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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成本的两种形式与高等教育学费定价

教育成本的两种形式与高等教育学费定价
教育成本的两种形式与高等教育学费定价

制造行业的成本核算过程(完整)

制造行业的成本核算过程 首先必须明白精确的成本核算是一种建立在进销存、生产和财务都准确的基础之上的企业活动,任何一个不准确的进销存、生产和财务信息都可能造成成本的计算不准确,但有一点是必须做到的,那就是财务的账面价值必须和仓库、生产线的库存价值保持一致。存货核算的方法有很多,有月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先进先出等多种方法, 首先明白构成产品成本的几大要素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委外工缴费。我以一个成品A为例子,生产数量为30个,产品BOM和产品Routing(工艺路线)如下:1.直接材料的计算 月加权平均单价:P=(上月结存金额+本月购入金额)/(上月结存数量+本月购入数量)该月领用材料的金额:S=P*N (其中S为领用金额,P为加权单价,N为领用数量)现假设:上月B原料的库存数量为10,财务账面价值为100 本月B原料的入库数量为40,单价为12,入库金额为480,则财务必须记账为:借:原材料—B原料480 贷:应付账款480 那么,本月的B材料加权平均单价: P=(100+480)/(10+40)=11.6 这也是B原料的该月成本价格如果本月领用B原料数量为35,那么本月的B原料领用金额:S=11.6*35=406 上月C原料的库存数量为50,财务账面价值为150,本月没有购入,那么本月C材料加权平均单价:P=150/50=3 这也是C原料的该月成本价格如果本月领用C原料的数量为40,那么本月的C原料的领用金额:S=40*3=120 当月底计算产品成本时,财务需记账: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526 贷:原材料526 2.直接人工的计算 现假设:组装和包装车间各有甲和乙参加了这个A产品的生产,甲的工资是3000元/月,乙的工资是1500元/月,甲和乙每天都工作10小时,那么甲的工资率为:(3000/30)/10=10元/小时,乙的工资率为:(1500/30)/10=5元/小时 在组装车间,生产该30个A产品,耗费了甲3个小时, 那么该批产品的组装车间直接人工为:10*3=30 在包装车间,生产该30个A产品,耗用了乙2个小时, 那么该批产品的包装车间直接人工为:5*2=10 那么在月末计算工资和分摊该批30个A产品成本时,财务需记账: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40 贷:应付工资40 3.制造费用的计算 现假设:组装车间本月共计发生制造费用30000元,该车间共20人,每人每天工作10个小时,那么本月该车间共计有效工时为30*20*10=6000小时;则该车间制造费用的费率30000/6000=5元/小时,那么分摊到该批产品时的制造费用为:5*3=15元包装车间本月共计发生制造费用18000元,该车间共10人,每人每天工作10个小时,那么本月该车间共计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的合理性辨析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的合理性辨析 发表时间:2010-10-15T15:15:26.793Z 来源:《学园》2010年第7期上供稿作者:蔡艳梅[导读]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是国际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主要指高等教育成本由教育的受益者 蔡艳梅昆明学院 【摘要】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是国际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主要指高等教育成本由教育的受益者:政府、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有助于弥补高等教育经费的不足以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但其前提和保证是建立起合理学费水平和灵活有效学生资助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调动和满足公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才能发挥高等教育在改善社会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方面的作用。 【关键词】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资助公平【中图分类号】 G64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4810(2010)07-0003-03 【Abstract】Share the cost of tertiary education system is 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f education a key trend of higher education, chiefly by the beneficiaries of the cost of education, students and students: the government of parents and the community share the cost sharing. higher education system will help make up for the lack of educational funds and to the higher education universal development. The only way to further mobilize and satisfying public demand for higher education can only improve a social distribu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and promotion of social equity. 【Key words】Higher education Cost sharing Endow Fairness 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使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经费不足造成的办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政府不可能长期负担高等教育的庞大开支,调动私人资源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的成本分担政策,逐渐成为国际高等教育财政的一个重要趋势。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成功实现从免费教育向成本分担制度过渡,缓解了日益紧张的高等教育财政和经费供求矛盾。另一方面,迅速提高的学费水平已经严重影响低收入家庭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积极性。教育产业化的发展误区使高等教育的发展陷入争议和危机。教育是改善社会财富分配的一条重要途径,接受高等教育是改变命运、创造财富的重要渠道。由于高校扩招,学费上涨,就业人数增多,读书就业变成了成本收益很低的“投资渠道”。当个人和家庭为改变命运付出了高昂的成本,却发出“知识难改变命运”的声音时,这表明教育提供社会流动的功能渐趋减弱。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的合理性及运作方式涉及到高校和社会稳定,更涉及到教育机会均等和公平的理论问题,因而成为社会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产生的背景美国当代经济学家布鲁斯·约翰斯通( Bruce Johnston)在 1986年出版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英国、联邦德国、法国、瑞典和美国的学生财政资助》,提出了成本分担理论。该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应由政府(纳税人)、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捐赠)共同分担。 1993年,他又进一步扩展了成本分担的范围,明确提出企业应通过支付其雇员的部分或全部学生贷款,或者通过特别税款对高等教育成本在税收之外进行额外的补偿。这一理论目前已被世界各国的政府和学术界普遍接受并认同。属于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为什么要进行成本分担?或者说高等教育进行成本分担的依据是什么?归纳起来主要有社会现实的要求,以及人们对高等教育价值认识的变化。 1.社会现实的要求 世界高等教育的市场化、私营化、大众化、国际化的发展与社会现实需求密切相关。 20世纪 50年代,世界由战争转入和平,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同时各国都把发展科技作为立国之本,对高等教育的投入明显增长,高等教育从社会的边缘走向社会的中心。 20世纪 60~70年代,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都模仿建立了国家完全拨款的教育财政体制。英国实行了高等教育的“赠与制”,不仅由政府代学生支付学费,学生还可以领取上大学的部分生活费用。在某些高福利国家,学生因接受高等教育影响就业而减少的劳动报酬,甚至还可以通过政府资助的形式得到相应的补偿。这一理论也深深影响了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的学费收入占上大学开支的比例从 1950年36.8%直线下降到 1982年的 12.2%。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个人承担的高等教育成本的比例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降低。 20世纪 7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出现,经济走向萧条,公共财政资源紧张,高等教育经费出现短缺。一方面由于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资助不断下降,许多国家的高等教育面临财政危机。同时,20世纪 70年代以来,一系列有关免费高等教育“不公平”的研究也进一步推动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在提倡基础教育阶段学券制改革的同时,提出学生个人及家庭负担部分高等教育费用的建议。在 20世纪 80年代以前,我国高等学校办学所需的费用全部由国家财政负担。高等学校不仅不向学生收取学费,而且要拨出相当一部分资金作为“人民助学金”,补贴学生学习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开支。经费投入的不足和规模的扩张导致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状况不断加剧。经费不足成为这一时期严重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 20世纪 80年代末,在社会政治尤其是经济因素的影响下,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在我国开始逐步推行,高等教育的财政改革也走上了与国际趋势相似的发展道路。 2.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的理论依据国内外的教育经济学家主要从高等教育的产品属性及高等教育受益者提出了以下观点:(1)高等教育是准公共产品 美国经济学家萨谬尔逊于 1954年创立的著名公共产品理论,产品理论依据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将其分为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应由政府提供,私人产品应由市场提供,准公共产品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按照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在既定的高等教育机会下,一个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就减少了他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高等教育服务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如招生指标确定、考试筛选、交纳学费,可将一部分人排除在高等教育消费之外。高等教育不仅使受教育者受益,而且有巨大的外部效益,如可以推动经济增长、改善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可使社会物质与精神文明大大增进等。因此,高等教育既不是消费上具有完全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私人产品,也不是在消费上完全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兼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成分,属于准公共产品。因此,高等教育所需的经费不能由政府独家提供,而应由学生个人及其家庭承担一部分教育成本,也就是说,应进行成本分担。(2)高等教育可以带来个人收益

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应以标准生均成本为基础

□财会月刊· 全国优秀经济期刊□·· . 中旬 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实践中,生均教育成本仍然是决定或影响学费定价的主要因素。 然而,生均成本究竟是如何界定的?与学费定价有关的生均成本到底是哪个生均成本?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还存在很多认识上的误区,往往将标准生均成本和实际生均成本混为一谈,笼统地研究教育成本计量,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为此,本文对生均成本核算加以研究, 为高等教育学费定价提供借鉴。一、实际生均成本与标准生均成本之比较 生均成本属于教育成本的范畴, 简单的说,生均成本是高校在校每生每年的平均教育成本。目前,生均成本从计量和运用上主要可分为两类: 一是标准生均成本;二是实际生均成本。尽管标准生均成本与实际生均成本计量内容基本相同,但在计量方法、计量依据、计量主体、计量目的方面却有较大区别,具体如下所示: 1.计量方法不同。 (1)标准生均成本是与实际生均成本相对应的概念,又称预算生均成本,它是通过精确的调查、分析与技术测定而制定的教育机构培养一个合乎一定教学质量标准的学生,在一定的会计期间(一年)所必须发生的,平均用于每个学生的直接支出和应计费用的总和。标准生均成本是以会计、统计为主要方法,以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为基础,以培养一个合乎一定教学质量的学生为前提, 通过研究、分析而测算出来的生均成本,相当于工业产品的单位定额成本。用计算公式表示为:标准生均专任教师工资成本=专任教师年标准人均工资÷国家规定的该专业的标准生师比。 (2)实际生均成本是利用现成的教育经费统计数据资料或抽样调查资料,经过适当调整而得到的生均教育成本;或是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计量基础,对高校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采用一系列会计方法核算出来的成本,也就是教育的财务成本;或是以高校实际成本的发生额为基础,对会计数据进行调整和修正后计算的高校学生年人均培养支出。用计算公式表示为:实际生均专任教师工资成本=专任教师年实际工资总额÷年末在校学生当量人数。 2.计量依据不同。 (1)实际生均成本是根据各高校实际资产占用状况和实际财务支出计算的成本, 它取决于学校收入规模、学生规模、财务支付能力、资产占用规模等因素,并受学校财务管理水平的影响,因此各高校的实际生均成本通常差别较大。 (2)标准生均成本不以实际成本的发生额为依据,它按国家科学统一标准或地区平均水平为取值基础。有些指标可以采用“高等教育本科水平评价标准”的指标体系,如师生比按1∶16、生均设备值按4000~6000元、生均图书按70~100册、生均校舍面积按6.5平方米等,然后,按一定的方法测算有关取费定额,如图书单价、单位建筑面积造价、教师工资标准等。它包含了很多可变参数 (如学校类型差异、专业学科差别、地区价格因素等),加入不同的参数,就有不同的高等教育成本计算数额。与实际生均成本一样,标准生均成本也不是一个绝对不变的数值,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专业、不同学历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参数标准,因此也就有不同的教育成本。但与实际生均成本不同的是,标准生均成本不受具体某一个学校的实际财务支出所影响。它类似于市场经济下“社会平均成本”的性质。 3.计量目的和作用不同。 (1)核算实际生均成本是高校内部管理的需要。首先,实际生均成本的核算, 可以反映学校的真实消耗。其次,将实际生均成本与标准生均成本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教育成本的节约或超支程度,有利于学校加强成本管理和控制,科学制定教育投入和管理措施。 (2)计量标准生均成本首先是评价、影响和控制实际生均成本。此外,标准生均成本作为“社会平均成本”,它应是大学学费标准和财政拨款定额的数量依据。 4.计量主体不同。 (1)由于实际生均成本是依据学校实际成本的发生额为基础的,并且其计量是以高校内部管理为需要的,所以实际生均成本由学校自身组织核算比较准确。 (2)标准生均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发生额无关,故应由第三 高等教育学费定价应以标准生均成本为基础 董欢 (516003) 【摘要】教育成本是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重要依据。 本文通过实际生均成本和标准生均成本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传统的大学学费定价机制中的生均成本只能说明高校对教育资源的真实耗费水平,只有标准生均成本才能作为高等教育学费定价的数量基础。 【关键词】标准生均成本实际生均成本高等教育学费定价88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探讨 数学建模

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探讨 摘要 本文探讨的是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确定问题。为了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学费标准。文中通过定量分析,得出了影响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三个主要因素。并建立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模型和学费标准的评价模型。 对于模型一,首先分析出可能对学费产生影响的六个因素,分别为国家生均拨款、生均培养费用、家庭年收入、招生人数、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并对这六个影响因素与学费间进行灰色关联分析,在Matlab环境中得出具体的关联度见表5-1。通过分析,挑选出国家生均拨款、生均培养费用、家庭收入这三个对学费影响显著的因素。考虑到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收费的差异较大,我们将学费的标准分为两类来探讨。并分别对其进行回归分析,确立两类高校学费的回归方程 度确定区间上限,将学生在受高等教育过程中的总投资额定义为大学四年的学费与没有工作而对国民生产总值产生的负价值之和。通过调查分析认定,如果大学生毕业后四年的净收益能够超过大学教育的总投入资金,则认为可以接受。并将毕业四年中平均每年的工资与普通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产生的负价值之差作为学费上限。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知,如果学费低于生均培养成本的0.1倍,则认为教育质量就会得不到保证,故将此临界值作为学费下限。最后我们利用此模型分别对A、B两类高校在2001年至2005年的收费进行检验,得出民办大学与公立大学的学费相比整体较高。但对于两者的发展趋势来说,民办大学收取的实际学费不合理的情况有所好转,但公立大学却向坏的方向发展。 最后,结合模型一和模型二中的结论,我们对教育部门提出了五条建设性建议,具体条款见后文分析报告。对高校制订高等教育学费的收费标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指导意义。 关键词:灰色关联度多元线性回归预测负价值标准区间

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

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国际比较与政策建议 2009-3-11 摘要:本文研究、分析了国外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教育经费中私费负担与政府拨款所占的比例。文中整理的主要是2004年、2005年的资料,数据主要来源于OECD网站。同时,本文结合我国实际,对如何提高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提出了五项政策建议。 关键词:教育支出,GDP 一、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 国外教育经费来源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拨款,亦即“财政性教育拨款”;二是私人出资(含家庭投入和非政府性组织捐助等,以下统称为“私费”)。即使在发达国家,基础教育阶段的私费也占一定比重。 总体而言,OECD国家的财政性教育拨款占GDP的比重因教育政策不同而异。从平均水平看,2005年、2004年OECD国家的政府性教育拨款占各国GDP的比重均为5.0%。按2005年数据,财政性拨款占GDP比重超过4.5%的有:美国(4.8)、加拿大(4.7)、墨西哥(5.3)、英国(5.0)、荷兰(4.6)、丹麦(6.8)、法国(5.6)、波兰(5.4)、新西兰(5.2)1但也有些国家的财政性拨款低于4.0%,其中,日本为3.4%、斯洛伐克为3.7%。而非OECD国家财政性拨款占GDP 比重通常较低,如智利为3.0%,俄罗斯为3.8%(见表1)。

据我们分析,决定各国财政性教育拨款占GDP比重的因素主要有: (1)基础教育的普及政策(指高中教育是否纳入普及范围)和城乡教育的均等化程度。通常,城乡教育的均等化程度越高,政府拨款水平也就越高。 (2)后中等教育政策,亦即高等教育以外的中等后教育的政策。由于这部分人数量多,因而,政府是否能为之提供教育、是否采取免费政策,对公共教育拨款的影响很大。 (3)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尤其是公共与私人的成本分担政策。例如,日本虽然公立大学发达,但采用成本由家庭负担的政策,因而政府对大学拨款不多,财政性拨款占GDP的比重维持在3.4%的较低水平上。美国的教育支出虽然占GDP 的7.1%,但政府性拨款仅为4.8%,这与他们采用广泛吸纳外籍学生,并实行较高的收费政策有关。而法国虽然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属于中等水平,但由于采用大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 论文通过介绍高校教育成本的含义,提出目前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最后提出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规范会计成本核算的建议。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eaning of the cost of college education,expound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cost accounting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and finally proposes to improve the setting of accounting subjects and standardize accounting costs. 标签:高校教育成本;会计核算;会计科目 1 引言 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配合财政预算改革和满足高校经济业务发展需要,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修订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调整了部分会计核算科目,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完善,对高校的会计核算进一步做了规范,但依然没有明确设置教育成本核算科目,没有实现对教育成本的核算。因此,如何通过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反映高校教育经费支出成本,是高校管理者以及每个财务人员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2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概念及特征 高校教育成本是指一定時期内为培养本校学生所耗费的全部费用,是指高校教育的实际支出,不含学生的个人教育成本或机会成本,简而言之与高校教育学生相关的、由高校支付的费用均应计入教育成本核算的范围。[1] 高校教育成本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征:①高等学校及其下属单位是成本核算的主体;②学生是其核算对象,学生的在校期间是成本核算的核算周期;③有明确的成本核算范围,只对与学生有关的资源实际耗费进行计算,不包含机会成本。 3 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现状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有了较大改变,进一步细化了对支出类的会计科目,区分了资金来源和性质,以及使用范围等,新制度将原来的“事业支出”细化为现在的“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离退休支出”等主要的五大类,再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作为经济分类,更加细化了核算管理。新制度虽没有明确提出成本核算的科目,但是完善了会计核算基础,扩大了权责发生制的使用范围,这些对完善成本核算科目设置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为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精确性提供了保障。另外高校基建并入学校的“大账”,保

最新中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中国高等教育成本分 担研究

毕业论文(设计) 中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研究 摘要:面对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的现实,为解决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和财政供给困难的矛盾,在人力资本、教育个人收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支持下,我国进行了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但改革的成果不尽如人意,本文在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的基础上着重从分担比例的角度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对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以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成本分担; 目录 1 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演化过程 (1) 致谢 (12) 3.1 我国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必要性 (3) 3.1.1 国家教育经费的投入不足 (3) 3.1.2 经济活动的多样化的必然要求 (3) 3.1.3 成本补偿有利于促进受教育机会的均等 (4) 3.2 我国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可行性 (4)

3.2.1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4) 3.2.2 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 (4) 4 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的主体及其分担状况 (4) 4.1 国家 (5) 4.2 个人 (7) 4.3 社会 (9) 5 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对策建议 (9) 5.1 建立科学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制定合理的收费政策 (9) 5.2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10) 5.3 鼓励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支持 (10) 5.4 优化资源配置,增加高校自身收入 (10) 5.5 完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11) 5.6 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降低教育成本 (11) 6 致谢 (13) 1 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的演化过程 成本分担是指高等教育成本完全或几乎完全由政府或纳税人的负担转向至少部分地依靠家长和学生负担,以交学费的方式补偿部分教学成本,或以支付使用费来补偿由政府或大学提供的住宿和膳食。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是免收学费制度。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经费投入的不足和规模的扩张导致高等教育经

国际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

美佛儿国际学校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收费标准制定,强化学校事业支出控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美佛儿国际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生培养成本核算办法。第二条本核算办法涵盖美佛儿国际学校所有成本费用,以正确全面衡量学校的成本状况,以及学生培养成本。 第三条本核算办法适用于美佛儿国际学校。 第二章核算原理 第一条根据成本性质的不同,美佛儿学校所有的成本费用项目可以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类: 固定成本,指那些不随学生人数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项目,无论学生人数增加或减少,这些成本项目都维持在一个比较固定的数额,如学校部分必需人员的工资、房租、固定资产折旧等。 变动成本,指那些随着学生人数的变动而变动的成本项目,如学生课本教材费用、服装购置费用、食堂伙食费用等。 第二条根据学校的成本费用性质分类,美佛儿学校的收支平衡状况可以用下图表示: 学生人数 G点是学校盈亏平衡点,该点对应学生人数的学费收入正好等于学校发生的全部费用开支,学校收支相抵。 在单个学生学费不变的情况下,当学生人数超过G,学校收入将大于支出,有利润结余;或者在学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单个学生学费上升,则学校也将收

入大于支出。 第三条在学生人数既定的情况下,单个学生的培养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生均培养成本=生均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学生总人数 第三章核算办法 第一条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原则,美佛儿学校的每年发生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一部分支出可以列入当期成本,如业务招待费等;另一部分支出不能全部列入当 期成本,需要根据受益年限进行摊销,分期列入当期成本,如固定资产支出只 能通过每年折旧计入成本。 第二条美佛儿学校每年所有的成本费用项目分类如下: 变动成本:学生书本费(在“公杂费”科目中核算)、伙食费(在“业务招待费” 科目中核算)、服装费(在“工具用具使用费”科目中核算)、住宿用品费用(在 “工具用具使用费”科目中核算)、课桌椅购置费(在“工具用具使用费”科目 中核算)、其他变动成本等。 固定成本:工资、奖金及福利、公杂费、差旅费、交通费、电话通讯费、工具 用具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税金、广告费、水电费、房租、维修费、折旧、其 他固定事业支出等。 第三条根据前述核算原理,学校平均每个学生的培养成本计算公式如下。计算时需要将各变动成本分别从固定成本的对应科目中扣除,以防止重复计算费用。 生均培养成本=生均(书本费+伙食费+服装费+住宿用品费用+课桌椅购置费)+ (学校年事业支出总额-学校变动成本总额)/学生总人数 第四条为核算学校各个学部学生的生均培养成本,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可以将学校固定成本中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公杂费、差旅费、交通费、电 话通讯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分别列入各个学部;对于学 校其他固定成本,以及行政及后勤发生的固定成本,可以根据学生人数在各学 部之间进行分摊。因此,各学部的生均培养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XX学部)生均培养成本=生均(书本费+伙食费+服装费+住宿用品费用+课桌 椅购置费)+(XX学部)固定成本/(XX学部)学生人数+(学校年事业支出 总额-学校变动成本总额- XX学部固定成本)/学校学生总人数* (XX学部) 学生人数 第四章附则

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高等教育收费标准 1高等教育学费现状 我国现行的大学学费标准是依据高校年日常运行费用生均值的25%计算出来的。有学者将我国当前的收费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及我们国家历史上的高等教育收费作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我国高校收费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也处于新高水平。 社会诸多人士指出,学费标准不能按高校日常运行成本来计算,如离退休人员费用、后勤服务支出等显然与教育成本无关,认为应该按学生的培养成本来计算。而生均培养成本如何算,至今却没有人能说得清,学校和政府在现行制度下不可能提供系统的成本信息。研究表明,核算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程。即便如此,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仍然要深入探究学费标准,在政府、学校、学生家庭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在当前显得尤为必要。 那么,大学学费究竟为多少才合适?影响学费标准的因素有哪些呢? 2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影响因素 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与受教育者的预期收益 高等教育的外部经济所带来的最终效益是外在于全社会的,高等教育使国家获得了符合社会经济与文化科技发展

需要的人才资源,社会获得了具有较高劳动效率、工作技能的劳动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原则,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就需要对高等教育投资。 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能产生显著的个人收益,可以提高人的知识、智能、素质,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甚至在择偶方面也具有优势。因此,高等教育学费作为受益者应付出的必要代价,它应和个人收益程度相关。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小于其社会效益。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次不全面调查显示,高等教育的平均收益率在发展中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为24%、17%和12%,而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到10%的个人收益率相比之下显得过低。而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说明,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应高于受教育者的预期收益,那么就决定了目前大学收费标准不能超过学生培养费用,政府仍应是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 年生均培养费用 学生培养费用是指高校在一定时期内为培养人才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于完整意义上的培养成本核算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程”,要科学、合理、准确地测算出教育成本,现阶段可以说根本无法操作。因此,笔者这里所指的“培养费用”,

55高等学校乱收费处理处罚依据

55、高等学校乱收费 ●常见表现形式 1.擅自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 2.向学生强行收取“捐款”; 3.对毕业生进行“明码标价”,实笔有偿分配。 ●定性依据 1、1998年7月20日国家计委、教育部下发的计价费[1998]1349号《关于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二、高校毕业生是国家按计划培养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属于国家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如因本人原因不到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应向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享受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因不服从学校派遣自谋职业的,应补缴在校学习期间普通专业的学费并返还定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除此之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得对高校毕业生收取其他费用。 三、高校不得以毕业生就业为由强制用人单位捐资助学。严禁对毕业生进行“明码标价”,有偿分配。 2、2001年2月12日教育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电[2001]45号) 第一条第二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高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搞”双轨”收费。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

“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等乱收费行为。严禁向学生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对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要依法查处,决不姑息。 3、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纠风办和教育部下发的国纠办发(2001)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 15、不准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高等教育收费规定,另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16、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01年高等教育收费要稳定在去年的水平上,不得再提高。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搞“双轨”收费,禁止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扩容费”、“定向费”、“一次性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转专业费”或“捐款”以及向学生强制服务,变相收费等。 4、2004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国办发[2004]26号《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二、……要严格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同时,要加强对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培养费、扩招费、专科升本科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处理、处罚依据 1、1996年7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发[1996]第29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完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担机制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docsj.com/doc/c85813236.html, 完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担机制的思考 作者:李爱芬 来源:《会计之友》2012年第35期 【摘要】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但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发展与完善,需建立在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基础上。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体系的改革与完善,将推动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成本分担;机制 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公共财政必须为其提供经费支持。但是,高等教育是经费需求庞大且成本递增趋势明显的行业。高等教育的这个特点决定了政府无法独自承担高等教育的全部经费,需要由政府及其他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共同承担。 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缓解了高等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局面,为高等教育各项事业的开展提供了经费支撑,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尽管如此,我国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还不完善。为了推动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断趋于完善,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建立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体系。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是完善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前提与基础。 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 美国著名的教育经济学家、原纽约大学校长布鲁斯·D.约翰斯通于1986年最早提出了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布鲁斯·D. 约翰斯通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是指高等教育成本完全或几乎完全由政府或纳税人负担转向至少部分依靠家长和学生负担,他们交学费补偿部分教学成本,或支付使用费补偿由政府或大学提供的住宿费和膳食费。该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应由纳税人(政府)、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捐赠)共同分担。其理论依据主要是利益获得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这两个原则具有统一性,缺一不可。但是,毛建青(2004)却认为,一般而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主要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根据各自财力状况对高等教育费用进行合理分担;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则是由高等教育受益各方(政府除外)根据各自受益高低及支付能力大小对高等教育费用进行补偿。笔者认为,毛建青的观点有失偏颇,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不是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分担,主要是指政府与家长和学生的分担。自然,高等教育成本由谁分担即由谁补偿。 高等教育投资具有社会效益及私人效益。按照利益获得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各受益方都必须分担成本,而不能片面强调由某一方单独承担。因此,政府、企业、个人

应用文-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分析

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分析 '\xa0\xa0\xa0从1990年到2002年我国高等 的毛入学率由3.4%增长到15%,实现了有“精英教育”(Elite)到“大众教育”(Mass)的历史性跨越,平均每万人大学生人数有1990年的15.4人,增加到2002年的70.3人。高等教育入学率的提高,办学规模的扩大,要求有相应规模投入的支持,在国家支持增长能力有限条件下,我国实行了高等教育的成本补偿制度,对接受高等教育者收取学费、杂费等各项费用,1997年高等学校的全面“并轨”\xa0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度,1950\xa0年以来实行的高等教育免费制度宣告结束。从1998年到2004年高等教育的学费持续飞涨,引起了人们对高等教育收费与否、收费多少,即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试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一、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分析 公共部门 学认为,高等教育具有虽然在未达到拥挤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非竞争性,但又具有排他性,不是纯粹的公共品而是准公共品。同时高等教育的收益虽然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收益大于个人收益,但接受高等教育者从中的到的收益,如:好的薪水、职位等,是完全可以内部化的,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也是明显的。这就决定高等教育的成本,若单独有国家负担则会出现高等教育的供给不足,单独有个人负担则会使大量低收入者被排斥在高等教育之外,而应该有国家和个人共同分担。 \xa0\xa0\xa0\xa0\xa0\xa020世纪7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D.约翰斯通提出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无论在什么社会、体制和国家中,都必须由来自政府、家长、学生、纳税人和高等学院几方面的资源来分担。就 来看,当今世界,除一些高福利国家(如瑞典)和特殊国家(如朝鲜)的高等教育实行免费外,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成本都实行国家和个人分担,在这个分担机制中国家是负担高等教育的主要部分。 二、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现状分析 自50年代我国实行了免费的高等教育,1989年国家教委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从政策上肯定了高等教育应该实行成本分担和成本补偿制度。1992年,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较大范围地推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自费学生的比例得到提高,1997\xa0年全国范围内高等学校普遍“并轨”,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度。 我国高等教育的经费来源实现了多渠道,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资和集资、学费和杂费及其他教育经费五项。如表所示,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53.4%来自政府 社会文教支出\xa0/\xa0财政支出\xa026.87%\xa0高等教育支出\xa0/\xa0教育支出\xa026.9%\xa0教育支出/GDP\xa03.97% 高等教育费用结构\xa0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xa0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xa0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xa0学费和杂费\xa0其他教育经费 各类经费/高等教育费用\xa053.4%\xa02%\xa01.4%\xa025%\xa018.14% 根据《中国 年鉴2003年》中数据计算得出。 财政,25%来自学费和杂费收入,政府和个人成为高等教育成本的主要承担者,主要有政府和个人承担高等教育成本符高等教育准公共品属性,问题在于政府和个人应该怎样分担,各自应该分担的比例为多少才是合理的。就国际来看,在北欧诸国与西欧主要国家,大学教育基本是免费的,法国的国立大学只收取少量注册费;东欧诸国高等教育也实行免费与廉价制度。就收费来说,1999-2000年,美国公立高校经费46.6%来自联邦和州政府,18.5%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分析与建议-精品教育文档

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分析与建议 一、我国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回顾 自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制度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发生了巨变。大致说来,可分为以下四个时期:(1)高等教育免费时期(1977年―1988年);(2)高等教育学费制度改革试行期(1989年―1993年);(3)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形成时期(1994年―1997年);(4)高等教育学费制度完善时期(1998年―2002年)。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末期,我国在高等教育中实行的是免收学费制度。1989年国家出台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规定从1989年开始,对新人学的本、专科学生实行收取学杂费制度。自此以后,高等学校的收费逐年提高。1996年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了《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学费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高校学费标准是根据年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学费标准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学校办学条件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 1997年,高等教育改革进一步推进,国家对各高校的计划内学生和计划外自费生实行并轨,对全部高校学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由各省物价部门分别测算和规定,高校将学费用于补充办学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的部分。 1999年,国家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下,做出全国高校扩大招生规模的重大决策,计划在三年内扩大招生数量一倍。全国高校基本上都加入了扩招行列,至2005年秋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比1999年增加了3倍。同扩招的急速发展相比,国家对高校拨款的增加不成正比,高校经济负担日益加重。 二、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现状分析 1我国高等教育学费的总体情况 据《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近年来,由于我国高等学校招生人数的迅速增长,高校的生均实际学费不断提高,2006年达5935.511元,2003~2006年期间年平均增长9.17%。与此同时,高校的生均教育经费支出和生均事业性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docx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分担机制高等教育事关国家与民族的发展,将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有助于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与科学文化水平的提升。教育改革的深化,已经让高等院校实现了改革与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就我国高等院校的发展现状而言,办学经费与办学成本问题仍然是高等学校自身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研究工作的开展,可以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建设的必要性 1.1高等学校自身特点及运行规律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高校教育成本主要指的是高等院校在各类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耗费的教育资源的总价值。高等学校的教育成本支出可以被看做是学校管理水平与办学效益的反映。高校教育成本核算工作主要指的是学校管理人员利用一定的方法记录人才培养过程中所耗费的费用,并根据成本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的管理方法。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的构建,可以让高等院校更好地对教育总成本进行计算。可以说,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工作既可以被看作是高等学校会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以被看作是高校财务管理体系的基础要素[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建设,是提升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效性的必然选择,也与高等学校自身特点、运行规律之间就有一定的联系。受高等学校自身特点的影响,人们大多会将高等教育视为公益事业。通过对高等学校的教育模式进行分析,教育活动是教师利用教学资源和教学手段向受教育者传播知识与技

能的措施。教师的教学活动是生产行为,是教育的生产性的反映。故而高校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特殊化的产业单位,高校管理人员也需要在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的基础上,对成本管理问题进行关注[2]。 1.2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的必然选择 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也有助于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高等学校只有在教育生产中耗费的经济资源得到有效补偿的情况下,才能为教育的再生产提供保障。对教育生产耗费进行正确记录,可以让高等学校更好地控制教育生产耗费。为保证内部管理的效率,高等学校需要对自身的收费进行合理规范,故而内部成本核算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也是高等学校规范收费行为的必然选择。 1.3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教育资源是社会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开展,让节约型校园建设得到了高等学校的关注。节约型校园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是高等学校构建节约型校园的重要措施。成本控制体系与成本分担机制的构建,可以在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调配的基础上,提升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 2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与成本分担机制的现状 2.1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现状 现阶段高等学校内部成本核算体系是事业单位性质的成本核算体系。我国高等学校是非经营性事业单位,其教学活动并不以盈利为目标。故而现阶段高等院校的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没有对成本因素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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