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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
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

首问(办)责任制度

(一) 通过首问(办)责任制,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行政效率,强化社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 凡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以及本系统的具体办事程序、办事方法和办理各种证照(业务)条件、手续、文书格式范本及收费标准,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事项,在当事人(公民、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下同)首次询问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口头或书面列出答复提纲,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告知内容必须合法、完整、明了。

(三) 凡当事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事(或咨询),找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办)责任人。首问(办)责任人必须认真负责,热情接待,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一律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还有很多事”等为由敷衍了事。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要负责带到有关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人)处讲明事由要求,由本部门岗位责任人负责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首问(办)责任人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问题。对没有找到有关部门岗位责任人的,首问(办)责任人要将办事人的联系电话或通讯地址记录下来,并负责转交有关部门岗位责任人。岗位责任人要根据首问(办)责任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主动约请当事人前来办事。岗位责任人对当事人提交、报送的材料认为应修改、补充的,应集中本部门的意见,采用书面形式列出答复提纲,一次性告知修改、补充事项和内容。

(四) 首问(办)责任制的重点是对当事人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注册(含分支机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含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年检(验照)、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广告及广告经营许可证、动产抵押物登记、市场开办登记、查处有关违法违章行为等业务的过程中落实首问(办)责任。

(五) 除了面向社会落实首问(办)责任制外,还要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工作运作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向本系统落实首问(办)责任制。

(六) 坚决杜绝敷衍塞责、使当事人来回奔跑、来回往返的不良现象。

(七) 当事人认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可以向本级或者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在本级或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局长接访日”提出投诉。

(八) 违反本规定的,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论处,追究首问(办)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并且追究直接领导的领导责任。根据直接责任人违反本规定的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扣发补贴、通报批评、待岗处理等;情节严重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对办事人普遍反映态度较好,且次数较多的,给予通报表扬、物质奖励等,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秀的依据。

服务承诺制度

(一) 积极推行和严格执行首问(办)责任制,落实责任。

(二)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行政效益,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 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遵守法定程序。查处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每人每年经办的案件误差率不得超过本人经办案件的1%。

(四) 必须文明执法、文明管理。不以管理者自居、不逞威风、不摆架子、不乱扣乱罚;使用文明用语,不说忌语,不打人骂人。

(五)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一律佩戴制式工号牌,窗口岗位人员佩戴上岗证,接受社会监督;上岗时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办事认真,作风正派,不搞“关、卡、压”。

服务窗口一次告知制度

咨询服务一口清,

发放资料一手清,

审查材料一次清。

限时办结制度

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凡是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领取有关证照;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会计法》及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省财政厅和省、湛江市工商局现行的有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度和规定,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市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局长)主管全局的财务工作,向局长负责;财务股长对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局长)负责。

第二章财务股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工作职责:

(一)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省、湛江市工商局的要求,认真编制好局年度预算,科学客观地编制、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统筹安排,保障全系统正常运转资金的需要。负责全局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二)负责逐月拨付各工商所预算内行政经费。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负责本局机关和督促各工商所和办案单位及时全额上缴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截留、隐瞒、转移资金和公款私存。

(四)负责本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各项经费开支报销工作。遵守各项

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厉行节约,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五)负责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固定资产核算、登记等工作。

(六)负责对各工商所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管理工作。

(七)认真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做好银行存款结算工作,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八)按照制度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票据等财务档案资料。

(九)遵守、宣传、维护国家、省、市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清正廉洁,防止乱收乱支,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第五条工作权限:

(一)监督各工商所、直属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对违反财务规定的事项有权制止,对已发生的事项有权检查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二)对各工商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营私舞弊、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行为,检查核实、制止、拒绝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款项。

(四)参与基建工程的招标议标,以及基建工程的预算、验收、结算工作。

(五)对局机关的财务开支和报销初审,对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各项有关财务规定贯彻执行和解释。

第六条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

(一)局机关的各项经费开支和报销严格四级审核的制度。1000元以下(含1000元),接待费除外,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证明,会计

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报局长签阅;1000元以上至30000元(含30000元)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证明,会计人员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30000元(不含)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开支项目,再按四级审核制度审批。

(二)局机关和工商所人员日常工资、福利的正常开支,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

(三)根据财政部《罚没财物和追回赃物管理办法》(财预宇[86]第228号)的规定,执法股室一次性奖励协助办案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奖金(含线人费),由办案单位提出意见,会计人员审核,然后按金额大小报有关领导审批。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主管经检的局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至10000元的,由局长审批;10000元以上由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三章会议、接待规定

第七条各股室召开全系统会议,原则上一年一次,由分管副局长审批。超过次数的,由分管副局长提出意见,报局长审批。召开全市性会议或举办全市性的学习培训班,接待时均应编制会议人员或学习培训班人员签名表,作为报销时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会议食宿和对外人员接待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各股室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口接待,要事先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机关服务中心。

第九条处级领导,接待开支标准每人每餐60元以下;科级领导每人每餐50元以下;科级以下干部每人每餐35元以下。

第十条机关服务中心接待时采用记帐方式结算的,要填写“接待住宿,用餐记帐单”,把接待单位,人数填写好,凭“接待住宿,用餐记帐单”和发票及签单凭证按第六条第一款的程序核报。5000

元以上(含5000元)应用转帐或支票决算,不得提取现金。

第四章借款及报销规定

第十一条因公事需要借款的,必须由本股室负责人提出意见,3000元以下(含3000元)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30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并限期归还报结,逾期不归还者,从其工资、奖金中扣除。

第十二条市局机关出差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原则上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粤财文[1996]10号)的规定执行。市局机关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如下:

(一)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住宿等级标准:科级干部一般地区110元、特殊地区150元;其他人员一般地区90元、特殊地区130元。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市和海南省。

住宿费必须凭旅馆、招待所正式发票,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按实报销,超支不补,没有住宿费单不能按规定标准补助。

(二)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1、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60元。

2、一般地区(湛江市外)30元。

3、湛江市境内(廉江市湛江市局招待外)10元。

4、廉江市境内(廉城镇外)按规定领取餐票,不再另行补助。

(三)工作人员参加省内外的各种培训班、轮训班、研讨会、评比鉴定会、调查研究会等,其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由参加会议人员凭通知或请示批复回单位按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如举办单位已提供住宿的,则不能报销住宿费,其他费用不得带回单位报销。

(四)科级以下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前经局长批准,未

经批准的,不予报销费用。

(五)出差市外原则上不得乘坐“的士”车,特殊情况需乘坐“的士”车的,每人每次不得超过80元。

第十三条夜餐费、学习补助等开支标准

(一)夜餐费: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分管局领导批准,夜班加班工作至二十三时半以后可发给夜餐补助费,标准为6元。以股室为单位做好登记,注明误餐加夜班事由和确认人、经办人,股室领导签字后按财务审批权限审批报销。

(二)学习补助:干部职工经单位批准,参加省内外党政机关、工、青、妇团体和上一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干部培训班(含中专、大专班)、干部进修班以及委托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举办的干部专修班、干部培训班的学员,学习期间在培训单位就餐,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每人每天补助7元;学习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每人每天补助5元。

(三)本局、股(室)所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不准以自带差旅费或按差旅费标准领报伙食补助,财务部门对这类补助不予核报。

第十四条加班及其他补贴的开支标准。

(一)根据省局和湛江市局规定,享受行政机关工资、福利待遇的人员加班,不发放加班费。依据《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经股室以上领导同意安排加班,由所在股室作好登记,注明加班事由、加班时数和批准安排人,根据财务审批权限每月报销一次。加班时间的计算方法是:半天数=累计小时数/4,余数不足4小时的,按半天计。加班补助标准如下:

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平均工资的1.5倍计发。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平均工资的3倍计发。

(二)特殊岗位补贴的报领必须规范。依据有关规定享受补贴的,

由财务股制表发放。标准如下:

专职司机补助:安全奖每年500元;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每月300元。

第十五条本局干部职工住院,由病号所在股室和人事监察股以局的名义看望,一次性购买慰问品,限额200元以内。

第十六条办案费用的主要开支范围:

(一)按规定发给案件告发人的奖金和发给协助破案的农村乡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奖金;

(二)扣留和罚没物资的运输、仓储(包括简易仓棚修建)、整理等费用;

(三)侦缉调查补助费。包括侦破、调研、审理案件的差旅费、办案专业会议等补助费;

(四)办案专用车、船的燃料及修理补助费;

(五)业务费补助。包括办案宣传费、大宗文卷资料印刷费,化验鉴定等补助费;

(六)其他费用补助。包括分给联合办案单位的办案补助费、告发、告密人接待费,按规定发给第一线执法人员的一次性奖金,以及同级财政机关批准列支的其他特殊开支。“办案费用补助”严禁给执法人员滥发奖金。

第十七条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按照省工商局《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商财字[2002]1144号文)执行。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返回局上班10天内办完结报销手续,并还清借款,逾期不还清者,在本月或下月工资、奖金中扣还。

第十九条财务股要加强对财务报销凭证的管理。财务股要对各类报销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严格审核,严禁用非正式发票或白条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要有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审核人、经批

人四人以上签名方能报销。

第五章财务统计管理

第二十条财务股月底要把当月各工商所“两费”征收及罚没入库情况汇总报局领导。

第二十一条财务股每月15日前要将上月财务情况汇总报表报局领导。

第二十二条财务股要在每季终15天内向湛江市局财务科报送票据季度报表,票据报表要在认真核实、票款一致的基础上填报,做到真实、准确、及时,不得虚报和漏报。

第二十三条个体劳动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市消费者委员会等有财务收支活动的直属单位都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帐目。各种费用支出应设往来帐户,原始单据应合法,要节约开支、量入为出,财务收支情况,由财务股实施有效监督。经费开支和报销按第六条第一款执行。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凡是属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项目必须由政府采购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第二十五条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对局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交付使用、立卡登记、定期盘存、维护修理、调进调出和报损报废的报批等工作。购买固定资产前,应制订预算计划,按预算金额大小依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实行政

府采购,物资采购要登记造册,领用人签字。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规定核销,不得擅自处理,做到帐物相符。如有人为破坏和自行处理的,按资产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第二十六条财务股负责固定资产登记总帐和按类登记明细帐,对固定资产的购臵、验收、调拨、处理等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10万以下(含10万元)由本局按程序审批购臵;对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固定资产的购臵、调拨、处理等必须报湛江市局审批。

(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在10—100万(含100万元)的,报湛江市工商局审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由省工商局审批;因特殊原因需扩建追加投资额的基本建设项目,按上述投资额和管理权限审批。

(三)更新或购臵各种汽车价格5万元以上的报湛江市工商局审批。

(四)购臵其他设备单价(单项)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或成批购臵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由湛江市工商局审批,超过此标准的报省工商局审批。

(五)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变卖、盘亏时,按照国有资产处臵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七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八条严格执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收费票据管理办法》,配备兼票管人员和票据仓库,建立健全票据的领取、发放、使用、结报、稽查、缴销等管理制度。发放票据时必须填写领用单和领购手册,使用中要建立票据总账与明细帐,定期与财务票据存根分

级保管,到期后填制“票据核销报表”经湛江市局批准后并在上级机关的监督下核销。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九条财务股要严格执行《审计法》和《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接受审计部门和湛江市工商局审计机构的审计,做到如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并且提供必要条件。同时要接受纪检监察和干部的监督。一年两次在局长办公会议上或局务会议上公布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提高理财透明度。

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

1、本局机关的汽车一律由局机关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工商所的汽车管理,实行机关服务中心与工商所长双轨管理制度。

2、车辆要在指定地点停放。局机关汽车统一停放在局办公楼院内或指定的地点,工商所汽车要停放在所内车库或报经局同意备案的指定地点。

3、局机关汽车出差离开湛江市范围,工商所汽车出差离开廉江市范围的,须报经局领导批准。并报机关服务中心备查。

4、每辆汽车都配备专职司机,负责安全驾驶,保管和检查保养,保持车辆整洁、性能良好;对车上工具、器材及各种有关证件要保管齐全。

二、车辆使用及费用

1、局机关车辆使用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工商所车辆使用由所长调度。工作需要,各工商所汽车可由局抽调使用。

2、车辆使用安排首先要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

3、各股室公务用车,须由用车股室提前向机关服务中心申报,由服务中心按轻重缓急派车。

4、廉江市外的个人用车,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要派车的,应提前一至两天报分管副局长批准,由机关服务中心派车。廉江市内个人用车,由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灵活处理。私人用车每公里收油费1元,用车者须交的款额每月由机关服务中心通知财会在发工资时扣除。本局干部职工及家属因急病需要用车送医院治病的不收费。

5、凡车辆外借必须由局领导批准,车辆用油由借车单位支付。

6、司机未经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批准不得私自用车。

三、车辆维护

1、司机有责任爱护车辆及搞好车辆清洁(局机关汽车实行定点定额洗车),要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检查,保证安全行驶。

2、司机出车回来后,要上保险锁,加强车辆的保护。

3、局机关汽车需维修的,须经机关服务中心审查检验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司机凭机关服务中心开出的维修单送修。

4、局机关汽车统一到局指定的维修点修理,因特殊情况需到其他修理厂修理的,必须经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送修。

5、局机关汽车需要更换轮胎、零配件或购买汽车有关用品时,须经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一律到指定维修点或销售点更换、购买。

6、局机关汽车燃油,由机关服务中心登记、核发油票,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机关服务中心定期做好结算工作。特殊情况要事先征得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批准。

7、全部车辆年审、购买保险费、养路费、车船税等,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办理,费用由局报销。

8、工商所汽车用油、洗洁、保养、更换轮胎、零配件或购买汽车有关用品,一律由本所包干经费开支。车辆维修分小修和大修(以技术鉴定为准),小修费用由工商所负责,局给予该所年度办案罚没经费提留的第一年10%,第二年的15%,作汽车维修经费包干使用;大修须向机关服务中心报告核实,经局领导批准后,到局指定维修点维修,大修费由局报销。

四、车辆管理领导责任

1、车辆管理领导要加强对司机教育和车辆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司机学习,强化安全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

2、分管车辆的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和工商所所长未按本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调动车辆,发生事故的,追究领导责任,扣发一个季度岗位津贴,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中30%,不得参加本年度优秀、先进个人评比。

五、司机管理和奖罚措施

1、建立司机岗位责任制。

2、司机应加强政治学习和驾驶技术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驾驶技术和服务质量,遵守交通规则,禁止违章驾驶。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要服从用车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领导。

4、设立安全行车奖。一年内,局机关和工商所的司机安全行车者,但因自身责任使开的车辆损坏轻微(修理费不超过500元),年终奖励300元;安全行车者,车辆没有因自身责任损坏的,年终奖励500元。

5、车辆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机关服务中心领导到现场处理,否则要赔偿单位全部经济损失。

6、驾驶员因公出差途中,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汽车被盗的,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中的30%,并扣发两个月岗位津贴。(雇请的司机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中的50%),驾驶员违章驾驶汽车造成事故的,并负主要责任的,赔偿单位全部经济损失中的50%。

7、驾驶员出车回来后,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的,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中的50%,并扣发半年的岗位津贴。(雇请的司机要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中的80%)

8、驾驶员违反本车辆管理规定,未经局领导批准,因私用车造成损坏、事故或被盗的,要负完全责任。

9、干部职工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私自要求司机出车的,司机应拒绝出车,若出车造成车辆损坏、被盗或发生其他事故的,用车人和司机各负单位经济损失中的50%,扣发半年的岗位津贴。

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规范会议程序,提高会议效能,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促进工作落实,更好地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湛江市工商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 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省、湛江市工商局的重要会议精神、决定、文件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2、研究决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3、讨论确定干部的调配、任免、奖惩。

4、研究决定机关党的建设,以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研究、决定召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议。

6、研究讨论需要党组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议事原则

1、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工商局党组和廉江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组议事必须先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让每个成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要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党组会议作出

决定后,党组成员必须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讲真话、讲实话,敢于发表不同的意见。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结合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的实际,提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廉江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的意见。

4、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依法决策,研究决定有关决策和有关事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 会议准备

1、会议议题确定。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党组书记委托党组成员确定。党组成员和各单位提出需要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人事监察股负责收集列出,报党组书记审定。会议不搞临时动议。议题一经确定,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印发党组成员和列席会议人员。

2、会议范围。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根据需要,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人事监察股股长等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3、会议通知。由人事监察股根据党组书记或市局其他领导的指示发通知。一般要提前一天通知与会领导和有关人员。同时由人事监察股将请假人员情况向党组书记报告。

(四) 会议程序

1、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或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或有关股室负责人分别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提出结论性意见。

3、召开党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参加。党组成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模板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一部分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各单位、部门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总体职责、处室职能和职位说明书, 将每个单位、部门、处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等内容具体化, 并要求落实责任的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 是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 转变机关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 是对单位、部门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三、各单位、部门必须按照效能建设要求, 根据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四、岗位责任制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 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 二) 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 三) 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 四) 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五、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 既要抓好业务工作, 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六、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 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 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七、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 一) 科室的总体职能; ( 二) 内设处室的主要职责;

( 三) 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 四) 具体岗位的 B 角责任人。 上述内容如按年度制定, 应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其中。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 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接受评议。街道机关效能办负责对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首问负责制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

福州市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治市,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必须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 第三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树立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 第四条机关效能建设应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各级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机关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第五条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福州市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以下简称投诉中心),负责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设诉,并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均应成立相应的机构。 第六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群众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效能问题,有权提出检举或控告。 第七条各级党委、政府应在离退休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企业界人士中聘请效能监督员,对各级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州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

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

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 第一,要加强思想教育,在转变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一是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公仆意识。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要坚决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克服“高高在上”的思想,二是要提高工作效率。在残疾人最不满意的工作环节改起,从残疾人最关切的利益做起,在消除推来扯皮、效率低下等不良风气上动真格,见实效。三是要大兴务实之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四是密切与基层残联及残疾人的关系。要深入开展与残疾人的“心连心”活动,为基层残联和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第二,要加强学习培训,在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要在提高残联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上下功夫,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着力点。一是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观念问题。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二是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加快干部培养步伐,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激发干部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积极探索干部培训的激励机制,调动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把时间和精力多用于学习理论、思考问题、干好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适应现代化要求的干部队伍。第三,要明确岗位职责,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在修订完善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上下功夫,为顺利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全面加强制度建设,把机关建设成为“勤政、务实、

廉洁、高效、和谐”的文明机关,逐步建立职责清晰、管理健全、务实高效、奖罚分明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工作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用车制度、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过错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推进我会各项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第四,要加强廉正建设,在抓教育、重防范、堵源头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教育在前,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指导思想,采取中心组学习、主题讨论、业余自学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系统性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干部开展“访贫思廉”、“读书思廉”、“影视思廉”系列专题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使“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二是创新监督机制,做到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事前预防控制、事中监督约束、事后惩戒并重,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三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工作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用车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失职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在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发放残疾人扶贫补助、扶残助学资金等工作上推行阳光作业,从源头上下功夫减少腐败的发生,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采取对外设置廉政建设举报箱等措施,强化外部监督,有效地方便办事人员,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要通过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努力建设法治、服务、责任、效能的机关,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质量明显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务环境明显好转的目标。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越安监管〔2005〕4号 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局机关八项工作制度》的通知各科、室: 为规范局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局机关工作制度》现予印发,并从发文之日起贯彻执行。 附件:一~八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五年六月九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制度通知 抄报:市安监局,区纪委、区委办、组织部、区府办、机关党工委、区人劳局、区有关领导。 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6月9日印发 (共印10份) 一、越城区安监局机关政务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越城区安监局机关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第三条越城区安监局各科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职责、机构设置、审批事项、审核事项; 三、办事纪律、投诉办理程序; 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公示栏等形式。局各科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局纪检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部门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局纪检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部门、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局纪检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二、越城区安监局机关首问负责制 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结合本局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首问负责制适用于越城区安监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在本机关范围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简称办事人)询问的局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实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科室工作职能和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了解机关各科室的基本岗位职责;强化

机关效能建设“十不准”

目录 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 (1) 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2) 出勤签到制度 (3) 请销假制度 (6) 工作议事制度 (8) 学习(会议)制度 (10) 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制度 (12) 公文管理制度 (14) 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16) 西古委发〔2012〕5号文件 (18) 西古委发〔2012〕6号文件 (32)

便民服务效能建设“十不准” 一、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不签到。 二、不准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赌博,上网打游戏、聊天。 三、不准推诿职责,行政不作为。 四、不准对来访群众无礼貌,不接待。 五、不准延误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 六、不准工作不请示、不反馈,越权行事。 七、不准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行为不廉洁。 八、不准闲言是非,破坏安定团结。 九、不准环卫不洁。 十、不准衣冠不整,作风不检点。

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为了加强机关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切实做到为政清廉,励行节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作出廉洁自律八项承诺: 一、不准公费接待未经请示批准的任何来人来客。 二、不准喝瓶装酒。 三、不准发包包烟。 四、不准陪客人数超限额(最多不超过三人)。 五、不准接待超标准 六、不准未经请示采购任何办公用品。 七、不准未经请示批准打印任何资料。 八、不准未经请示公费租用车辆。

出勤签到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周一至周五必须出勤、签到。国家法定假日休假。(休假期间执行值日轮休方式)。 2、每天工作时段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上午8:30-9:30为到岗签到时间、下午17:00-18:00为离岗签到时间。 3、每人每月出勤签到达20天以上的为全勤。少于20天又无正当事由核销签到的为缺勤(全勤为22天,扣除事假因素2天)。 4、每天上午8:30至9:30为考勤签到时间,迟于9:30签到为迟到,早于下午6点离岗为早退。无正当事由不签到的或假满不归者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办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是本办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本办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各科室要按照的总体职责、科室职能和职位说明的有关内容,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三)当某一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止。 (四)各科室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按照“谁为第一接待人,谁负责认真接待”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接待。同时,凡首次接待来函、来电和来办事人员的科室和工作人员,视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礼貌接待。 (二)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属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帮其办理,如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承

诺办理期限。 (三)对属其他科室单位或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帮助联系;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四)对不属于我办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要向来者做好解释说明。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一)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二)做好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协调落实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务实高效,确保各项工作能全面顺利开展。 (三)开展文明服务,工作人员要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傲慢、不耍态度,依法办事。 (四)严格遵守有关勤政、廉政制度,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来我办办事的人员或者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属本职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依据、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作出

医院工作作风建设制度汇编

医院工作作风建设制度汇编 行风建设监督制度 (1) 医务人员违规行为与年度考核挂钩制度 (4) 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 (5) 医院务公开工作制度 (8) 医院投诉管理制度 (10) 医院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19) 工休座谈会制度 (19) 监察室工作制度 (19) 廉政勤政管理制度 (21) 社会监督制度 (21) 行风建设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全面落实卫生部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现根据《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特制订我院行风建设督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加强医院行风建设,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减轻群众负担,狠刹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等不正之风,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重点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量较高、费用较低的医疗卫生服务,努力树立医院新形象,为医疗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督查对象 各临床科室、全体员工。 三、督查人员 具体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督查内容 1. 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拒收不成者,要及时报告,上交院纪委。 2. 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和其他馈赠。

难以谢绝的,必须于三日内上交院纪委,由院纪委退还或作妥善处理。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 3. 严禁科室对药品使用、仪器检查、临床检验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或与个人收入挂钩。 4. 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5. 院内一切财务收支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室不得设立“小金库”。 6、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7、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做到医务人员人人知晓,执业行为规范。 8、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得滥检查、开大处方。 9、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防范措施到位,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10、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并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获得患者(家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实施方案(最新)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单位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经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就x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方案》以及区工委、管委的“十四条”实施方案,按照《x试验区工作绩效督查考核暂行办法》(x发〔x〕13号)和《x试验区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x发〔x〕24号)的规定,通过严格督查考核,大力整治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全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考评工作在区工委、管委领导下,由区机关效能建设考评领导组负责,区督考办具体组织实施,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 三、考核对象 区工委各部门、直属单位,区管委各部门、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区垂直管理单位,各乡镇办。以上单位共64个,为便于考核,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一)区属部门和“两院”(42个):纪工委(监察局)、工委(管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政法委、统战宣传部、群众工作部(信访局)、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商局、教育和体育局、经济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安分局、社会发展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委员会、水利局、林业局、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科技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局、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局、统计局、广播电视台、金融办、扶贫办、招投标监督管理局、重点工程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共青团、人武部、工会、妇联、法院、检察院。 (二)区垂直管理单位(18个):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局、公路分局、供电公司、邮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村商业银行、工行x支行、中行x支行、邮行x支行、徽行x支行、烟草分局、石油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范围原则上仅限于被考核单位的区本级机关,部门下属单位的考核由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 四、考核内容 总分为100分,其中单位职能职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考核计20分,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计50分,领导评价计20分,社会评议计10分。 (一)单位履职尽责(20分)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岗位责任制。各级机关要在定编、定员的前提下,根据“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对机关内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在管理过程中应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和质量以及完成工作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做到职责分明,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服务承诺制。各级机关特别是“窗口”单位要实行承诺服务,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将服务事项、内容、程序、标准、依据以及监督办法等向社会公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作出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的承诺。承诺的内容要反映本部门业务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所作的承诺要简洁明了、切实可行,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 (三)限时办结制。各级机关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对其职能范围内的管理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凡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时限,作出服务承诺并向社会公开。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也要及时办理、限时办结。 (四)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来访或办理有关事务时,

第一位接待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负责地进行处理、答复,并一次性告知相关的办事程序及要求,能办的及时办理;条件不符合或手续不全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耐心详细地告知当事人承办该事务的具体部门及所处位置,不得相互推诿、态度生硬,必要时要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五)AB岗工作制。各级机关要在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AB 岗工作制度。即当A角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承担该项工作时,由B角接替完成该项工作,并切实负起责任。A、B岗人员应相对固定,不得空岗、缺位。凡面向社会、基层的窗口单位,其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事项的相关岗位必须实行AB岗工作制。有必要的单位要推行全员AB岗工作制。各单位的AB岗设置情况要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行政审批中心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开。 (六)失职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发生违反作风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单位领导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不重视,制度不落实,单位发生作风和效能问题,给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的,按照《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能问题惩戒办法(试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决定》和全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厅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站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新时代公仆形象,同心同德为建设林业强省做出贡献,结合本站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本站效能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保证我站效能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我站效能建设工作在厅党组统一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xx 大精神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深刻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以创“四优三满意”活动为载体,强化我站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与机构改革、与依法治林、与党风廉政建设、与贯彻落实xx同志“xx”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办事高效、动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科技推广管理体系,达到管理改善、作风转变、效率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实现科技推广管理优质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的目标。 三、我站效能建设工作措施。 (一)严格管理。要搞好我站效能建设,首先应从制度建设入手,必须严格我站内部管理,根据我站的工作职能和具体业务事项,订立规 第 2 页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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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5、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时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缺席。 三、机关值班制度 1、乡镇机关、县直单位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 2、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 3、县直机关晚间实行值班电话转移值班,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 4、乡镇机关晚间必须保证有人住值班室,并确保有半数以上机关干部住机关。 5、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 6、做好来客来访接待工作。 7、处置、平息各类突发事件。 四、首问责任制度 1、基层干部或群众到机关办事、咨询问到的第一个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耐心细致地做好接待工作。 3、基层干部或群众所办或咨询的事,不属自己职责范围的,能办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做好解释工作。 4、基层干部或群众所办或咨询的事,属自己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帮助找到具体经办人员。 具体经办人员不在家的,做好解释工作。 五、干部出差制度

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政府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岗位责任制 一、为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性,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制定本制度。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责任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三、实行岗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各办公室总体职责和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实行岗位责任制要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岗位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之中,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五、岗位责任要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六、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首问负责制为了加强我镇机关的行政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群众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有关人员到镇政府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部门。 四、属于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镇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人员办理。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群众,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群众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风是指一个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一贯的做法和做派。 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每一项具体工作,必须从“求真、求实、求细、求新、求和”、“树立良好工作习惯”、“增强团结协作”这几个方面下工夫。 求真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落脚点,离开了这一基本要求,我们一切工作的成绩将无从谈起。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和判断问题,提出和解决问题。 求实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在具体日常工作中,我们不能一味追求工作做了多少,而是要注重工作取得了哪些实效,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要务实,戒浮躁。 细节决定成败,求细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按规定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对于没有规定的,按惯例办,没有惯例的,商量

着办,力求办好。要加强请示汇报,凡事不能自作主张,各行其是,也不能畏首畏尾,缩手缩脚,延误工作。 求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不竭之源。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一要创新思想观念,要破除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争创一流的意识,要破除被动应付的思想,树立主动服务的意识。二要创新思维方式。没有思维方式的创新,就没有工作上的突破,要变习惯性、经验性思维为部分超前性、主动性思维。只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就应大胆实践和探索,不断提出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务求新进展。 求和,和为贵。这里所说的“求和”,不是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而是在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以人为本。 转变工作作风,必须树立良好的工作习惯。要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习惯。切忌空谈,切忌浮躁。要大力倡导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催催动动、不催不动,甚至催也不动的等靠要思想。要有一种孜孜以求、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要有一种干就干好、精益求精、誓争一流的工作标准,要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意志。 转变工作作风,还必须增强团结协作意识 团结问题事关全局,是干好工作的一种保证,是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不团结就没有合力,就没有积极性,心不齐,气不顺,

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十项制度)

新堡镇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遵循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 一、总体职责 镇党委、政府行使对镇域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集镇建设、社会治安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的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调查研究并拟定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制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镇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升级。 4、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积极引导和发展股份合作、个体私营企业。 5、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巩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多种经营。 6、抓好镇域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本镇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指标的分解落实。 8、抓好本镇财务管理,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审工作。 9、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10、负责做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11、负责镇机关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后备干部的培养计划和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

作医疗工作。 13、负责制定特大疫情防治、抗洪、防震减灾等紧急预案。 14、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组检、文秘、群团组织、宣传、档案、保密、统计与信息,人武、人大、民政、统战、宗教业务协调管理工作;抓好会务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制定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度,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负责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健全镇村两级治保、调解网络组织,加强信息联络联系;检查、督促考核各村及驻镇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广泛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及时调解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包括劳资纠纷),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处工作,承担信访日常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开展“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安,切实抓好禁毒和重点人员的监控工作;做好平安创建和预防刑事犯罪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农业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上级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镇农、林工作规划;检查指导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及农林新技术的推广;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镇村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建设与管理;协助抓好镇、村文化室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参加县上的文艺调演;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国土资源管理站、水利站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集镇建设和国土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并组织实

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规定

机关工作作风建设规定 为树立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机关工作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机关工作作风要求 (一)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兑现工作承诺 机关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为方便到机关办事人员了解情况,机关各部门实行“桌面示牌制”,向办事人员明示办公人员姓名、职务、主管业务,切实做到按岗履责。加强工作的量化管理,优化和公开工作程序,尽量减少工作环节,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实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机关各部门实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度,即对于基层到机关来联系工作的人员,对其所办事项,第一接待人要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说明:所办事项如属第一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第一接待人要立办快办;如属需要请示汇报的,第一接待人不可要求来联系工作的人员自己去请示汇报,要承担起请示汇报的义务;如属同一部门其他人员负责的,第一接待人要主动帮助联系或给予周到的说明;如属规定不宜办理的,第一接待人则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如不属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第一接待人要主动说明,并介绍到相关部门。总之,第一接待人要承担起答复或说明的责任,坚决消除工作上的推诿现象。在实行工作“首问负责”制度的同时,一定要处理好“首问负责”和工作纪律之间的关系,

确保工作既无缺位,又无越位和错位。 (三)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做到日事日结、周事周结。要根据本部门工作的性质,制定出各类工作完成的答复时限,以作为考察部门人员工作效率和工作态度的依据。凡各单位送达的报告、请示及到机关办事人员要求办理的事项,都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一般性常规问题原则上当天应有明确的结论;涉及几个部门或重大原则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相互协调,明确分工与合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案或不能解决的依据,三日内得出结论做出回复。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实行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对于当时或在规定时限内无法按要求对基层办结的事项,机关工作人员要建立登记制度,认真登记基层所联系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联系方式,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事情的处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同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请示和汇报制度,对于办结的事情,需要汇报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工作考核 机关各部门要定期分析本部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自我检查,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虚心听取基层和兄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正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对本部门人员日常工作的考核和检查,要把工作人员作风方面的表现情况,作为晋升、培训、竞争上岗的依据,使树立良好作风成为机关工作人员

完善八项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完善八项制度,提升工作效率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单位工作人员秉公办事,规范单位办事程序,促进机关作风建设,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根据单位各个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建立本制度。 1、单位总体职能:我单位全称,隶属,下设。主要承担等多项工作。 2、岗位的职责及负责人: (1)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站内日常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统计、信息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负责站内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工作。由同志负责; (2)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及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

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解与仲裁等工作。由同志负责; (3)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检查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负责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和专项审计。由同志负责; (4)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依法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管理、培训农村财务会计人员,监督检查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的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法律法规,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管理、培训农村财务审计人员,依法维护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指导和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由同志负责; (5)农经统计及车辆维护:按照业务主管部门的安排,负责开展农村经济收益分配以及农民收入的调查、分析和统计等工作,由同志负责。 3、实行岗位责任制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保证岗位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4、岗位责任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岗位

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篇一:201X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兴机建办〔201X〕1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开展“效能型”机关建设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机关效能,全力为“谋跨越求突破,加快迈向基本现代化”创造优良环境,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X年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谋跨越求突破,加快迈向基本现代化”为目标,以能力建设、队伍建设、效能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效能型”机关建设,着力解决影响我市商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机关作风的持续好转。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调整全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各科室直接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由刘海山同志任组长,王学成、成长义、张鹏建、方迎峰、王琴任副组长,梅存严、祭勇、朱玉莹、许昌荣、陈泉、林发兵、鲍干娟、仇智刚、高春年、胡勇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琴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考评工作,制定机关作风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任务,分解责任。

三、工作要点 (一)以强化思想教育为重点,推进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内在动力。 1、建立机关文化建设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考勤、记载、通报、奖惩等四项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机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以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带动机关文化建设,以培育积极健康的机关文化,提高机关干部的全局意识、紧迫意识、拼搏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形成党组织领导,领导干部带头,群团组织协同推进,全员共同参与的建设模式。 2、创新机关文化建设载体。创新机关文化建设载体,将活动组织与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结合起来,将机关文化建设融入到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提炼形成自己的行业精神,围绕行业精神,积极响应创建机关文化品牌活动,将文化品牌的创建与服务品牌的创建紧密结合,以文化建设为服务品牌建设提高内在支撑;积极培树行业职业典范,努力发掘职业典范的闪亮点,为典范类人物的再发张和影响的扩大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典范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3、突出机关文化建设重点。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以诚信文化建设为重点,结合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推行,逐步推动机关内部征信体系建设,在机关部门内部建立完善诚信记录、诚信监督、诚信考核、诚信奖惩等制度。 (二)以服务全局工作为主线,促进效能提升,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些措施和办法

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些措施和办法 机关效能建设旨在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是一项综合性、艰巨性、长期性的工作,其领域广阔,内容丰富。针对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以强化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作为生产力中最基本、最活跃因素的人的素质,这是发展快慢、好与不好的决定性因素。提高人的素质要靠教育和学习,要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激励和保障机制,在机关大力倡导“以勤奋学习为乐,以知识更新为荣”的良好风气,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理念。当前,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围绕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抓住思想政治建设根本,大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公正”、“八荣八耻”等教育活动,通过教育把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整合起来,努力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同时,要坚持把提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解决“知识贫乏”和“本领恐慌”问题。要通过理论、业务及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不断开阔广大干部的眼界,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本领,保持追求高效率、高质量、高水平的工作状态,不断适应加快发展的需要。 2、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没有严格的制度就没有管理和行为的规范,效能建设也就失去了其核心内容。要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和公约性的原则,建立全方位的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管理机制。一是规范办事程序。建立和完善办事限时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否定报备制、绩效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规范机关管理。要制订和完善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公文处理、车辆使用、印章管理、安全保卫、机要保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保证机关正常运转。三是规范各类议事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务、政务会议制度,办公会议规则、机关工作规则,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保证依法、依规议事、办事。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只要不违反保密要求,属办事依据、程序、时限、承诺、项目、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的,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干部任用、人事安排、项目审批等问题和环节作为重点。通过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让群众参与监督,使行政权力的运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 3、以绩效考评为依据,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实施绩效考评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环节。要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要注重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行风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结合起来,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明查暗访等多种手段,实施对机关干部的有效管理和科学考核。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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