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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自考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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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版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1.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两河流域居民使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因其法典用楔形文字镌刻而得名.

2.汉穆拉比法典——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它是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颁布的,也是古代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

3.穆什凯努——是《汉穆拉比法典》中规定的自由民的一类,指没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包括的范围很广,有佃耕者、接受田宅充当常备军的人及直接依附于宫庭的服役者等。

4.摩奴法典——是古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涉及刑法、民法、诉讼等,内容比较广泛,是对婆罗门法的总结和继承。它是由婆罗门教僧侣们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形成的习惯编制而成,对后来古代印度及其毗邻地区影响很大。

5.法经——是婆罗六贵族的不同教派对于经书的论著,涉及社会风俗习惯、民事和刑事法规以及社会行为和关系的准则,是婆罗门教法的一种表现形式。

6.三藏——是古代印度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是早期佛教经典的总称,由律藏、经藏和论藏组成,其中以律藏的法律意义最为明显。

7.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一种等级制度,是雅利安人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四大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不同种姓在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均不平等,在宗教和社会生活方面也有严格区分。古代印度法律坚决维护这一制度,对印度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8.非再生人——是古印度法上的概念,各再生人相对,指首陀罗。因为他们地位最低下,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因而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再生),而其他三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由于可以参加宗教活动,能经过入门式而得到第二次生命,是“再生人”。

9.神明裁判——是指借助“神”的力量来考验被告人,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原始审判方式,盛行于一些古代奴隶制国家和欧洲中世纪前期封建制国家。

10.印度法系——是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广大信仰印度教或佛教的国家和地区,都尊以《摩奴法典》为大成的印度法为本源,其法律制度形成了共同的特征和历史传统,即印度法系。

11.雅典宪法——是古希腊雅典城实行的奴隶主的民主政治制度,经历了数次重大立法改革得以实现,因其内容相当于近代以来的宪法而得名,是近代西方宪政制度的源流。

12.古希腊法——是泛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的法律总称,而不是希腊全境共同适用的法律制度。古希腊法成文化较早,对临近地区和古罗马法律影响很大。

13.梭伦宪法——是指公元前594年雅典执政官梭伦所进行的立法.内容包括颁布解负令,取消一切债务奴役制,按照财产多少划分公民的等级等.为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发展铺平了道路.

14.克里斯特尼改革——是指公元前509至508年间平民领袖克里斯特尼当选执政官,在他执政时期制订过“宪法”,进行了几项重要改革。其中主要有:取消原有四个部落,重新以地域标准划分为10个选区;进一步推行民主政治,此外还提高了民众大会的作用,制定了贝壳放逐法。

15.阿菲埃尔特改革——是指公元前462年,民主派首领阿菲埃尔特进行了立法改革,制定了新“宪法”给予贵族势力和贵族政治的残余以有力的打击。雅典民众大会的决议不再受贵族会议的干预和监督。在司法方面建立了不法申诉制度。

16.贝壳放逐法——是雅典在克里斯特尼改革后不久实行,规定在公民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指定放逐那些危害国家的分子。表决时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当放逐的人名,投票数超过6000则被放逐国外,被放逐者中止公民权,十年后方得返回。

17.十二表法——是古罗马最古老的立法文献,主要是习惯法的记载,涉及土地占有,债权,家庭,刑法和诉讼等各方面,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8.市民法——是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具有内容原始,范围狭窄和注重形式主义等特点。

19.万民法——是市民法的对称。指罗马国家适用于外国人与外国人、外国人与罗马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具有简便灵活、不拘形式特点。

20.人格权——是罗马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就是享有权利能力的资格,它由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等三种身份权构成。其中以自由权为最高,市民权次之,家族权再次之。

21.人格减等——在罗马法中,要能在政治经济和家庭等方面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成为一个享有完全人格的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三种身份权。如果三种身份权中有一种或两种丧失或发生变化,便成为人格不完全的人,这在罗马法上称为~

22.无夫权婚姻——是罗马帝国后半期的一种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基本特点是夫妻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夫对妻无所谓夫权,财产上也实行夫妻财产分开制。

23.有夫权婚姻——是罗马早期实行的婚姻制度,是男女双方按市民法的规定所发生的婚姻关系,婚姻以家族的利益为基础,以承祭祀和继血统为目的,涉及宗教和人事关系。

24.准契约——古代罗马债的发生原因之一,是指当事人虽不

缔结契约,而与缔约发生同类的债务关系,跟契约具有同一效果。

25.私犯——是罗马法规定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属于违法加害于他人人身或财产行为,违犯者负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按照法学阶梯的规定,私犯有四种:窃盗、强盗、对物私犯、对人私犯。

26.准私犯——是罗马法规定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是类似私犯而在各种法定私犯以外的侵权行为,包括法官的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害,抛掷于公共道路上的物品致人损害以及堆置物或悬挂物危及行人安全的行为等等。

27.罗马裁判官法——是罗马国家高级官吏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其中最主要的是以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数量最多。它是依靠裁判官的审判实践活动逐步形成的,在很长时期内,裁判官的告示成为对法律的重要补充和修正市民法的不足。

28.自然法思想——是罗马法学家承袭希腊思想家关于自然法的思想,并进一步加以系统化而提出来的。按照乌尔比安的解释,它是以自然为基础,来源于自然理性,是生物间的规则,是从万物本性中产生的,不仅适用于全人类,而且适用于动物,如婚姻、养育子女等。

29.法定诉讼——罗马共和国初期较为盛行的古老而又原始的诉讼形式.诉讼时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陈述用一定的术语,配合固定的动作,并要携带争讼物到庭.

30.特别诉讼——是罗马帝国后期唯一通行的诉讼制度。它是最高裁判官凭借其权力,发布强制性命令采取特殊保护的方法,而不按一般程序来进行审理。

31.国法大全(又称“民法大全”、“罗马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编纂的四部法律汇编的总称。它们是《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江纂》、《新律》。《民法大全》集罗马法之大成,成为后世研究罗马法的基本依据。

32.罗马法复兴——是指12世纪初始,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一个研究、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33.罗马日耳曼法系(又称大陆法系、民法法系)——是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融合日耳曼法,以欧洲大陆国家法、德为代表而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34.日耳曼法——是指公元5至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它是日耳曼各部族在侵入西罗马帝国,建立“蛮族”国家的过程中,在罗马法和正在形成中的基督教教会法的影响下,由原有氏族部落习惯逐渐发展而成的。

35.委身制——是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教俗贵族兼并自由农民土地,迫使他们逐渐失去人身自由的一种形式。在当时普遍混乱的条件下,农民地位是极不稳定的,生命财产毫无保障的农民不得不投靠邻近的贵族或教会,请求其“保护”,条件是交出自己的土地,然后又作为份地领回来耕种,向“保护人”服劳役和尽种种义务。

36.特恩权——是指西欧中世纪日耳曼王国贵族享有特权.各国国王最初封赏土地不以受封者对自己尽义务为条件,使贵族在领地内享有很大的行政和司法权,以至后来国王不得不承认这种权力,禁止政府官员进入领地行使管辖权.这种权力就是--.

37.采邑制——特恩权的出现严重影响了国王的权利,并导致了社会的混乱,于是国王改变了以往无条件分封的做法,将土地分为采邑,受封者在领取采邑时要向国王宣誓效忠,并履行特定的役务,继承土地时要重新举行封赠仪式,这就是采邑制。采邑制避免了下级封臣的过度发展,有利于维护国王的权利。经过这样的分封过程,西欧形成了金字塔状的封建等级关系。

38.蛮族法典——是日耳曼各部族建国以后,一方面为了便于适用,一方面也因为受到罗马的法典编纂传统的影响,自公元5世纪末期开始,大多数王国都进行了习惯法成文化的工作,以原有习惯法为基础,编纂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统称“蛮族法典”,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是《撒利克法典》。

39.尊敬请求制——是法国中世纪末世俗法律规定的一种关于婚姻缔结的程序。巴黎高等法院的判例规定,子已满30岁,女已满25岁,应向父母作尊敬请求才能结婚。

40.巴黎习惯汇编——是16世纪完成的一部官方习惯法汇编,减少了习惯法的分散性,法庭在引用时也不需要证明,是近代以后吸收习惯法的主要依据。

41.巴黎高等法院——是公元13世纪法国国王路易九世为限制大贵族的审判权而设立的司法机关,所有法国北部的案件都可上诉到这所法院,它的判决对北部各地有效。这实际上是一种判例法,这种判例法对统一北部法律起了很大作用,表明王室立法作用的提高。

42.对价制度:对价是指缔约者之间因缔约行为而使一方得到利益他方遭受损失。对价制度是英国契约法中的特有制度,它是非正式契约成立的必要条件。

43.令状——是英国于12世纪开始形成的一种定型的诉讼程式,又称开审令状。它是大法官以国王名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出的一种诉讼文书,法官只能根据令状所确定的方式审判,没有令状就没有权利,这反映了普通法的诉讼中心主义特点和早期的程序刻板贫僵化性。

44.星宫法院——是公元16-17世纪英国设立的一种旨在惩治不驯服的贵族,镇压农民起义和反封建进步人士的专门法院。它是专制君主行使专制权力的工具,审断案件往往任意枉法,以严刑拷问和秘密审讯为特征。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伊始的1641年,星宫法院被废除。

45.信托制——是英国法中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由于起初在这种关系中,受托人将收益交给第三人享受,只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故称为信托。按照普通法的规定,信托人将财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取得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他可以随意经营管理,甚至处分信托财产,而使第三人享受利益,这只是良心和道德上的

义务,并不受法律的约束,第三人亦无法律上的请求权。后来这

种关系为衡平法所承认和保护,信托才由一种单纯道义上的信用关系发展为衡平法上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

46.城市法——是指中世纪西欧城市中形成、发展、适用的法律体系,其内容一般涉及商业、贸易、征税、城市自治及城市居民的法律地位等。它不是统一的国内法,也不是统一的国际法。它是西欧中世纪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47.城市特许状(“人民宪章”)——是各国国王、教俗封建主承认自己领地上城市的自治地位,以及与自治地位相联系的其他权利的法律文书,被称为“人民宪章”。该宪章限制了领主对城市的权力,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城市和市民的经济政治要求,提出了城市法的某些主要原则,确定了城市法的基本轮廓。城市特别珍视特许状,把它看做市民自由的“保护神”。

48.共同海损制度——是海商法特有的制度,它是指发生风暴等紧急情况时,为挽救船员及所运货物,船长可以决定把一部分货物抛到海中,以减轻船只载重,货主所受损失由船长、船员及商人共同承担。

49.商人法(又称商法)——是指调整商人之间因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包括商法和海商法。

50.异端裁判所——又称异端裁判所或宗教法庭,是天主教会于13世纪在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设立的侦查审判机构。以专门迫害异端,镇压进步思想为其根本任务,实行秘密审理、刑讯逼供、反供即处以火刑等。

51.教会法——广义上,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专指在中世纪占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52.教阶制度——是指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教会教阶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为大教职,下面是修士、修女等小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53.纠问式诉讼——是指公众告发或私人控告,法院即可对案件进行调查。从调查证据到执行刑罚都由官方负责。

54.圣训——是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55.古兰经——是伊斯兰法的最根本渊源,是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作真主安拉的启示陆续发布的伊斯兰教的经典,其内容通常是为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生的具体问题。

56.类比——音译格亚斯,意思是对所遇到的新问题按《古兰经》和圣训中的相似规则处断,类似于近代法律中的类推原则。

57.公议——最初是指伊斯兰宗教公社全体一致的意见,后来成了法学家对《古兰经》和圣训没有规定的问题的解决取得一致意见,成了创制法律的一种方法。

58.教法学——是研究伊斯兰教教法的学科,其使命是研究《古兰经》和圣训的基本精神,发现、解释体现在其中的教法原则的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使伊斯兰法能适应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社会的发展变化。

59.委托立法(又叫授权立法)——是指立法机关(议会)授权或委托政府各部门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

60.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主要代表是英、美国的法律,是当代主要法系之一。

61.遵循先例原则——就是包含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1)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2)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62.《年鉴》——是英国最早的判例汇编,包括从13世纪到16世纪时的判例,它虽然当时不是专为便利法官引用而编纂,但在事实上便利了法官引用,在客观上对于遵循先例的传统和惯例的形成起了重要启迪作用。

63.判例法——是指作为人们行为之指南或法院判案之依据的法律,即先前的判决不仅对该案的当事人有约束力,而且对法院在碰到类似案件时作出新的判决亦有约束力。判例法主要是在英国的法律实践中发展起来的。

64.英国普通法——是英国13世纪开始在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由王室法院适用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法,是相对过去的不统一的分散的习惯法而言的。它是英国法的主体和基础。

65.衡平法——是英国特有的法律形式。形成于中世纪中期,是为了弥补普通法的不足,由大法官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审理案件的产物,其效力优于普通法。

66.自由大宪章——是1215年英国颁布的一部内容广泛的宪法性文件.<大宪章>对国王的权利作了诸多限制,如规定未经全国公意不得征税,非经合法裁判不得逮捕、监禁、放逐及没收财产。后来曾被资产阶级利用作为反封建斗争的武器,并被确认为英国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67.1875年《司法条例》——是英国19世纪进行法律改革时颁布的重要制定法。该法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创设了最高法院,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最高法院包括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两部分。高等法院下设衡平法庭,遗嘱检证、离婚和海事法庭,王座法庭等三个法庭,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最高法院的统一的诉讼规则。

68.《独立宣言》——是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发表由资产阶级民主派杰斐逊起草的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宣告了天赋人权、人民主权原则,宣告美国脱离英国,成立独立共和国。它是美国独立战争的政治纲领,确立了美国基本的宪法原则,马克思称之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69.邦联条例——是1777年美国制定的,它宣告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只是一个松散的国家联盟,最高权力机关是国会,权力很有限.

70.黑人法典——是美国南北战争后南部各州制定的一种法律,以让黑人学习手艺和训练他们过自由生活为借口,继续维持对18岁以下黑人的占有权,实是拖延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的执行.

71.美国《权利法案》——是1789年美国联邦第一届国会通过的宪法头10条修正案,其中列举了公民各种权利和自由,如言论、出版、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等,因而被称为权利法案。

72.美国司法审查权(又称违宪审查权)——是由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确定的美国宪法原则。它表明美国宪法将宪法的解释权赋予司法机关,从而使司法处于优越地位。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

73.三权分立——是指国家的行政、立法、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不同的机关来行使,形成鼎立之势,而不至于使权力过分集中于一个部门。这是按照孟德斯鸠和洛克的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原则上是既要分立,又要相互制约和保持平衡。

74.《人权宣言》——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颁布的,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资产阶级革命纲领和法制原则,是法国革命后法律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对法国革命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并具有深远的国际影响。

75.消极公民——是由1791年法国宪法规定的一个因没有财产,所以被剥夺了选举资格的公民等级。

76.共和八年宪法——即1799年宪法,也称“拿破仑宪法”。该宪法重申法国废除封建制度,实行共和制度。规定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属于排名有先后顺序的三个执政;立法权属于受第一执政控制的议会。宪法赋予拿破仑巨大的权力,从而为其后来称帝提供了基础。

77.1810年法国刑法典——是拿破仑时期制定的法国六法之一,是第一部具有纯粹形式的资产阶级体系的刑法典,奠定了资产阶级刑法体系,是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刑法典型,对欧洲大陆许多国家的刑事立法都有影响。

78.《御成败式目》——是日本最早的一部武家法典,是镰仓幕府于1232年颁布的,又称《永贞式目》。主要用于调整武士集团内部关系,是习惯和先例的汇编。

79.武家法典——是指幕府根据武家的习惯和先例而制定的调整武士集团内部关系的基本法典,代表性的有《御成败式目》等。日本进入武家统治时期以后,武家法典成了根本法典。

80.二重内阁——是指根据1889年日本明治宪法,军部是直接隶属于天皇的参谋本部、海军司令部、内阁中的陆军省和海军省四个机关的总称.凡指挥和调动军队,进行战争和制定作战计划等军事事务直接由军部上奏天皇决定,内阁和议会无权过问,军部成了超越内阁的最重要的国家机关,因而被称为二重内阁.

81.版籍奉还——版即版图,指领地;籍即户籍,指人民。就是把封建领主占据的藩地归还天皇统辖,是日本明治维新后于1869年实行的一项措施。

82.明治宪法——是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确立的二元制的君主制,天皇地位至高无上,内阁只对天皇负责,军部脱离内阁独立行使军权,议会作用微不足道。这是一部带有封建性和军事性的反人民的宪法。

83.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最重要的一项原则,直接导源于议会主权原则,是指政府必须严格地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范围进行活动,如果政府的行为确系越权,法院可依法宣告政府的越权行为无效,并责令政府就其越权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84.比例责任制——是英国1945年国会立法确立的,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均有过失的,应由法院根据双方过失的程度按公平的比例承担责任,不得因受害人有过失而不予赔偿。

85.英国的“第二政府”(或称“从不更换的幕后政府”)——是指英国的文官。由于政府工作大量增加和更加复杂化,而政党交替执政,难于保持政府工作和国家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此,英国就逐渐形成了一支文官队伍和一整套有关文官的录用、考核和晋升制度。文官特别是高级文官在政府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是英国政府的骨干,对政府政策的影响越来越大,以至有人把文官称作是~。

86.谢尔曼法——是美国1890年颁布的联邦的第一部反垄断法,禁止垄断和对贸易的限制,为维护贸易中的自由竞争制度和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87.法律重述——是指为了促进美国各州法律的统一,美国法学会将司法方面浩繁的判例加以综合整理,对那些尚有适用价值和效力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加以重述,按法典形式,分编,章,节,条系统排列,分类编纂成册,以达到使复杂的普通法简化和系统化的目的.它并不是立法.

88.美国法典——是指美国20世纪30年代,将联邦历来新制定的纷繁众多的现行单行法规加以整理汇编,按50个项目系统地分类排列,名为美国法典,重行发表。

89.模范法典——是指美国法学会为了促进法律的统一化、系统化,编纂了一种所谓模范法典或称标准法典,目前这些法典虽不是正式立法,但仍为法官判案时所引用和参考,故在统一州法律方面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90.忠诚调查令——在美国战后的“反共”旗帜下,美国总统于1947年签署了调查公务员忠诚的第9835号行政命令。它规定:凡参加或同情所谓“颠覆组织”的都作为不忠诚的主要根据。

91.黄狗合同——是指在美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强迫工人加入

由企业主控制的工会的合同,它使企业加强了对工人的控制,严重损害了工人的利益,1935年由《国家劳工关系法》废除。

92.美国统一商法典——是1952年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共同制定的,已被绝大多数州采用。法典在综合过去诸单行商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通行的商业判例而制定出来的。法典以买卖为中心,适用的对象和范围与传统的商法典有很大不同。

93.定式契约——是指那些不是相互自由协商而成立,而由经济上强有力的一方提出,他方不能要求变更条件,只能同意或不同意的契约。它的出现限制了契约自由原则,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反映。

94.戴高乐宪法——是指1958年宪法。即现行法国宪法。该宪法主要反映了戴高乐1946年贝叶讲话的精神主张。加强共和国总统的权力,稳定政府的地位,缩减议会的权力。

95.国社党刑法——是1933年德国法西斯政权发表的一部类似刑法典形式的著作,反映了国社党刑法的基本思想和指导原则,抛弃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刑法的原则,保持和复活德国中世纪的刑法规范,贯穿着种族主义、恐怖主义、以野蛮、残酷著称于世。

96.文官任用法——是指德国1933年法西斯政府颁布的种族主义和排斥异己分子的立法。通过该项立法清洗一切非纳粹人员,不使其担任公职,规定其他政党的成员凭党派关系任国家官吏的一概撤换,这样法西斯就严密地控制了国家机关。

97.德国法西斯授权法——是1933年德国纳粹时期制定的《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它是法西斯专政的根本法,规定把制定法律的权力授予现政府,使希特勒集行政、立法和外交大权于一身,成为独裁者。

98.德国宪法法院——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于1951年设立宪法法院,只有在法律规定不明确或有争议时才受理诉讼;宪法法院有四项职能:解决联邦与州之间的争端;解决联邦各机构之间的争端;审查联邦和州的法律是否违宪;处理公民提起的关于宪法的诉讼。

99.魏玛宪法——是1919年诞生于德国南部小城魏玛,规定了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形式,赋予总统广泛的权利,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因以专章规定了经济生活而被称为经济宪法,是现代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

100.法曹——在日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总称为法曹,被誉法制建设上的三个支柱,三者的地位甚高,但对其资格的要求也很严,要进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通过国家考试。

101.经济刑法——是指日本的经济立法规定的罚则。

102.民事调停法——是日本二战后制定的重要法律,规定凡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调停。该法发展了日本传统的调解制度,把它扩大适用所有民事案件,实践证明,通过调停解决民事纠纷比采取判决的方式更为有效。

103.战时国家主义统制立法——是日本为了进行全面的侵华战争,在1937年到1938年颁布的一系列国家干预经济使之转上战时轨道的法律.1938年的<国家总动员法>就是其中的核心,是服务于战争的典型的法西斯法令.

104.罗斯真理——是罗斯国家早期封建君主制时期一部重要的法律汇编,从其内容来看,是对习惯法和统治者所颁布法律的整理,涉及当时的社会制度、各阶级法律地位、国家结构、犯罪与刑罚,以及个别民事法律制度。

105.伊斯兰复兴运动——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穆斯林国家发后的,它强调推行原教旨主义,恢复和加强传统伊斯兰法准则,实行伊斯兰法治。伊斯兰运动虽然影响很大,但是在法律制度上真正付诸实施的国家还是少数,继续进行改革以适用社会经济现代化的要求,是伊斯兰国法律发展的主人倾向。

106.不法申诉——是在雅典阿菲埃尔特执政期间采用的,凡雅典公民若发现现行立法中有违反民主制度的,均可向有关法院进行申诉,要求予以修改或废除,目的在于保护民主政治不受反对势力的干扰。

107.共同商法——公元10-16世纪,意大利等国为解决本地商人与外地商人之间的法律问题,设立混合法庭,由各方代表参加,经过互相协商,使各方习惯一致起来;城市之间订立条约或建立同盟,协调彼此的商业习惯,或制定共同商法法规等。

108.“柔性宪法”——英国宪法由于其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不是集中地规定在一个宪法文件之中,对其中的宪法性法律也没有规定制定和修改的特别程序,其制定和修改几乎与一般法律相同,故被称为~。

109.日本《禁止垄断法》——是日本1947年制定的,其目的是通过禁止私人垄断,促进公平而自由的竞争,发挥事业者的创造性,繁荣事业活动,提高就业机会和国民实际收入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民主地、健康地发展。该法在日本经济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经济法的核心,被誉为“经济宪法”。

110.物权——是古罗马私法中物法的组成部分,指权利人得直接行使于物上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等。

111.“五相会议”——1932年后,日本无限扩大军部的权力,1936年设立了这一会议,凡属重大决策问题不再由全体阁员参加的内阁会议讨论,而只由首相、陆相、海相、外相和藏相(财政大臣)组成的会议决定,把权力集中在军部手中。

112.血亲复仇——在日耳曼国时期,复仇是合法的,就是由被害人亲属团体对加害人或其亲属进行对等报复,通过这种方法使被害人亲属在感情上、心理上得到一种满足,以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113.赎罪金——因实行复仇往往形成家族之间的互相残杀,不利于维护社会和平,而且影响整个部落的战斗力。随着私有财产的形成,人们日益重视经济效益,于是直接复仇逐渐被赎罪金所代替。到日耳曼成文法时代已普遍实行这一制度。

(完整word版)自考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

外国法制史 楔形文字法——是指古代两河流域居民使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因其法典用楔形文字镌刻而得名. 汉穆拉比法典——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它是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颁布的,也是古代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集大成者。 摩奴法典——是古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涉及刑法、民法、诉讼等,内容比较广泛,是对婆罗门法的总结和继承。它是由婆罗门教僧侣们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形成的习惯编制而成,对后来古代印度及其毗邻地区影响很大。 法经——是婆罗六贵族的不同教派对于经书的论著,涉及社会风俗习惯、民事和刑事法规以及社会行为和关系的准则,是婆罗门教法的一种表现形式。 种姓制度——是古代印度的一种等级制度,是雅利安人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四大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不同种姓在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均不平等,在宗教和社会生活方面也有严格区分。古代印度法律坚决维护这一制度,对印度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非再生人——是古印度法上的概念,各再生人相对,指首陀罗。因为他们地位最低下,不能参加宗教活动,因而不能得到第二次生命(再生),而其他三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和吠舍,由于可以参加宗教活动,能经过入门式而得到第二次生命,是“再生人”。 神明裁判——是指借助“神”的力量来考验被告人,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原始审判方式,盛行于一些古代奴隶制国家和欧洲中世纪前期封建制国家。 印度法系——是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广大信仰印度教或佛教的国家和地区,都尊以《摩奴法典》为大成的印度法为本源,其法律制度形成了共同的特征和历史传统,即印度法系。 雅典宪法——是古希腊雅典城实行的奴隶主的民主政治制度,经历了数次重大立法改革得以实现,因其内容相当于近代以来的宪法而得名,是近代西方宪政制度的源流。 古希腊法——是泛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的法律总称,而不是希腊全境共同适用的法律制度。古希腊法成文化较早,对临近地区和古罗马法律影响很大。 梭伦宪法——是指公元前594年雅典执政官梭伦所进行的立法.内容包括颁布解负令,取消一切债务奴役制,按照财产多少划分公民的等级等.为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和发展铺平了道路. 克里斯特尼改革——是指公元前509至508年间平民领袖克里斯特尼当选执政官,在他执政时期制订过“宪法”,进行了几项重要改革。其中主要有:取消原有四个部落,重新以地域标准划分为10个选区;进一步推行民主政治,此外还提高了民众大会的作用,制定了贝壳放逐法。 贝壳放逐法——是雅典在克里斯特尼改革后不久实行,规定在公民大会上以投票方式,指定放逐那些危害国家的分子。表决时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当放逐的人名,投票数超过6000则被放逐国外,被放逐者中止公民权,十年后方得返回。 十二表法——是古罗马最古老的立法文献,主要是习惯法的记载,涉及土地占有,债权,家庭,刑法和诉讼等各方面,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市民法——是罗马固有的、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是在罗马奴隶制经济不发达的初期形成的,具有内容原始,范围狭窄和注重形式主义等特点。 万民法——是市民法的对称。指罗马国家适用于外国人与外国人、外国人与罗马人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

周三多版管理学必背名词解释考研复习期末复习

周三多《管理学原理》名词解释 1.管理: 管理是管理者为了有效实现组织目标、个人发展和社会责任,运用管理职能进行协调的过程。 管理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管理应当是有效的; 管理的本质是协调; 协调是运用各种管理职能的过程。 2.管理的职能: 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创新。 3.管理的自然属性: 管理的出现是由人类活动的特点决定的;管理是人类社会劳动过程中一种特殊职能;管理也是生产力。 4.管理的社会属性: 管理是为了达到预期目的而进行的具有特殊职能的活动;管理从来就是为了统治阶级、生产资料所有者服务的;管理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应; 5.管理者的角色: 人际角色(代表人、领导者、联络人)、信息角色(发言人、监督者、传播者)、决策角色(企业家、风险应对者、资源分配者、谈判人) 6.管理者的技能: 人际技能:成功与别人打交道并与别人沟通的能力。 技术技能:运用管理者所监督的专业领域的过程、惯例、技术和工具的能力。 概念技能:把观点设想出来并加以处理以及将关系抽象化的精神能力。 7.中国古代管理思想: 宏观的治国学和微观的治生学。顺道、重人、人和、守信、利器、、对策、节俭、法治。 8.泰罗制的三个观点: ①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达到最高工作效率; ②达到最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代替旧的经验管理; ③实施科学管理的核心问题是,要对管理人员和工人在思想上和精神上来一个彻底的变 革。 9.泰罗制的五项制度: ①对工人提出科学的操作方法,以便合理的利用工时,提高工效; ②在工资制度上实行差别计件工资制; ③对工人进行科学的选拔、培训和提高; ④制定科学的工艺规程,并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利推广; ⑤将管理和劳动分离,管理工作称为计划职能,工人的劳动称为执行职能。 10.泰罗制的四点评价: ①将科学引入管理领域,并创立了一套具体的科学管理方法,这是管理理论的创新,为 管理实践开辟了新局面; ②提高了生产效率,推动了生产的发展,适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由于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的分离,使管理理论的创立和发展有了实践基础; ④把人看做纯粹的“经济人”,而忽视了工人之间的交往以及工人的感情、态度等社会 因素的影响。

最新自考现代管理学名称解释

1、管理——在社会活动中,一定的人或组织依据所拥有的权力,通过实施既定措施,对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资源进行协调或处理,以达到预期日标的活动过程。 2、管理学——主要研究如何合理高效地协调和使用管理组织的人、财、物等资源,以实现预期的目标,包括对各种资源在使用中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问题。 3、现代管理学——在总结管理发展历史经验和借鉴传统管理理论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现代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所提供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现代条件下进行的各种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学问。 4、行为科学——指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理论和方法,从人的工作动机、情绪,行为与工作、工作环境之间的关系出发,探索影响劳动生产率因素的科学 5、例外原则——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把般日常事务处理权授给下级管理人员,而自己只保留对例外事项 的决策与监督权 6、管理的人本原则——就是要求管理者在其管理活动中充分重视人的作用,尊重人的价值,并通过促进人的需要的满足来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系统——是指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组成部分构成的有机整体,这个整体具有其各个组成部分所没有的新的性质和功能,并和一定的环境发生交互作用。 8、管理系统——是由管理者与管理对象组成的并由管理者负责控制的一个整体; 9、经济效益——是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取得的收益性成果,是通过提高经济活动的效果而得到的实际经济利益。 10、社会效益一一是人们的各种活动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或有益的效果。 11、道德——是一定社会用以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 12、管理人格——就足管理者的人格,足管理道德的最高实现,是管理规范在管理者心灵中的内化。 13、行政手段——是一种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和行政岗位的权力,运川命令、指示等强制性的方式,对下属或下行政层级的机关施加直接影响的方法 14、法律手段——(广义)是一种运用法律规范和具有法律规范性质的各种行为规则进行管理的方法(人到国家的宪法,小到学生守则,村民公约); 15、经济手段——是一种通过调节各方面利益关系去刺激组织和个人行为动力的管理手段。 16、思想教育手段——是,是一种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把管理意志传达给被管理者,以求得到被管理者的响应和配合的管理方法; 17、目标——是自组织在一定时期内通过努力争取达到的理想状态或期望获得的成果,它包括组织的目的和任务,而这些目的和任务也包括时间的的限制: 18、目标展开——是目标确定过程的继续,是目标更接近于实现的一个重要步骤。 19、组织——是指由若干因素构成的有序的结构系统:二是指一种根据一定的目的、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些事物进行安排和处理的活动或行为; 20、职能型组织——是一种通过对管理职能进行分类,然后根据不同刊的管理职能来设立一些相应的部门,共同承担管理工作的组织结构形式 2l、矩阵型组织——也称作“规划一目标”结构,这是较新的组织结构形式,它既保留了职能型组织的形式,又成立了按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系统。把按职能划分的部门和按项目划分的部门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矩阵。 22、部门制——是提高组织效率的主要途径,它通过把组织划分为若干个管理单位,确实组织中各项任务的分配与责任的归属,以求分工合理、职责分明,有效地达到组织的同标: 23、组织设计——是对构成组织的各个要素、各个部门进行总体的规划,以保证这些要素和部门所构成的组织足一个有机整体,能够协调地运作。 24、组织规模——是指一个组织所拥有的人员数量以及这些人员之间的斗相互作用的关系; 25、组织技术——是指组织能够把输入资源转化为产出的整个过程中的信息决策和沟通系统、机器设备、工艺及流程的总和 26、组织的权力体制——也就是它的权力控制方式,它是由那些与组织职位联系在一起的权力所组成的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权力运行模式;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汇总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 200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圣训;是指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及默示,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之一。其作用为补充《古兰经》,使之具体化。最权威的圣训汇编是《布哈里圣训实录》(或《穆斯林圣训实录》)等六大圣训集。 37.星宫法院;是公元16—17世纪英国设立的一种旨在惩治不驯服的贵族,镇压农民起义和反封建进步人士的专门法院。它是专制君主行使专制权力的工具,审断案件往往任意枉法,以严刑拷问和秘密审讯为特征。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伊始的1641年,星宫法院被废除。 38.“二重内阁”;是19世纪末日本帝国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即军部权重势大,独立行使军权,成为超内阁的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二重内阁”反映出日本帝国国家制度中的军事性和封建性,对后来日本走上对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有重大影响。 39.法律重述;是经综合整理后由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的判例法汇编。它将那些尚有适用价值和效力的普通法原则和规范加以重新阐明,并以法典形式编纂成册。法律重述的出版使复杂的普通法得到简化和系统化,方便了司法者的运用。 40.魏玛宪法;是1919年德国制定的现代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它以专章规定“经济生活”,以“经济宪法”而著称;同时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魏玛宪法对现代资产阶级宪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2002年1月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物权;是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有时又指对人们有益的、能满足需要的东西。 2.圣训;是先知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3.军部;是指直隶于天皇的参谋本部、海军司令部、内阁中的陆军省和海军省四个机关的总称。 4.统一商法典;是普通法系中一部具有美国特色的商法典,它是在综合过去诸单行商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通行的商业判例法而制定出来的,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结合的产物。 2004年10月 36.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伊尼法典》等。37.《大宪章》;是英国中世纪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内容广泛,涉及国王同贵族的关系,等级制、不动产法、债务关系、刑法、诉讼法和城市自治等,使国王权利受到许多限制。由于《太宪章》宣布,未经“全国公意”不得征税,非经合法裁判不得逮捕、监禁、放逐及没收财产等等,以后曾被资产阶级利用来作为反封建斗争的武器,并被确认为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38.私犯;包括对物和对人两种。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产,如杀害他人的奴隶、牲畜以及毁损其它物件,加害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或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 39.美国《邦联条例》;是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于l777年颁布。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主权,国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主要是处理对外事务和洲际事务。l787年被美国联邦宪法所取代。

外国法制史之名词解释

米兰达规则 一九六三年,一个二十二岁的无业青年,恩纳斯托·米兰达,因涉嫌强奸和绑架妇女在亚利桑那州被捕。审讯前,警官没告诉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有权不自认其罪。而米兰达文化不高,此前也没听说过宪法修正案。两小时审讯后,他在供词上签了字。法庭上,检察官向陪审团出示了米兰达的供词,作为指控他的重要证据,而律师则认为:根据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审讯中都不得要求嫌疑人自证其罪,因此米兰达的该证词无效。最后,陪审团认定米兰达有罪,判刑二十年。此案后来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一九六六年,终审裁决地方法院审判无效。理由是警方在审讯前,没有告知米兰达应享有的宪法权利,即沉默的权利。同时,最高法院向警方重申了嫌疑人应被告知的详细内容: (1)有权保持沉默; (2)如果选择回答,那么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3)有权在审讯时要求律师在场; (4)如果没有钱请律师,法庭有义务为其指定律师。这就是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所产生的着名的“米兰达警告”。 金玺诏书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四世于1356年颁布的帝国法律。又称黄金诏书,因诏书上盖有黄金印玺,故名。诏书主要内容是确定皇帝选举法和规定诸侯权限等。金玺诏书除序言外,共31章。规定:皇帝由当时权势最大的7个选帝侯(圣职选帝侯:美因茨、科隆、特里尔三大主教;世俗选帝侯: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贝格公爵和勃兰登堡藩侯),在法兰克福选举产生。选举会议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并主持;帝位加冕礼在亚琛举行;罗马人民的国王即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再需要罗马教皇的涂油加冕。还规定选帝侯在其领地内政治独立,拥有征税、铸币、盐、铁矿开采等国家主权,以及独立的、不准臣民上诉的最高司法裁判权,拥有监督帝国的职权。金玺诏书从法律上对当时德意志政治状况的承认,彻底解决了自萨利安王朝的罗马皇帝亨利四世以来世俗王权与教权长达近3个世纪的纷争,从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教皇干涉德意志政治的局面。金玺诏书的原件今保存于维也纳国立图书馆。以手护手原则 所谓“以手护手”原则亦即早期日耳曼法建立的“前手交易的瑕疵不及于后手的原则”。即前手交易有瑕疵,但是在物上权利移转于后手买受人时,买受人取得的权利即为无瑕疵,任何人不得追夺。也就是,后手为前手权利的唯一保障,“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 博纳姆医生案 [案情简介] 1610年,内科院生博纳姆在伦敦城营业由于没有医师协会颁的发的许可证,被传唤到医师协会的一个理班会,受到监禁。 [诉讼过程]

管理学原理试卷及答案

管理学原理试卷及答案 篇一:管理学原理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3分,共21分) 管理 目标管理 预测 决策 人员配备 激励 控制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管理的性质不包括() A.二重性 B.科学性 c.理论性D.艺术性 2.人们常说,身体是“三分治七分养”,对于这件事() A.反馈控制比前馈控制更重要B.现场控制比反馈控制更重要c.反馈控制比现场控制更重要D.前馈控制比反馈控制更重要3.打电话请供应商来换一台同目前用坏的机器一样的设备,这是设备的简单替换问题,需要的管理技能主要是()

A.概念技能和技术技能 B.人际技能和技术技能 c.技术技能D.人际技能和概念技能 4.差别计件工资制是()的内容之一。 A.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B.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 c.韦伯的行政管理理论D.现代管理理论 5.没有一个固定的信息中心,成员之间总是互相传递信息的是() A.园型沟通B.y型沟通 c.全通道型沟通D.轮型沟通 6.根据计划的明确性,可以将计划分为() A.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B.战略性计划和战术性计划 c.具体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D.程序性计划和非程序性计划 7.()是指企业在计划期内反映有预计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 A.经营预算B.投资预算 c.财务预算D.成本预算 8.目标的制定要有一定的高度和难度,这体现了目标的() A.差异性B.层次性 c.时间性D.先进性 9.某企业制造并销售单一成品,固定成本总额为60万元,产品售价为每件30元,单位变动成本为10元,该企业的盈亏平衡时的产

自考考试管理学原理2003-2010真题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案例

10年4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经济环境 27.委员会管理 28.职位权力 29.链式沟通 30.管理审核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简述管理的任务、职能与层次。 32.简述直线参谋型组织结构的特点。 33.领导工作的实质是对他人施加影响力,其影响力主要来源于哪些方面? 34.简述现场控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5.试举例分析技术因素对组织结构的影响。 36.试述激励强化理论及其应用原则。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5分) 37.案例: 宏大集团公司是一家拥有20家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大型集团企业,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方式是独立经营,集中核算。 有一位分公司的张经理最近听了关于目标管理的讲座,很受启发和鼓舞,计划在分公司内推行目标管理。在一次部门经理会议上他详细叙述了这种方法的实际应用与发展情况,指出了在公司推行这种方法的好处,提出计划在公司实施目标管理,并要求下属人员考虑他的建议。一段时间后,在又一次部门经理会议上,大家对实施目标管理进行了讨论。财务经理提出,集团总公司对分公司下一年的目标没有明确指示,生产经理也提出,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目标也无明确要求,分公司要做什么也不清楚,等等。听到这些后,张经理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不会影响我们实施目标管理。其实,目标没什么神秘的,我们分公司计划明年的销售额达到500万,税后利润达到8%,投资收益率达到15%,正在进行的新产品项目很快就能投产,我们以后还会有更进一步的明确目标,如今年年底前完成我们的新市场开发工作,保持员工流动率在15%以下……”。张经理越说越兴奋,“下个月,你们每个人要把这些目标转换成自己部门可考核的目标,并能用数字表达,这些数字加起来就构成我们分公司的总目标了”。部门经理听到这里,对自己的领导提出这些可考核的目标及如此明确和自信的陈述感到惊讶,一时无语。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什么是目标管理?其特点是什么?(6分) (2)张经理设置目标的方法是否妥当?你认为应该如何做。(9分) 8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6.指明目标原理 27.沟通 28.前馈控制 29.投资报酬率控制法 30.数据挖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31.指出管理过程学派的创始者,并简要说明该学派的基本观点。

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 名词解释15分

外国法制史名词解释3*5= 15分 1.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共四部:《梨俱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达 婆吠陀》。 2.贝壳放逐法??:是古希腊防止政治野心家建立僭主政权的法律,指雅典宪法中由民众大会通过投 票方式,指定应被放逐的危害国家的分子,然后进行表决。表决是公民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自己认为应被放逐的人名,若票数超过规定,则将此人放逐国外10年,但保留其公民权和财产权。 3.《西哥特罗马法典》?:是日耳曼王国时期具有代表性的罗马法典,在12世纪罗马法复兴之前,它 是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被各国立法广泛吸收。 4.(=阿拉利克罗马法辑要:又称《西哥特罗马法典》,是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西哥特国王阿拉利克 二世时期编纂的罗马法典,这部法典在西欧中世纪各国具有广泛的影响,是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也是日耳曼法与罗马法并存和融合的历史见证。) 5.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 反映出教会法的封建性质。 6.五功?:是伊斯兰法的基础,指穆斯林应该履行的五种义务,包括念功、拜功、斋功、朝功、课功。 7.《汉穆拉比法典》??:是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时期制定的成文法典;它集两河流 域法之大成,是楔形文字法的典型代表;是世界上第一部保存最完整的奴隶制法典。 8.(=石柱法:即《汉穆拉比法典》,汉穆拉比王适应本国经济的发展与政治统治的需要,汲取两河流域 原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了闻名于世的《汉穆拉比法典》,该法典的原文镌刻在一个约2.25米高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故又称“石柱法”。) 9.《国法大全》?:是由东罗马帝国时期,皇帝优士丁尼在位期间及死后不久新编纂的,它是《优士丁 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编》、《新律》四部法典汇编的统称,也是奴隶制时代历史上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典。 10.圣训??:是指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及默示,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之一。其作用是为补充《古兰经》 并使之具体化。最权威的圣训汇编是《布哈里圣训实录》等六大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非启示性言论、行为和生活习惯。虽然“圣训”并非安拉的启示,但出自安拉的代言人,故有极强的权威性,其地位仅次于《古兰经》。在伊斯兰法的发展过程中,“圣训”发挥了重要作用。 11.《摩奴法典》???: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 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它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吠陀的精义,规定了以种姓制为核心的基本内容。该法典对印度法律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传播至东南亚及远东地区。 12.伊斯兰教法?:是适用于全体穆斯林的有关伊斯兰宗教、政治、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准则的总称。 13.(=伊斯兰法??:亦称“伊斯兰教法”(/“伊斯兰教法”的简称),产生于公元7世纪初的阿拉伯 半岛,它是一种宗教法律体系,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法律渊源,盛行于中世纪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帝国,是伊斯兰国家至高无上的法律渊源。/阿拉伯语叫“沙里阿“;是在中世纪政教合一的阿 拉伯国家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关于穆斯林在宗教、道德和社会生活方面应遵守的准则的总和。)14.教法学=伊斯兰教法学?:是研究伊斯兰法的学问。它通过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发现 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和精神,解释其基本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规则。(——教法学是研究伊斯兰教教法的学科,其使命是研究《古兰经》和“圣训”的基本精神,发现、解释体现于其中的教法 原则的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使伊斯兰法能适应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15.伊斯兰法系:原阿拉伯封建帝国势力范围内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其他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和地区的法 律都是以《古兰经》、圣训和初期的伊斯兰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具有共同的特征和历史联系,被称为 伊斯兰法系。 16.《法律重述》?:是经过综合整理后由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的司法判例汇编,它将那些尚有适用价值

《管理学原理》总复习

A, 题型: 一、 单项或多项选择题 二、 判断题 三、 名词解释 四、 简答题 五、 论述 / 案例分析 B,复习内容 一、选择 1. 中层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是( )。 A 、战略管理; B 、现场管理; C 、组织协调; D 、开拓创新; E 、组织实施 2. 之于管理,最形象的描述是( )。 A 、艺术; B 、科学; C 、知识; D 、能力; E 、以上都不是 3. 下面几项,能够被列入技术技能范畴的是( )。 A.生产技能 B.财务技能 C.营销技能 D.协调技能 E.激励技能 4. 下列属于在整个组织的管理活动中,领导者发挥的主要作用的有( )。 A.协调作用 B.指挥作用 C.打击作用 D.激励作用 E.宽容作用 5. 根据“双因素理论”,激励因素的缺失将导致员工( )。 A.满意 B.没有满意 C.不满 D.很不满 6. 决策过程中,不能只是着眼于需要,而不考虑可能性,这一观点体现 装 订 线

了决策的()。 A. 可行性的原则 B. 系统性的原则 C.对比择优原则 D. 风险性 D、下属部门工作非管理特征明显; E、以上皆是 7.行为科学最基本的理论核心是()。 A.动机激励理论 B.组织与冲突理论 C.企业管理中的“人性”理论 D.领导方式的理论 8.培训和发展项目是否有效的检验标准是( )。 A、培训是否影响生产工期; B、培训者是否实现了教学目标; C、被培训者的工作绩效在培训后是否得到了提高; D、被培训者实际工作能力提升; E、被培训者是否乐于参加培训 9.中层管理者比基层管理者更多地依靠() A.正式权力与沟通技巧 B.个人权力与技术技能 C.人际关系技能与技 术技能D.沟通技能与人际关系技能E.规划能力 10.20世纪80年代以来产生了许多组织变革举措。下列属于这些举措的 有()。 A.组织文化多样化 B.组织结构扁平化 C.组织运行柔性化 D.组织协作团队化 E.大企业内部的“小企业化经营” 11.为了强调决策是管理的核心和决策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由此而 提出的 论断是____ 。

XXXX年自考管理学原理名词解释、简答汇总

管理学原理 名词解释 管理突破:指通过解决组织的慢性问题,增强组织素质的有组织的活动过程。 全面质量管理:一个组织以质量为中心,以全员参与为基础,目的在于通过让顾客满意和本组织所有成员及社会受益而达到长期成功的管理途径。 人才生命周期:人才的生命周期大致可以划分为引入阶段、成长阶成熟阶段和衰退阶段。主管人员培训应根据各个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霍桑实验: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间,美国有关研究人员在美国西方电器公司霍桑工厂进行了有关工作条件、社会因素与生产效率之间关系的试验。 决策:是为达到一定的目标,从两个以上的可行方案中选择一个合理方案的分析判断过程。 强化:指通过不断改变环境的刺激因素来达到增强,减弱或消失某种行为的过程。 零期预算:在每个预算年度开始时,将所有还在进行的管理活动都看作重新开始。 管理道德:指规定行为是非的惯例或原则。 战略:是为了回答使命和目标而对发展方向,行为方针,以及资源配置等提出的总体规划。 直线职权:指某项职位或某部门所拥有的包括作出决策,发布命令等的权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指挥权。目标管理:是让组织的管理人员和涡工亲自参加目标的制定,在工作中实行“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或方法。 沟通:指将某一信息传递给客体或对象,以期取得客体做出相应反应效果的过程。 社会责任:指组织在遵守,维护和改善社会秩序保护增加社会福利等方面所承担的职责义务。 系统:指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控制工作:指管理者通过事先确定的标准,或根据组织内外环境的变化和组织的发展,拟订标准,对下发工作成交进行测量、评价和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的过程。 预算:就是用数字编制未来某一个时期的计划,也就是用财务数字或非财务数字来表明预期结果。 1.战略性计划:指应用于整体组织的,为组织未来较长时期(通常为五年以上)设立总体目标和寻求组织在环境中的地位的计划。战略性计划的首要内容是愿景和使命陈述,第二项内容是战略环境分析,即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第三项内容是战略选择,选择企业合适的发展途径。最后通过制定一系列战术性计划将战略计划付诸实施。 2.平衡积分卡是由财务、顾客、内部经营过程,学习和成长四个方面构成的衡量企业、部门和人员的卡片,它的目的在于平衡,兼顾战略与战术.长期和短期目标.财务和非财务衡量方法.滞后和先行指标。3.标杆管理标杆管理的概念可概括为:不断寻找和研究同行一流公司的最佳实践,并以此为基准与本企业进行比较、分析、判断,从而使自己企业得到不断改进,进入或赶超一流公司,创造优秀业绩的良性循环过程。其核心是向业内或业外的最优秀的企业学习。通过学习,企业重新思考和改进经营实践,创造自己的最佳实践,这实际上是模仿创新的过程。 4.风险型决策:如果决策问题涉及的条件中有些是随机因素,它虽然不是确定型的,但我们知道它们的概率分布,这类决策被称风险性决策。风险型决策是指决策者不能预先确知环境条件,各种决策方案未来的若干种状态是随机的。 5.管理是指组织为了达到个人无法实现的目标,通过各项职能活动,合理分配.协调相关资源的过程。管理是指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下,管理主体有效整合组织资源,运用一定的职能和手段,以达成组织既定目标与责任的动态过程。 6.激励通常和动机连在一起。主要是指人类活动的一种内心的精神状态。它包含三个关键要素:努力.组织目标和需要。它对人的行动起激发.推动和加强的作用。激励是激发和鼓励人朝着所期望的目标采取行动的过程。在管理实践中,“激励“指调动人的积极性的过程,即为了特定目的而影响或满足人们的内在需要或动机,强化、引导或改变人们的行为的过程。 7.目标管理:企业的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这些目标对下级进行领导,并以此来保证企业总目标的实现。目标管理是一种程序,使一个组织中的上下各级管理人员统一起来制定共同的

自考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20170428

自考外国法制史复习重点(2017年总结) 注:根据2012年-2017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201310 3”代表该处于2013年10月的真题出现3分,即名词解释题。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 总称。201310 3”由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乌尔纳姆法典》:2016103” /201201 3”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 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汉穆拉比法典》:201604 3” /2013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 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以神的名义阐明了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目的)、正文(保证法院公正审判的规定)、结语三(告诫后人)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 ◆君主专制制度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由民(阿维鲁:直译为“丈夫”,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适用同态复仇的人身伤害;穆什凯努:直译为“小人”或“顺从者”:不享有充分权利的自由民,人身伤害以赔偿银子来解决)和奴隶两大类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 ◆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第1条诬告处罚);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规定最多,处罚最严厉);侵犯家庭罪。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由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古印度法:201301 3”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 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吠陀:(原意“知识”),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 ◆法经: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石柱法”。 佛教法的中心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不饮酒) 5.古印度法的基本制度 种姓制度:201510 3”/ 201201 3”是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古印度法的核心内容。与种族、姓氏有密切关系的社会集团,各集团严格实现族内婚,职业世袭。再生人:201210 3”根据古印度法的种姓制度,婆罗门(梵天口中生出,最洁净)、刹帝利(梵天双臂生出,最有力量,掌握军权)、吠舍(梵天腿中生出,最勤奋,职责为不断增值财富)三个种姓可因入教而获得宗教上的再生。首陀罗(生于梵天脚下):非再生人。

法制史简答题、名词解释

一、春秋得成文法、争论与人物 (一)主要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郑国邓析作《竹刑》;晋国赵鞅等人铸刑鼎。 (二)争论。1、争论原因:破坏了原来得礼法等级秩序;民众知道法律后将会根据法律追逐自己得利益从而不利于统治。 2、进步性:公布成文法顺应社会进步得历史潮流,各诸侯国纷纷公布成文法得现实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3、意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旧贵族得特权,而且也为法律自身得发展提供了重要得条件。(2分) (三)争论相关人物:郑国铸刑书于鼎,郑子产与叔向关于公布成文法得争论;(2)晋国赵鞅铸刑鼎,此活动受到孔子批评。 二、简述《法经》各篇篇名及其主要内容 (一)法经就是 (二)(1)盗法:有关侵犯财产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2)贼法:有关侵犯她人人身及国家政权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3)囚法:有关违反监狱管理以及诉讼程序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4)捕法:有关违法追捕法律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5)杂法:以上各篇没有规定得犯罪及其处罚得规定。 (6)具法:有关刑法适用原则得规定。 (三)意义 三、简述汉初刑罚改革 (一)起因:汉初约法省刑得需要、缇萦上书。 (二)内容:1、汉文帝时规定,以徒、笞与死刑分别代替黥、劓及斩左右趾:1)凡当完者,完为城旦舂;2)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3)当劓者,笞三百;4)当斩左趾者,笞五百;5)当斩右趾者,弃市。2、汉景帝时两次减少笞数,并专门规定了刑具得规格,笞刑部位等。 (三)影响:1、它为刑罚由旧五刑向隋唐新五刑得过渡奠定了基础2、推动了法律得儒家化3、就是中国古代刑制由野蛮阶段进入较为文明阶段得转折点。 四、法家“法治”理论得基本内容有哪些? (1)君本位得极端君主主义。(2)法、术、势三者结合。(3)重刑主义。(4)重农抑商 五、儒家得德治思想得主要内容就是什么? (1)儒家主张以礼义道德教化人民,使人民道德升华,反对以暴力威胁为基础得政治。 (2)要求为政者要以自己得高尚品德感化人民 (3)法令刑罚只就是德礼教化得辅助手段 六、论汉朝刑法得儒家化 1、刑法儒家化即刑法中体现儒家思想; 2、主要体现:孝思想,以家庭观念为核心; 3、表现:1)春秋决狱2)亲亲相隐3)矜恤老幼妇孺4)重惩不孝犯罪5)官僚贵族有罪先请 4、意义:在于促进了法明文明进步 七、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得表现 1、曹魏“八议”入律2、晋律实行“准五服以制罪”3、北魏孝文帝创制“存留养亲”制度4、北齐总结“重罪十条”(“十恶”前身)5、南北朝实行“官当”。 八、综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新创立得对中国法制史具有重要影响得刑法制度。 (1)结构形式上:创立了《名例律》、法典分为十二篇以及律注合篇得传统。 (2)内容上:创立了八议;准五服以制罪;重罪十条;规范得流刑,等等 九、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哪些主要法典?这些法典分别创设了哪些重要得刑法制度?(至少举出五项) (1)魏《新律》,八议入律,缩小族诛连坐;(2)《北魏律》存留养亲;(3)晋《泰始律》,确立“准五服以制罪”;(4)北齐《北齐律》,重罪十条;(5)北齐《北齐律》,新五刑体例 十、简述唐朝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一)法律形式:1)律:刑法典2)令:有关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得法规3)格:经过整理后得皇帝敕令4)式:国家机关经常适用得办事细则与公文程式。 (二)相互关系:1)律就是普通法,其余形式为特别法,就是律得补充2)凡违反令、格、式并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者,由律处罚 十一、为什么说唐律“一准乎礼”? 1、唐律就是礼法结合得典范,就是儒家化法律得代表。2、立法原则体现,《唐律疏议》序文中声明“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就是立法基本原则,此原则要求根据礼得精神与要求来制定、解释法律;3、首列“十恶”总列严重违反纲常名教得罪行,表明法律要维护礼教秩序;4、法律历史渊源:不少法律规定源于礼文,例如“八议”、老幼废疾减刑、同居相为隐、准五服以制罪等;5、引

管理学原理论述题参考答案

管理学原理论述题参考答案 这是整理的管理学原理论述题参考答案,判断和名词解释可以按照提纲复习。?论述题?1。请谈谈你对企业管理的理解和体会。 答:企业管理就是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有效合理配置的手段。只要能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就是最好的管理,企业管理是个很概括的概念!简单的说就是能让企业,以正常的模式运行!实现企业利润,?如何运用人才和宏观调控市场经济发展战略,让公司所有员工团结一致,互助友爱,积极向上,把公司的事当自己的事来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采纳一切对公司有利益的建议和批评,让公司在短期内成为规模。并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其实企业管理,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作为企业管理者,如何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利,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在现代社会,企业管理是一门学科.说穿了,企业管理就是用一种合理的方法,使员工即听从你的,而又对你没有反感,这其中的方法就是艺术.企业管理是一个很笼统的概念,它的领域很广泛,包括几个分支。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等等。企业管理是先有了理,再有管。理即制度,管即措施.要想管理好企业,应先制定出合理的制度,然后再制定出措施,如员工违反的哪一条制度该怎么办,如何处置;企业管理目的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取最大的利润的同时使的顾客达到最高的满意度,就是通过合理组织协调机制,科学的管理机构和严密的规章制度,对于一个企业的人。财.物进行合理,科学,严密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以及企业所需要达到的目的, 2。企业的目的是什么?谈谈你对企业宗旨的理解。P81-82?答,企业的目的是创造利润,并且寻求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企业的宗旨是关于企业存在的目的或对社会发展的某一方面应做出的贡献的陈述,有时也称为企业使命,企业宗旨不仅陈述了企业未来的任务,而且要阐明为什么要完成这个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行为规范是什么。一个良好的宗旨陈述应包括五方面的内容:1。应该明确企业是什么和希望成为什么;2。在战略上允许企业创造性地发展,而在战术上限制企业进行一些冒险行为;3.使本企业或机构有别于其他同类型的企业或机构;4。应指出作为评价企业现在和未来活动的框架;5.陈述应该准确明白,易于被整个企业或机构所理解。概括起来说,宗旨陈述应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顾客,产品/服务,市场,技术,关注生存、增长和盈利,哲学,自我意识,对公共事业的关注和对企业内部职工的考虑。 3.管理者的工作与角色有哪些?P5,11?答:管理者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上(如监工、领班、部门负责人、行政官员、副总裁等),他们动用人员和资源来完成组织及其下属部门的工作任务。无论是在领班一级还是在高层经理一级,当我们讨论管理者时,总是集中于探讨共同的管理职责——确保通过许多人的努力,以实现较高的工作绩效。工作绩效的实现正是通过管理——计划、组织、领导以及控制资源的使用,以实现工作目标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正如管理学家亨利.明茨伯格所说的,当一位管理者是最重要的工作:“没有什么工作会比管理者的工作对我们的社会更为重要的了.正是管理者决定我们的社会机构能否为我们提供有效的服务,或者他们是否浪费我们的才能和资源." 管理者必须准备承担的角色包括3个类型。管理者的人际关系方面的角色包括与工作单位内部和外部人员的交往。信息方面的角色包括传播、接收和分析信息.决策方面的角色包括利用信息来进行决策、解决问题,或者把握机遇。?4。企业为什么要研究非正式组织?(你怎么看待组织中的小团体,小宗派)P112-113?每一种正式结构的背后都存在一种非正式结构。这是一种“影子"组织,由组织成员之间非正式的但往往是很重要的相互关系组成。 由于组织的复杂本质和对绩效要求的持续变化,非正式组织在完成必要工作方面很有帮助。通过非正式结构自然而然地自发联系,人们得以进入情感支持和产生友谊的人际关系网,以满足重要的社会需要。他们也从与其他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和任务的人的接触中获益。通过人们在工作日和各种非结构环境中的非正式接触,就可以进行有价值的学习和知识共享。?当然,非正式结构也有潜在的弱点。它们可能容易受到谣言的影响,传递不确切的信息,产生对变革的抵制,甚至转移重要目标的工作努力.那些感觉被排除在非正式群体之外的人会滋生不满情绪。?5.简述扁平化组织结构的特征。P120-123?答:现代的企业大都倾向于采用扁平组织结构?1。扁平结构的主要优点.?(1)节省管理费用开支.(2)高层领导可以较容易了解基层情况.(3)有利于促进基层管理人员的成长。(4)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程度。(5)纵向沟通联系渠道缩短,可以加快信息传递速度和减少信息失真.

自考-现代管理学名词解释大全教学教材

现代管理学名词解释 1、管理:在社会活动中,一定的人或组织所拥有的权力,通过一系列的职能活动,对人力、物力、财力及其他资源进行协调或处理,以达到预期目标的活动过程。 2、企业再造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兴起了企业再造运动,形成了“从毛毛虫变蝴蝶”的革命。 3、企业再造:是指企业在产品与服务质量、顾客满意度、生产与管理成本、员工工作效率等绩效评价的关键指标上能够得到显著改善,重新设计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运作方式。 4、红海:是指当前产业已存在的饱和市场,其利润前景暗淡,恶性竞争此起彼伏。 5、红海战略:是指竞争的结果,是传统的竞争战略,是一种“血腥”的、你死我活的战略。 6、蓝海:是指未曾开辟的新兴市场,这一市场中的客户需求与传统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获得了利润高速增长的机会。 7、蓝海战略:新兴的战略,它要求企业把注意力从市场的供给放转向需求方,从关注并力图超越竞争对手转向为买方提供价值的飞跃,即不参与瓜分现有的日趋萎缩的市场,也不以竞争对手为标杆,而是努力扩大需求摆脱竞争。 8、决策:是指管理者根据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为一定的管理行为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并选择管理方案的过程。 9、战略决策:是指决策目标所要解决的问题都带有全局性、方向性,以及影响深远的决策。 10、战术决策:指为了达到组织所采取的程序、途径、手段和措施的决策。 11、程序化决策:指决策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有规范化的固定程序,这些程序可以重复地利用于解决同类的问题。 12、非程序化决策:决策过程没固定程序和常规方法,解决的问题都是非重复出现的管理问题。 13、平时决策:指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决策者针对各种管理问题所作出的决策。 14、危机决策:是指当组织的重大安全利益和核心价值观念受到严重威胁和挑战,组织生存处于危机时期,决策者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应急反应。 15、初始决策:指决策者对从事某种活动或从事该种活动的方案所进行的初次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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