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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新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解析

黄 辉

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已于2011年7月29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同时实施。

我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原国家标准采用1995年的欧洲标准,新实施的国家标准是根据2009年底欧洲标准EN115-1:200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修改采用的。修改后的GB 16899—2011在结构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针对制造与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分别对安全提出了要求,将单一标准改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要求的系列标准。本标准属于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是针对制造与安装环节提出的安全要求,其他环节的安全要求将在今后逐步完成。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显示,预计2011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将达到195万台,保有量和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随着数量的增多,我国各地自动扶梯事故也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开始,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约40起、死亡人数为30人左右。虽然自动扶梯事故死亡率较电梯低,但对伤者产生的伤害以及社会影响却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2010年和2011年在深圳、北京地铁内分别发生的两次自动扶梯逆转事故,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新电梯安全标准的发布实施对预防与控制电梯安全事故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新版标准的变化

GB 16899—2011代替GB 16899—1997。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重要差别如下:

1.调整了重大危险清单。

2.给出公共交通型在内的所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和建议。

3.增加了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与盖板表面防滑性能的测定。

4.增加了梯级踢板静载与梯级、踏板扭转的试验要求。

5.调整了关于传动元件安全系数的规定。

6.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制停过程中最大减速度的要求。

7.增加了梯级链无限疲劳寿命的原则要求。

8.增加了有关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具体要求。

9.增加了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性能的要求。

10.修改了降低人员在扶手带入口与地面之间被夹风险的措施。

11.修改了自动扶梯从倾斜段到上、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要求。

12.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用材料防火性能的要求。

13.增加了对监测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的要求。

14.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相关要求。

15.增加了静电防护的具体要求。

16.增加了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最小名义速度以及加速度的要求。

17.增加了验证新设计的产品满足本标准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方法。

18.增加了指令标志“握住扶手带”、禁止标志“禁止使用手推车”。

19.增加了有关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二、新标准依据的原则和方法

新标准的目的是给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以保护在安装、运行、维修和检查工作期间的人员和物体。

新标准使用GB/T 16856.1—2008《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1部分:原则》、GB/T 20900—2007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给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所涉及的机械以及所涵盖的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的范围。对其中可能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机械危险、电气危险、辐射危险、材料和物质产生的危险、机械设计时忽略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的危险、滑倒、绊倒和跌落危险以及综合危险(有些单一危险不足以危害到人体,但如果多个这样的危险组合在一起就会危及到人和物体的安全)进行了风险分析和评价,对于不可以接受的风险则从设计上采用了相应的安全措施。通过分析、评价以及安全措施的设计,保证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

三、重大危险清单

1997版标准对涉及人员安全的危险称为危害事件,内容放在附录C(标准的附录)“表C1危害事件表”中。

2010版标准第4章重大危险清单中包括与本标准有关的所有重大危险、危险状态和事件。这些重大危险的类型源自GB/T 16856.1—2008通过风险评价方法识别得出,并认为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是重大的且需要采取措施消除或减小。

两者重要差异对照见表1:

表1 新旧标准对重大危险设定的异同

序号GB 16899—1997GB 16899—2011

1机械危险机械危险

2电气危险电气危险

3导致热危险辐射危险

4由噪声导致的危害火灾危险

5振动产生的危险设计时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产生的危险

6辐射产生的危险控制电路失效产生的危险

7由机器排出的、使用过的

或加工过的材料和物质产

生的危害

运行期间断裂或破裂

产生的危险

8在机械设计中忽视人机工

程所产生的危害

滑倒、绊倒和跌倒的

危险

9危害组合该类机器特有的危险

10由于能源供应故障,机器部件的破断和其他功能失调而引起的危害

11供电故障 在1997版标准中序号3、4、5、6、9并没有实际内容。相同的危险名称,其内容也不相同,比如“2 电气危险”,1997版标准包括:电气触点、静电现象、热辐射、电气设备上的外部影响。2011版标准包括:人体与带电部件接触、间接接触、不适当的紧急停止开关、电气器件的装配错误、静电现象、外界对电气设备的影响。

四、关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建议

对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新标准在附录H有明确规定。

附录中提供了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理论上在1h内能够输送的最大人数,供设计者在设计流量时考虑。并且还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了定义,以供设计者和业主在设计时考虑。

本附录与上一版本的标准有以下不同:

1.最大输送能力有所减少,其主要原因是考虑乘客使用手推车、携带行李箱等因素,其减少的系数为0.8。

2.规定梯级宽度大于1.0m的自动人行道,理论最大输送能力同梯级宽度1.0m的相同,其原因是宽度超过1.0m的自动人行道,由于使用者需要抓紧扶手带,其输送能力不会增加,增加的宽度主要目的是确保购物车和行李车的使用。

3.即使提升高度低于6m,建议也安装附加制动器。

五、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与盖板表面防滑性能的测定

新标准“附录J(资料性附录)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防滑性能的确定”的内容在1997版标准中没有,属于新增内容,新标准对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和楼层板表面的防滑提出了要求。内容采用德国工业标准DIN 51130《地板覆盖物的试验 防滑性能测定 有滑跌危险的工作间和工作区、踩踏法、斜坡试验》,由德国标准化研究所的材料检测标准委员会和德国标准化研究所的塑料标准委员会共同颁布实施。

根据在一定范围内测量决定的平均倾斜角度,将试验材料划分为五个防滑等级。该等级是判断防滑性能水平的基准,其中R9代表最低的防滑性能,R13则是最高的防滑性能。根据角度范围而划分的防滑等级如表2所示:

表2 倾斜角度平均值与防滑等级对应表

平均值防滑等级

6°到10°R9

10°以上到19°R10

19°以上到27°R11

27°以上到35°R12

大于35°R13

六、梯级踢板静载与梯级、踏板扭转的试验

新标准5.3.3.2.2对梯级踢板的刚度和强度有具体要求:当向踢板表面施加1 500N的力时,踢板的变形应不超过4mm,且应无永久变形。本条款在前版标准中仅要求梯级踢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实际使用中梯级踏面和踢板两个面均直接面对使用者,存在着使用者(或物件)的外力意外作用在梯级踢板上的情形,如果梯级踢板强度不足或变形过大均会产生危险(使挟挤进梯级之间造成伤害的风险加大),所以增加对梯级踢板表面强度的具体要求是非常必要的。需要留意的是该试验应在试验室进行,该变形是指踢板表面受力后的相对变形,而不是在安装完毕的整梯上试验时,整个梯级的位移也计算在内。

新标准与前版标准相比在动载试验内容中增加了对梯级、踏板扭转试验的要求。动载试验的目的是尽最大可能模拟实际使用的最恶劣工况,在较短时间内通过实验室验证梯级或踏板的实际性能(可靠性试验)是否足够可靠,试验示例见附录F。

该可靠性试验主要是针对机械结构件的,由于材料和结构的原因,滚轮属于易损件,所以在试验过程中允许更换,但滚轮亦应通过其相应的性能试验。

七、调整了关于传动元件安全系数的规定

新标准规定由原标准仅要求链条、传动带和三角带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改为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装置之间的所有驱动元件静力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这为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提供了依据。此处规定的驱动元件是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中所有的驱动元件,不仅包括驱动链条、驱动皮带,也包括梯级链条等驱动装置。

八、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制停过程中最大减速度的要求

新标准规定附加制动器应能使具有制动载荷下行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有效地减速停止下来,并使其保持静止状态。减速度不能超过1m/s2。其目的是保证制停是一个匀减速的过程,而不会造成冲击,冲击可能会使乘客跌倒的风险存在。

九、梯级链无限疲劳寿命的原则要求

梯级链对于自动扶梯,相当于曳引钢丝绳对于电梯一样,其安全性必须得到有效的保证。目前我国轨道交通正处在高速发展通道中,公共交通场合使用的自动扶梯对梯级链的设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标准仅对自动扶梯梯级链的安全系数要求为不小于5。查阅某些资料,通过与美国标准ASME A17.1—2004中的相关要求比较,经计算得到在相同提升高度下的梯级链的断裂强度要求高于我国标准。但国内某些公共交通项目要求梯级链在承受5 000N/m2的乘客载荷时的安全系数不小于8,由此计算的断裂强度又大大超过美国标准及其他国家公共交通的特别要求,所以在某些项目对梯级链的安全系数有具体要求的情况下,梯级链的设计还是需要结合实际需求和具体要求,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做进一步的研究,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但在实际的设计中除了要考虑梯级链的安全系数外,还应考虑其耐磨损使用寿命。基于此目的,对于一些公共交通项目设计时,还对梯级链提出了销轴比压的要求。由于自动扶梯的驱动系统一般都是机械部件之间啮合,特别是梯级链链节的运动,当链节与链节之间传递载荷时,在销轴与套筒间,套筒与滚子间产生线接触,此时沿接触线产生很高的接触比压。所以若梯级链的销轴比压的选用不当,不但直接影响到部件的寿命,而且会使梯级链产生变形,导致梯级相对位置变化,以至不能保证围裙板与梯级之间的间隙要求,从而产生一定的使用风险。目前国内某些地铁项目对梯级链销轴比压的要求为承受一定的载荷时不超过23N/mm2,但究竟是按乘客载荷还是制动载荷计算存在一定的争议。

十、有关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具体要求

新标准为降低梯级和围裙板之间滞阻的可能性提出了4个要求:

1.围裙板的最不利部位,垂直施加一个1 500N的力于25cm2的方形或圆形面积上,其凹陷不应大于4mm,且不应由此而导致永久变形;

2.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7mm;

3.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安装应满足下列条件:

———由刚性和柔性部件组成(如,毛刷,橡胶型材)。

———从围裙板垂直表面起的突出量最小为33mm,最大为50mm。

———在刚性部件突出区域施加900N的力,该力垂直于刚性部件连接线并均匀作用在一块600mm2矩形区域上的,不应产生脱离或永久变形。

———刚性部件应有18mm至25mm的水平突起,并具有符合规定的强度。柔性部件的水平突出应至少为15mm,至多为30mm。

———在倾斜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前缘连线的垂直距离应是25mm和30mm之间。

———在过渡区段和水平区段,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刚性部件最下缘与梯级表面最高位置的距离应在25mm至55mm之间。

———刚性部件下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上不小于25°的倾斜角,其上表面应与围裙板形成向下不小于25°倾斜角。

———围裙板防夹装置边缘应倒圆角。紧固件和连结件不应突出至运行区域。

———围裙板防夹装置的末端部分应逐渐缩减并与围裙板平滑相连。围裙板防夹装置的端点应位于梳齿与踏面相交线前至少50mm,至多150mm的位置。

———围裙板应是垂直、平滑,且是对接缝的。

4.围裙板防夹装置下方的围裙板应采用合适的材料或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使其与皮革(湿、干),PVC(干)和橡胶(干)的摩擦系数小于0.45。

对围裙板的机械强度要求目的是防止强度不够导致弹性变形而形成较大间隙、造成人体、脚的夹入。要求围裙板的平滑及对接缝,是指围裙板表面的平整及光滑状态,平整及光滑的目的是减小摩擦系数,使与其相接触的裤子、裙子等衣物之间产生的摩擦力不大,不会将衣物带入与梯级之间的间隙中而产生夹入风险。

对围裙板的高度提出了要求,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设置一定高度的垂直挡板,限制站立在梯级上乘客的脚部移动,避免脚与静止的部件之间产生挂扯。

从目前自动扶梯发生事故的案例分析可知,围裙板与梯级之间的间隙,产生的夹入伤害事故占扶梯事故总数的比例非常高,且往往伤害的对象是幼

儿。虽然,对于儿童使用自动扶梯,本标准中有明确的防护措施要求,但是,由于疏忽导致儿童的伤害还是经常发生,此遗留风险不应该被接受。因此,本标准为了降低遗留风险,采取了进一步的防护措施提出了4点要求。

十一、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性能的要求

新标准规定围裙板防夹装置下方的围裙板应采用合适的材料或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使其与皮革(湿、干),PVC(干)和橡胶(干)的摩擦系数小于0.45。

新标准附录K确定了采用德国工业标准DIN 51131《地面遮盖物的测试 防滑道具判定 滑动摩擦系数的测量》测量鞋类通常踩踏表面的滑动摩擦系数μ的方法。此内容在前版标准中没有,属于新增内容。是为了降低或减少运动的梯级与静止的围裙板之间间隙存在的被挤夹危险,提出了采取减小随梯级运动的鞋类等物体与围裙板的滑动摩擦力的适当措施,即规定鞋类等物体与围裙板之间的滑动摩擦系数μ的最大值。因为鞋类等物体与围裙板的滑动摩擦力越小,鞋类等物体被该滑动摩擦力带入它们之间的间隙的风险就越小,从而降低了被挤夹危险。

十二、降低人员在扶手带入口与地面之间被夹风险的措施

新标准对于扶手带的尺寸关系作了特别的规定,如:l

大于(l

2-l3+50mm

),那么扶手带应以与水平方向至少成20°的角度α进入扶手装置。其目的是保证扶手带在进入出入口时与水平面形成一个合适角度的方式进入,而不是以水平的方式进入,从而降低了物体或者人的手被水平运行的扶手带挤夹着进入入口处的风险。

十三、自动扶梯从倾斜段到上、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要求

新版标准增加了对自动扶梯从倾斜段到上、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的要求,其目的是保证站立在梯级上的乘客在此区域内有一个平稳的过渡而不会产生跌倒的可能。

———名义速度0.50m/s<v≤0.65m/s(倾角最大为30°)时,不小于1.5m;

———名义速度v>0.65m/s(倾角最大为30°)时,不小于2.60m。

在名义速度不大于0.65m/s时,自动扶梯从倾斜区段至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不小于

1.00m,当名义速度大于0.65m/s时该曲率半径不应小于2.00m。

十四、材料防火性能要求

新版标准建议尽可能采用在火灾时不会产生附加风险的材料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外盖板和内盖板、桁架、梯级和踏板、导轨系统的材料应至少达到GB 8624—2006《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10.5规定的C级要求。

十五、增加了对监测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的要求

由监测装置或电气安全装置触发的停止运行。

监测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相关的要求见表3。

表3 监测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的要求

被检测的事件要求a)过载(通过自动断路器)。应防止启动(见5.12.2.4.1)5.11.3.2b)过载(基于温度升高而动作)5.11.3.3

c)超速或运行方向的非操纵逆转(见5.4.2.3)。应防止启动

(见5.12.2.4.1)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2)

d)附加制动器的动作(见5.4.2.2.4)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e)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例如:链条或齿条)断裂

或过分伸长(见5.4.3.3)。应防止启动(见5.12.2.4.1)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f)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伸长或缩短(见

5.4.3.3)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g)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见5.7.3.2.6)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h)多台连续且无中间出口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

停止运行(按照A.2.6)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出口被建

筑结构(例如:闸门、防火门)阻挡。附加紧急停止开关见(附

录I)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2)

i)扶手带入口夹入异物(见5.6.4.3)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j)梯级或踏板的下陷(见5.7.2.5)。应防止启动(见5.12.2.4.1);

本条不适用于胶带式自动人行道(见5.7.2.5)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2)

k)梯级或踏板的缺失(见5.3.6)。应防止启动(见5.12.2.4.1)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2)

l)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系统未释放(见5.4.2.1.1)。

应防止启动(见5.12.2.4.1)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m)扶手带速度偏离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实际速度大于-15%且

持续时间大于15s(见5.6.1)

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n)打开桁架区域的检修盖板和(或)移去或打开楼层板(见5.2.4)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o)超出最大允许制停距离1.2倍(见5.4.2.1.1)。应防止启动

(见5.12.2.4.1)

5.12.2.4.1

p)

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发生接地故障。应防止启动(见

5.12.1.1.4)

5.12.2.4.1

q)装上可拆卸的手动盘车装置(见5.4.1.4)5.12.1.2.2或5.12.1.2.3或5.12.1.2.6(SIL1)

本条款规定对于梯级或踏板的缺失,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启动后制动装置未打开,扶手带运行速度偏差超标,检修盖或盖板打开这4种情况的检测及反应是可以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实现的。

如:标准规定自动扶梯和倾斜式(α≥6°)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见表3c)]。

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发生逆转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因素:

01

1.驱动主机失效。如超载向上运行,其负荷超过了电动机的承载能力;

2.驱动主机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传动发生失效。如单根的梯级链条断掉。

为了防止梯级、踏板或胶带逆转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设置逆转监测装置以及电气安全装置,当检测到逆转发生后,电气安全装置切断工作制动器以及触发附加制动器,使扶梯停止运行。

目前常见的逆转检测装置大多通过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速度监测装置采集信号,在与设定值比较发现异常后,通过控制系统切断电动机及制动器的供电,实现对逆转的保护。本标准对逆转保护的要求是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实现,而这种仅靠速度检测通过控制系统来使设备停止是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

十六、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相关要求

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应符合GB/T 20438—2006《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系列标准(所有部分)[IEC 61508(所有部分)]的规定。

如果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和一个与安全无关的系统共用同一硬件,则该硬件应符合PESSRAE(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规定。

十七、增加了静电防护的具体要求

标准要求应采取适当措施释放静电(例如:静电刷)。

此要求主要考虑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静电问题容易引起部分使用者的恐慌和畏惧心理,所以应采取措施预防和释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由于运动摩擦所产生的静电。目前市场上已经有成熟的静电处理方案可供选择,如静电刷或者静电滚轮。

十八、增加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最小名义速度以及加速度的要求

标准要求由使用者的进入而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待机运行),在该使用者到达梳齿与踏面相交线时应至少以0.2倍的名义速度运行,之后的加速度应小于0.5m/s2(考虑行人平均行走速度是1m/s)。为了防止使用者避开控制元件,可能需要建筑结构上采取措施。

本要求对自动启动或自动由待机运行进入正常运行的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初速度和加速度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有别于之前标准仅对启动方式的规定。这些是从人体工程学的角度提出的一个具有实际意义的要求。使用者踏上梯级或踏板时,合适的设备初速度及之后的加速度要在保证运输效率的同时符合人体生理上对速度的适应性,同时还要考虑那些行动不便或携带行李的使用者的安全。

其中的“控制元件”是指感应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或加速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装置。为防止该装置不能正常感应使用者的经过,可以在建筑结构上采取措施确保其正常工作的有效性。如使用触点踏垫作为感应装置,则在建筑结构上应确保使用者必须经过触点踏垫才能进入到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梯级或踏板上,防止使用者从触点踏垫的侧面直接进入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而不被感应到。

十九、增加了验证新设计的产品满足本标准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方法

本标准要求对于每一款新设计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列出制造商应按“第5章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及相关子条款中所描述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进行验证的方法。此外表中未列出的二级子条款,但这些条款对于验证是必要的。制造商应保存所有的验证记录。

按照本标准要求进行机械试验时,可给定允差值。并且制造商应提供相关的具体资料,试验报告和证书。

此条款规定了第五章及相关子条款内容的检验方法。共有4种检验方法,分别为试验、测量、计算和目测,这4种检验方法的意义分别在表的备注栏中进行了说明。

制造商提供产品的同时,还应持有本条款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以证明其产品在某些方面的特性或能力。例如: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链条、扶手带和梯级(踏板或胶带)和围裙板等部件无法(或非常困难)在现场进行相应安全要求的试验,以及金属结构受力、自动人行道的满载制动距离和电磁兼容性等安全要求试验在现场进行是非常困难的,而且出于试验成本和风险的考虑,通过制造商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来证明是可行的,风险也是可以接

受。同时这些证明文件的类型和获取亦有着相应的制度要求,

例如:通过相应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部件型式试验或相关委托试验所取得的证书或试验报告。

二十、增加了指令标志“握住扶手带”、禁止标志“禁止使用手推车”(见图1、图2

)图1 指令标志“握住扶手带

图2 禁止标志“禁止使用手推车”

与上个版本的标准相比,本标准规定的标志减少了“

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必须离开梯级边缘”的告示,其原因是脚被梯级边缘夹入的风险已通过增加裙板毛刷等方式得以的降低,其残留风险已经可以接受,不再需要特别的提示。

同时“如当地情况需要,可增加禁止标志,例如,‘禁止运输笨重物品’和必须遵守标志如‘赤脚者不准使用’”是适用性规定,并非任何场所均必须配备,如在某些场所内不存在笨重物品运输的可能时,则可不设置“不准运输笨重物品”标志;而是否设置“必须穿鞋使用(或赤脚者不准使用)”标志取决于所在地的风俗习惯。

二十一、增加了有关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新版标准明确了自动扶梯上禁止使用购物手

推车或者行李推车,

其原因是没有办法防止滥用、过载或者超宽使用。因为购物手推车或者行李推车的使用者是乘客,不是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因此没有办法避免由于滥用、

过载或者超宽使用而引发的风险,所以规定禁止使用。为了防止使用,本条款规定了采用屏障限制进入的方法。本条款也提出了一种例外情况,

即满足一定条件的使用,如:———购物车或行李车的设计应保证安全和正确地装载;

———购物车或行李车装满货物时最大重量应不超过160kg

;———购物车或行李车应自动锁停在自动人行道的倾斜部分;

———购物车或者行李车应设置制动或阻挡装置。

———购物车或行李车应有防夹装置(缓冲装置)以减少挤夹的风险。

———为了能安全地离开自动人行道,购物车或行李车的后轮能推动前轮滚过梳齿板。前轮或阻挡装置应能够轻易地离开梯级。

———应在周边区域设置导向装置以确保购物车或行李车正确进入自动人行道。

———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正确使用购物车或行李车的指示标志。

该条件就是生产商和使用客户必须按照ISO/TS 14798:2000《电梯、自动扶梯和乘客传送带-风险分析方法》的风险评估方案进行测试,并且规定了测试的基本项目即基本指南。购物车或手推车在自动扶梯上时,仍留有至少400mm的空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购物车或手推车由于意外原因无法从梯级上离开或滑动时,

乘客仍有足够的空间从其旁边通过,降低形成拥堵挤压的伤害风险。

本标准明确了允许在自动人行道上使用符合EN 1929-2《超市购物车 第2部分:用于载客传送带的带或不带儿童座位的超市购物车的要求、试验和检验》和EN 1929-4《超市购物车 第4部分:用于载客传送带的有或无儿童乘坐设备的带附加载货设施的超市购物车的要求和试验》设计规范的购物车,但是仍然需要满足本条款规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作者单位: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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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工艺

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方案 1.基础放线 (1)确定标高线 按土建提供的+0.5m水平控制线(由士0.000向上返500mm作为基准标高)确定机尾、机头标高。 ( 2 )确定中心线根据平面布置图确定自动扶梯中心线,中心线确定之后确定机头、机尾承重钢板的位置。承重钢板必须于上下台阶内的钢筋焊接牢固,保持水平。 2.水平运输 ( 1 )确定运输路线扶梯设备一般堆放在施工现场附近的简易库房内,在起吊前应首先运到楼房内。根据现场勘察情况,扶梯在现场的存放地与安装地点的通道畅通,确定运输路线。 ( 2 )确定锚固点 在安装位置附近固定卷扬机,并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水平移动扶梯桁架的拉力。为了提高运输效率,施工单位可制作滚轮小车,小车应采用橡胶万向轮。 ( 3 )桁架拼装 对分段运输至现场的自动扶梯,其金属桁架在吊装前必须拼装成整体。步骤如下: 1)将桁架的一段在地面放平固定。 2)将下一段桁架的连接螺栓孔与上段相应的螺栓孔对齐。 3)用扶梯生产厂家提供的专用螺栓紧固。

3. 桁架吊装 (1)如果现场基坑上部楼板设计有吊钩或允许在楼板上打洞吊装,可直接用倒链葫芦或卷扬机滑轮组吊装。 (2)如果现场具备使用吊车的条件,可以采取两台吊车同时起吊的方法。 (3)自制门形吊架吊装 一般单部扶梯自重约6t,每部设置4个吊点,每个吊点采用倒链葫芦或卷扬机滑轮组吊装就位,一般选择25 号工字钢做为门形吊架承重梁,门形吊架的立柱采用直径150mm的钢管,吊钩用直径25mm 的钢筋焊接,架体用不小于M16 的膨胀螺栓固定于平整地面,辅以 4 根缆风绳稳固架体。吊点设滑轮组与扶梯捆绑。 (4)桁架就位 桁架上下机头对准。 1)搁机梁牛腿与桁架之间的距离最大为50mm。 2)将扶梯桁架上下机头放在支撑板上(底板)。 3)在调整桁架之前在支撑板上放置垫片。 4)用两只螺栓将桁架支撑角钢调整至水平,同时桁架上下机头上部与地板水平。 5)用调整螺栓进行调节,视情况增减垫片,但垫片数量不得超过 5 片,若多于5 片时可用钢板代替适量的垫片 6)上下机头水平调整好后,移去调整螺栓。 7)扶梯桁架的校正:确保扶梯的中心线与基坑中心线重合。如 二台扶梯并列,其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允许偏差+1mm。

自动扶梯管理制度

自动扶梯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北京XXX 有限公司

目录 一、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 二、维修保养制度 三、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四、自动扶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五、自动扶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六、自动扶梯机房管理制度 七、紧急情况处置预案 八、自动扶梯应急处置预案的实施

一、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 (一)、自动扶梯符合安全运行前提条件: 1、自动扶梯是经认证可生产的合格产品, 2、自动扶梯应经经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 3、自动扶梯运行的环境状态、电源等条件符合自动扶梯的技术要求。 4、自动扶梯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身体状态良好。 (二)、自动扶梯日常运行操作基本规程 1、电梯安全管理员在自动扶梯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自动扶梯的各标示标牌完整、齐全,照明良好,急停按钮工作正常。 (2)、自动扶梯运行异常或有部分功能装置失效的,应暂停使用自动扶梯,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后才能继续使用。 2、自动扶梯运行操作规程 (1)准备阶段 在梯头或梯尾的照明开关处用梯匙开自动扶梯照明。 (2)自动扶梯的启动 a)检查确认梯级上无乘客且电扶梯围无障碍物。 b)在梯头或梯尾的启动开关处用梯匙启动电扶梯。 c)在达到额定转速前,检查电扶梯是否启动自如,若有异常,即按急停按钮停止。 d)一切正常交付使用。 3)自动扶梯的应急停止 紧急情况时,先通知乘客,后按急停按钮停止运行。 (4)自动扶梯的转变行程向

a)检查确认扶梯梯级无乘客。 b)停止自动扶梯运行。 c)待完全停止后,再转向启动。 二、维修保养制度 1、格按照相关规定,自动扶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2、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应检查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自动扶梯保养,保养是否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3、电梯安全管理员应要求自动扶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应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4、维保单位必须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部件的,应通知市场,经市场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转。 5、维保单位应保持维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井坑外“自动扶梯维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可进行维修保养。 6、自动扶梯的维保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定期进行季度检修及年度检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和更换,确保自动扶梯符合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安全标准。 7、检修时各种急停开关应灵活可靠;在上下端检修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技术交底

贵州通和电梯有限公司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交底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年11月20日发布 2015年11月20日实施

自动扶梯安装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扶梯主要用于公共交通设施:如火车站、商场、地铁、车站、机场等场合,产品符合NE1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和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 一.技术规格数据: 1.梯阶宽度: 600mm、1000mm 2.平地梯阶数: 2或3 3.倾角:自动扶梯30°,35°;自动人行道倾角不应超过12° 4.提升高度(h):最大10m(对于30°倾角)或6m(对于35°倾角) 5.输送能力(Q): Q=3600nv/t级 t级----一个梯级的平均深度或与此深度相等的踏板(胶带)的可见长度(m); n----每一梯级或每段可见长度为t级的踏板(胶带)上站立的人员数目; v----梯级(踏板或胶带)的运行速度(m/s)。 6.运行速度v : 国际规定:自动扶梯倾斜角α不大于30°时,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0.75m/s;自动扶梯倾斜角α大于30°,但不大于35°时,其运行速度不应超过0.50m/s。自动人行道的运行速度不应超过0.75m/s,但如果踏板或胶带的宽度不超过1.1m时,自动人行道的运行速度最大允许达到0.90m/s。 7.梯级(踏板或胶带):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或胶带任何一侧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4mm,两边的间隙之和不应大于7mm。 当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之间的垂直间隙不应大于4mm。 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的后缘啮合,其间隙不应大于8mm。 梯级间或踏板间的间隙在工作区段内的任何位置,从踏面测得的两个相邻梯级或两个相邻踏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6mm;在自动人行道过渡曲线区段,踏板的前缘和相邻踏板

室外自动扶梯使用规范与要求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防护设计与使用要求 2011-3-11 16:05:00 来源:《上海电梯》 作者:王井强 字号: 摘要:摘要:本文紧扣国标详细阐述了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主要机械零部件和主要电气零部件的防护设计以及在室外环境下的使用要求。 一.概述 随着城市地铁、火车站、过街天桥、露天商业广场建设的高速发展,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但目前我国室外型自动扶梯设计与制造参照的标准与室内型自动扶梯相同,均为国标 GB16899-1997。作为自动扶梯通用的标准,国标GB16899-1997中针对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具体防护设计要求的条款较少,仅在第0.5.2条概括的规定了室外型自动扶梯应该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零件、材料和使用说明。由于各个厂家对国标的理解不同,设计制造出的室外型自动扶梯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可能影响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使用寿命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本文笔者紧扣国标详细阐述了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防护设计与使用要求,希望能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们一同探讨,最终使室外型自动扶梯能够得到更加成熟的应用! 二.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的防护设计要求 1. 主要机械零部件防护设计要求 室外型自动扶梯机械零部件应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材料和相应的防护设计。 机械零部件的材料要求 1.1.1所有不锈钢材料应不低于0Cr18Ni9(SUS304)。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扶手导轨、控制箱柜体、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等均应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制作,厚度不小于1.5mm。 1.1.2标准件 室外型自动扶梯连接螺栓,螺母,平垫圈,弹簧垫圈,销等标准件均应至少使用镀镍或镀锌件,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最好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而内外盖板连接,扶手支架连接处的螺钉应必须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 1.1.3护壁板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护壁板应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或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制作,但不应采用夹心板材料制作。 1.1.4梯级链条主轮和梯级副轮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梯级链条主轮和梯级副轮应采用防水防油性能良好的聚醚材料制作。 机械零部件的防护设计要求 1.2.1如果主传动轴,扶手传动轴的标准件使用镀镍件,那么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所有支撑用的钣金件均采用镀锌或镀镍的防锈处理,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 1.2.2扶栏支撑 扶手护栏的支撑结构的表面应采用热浸镀锌处理,镀层厚度大于80um 1.2.3电动机 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55(电动机的端子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65)。 1.2.4工作制动器 工作制动器应有防水、防尘装置,防护等级为IP54。 1.2.5梯级驱动部件与驱动链条

自动扶梯安装验收规范

目录 1、一般规定 (2) 2、金属构架和梯路导轨 (2) 3、驱动系统 (4) 4、扶手装置和围板 (4) 5、梯级、踏板和梳齿板 (6) 6、电气系统 (7) 7、试运行 (11) 8、安装验收 (12) 附录: 图1 自动扶梯主要尺寸 (15) 图2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主要尺寸 (16) 图3 梯级主要尺寸 (17) 图4 踏板间隙和啮合深度 (18) 1、一般规定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扶梯安装工程的专业技术规定、检验要求和验收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链条或齿条驱动的普通型、公共交通型整体及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扳式或带式)的安装工程。 1.2 引用标准 GB 16899—201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3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至少应设以下安全保护开关和装置: 1.3.1 急停开关(上、下); 1.3.2梯级下陷保护开关(上、下); 1.3.3梯级链断链开关(左、右);

1.3.4驱动链断链开关; 1.3.5超速保护开关; 1.3.6非操作逆转保护开关; 1.3.7扶手带断带保护装置(如制造厂提供了断裂强度不小于25KN试 验证书则可不设装) 1.3.8扶手带入口保护开关(上、下); 1.3.9梳齿板开关(上、下);梳齿异物保护装置; 1.3.10断、错相保护装置; 1.3.11裙板保护装置。 2、金属构架和梯路导轨 2.1 金属构架 2.1.1 金属构架形式、型材、制作工艺,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5-2001)的规定。 2.1.2 金属构架就位调整后,水平段的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大于0.1mm。 2.1.3 金属构架两边与安装中心线对称且平行,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2.2 梯路导轨 2.2.1 转向壁 (1)转向壁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0.5mm,基点至转向壁中心应与主轴中心一致。 (2)转向壁与中心线对称且平行,其间允许偏差为±0.5mm,转向壁工作轨距基线的距离应一致。 (3)下部转向壁中心与张紧轴中心高度允许偏差为15.5mm。基点至转向壁中心应与张紧轴中心一致。 2.2.2 导轨 (1)曲线导轨安装的技术要求如下: a、对同一平面上主、副轮导轨工作面应保持平行。上分支柱、副轮 导轮误差应不大于1/500;下分支主、副轮导轨以卡板为准。 b、导轨组装后用梯级进行检查,必须达到无卡死为准。

电梯及自动扶梯技术规范书

第十九章电梯及自动扶梯 19.1 总则 19.1.1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 19.1.2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按下列要求验收检查: 1 包装及密封应完好; 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外观应完好; 3 下列文件应齐全: 1)装箱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电梯井道和轿厢平面布置图 4)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5)电梯电气原理图、符号说明及电气控制原理说明书 6)电梯电气接线图 7)电梯部件安装图 8)安装、调试说明书 9)备品、备件目录 19.2 电梯 19.2.1一般规定 19.2.1.1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19.2.1.2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19.2.1.3 主电源开关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主电源开关应能够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2 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且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19.2.1.4 井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底坑底面下有人员能到达的空间存在,且对重(或平衡重)上未设有安全钳装置时,对重缓冲器必须能安装在(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边必须)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2 电梯安装之前,所有层门预留孔必须设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护围

封,并应保证有足够的强度; 3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必须设置井道安全门,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且必须装有安全门处于关闭时电梯才能运行的电气安全装置。 4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井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易产生灰尘。 5 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一个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 6 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7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在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8 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水。 19.2.2 驱动主机 19.2.2.1 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 19.2.2.2 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长度不应小于75mm。 19.2.2.3 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19.2.2.4 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19.2.2.5 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19.2.3 导轨 19.2.3.1 导轨安装位置必须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19.2.3.2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对重导轨0~+3mm。 19.2.3.3 导轨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装应固定可靠。预埋件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锚栓(如膨胀螺栓等)固定应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其连接强度与承受振动的能力应满足电梯产品设计要求,混凝土构件的压缩强度应符合土建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

22.3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 1.目的 本施工技术标准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规范,其目的是保证安装时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 本施工标准适用于所有新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板式)的安装 2.职责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是整个建筑施工工程的分部工程,在施工中要与许多施工单位产生配合过程,所以要求施工负责人要协调好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工作,同时要在抓好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并分清工程施工中的责任问题。 3.输入 3.1材料的检验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材料由电梯生产厂家提供,材料的检验工作是在电梯安装前的拆箱点件过程中进行,在该过程中须由业主、监理单位、生产厂家及安装单位一同对电梯货物进行检验,女如发现有缺件、坏件的情况,各方在材料检验单上签字确认,并由生产厂家及时补充。 3.2器具的认可 3.2.1安装的器具由公司物资部提供并确保其提供的施工器具安全有 效。物资部根据工程质量计划的要求准备适宜的机具和设备,以满足安装施工的需要,并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使用和维护设备、机具。机具、设备发放使用前物资部应检查设备和机具的性能完好状况。使用中,项目经理部按公 司《施工设备使用维护注意事项》进行维护保养。 322机具设备的操作人员按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应做到持证上岗。

3.3计量设备的校准 3.3.1公司技术部负责计量设备的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设备使用情况,及时送国家认可的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校准,并将检测情况记入计量设备档案” 3.3.2安装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由公司技术部定期送往国家指定的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校准,以确保其使用精度,防止在施工使用不准确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计量设备。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项目部应及时通过技术部送检,确保计量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4人员资格要求 3.4.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 工程合同签订以后,由生产副总经理依据办公室提供的人员资格情况,任命具有完成合同要求能力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参与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4.2人员管理 办公室负责提供具有资格的项目经理部施工人员名单,凡新入场及转移工地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入场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安质、施工、技术等部门进行入场教育培训,并保存好教育培训记录。凡未接受入场教育的人员不得入场施工。 3.4.3为了加强对劳动力的动态管理,公司设立劳动力动态考核记录表”由项目部填写,在工程结束后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务分供方情况提出评价意见,由总经理做出批示后交办公室执行。 3.5环境要求 3.5.1将要安装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建筑主体已完工,并且能够提供出完整清洁且符合图纸要求的井道。

室外自动扶梯使用规范与要求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防护设计与使用要求 ?2011-3-11 16:05:00 ?来源:《上海电梯》 ?作者:王井强 ? ?字号: 摘要:摘要:本文紧扣国标详细阐述了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主要机械零部件和主要电气零部件的防护设计以及在室外环境下的使用要求。 一.概述 随着城市地铁、火车站、过街天桥、露天商业广场建设的高速发展,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但目前我国室外型自动扶梯设计与制造参照的标准与室内型自动扶梯相同,均为国标 GB16899-1997。作为自动扶梯通用的标准,国标GB16899-1997中针对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具体防护设计要求的条款较少,仅在第0.5.2条概括的规定了室外型自动扶梯应该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零件、材料和使用说明。由于各个厂家对国标的理解不同,设计制造出的室外型自动扶梯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可能影响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使用寿命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本文笔者紧扣国标详细阐述了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防护设计与使用要求,希望能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们一同探讨,最终使室外型自动扶梯能够得到更加成熟的应用! 二.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的防护设计要求 1. 主要机械零部件防护设计要求 室外型自动扶梯机械零部件应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材料和相应的防护设计。 1.1 机械零部件的材料要求 1.1.1所有不锈钢材料应不低于0Cr18Ni9(SUS304)。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扶手导轨、控制箱柜体、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等均应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制作,厚度不小于1.5mm。 1.1.2标准件 室外型自动扶梯连接螺栓,螺母,平垫圈,弹簧垫圈,销等标准件均应至少使用镀镍或镀锌件,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最好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而内外盖板连接,扶手支架连接处的螺钉应必须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 1.1.3护壁板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护壁板应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或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制作,但不应采用夹心板材料制作。 1.1.4梯级链条主轮和梯级副轮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梯级链条主轮和梯级副轮应采用防水防油性能良好的聚醚材料制作。 1.2 机械零部件的防护设计要求 1.2.1如果主传动轴,扶手传动轴的标准件使用镀镍件,那么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所有支撑用的钣金件均采用镀锌或镀镍的防锈处理,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 1.2.2扶栏支撑 扶手护栏的支撑结构的表面应采用热浸镀锌处理,镀层厚度大于80um 1.2.3电动机 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55(电动机的端子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65)。 1.2.4工作制动器 工作制动器应有防水、防尘装置,防护等级为IP54。 1.2.5梯级驱动部件与驱动链条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

行业资料:________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 a、检查确认自动扶梯上没有乘客或物体; b、目视检查玻璃栏板和扶手带、梯级、梳齿、梳齿板和前沿板都没有缺陷; c、任何其他警示标签/装置都没有被移开。 2、在扶梯上下平层设置有用于激活扶梯上行和下行的带有标识的钥匙开关,以及用白字写着停止字样的红色急停按钮,插入钥匙,根据需要运行的上行或下行方向,将钥匙转动到相应的方向,保持2秒钟,钥匙弹簧弹回到中间位置,随即自动扶梯开始运行。 3、取出钥匙并将钥匙保管在安全的地方。 4、观察梯路运行两圈。 5、检查梯级和扶手带可能的损伤,扶手带必须与梯级链同步运行,并且不能左右晃动。 三、停止自动扶梯 1、走到入口平层(如果扶梯下行,则上平层为入口平层;如果扶梯上行,则下平层为入口平层)。 2、阻止任何人进入自动扶梯,检查扶梯上没有乘客或物体。 3、在上下平层设置路障。 4、按下停止按钮,自动扶梯停止,不再需要其他动作。 5、移去路障。 四、改变自动扶梯运行方向 1、在改变自动扶梯运行方向之前,必须停止自动扶梯。 2、根据需要运行的方向,按启动自动扶梯操作程序操作。 第 2 页共 5 页

自动扶梯安装和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1、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1.1吊装作业应由专业吊装人员进行操作。 1.2起重设备应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起重工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1.3起吊时,吊带(索具)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起吊物不应该超过起重设备的额定负荷。 1.4起重时,闲杂人员不应靠近,起重臂下面严禁站人。 1.5在每次使用前,所有的起重设备均需经过目测检查是否存在不合格的地方。对有问题的设备 应立即停止使用。 1.6在悬挂物可能摇晃或通过限制的区域时,应使用尾绳和导索。 2、工地现场的安全要求 2.1工作开始前,应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处设置有效的护栏,警告和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作区域。 2.2维修作业应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上没有乘客才可以停止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 2.3在进行工作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其他电源开关应置于关的位置,上锁悬挂标签并测试和验证有效。 2.4当一节或多节梯级被拆除,不允许乘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第 3 页共 5 页

室外自动扶梯使用规范与要求

2011-3-11 16:05:00 来源:《上海电梯》 作者:王井强 字号: 摘要:摘要:本文紧扣国标详细阐述了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主要机械零部件和主要电气零部件的防护设计以及在室外环境下的使用要求。 一.概述 随着城市地铁、火车站、过街天桥、露天商业广场建设的高速发展,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需求量也与日俱增,但目前我国室外型自动扶梯设计与制造参照的标准与室内型自动扶梯相同,均为国标 GB16899-1997。作为自动扶梯通用的标准,国标GB16899-1997中针对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具体防护设计要求的条款较少,仅在第0.5.2条概括的规定了室外型自动扶梯应该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零件、材料和使用说明。由于各个厂家对国标的理解不同,设计制造出的室外型自动扶梯也存在着一些差异,这可能影响室外型自动扶梯的使用寿命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本文笔者紧扣国标详细阐述了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防护设计与使用要求,希望能抛砖引玉与广大同行们一同探讨,最终使室外型自动扶梯能够得到更加成熟的应用! 二.室外型自动扶梯零部件的防护设计要求 1. 主要机械零部件防护设计要求 室外型自动扶梯机械零部件应采用符合室外条件的材料和相应的防护设计。 机械零部件的材料要求 1.1.1所有不锈钢材料应不低于0Cr18Ni9(SUS304)。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扶手导轨、控制箱柜体、围裙板、内外盖板、前沿板等均应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制作,厚度不小于1.5mm。 1.1.2标准件 室外型自动扶梯连接螺栓,螺母,平垫圈,弹簧垫圈,销等标准件均应至少使用镀镍或镀锌件,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最好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而内外盖板连接,扶手支架连接处的螺钉应必须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 1.1.3护壁板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护壁板应采用高强度钢化玻璃或采用不低于0Cr18Ni9(SUS304)的不锈钢材料制作,但不应采用夹心板材料制作。 1.1.4梯级链条主轮和梯级副轮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梯级链条主轮和梯级副轮应采用防水防油性能良好的聚醚材料制作。 机械零部件的防护设计要求 1.2.1如果主传动轴,扶手传动轴的标准件使用镀镍件,那么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所有支撑用的钣金件均采用镀锌或镀镍的防锈处理,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 1.2.2扶栏支撑 扶手护栏的支撑结构的表面应采用热浸镀锌处理,镀层厚度大于80um 1.2.3电动机 外壳防护等级不小于IP55(电动机的端子防护等级不应小于IP65)。 1.2.4工作制动器 工作制动器应有防水、防尘装置,防护等级为IP54。 1.2.5梯级驱动部件与驱动链条 室外型自动扶梯的驱动主轴轴承座应具有防尘功能,能有效阻止沙尘的侵入,驱动链轮组件,梯级踏板主轴,主导轨支撑板等重要零件表面均采用先磷化再镀镍表面的防护处理,镀层厚度至少为80μm。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自检日期

说明 1、本报告格式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后的检查。 2、本报告依据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法规、标准制定。 3、项目自检结论为“合格”的,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结论为“不合格”的,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该项目不适用本台电梯,作“无此项”处理,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测试多个或一组数据时在附表或附图中记录。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未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书一律采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亦可计算机打印输出,如作修改,修改处应签署修改人员姓名和日期。填写内容务必完整!(内容不完整将无法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注:自检项目应不少于检验要求的检验项目,各电梯公司可根据各自电梯的特性,增加自检项目。

电梯基本信息表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使用单位地址 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设备使用地点 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制造日期年月日制造单位 型号产品出厂编号 维护保养单位 维护联系人维保电话 设备名称□室内自动扶梯□室内自动人行道□室外自动扶梯□室外自动人行道设备类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型式□普通型□公共交通型 设备技术参数 名义速度m/s 名义宽度mm 倾斜角°输送能力P/h 提升高度m 使用区段长度m 电机型号电机功率kW 制动器型式□机电式□非机电式 备注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自检报告

报告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安装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说明 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改单》及《省质监局关于新增电梯检验项目的通知》(黔质技监特函[2016]191号)文件制定。 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 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 4、本自检报告必须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5、自检报告中统一填写自检结论:“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 6、自检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没有数据要求统一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 7、本自检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字迹应当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当有修改人员签名。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22-92 自动扶梯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自动扶梯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二、启动自动扶梯 1、在启动自动扶梯之前 a、检查确认自动扶梯上没有乘客或物体; b、目视检查玻璃栏板和扶手带、梯级、梳齿、梳齿板和前沿板都没有缺陷; c、任何其他警示标签/装置都没有被移开。 2、在扶梯上下平层设置有用于激活扶梯上行和下行的带有标识的钥匙开关,以及用白字写着“停止”字样的红色急停按钮,插入钥匙,根据需要运行的上行或下行方向,将钥匙转动到相应的方向,保持2秒钟,钥匙弹簧弹回到中间位置,随即自动扶梯开始运行。 3、取出钥匙并将钥匙保管在安全的地方。

4、观察梯路运行两圈。 5、检查梯级和扶手带可能的损伤,扶手带必须与梯级链同步运行,并且不能左右晃动。 三、停止自动扶梯 1、走到入口平层(如果扶梯下行,则上平层为入口平层;如果扶梯上行,则下平层为入口平层)。 2、阻止任何人进入自动扶梯,检查扶梯上没有乘客或物体。 3、在上下平层设置路障。 4、按下停止按钮,自动扶梯停止,不再需要其他动作。 5、移去路障。 四、改变自动扶梯运行方向 1、在改变自动扶梯运行方向之前,必须停止自动扶梯。 2、根据需要运行的方向,按启动自动扶梯操作程序操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6自动扶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1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6.1.1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6.1.2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的踏板或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一般项目 6.2.3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的值不应大于4Ω。 6.3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6.3.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附加(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的部件(如或)断裂或过分伸长;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10扶手带入口保护装置动作; 11梯级或踏板下陷。 6.3.2应测量不同回路导线对地的。测量时,电子元件应断开。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应大于1000Ω/V,且其值必须大于: 1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Ω; 2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Ω。 6.3.3 一般项目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新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解析 黄 辉 GB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已于2011年7月29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并同时实施。 我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原国家标准采用1995年的欧洲标准,新实施的国家标准是根据2009年底欧洲标准EN115-1:200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修改采用的。修改后的GB 16899—2011在结构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针对制造与安装、维修、改造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分别对安全提出了要求,将单一标准改成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要求的系列标准。本标准属于该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是针对制造与安装环节提出的安全要求,其他环节的安全要求将在今后逐步完成。 来自国家质检总局的数据显示,预计2011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将达到195万台,保有量和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随着数量的增多,我国各地自动扶梯事故也呈上升趋势,从2005年开始,我国平均每年发生电梯事故约40起、死亡人数为30人左右。虽然自动扶梯事故死亡率较电梯低,但对伤者产生的伤害以及社会影响却是非常严重的。尤其是2010年和2011年在深圳、北京地铁内分别发生的两次自动扶梯逆转事故,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新电梯安全标准的发布实施对预防与控制电梯安全事故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新版标准的变化 GB 16899—2011代替GB 16899—1997。与旧标准相比,新标准的重要差别如下: 1.调整了重大危险清单。 2.给出公共交通型在内的所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和建议。 3.增加了梯级和踏板踏面、梳齿支撑板与盖板表面防滑性能的测定。 4.增加了梯级踢板静载与梯级、踏板扭转的试验要求。 5.调整了关于传动元件安全系数的规定。 6.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制停过程中最大减速度的要求。 7.增加了梯级链无限疲劳寿命的原则要求。 8.增加了有关围裙板防夹装置的具体要求。 9.增加了对鞋类等物体在围裙板表面滑动性能的要求。 10.修改了降低人员在扶手带入口与地面之间被夹风险的措施。 11.修改了自动扶梯从倾斜段到上、下水平区段过渡的曲率半径要求。 12.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用材料防火性能的要求。 13.增加了对监测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或功能)的要求。 14.增加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相关要求。 15.增加了静电防护的具体要求。 16.增加了自动启动或加速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最小名义速度以及加速度的要求。 17.增加了验证新设计的产品满足本标准安全要求和(或)保护措施的方法。 18.增加了指令标志“握住扶手带”、禁止标志“禁止使用手推车”。 19.增加了有关用于输送购物车和行李车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要求。 二、新标准依据的原则和方法 新标准的目的是给出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以保护在安装、运行、维修和检查工作期间的人员和物体。 新标准使用GB/T 16856.1—2008《机械安全 风险评价 第1部分:原则》、GB/T 20900—2007 6

自动扶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3318 自动扶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自动扶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落实管理部门及人员 为了做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管理工作,拥有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单位应落实好管理部门及人员,为设备建立好档案并保管好档案,有条件的且使用数量较多的单位若欲自行维护保养,其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在投入使用之前,应在入口处附近设置使用须知标牌。这些标牌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其最小尺寸为 80mm×80mm。其内容应至少包括:a、必须拉紧

自动扶梯验收标准表格

自动扶梯验收标准表格 6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1 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6.1.1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胶带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 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6.1.2 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 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 6.2.3 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 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 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 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6.3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6.3.1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 无控制电压; 2 电路接地的故障; 3 过载; 4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 附加制动器(如果有)动作; 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部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 7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附件2 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

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 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 (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 (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二)型式试验扶梯的参数如不超出已取得制造许可参数上限的,原制造许可范围不变;但在安装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能覆盖所安装扶梯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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