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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建设实用标准化(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实用标准化(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实用标准化(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国文化部(市东城区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位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围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其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见表1

表1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

规模服务人口(万)

大型150以上

中型20~150

小型20及以下

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容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建筑设备和图书馆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公共图书馆的房屋建筑包括藏书、借阅、咨询服务、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业务、行政办公、技术设备、后勤保障八类用房。

各级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见附录。

第十四条公共图书馆的场地包括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绿化用地等。

第十五条公共图书馆的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通风空调、强弱电及网络布线等。

第十六条公共图书馆的技术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相关外围设备,视听及音像控制设备,文献数字化加工与复制设备,图书防盗设备,文献消毒设备,流动图书车,缩微制品摄制、冲洗及阅读设备,视障和老龄阅读设备,装裱及文献修复设备,自助借还设备,书架、阅览桌椅、目录柜、出纳柜台等家具设备,其他设备等12类。

各级公共图书馆应根据功能及规模合理配置图书馆技术设备。

第十七条公共图书馆选址的要:

一、宜位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符合安全和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

二、应符合当地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布局合理。

三、应具备良好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四、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

第十八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用地应符合《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绿地率宜为30%~35%。

第十九条大、中型公共图书馆应独立建设。小型公共图书馆宜与文化馆等其他文化设施合建。公共图书馆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必须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并自成一区,单独设置出入口。

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第二十条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藏书量、总阅览方位数量,按表2的控制指标执行。

表 2 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以及相应的总藏书量、总阅览座位数量控制指标

注:1 服务人口1000万以上的,参照1000万服务人口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位数指标执行。服务人口3万以下的,不建设独立的公共图书馆,应与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合并建设,其用于图书馆部分的面积,参照3万服务人口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位指标执行。

2表中服务人口处于两个数值敬意的,采用直线插法确定其建筑面积、藏书量和阅览座位指标。

3建筑面积指标所包含的项目见附录。

第二十一条在确定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时,首先应依据服务人口数量和表2确定相应的藏书量、阅览座位和建筑面积指标,再综合考虑服务功能、文献资源的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在一定的幅度加以调整。

一、根据服务功能调整,是指省、地两级具有中心图书馆功能的公共图书馆增加功能需要的用房面积。主要包括增加配送中心、辅导、协调和信息处理、中心机房(主机房、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维护等用房的面积。

二、根据文献资源的数量与品种调整总建筑面积的方法是:

1.根据藏书量调整建筑面积=(设计藏书量-藏书量指标)÷每平方米藏书量

标准÷使用面积系数

2.根据阅览座位数量调整建筑面积=(设计藏书量-藏书量指标)÷1000册/

座位×每个阅览坐席所占面积指标÷使用

面积系数

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总建筑面积,主要采取调整人均藏书量指标以及相应的千人阅览座位指标的方法。调整后的人均藏书量不应低于0.6册(5万人口以下的,人均藏书量不应少于1册)。

四、总建筑面积调整幅度应控制在±20%以。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建筑面积指标包括在各级公共图书馆总建筑面积指标之,可以独立建设,也可以合并建设。

独立建设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其建筑面积应依据服务的少年儿童人口数量按表2的规定执行;合并建设的公共图书馆,专门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应控制在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20%。

第二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比例参照表3确定,其总使用面积系数宜控制在0.7。

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第二十四条公共图书馆建筑设计应适应现代图书馆服务方式的变化,满足图书馆开架与闭架管理相结合、纸质图书与数字资源利用相结合、提供文献资源与提供文化活动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需求,根据其规模和功能合理设计。在外观造型、室装修和环境设计上,注意体现文化建筑的氛围特点,讲究实用效果。第二十五条公共图书馆总平面布置必须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线通畅,朝向和通风良好。少儿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并宜设置单独的出入口,有条件的,可设室外少年儿童活动场地。老龄阅览室和视障阅览室应设在一层。后勤保障用房应尽量集中布置。

公共图书馆馆区围的室外道路、围栏、照明、绿化、消防设施、管线沟井等室外工程应统一规划建设。

第二十六条公共图书馆的交通流线畅通便捷,主要出入口人、书、车要分流,标识清楚,科学组织读者、图书和工作人员交通流线。藏书库、采编用房及书刊出入口的书流通道宜与读者人流通道分开布置。要设计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疏散路线。

第二十七条公共图书馆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JGJ50-2001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配建公共停车场所,并宜充分利用社会停车设施和地下空间。可根据实际需要按《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或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定确定机动车及自行车车位数量。地下车库面积不在图书馆总建筑面积之。第二十九条公共图书馆建筑应以多层为主,当用地紧且城市规划许可时,可采用高层建筑,但向公众开放的公共空间不宜超过6层。

第三十条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借阅、咨询服务、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等基本用房,应具有空间使用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宜采用框架(框剪)结构体系或其他大空间结构形式。

第三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建筑结构抗震要求一般按标准设建筑设防。但公共图书馆的视听室和报告厅、大型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保存有国家珍贵及重要文献的特藏书库,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设防。

第三十二条公共图书馆的室环境设计、建筑热工设计和暖通空调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的规定,改善室环境,提高能

源利用效率。建筑构配件、装修材料和建筑设备必须选择安全、节能、环保、不损害健康的产品。

第三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各部分的允许噪声级按《图书馆建筑设计规》JGJ38-99的分区规定执行。阅览室、研究室等“静区”,应有较安静的环境,避免噪声特别是交通噪声的干扰。确实无法避免时,应从平面布置和隔声两方面采取措施。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应采取吸声、隔声及减振措施,借阅区宜采用软质材料地面、吸声顶棚、吸声墙面等有助于减低噪声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公共图书馆的主要阅览室特别是少儿和老龄阅览室应有良好的日照,并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第三十五条公共图书馆的文献资料防护应包括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温度和湿度要求、防潮、防尘、防有害气体、防直射和紫外线照射、防磁、防静电、防虫、防鼠、消毒和安全防等。

公共图书馆要有严格可靠的防水、防潮措施,书库、特藏书库和非书资料库、阅览室的防护设计应符合《图书馆建筑设计规》JGJ38-99的规定,设置必要的通风、空调、除湿设备,有条件的宜设空气调节和净化设施。

第三十六条公共图书馆的建筑防火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和有关技术标准。根据《图书馆建筑设计规》JGJ38-99的规定确定耐火等级、防火防烟分区,针对图书馆的特点设计建筑构造、配置消防设施,设置安全疏散出口。

第三十七条阅览室在四层及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应设为读者服务的电梯,四层以下的大中型公共图书馆也可设电梯。书库在二层及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应设提升设备。

第五章建筑设备

第三十八条公共图书馆应设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以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给排水管道不得穿过书库及藏阅合一的阅览室。

第三十九条公共图书馆室温度、湿度设计参数、通风换气次数、送风气流速度等应符合《图书馆建筑设施规》JGJ38-99的规定。需要空气调节的大、中型公共图书馆,宜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置集中空调系统。供热热源优先采用城市集中供热。

第四十条公共图书馆的电气系统,应按其规模确定用电负荷等级。计算机中心、消防系统以及防盗监控系统,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备用电源。

公共图书馆人工照明标准,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规定。除正常的人工照明外还应设应急照明和值班照明。阅览区照明宜分区控制。

第四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应按需要设系统、电视接收与卫星接收系统,在适当位置设公用。大中型公共图书馆应设与消防保安合用的广播系统。

第四十二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网络化的要求,建设由主干网、局域网、信息点组成的网络系统。信息点的布局根据阅览座位、业务工作的需要确定。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可设置局域无线系统。大型公共图书馆的网络系统应与办公自动化、楼宇自动化一并考虑,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适当型级的综合布线系统。

第四十三条公共图书馆应设置安全防盗装置。大、中型公共图书馆的主要入口处、储藏珍贵文献资料的书库和阅览室、重要设备室、网络管理中心等均应设置门禁及电视监控系统。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 本建设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大全

一、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 范》JGJ79-2002 3.0.5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 3.0.6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5.4.2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1.2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5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害的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施。6.4.3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

试和室内土工试验。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载荷试验。 7.4.4振冲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8.4.4砂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9.4.2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0.4.2夯实水泥土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对重要或大型工程,尚应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 11.1.2水泥土搅拌法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塑性指数Ip大于25的粘土、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3.15水泥土搅拌法(干法)喷粉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量的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11.4.3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12.4.5竖向承载旋喷桩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

2020年整理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doc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 108 -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年北京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防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 组长:詹福瑞 执笔人:李国新、冯守仁、朱为振 起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邓菊英、尹岚宁、冯守仁、刘志学、朱为振、李国新、汤更生、张广钦、洪森、富平、程亚男 2007年11月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管理,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要求,确保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质量,有利于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下统称为标准)的编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编写,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标准编写应做到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 第四条在编写标准条文的同时,应编写标准的条文说明,并应同时出版,配套使用。 第五条标准的正式文本应由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出版机构出版。标准局部修订内容和强制性条文的正式文本,可在标准批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 第二章标准构成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标准应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和补充部分构成。第七条标准各部分的构成包括下列内容: 一、前引部分 1、封面; 2、扉页; 3、公告; 4、前言; 5、目次。 二、正文部分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技术内容。 三、补充部分 1、附录; 2、标准用词说明; 3、引用标准名录。 第二节前引部分 第八条标准封面应包括标准类别、检索代号、分类符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英文译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发布机构等要素。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封面还应包括标准备

案号。 第九条标准编号由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号、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标准的代号应统一。当标准中无强制性条文时,标准代号后应加“/T”表示。例如:某项有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 50×××-20××”表示,某项无强制性条文的国家标准编号采用“GB/T 50×××-20××”表示。 第十条标准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名称应简练明确地反映标准的主题内容; 二、标准名称宜由标准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例如:钢结构设计规范 (对象)(用途)(特征名) 三、标准应根据其特点和性质,采用“标准”、“规范”或“规程”作为特征名; 四、标准名称应有对应的英文译名。 第十一条标准发布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公告号; 二、标准名称和编号; 三、标准实施日期; 四、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列出强制性条文的编号;全文强 制的,用文字表明; 五、全面修订的标准应列出被替代标准的名称、编号和废止

第六次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

附件1 省级(副省级)图书馆等级必备条件 一级图书馆 必备条件 东部中部西部 省级副省级省级副省级省级副省级 服务效能年文献外借量(万册次)110 95 90 75 70 55 年阅读推广活动次数25 25 22 22 19 19 读者满意率(%)85 85 85 85 85 85 业务建设本区域服务体系规划与共建 共享(分) 20 20 20 20 20 20 业务统计分析(分)20 20 20 20 20 20 保障条件年财政拨款总额(万元)6000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普通文献馆藏量(万册件)450 400 350 300 250 200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5.5 4.5 4.5 3.5 3.5 2.5 二级图书馆 必备条件 东部中部西部 省级副省级省级副省级省级副省级 服务年文献外借量(万册次)95 80 75 60 55 40

效能年阅读推广活动次数21 21 18 18 15 15 读者满意率(%)75 75 75 75 75 75 业务建设本区域服务体系规划与共建 共享(分) 15 15 15 15 15 15 业务统计分析(分)15 15 15 15 15 15 保障条件年财政拨款总额(万元)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普通文献馆藏量(万册件)400 350 300 250 200 150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5.0 4.0 4.0 3.0 3.0 2.0 三级图书馆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三级图书馆分数线。

省级(副省级)图书馆评估标准 部分基本分值加分分值服务效能300 150 业务建设400 200 保障条件300 150 合计1000 500

广东茂名地区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研究

广东茂名地区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了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导致很多地区的文化发展跟不上时代的需求。在大力实现小康社会的今天,区域文化建设不仅是本地区人民的需求,更是整个社会的希望。所以,作为社会公共文化的服务机构,区域图书馆的建设至关重要。本文以广东茂名地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为例,探讨其建设标准,提出相关的建议。 标签:广东茂名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提出,公共服务体系要面向大众,扩展服务范围,让更多的公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而图书馆作为重要的文化服务组成部分,有着重要的价值,区域文化发展中,图书馆的建设是必要的内容。《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中提出,图书馆要立足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实现更多功能,且要有经济实用的价值。如今的图书馆建设应该满足现代化图书馆理念,开展现代化的服务。所以,本文针对茂名地区的图书馆建设标准进行了分析。 一、广东茂名地区公共图书馆建设的存在的问题 1.公共图书馆建设财政投入不足,服务单一 广东地区经济发展较好,但是茂名地区的发展却和广东经济在国内经济“排头兵”这一现象有所区别,更不符合广东“经济强省”和“文化强省”的目标。因为经济的限制,导致茂名地区文对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较少,图书馆建设量较少。在缺少专项资金投入的情况下,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较为单一。无论是文献资料的种类还是数量都不能满足读者的需求,图书种类不均衡,无法按照需求来实施服务。而且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缺乏现代化元素,服务职能较为单一,图书馆仅仅开设了常规业务,没有发挥真正“公共文化中心”的功能。 2.图书馆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性 当下,图书馆很多的管理人员并不是本职人员,很多的管理人员是兼职,所以在服务的时间和质量上无法满足实际的需求。在图书馆的管理中尤为明显的是管理人员流动性大、业务能力低下、缺乏专业性的服务。此外,因为不是本专业人员,也没有经过专业技能的培训,图书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储备以及综合素养不足,对公共文化的服务更是认识不到位。 3.区域重视力度较低,缺乏创新性的服务 作为公共服务的图书馆,不同于营利性机构,需要更多志愿者加入,但是因为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对于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并不重视,导致图书馆的发展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即使有图书馆的建设,也落后于现代化的需求,缺少创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 第一部分: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工程名称:111111 2.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各子项材料做法、装修做法汇总统一编写; 3.建筑面积计算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4.所有门窗统一制作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特殊门窗应绘制大样图. 二.住宅设计统一技术要求 1.结构形式:详结构专业 2.工程做法: 2.1外墙 外墙1: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涂料外墙 做法:参L06J113B体系-24-25(L06J002外墙20)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涂料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外墙2:贴砌聚苯板复合保温面砖外墙 做法:参L06J002外墙25 备注:1.第4条改为挤塑聚苯板厚40,2.面砖颜色由甲方现场认定。 2.2内墙 内墙1:名称:面砖防水内墙 做法:内墙28、29 适用范围:用于厨房、卫生间 备注:内墙面砖贴至顶棚 内墙2:名称:混合砂浆抹面内墙 做法:内墙5 适用范围:其余内墙 备注:面层为普通乳胶漆。 内墙3: 名称:不采暖楼梯间隔墙保温

保温构造见L06J130 H体系构造(二)第98页○1.○2 适用范围:不采暖楼梯间大堂、电梯厅、公共走道隔墙 内墙4:名称:住宅分户墙 保温构造见L06J113H体系构造(二)第98页,每侧胶粉聚苯颗粒厚15,具体见L06J113第48 2.3楼面 楼面1: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参楼18 适用范围:住宅卫生间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350; 2.卫生间楼面以1%坡度坡向地漏 3.第3条改为高分子防水涂料,第7条60厚改为320 4.其中7和8条之间增加:a.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压光b. 粘贴高分子复合卷材四周上翻(门洞口除外) 5.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 楼面2:名称:地面砖防水楼面 做法:楼18 适用范围:厨房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130 ,2、地面砖采用防滑地面砖楼面3: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阳台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 2.2、3条之间增加刷1.5厚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两道 楼面4:名称:水泥砂浆楼面 做法:楼1 适用范围: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机房、空调板及放空调处的面层 备注:1.结构楼板下卧50,预留30装修做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作者:办公室]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防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 组长:詹福瑞 执笔人:李国新、冯守仁、朱为振 起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邓菊英、尹岚宁、冯守仁、刘志学、朱为振、李国新、汤更生、张广钦、洪森、富平、程亚男 2007年11月 目录

2019年建筑行业现行行业标准(更新至4月)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357项) 1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014 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3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 5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16 6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规范JGJ/T10-2011 7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12-2006 8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13-2014 9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2011 10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JGJ/T15-2008 1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2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2008 1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4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19-2010 15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JGJ22-2012 1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17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82019.8.1 18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14 19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29-2015 20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2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2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 23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2015 24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 25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T41-2014 2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27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 28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29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 30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2011 3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32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16 33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 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5交通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T60-2012 36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2014 37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38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 39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2013 40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2015 4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42PY型预钻式旁压试验规程JGJ69-90 43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JGJ/T70-2009 44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17 45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17 4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4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48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4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

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其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见表1。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表1 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建筑设备和图书馆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公共图书馆的房屋建筑包括藏书、借阅、咨询服务、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业务、行政办公、技术设备、后勤保障八类用房。 各级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公共图书馆的场地包括人员集散场地、道路、停车场、绿化用地等。 第十五条公共图书馆的建筑设备包括给水排水、通风空调、强弱电及网络布线等。 第十六条公共图书馆的技术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相关外围设备,视听及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1)

2013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以书面形式与工程监理单位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以及双方的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0.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0.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0.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0.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0.8 建设工程监理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1.0.9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1.0.10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0.2 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2.0.3 相关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2.0.4 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工程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 注册监理工程师 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2.0.6 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0.7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2.0.8 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对比分 建设工程用砂、石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对比分析2011年04月04日 一、《建筑用砂》与《混凝土用砂石》的对比 1、概念和定义不一致 1)人工砂 ①《建筑用砂》 人工砂 经除土处理的机制砂、混合砂的统称。 机制砂 由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由机制砂和天然砂混合制成的砂。 ②《混凝土用砂石》 人工砂 岩石经除土开采、机械破碎、筛分而成的,公称粒径小于5.00mm的岩石颗粒。 混合砂

由天然砂与人工砂按一定比例组合而成的砂。 《建筑用砂》将机制砂和混合砂定义为人工砂,即机制砂和混合砂都 是人工砂,而《混凝土用砂石》仅将机制砂定义为人工砂。 人工砂与天然砂两者在生产工艺、质量指标、检验方法等方面有很大 区别,而混合砂是由天然砂和机制砂组成,混合砂中的天然砂质量和掺加比例 对混合砂质量有很大影响,因此混合砂质量与机制砂质量特别是颗粒级配、细 粉含量有着明显差异。 2)公称粒径 ①《建筑用砂》 含泥量 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原粒径大于 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②《混凝土用砂石》 含泥量 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颗粒的含量。 泥块含量 砂中公称粒径大于1.25mm,经水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30μm颗粒的 含量。

石粉含量 人工砂中公称粒径小于80μm,且其矿物组成和化学成份与被加工母岩相同的颗粒含量。 《建筑用砂》将含泥量、泥块含量、石粉含量、颗粒级配等质量指标用实际尺寸来界定,而《混凝土用砂石》用公称粒径来界定。 3)适用范围 ①《建筑用砂》 类别 适用范围 Ⅰ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 Ⅱ 宜用于强度等级C60~C3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 Ⅲ 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和建筑砂浆。 ②《混凝土用砂石》 类别 适用范围 Ⅰ 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或等于C60的混凝土。

建筑施工行业有关安全方面标准规范法律法规

建筑施工行业有关安全方面标准规范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0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1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1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15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1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1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8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 工伤保险条例 21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2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5 建质[2004]213号 26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27 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 28 工伤认定办法 29 安全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30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31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32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3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34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35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36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37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38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0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蒸养粉煤灰混凝土砌块生产应用规程 BJG13-64 特细砂混凝土配制及应用规程 BJG19-65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 JGJ1-91 工业厂房墙板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2-79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02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4-80 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5-80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 JGJ6-99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7-91 建筑变形测量规程 JGJ/T8-97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JGJ/T10-95 住宅隔声标准 JGJ11-82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JGJ12-99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抗震技术规程 JGJ/T13-9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 JGJ/T14-2004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 JGJ15-8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蒸压加气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17-8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JGJ18-2003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19-92 大模板多层住宅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20-84 V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 JGJ/T21-93 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 JGJ/T22-98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23-200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试行) JGJ24-86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25-2000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26-95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01 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 JGJ28-86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29-2003 房地产业基本术语标准 JGJ/T30-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 JGJ34-86 建筑气象参数标准(试行) JGJ35-87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JGJ36-87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8-99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试行) JGJ39-87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40-87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41-87

图书馆政策法规和建设标准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 公共图书馆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纳入政府投资计划。 第五条 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 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 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 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席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其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见表1。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表1 规模服务人口(万) 大型150以上 中型20~150 小型20及以下 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建筑设备和图书馆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公共图书馆的房屋建筑包括藏书、借阅、咨询服务、公共活动与辅助服务、业务、行政办公、技术设备、后勤保障八类用房。 。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一、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 1、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66-84 (2)、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86 (3)、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4-86 (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6-89 (5)、架空索道工程技术规范GBJ127-89 (6)、立式圆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28-90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66-92 (8)、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1-87 (9)、GBJ235-82 已作废 (10)、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82 (11)、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12)、GBJ243-82 已作废 2、安装工程质量标准 (1)、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131-90 (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5-93 (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94 (5)、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6)、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7)、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4-88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通用机械设备安装工程TJ305-75 (9)、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容器工程TJ306-77 (10)、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92 (11)、电梯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10-88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86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88

最新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总结精选

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总结精选

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总结 我市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以“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办馆水平”为目标,对照《县市级图书馆评估标准》,联系实际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并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图书馆建设内容,功能布局和设备配置,加强规范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馆水平。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抓落实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以上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文化厅关于图书馆评估工作要求,我局建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业务科室、各县区分管局长为成员的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指导组,明确了专人负责,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成立了有两名副研究馆员、一名馆员(李平皖西学院图书馆副馆长、副研究馆员;吴建国金寨县图书馆馆长、副研究馆员;贾安安金安区图书馆支部书记、馆员)和市局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五人组成的考评专家组,指导评估定级工作的开展。 2012年12月,我们下发了关于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争取各级领导、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和发展。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实事求是,准确定位,即要评出我们的工作亮点和成绩,又要找出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图书馆基础设

施、业务建设和服务水平,为当地的经济腾飞、美好乡村建设、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正能量。 二、明确任务,求实效 我市现有县级公共图书馆6座,通过第三、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均被评定为国家三级图书馆。今年,6个馆全部参加了此次评估定级工作。根据省文化厅评估工作统一部署,今年1—2月份,各县区图书馆对照评估定级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3月28、29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会议。会上,各馆汇报了自查自评工作情况。考评组从七个方面认真检查了各馆自评材料,核对填报的数据。重点实地评估了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图书馆。 三、准确评估,上等级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建设投入,公共图书馆设施有了长足发展。金寨县、舒城县、霍邱县图书馆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设施设备有了很大改善。通过调整,扩大了馆舍面积,增加了现代化办公设备。霍邱县馆舍面积达到了2000㎡,电脑40台;舒城县馆舍面积1505㎡,电脑56台;金寨县新馆面积1510㎡,电脑38台。经费投入大幅提高。2012年,三县财政拨款增长率超过了财政收入增长率。霍邱县拨款75万、金寨县拨款70.3万、舒城县拨款71万。文献资源建设增加迅速。2012年,6个馆,除霍山县馆外,全部购买了《超星电子图书》数据库,38万种,40万册电子图书,加上纸质图书,各个馆藏书都在45万册以上;电子期刊

技术标评分表

工程招标技术标评分表(20分) 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标 准单位1 1施工总体部署、施工 总平面图及说明(2 分)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动态布置、与进度匹配;道路畅 通、物流清晰;水电供应畅通、满足用量;管理用房 应用方便;货场规划合理、最大限度减少二次运输。 每减少一项扣1分,最高扣2分。 0-2 2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 障措施(3分)施工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要求;有清晰的 关键线路;有明确的里程碑节点;所列工序齐全;工 序搭接合理;交叉作业工序插入时间合理。每少一项 扣1分,最高扣2分。 0-3 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中含技术保证措施;节假日、季节 性施工控制措施;现场管理保证措施;材料供应保证 措施;资金保证措施;劳动力保证措施;施工机具保 证措施;每少一项扣1分,最高扣1分。 0-1 3劳动力计划(1分)劳动力计划工种齐备,劳动力按工序合理组织进场, 劳动力人数符合项目需要;每少一项扣1分,最高扣2 分。 0-1 4 系统调试及验收计 划(2分)有详细的系统调试及验收计划,并有针对项目特点的 调试方案,酌情扣分。最高扣2分 0-2 5质量控制措施及成有质量管理方针;质量管控有目标;有质量管理制度;0-0.5

品保护措施(1分)质量管理组织结构;有原材料质量管控措施,有加工 订货质量管控措施;有安装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有竣 工验收程序;每少一样扣0.5分,最高扣0.5分。 成品保护有目标;成品保护组织机构齐全;有材料运 输及存放的保护措施;有材料安装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有施工后的保护措施;每少一样扣0.5分,最高扣0.5 分。 0-0.5 6安全文明施工管控 措施、环保、消防防 治措施(1分) 安全管理有指导方针,安全管理有目标,安全管理组 织结构齐全;安全管理有制度;安全施工有管控措施, 安全管理有危险源识别,安全管理有重点关注部位; 安全施工有应急预案;每少一项扣0.5分,最高扣0.5 分。 0-0.5 文明施工、环保、消防有管理目标;组织机构齐全; 有管理制度;有控制措施;消防有应急预案;每少一 样扣0.5分,最高扣0.5分。 0-0.5 7 各专业的协调、管理 措施(1分)对政府相关部门、甲方、设计、监理、总包、其余专 业分包单位能制定良好的协调措施,保证项目顺利实 施。每少一样扣1分,最高扣1分。 0-1 8后期维护(3分)有维保的承诺;有维保工期;有维修保养服务的服务0-3

2017工程建设行业标准(201708更新)

2017工程建设行业标准(201708更新)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目录(现行) 标准名称现行标准 编号 备注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 0 替代JGJ 3-2002 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 1 替代JGJ6-99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 0 替代JGJ 7-1991; JGJ 61-2003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替代JGJ 8-2007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 2011 替代JGJ/T 10-95 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 06 替代JGJ 12-1999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14- 2011 替代JGJ/T 14-2004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 2008 替代JGJ 15-198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 08 替代JGJ/T 16-1992 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JGJ/T17- 2008 替代JGJ/T 17-84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替代JGJ

12 18-2003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JGJ19-20 10 替代JGJ 19-92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2011 替代JGJ/T 23-2001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 2014 替代JGJ/T 27-2001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GJ/T 29-2015 替代JGJ/T 29-200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12 替代JGJ 33-2001 建筑气象参数标准JGJ35-19 87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 05 替代JGJ 46-1988 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 02 替代JGJ 51-199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 06 替代JGJ 52-1992;JGJ 53-1992 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53- 2011 替代CJJ 62-199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 11 替代JGJ 55-200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替代J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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