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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目标是把重庆建设成为“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现代化大都市,逐步形成由特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长江山峡生态功能区。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新总规》)。重庆第一次被明确定位为: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重庆作为特大经济城市,将带动川东以及西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到2020年,重庆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以多中心五个等级谋求市域城镇大发展。重庆市域城镇分为五个等级: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到2020年,重庆市将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都市区是重庆市市域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突出其在长江上游经济带和西部地区的核心地位,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体系,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交通运输、物流配送、资金融通、现代管理、综合服务、技术传递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万州是重庆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发展成为重要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辐射川东北、陕南、鄂西的区域中心。

涪陵是重庆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乌江流域物资集散地。积极培育高科技产

业,推进核能能源开发,强化对乌江流域的辐射作用。

江津是重庆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不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

合川是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进行以电力为主的能源开发。重点发展食品、轻纺、建材、商贸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业。

永川是重庆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商贸物流业,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产业和旅游业。

黔江是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渝、鄂、湘、黔四省(市)商贸重镇。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

长寿等25个区县(自治县)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发挥承接和传导经济辐射的功能,带动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三种模式建设新农村

重庆市新农村的发展建设将采用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三类发展模式。

位于平坝、丘陵和低山区,经济、基础设施、交通、自然资源等条件相对优越的行政村,进行集中扩建;位于丘陵和低山区的其他行政村,经济、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条件一般,离主要交通线较远的行政村,进行保留整治;对规模过小、位置较偏僻、基础设施差、缺乏基本生存条件,以及位于风景区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特殊控制区内的行政村,原则上进行撤并。

到2020年,重庆市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中心村还设置“一校三室一园一场”的公共服务设施,即村小学、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五保家园、运动场地。基层村也要设置“三室一场”,即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运动场地。

2、重点保护三峡库区生态

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新总规》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也做了明确的部署。要求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

区、生态敏感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移民。

建设三峡保护区将以长江全流域生态保护为原则,建设三峡库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全面完成三峡库区森林植被恢复和环库区绿化带建设工程。保护库区水环境,切实治理库区水域水污染,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库区工业企业提出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安全处置固体废弃物,开展三峡库区消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库区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系统,加强三峡库区及其支流回水变动区水体的富营养化防治,建立富营养化长效监控体系。

按照新《新总规》,到2020年,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将得到全面提高,在上游来水水质保证Ⅱ类的前提下,长江总体和嘉陵江、乌江入长江干流水质也都能达达到Ⅱ类。

2、“一圈”奋起“两翼”高飞

发挥中西部中心城市职能,与周边省市协调发展

《新总规》构建了“一圈”带着“两翼”发展的战略,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重庆市还将发挥中西部中心城市职能,推进与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和陕西等周边省市的资源整合与协调发展,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未来几年,重庆市与四川省将共同构筑我国西部地区经济高地,共同构建以重庆、成都为中心的长江上游经济带,奠定西部开发的重要战略支撑地位。共同保护开发合江佛宝山、江津四面山、南川金佛山等风景名胜区。共同加强长江、嘉陵江、渠江、涪江等江河流域的环境保护,协调水电资源的梯级开发。

加快重庆经贵州的出海大通道建设,建设川黔铁路复线,改造南川、武隆到道真的道路,加快319国道线支线秀山至铜仁的道路升级改造,加强煤电开发合作。合理进行乌江梯级水电开发,共同强化对乌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

与湖北共同构建重庆—万州—宜昌—武汉大三峡旅游格局,共同加强对三峡库区的环境保护,防治库区水资源污染,发挥三峡电站的综合效益,加强万州、黔江与鄂西地区的经济联系,形成万州、黔江、恩施三极协作的区域发展格局,加快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万州至宜昌高速公路、万州至利川(318国道)等高速公路建设,加强与湖北超高压和特高压输电线网的联系。

与湖南共同推动沿线城镇的经济协作,促进旅游路线重组,加强大三峡旅游区与张家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联系,加强与洪安、凤凰等边城旅游开发合作,共同做好武陵山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加快渝怀铁路复线、渝湘高速公路的建设,规划黔江—咸丰—来凤—石门铁路支线。

与陕西规划安康—城口—张家界—常德铁路,强化与陕西南部地区的交通联系网络,共同做好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资源保护,合作开发旅游产业,加强对矿业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合作。

3、水陆空全方位发展

打造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到2020年,重庆不仅能实现全部区县(自治县)通高速路,90%通铁路,而且还将把“8小时重庆”变成“4小时重庆”。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通道和空中航线为骨架,重庆将被建设成为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高速公路实现“4小时重庆”

重庆将通过规划建成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区)的“两环十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基本骨架,达到高速公路在区县100%的覆盖率。而现在的“8小时重庆”届时也将变为“4小时重庆”。

“两环”分别为内环线和外环高速公路;“十射”分别为重庆—成都、重庆—遂宁、重庆—武胜、重庆—西安、重庆—武汉、重庆—长沙、重庆—贵阳、重庆—泸州、重庆—大足—成都、重庆—开县—安康高速公路;“联线”主要为武胜—潼南—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长寿—涪陵—武隆、垫江—武隆、梁平—黔江、巫溪—建始高速公路。

铁路实现区县覆盖率90%

铁路基本网络“一枢纽十干线三专线四支线”,将辐射各个方向。“一枢纽”为重庆铁路枢纽;“十干线”为成渝(成都—重庆)、遂渝(遂宁—重庆)、

兰渝(兰州—重庆)、襄渝(襄樊—重庆)、渝怀(重庆—怀化)、川黔(重庆—贵阳)、万宜(万州—宜昌)、渝泸(重庆—泸州)、达万(达州—万州)及远景预留的安常(安康—奉节—张家界—常德)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渝利线)、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四支线”为三万(三江—万盛)、万南(万盛—南川)、南涪(南川—涪陵)、黔石(黔江—石门)铁路。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

8个港口撑起航运中心

重庆市将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重点建设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和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集约利用岸线资源,结合产业布局,集中力量做大做强主要作业区。加强各作业区通道的规划建设。在主要作业区规划预留铁路专用线,充分发挥水铁联运的优势。

机场布局“一大三小”

民航机场将按“一大三小”布局。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

以江北国际机场为中心,整合、协作五桥机场、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大力发展支线航空和旅游航空,形成功能互补、航线整合的区域航空枢纽。通过机场集疏通道的建设,提高机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具体解读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争创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实施生态移民和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依托一小时经济圈带动渝东南和渝东北两翼地区发展,逐步缩小市域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形成大城市带大农村的整体推进格局。

1)一小时经济圈

一小时经济圈包括都市区及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綦江、大足、潼南、荣昌、铜梁、璧山、南川、万盛、双桥等23个区县,面积2.87万平方千米。依托长江水系和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形成网络型、开放式的区域空间结构和城镇布局体系。

2)东北部地区

东北部地区包括万州、开县、垫江、丰都、忠县、云阳、奉节、梁平、巫山、巫溪、城口等11个区县,面积3.39万平方千米。依托长江以及沿江铁路、高速公路构成的东北线城镇发展轴发展,形成以万州为核心,以开县、奉节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带状城镇发展区。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四)城镇体系结构

市域城镇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五个等级。

规划至2020年,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长寿6个大城市,黔江、璧山等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切实改善新农村的物质条件;推动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逐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有序性,节约村庄建设用地,避免盲目建设。

规划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

加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区县(自治县)域城镇体系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和适度集中布置各项设施,实现共建共享,保护与预留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和走廊。

(六)资源保护与利用

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

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完善区域水资源输配系统,保障区域供水系统安全。大型湖泊、水库,应编制保护及开发利用规划,坚持保护前提下的适度开发,设施建设不得破坏湖泊环境和污染水面。

3、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利用

对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市域各级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制。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范围不受侵占。

加强风景名胜区之间的联系,合理组织旅游线路,形成整体优势。严格控制旅游、休闲、观光等设施的建设,防止各类污染破坏生态。

4、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

对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2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8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0个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街区、13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在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

(七)市域综合交通

1、规划目标

以高速公路、铁路、水运通道和空中航线为骨架,构建各种交通方式有机衔接、功能完善、快速便捷、国际国内通达、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重庆建设成为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

规划至2020年,高速公路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100%,都市区至市域内各区县(自治县)“四小时通达”;铁路线网区县(自治县)覆盖率达到90%。

2、高速公路

规划建成覆盖所有区县(自治县)的“两环十射多联线”高速公路网基本骨架。“两环”分别为内环线和外环高速公路;“十射”分别为重庆-成都、重庆-遂宁、重庆-武胜、重庆-西安、重庆-武汉、重庆-长沙、重庆-贵阳、重庆-泸州、重庆-大足-成都、重庆-开县-安康高速公路;“联线”主要为武胜-潼南-大足-荣昌、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南川、长寿-涪陵-武

隆、垫江-武隆、梁平-黔江、巫溪-建始高速公路。

3、铁路

规划建成辐射各个方向的“一枢纽十干线三专线四支线”铁路基本网络。“一枢纽”为重庆铁路枢纽;“十干线”为成渝、遂渝、兰渝、襄渝、渝怀、川黔、万宜、渝泸、达万及远景预留的安常铁路线路;三专线为连接西南与华东地区沪汉渝蓉铁路客运专线、成渝城际铁路、渝万城际铁路。“四支线”为三万、万南、南涪、黔石铁路。远景预留合川-铜梁-永川铁路线路。

4、港口

以长江、嘉陵江、乌江“一干两支”高等级航道为骨架,形成以主城、万州、涪陵3个枢纽港区为中心,永川、江津、合川、奉节、武隆5个重点港区为依托,其它港区为基础,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功能明确、与其它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内河水运体系,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

5、机场

民航机场按“一大三小”布局。重点建设江北国际机场,将江北国际机场建设为国际商业门户枢纽机场;积极发展万州五桥机场、黔江舟白机场和渝东北支线机场。

(八)市域其它市政基础设施

逐步建设完善的区域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区域内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市政设施城乡共享;加强区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的协调;推动设施建设与运营的市场化;引导区域市政基础设施相对集约建设。

优化能源结构,合理布局能源设施,开源与节约并举,发展经济、清洁的能源,建立充足、稳定、安全的供应保障体系。大力加强电源建设。保障气源供应,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解决小城镇和农村能源需求。积极开发新能源。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信息中心。全面建设运行灵活、高效可靠的现代化邮政运输网络。建设覆盖市域的广播电视综合宽带多媒体网络,完善各类设施,实现广播电视全面数字化。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利用长江、嘉陵江、乌江、渠江和大宁河等水资源,积极鼓励和有序推动区域性供水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次级河流、支流水利工程,部分工程向城镇提供水源。采取工程措施,解决渝西等地区工程性缺水问题。规划

至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接近100%,生活饮用水水质全面达标,供水保证率达到国家标准。

(九)社会服务设施

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以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努力建成长江上游科技中心为目标,强化科技对生态保护、移民安稳致富的支撑作用,完善科技设施体系。

建立发达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基地。

以提高全社会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定位准确、层次分明、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设施体系。

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体育设施体系,新建、改造一批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相结合的体育设施。

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以医疗防治体系、传染病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体系的建设为重点,完善市、区县、街道(镇、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完善农村医疗卫生设施。

(十)旅游发展规划

利用重庆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发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旅游、温泉旅游与都市旅游等特色资源优势,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把重庆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强市、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重要的旅游客源地,2020年建成长江上游旅游中心。

全面建设山水都市观光休闲旅游目的地、长江三峡峡江生态文化观光旅游目的地、乌江画廊生态和民族风情体验旅游目的地。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

规划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三峡库区水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在上游来水水质保证Ⅱ类的前提下,长江总体达到Ⅱ类,嘉陵江、乌江入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次级河流全面达到水域功能标准。

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快三峡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启动消

落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推进库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区、生态敏感区域为重点的生态移民。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_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_的导向与实践动向_徐泽

□ 徐 泽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的导向与实践动向 [摘 要]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和精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立足省级政府事权,规范工作程序,强调规划的开放性和动态性;以城镇化为核心,强调规划研究的综合性和政策制定的差异化;拓展空间规划的内涵,强调对空间由“面”到“点”的全方位管制与引导;明确实施抓手,强调将规划编制与规划实施紧密结合,提高了规划的权威性、规范性、综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规划程序;城镇化;空间管制;规划实施[文章编号]1006-0022(2012)11-0025-04 [中图分类号]TU981.2 [文献标识码]A Provincial Urban System Planning Compilation And Approval Regulation Orientation And Practice/Xu Ze [Abstract] According urban-rural planning law, provincial urban system planning compilation and approval regulation bases on provin-cial powers of authority, highlights planning openness and dynamics, differentiates comprehensive planning research and policy making, stresses all-round spatial governance and guidance, combines plan compil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and improves planning authority, rationality, comprehensiveness, and feasibility. [Key words] Provincial urban system planning, Planning procedure, Urbanization, Spatial governance, Planning implementation 本期主题:法定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探讨 [编者按]《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3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改革与创新”的研究课题,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修订做准备。新办法的研究、制定和实施是对《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位和作用的再认识,是对城市规划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和编制审批提出的新要求。本期规划师论坛栏目以“法定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探讨”为主题,邀请参与新办法修订、研究的专家,以及参与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实践的规划师,就法定规划编制 审批办法的内容和实践进行探讨,以飨读者。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我国城乡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1994年《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36号)颁布实施以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对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为适应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政府管理和调控模式转型、统筹城乡空间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导向、调节和分配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了对《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 办法》的修订,并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规划 的原则,改名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 (以下简称新办法)。笔者结合参与修订工作和规划实践的体会,对新办法的导向和实践动向进行总结。 1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回顾与认识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根据我国城镇化发展和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特点确立的法定规划。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着手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1999年国务 [基金项目][作者简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0978236) 徐 泽,高级规划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旅游规划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城市规划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规划目标是把重庆建设成为“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现代化大都市,逐步形成由特大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的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现代制造业基地和长江山峡生态功能区。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新总规》)。重庆第一次被明确定位为:中国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重庆作为特大经济城市,将带动川东以及西南地区、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到2020年,重庆市将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以多中心五个等级谋求市域城镇大发展。重庆市域城镇分为五个等级:市域中心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次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镇。到2020年,重庆市将形成都市区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小城镇的城镇体系。 都市区是重庆市市域中心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功能集中体现的地区。突出其在长江上游经济带和西部地区的核心地位,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体系,发展高新技术和现代服务业,加强交通运输、物流配送、资金融通、现代管理、综合服务、技术传递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区域辐射带动能力。 万州是重庆东部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发展成为重要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辐射川东北、陕南、鄂西的区域中心。 涪陵是重庆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乌江流域物资集散地。积极培育高科技产业,推进核能能源开发,强化对乌江流域的辐射作用。

江津是重庆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商贸、旅游等第三产业,不断完善中心城市功能。 合川是重庆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进行以电力为主的能源开发。重点发展食品、轻纺、建材、商贸等产业,积极发展旅游业。 永川是重庆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商贸物流业,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产业和旅游业。 黔江是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渝、鄂、湘、黔四省(市)商贸重镇。大力发展食品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 长寿等25个区县(自治县)次区域性中心城市,发挥承接和传导经济辐射的功能,带动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1、三种模式建设新农村 重庆市新农村的发展建设将采用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三类发展模式。 位于平坝、丘陵和低山区,经济、基础设施、交通、自然资源等条件相对优越的行政村,进行集中扩建;位于丘陵和低山区的其他行政村,经济、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等条件一般,离主要交通线较远的行政村,进行保留整治;对规模过小、位置较偏僻、基础设施差、缺乏基本生存条件,以及位于风景区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等特殊控制区内的行政村,原则上进行撤并。 到2020年,重庆市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中心村还设置“一校三室一园一场”的公共服务设施,即村小学、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五保家园、运动场地。基层村也要设置“三室一场”,即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运动场地。 2、重点保护三峡库区生态 到2020年,生态步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二级,森林覆盖率达到45%,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地质环境安全监测体系健全,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新总规》对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也做了明确的部署。要求重点建设三峡库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积极开展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整治和以生态脆弱

江西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含附图)

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 内容摘要 一、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 二、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 三、全省城镇空间发展总体结构 四、优化城乡居民点体系 五、构筑“高效、便捷、绿色、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 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推进绿色发展 七、重视公共服务体系与住房体系建设,促进和谐发展 八、加强省级空间管制,科学推进建设项目选址管理 九、推进近期行动,完善城镇化考核评价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为目标,全面落实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要求,围绕全省“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总体发展战略,探索出一条内生和外源发展动力相结合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为保障江西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互动有序发展提供平台支撑。 一、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为:走“多元发展、城乡一体、生态宜居”的城镇化发展道路,到规划期末建立起以鄱阳湖生态城市群为示范,以都市区、城镇群为城镇化核心载体,以一批综合承载力强的县(市)域中心城市和重点镇为支撑,生态、低碳、宜居指标全国领先,城乡居民安居乐业、山水特色和文化特色突出的城乡发展新格局。 规划确定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53%左右,到202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60%左右,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水平为68%左右。 规划确定省域城镇人口及城乡建设用地发展和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450万左右,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3320平方公里左右,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7650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900万左右,城镇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2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11月2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建设的,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在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基准,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1 ―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一)和远郊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附表二)的规定。 第五条(用地功能混合)鼓励居住用地(R)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功能混合布局。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次要用地性质。 控制性详细规划未明确建设地块中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非居住用地不得用作住宅功能; (二)居住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其他性质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0%;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B)等为主要用地性质与居住混合布局的用地,居住计容建筑面积不得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 第六条(零星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零星用地应当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零星用地,禁止实施经营性居住、公建项目,可以实施解危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鼓励实施绿地、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实施其他建设项目的,应当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依据―2 ―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建筑间距的条文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0.8倍,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 第二十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在不小于本章其他各条规定间距0.5倍的条件下,其间距为: (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 (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 第二十一条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 (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 第二十二条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 (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 (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介绍(doc 8页)(正式版)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简介

一、城市概况 1、地理位置 老河口市地处鄂西北,汉江中游东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30′—120°00′,北纬32°10′—32°38′,东西最大距离45公里,南北最大距离51公里,市域国土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 老河口位于鄂豫两省交界处,东北依豫西南与邓州市和淅川县接壤,中心城区距河南省邓州市和南阳市分别为60公里和120公里。省内南接襄樊市、西北连十堰市,分别与襄阳区、丹江口市和谷城县毗邻,中心城区距省会武汉市418公里,距襄樊市71公里,距丹江口市24公里,距谷城县和十堰市分别为24公里和133公里。境内汉丹铁路贯穿南北,襄渝铁路和汉十高速公路从市域南部穿境而过;316国道、302省道从市境经过;全国六大军用机场之一的老河口机场属大(一)型机场,民航开通有至北京、佛山等5条航线。 2、自然条件 老河口市地处秦岭支脉伏牛山南支尾端,南阳盆地边缘,地貌形态多姿。地势北高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形成丘陵、岗地、平原三种地形。其中东部、中部为平岗地,高程(黄海高程,下同)在100米至150米之间,面积590平方公里;西北部为低丘,高程在150米至462米(为境内最高点)之间,面积225平方公里;南部为平原,高程在100米上下,面积217平方公里,分别占市域总面积的57.2%、21.8%、21%。 老河口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丰富、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全市年平均气温15.3℃,极端最高气温41.0℃(1977年),最低气温-17.2℃(1961年),最大冻土深度120毫米;年平均降雨量831.0毫米,最大日降雨量178.7毫米;日照时数1828.7小时,日照百分率41%;盛行风向东北风,平均风速1.4米/秒,最大风速17.7米/秒。 老河口市境内水资源丰富,水域面积164.09平方公里。汉江是流经境内的最大河流,过境长58公里,最大洪流量57200立方米/秒,年平均径流量为384亿立方米(南水北调后年平均过水量259亿立方米);境内尚有10条发源于朱连山的小河流,源短流小,枯水期流量不到0.5米/秒;引丹灌渠所形成的人工水利系统使市域21座水库获得了丰富的水源,引水能力3.2亿立方米,可直接灌溉全境大部分地域;境内以排子河水库、孟桥川

《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全面推进江津区域经济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特编制《重庆市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区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土地的最大综合效益。 (二)城市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深入研究江津区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合理进行产业空间布局,全方位促进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生态保护的原则。充分利用江津区的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突出山水园林城市的风貌特色,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四)有利于规划实施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健康发展。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五)《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六)《重庆市江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七)《江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八)《一小时经济圈江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江津区的行政辖区,面积3219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几江街道办事处、德感街道办事处、支坪街道办事处和双福镇的全部行政辖区,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343平方公里。 第七条规划适用范围 在重庆市江津区行政辖区内从事各项城市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和各种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文本中带有下划线和加黑字体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1--5节) 第二章区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规划目标及发展战略 第八条区域发展目标 至2020年使江津成为“1小时经济圈”增长极核的重要组成部分,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物流基地和“1小时经济圈”辐射川南和黔北地区的重要节点,对外实现区域协调,对内实现城乡统筹,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人居环境优良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近期2010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万元,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健全和均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公共安全、公共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解读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9年9月25日经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条例相关规定作如下解读: 一、《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出台背景 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属性。温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镇和乡村规划工作,我市先后出台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推动城乡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这两个地方性法规制定时间较早,诸多内容已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的需要。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调了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和村庄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在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作了很多新规定,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一些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 此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加快建设“五个重庆”,对新时期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直辖以来,我市根据特殊市情实施的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

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实践经验,也迫切需要在地方性法规中作进一步规范。 重庆市规划局作为《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起草部门,从2005年开始进行相关调研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经全国人大批准公布后,于2008年6月起草完成了《条例》(送审稿)并上报市人民政府,在市政府法制办主持下,经过近一年的反复论证、修改,《条例》于2009年5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09年5月、7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分别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2009年9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于9月25日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包括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七章八十一条。 (一)第一章总则 1、紧扣城乡规划协调城乡空间布局的本质,突出体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等原则,凸显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城乡规划体系,以城乡总体规划统揽全局,各层次、各类别规划层层落实、逐步深化。明确了在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必须纳入规划管理。实现宏观把握、中观控制、微观管理。涉及条款:第一条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重庆市城镇体系规划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之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7-2020年) 一、人口与城镇化?城镇化发展方针: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城镇化发展道路:走土地集约、综合承载能力强的集约型城镇化发展之路。坚持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序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村人口城镇化。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二、区域协调发展 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 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三、城镇体系?城镇体系结构:市域城镇分为市域中心城市(都市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万州、涪陵、江津、合川、永川、黔江)、次区域性中心城市(长寿等25个区县(自治县)政府所在地城镇)、中心镇(规划95个)和一般镇(规划至2020年,400个左右)五个等级。规划至2020年,形成1个特大城市、6个大城市、25个中等城市和小城市、495个左右小城镇的城镇体系。??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形成以各级城市为中心、镇乡为节点,各级中心村、基层村有机结合、结构完整、规模适度、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村镇体系。 村庄的发展模式分为集中扩建、保留整治、撤并三类。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7月7日九龙坡政府便一口气推出34宗近7000亩土地 【重庆市政府网】本文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5911413584.html,/today/news/417076.htm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https://www.docsj.com/doc/5911413584.html,/experience05/experience05090922035_all.htm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2009年07月31日来源:网络 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20)划

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综合报告 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4) 第一章城镇发展进程与现状特征 (4) 一、概况 (4) 二、城镇发展进程 (5) 三、设市城市综合评价 (6) 四、城镇现状特征 (8) 第二章城镇发展基本条件 (15) 一、社会经济 (15) 二、资源条件 (17) 三、生态环境 (19) 第三章城镇发展战略 (20) 一、战略依据 (20) 二、城镇化水平预测 (21) 三、城镇发展战略 (22) 四、城镇发展方针 (24) 第四章城镇体系空间布局 (26) 一、总体结构 (26) 二、城镇发展轴 (27) 三、城镇密集地区 (27) 第五章城镇体系规模结构 (28) 一、城镇人口规模 (28) 二、建设用地规模 (30) 第六章城镇体系功能定位 (31)

一、省域中心城市 (31) 二、区域性中心城市 (32) 三、地区性中心城市 (33) 四、县(市)域中心城市 (34) 五、重点镇 (34) 六、一般镇 (36) 第七章城镇支撑体系 (36) 一、基础设施 (36) 二、社会设施 (43) 三、生态环境保护 (44) 四、安全保障设施 (47) 第八章规划实施 (50) 一、开发建设管制 (50) 二、区域发展协调 (58) 三、政策建议 (59) 附录一: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61) 附录二: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主持单位、主编单位 (62) 附录三: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工作组 (63) 后记 (64)

前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和建设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通知》(建规(1998)108号)的精神,“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编制工作于2001年初全面展开,在湖北省建设厅的直接领导和主持下,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承担了具体的编制工作。 本规划的基本宗旨是全面贯彻和实施《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所确立的城镇化战略,提出符合湖北实际、显示湖北特色、具有时代特征的城镇体系构架,以带动和支撑湖北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努力使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走在中西部的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 本规划的重点是制定科学的城镇化与城镇发展战略,对城镇进行准确定位、合理布局,并为城镇的发展构建完善的综合保障体系,以增强城镇的协作性和互动性,提升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增强城镇的整体效益。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家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1—2005年,中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并对重大项目作了远景考虑和展望。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湖北省行政区划所辖的地区,并在重大问题的论证和重大设施的布局上与周边省、市进行了相应的协调。 本规划组于2001年2月赴建设部咨询,了解全国各地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最新进展和最新动态,以及建设部对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和建议;2001年3月请湖北省建设厅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之后,规划组开展了广泛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论证工作,并先后赴鄂东、鄂西北、鄂中南和鄂西南地区的重点市、县、镇进行了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规划组编研出了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的初步成果。 2001年11月和2002年1月,先后请湖北省内的专家和建设部的领导及专家就初步成果进行了咨询论证,2002年4月,湖北省建设厅又安排厅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专门听取了规划组的汇报,2002年9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持召开了15个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意见征询会。在修改过程中,按照国家建设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精神,深化了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有关强制性内容。 根据建设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查办法》规定的程序,建设部城乡规划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16—17日组织专家审查组对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进行了技术审查。规划组根据审查意见(规划综函2002第077号)对规划成果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02年12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城镇体系规划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同意《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上报国务院审批。 第一章城镇发展进程与现状特征 一、概况 湖北省位于长江中游、洞庭湖之北,东邻安徽,西连重庆,南界江西、湖南,西北与陕西接壤,北与河南毗邻。国土面积18.59万km2,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94%,其中山地占56%,丘陵占24%,平原湖区占20%,土地利用总体结构为“七山一水二分田”。地形为北、西、东三面环山,中间低平,略向南敞开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四章建筑退让 第五章空间形态 第六章公共空间 第七章市政及管线 第八章特别规定 第九章附则 附录1名词解释 附录2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附录3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 附表 附图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统称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及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外实施建设的,其有关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总平面图的编制应当符合本规定。 临时建设、城镇房屋解危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本市制定城市规划和实施规划管理应当采用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的重庆市平面坐标系统和国家高程系统。 第二章建设用地 第四条(用地分类及指标)本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按照― 2 ―

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其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符合主城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1)和其他区县(自治县)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控制表(附表2)的规定。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应当符合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的建筑类型表(附表3)的规定。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在有利于城市空间形态、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前提下,符合以下原则的,相邻多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以进行总体平衡,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程序修改: (一)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增加,各类计容建筑面积不突破; (二)交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不减少,且符合相关专业专项规划; (三)不突破附表1、附表2 的要求。 第五条(规划用地兼容性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可以对规划用地性质作出兼容规定。兼容分为选择性兼容和混合性兼容两类。 选择性兼容的,应当明确兼容性质对应的规划指标,并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选定一项用地性质及其对应的规划指标进行管理。 混合性兼容的,用地性质编号排在首位的为主要用地性质,其后的为兼容用地性质,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兼容性质的选择应当符合规划用地混合性兼容规定表 ― 3 ―

楚雄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楚雄州域城镇体系规划 1.楚雄州概况 全州辖楚雄、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10县(市),103个乡镇,其中建制镇53个、乡50个。2007年全州城镇化水平为28.40%,全州十县(市)城镇建成区面积114.14平方公里,其中县(市)驻地城镇建成区面积55.37平方公里。 空间格局: 楚雄州城镇地域分布存在着坝区和山区、半山区之间,交通便利地域与交通相对不便地域之间的差异,主要城镇集聚在州域交通干道沿线呈带状分布。具体为,由连接州域东西的楚大高速、安楚高速,在州域东西两侧分别连接南北的永武高速、武禄公路,南永二级公路构成州域环状交通干道,而这一干道沿线分布了九县一市中的八个中心城镇。就城镇密度而言,州域中南部城镇密度大,而南部、西北部、东北部城镇密度小。 2.等级分区(中心城市楚雄市) 见附图,可以看出我把图分为了三个等级,中心城市-楚雄市 楚雄市是昆明通往滇西的门户,全州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辖区内有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然药物产业园区、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和国家级紫溪山森林公园及哀牢山自然保护区。烟草业是楚雄市的经济支柱,天然药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特色旅游业、冶金和建筑建材业、机械制造业、畜产品加工业是其新的经济增长点,农产品加工业已初具规模。 楚雄市空间结构: 楚雄市辖各城镇大致可分为东西两个部分。东部以楚雄市驻地鹿城镇为核心,有8个城镇处于这一区域,多分布于东西向交通干道沿线;西部分布有6个城镇,大多远离交通干线。东片区在GDP、总人口、人均收入等方面均大大高于西片区,并且在空间距离与交通联系上也比西片区紧密,这样的空间格局有利于产业、人口和市政设施的高效集中,也有利于城镇职能的分工。 楚雄城市中心区以鹿城镇、东瓜镇为中心,向西北连接紫溪镇,东北连接苍岭镇,东南连接子午镇,西南连接东华镇,形成一个中心组团、南北各一个次要组团的格局。区内龙川江自西而东横贯城区,与青龙河一起,构成“T”字型水系。城区沿坝区南北向发展,用地功能布局紧凑。 城市职能: 州府,州域中心城市,全州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体系建设的龙头。是整个楚雄州的经济的枢纽,是楚雄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 职能结构: 工业城镇地位突出。烟草及配套产业、天然药业、绿色食品加工业、冶金化工、机械制造和建材业是楚雄市的优势产业。污染工业大多集中在东北部下风向的桃园片区;非污染工业布置在东南方向的富民片区。 城镇第三产业地位上升趋势明显。楚雄旅游资源丰富,以彝族文化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但产业结构不均衡,尤其商贸流通产业、信息服务产业、金融保险业等第三产业发展落后。高等教育不足而导致科技创新能力较低,科技教育水平也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城镇职能多样化演变趋势明显。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农业地位下降,而绿色食品加工业、医药、冶金、制造业和旅游业发展加快。 区位优势: 楚雄地处连接昆明与大理、保山等滇西城市的要道。随着南(华)永(仁)二级公路开通和元(谋)双(柏)二级公路建设,正在形成北接永仁、元谋,南通墨江的南北通道,使得楚雄市成为从四川及我国内陆地区进入东南亚、南亚捷径上的重要节点。计划修建的楚(雄)——广(通)高速公路,也将大大加强楚雄与广通这一区域交通枢纽的联系。楚雄的传统交通区位即将得到重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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