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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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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7)通信自由。(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0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5)计划生育。(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3、什么者叫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其成立应具备4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意思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愿是一致的,并未受到不正当的影响;(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形式符合法律要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一般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默示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否则该民事行为无效。

4、什么叫相邻关系?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相邻关系是指相邻各方在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相互之间应当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实质是相邻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限制。常见的相邻关系有相邻土地使用关系,相邻防险、排污关系,相邻用水、流水、截水、排水关系,相邻管线安装关系,相邻光照、通风、音响、震动关系,相邻竹木关系等。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上述相邻关系。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加害方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5、哪些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有70多种,概括起来分为八类:(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4)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6)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7)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8)违反户口或者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6、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答: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7、什么是重婚?

答: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一个人在结婚以后,在其配偶尚未死亡或者尚未离婚之前,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另一种是行为人本人没有结婚,或者其配偶已经死亡或者已经离婚,但知道他人已经结婚,又与他人结婚的。

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严厉打击重婚。我国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害军婚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时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答: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在违反夫妻义务或损害家庭成员时而导致的离婚,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9、哪些人应当申领暂住证?

答: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在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的同时,应当申领暂住证:(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雇佣的人员;(2)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的人员;(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10、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难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1、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

1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如果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行为受到伤害的,由致害人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3、父母与子女相互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他们可以向父母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追索抚养费。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未成年人子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人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人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父母可以直接向子女提出,也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说服子女给付,还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程序,想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赡养费。子女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优抚对象是指哪些?

答:优抚对象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此处所称家属是指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张大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15、村民会议行使哪些职权?

答:(1)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2)讨论决定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3)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4)讨论决定计划生育指标安排的方案;(5)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6)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7)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8)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16、涉及村民利益的哪些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答:(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投。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因而构成妨(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17、村务公开的事项主要有哪些?

答:(1)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2)村财务收支详细情况;(3)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4)国家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6)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7)水、电等费用收缴情况;(8)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9)涉及本村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18、村民对村委会的处理决定不服能起诉吗?

答:村民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不能对村委会提起行政诉讼。村民委员会如果受乡、镇或者县人民政府委托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农民不服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委托的行政机关(即乡、镇或者县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19、农民负担如何监督?

答:(1)向农民收税要求有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纳税通知书,收税后要开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完税凭证和农业税、农业特产税附加收据;(2)收取“一事一议”资金及其他生产性水电费要向农民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和农民负担专用收据;(3)向农民收取其他少量涉农规费要有有关部门专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并在农民负担监督卡上登记;(4)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生产性水电费及涉农规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1-2次的专项审计;(5)定期开展农民负担工作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纠正处理。违反规定向农民多收、滥收的税费,要向农民清退;(6)认真受理农民负担来信来访,建立公开举报热线电话;(7)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和黄牌警告制度。对农民负担较重的地方,给予当地党委、政府黄牌警告,问题久拖不决以致酿成严重事件或恶性案件的地方予以重点监控,并追究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20、结婚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当事人在结婚时,不仅必须具备结婚的必备条件,同时还不得存在任何一种结婚的禁止条件,这样才符合结婚条件。(1)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结婚必须完全出自于男女双方共同愿望。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强迫,任何第三者不得对他人结婚予以干涉。二是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结婚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这个年龄的,不许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当鼓励。三是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要求结婚的的人必须是没有配偶的人,符合这一条件的男女包括未曾结过婚的,以及虽然结过婚,但已经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其原配偶已经死亡的人。(2)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所谓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从医学角度来看,某人患有某种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这种疾病很可能在结婚以后影响其配偶及后代的健康。

21、农村五保供养后对象及内容是什么?

答:五保供养的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①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②无劳动能力的;③无生活来源的。内容是①供给粮油和燃料;

②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③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④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⑤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2、到女方落户的女婿还能继承其生身父母的遗产吗?

答:可以。男到女方家落户后,他和其生父母的关系并没有解除,他对自己的生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同时也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23、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24、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也就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建住宅的,应先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5、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答: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26、征地费能分给农民吗?

答:征地费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被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27、收回农民耕种的国有土地要不要支付补偿费?

答: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41条规定,收回农民耕种的国有土地,不支付土地补偿费。在青苗的,支付青苗补偿费;本办法实施前(即2000年12月1日前)已经耕种10年以上,收回后直接影响农民生活的,按照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支付困难补助费。

28、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答: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在良好的生产环境条件下,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控制在允许限量内,无污染、安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总称。包括粮食、食用油料、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蜂蜜、畜禽产品、养殖的水生动植物和野生天然食品等。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益有:①知情权②自由选择权③安全权④公平交易的权利⑤求偿权⑥参与和监督的权利⑦接受消费教育的权利⑧建立消费者组织的权利

消协投诉电话:12315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5、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四类。第一侵犯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第三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第四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6、《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7种:①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③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④流氓行为;⑤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⑥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⑦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3种,从轻到重的顺序为:警告、罚款、拘留。

7、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8、毒害品:凡是小剂量进入肌体,既能损害和破坏正常的生理功能,使肌体的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叫做毒害品。

9、以下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物财物的。(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10、未成年人应当怎样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答: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您好!您平时遇到过纠纷吗?您受到过不正当得侵害吗?您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吗?法律与我们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建设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得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所以我们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其实我们现在得生活中就有好多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下面我们把日常生活中可能用到得法律知识写下来,虽然不多,但希望能够给您一些帮助,也希望您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来解决一些问题、 1、如果您被虚假广告欺骗了,该怎么办? 您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您得举报有时会很好地帮助她们,同时也会好地保护您自己。 2、街头兜售小红旗能否用来装饰房间? 街头兜售得小国旗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得,就是不允许使用得、 3、如果您回家发现被盗,该怎么办? 您得第一个任务就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您千万不要急着去瞧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得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得蛛丝马迹中。 4、民间借贷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民间借贷关系中约定得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得四倍,否则超过得部分不受法

律保护、 5、打官司该上什么地方? 民事纠纷可以到人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纠纷发生地得人民法院起诉;刑事案件中得公诉案件(一些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得犯罪,如杀人、抢劫等)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查处后交由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 6、作为消费者您享有哪些权利? 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安全权、求偿权、参与监督权、接受消费者教育权、建立消费组织得权利。 7、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是否可以要求销售者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当然可以。 8、削价商品实行质量保证吗? 削价商品依然实行质量保证,当削价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销售者也要承担一定得法律责任。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加以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与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协投诉电话:12315);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得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今天,我们就讲一个法律的知识。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会一团糟,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什么是法律呢?它是维护国家安定的规定、制度。它和道德、纪律有相同的地方,都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的标准、准则。道德是靠人们的自觉行为来遵守,靠社会舆论的力量来维护;纪律是一个单位、团体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规定所在的人们遵守的准则,它有自己的执行手段。法律是一个国家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靠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在我们国家,执行和监督法律的机构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负责违法案件的侦查,调查;法院负责违法案件的处理、审判;你觉得有什么人侵犯了你的权利,违法了法律规定,不能自己去打、去闹,要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给你处理;检察院负责对违法行为、违法案件的监督。 下面,我们来区分一下道德、纪律、法律的范围。比如说:一个人肚子不舒服,他悄悄的在没人的地方放了个屁,这无所谓。如果他在人群中间放屁,就是不道德的了。如果他在校园没人的角落拉大便,这就是违反了我们学校的纪律。如果他将大便强行弄到别人身上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我国在社会的各方面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这些法律有管水的,有管家庭的,有管社会的,有管食品的,有管人的。在社会上,我们最常接触的是民法。下面讲一讲有关民法的一些知识。民法基本原则和特征: 1、平等原则。就是所有人在法律前地位平等;生命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就算是小偷,我们只能制止他的偷窃行为,不能发现小偷就一棒把他打死。 2、私法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和形式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简单说就是自己的钱,自己有想怎么花就怎么花的权利。 3、公平原则。就是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比如张三把李四家的一只鸡给压死了,不能张三想要一万李四就给赔一万。这要看这只鸡在社会上值多少前,法院就判李四给赔多少钱。 4、诚实信用原则。不为欺诈行为,恪守信用尊重交易习惯;不规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正当竞争,反对垄断;尊重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利。 5、公序良俗原则。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及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一般道德准则和国家的一般利益。比如某家去世了一个人,他家将灵棚搭在天安门广场,这就属于违法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知识讲解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四是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 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内部资料妥善保存) 汇元新茂化工有限公司

目录 ◇公司寄语 (3) ◇安全生产知识 (4) ◇安全文化知识 (14) ◇安全须知 (18) ◇事故案例分析 (22)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目标 1、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 3、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无重大生产、设备安全事故 5、无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6、人身轻伤事故小于三例 7、无剧毒品、财产失盗事故

安全承诺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做如下承诺: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并不断对其进行完善; ■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最大限度的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加大安全环保投入,加强生产工艺及设备的改进,防止火灾、爆炸、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泄漏及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待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宁可停车减产,绝不允许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安全思想。 安全理念 安全生产幸福生活 化工生产特点 高温、高压、低温、负压、有毒、有害、有辐射、易燃、易爆、易腐蚀。 安全 各类工作、劳动对人和物不产生危害、不导致危险、不造成损失、不发生事故、运行正常、生产稳定、进展顺利。 安全生产 为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公司危险化学品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法制教育宣传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很荣幸能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学习毒品预防教育方面的有关知识,希望同学们能够认识毒品和它的严重危害性,从而提高警惕,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积极参与和支持禁毒宣传、预防教育和防范工作,坚持与毒品违法犯罪做斗争。远离毒品,拒绝毒品。 所以,今天我要讲的主题是:“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主要讲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1、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毒品。 2、毒品有什么危害 3、青少年容易被毒品侵害的成因及应该如何预防和抵制毒品? 一、什么是毒品 “毒品猛于虎”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说过,那么究竟什么是毒品品呢?同学们在历史课上应该知道鸦片战争,战争中的民族英雄林则徐“虎门销烟”的英雄事迹,同学们知道“虎门销烟”的烟是指什么吗?对,指的是鸦片,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毒品中的一种。 那么什么是毒品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俗称白粉)、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

和精神药品。也可以通俗的讲,一切列入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旦被非法使用便是毒品。 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毒品主要有:摇头丸、海洛因、冰毒、K粉、鸦片、古柯碱(可卡因)、杜冷丁等,另外常见的毒品原植物有罂粟、大麻。下面,我就介绍几种在我们连山常见的毒品: 第一种:K粉(这是我们县最常见、也是最多人吸食的毒品)。学名氯胺酮,是一种麻醉药,吸食后作用于大脑,具有镇痛及兴奋作用。滥用氯胺酮可导致中毒反应,出现幻觉和精神分裂症状。K粉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与其他毒品协同使用产生中毒情况要严重的多,甚至发生致命危险。类似于催化剂作用。 第二种:海洛因(这也是在我们县比较常见的一种毒品)。常用名:二乙酰吗啡。源于鸦片,由吗啡经化学合成。一般为白色块状、粉末状物质,还有一些呈灰色、浅黄色等。大多数海洛因毒品均有醋酸气味。海洛因被称为世界毒品之王,海洛因品种较多。吸食海洛因极易成瘾,且难戒断,长期吸食者,瞳孔缩小,说话含糊不清,畏光,身体消瘦,容易引起病毒性肝炎、肺气肿和肺气栓塞,用量过度会使呼吸抑制而死亡。 (此外,还有摇头丸和冰毒,这两种是在娱乐场所最常见的毒品。) 摇头丸。是一种新型毒品,他的主要成分是冰毒,就是说它是制造冰毒过程中的衍生物(杂质),其化学名称是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摇头丸常被制成颜色、形状各异的片剂。片剂上图案也有很多样式。摇头丸具有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作用,服用后情感冲动、兴奋

2010-2016年度-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律知识-真题解析(7年真题)

2010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_专利法律知识 ? ?第1题: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只能对发明专利给予实施专利的强制许可 ?B、只有发明专利申请才需要进行保密审查 ?C、只能对实用新型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D、只有发明专利才能由国务院批准推广应用 ?本题答案D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可见强制许可针对的类型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选项A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可见保密审查市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进行的,所以选项B错误。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可见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都可以做出的,选项C错误。 根据专利法“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可见推广应用的只能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选项D正确。 ? ?第2题:某电机厂职工张某所作的职务发明被授予了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张某有在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B、张某有从该电机厂获得奖励的权利 ?C、在该电机厂不实施该专利的情况下,张某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D、在该专利权被侵犯时,张某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题答案AB ?解析: ?根据专利法“第十七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选项A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十六条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选项B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本专利的专利权人为该电机厂而不是职务发明人张某,所以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由该电机厂获得,职务发明人张某既无实施的权利,业务起诉的权利,选项 C、D错误。 ? ?第3题:下列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法制宣传资料

实验中学法制宣传资料 一、法律普及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接受法律知识教育,我想主要从三个方面来了解、学习掌握: 一、知法:就是要明确“法”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遵守 二、懂法:就是要明白自己与那些法律有更多的关系,明确遵纪守法跟青少年自身有什么关系 三、守法:知道怎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

来。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

法律风险防控知识宣传手册(72问)(定稿)

法律风险防控知识宣传手册(72问)(定稿) 1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知识宣传手册宿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二 ○一六年一月2目录 1.什么是法律风险? ………………………………………………………12.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13.法律风险有哪些特性?… …………………………………………………14.什么是法律风险防控? …………………………………………………15.什么是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16.法律风险防 控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27.法律风险防控基本原则有哪些?… ………………………………………28.服务中心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29.系统防控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210.重点防控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311.持续改进原则 的含义是什么? ………………………………………312.法律风险管理 标准化规范的六大要素是什么? ……………………313.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领导 层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培育和提高有什么要求? ………………………………………………………………………414.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对全体员工法律风险 防控意识的培育和提高有什么要求? (4) 15.各部门法律风险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有哪 些? ………………………416.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中,法规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517.法律风险管理的方针目标应满 足哪些条件? ………………………518.法律风险评估包括哪几个环节?… ………………………………………519.法律风险识别的内容有哪些?… …………………………………………620.法律风险识别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6321.怎样开展法律风险的识

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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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讲座讲稿 ? —、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3\现在的社会几乎各个方面都涉及到法律规定,大到国家主席等国家机关的设立,小到婚姻家庭,无论是公民个人的行为,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活动,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规范。 b?法律就像铁轨规范着火车的运行,像河岸规范着河水的流动。 C?法律是武器.可以维护自己和别人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一公司外部经营风险的防范 1、什么是合同什么是经济合同? 协议就是双方或多方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两人决定上广场。经济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对对某项经济活动达成在一致意见。比如我们公司卖药品给某个公司。通过联系、讨价还价等达成一致买卖意见,双方都同意了,这样就使合同成立了。合同有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签订了合同就要按照合同办,用法律词语说就是履行合同,签合同和履行合同不是一回事,是两回事。签订合同时有技巧,有好多问题要注意,履行合同也是这样,也要注意好多问题。下面我们就来谈谈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2、签订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条款? 合同标的要明确,数量、品名、质量要填写好;履约时间及履约方式(送货还是接货、履行地点、收货方收到货物后的验收及付款方式、时间等)要明确;

违约责任要明确; 合同的签名和盖章一防止欺诈。签名要当面。载明对方的实际名称(不能错字漏字)、 住址、身份证、联系电话、工商登记号。 3、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签订了一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行中有可能出 现恶意履行的情况,一般有:8?借口产品质量差而拒付货款;b?产品有质量问题而故意不告知;C?在发生多交货时不予通知;d?在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生, 对恶意履行的防范。 对合同进行恶意履行的情况非常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 的减少合同风险。女丄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有所怀疑,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 在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积极行使诉权通过 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公司法及其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一公司内部管理风险的防范 IS公司的概念、性质: 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种类?■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我国法人分类中的企业法人。 8\公司的法人地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并且能够以自己的名 义享有民事、商事权利并独立承扌日民事、商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旦把自己的投资财产投入并转移给公司,就丧失了对该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从而取得股权,而公司则对股东投入的财产享有完全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独立承扌日责任是公司法人资

公司企业员工法律知识讲座

“企业销售管理与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综观当前国内外日益蔓延之金融风暴,它将会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也将会给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企业必须改变策略,予以应对和把握。为此,本律师事务所根据历年处理经济案件的经验总结,并结合国际处理经济危机之先进经验,将持续举办讲座,目的是为企业减少公司坏账率,确保利润不被欠债吞噬,避免和减少债务危机,从而导致企业破产之危险。我们相信,本讲座的实施,对以重庆为中心的西部经济的稳定提升必将起到规范作用,从而作出律师对社会经济发展应有的贡献。讲座内容如下:, ★企业信贷管理 ●企业信贷管理的概念● 客户资料的收集方法 ●放账额的确定● 客户的跟进制度 ★债权的保护 ●客户与债权的分类●信用与债的实质关系 ●保护债权方法和要素●客户迟延支付理由及危险信号 ●最有效的追债时间●如何处理欠债和追债技巧 ★企业销售过程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实体的分类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适用合同法应注 意的法律问题 ●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的重要问题●保护债权的法律知识

课程适合: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会人员 公司企业员工法律知识讲座 作为公司企业员工,首先要学习产业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正确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其次要学习物权法、合同法,有助于签好合同、规避风险;再次要学习产品质量法、消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诚信观念;最后要学习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有助于打造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 一、产业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 (一)产业职业道德 1、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职业道德:(1)热爱劳动,讲求实效;(2)勇于改革,振兴农业;(3)团结互助,共同富裕;(4)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 2、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职业道德:(1)质量第一,用户至上;(2)钻研科技,精通业务;(3)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生产指挥。 3、第三产业(服务业)职业道德:(1)树立服务意识;(2)提高效率;(3)讲求信誉;(4)文明礼貌。 (二)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2

2021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

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及参照答案 1. 下列说法哪个是对的? A.创造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示授权 B.专利申请涉及国防利益需要保密,经国防专利机构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由国防专利机构作出授予国防专利权决定 *C.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与既有设计或者既有设计特性组合相比,应当具备明显区别D.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决定 【答案】C 2. 甲于7月7日完毕一项创造创造,并于7月8日下午到本地专利代办处面交了专利申请;乙于7月4日独立完毕相似创造创造,并于7月7日通过快递公司提交申请文献,专利局受理处在次日上午收到该申请文献。如果两件申请均符合其她授权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和乙协商拟定人 【答案】D 3. 依照《专利代理条例》下列哪个人或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她专利事务? A.专利代理人 *B.专利代理机构 C.有专利代理资格证人 D.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答案】B 4. 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 A、一种采用新程序控制垃圾桶 *B、一种制作卡通形象垃圾桶模具 C、一种用于制作垃圾桶新材料 D、一种为了美观而将外形设计为动物形象垃圾桶 【答案】B 5. 下列哪个主题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 A.以公司商标标记为主体内容瓶贴设计 B.手机屏幕壁纸设计 *C.艺术花瓶设计 D.可批量印制照相作品 【答案】C 6. 下列哪个属于不可获得专利权主题? *A.一种用转基因办法哺育黑色玉米品种 B.一种必要经主管机关批准方能生产武器 C.一种生产放射性同位素设备 D.一种制造假肢办法 【答案】A 7. 某创造专利申请申请日为12月25日。下列出版物均记载了与该申请祈求保护技术方案相似技术内容,哪个会导致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12月印刷并公开发行某中文期刊 B.在12月25日召开国际会议上刊登学术论文

法律知识讲稿

法律知识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给同学们讲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大家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你们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

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一中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钱。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犯抢劫罪,已满

2015年专利代理人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卷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30题,每题1.5分,共45分。) 1、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研发某产品,甲公司指定员工吕某承担此项研发任务,吕某在研发过程中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形下,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吕某 B.甲公司 C.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答案】B 2、甲乙二人于2014年5月10日就同样的面包机分别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专利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谁?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D 3、甲公司是一家光缆设备公司,王某是甲公司负责光缆设备研发的技术人员。王某在2011年3月从甲公司离职,并加入了乙公司。乙公司2012年1月就王某发明的一项光缆设备技术提交了一件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所有 B. 专利权应归乙公司所有 C. 专利权应归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1

D. 王某及乙公司负责人有权主张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答案】A 4、下列哪个属于可以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伪造人民币的设备 B.快速记忆德语动词规则的方法 C.促进种子发芽的红外光 D.原子核裂变的反应器 【答案】D 5、下列哪个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A、一种复合齿轮,其特征在于将熔制的钢水浇铸到齿模内,冷却、保温后而成 B、一种药膏,其特征在于包含凡士林5%-20%、尿素10%-30%、水杨酸8%-30% C、一种建筑沙子,其特征在于将其堆积成圆台状 D、一种葫芦容器,其特征在于容器主体为葫芦型,容器上口内镶有衬套 【答案】D 6、张某和刘某同日就同样的吸尘器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下列哪个情形下,张某和刘某的专利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A.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X与X’的区别仅仅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B.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C.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及包括吸尘器X的清洁系统Y D.张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刘某的申请请求保护吸尘器X在清洁系统Y中的应用【答案】:C 1

青少年法律知识演讲稿范本

青少年法律知识演讲稿范本 下文为大家介绍了青少年法律知识演讲稿 ,希望可以帮到您哦 ! 青少年法律知识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 :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加,强对青少年 的法制宣传教育 ,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 当前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各种思潮的 涌现 ,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 ,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比如网吧 ,你们可 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啊 ! 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 ,可 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 ,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 同学爱打架 ,甚至抢其他同学的东西吃 ,敲竹杠等 ,小小的年纪 ,就粘上了许多劣迹。走出校园 , 或早或晚 ,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 ,并不是一步就 走成的 ,其实他们就是在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开始 ,一步一步不听教育 ,渐渐变坏的。 这的确应该 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 ,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 ,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避免 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 国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 时机 ,积极接受法制教育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 ,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 ,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 法 ,什么是违法 ,学会分辨是非 ,识别善恶 ,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律知识 ,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21 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 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 ,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 义务 ,才能依法办事 ,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 ,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 义法制 ,依法治国 ,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 历史赋予的重任 ,青少年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 ,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 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 ,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 ,才能使我 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 ,才能实现中华民 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 ,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 ,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 型事例 ,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点一滴积累 ,持之以恒学法、 守法、 用法、护法 ,逐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法制意识 ,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争人生的路很漫长 ,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 ,才能知道什么是 合 第二 ,通过学 习法 ,要求每一 21 世纪建设中国

(完整版)专利法律知识

专利法律知识 第一章专利制度概论 基本要求 了解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历史;熟悉各种专利体系及特点;熟悉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掌握专利代理的概念和相关的规定;掌握与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相关的概念和规定。 第一节专利基础知识 一、专利制度概要 1.专利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2.专利体系及特点 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的性质先申请制先发明制登记制形式审查制实质审查制 3.专利制度的作用 二、中国专利制度 1.中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史 中国专利法的制定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一次修改中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第二次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2.中国专利制度的主要特点 先申请原则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三种专利类型 3.中国专利制度行政与司法机构 中国专利制度行政部门的设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国防专利机构及其主要职能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主要职能审理专利案件的人民法院及其管辖权地方专利代办处 第二节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 一、相关概念 1.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概念

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判断规则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 2.申请人的概念 中国内地申请人中国港澳台申请人外国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专利的权利不同种类申请人的法律适用及其区别 3.专利权人的概念 二、权利的归属 1.职务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奖酬的权利及相关规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判断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 3.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 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4.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 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概念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利及所取得的专利权的归属相关规定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专利代理制度 一、专利代理 专利代理的概念专利代理的作用 二、专利代理人 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专利代理机构 1.专利代理机构的概念和组织形式

知识产权宣传手册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对智力劳动成果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要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二、知识产权包含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其它智慧成果等。 (一)、专利权 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福州专利侵权第一大案一审“金得利”获赔55万 2008年10月15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发明专利被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深圳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盛某赔偿人民币50万元,福州台江雅丽工艺品店刘某赔偿5万元。据了解,50万元是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方面法定赔偿数额的最高限额。此案是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成立以来,在专利侵权中赔偿数额最高的案件,也是福州市首例因盗用他人制作方法,生产者和销售者双双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 2000年9月,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的“一种制作较大体积空心金属工艺美术品的造型工艺”的发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予专利权。而盛某在其所拥有的广东东莞市长安某工艺品加工厂和由其担任法人代表的深圳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内,大规模生产、制造使用与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专利相同的方法直接制造侵权工艺摆件,并销往外地。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1年6月开始,福州台江雅丽工艺品店的业主刘某在店里公开销售深圳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所生产制造的侵权工艺摆件。2001年7月,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向刘某发出电报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这些工艺摆件,但刘某仍继续销售。 法院审理认为,深圳丰和盛实业有限公司及盛某未经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许可,大量生产、低价倾销与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相同的工艺摆件,已经构成了对福州金得利工艺品有限

法律知识宣传讲稿

大家好,非常高兴今天在这里和大家见面,我认为学习应该是相互的,法制课更是交流课,所以我下来离大家近一点。 今天要给大家讲的是金橡皮的故事,假设咱们这位同学叫小明,现在正在做课堂测试,试卷上写1加1等于几,小明大笔一挥写了个3,为什么呢,因为小明的妈妈刚刚给小明买了块金橡皮,小明掏出金光闪闪的橡皮,瞬间吸引的全班的注意,太漂亮了,我就一直盯着这个橡皮看,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时小明说你瞅啥?我说瞅你咋地?小明指着我说你再瞅,我说我就是瞅你(大家注意下这个“指”这个动作)然后我们互相推搡开了,在互相争执的过程中,我踹了小明一脚,小明不受控制的往后倒了,倒在了咱们教室使用的方登上,造成左下肢之损伤程度构成轻伤,我想问问大家,这个行为构成了什么犯罪?是234条故意伤害行为,这是我在办案中发生的真实案例,双方发生争执的原因是因为打扑克,在互相打斗过程中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一级的损害后果,而这件事仅仅发生在斗殴双方即将当兵的前三天,仅仅10分钟,两个孩子的命运瞬间被改写,10分钟的代价是整整一年的牢狱之灾。大家想想我刚才让大家注意这个互相指这个动作,在生活中这往往是造成双方肢体冲突的伏笔,所以在日常生

活中在冲动这个魔鬼前要时刻注意保持隐忍。 我们回到这块金橡皮。我和小明打架之后,小明受伤了,十分不服气,大声对我说,你放学别走,你给我等着,我叫我大表哥、二表哥、三表哥来,我也不甘示弱,好,我叫我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谁怕谁?好了,放学后,在学校后门,双方见面了,拿着洋镐棒、自行车链锁进行了斗殴,请问,这又构成了什么,对触犯了刑法292条聚众斗殴,在刑法概念中,三人以上被称为“众”,而聚众斗殴中处罚的就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好的,第二天上学,我们两个鼻青脸肿的四目相对,但是金橡皮还在小明手里,不能硬攻就只能智取了,双引号的智取啊,在课间操的时候,我看见小明极其珍贵的把一样东西放在了书包右口袋,趁着教室没有人,我偷偷的拿了出来,悄悄的拿回家中,打开一开是小明写给翠花的情书…如果不算数额、年龄,我这一行为是什么行为啊,对,是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盗窃、多次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都构成刑法264条盗窃罪,但是时间只有5分钟,我就不展开讲了。 第二天上学,小明看着攥着情书的我,我看到已然拿着金橡皮的小明,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我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我拿出一把匕首架在小明脖子上,快,把橡皮交出来,同学们我这是什么行为,对,这时标准的抢劫行为,那如果我没

《专利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2013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律知识)试题及答案 1.甲于2011年7月1日完成了某项发明创造,并于2011年7月4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直接递交了专利申请。乙也于2011年7月1 日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于7月2 日上午到邮局寄出了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2011年7 月4 日收到该申请。如果甲乙二人的申请均符合其他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专利权应当授予何人? A.甲 B.乙 C?甲和乙共有 D.经甲和乙协商确定的人 答案:B 暂无解析 2.下列哪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A.—种制造冲锋枪的方法 B.—种肝移植的方法 C.一种新的地质勘探方法 D.—种寺庙中使用的木鱼 答案:B 暂无解析 3、下列哪个期限可以延长? A.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B.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期限 C.专利权的期限 D.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 答案:B 暂无解析 4、王某于2009年10 月20 日就一种改进的汽车制动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发明专利申请。下列哪种情形不会影响该发明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A.2008年8 月在日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王某就该种系统进行了口头介绍 B.王某在一本2009年10月出版的杂志上发表了一篇介绍该种系统的文章,且无其他证据证明该杂志的具体印刷日 C.王某于2009年10月1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同样内容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申请于2010年5月8日被授予专利权 D.某公司经王某授权于2009年2月在美国销售的新型汽车上使用了该系统 答案:B 暂无解析 5、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同一组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B.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C.若独立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则其从属权利要求之间必然具有单一性 D.若从属权利要求的限定部分还包括了不同于独立权利要求的其他发明,则该从属权利要求和该独立权利要求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答案:C 暂无解析 6、金某于2004年3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04年8月13日, 金某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优先权基础提出了一件PCT国际申请。该PCT国际申请于2006年7月 20日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于2008年3月6日被公告授予发明专利权。该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何时届满? A.2024年3 月18日 B.2024年8 月13日 C.2026年7月20日 D.2028年3月6日 答案:B 暂无解析 7、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公众对被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提出了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意见。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只要该申请的申请人尚未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审查员均应当考虑该公众意见 B.审查员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采纳该公众意见的,应当同时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C?如果该公众意见是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收到的,就不必考虑 D.该公众意见应当存入该申请文档中 答案:D 暂无解析 8、下列哪个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A.电脑屏幕保护画面设计 B.主要起标识作用的平面包装袋设计 C.达芬奇的画 D.售报亭的形状设计 答案:D 暂无解析 9、某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9年6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该申请的说明书背景技术部分不能引证下列哪个文件? A.申请日为2009年5月31日、公布日为2011年2月25日的欧洲专利申请 B.申请日为2009年4月1日、公布日为2011年3月1日的中国专利申请 C?印刷日为2009年5月的某中文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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