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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管理组织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组织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组织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莞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运作,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应予终止合同的人员。

各部门临时性、补充性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应尽量通过改善劳动组织、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方可使用临聘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或替代性劳动工作,如保洁、厨师、接待、保安、司勤等工作岗位;另一类为项目部临时岗位,即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增加的短期临时岗位。

第三章临聘人员录用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录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首次聘用,年满18周岁且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临聘人员,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发后,送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聘人员,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第七条行政部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负责人员资料收集及进行初步的筛选,交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后由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共同面试,择优录用。

第八条招用临聘人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岗位要求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对招用的临聘人员要进行各种证件的审核,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经用人部门与行政部初步确认人选后,由行政部根据面试情况将录用人选及其薪酬建议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行政部统一对录取人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临聘人员劳动关系

第十条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集团下属子公司作为主体,与拟录用人员在受聘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二条项目部临时岗位人员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其工作任务完成标志为该岗位所属项目竣工及验收。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延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临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公司规章制度。

(三)违背职业道德,违纪违规造成极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四)有违纪违规行为被查处的,自认定之日起,公司

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章临聘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临聘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其他工作条件;

(二)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合同期内不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获得工作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四)参加教育、培训的权利;

(五)依法提出申诉和申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六)公司出现编制内空缺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优先录用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临聘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工作安排;

(三)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岗位职责,处事严谨公正,廉洁守纪,自觉接受监督;

(四)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形象、荣誉和利益;

(五)按规定接受培训、教育,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临聘人员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为提高临聘人员素质和岗位技能,公司根据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制定临聘人员培训体系,包括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综合知识培训等,并明确培训纪律,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八条行政部负责做好临聘人员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临聘人员在本公司工作学习的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奖惩材料、学历资料、考核信息、培训记录及其他需归档材料等。用人部门要经常性开展思想道德、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保卫保密等方面的教育,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各用人部门应加强对临聘人员的考核与管理工作,严格各项考核制度,对违纪、违章但情节较轻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批评,并要求本人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对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人员,应及时提出解聘意见,报行政部备案。经上级审批后,由行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临聘人员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第二十一条临聘人员应与在编员工一样遵公司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七章临聘人员的薪酬待遇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临聘人员因多为工程技术人员,其薪酬待遇参照公司编制内相关工程技术岗位薪酬待遇执行。

第二十三条临时普通工勤岗位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分

别为职务工资、能力工资、工龄工资,临聘人员每月实发工资为该三部分累计所得。

(一)职务工资主要由临聘人员所服务岗位的基本职责决定,试用期及试用期后有所差别,具体分级如下表:

(二)能力工资根据临聘人员的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决定,具体分级如下表:

(三)工龄工资根据员工个人从事同类工作岗位实际年限计算,主要体现员工的工作经验价值。员工必须有同类岗位1年以上工作经验方可获得工龄工资,每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则向上提升一级工龄工资,满5年后则不再增加。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二十四条本章节所阐述的临时普通工勤岗位薪酬待遇,皆指其税后实发工资数额。因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税费而产生的费用,由公司另行缴付,不再从其工资总额中扣除。

第二十五条临聘人员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参照在编员工标准执行。

第八章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临聘人员其他福利参照在编员工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临聘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按照《社会保险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临聘人员的年休假,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如有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标签:标题]2016 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师范大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2015-09-0815: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和编外聘用人员的权益,利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在学校事业编制外聘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岗位与原则 第三条编外聘用人员主要从事学校教学岗位、科研岗位、辅导员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教辅岗位和工勤岗位等。 第四条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管理的原则。 第三章聘用要求与程序 第五条编外聘用人员的类型: 1 / 8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1.编外聘用人员A类(含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未进入事业编制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原校内人事代理人员、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

2.编外聘用人员B类(因工作需要,临时或短期聘用的除A类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学校公招的编外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及年龄等具体要求以每年学校公招编外聘用人员方案为准; 6.编外聘用的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按照学校《关于解决校内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的暂行办法》执行; 7.编外聘用人员B类年龄原则上女不得超过50岁,男不得超过60岁。 第七条聘用程序: 1.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采用“一人一议”合同制聘任。 (1)校内各用人单位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需要提交拟聘方案:包括岗位职责、聘期待遇、管理与考核方式; 2 / 8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2)人事处初步审核基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意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清单; (3)组织考核: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用人单位、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等考核其教学科研能力、思想政治审查,考核过程接受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考核结束后提出拟聘意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4)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临聘人员工作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临聘人员工作制度 篇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 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

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 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xx委托巴南区贝思特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临时聘用人员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xx工作。我xx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无人事劳资关系。 第五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坚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坚持公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外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编制外的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外聘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聘人员包括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劳动关系存续人员、借调人员等。 第二章外聘人员的录用 第三条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定编、定岗范围内申报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相关证件及个人资料呈报公司人事部,经审核合格者由公司聘用。 第四条公司招聘的外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管理 第六条外聘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七条外聘人员要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服从组织分配,能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接受和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外聘人员在工作中对应的奖励、惩罚、假别等准则,根据员工手册,参照正式职工奖励、惩罚、请假制度

执行。 第九条外聘人员的考勤,根据公司考勤制度执行,每月必须凭考勤表审批月工资。 第十条外聘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由用人部门参照正式员工相关培训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视其岗位情况有权推迟批复,但不超过两个月,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第四章外聘人员的待遇、福利管理 第十二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应聘职位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等因素,参照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由协议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有原单位缴纳的,公司已工资形式发放到外聘人员个人,由其自行缴纳;无原单位的个人,公司负责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

2018临聘薪酬管理办法

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中心所有临时聘用人员。 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 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XXXX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XXXX元。 (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XX 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

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XXXX元,技术性岗位人均XXXX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XXXX元,技术性岗位XXXX元。中心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四)特殊岗位津贴 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种类及标准,由中心研究确定。 三、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 (一)调整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 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XX 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 四、相关规定 (一)由于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我中心与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实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对象应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不断完善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用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调动临时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区卫计局关于人事代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上级人事部门核定编制调入人员以外,医院院内聘用的各类人员。 三、医院聘用人员突出以人为本,本着体现尊重人、关心人、使用人的原则,力求通过强化聘用人员管理,提高职工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形成稳定的医院人才队伍。 第二章行政管理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院聘用人员的总体管理。医院各科室应参照在职职工管理体制,根据医院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对科室内聘用人员实施管理。 五、人力资源部应负责:审核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有关待遇;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协助财务科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委托办理聘用人员人事代理及档案转递;牵头组织针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教育、岗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工作。

第三章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六、用人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根据业务发展、专业需求和人员使用情况,提出增加员工需求,并报医院人力资源部。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招聘录用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推荐或公开招聘工作,并会同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有关部门对被推荐人员或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拟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确定聘用人选,对确定聘用的人员,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经支委会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签订聘用合同。 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临聘人员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本人撰写试用期工作总结,使用科室写出试用期鉴定,确定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为*年,试用期满后,由相关科室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每三年为一聘期,其试用期记入院龄。 第四章聘用人员的条件 九、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聘用人员义务,身体健康(经本院体检合格)。 十、各类人员基本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学历,持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

临聘人员管理组织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临时用工管理,保障临聘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东莞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聘人员皆指公司定员定编外,因工作需要,在编制紧缺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运作,用于临时性、补充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使用期限,到期应予终止合同的人员。 各部门临时性、补充性工作岗位需要用人,应尽量通过改善劳动组织、充分挖掘劳动潜力,从现有职工中调剂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方可使用临聘人员。 第二章临聘人员的分类 第三条根据工作的难易程度,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分为两类:一类为临时普通工勤岗位,主要从事后勤服务或替代性劳动工作,如保洁、厨师、接待、保安、司勤等工作岗位;另一类为项目部临时岗位,即因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导致增加的短期临时岗位。 第三章临聘人员录用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录用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首次聘用,年满18周岁且非特殊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五)一般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法律或行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各部门需使用临聘人员,由各部门提前一周提交临时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副总签发后,送行政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招聘。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临时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临聘人员,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相关部门责任人自负。 第七条行政部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负责人员资料收集及进行初步的筛选,交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后由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共同面试,择优录用。 第八条招用临聘人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岗位要求面向社会择优选用。对招用的临聘人员要进行各种证件的审核,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了一些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接下来就不妨和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因工作需要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编外聘用人员计划的确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市直事业单位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支出的前提下,为促进事业发展,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审批管理,但不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不核拨经费。 市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自有资金情况,提出用人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一)用人单位凭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用人计划组织公开招聘。 (二)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三)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对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采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察等形式聘用。 (五)组织实施。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予以指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学历层次、专业要求、招聘方式、招聘程序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聘用手续办理。 对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也可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施范围和对象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县直各单位、各事业单位中经县政府研究批准,由县级财政安排费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县直机关单位符合公务用车配备规定聘用的驾驶员。二、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一)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聘辅助性岗位的基本职责。岗位分一般性岗位和技术性岗位。一般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

为每月600元,技术性岗位临时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执行标准为每月1000元。(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20元。 (三)岗位绩效奖金岗位绩效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实绩和贡献。绩效奖金分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300元,技术性岗位人均5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一般性岗位人均2000元,技术性岗位3000元。各单位要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表现等情况,制订绩效考核办法,奖金适当拉开档次发放。(四)特殊岗位津贴为体现对特殊岗位的政策倾斜,对从事特殊性辅助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

贴种类及标准,由县政府研究确定。三、 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调整基本 工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本地最低工资标 准调整幅度调整,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二)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 增发20元工龄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 执行。(三)调整岗位绩效奖金和特殊岗 位津贴根据工作要求,并随社会经济发 展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绩效奖 金和特殊岗位津贴。四、相关政策 (一)由于临时聘用人员流动性较大, 各单位与临聘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原则上 实行一年一聘制,用工对象应当在法定劳 动年龄内。(二)按照《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及 时办理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切实维护临时聘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管理本公司的员工招聘工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依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除公司管理岗位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二节招聘 第三条招聘方式: (一)内部调剂或内部聘用:对决定以内部聘用方式进行选拔的,人力资源部根据 招聘岗位要求,在对现有人员供给状况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在企业内部公 布竞聘信息,明确竞聘岗位任职资格、岗位职责、任职目标等; (二)外部招聘: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包括招聘时间、 招聘渠道、招聘费用等内容,同时本着节约费用的原则选择招聘媒体,发布 招聘信息。 第四条招聘原则: (一)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条件; (二)遵循公平公正、量才适用、用人所长;注重教育和工作经历的同时,更关注 人员的潜能;注重人员的敬业精神、道德品质、执行力、解决问题能力、学 习能力、沟通能力; (三)参加内部聘用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服务满一年的员工。 第五条招聘流程: (一)人员需求申请: 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量及现有人员情况,确定人员需求意向,向 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申请表,申请表由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填写(如申 请人为部门主管,则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核并签字确认)后传至人力资 源部(如是新增职位需附上所增职位工作职责说明表); 2.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用人申请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需求进行审核(主 管级以上岗位的增加需由首席执行官审批;主管级以下职员的岗位增加 由部门主管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如经审核,确定了该岗位的需求 性,则下一步根据该岗位职责进行内部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同用人部 门协商。如内部调整行不通,则实施外部招聘; (二)招聘信息发布: 1.人力资源部综合成本、效果等因素,选择人才市场、报纸、网络等招聘 渠道; 2.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并做好应聘人员的接待准备工作。 (三)初步甄选: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个人简历,获取应聘人员的背景信 息,对不合要求者加以淘汰。 (四)面试: 1.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信息; 2.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对应聘者的人品、性格特征、爱好特长、沟通能 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初步的了解和测试;

(细则)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局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 则 (一)为加强对**局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xx]85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不占用**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与我局签订临时性聘用合同的,在**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和一般技术人员四个层次;后勤服务岗位分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普通工。 (三)局政工处为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部门。 (四)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各部门应充分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严格控制,合理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二、招聘要求

(一)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人员时,应事前将用人理由、聘请人数、计划安排岗位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政工处,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聘用。招聘条件和招聘程序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浙*人[20 02]85号)执行。 (二)临时聘用人员按公安、计生部门和我局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聘请临时工作人员须体检合格,并审核身份证、户口簿、待业证(或失业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交体检报告和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备案。 2、聘请外地临时工作人员,还需在我局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3、聘请从事食堂工作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持有卫生健康证。 4、聘请驾驶员须持有驾驶证及有关部门提供的安全行车证明。 5、聘请在微机、水电等特殊工程岗位的临时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证明及上岗证。 (三)新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均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和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按《浙江**系统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工资福利待遇

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南海区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 南海区人事局]访问次数:[ 1045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激发机关干部队伍活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关聘用人员(以下简称机关聘员)是指机关单位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专业技术或行政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区人事局负责机关聘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机构编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分类与配置 第四条机关聘员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聘员和行政工作岗位聘员。 专业技术岗位聘员是指机关单位聘用从事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 行政工作岗位聘员是指机关单位聘用从事行政工作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机关聘员按照工作性质和要求分设不同的级别,每个级别按照资历和权责轻重等设若干薪金档次。 第六条机关聘员主要是为开展阶段性工作或实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中心任务的需要,或因单位人手不足而聘用。 机关聘员的指标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严格核定,并明确岗位类别、级别和使用期限等。 第三章聘用条件与程序 第七条机关聘员的招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专业适用面较窄、应聘人选来源较少且难以形成竞争,或者其他性质特殊的专业类职位,可以采取选聘方式招聘。 第八条机关聘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机关聘用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相应的职(执)业资格,且所学专业与从事的岗位相匹配; (四)行政工作岗位聘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含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五)身体健康; (六)机关聘员首次聘用时,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为55周岁以下,行政工作岗位一般为35周岁以下。机关聘员再次聘用时,如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原则上不能续聘; (七)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第九条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的,由用人单位拟定招聘计划报区人事局审核。 公开招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内容根据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综合设定。 区人事局可委托用人单位组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employed personnel of gov ernment organs and institutions (for Trial Implementati on) 编订:JinTai College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 档 2、篇章2: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文档 篇章1: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 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 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通用.doc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1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第1篇:聘用制人员管理制度 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局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经验,协助做好各 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 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签订

最新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篇一:《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 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 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 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 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 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 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 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 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 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化内部改革,提升工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省、市局关于清理临时聘用人员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 制度如下: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 方可入内工作。 一、总体要求:全局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紧迫 性和必要性。当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加强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作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的作风与工商机关的作风 建设相适应,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工商部门应有的良好形象。 二、压缩人员,控制人数。在现有人员数量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分类对待的原则,逐步减少临时聘用人员的数量,确保三年内达到省、市局规定的要求。 三、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一是要与在职在编工商干部一样,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 强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国家局、省局“六条禁令”的学习教育,加强对工商部门内部管理 制度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强化约束,抓好督查。对照各项规章 制度,凡是在聘用期内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辞退。三是严格控制临时聘用人 员人数,对确实需要使用临时人员的,各分局要做到计划在前,审批在先,不得擅自聘用,录用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切实把一些综合素质高、年龄轻、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 应技能的人员充实到工商行政管理辅助岗位。四是规范聘用手续,今后,各用人单位对临 时用工人员一律实行一年一聘,严格按照县局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用人 员的工作性质、工作范围、工资渠道。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 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 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各用人单位 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新聘人员必需报局领导批准,到人教科备案,方可聘用。对一年一聘 的协议也需报县局人教科存档备查。对临时聘用人员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给工商部门 廉政行风建设带来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用人单位责任,相应扣除考核得分。对擅自聘用临 时人员,在以后辞退中造成不良后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时聘用责任人的责任,所有损失由聘用责任人自己承担。

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投资集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为吸引、培养人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规范用人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基本程序 第一条用人部门依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拟定本部门用人计划,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条招聘临聘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初审。由人力资源部审查应聘人员基本资料。 2、面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 3、综合审查。人力资源部在征求用人部门的意见后进行综合审查。 4、人力资源部将拟录用意见呈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录用。 第三条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携带以下证件来公司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 1、员工简历。 2、体检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半身免冠2寸彩照两张。 第三章试用期 第四条临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公司可依据个人工作表现适当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满后,双方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 第五条临聘人员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辞退。 1、确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旷工超过1天。 3、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或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 4、发现本人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或有其他不良记录。 5、有其他公司认为应予辞退的事实。 第六条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辞退的的人员应办理下列手续: 1、填写《离职物品交接单》,由部门主管审批。 2、工作用品由人力资源部或相关部门收回。 3、清理完毕财务手续 4、交回工作证件。 第七条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为当事人结清工资。 第四章人事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临聘人员,由人力资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XX委托巴南区贝思特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临时聘用人员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XX工作。我XX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无人事劳资关系。 第五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坚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符、人员能进能出,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应聘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体检,身 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七条应聘人员品行端庄、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八条临聘人员除个别岗位外,文职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对口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驾驶岗位具有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及驾驶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厨师岗位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辅助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如特殊工作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聘用程序 第九条凡拟聘用临时人员,用人科室须提前将聘用岗位、聘用条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并说明聘用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十条经批准同意聘用临聘人员后,由综合科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接洽,由综合科和用人科室共同完成考试、面试等工作,并由综合科与劳务派遣单位办理临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工。 第四章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十一条临聘人员薪资待遇实行按岗定资的原则,根据 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XX科室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2200元,大厅窗口由XX负责聘用的临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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