、投诉人可以向直属上级进行投诉,也可向人力资源部或向公司高层、董事长本人进行投诉。 3、公司为保护员工免受打击报复,同时设立投诉信箱。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收取投诉信件。 4、投到投诉信箱的信件,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存档并及时(3天内)

直接调查。 5、投诉人可根据受理投诉的对象能否处理投诉的问题及其公正可信程度,选择受理投诉对象。 五、投诉与处理 1、受理投诉人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本着迅捷、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 2、隔级上级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投诉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做出裁决,通知投诉人。 3、人力资源部受理投诉,有权向相关部门了解有关细节,应当在十五日内做出处理,通知投诉人。 4、投诉人对处理不服的,可直接提请常务副总做再处理。 六、投诉处理的规定: 1、投诉人必须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如经查实与事实不符,公司将对投诉人提出批评,责成改正。 2、受理投诉人必须对处理投诉的过程和结果负责,经查有不公正或泄密行为, 公司可对直接受理人和受理部门负责人做出处罚,情节严重者撤销职务,解除劳动合同。 3、凡涉及到的被调查人员经查有出具伪证或有隐瞒、泄密行为,公司将对其予 以处罚,情节严重者降职降薪,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合法投诉给予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严厉处罚, 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公司保留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当事人必须对处理结果严格履行。 七、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2、本规定自年月日执行。

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真题:期货交易制度(一)答案详解

2014年期货基础知识真题:期货交易制度(一)答案详解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我国期货交易所实行的强制减仓制度,根据的是()。 A.结算价 B.涨跌停板价 C.平均价 D.开盘价 【解析】强制减仓制度是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包括非期货公司会员)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2.目前在我茵,某一品种某一月份合约的限仓数额规定描述正确的是()。 A;P艮仓数额根据价格变动情况而定 B.限仓数额与交割月份远近无关 C.交割月份越远的合约限仓数额越小 D.进入交割月份的合约限仓数额最小 【解析】一般持仓限额与距离交割月份远近有关。距离交割月份越近,限仓数额越小。 3.()是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 A.基础结算担保金 B.风险结算担保金 C.变动结算担保金 D.交易结算担保金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应当建立结

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包括:基础结算担保金和变动结算担保金。基础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参与交易所结算交割业务必须缴纳的最低结算担保金数额;变动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结算担保金中超出基础结算担保金的部分,随结算会员业务量的变化而调整。 4.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应当在()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 A.三个交易日内 B.两个交易日内 C.下一交易日开市前 D.当日 【解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的结算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应当在当日及时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期货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结算结果对客户进行结算,并应当将结算结果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客户。 5.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A.30% B.25% C.20% D.15% 【解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手续费收入的2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应当单独核算,专户存储。 6.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金额不得髙于以下哪项标准中的较低值?() A.有价证券基准计算价值的70%;会员在期货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的实有货币资金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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