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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规定(试行)

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规定(试行)
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审查规定(试行)

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

技术审查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和《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在确保黄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惠民富民安民的原则,科学、有序地开发和利用黄河滩区土地资源,支持沿黄经济发展,提高滩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南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桥梁管线、旅游生态、新农村建设、养殖及高效农业等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四条《河南黄河滩区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一般应有编制黄河防洪评价经历及业绩的单位进行编制。

第五条《防洪评价报告》应对建设项目规划、项目位臵、平面布臵、建筑物结构以及项目预算等进行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第六条《防洪评价报告》需考虑顺水流方向项目区上下游各1km或叠加影响范围内、垂直水流方向两岸大堤之间所有项目对防洪安全的叠加影响进行防洪影响综合评价。

第七条《防洪评价报告》应对项目自身安全风险进行评价,并对项目防洪、避洪措施的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价。

《防洪评价报告》应针对建设项目的个体性、特殊性问题进行分析评价。

第八条为确保河道排洪和项目自身安全,项目区临主槽侧边界应在规划排洪河宽以外。

第九条项目区外边界间距:旅游生态园、养殖及高效农业园区项目间距一般不小于1km;桥梁间距一般不小于桥梁壅水长度的1.5-2倍,孟津至桃花峪河段容许间距为3km,桃花峪至高村河段容许间距为4km,高村至陶城铺河段容许间距为5km;

新农村建设项目间距一般不小于3km。

第十条为保障大洪水过洪宽度,垂直水流方向的同一断面两岸所有项目的建筑物阻水宽度相对河道宽度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高村以上河段不大于8%,高村以下河段不大于5%。

第十一条项目区及区内建筑物一般应顺水流方向布臵。

项目区内严禁种植阻水片林和高杆作物。

项目区围墙应为透水结构。

第十二条《防洪评价报告》应对项目建设及运营期污水(或垃圾)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

第三章桥梁管线类

第十四条由于建设桥梁等非防洪工程造成壅水的,需按壅水高度加高堤防,已经完成放淤固堤的堤段,原则上淤区也应相应加高。确因树木生长等原因无法采用碾压施工加高的,可采用人工辅助机械加高,或采取备土方式进行,但应计入施工期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对于壅水高度不超过10cm,暂时无法加高堤防和淤区的,原则上可采取备土方式进行,并计入施工相关费用,待后续防洪建设任务下达后一并加高加固。

第十六条确需爬越堤防的管线工程,管线处堤顶纵向水

平长度,从管线处外边缘起,每侧净长不小于5m,总长不得少于20m,两端以不小于1:100的纵坡与原堤顶连接。管顶上部覆土厚度(包括硬化厚度),原则上不小于1m,采用其他防护措施的,其管顶防护厚度应根据管道的安全性分析确定。需要加高堤顶的堤段,顶宽应满足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淤区、护堤地应按规定顺延。

第十七条因非防洪工程项目建设引起河势改变、流速集中等,致使防洪工程受到冲刷需要防护的,应对其防护部位进行设计,坝垛根石加固量应依据增加的冲刷深度进行分析计算。

第十八条由于壅水或冲刷影响,需要对河道控导和险工加高加固的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加高不足30cm、无法直接加高加固的,原则上可采用备石备料方式进行,但应进行后续施工设计。

第十九条由于建设非防洪工程的补救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造成维修养护工程费用的增加,其维修养护费用计算年限按照项目的使用期限进行分类,使用年限不足20年的,按照使用年限计算,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暂按20年考虑,超出部分签订协议至工程寿命结束。

第二十条穿越河道的管线,应布臵在设防洪水冲刷线以下,并在管顶留有一定安全厚度。滩岸边角位臵局部确需防护的,应作专项设计,并对河道泄洪影响进行论证。

第二十一条新建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

要求设臵醒目的工程和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防护和补救措施设计应按规定计入质量监督等费用。

第二十三条其他相关要求按照《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技术审查标准》(黄建管[2007]48号)执行。

第四章旅游生态类

第二十四条旅游生态类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以种植、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园区。

第二十五条旅游生态类建筑物结构型式一般应为可拆卸的木、钢或钢木混合临时拼装结构。建筑物最高不得超过三层,底层应为透水结构。建筑物的建筑密度一般不得超过5%。

第二十六条旅游生态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详尽的项目区阻水建筑物拆除预案,包括拆除时机、所用时间、拆除后安臵位臵及人员、设备落实情况;出具洪水到来前,规定时间内拆除完毕的承诺。

第二十七条旅游生态类建设项目应采取必要的垃圾、污水处理措施,不得对黄河水质造成污染。

第二十八条旅游生态类建设项目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参照执行第三章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新农村建设项目

第二十九条新农村建设项目是在拆除原有村庄的基础上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不得进行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行为。

第三十条新农村建设项目必须在县级(含)政府批准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内,或者有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设批准文件。

第三十一条新农村建设项目住宅建筑底层应架空,底层架空高度按照2000年设防水位超高1米确定。架空部分不得填充或封闭,架空部分以上建筑最高不超过五层。

第三十二条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总人数按照原村庄现有人数,考虑当地十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禁止向滩区新迁移住户、人口。当地十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应由县级及以上计生主管部门提供。

新农村建设项目原村庄现有人数应提供由所在乡(镇)政府、乡(镇)派出所及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人口花名册。

第三十三条新农村建设项目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最大不超150m2,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最大不超100m2,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

第三十四条新农村建设项目,所在乡(镇)政府需出具不向滩区新迁住户、人口,不扩大建筑面积、不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承诺书;出具原村庄限期拆除的承诺书及拆迁安臵方案等,

保证及时拆除。

第三十五条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能够反映项目区建筑物走向、位臵等内容的总体规划图、区域布臵图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新农村建设项目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参照执行第三章的相关要求。

第六章养殖及高效农业类

第三十七条养殖类包括畜牧养殖、水产养殖等。畜牧养殖类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以圈养、放牧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饲养畜禽,包括牲畜饲牧、家禽饲养、经济兽类驯养等项目;水产养殖类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以坑塘等方式进行水产品人工饲养的项目。

高效农业类建设项目主要是指为达到农业生产规模化、产业化、高效化,利用大棚温室等设施种植农作物的项目。

第三十八条养殖类及高效农业类建设项目的建筑物结构型式应为单层可拆卸的临时拼装结构。

第三十九条水产养殖类建设项目坑塘围堤高度不超过当地平均滩面0.5米。开挖弃土不得形成阻水障碍。

第四十条养殖类建设项目应具有污、废物的净化处理系统,不得对黄河水质造成污染。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参照执行第三章的相关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建设单位每年应编制防洪预案,包括建筑物拆除预案、迁安救护预案等,报地方主管部门和当地河务部门审核备案。

第四十三条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服从地方主管部门及当地河务部门监管,如因洪水等各类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河南河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河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摘要】探讨了河道治理中前期所采用的硬质驳岸技术的缺陷,从景观、生态、经济等多角度分析了硬质驳岸对河道的危害,提出了以生物生态技术例如生物菌、水下森林、水上森林、水湿生动植物等,以及曝气造流、生态护坡等工程技术来进行河道水环境修复的优点及技术手段。 【关键词】河道治理;硬质驳岸;生态修复;生物生态 水和空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但当前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发展和某些不当措施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水和空气质量每况愈下。在水环境方面由于污染源增加以及在营建水利工程中偏重于水利安全的考虑,河道成为纳污渠,该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大量污水和垃圾的排入使得河道生态系统功能逐渐丧失,严重限制了现代城镇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教训表明,我国大部分城镇正在重蹈欧美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欧美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又花费巨资治理受污染河道,经过几十年的治理后,许多城市河道水质已恢复正常。而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疏于管理,重视度不高,经济实力有限,并最终导致水体生态系统退化,水质恶化,黑臭和水华现象频繁暴发,丧失自净能力,水域栖息生物减少或消失,河岸自然生物群落消失、绿地人工化、生物多样性受损等一系列恶果。 1 存在的问题 1.1 河道硬质化(硬质驳岸) 即采用水泥浆砌石块的方法形成排水沟渠 河道硬质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断面形态的人工化,将蜿蜒曲折的天然河道截弯取直,改造成直线或折线型的人工化河流;把天然河槽复杂多变的横断面改造成梯形、阶梯型和矩形等规则的几何断面。(2)建设材料的硬质化。采用混凝土、块石等材料浇(砌)筑护岸及河床,河槽严重硬质化。(3)滨岸带破坏或消失。滨岸带植被缩窄或消失,自然土壤,植被系统被人造道路、码头、步道等取代。 1.2硬质驳岸的缺陷 (1)天然美景破坏多少天然美景因硬质驳岸而消失。天然河流中的曲流、深潭、浅滩、河漫滩、积水沼地、阶地、三角洲等丰富的地貌构成了河流形态的多样性,由此形成流速、流量、水深、河床材料等多种生态因子的异质性,为多种类的动物、植物、微生物提供生存环境。整齐划一的河道断面、笔直的河道走向、灰白色的堤防护岸,极大影响了水体的可达性和景观质量。破坏了植被丛旱生向水体的过渡生长,从而使该区域最具生物多样性的景观带消失 (2)亲水性下降,动植物失去生存空间。

2019河道治理技术层面(整理篇)

1. 整治原则 开展河道综合整治是恢复提高河道基本功能的根本措施,是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是打造绿色生态河道的客观需要。在整治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安全性:河道整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防洪排涝安全,更重要是为了供水安全、 生态用水安全和水环境的质量安全。水安全体系是构成河道生态系统的基础条件。 (2) 生态性:生态性是指河道整治应满足生物的生存需要,保证河道生态的健康发展为基础。河道整治应以生态性为基本原则,尽量保留原有的生物群落及其栖息地,促使水体自然循环与净化,实现河道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3)自然性: 蜿蜒曲折是河道的天然属性,因此在河道整治中,应尽量保持河流的自然地貌特征,维持自然的水文过程,为水体自然流势创造条件。 (4)地域性: 不同区域具有不同的特点,这种地域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要求人们在进行河道综合整治过程中不能照搬照抄,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应的整治措施。如流经城镇居民区的河段在整治过程中宜注重景观功能,满足人们回归、 亲近自然的要求,把水利工程和城镇景观结合起来,造当地浓郁的人文气息。 河道治理策略 护岸工程 植 物 护 岸 绿化混凝土植被护岸 土木合成材料护岸 土壤生物工程护岸 水质修复治理工程 外源性污染物质的控制 方法 内源性污染物质的控制方法 蓄水减渗工程 硬 化 处 理 复合土生态减渗 复合土工膜减渗 膨润土防水毯减渗 黏土减渗 河道景观工程 河道平面恢复 河道断面恢复 生态河堤工程 滨岸植被缓冲带工 程

2.治理方法 (1)护岸工程 河道护岸工程是防止城市河道崩岸的有效措施,在抗洪和维护河势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传统的河道水下护坡工程,诸如丁坝、抛石、沉排、沉笼等,水上护坡结构主要采用浆砌或干砌块石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预制混凝土块体护坡、或现在比较流行的土工模袋混凝土护坡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保护岸坡、维持河道稳定的作用;然而,一些传统的护岸结构严重破坏了河道自身的生态系统平衡,忽视了河道的其他功能。 ①.植物护岸 植物护岸是采用发达根系植物进行护坡固土的护岸工程,其在水土保持方面有很好的效果,国内外对此研究也较多。植物护岸的目的就是形成以植被为重要组成的保护河坡的生态系统,即生态河堤。国内多条河道的治理都使用了这一技术,如在吉林省西部嫩江流域治理工程中,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许晓鸿等人提出了以当地的牛毛草、草地早熟禾、翦股颖等多种草本植物为护坡植物,河柳等灌木为迎水坡脚防浪林的植物护岸技术。国外加拿大、德国、日本北海道都曾采用草芦苇护坡,通过在堤坡上钉一排排桩,桩间栓夹带草芦苇种子的棕榈绳,草芦苇在棕榈绳中发芽,土堤上生根,逐步繁殖,对岸坡起到了较好的防护作用;瑞士苏黎世州米勒河采用了编柴施工法进行植栽护岸,即将柳条扎成捆,制成编柴,将一捆或数捆编柴横放在岸边,并以木桩固定,最后将沙土覆盖其上,待柳条生根以加固河岸。 ②.绿化混凝土植被护岸 绿化混凝土植被护岸技术起源于日本,广泛使用于堤防的迎水面和背水面,高水位或低水位。绿化混凝土主要由多孔混凝土、保水材料和表层土组成。多孔混凝土是绿化混凝土的骨架,其原材料是一般的粗骨料、细骨料、粘结剂、减水剂和水,其 中,粗骨料通常是碎石子,石子粒径控制在13~20mm之间,细骨料通常为增强粗骨料之间的黏性而采用水泥胶浆和高炉矿渣微末,水泥为一般的硅酸盐水泥及矿渣水泥;保水材料常用无机人工土壤、吸水性高分子材料、苔泥炭及其混合物;表层土铺设在多孔混凝土表面,形成植被发芽空间,同时提供植被发芽初期的养分。绿化混凝土与普通混凝土相比有以下特点:1)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通水性;2)具有大孔隙,无论水上和水中均能生长植物,甚至有动物的生存空间;3)可以降低护坡造价,根据佐藤道路株式会社的介绍,可以节省10 %~30 %的工程造价;4)机械化作业可缩短工期,同时可保证工程质量。绿化混凝土植被护岸技术在日本早已大量使用,在我国的应用才刚刚起步,如江苏省水利厅以生态理论为基础,研发了生态型混凝土护砌材料,在江苏吴江东开发区的庞山中心河、治太重点工程太浦河蚂蚁漾段堤防的护岸工程中都得到了应用,也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此外,近年在我国江苏省南水北调(东线一期)阳河Ⅳ标段、上海市嘉定区虬江河道等河道生态治理中也得到了应用。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河道 管理条例》的决定(1997)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7.10.20 【实施日期】199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 (1997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提请审议的《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决定对《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第二条修改为:“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辖区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航道管理法律、法规。” 三、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委托省有关部门实施河道管理。被委托部门应当接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四、第六条修改为:“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五、第九条第一款与第三款合并作为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管理,由河道主管机关发放准采证,按照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河道采砂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经费。收费具体标准和计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资源整合。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

黄河防洪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黄河防洪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黄河安危,关乎全局。黄河防洪工程由于长期受维修养护经费短缺、“重建轻管”思想影响,工程维修养护得不到重视,工程标准偏低,质量、基础差,影响了工程完整和工程面貌,降低了工程抗洪强度。水管体制改革后,这一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通过对防洪工程高标准维修养护,增强了工程的抗洪强度,改善了工程面貌,提高了工程管理水平,同时在运行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需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笔者就现存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来同大家一并探讨。 关键词:水管体制改革黄河工程管理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水管体制改革后,“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治河新理念确立、“数字工管”系统的逐步完善,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站位全局,主动融入,科学谋划,推动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事业实现新突破。 二、防洪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水管体制改革以后,黄河防洪工程实行管养分离的运作新机制,

但由于维修养护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维修养护业务未通过招投标直接由相应养护公司承担,养护公司表面上是企业,实际上没有真正按照企业管理模式进行运作,水管体位与养护公司之间职能权责并不完全明晰,给工程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养护设备陈旧不足,机械化水平有待提高 基层水管单位和养护公司工程维修养护的机械化水平偏低,缺乏大型和专业化维修养护设备,现有设备数量不足,陈旧、老化现象严重,维修养护劳动强度大,效率低。 (三)管理队伍问题 在组建专业养护队伍时,只注重数量,不注重素质,建立的管理队伍没有发展潜力。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队伍年龄老化、文化水平偏低,缺乏年青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创新意识不强,发展后劲不足。 (四)防汛队伍问题 防汛队伍组织管理不到位,专业抢险知识、技术落后,专业素质偏低,查险能力不足,队伍年龄偏大,群防队伍组织难度大,缺少抗大洪、抢大险经验,部分群众防汛队伍有名无实。 (五)防洪非工程措施还存在薄弱环节 预报、测报设施落后,堤防工程查险还要靠大量的人力来完成;防汛信息采集手段不适应防汛形势发展的需要,决策指挥系统自动化水平有待完善。

黄河工程常见的几种河道治理方法

黄河工程常见的几种河道治理方法 发表时间:2018-04-11T16:33:54.427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1月上作者:卢建军 [导读] 河道整治工程是为稳定河槽、缩小主槽游荡范围、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 (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山东东平 271513) [摘要] 河道整治工程是为稳定河槽、缩小主槽游荡范围、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河道整治分长河段的整治及局部河段的整治.在一般情况下,长河段的河道整治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洪和航运,而局部河段的河道整治是为了防止河岸坍塌、稳定工农业引水口以及桥渡上下游的工程措施.主要工程类别有:控导工程、护岸工程、护滩工程等.控导工程的作用是约束主流摆动范围、护滩保堤,引导主流沿设计治导线下泄,有利于引水和保护滩地.护岸工程的作用是防止主流直接顶冲高岸或堤防,防止高岸坍塌,保护高岸、堤防免遭溃决、防止主流改道;护滩工程主要是防止塌滩而在滩岸线上做的工程。 [关键词]河道整治;措施;防洪工程;水利建设; 河道整治工程是为稳定河槽、缩小主槽游荡范围、改善河流边界条件及水流流态采取的工程措施.河道整治分长河段的整治及局部河段的整治.在一般情况下,长河段的河道整治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洪和航运,而局部河段的河道整治是为了防止河岸坍塌、稳定工农业引水口以及桥渡上下游的工程措施.主要工程类别有:控导工程、护岸工程、护滩工程等.控导工程的作用是约束主流摆动范围、护滩保堤,引导主流沿设计治导线下泄,有利于引水和保护滩地.护岸工程的作用是防止主流直接顶冲高岸或堤防,防止高岸坍塌,保护高岸、堤防免遭溃决、防止主流改道;护滩工程主要是防止塌滩而在滩岸线上做的工程。 河道整治作为一种纯公益性的水利工程,本身并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因治理而产生巨大的生态效益。 河道整治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湿地有巨大的渗透能力和蓄水能力,可以减少并滞后降水,削减并滞后洪峰,减少洪水径流,具有水库的功能。 河道整治工程中的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它具有强大的净化污水能力,湿地是自然环境中自净能力最强的生态系统之一。湿地水流速度缓慢,有利于沉积物沉降;在湿地中生长、生活着多种多样的植物、微生物相同地域的净化能力是森林的1.5倍。因此河道整治工程可以有效的降低水中的污染物质,减少对周边农田灌溉和饮用水的污染. 河道整治具有控制土壤侵蚀的价值。河道整治的侵蚀控制功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减少了水土流失,保护了农田用地不受洪灾;二是减少了因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壤肥力丧失。 河道整治可大大改善长期以来由于河流破坏带来的诸多问题,对于保障两岸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起到重要作用.冲滩塌岸现象将大大减少,有利于稳定滩涂、改善滩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滩区的土地利用价值,使滩区及高岸的居民安居乐业,可以基本保障河两岸的人民安全定居,有利于改善两岸各种大、中、小型提灌站的引水条件,保障两岸灌区和人民生活用水需求. 常见的河道整治措施有以下几种: 一、防洪工程。加强河、库治理,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以堤防为基础,控制性枢纽工程为骨干,防汛调度指挥系统为中枢,确保城镇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继续加强建设以关田、铅厂二个圩镇防洪堤,并以此为辐射加强沿河两岸农田的防洪护岸,另一个是以建立县城防洪堤体系,拉动小江下游沿河两岸的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河段河道整治。以发电和供水为主的水利枢纽要按照流域防洪规划的要求,安排留足防洪库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抓紧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文测报、防汛调度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 二、水利建设。抓好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技术改造,同时加快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充分利用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加强灌区水利设施建设,搞好配套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按照水利水资源有序开发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规划和建设水力发电项目,使水电成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三、开口堤的修建。开口堤是在堤防的上游按一定标准设防,头部以下堤防高度逐渐降低,尾部不建堤,这样洪水就从尾部慢慢淹入区内滞纳洪水,可防止洪水从堤防头部进入保护区毁坏农田;洪水退后,保护区内洪水及时从尾部开口处排出,开口堤宜布置在干流区与河源区衔接段,还可与蓄滞洪区的布设相结合。这一技术的推广着眼于减少干流区洪水损失,进一步提高干流区的防洪能力。四、堤防上设置溢洪堰。堤防上设置溢洪堰是指在封闭式堤防上选择一段,将其设计成允许洪水漫溢的堰坝,堰顶高程与规划防洪水位齐平,当遇超标准洪水时,洪水可从溢洪堰溢入堤防保护区。这样既可起到超标准洪水的滞洪,降低外口水位,保护重要城镇等设施安全,又可平衡两侧水位,起到保护堤防安全,减少水毁工程的作用。 五、防洪排涝。根据滨海平原河网河流汛期水位变化、外海潮汐条件,以及河网内城市、乡村、农田保护标准的不同,可以对其进行合理布局以及必要的调整,作出最优的排涝方案;并根据新的防洪排涝形势重新规划,建立完备的排灌系统。另外,滨海平原河网河流与独流入海河流治理最大不同之处是:除了要考虑排涝的效果之外,还必须考虑航道、河网水面率、调蓄供水作用和水产养殖等多功能的需求。为此,在河道规划方面,有必要实施新河开挖、拓宽、疏浚;对侵占河道的设施如违章建筑、鱼栅、桥涵等进行清障,实现一定河网水面率,保证通航及涝水通畅。 六、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统一规划,先制定出流域的综合规划和各河流的独立规划,按照重点突出、点面结合、分批实施的治理方案逐步实施。小型河流综合治理应以河流流域治理为目标,以生态学治理为主线,科学地进行综合治理。 七、疏汲河床,清除底泥。城市河流不但河水严重污染,而且河流底泥也受严重污染。底泥中含有重金属、有机质分解物和动植物腐烂物,因此即便其他水污染源能以控制,但底泥仍可使河水二次污染。 作者简介:卢建军(1968—),男,山东梁山人,河道修防工技师,长期从事水利工程施工与维修养护,具有丰富的经验。

常用河道清淤技术

常用河道清淤技术 目前的河道清淤工程,大多数具有水质改善的目的,因此尚属“环保清淤”范围。另外,在工程上有“疏浚”和“清淤”两个较为接近的术语,为了区别于航道、港口等大规模疏浚工程,小编建议将中小河道、农村河道的清、挖工程统一称为“清淤”,突出清除底泥中污染物的概念和解决淤积问题的工程目的。常用河道清淤技术有: 1.1 排干清淤 对于没有防洪、排涝、航运功能的流量较小的河道,排干清淤指可通过在河道施工段构筑临时围堰,将河道水排干后进行干挖或者水力冲挖的清淤方法。排干后又可分为干挖清淤和水力冲挖清淤两种工艺。 a.干挖清淤:作业区水排干后,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采用挖掘机进行开挖,挖出的淤泥直接由渣土车外运或者放置于岸上的临时堆放点。倘若河塘有一定宽度时,施工区域和储泥堆放点之间出现距离,需要有中转设备将淤泥转运到岸上的储存堆放点。一般采用挤压式泥浆泵,也就是混凝土输送泵将流塑性淤泥进行输送,输送距离可以达到200~300m,利用皮带机进行短距离的输送也有工程实例。干挖清淤其优点是清淤彻底,质量易于保证而且对于设备、技术要求不高; 产生的淤泥含水率低,易于后续处理。 b.水力冲挖清淤:采用水力冲挖机组的高压水枪冲刷底泥,将底泥扰动成泥浆,流动的泥浆汇集到事先设置好的低洼区,由泥泵吸取、管道输送,将泥浆输送至岸上的堆场或集浆池内。水力冲挖具有机具简单,输送方便,施工

成本低的优点,但是这种方法形成的泥浆浓度低,为后续处理增加了难度,施工环境也比较恶劣。 一般而言,排干清淤具有施工状况直观、质量易于保证的优点,也容易应对清淤对象中含有大型、复杂垃圾的情况。其缺点是,由于要排干河道中的流水,增加了临时围堰施工的成本; 同时很多河道只能在非汛期进行施工,工期受到一定限制,施工过程易受天气影响,并容易对河道边坡和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 1.2 水下清淤 水下清淤一般指将清淤机具装备在船上,由清淤船作为施工平台在水面上操作清淤设备将淤泥开挖,并通过管道输送系统输送到岸上堆场中。水下清淤有以下几种方法。 a.抓斗式清淤:利用抓斗式挖泥船开挖河底淤泥,通过抓斗式挖泥船前臂抓斗伸入河底,利用油压驱动抓斗插入底泥并闭斗抓取水下淤泥,之后提升回旋并开启抓斗,将淤泥直接卸入靠泊在挖泥船舷旁的驳泥船中,开挖、回旋、卸泥循环作业。清出的淤泥通过驳泥船运输至淤泥堆场,从驳泥船卸泥仍然需要使用岸边抓斗,将驳船上的淤泥移至岸上的淤泥堆场中。 抓斗式清淤适用于开挖泥层厚度大、施工区域内障碍物多的中、小型河道,多用于扩大河道行洪断面的清淤工程。抓斗式挖泥船灵活机动,不受河道内垃圾、石块等障碍物影响,适合开挖较硬土方或夹带较多杂质垃圾的土方; 且施工工艺简单,设备容易组织,工程投资较省,施工过程不受天气影响。但抓斗式挖泥船对极软弱的底泥敏感度差,开挖中容易产生“掏挖河床下部较硬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令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五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第三条开发利用河流、湖泊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究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安排,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主管机关。 市(地)、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五条全省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专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涉及两市(地)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或授权的市(地)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市(地)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 第六条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本辖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河道主管机关的作用。 第七条各级河道主管机关、河道专管机构以及河道监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河道管理,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维护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第二章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九条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除涝、通航标准和其它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十条修建桥梁、码头和其它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桥梁和栈桥的梁底必须高于设计洪水位,并按照防洪和航运要求,留有一定的超高。设计洪水位由河道主管机关根据防洪规划确定。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必须符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第十一条交通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对有关设计

关于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措施经验材料

关于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措施 经验材料 我省河流众多,水系发达,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河道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既是江南水乡独特的风景线,也是灌溉、排涝、航运、发展国民经济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生命线。但是,近年来我省河道普遍存在淤积严重、河水污染、堤防坍塌等现象,严重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据初步统计,全省河道总淤积量达20亿m3,平原河网普遍淤高0.6m,淤积严重的河段淤高2.5m以上。根据XXX 个省控河段断面水质监测结果统计,全省有21.6%的河段失去了作为饮用水源的功能,河网水体普遍富营养化,主要水系的干流水质多为Ⅳ类或V类,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因此,省政府提出争取用5年时间,整治重要河道1万km,工程总投资XXX多亿元,基本改善水环境、改善人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再现扛南水乡“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风貌。 一、河道生态建设思路 河道是水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要考虑生物的多样性,为水生、两栖动物创造栖息繁衍环境,这样既有利于保护河道水生态环境,又有利于提高河流自净能力。除满足宣泄洪水的要求外,还应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特征及水流的多样化,只有水流的多样性才有水生物的多样化。例如宽窄交替,深潭与浅滩交错,急流与缓流并存,

偶有弯道与回流,岸边水草、礁石大量存在的多自然型河流,为各类水生物提供栖息繁衍的空间。为此,河道整治要从生态、经济、人文、社会效应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多方面来考虑,既要恢复自然河道的功能,又要满足人类依赖生存的要求,以“回归自然”与“以人为本”相结合为河道治理思路。“回归自然”是恢复河道原有的自然功能,满足行洪、蓄水、航运、水生态等要求,具有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以人为本”是满足人类活动的需求,处理好人水和谐相处的环境,具有亲水、安全的特性。 二、治理措施 1.山溪性河道治理 (1)滩地的保留和利用 滩地是山溪性河道的特有产物。一般河道滩地较开阔,洪水期水流漫滩,利于行洪滞洪,应保留其功能,并充分开发利用。流经城区的河道,在维持滩地行洪功能的同时,利用滩地设置绿化地、公园、交通辅道和运动场所,开发其休闲、亲水功能,成为市民娱乐、健身、游玩的好地方。整治中,顺应河势,因河制宜,保留河滩和弯道,恢复河道的天然形态,减少河床的坡降,降低洪水位,减少洪峰压力,同时可降低防洪堤的高度。另外,弯曲的水流更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为各种牛物创造了适宜的生存环境。 (2)复式断面的设计 山溪性河道一般河滩开阔,河道断面设计可采用复式断面形式。枯水期流量小,水流归槽主河道;洪水期流量大,允许洪水漫滩,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发布单位】804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4-07-21 【生效日期】1994-10-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1994年7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1994年 7月21日公布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促进河道整治,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 滞洪区)。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对黄河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的主管机关,各地(市)、县(市、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以下简称河道主管机关)。河道主管 机关的职责是: (一)宣传和组织实施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河道整治、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计划;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河道清障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四)维护河道运行秩序,调处河道水事纠纷; (五)维护管理河道工程;

(六)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河道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在主要河流或重点河段,根据需要设置河道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河道管理机构在当地 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建河道堤防群众管理组织。 第四条第四条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并建立区段管理责任制。 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省内大河或其主要河段,其他跨地(市)河流的重要 河段,地(市)之间的边界河道,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跨县(市、区)河流的重要 河段,县(市、区)之间的边界河道,由所在地(市)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 县(市、区)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第五条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对在河道 维护、整治和防汛抢险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整治与建设 第六条第六条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坚持除害兴利的原则,兼顾上 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保证堤防 安全、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 对无堤防的河道、河床高于两岸的悬河,应根据行洪实际,逐步筑堤、疏浚和整治。 城市规划区内河道的整治与建设,由河道主管部门会同城建部门确定,并与城市建设总体规 划相协调。

GIS在黄河防汛业务中的应用

GIS在黄河防汛业务中的应用 发表时间:2018-12-28T15:08:57.43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4期作者:许东波魏金颖 [导读] 水灾具有形成时间短、来势凶猛、危害严重等特点,为了抗御洪水、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黄河防汛工作很有必要,本文主要研究了GIS 在黄河防汛业务中的应用,提高防汛工作的开展效率。 许东波魏金颖 阳谷黄河河务局山东聊城 252300 摘要:水灾具有形成时间短、来势凶猛、危害严重等特点,为了抗御洪水、减少灾害损失,开展黄河防汛工作很有必要,本文主要研究了GIS在黄河防汛业务中的应用,提高防汛工作的开展效率。 关键词:GIS;黄河防汛;应用 前言 黄河水利委员会是黄河流域的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部门,下辖省、市、县(区)黄河河务局三级,组成完整的黄河流域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体系。黄河防汛是各级黄河部门的天职,近年来,随着黄河流域极端气候频发,旱涝转换频繁,当前基层黄河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十分繁重。同时,也对基层黄河部门的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1黄河防汛业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基层信息化程度尚待提高 虽然建立了诸如防汛预警系统、水调管理系统等多种信息化管理系统,但基于一体化管理的基层黄河防汛抗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尚未建立,基层黄河部门缺乏真正的防汛和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不利于工作的统筹考虑。部分防汛由于受编制影响,人员较少,人员老化严重,不利于防汛工作开展。 1.2防洪工程存在许多薄弱环节 目前黄河临黄堤还有部分堤防淤背加固未达标准,部分水闸存在翼墙渗水等安全隐患。防汛抢险道路不足,进控导的个别道路是土质小道,坑洼不平,远不能满足防汛抢险的需要。仍然按照计划经济体制安排防汛料物的储备已不现实,若实行有偿储备,则无此项经费,因此防汛料物的社会储备难以落实到位。 1.3防汛管理的机制运行不畅 受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影响,新的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刚刚完成调整整合,抢险队缺乏必要的抢险机具和设备,原抢险队设备都已报废。抢险队人员未彻底摆脱“一员双岗”限制,在防汛抢险技能培训、实战演练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技术素质急需提高。群防队伍和群众抢险队的组织和技术培训难以落实,处于纸上谈兵状态,一旦发生险情,由于缺乏应有的防汛抢险技术而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1.4水资源管理调度工作难度提高 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沿黄地区极端气候频发,旱灾出现频率激增,且呈现旱灾持续时间长、旱涝转换快等不良趋势,对黄河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提出了更高、更客观、更精细化要求。 1.5节水型社会建设亟待加强 国家多年来将黄河水定义为纯公益性资源,以行政指令方式确定其市场价格,其在市场经济中的显成本明显低于其机会成本,无法体现其生产要素本质价值,导致廉价黄河水无法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受国家政策、计划经济僵化思维及地方政府换届频繁、部分党政干部了解黄河不足等影响,沿黄极少部分干部、群众不能充分认识黄河水资源的稀缺性、有偿性,习惯于行政指令放水和无序、过度引水,导致黄河水资源浪费严重,不能发挥其应有效率和作用。 2黄河防汛的有效建议 2.1着力加强防汛信息化建设 加强一体化调度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黄河防汛抗旱调度管理系统,支持黄河防汛和水资源调度管理。加大办公通信设备配置和更新力度,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充实防办工作人员,优先选配大学生及信息化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充实防办力量。 2.2着力加强河道管理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科学规划和整治河道工程的基础上,加强河道管理,给洪水留出合理空间。搞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尽最大努力保证河道过流断面不减少,河势不扰动,工程安全保护区不被占用。搞好滩区生产管理,避免形成新的阻水片林和其他阻水建筑物;积极向群众宣传,主动做好应对滩区行洪的各项准备。 2.3着力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黄河防汛办公室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大防汛”作用,使每一项制度都落到实处,让各个部门都能够科学、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建立完善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防洪预案和重要险点的抢护方案,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2.4着力完善防汛管理运行新机制 逐步解决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人员和设备问题,加强抢险队的培训和训练力度;继续做好沿黄乡镇黄河机械化抢险队建设,落实抢险设备,提高机动能力;加强群防队伍防汛技术演练和培训,提高其实战化要求;探索群众和社会团体防汛料物储备的新模式,为防汛抢险提供物资保障。 2.5着力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根据职责权限,进一步细化、量化黄河水资源分配方案,建立流域和区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作为需水管理的重要依据,实施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严格用水计划管理,按规定及时上报用水计划建议和下达水量分配指标。严格沿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

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扎实做好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消除城市黑臭河道,改善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市第四次党代会关于“生态名城”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地方政府负责、全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统筹推进控源截污、环境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等工作,全面提升城市河道环境质量,确保到20xx年底,市区城市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到20xx年6月,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河道,为建成国家生态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1、控源截污。认真做好河道沿岸污水的收集和处理,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河道整治。规范垃圾收运清理,做好河岸与河道保洁,解决因脏乱差、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加强沿河养殖管理,取缔非法捕鱼行为。着手开展初期雨水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研究。 3、疏浚活水。针对重点河段开展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加快水系沟通、引清活水,提高环境容量。 4、生态修复。做好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建设,加快氮磷拦截吸收、曝气充氧等生态工程建设,促进水质提升及生态美化,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 三、实施步骤 按照“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持续改进”的要求,重点抓好三个阶段工作: (一)调查摸底,明确治理范围。(7月上旬) 各地要对照建成区地理信息系统,对天然河流及人工河道进行彻底排查,建立城市河道基础台账,评估筛选,逐一建立黑臭河道档案,并提出综合整治计划,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市环委会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黑臭河道名单进行核查,督促各地进一步补充完善,确定河道综合整治计划。 (二)专题部署,制定整治方案。(7月中旬) 各地要对列入20xx年整治的黑臭河道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按照“一河一策”的要求,分解落实年度整治任务,制定综合整治方案,报送市环委会办公室,同时在当地媒体公布。 (三)明确责任,推动工作开展。(7月下旬-11月底)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1994年7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7月21日公布 1994年 10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整治与建设 第三章管理与保护 第四章防汛与清障 第五章管理费用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促进河道整治,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对黄河的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河道的主管机关,各地(市)、县(市、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以下简称河道主管机关)。河道主管机关的职责是: (一)宣传和组织实施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河道整治、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计划;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河道清障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四)维护河道运行秩序,调处河道水事纠纷; (五)维护管理河道工程;

(六)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河道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在主要河流或重点河段,根据需要设置河道管理机构或配备管理人员。河道管理机构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建河道堤防群众管理组织。 第四条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建立区段管理责任制。 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省内大河或其主要河段,其他跨地(市)河流的重要河段,地(市)之间的边界河道,由省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跨县(市、区)河流的重要河段,县(市、区)之间的边界河道,由所在地(市)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县(市、区)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对在河道维护、整治和防汛抢险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整治与建设 第六条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坚持除害兴利的原则,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保证堤防安全、河势稳定和行洪通畅。 对无堤防的河道、河床高于两岸的悬河,应根据行洪实际,逐步筑堤、疏浚和整治。 城市规划区内河道的整治与建设,由河道主管部门会同城建部门确定,并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将工程建设方案和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县级以上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并接受其监督。 第八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的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等工程设施,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责成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在限期内改建。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的厂、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限期搬迁、拆除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城镇和村庄的建设与发展不得任意占用河道滩地。城镇和村庄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管理与保护 第十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防洪水位确定。 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

黄河防汛存在问题

黄河防汛存在问题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群防队伍组织管理不到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人口流动频繁,沿黄群众外出打工经商的较多,尤其是青壮年人员长期在外,加之农村分田到户,人员管理难度大,从而使部分群众防汛队伍只是停留在数量和名单上,相当一部分人员根本不在本地,很难保证突发洪水时能召之即来。另一方面,普遍存在群防队伍组织管理不到位问题。官兵不相识、组织纪律松懈、防汛抢险知识贫乏等现象普遍存在。 1.2社会备料问题颇多。黄河防汛料物储备采用国家、社会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就目前情况看,国家料物储备比较可靠,而社会团体和群众备料,有数量无实物或有实物无质量的现象相当突出。如遇到工程出险,料物不足,必将贻误战机,甚至造成更大的损失。 1.3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滋生。由于近几年黄河一直没来大水,加上小浪底水库建成后发挥拦洪作用,一部分人认为黄河下游防洪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了。这种思想认识是防汛工作的大敌,必须坚决克服。 1.4堤防险点和隐患比较突出。一是黄河下游堤防是在历代民埝的基础上经多次加高培修而成,填筑质量不一,堤防裂缝和獾狐、鼠类等洞穴隐患较多,堤身总体质量较差,防守难度大。二是堤防老口门多,基础比较薄弱,遇大洪水时险象丛生。三是近几年新建、改建坝岸较多,基础不牢固,未经大洪水考验。四是黄河下游现有险工、控导工程标准低,整体滑塌险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防洪安全。 1.5防洪非工程措施严重不足。一是群众防汛队伍中外出经营人员较多,在位率较低;二是由于资金短缺,常备料物未达到足额储备,且常备物资更新不及时,年久老化;三是黄河报险通讯手段比较落后,通讯设备不足,不能满足防大汛的要求;四是由于防汛经费不足,防汛人员技术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均受到制约;五是黄河部门防汛车辆配备不足,上堤道路少,大洪水时,若遇到雨天,抢险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上堤困难,将会严重影响抢险及物资的调运。 2对策与建议

河道治理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方案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一质量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根据ISO9001标准为主线,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从组织保证、思想保证、制度保证、施工质量保证、质量检查保证、经济保证、质量信息诸方面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见质量保证体系图),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全面领导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部质量管理机构见图(质量管理机构图): 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龙兴副组长:锦玉金荣 成员:郭海龙殷琪白慧玲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二质量目标 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分部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单位工程外观得分率85%以上。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 三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质量职责: ①根据设计文件和技术规,组织制订确保工程质量的具体措施。 ②根据质量计划,结合项目工程的实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质量责任制。 ③及时推广保证工程质量的先进施工方法,表彰奖励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 ④加强质量管理知识学习,支持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主持召开QC小组成果发布会。 ⑤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全面推进创全优工程活动。 2、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①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准备工作,开工前必须认真进行图纸会审,使可能出现的各种缺陷最 大限度在图纸上消除。 ②组织工程技术交底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规程、质量方针、政策、规章、管理制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提出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③对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提出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参加新工艺、新材料施工质量和施工"样板"质量的鉴定。解决施工中的一般技术问题,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一般质量事故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根据本单位承担工程的特点,及时编制切合实际的,保证工程(产品)质量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④只有工序正确才能保证质量可靠,因此,对每道工序必须编写工序程序作业指导书。 ⑤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核定、主体结构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装订、审查。指导试验人员及时、正确提供各类建筑材料, 试件的试验资料,努力提高试验、检测水平。 ⑥加强测量放线工作质量管理,落实测量复核制。 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为预算、材料、财务,编制重要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密切与施工现场结合,处理技术问题。常到工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处理。编制降低成本年度计划措施,搜集汇总,按时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⑧做好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技术交底。组织好试验室取样,试验及时,准确,满足各工地生产要求。做好图纸、技术文件、技术变更、上报技术报告等的收发、发放,登记清楚,管理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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