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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重庆合川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重庆合川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指导合川在本世纪初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把合川建设成为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现代化的绿色城市,特编制《合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原则

1、贯彻重庆市城镇体系发展战略,确定合川大城市发展规模。

2、远近结合,合理配置和加强管制城市空间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总体生态效益,优化城市用地结构,综合部署各项建设,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

3、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注重环境容量,控制环境污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

4、加强城市特色建设,充分展示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自然环境风貌。

第三条规划重点

突出合川在重庆西北部和成渝经济带的城市地位,完善城市功能;确定城市用地可持续拓展的结构模式;规划合川作为大城市的交通布局;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发掘,以及山水城市景观的塑造,加强城市防洪、污染防治和绿化建设。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6、《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合川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合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缙云山—钓鱼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10、《合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年限为2004—2020年,其中:

近期2004—2007年

中期2008—2012年

远期2013—2020年

远景到2050年,城市规模拓展到相对的稳定时期,城市化达到较高水平。

规划成果以远期2020年为主,充分考虑远景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1、本次规划为合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包括规划城市控制区和规划城市建设区两个层次。

2、规划城市控制区,即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合阳、南津街、钓鱼城3个街道办事处及大石、云门、盐井、草街4个镇行政辖区范围,还包括渭沱镇的荷叶、兰花、大岚、漂敞村,铜溪镇的檀木、纱帽、铁门、龙游村范围。面积515平方公里。

3、规划城市建设区(简称城区),北到云门、大石,东到草街,南到盐井,西到小安溪。建设用地呈组团式布局,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2.68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图纸和规划文本具有法律效力,附件是规划文本和图纸的技术支撑。

第八条本规划一经批准,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项规划编制、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和开展各项建设活动,包括乡镇企业、农村居民点和开发区建设等,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同时,本规划对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体系发展布局、文物古迹的保护、风景区建设、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具有深化和补充完善作用。

第九条组织实施机构和执法部门

本规划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合川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合川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章城市规划目标

第十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力争在2020年把合川市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人居环境优越、具有江城特色的长江上游的园林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

第十一条具体目标

1、扩大经济规模,增强综合实力,提升区域中心功能,突出大城市地位;

2、实现城乡一体化,带动市域协调发展;

3、加强与周边市、区、县合作,打造重庆中西部经济区,构筑重庆西北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极;

4、形成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公共服务体系;

5、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的人居环境;

6、提升城市知名度,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弘扬历史文化传统,保护山、水资源,突出江城特色;

7、提高城市效率,提升区域综合交通能力,建设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

第十二条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175亿元(现价),年均增长率13.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70元。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调整为23:39:38。

2、中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350亿元(现价),年均增长率14.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650元。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调整为18:41:41。

3、远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580亿元(现价),年均增长率7.1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7908元。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调整为15:40:45。

第十三条社会发展目标

1、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配套的城乡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城乡商贸、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社会服务、科教文化和医疗卫生等。

2、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控制总人口增长。近期全市总人口达到146万人,中期总人口达到148万人,远期全市总人口153万人。

3、城镇化水平预测

近期全市城镇化水平为49.2%,城镇人口为71.83万人。

中期全市城镇化水平为58.2%,城镇人口为86.14万人。

远期全市城镇化水平为77.1%,城镇人口为118万人。

第十四条产业发展目标

1、合川市产业发展一方面应承接重庆中心城区产业技术的梯度转移,成为重庆产业技术次中心,以发展能源、医药、食品、轻纺、建材为主。另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增强城市竞争力,发展技术工艺先进的资源开发及制造加工型产业。

2、应利用良好的资源条件重点建设成为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的农副产品加工中心。

3、充分发挥交通、文化和自然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围绕休闲、度假,以打造西南地区国家级度假胜地为龙头,开发不同档次的房地产业。

第三章城市性质及规模

第十五条城市性质

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级文物钓鱼城遗址所在地,重庆北部的能源生产基地和水陆交通枢纽,以发展制造加工业和第三产业为主的风景旅游城市。

第十六条城市规模

1、到2007年,合川市市区城镇人口发展到30.9万人,建设用地26.27平方公里。其中:合川市核心区建设用地20.35平方公里,五尊—大石组团建设用地0.80平方公里,思居—云门组团建设用地0.70平方公里,南溪组团建设用地3平方公里,草街组团建设用地1.42平方公里。

2、到2012年,合川市市区城镇人口发展到43.2万人,建设用地38.88平方公里。

3、到2020年,合川市市区城镇人口发展到66.0万人,建设用地62.68平方公里,达到大城市规模。其中:合川市核心区建设用地31平方公里,五尊—大石组团建设用地9.3平方公里,思居—云门组团建设用地6.5平方公里,南溪组团建设用地14平方公里,草街组团建设用地1.88平方公里。

第四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十七条城市发展方向及形态

1、城市发展总体上应形成“北上南拓,西扩东控”的战略构想,城区由城市核心区和4个城市外围组团构成组团式城市。

2、城市核心区由合阳、南屏、东渡三片构成。

3、城市外围组团由南溪、五尊—大石、思居—云门、草街组团构成。

第十八条城市结构

1、城市结构为“一心三片”、“四组团、五景区”。

2、“一心三片”为一个城市核心区,由合阳、南屏、东渡三片组成,为城市的重要功能区。

3、“四组团”为南溪、五尊—大石、思居—云门、草街组团。

4、“五景区”为钓鱼城、云门山、小安溪、古圣寺(小三峡)、九峰山景区。

第十九条城市功能布局

1、城市核心区功能

合阳片(由东区和西区组成):金融信息、商业服务、科技教育、居住

南屏片:政治、物流、居住

东渡片:文化、旅游、休闲及服务

2、城市外围组团功能

南溪组团:工业、居住

五尊—大石组团(由五尊和大石片组成):工业、居住

思居—云门组团(由思居和云门片组成):居住、旅游服务、现代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草街组团:工业、教育

第二十条工业用地规划

1、核心区合阳片原则不布置工业用地。

2、核心区东渡片的现状工业用地全部搬迁或退二进三,严格禁止任何工业进入。南屏组团部分现状工业用地逐步调整为居住用地。

3、工业用地主要规划在南溪组团(含盐井)和五尊—大石组团。

4、云门、大石片布置规模较小的工业用地,性质为农副产品加工工业。草街组团布置矿产资源利用型工业。

5、严格限制生产工艺落后,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工业进入规划区。加强对草街和盐井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现有污染严重的工业必须限期达标治理,或关停并转。

6、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04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比重16.6%。

第二十一条仓储用地规划

1、仓储用地主要规划在南溪组团和五尊—大石组团。

2、结合千斤滩码头和合川火车站站场设施布置大型货场。

3、按规划布局,位于城区内土地地租价值较高地段,主要是滨江地段和城市中心地段的现状仓储用地调整为居住和公建设施用地。

4、危险品仓储用地单独布置在南溪组团外围。

第二十二条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规划

1、市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主要布置在核心区合阳片,为城市的商贸中心。高档次的旅馆业、度假村主要布置在东渡片,使东渡片成为合川市旅游服务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专业市场主要分南、北两处布置。南溪组团主要布置各类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合阳主要布置各类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3、改造位于南屏的白塔街区为传统街区,功能为商业、娱乐、服务。

4、根据人口规模及老龄化人口比重,布置相应数量的养老院,结合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水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2)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4)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城镇发展战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城镇发展功能定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预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旅游业发展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分区发展策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总体布局规划 (4) 第一节用地空间布局与城市分区 (4) 第二节重要用地空间规划布局 (6)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7) 第七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9) 第一节工业区整治及工业用地规划 (9) 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1) 第九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保护目标和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I

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修改论证报告

第1章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结论 一、对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1、城市发展方向基本一致 近几年来汉川市基本是按05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建设,即向北以充实完善为主,适当向西;新河开发区主要向南,沿霍城大道和老荷沙公路布局大量工业用地;马口主要发展方向西北,与庙头呈现一体化发展态势;城隍主要向东承接中心城区功能的扩散。超出05版总体规划的发展方向主要位于荷沙一级公路以北区域以及马口镇依托汉宜快速铁路站点及白石湖的开发有向南拓展的趋势。 2、主城空间总体结构框架为城市发展提供了一定指引 六年来,汉川主城区基本按照上轮总规确定的结构框架进行建设。老城关组团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承担商业、居住、休闲的主导功能进一步凸显;城北组团已成为市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集中布局的空间,同时吸纳老城区的人口转移;北桥和华一工业组团是近几年新增工业用地比较集中的区域,主要沿霍城大道两侧集中分布;新河开发区综合组团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了汉正工业园规划并进行了开发建设,同时汉川电厂三期扩建、达利、银露等食品加工业相继入驻,为汉川与武汉吴家山产业园区的对接提供平台。 3、将马口纳入城区范围适应了城市经济产业及空间发展的需求 上轮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到马口为湖北省著名纺织基地,是汉川襄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自96版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以来,逐渐成为重点开发的地区,新区包括居住、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各种功能,在建筑、景观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为汉川市民提供了现代化居住、工作、交通等设施和场所。 二、05版总规对某些问题的判断存在失误和不足,导致实施中问题突出 1、对城市发展目标的制定考虑不够长远 在经济发展指标的制定方面未能准确预测汉川近年来的发展速度,导致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城市发展空间需求也突破了上轮总规的预测,城市建设用地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 强制性内容的思考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利用土地,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依法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方能进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查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对符合城市规划的项目颁发规划许可,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的基本制度。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都是法定规划,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上位规划和下位规划的关系。下位规划是对上位规划的深化、细化和具体化,下位规划应服从上位规划。上位规划是下位规划编制的依据。从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性质、作用、内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是属于战略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属于战术性的(操作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我国法定城市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层次是城市规划科学的巨大进步。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成为城市具体规划与建设实施之间从战略性控制到实施性控制的核心层次和重要手段,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发展最直接的法定依据,也是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最为直接的法律依据。 从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控制性详

细规划在编制中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调整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具有一定普遍性。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必须组织论证,就调整的必要性向原规划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8月29日建设部颁发),这一规定基本上没有得到执行落实。从国家到地方(省主管部门)对此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一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违规,问题突出,必须查处;二是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应区别对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应坚持实事求是,本人更倾向于后者。 一、应当允许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适当调整,这个裁量权应当是地方政府的。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城市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第一,城市总体规划属于战略层面,其内容、深度的规定有很多是概括性的要求,很多内容做不到具体指导实施、引导和调整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达到这种要求和深度只能是通过控制性详细规划去深化、具体化和实现。第二,由于小比例尺地形图的限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也难以对各类性质用地边界具体确定,包括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城市用地性质(包括用地兼容)、用地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0~2015)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15) 文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2001年1月

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项目承担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院院长:王静霞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总院总规划师:王景慧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分院院长:李迅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凤武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分院总规划师:范钟铭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祖毅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刘泉高级城市规划师 杨律信分院顾问总工、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曾宇城市规划师 乔继明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 魏天爵城市规划师 蒋朝辉助理城市规划师 朱文华高级城市规划师 周建民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 郝天文工程师 马林涛助理工程师 洪昌富高级工程师 王瑞石高级工程师 王召森工程师 何林林高级城市规划师 秦晓昂城市规划师 孔彦鸿工程师 曲毅高级城市规划师 刘永合工程师 东莞市参加人员:朱川局长、城市规划师 卢沛超副局长、城市规划师 叶伟南副局长 李天海科长、城市规划师 刘林宏科长、城市规划师 雷劲松助理规划师 吴志刚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邱磊规划院所长、高级规划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 (2)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 第四章城市性质 (5) 第五章城市规模 (5) 第六章城市总体结构 (5) 第七章居住用地规划 (8)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9) 第九章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十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2) 第十一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3) 第一节道路系统 (13) 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 (15) 第三节公共交通 (17) 第十二章绿地系统及城市景观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 (18) 第二节城市景观 (19) 第十三章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20) 第十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2) 第十五章环境保护规划 (23) 第十六章环境卫生规划 (24) 第十七章给水工程规划 (24) 第十八章排水工程规划 (25) 第十九章燃气工程规划 (26) 第二十章供电工程规划 (27) 第二十一章电信、邮电工程规划 (27) 第二十二章城市防灾规划 (28) 第一节消防工程 (28) 第二节人防工程 (28) 第三节防震减灾工程 (29) 第四节防洪工程 (29) 第二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30) 第二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的有关问题 (31) 第二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2) 第二十六章附则 (33)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为了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对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程序和内客进行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报经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修改适用本工作规则。其他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工作规则制定。 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生态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国务院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四、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实际,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要明确原规划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论证修改的必要性,提出拟修改的主要内容,以及是否涉及强制性内容。 五、拟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城市人民政府除接规定实施评估外,还应就修改强制性内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专题论证,编制专题论证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区域范围; (二)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水源地和水系; (五)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 (六)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 (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范围; (八)城市防灾减灾设施用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应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向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经审查同意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送要求修改规划的请示。直辖市要求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向国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城市性质与职能 .................................................................................................................... - 1 -第三章人口与用地规模 .................................................................................................................... - 2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 2 -第一节“三区”划定. (2) 第二节城乡统筹与城镇化发展战略 (3) 第三节城镇空间、等级与职能结构 (3) 第四节产业布局 (4) 第五节旅游发展 (5) 第六节生态建设 (6) 第七节综合交通 (8) 第八节重大市政设施 (10) 第九节环境保护 (12) 第五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 - 14 -第一节城乡统筹策略 (14) 第二节重点建设地区空间结构和“四区”划定 (15) 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 - 16 -第一节空间结构与发展策略 (16) 第二节各城区定位及重点发展方向 (17) 第七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 18 -第一节公共中心体系 (18) 第二节行政办公用地 (18) 第三节商业金融业用地 (19) 第四节文化娱乐用地 (19) 第五节体育用地 (20) 第六节医疗卫生用地 (21) 第七节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21) 第八节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22) 第八章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与居住用地规划 .................................................................................. - 22 -第一节保障性住房 . (22)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8111252393.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docsj.com/doc/8111252393.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自江苏省人民政府1996年苏政复1996(147号)文批准实施以来,对指导常州城市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步伐加快,国际产业和资本向我国特别是长江三角洲转移;为适应城市化、城市现代化的需要,我市调整市区部分行政区划,市区面积由280平方公里扩大至1864平方公里;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五个统筹的战略方针;江苏省委、常州市委明确提出实现“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的总体目标。 鉴于上述原因,必须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以规范和指导新时期的常州城市发展和各项建设活动。 第二条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0]17号); 4.建设部《关于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6.苏锡常都市圈规划(2001-2020); 7.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8.中共常州市委第九次党代会工作报告; 9. 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目标和实施意见;

10.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11. 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 12.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三条指导思想 1.坚持规划的超前性。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瞻远瞩,从长计议,以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为目标,瞄准国内外先进城市水平,从城市发展和进步的趋势研究常州的战略定位、发展方向。 2.坚持规划的科学性。立足常州的自然、区位、交通等条件,科学确定常州城市发展形态、布局和规模,重视近期建设规划,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 3.坚持规划的整体性。在大力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十分重视苏锡常都市圈区域协调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十分重视与各辖区城市资源的整合,谋求共同繁荣;十分重视远近结合、局部与整体结合,和城市各功能要素之间的协调整合。 4.融贯生态城市理念。遵循可持续发展要求,贯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按照创建园林城市和生态城市目标,确立各类区域的生态管治要求,谋求良好的城市生态和宜人的人居环境。 5.融贯特色城市理念。围绕建设现代化城市目标,从常州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条件出发,努力塑造富有常州特色的常州城市形象。 6.融贯经营城市理念。贯彻效益优先原则,强调规划的宏观引导功能,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合理布局用地,优化建设时序,谋求集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效益。 第四条规划重点 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所规定的内容编制,重点突出下列内容: 1.城市功能定位; 2.城市空间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和功能分区;

大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案例分析报告

大、中、小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分析—— 以广西柳州、陕西宝鸡、四川绵竹广济镇为例 Parti.大城市案例一柳州 概述 柳州,又称龙城,是广西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广西工业名城、历史名城、文化名城、旅游名城。全市辖6县4区。作为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柳州工业总量约占广西的三分之一。柳州是一座底蕴浓厚的历史名城和文化名城,也是一座充满风情的旅游名城。柳州的民族风情独具神韵,壮族的歌、瑶族的舞、苗族的节和侗族的楼,堪称柳州“民族风情四绝”。柳州市是一个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北部的城市,史称“龙城”,地形为“三江四合, 抱城如壶”,亦称“壶城”。■日H 日1EE泊匚

柳州风貌区位关系图 市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规划: 1.城镇体系现状及规划结构 现状:从整体上看,属于“大城市+小城镇”的二元结构模式;中心城市是典型的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其它城镇发展的主要动力是农村市场建设和乡镇企业发展“自下而上”的;第三产业日益成为城市化的又一强大动力。 规划:由“大城市+小城镇”的模式向“特大城市+小城市” 发展模式转 变;由“自上而下”型城市化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元复合型城市化转变;由市域低水平均衡型城镇化向相对极化型城镇化转变。 总体思路:规划构成“一圈一带二走廊”的城 融安——融水城镇带为次中心,沿湘桂线、枝柳' 柳州 都市圈:以柳州为核心,拉堡、柳城、穿 ' 口沙埔、雒容 ‘即以柳州 寨等 镇,以产业空间为核心,形成基础设施紧密联系的都市圈,作为市域城镇体系组织结构的核 心 。 融安——融水城镇带:以长安、融水为基础,以融安县浮石镇为结合点,构筑基本连片的城镇带。以此为基础,远景组建组团式结构的带形城市。 城镇发展走廊:湘桂线城镇发展走廊;枝柳线城镇发展走廊;其它次要城镇发展走廊。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总体规划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围为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围与都市区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及成果(1115) - 副本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及成果 1 任务及程序 1.1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应是:综合研究市域城镇体系、合理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1.2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阶段工作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1)以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为依据,在收集基础资料、进行现状调查基础上, 进行分析预测,确定各专业规划的目标、标准和所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2)以土地利用规划和道路交通规划为基础,进行总体布局方案比选,听 取各方意见,提出推荐方案; (3)在总体布局推荐方案基础上提出各专业规划方案; (4)提出近期建设规划和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综合、协调总图和各专业规划; (6)制作规划成果,绘制图纸,编写有关技术文件; (7)对成果检查、校对、审核、交付、验收、上报、归档。 2 编制内容 2.1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远期一般为20年.也可根据所在城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的期限,与之吻合。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5 年。 2.2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 (1)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 镇发展战略,确定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 域城镇化水平、调整观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 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 防洪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 经济政策的建议;

(2)确定城市发展目标,论证城市职能,确定城市性质; (3)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选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划 定城市规划区范围,确定城市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4)进行居住用地分类并确定建设标准,安排居住用地,确定人口容量和 布局结构,进行居住用地配套设施安排; (5)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 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 (6)提出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确定城市交通结构,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的 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示意及用地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 (7)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给水、排水、供电、电信、燃气、供热等设施的 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8)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9)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进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和城市特色研究; (10)确定城市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确定城市环境 卫生设施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11)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防洪、抗震、消防、人防等规划目标和总 体布局; (12)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 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13)提出旧区改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 的要求和措施; (14)综合协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村建设.统筹安排居住、公共设施、 乡镇企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和农田菜地、林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可建设用地和不可建设用地的范围,划定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15)进行城市土地的区位级差分类,并结合近期建设,分析合理开发建 设程序和近期建设可分配土地额度,划定可转让和不可转让用地;

石家庄年城市总体规划

石家庄年城市总体规划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长城网石家庄3月11日讯(记者冯素琴通讯员李亚楠)记者从石家庄市规划局了解到,省会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总体规划将优化都市区布局,落实城市北跨战略,强化正定组团功能,建设滨河新区、承担部分省会功能,统筹产业发展,完善产业聚集区布局。同时依据“规模不变、调整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据了解,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底上报国务院,在待批期间,正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区域发展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时期。在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编制了新一轮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明确了城市新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策略,并经省会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 2009年12月,市政府提请省政府呈报国务院申请总体规划调整,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函省政府同意我市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规划调整以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省会职能、拓展城市空间、强化生态建设、突出城市特色为重点,并充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省会后十年城市规划:三区定乾坤? 按照国务院要求,本期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包括市区及17县市,面积15848平方公里,市域总人口达到106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65%。? 都市区:包括市内五区及正定、鹿泉、藁城、栾城四县市,面积2657平方公里,区域总人口538万。? 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居住人口300万,面积287平方公里。? 省会后十年城市定位: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随着国家发展战略调整,京津冀区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亟需以石家庄为核心,推动冀中南一体化建设,构建与京津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使石家庄成为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石家庄位于京广与陇海复线发展走廊交汇要冲,随着区域经济交流的进一步加强,亟需石家庄利用“东出西联、承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以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使其成为京津向中西部辐射的“第一中枢”,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基地之一。? ——河北省对外竞争、交流的第一平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会发展,将省会城市建设作为提升全省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亟需石家庄做强、做大,担负起展示整个河北财富创造力、文化竞争力、社会发达程度的重任,对外竞争、交流的第一平台;特色鲜明、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 省会后十年城市空间布局:统筹兼顾? ---市域城乡布局。?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七)《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1--5节) 第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区域发展目标 至2020年使江津成为“1小时经济圈”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和“1小时经济圈”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协调,对内实现城乡统筹,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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