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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各行政村:

为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省委“六个严禁”、“28条办法”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135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浙农经发〔2014〕9号)、《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湖州市农业局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

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农发〔2015〕79号)、《中共湖州市南浔区委组织部、湖州市南浔区农林发展局、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湖州市南浔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浔农发〔2015〕84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制定如下办法:

一、重要意义

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主要包括用于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委会成员,下同)的报酬补贴、办公和会务费、交通差旅费、招待费、学习考察培训费、养老保险费、通讯费、报刊订阅以及捐助赞助等各项费用支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各级指示精神,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多举措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美丽乡村、魅力水乡等建设和农村社会治理的深入推进,村级事务不断增加,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逐渐增加,监督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集体及其成员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组织战斗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要全面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把握以下原则:

(一)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认真执行财务联签联审和收支逐笔逐项公开、三年轮回审计等制度,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切实做到民主理财、阳光操作。

(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要求,将各项收入、支出入账核算,以收定支,强化预算执行。

(三)厉行节约、因地制宜原则。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实行“定性、分类、限额”管理,根据本地实际、事务实际和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严格执行标准,精细使用、从严控制。

三、主要内容

(一)规范村干部报酬补贴。要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行政村村干部报酬待遇的有关规定发放村干部报酬。各村不得自立村干部工资、补贴、奖金项目和标准,凡镇无规定或未经镇审批同意发放的一律视作违规行为。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严禁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或负债发放村干部补贴。上级政府、部门拨付用于的村主职干部、村监会主任报酬补助一律及时作村集体收入入账,不得直接发放给个人。严禁用集体资金为村干部配备移动电话,严格控制通讯费支出。村干部通讯费在职期间统一实行固定补贴,村主职干部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10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最高不得超过70元(发放对象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委会成员),实行通讯费固定补贴后,村集体不得再按实支付手机月租费、住宅电话费等通讯费,也不得将办公室电话与个人手机绑定。

(二)规范办公会务费支出。村级组织应本着必需、节俭原则购置村级办公用品、布置办公场所、安排工作经费。不得用集体资金购买贺年卡、挂历、年历等物品和登播祝贺性、拜年性广告。村级会议一般不安排用餐,确需用餐的,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和用餐标准,不得列支烟、酒费用,不得发放会议纪念品,报账时附会议签到单、会议通知。各级、各部门在村召开的现场会、推进会、观摩会等产生的费用由会议主办单位承担。各村应量力而行、节俭安排村级文化娱乐活动,严禁以集体资金支付高消费演出和活动。村级组织的会议和活动经费额度、村级办公用品购置费、党建经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开支不得超过上一年费用。

(三)规范管理交通差旅费。村干部因公外出(村干部在本镇开会办事除外)所发生交通、住宿等开支标准参照镇机关人员交通差旅费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村干部及报账员在本镇开会等公务活动一律实行交通差旅费固定补贴,具体标准为每月100元。公务出差餐费补贴在本镇内一律不得享受,区内本镇外公务活动每人每天补贴30元,区外公务活动出差每人每天补贴100元,实行餐费补贴后不得按实开支餐费等相关费用。村集体原则上不得租用车辆,突发性事件、突击性任务等特殊情况若确需租用车辆,应做好相关用车记录,报销时附租车审批单和相关用车记录方可入账。

(四)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村级行政性公务活动一律实行“零招待”。各级部门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到村开展公务活动、村与村之间工作联系及村与上级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招投标事务、各项工作检查、考核、验收等村级公务不得开支招待费用。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宴请招待到村开展公务活动的机关工作人员,确需在当地安排用餐的,用餐人费用自理。严禁用村集体资金购买礼卡、土特产、香烟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用村集体资金

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集体资金相互宴请、赠送礼品及安排其他消费活动。因村级公益事务和商务活动确需招待支出的,原则上以安排快餐为主,确需安排桌餐的,每人每餐不得超过60元(在村民家中用餐不得超过30元),村陪客控制在3人以下。凡抗洪、抢险、森林防火等突发性事件,上级指导工作人员确需安排就餐,一律安排快餐。招待费支出一事一结,不得签单、赊账,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列支;报账时应附审批单及相关票据(须注明经手人、证明人、招待对象、招待人数及招待事由);按规定在村务(财务)公开栏、南浔区农村经营管理网“财务公开”平台上按月逐笔公开。

(五)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严禁村级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学习考察;严禁借学习考察名义变相旅游;严禁外出途中擅自变更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严禁与学习考察内容无关的人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外出学习考察的,须事先召开村班子会议研究,提交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批准后方可实施。学习考察相关费用票据、会议决议,连同镇审批手续报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入账。上级部门(单位)组织的学习、培训、考察,凭通知按规定标准报销费用并入账。村干部个人未经镇批准参加学历进修和培训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严格限额订阅报刊。实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131号)规定的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标准,即1000人以下的村为3500元、1000人至3000人的村为4000元、3000人以上的村为4500元。上一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100

万元以上的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一倍。村级组织要及时制定报刊订阅预算,填制申报单,经村级组织相关负责人签字,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报账时附审核单及相关票据入账,凡超过预算限额、无审核单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不予报销入账,超额部分由征订当事人承担。

(七)规范管理村干部保险。鼓励村干部在职期间统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金由村集体承担部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除人身意外伤害险外,村集体不得为村干部缴纳其他商业保险。

(八)严禁捐助赞助。严禁任何部门和组织以会费、捐赠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村级组织不得以捐款、赞助、贺礼费等名义向外捐款。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落实。高度重视,自觉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深化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规范化管理工作。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规范管理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作为村干部工作考核内容,与村主职干部的绩效考核、基本报酬、评先评优挂钩。

(二)明确职责分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为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财务工作负总责;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财务的监督,提出监管意见,禁止违规开

支;村级财会人员对财务工作负具体责任,应及时、准确地做好报结账工作,认真审核票据和业务的真实性,拒绝不规范、不合理的票据报销入账。

(三)强化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控制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工作联合检查,认真查处举报线索,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三资”网络监管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纳入减轻农民负担日常监管内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切实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和问题,要按照《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来宾接待报告单

2、差旅费报销审核单

3、租车审批

中共善琏镇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5月6日印发

附件一

来宾接待报告单

来宾单位

时间

就餐地点

人数

接待内容

接待人

陪同人数

证明人

招待费用

审批

注:本表与招待费发票、清单一并入账,一事一单。附件二

差旅费报销审核单

姓名

时间

通知方式

地点

会议名称

审核意见

(或)办事事由

报销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注:本表与差旅费报销单一并入账,一事一单。

附件三

租车审批单

姓名

时间

承租人

起止地点

租车事由

审核意见

报销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注:本表与租车发票、清单一并入账,一事一单。

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经费开支管理规定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经费开支管理办法为加强经费管理,使开支符合科学、合理、规范、节约的原则,待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一、公司经费实行分块核定、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二、公司经费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核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一)办公费用管理、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水、复印、打印等)费用按部门定编元/人·月核定;、软皮记录本每人每月领取一本,钢笔自备;、办公用品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根据办公计划和工作需要登记领取,费用实行度累计考核,每月汇总结算并予以公布,超出标准部分由各部门自行承担;、行政办管理人员原则上只配电脑,不配置打印机,打印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在商务中心进行打印、复印;、打字耗材在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登记领取;、复印、打印费用由商务中心打字员进行统一登记,部门承办人员签字,每月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文件材料复印、打印必须经行政办兼职人员登签发表格,由行政办主任批准;、行政办原则上不承担各部门的打字、复印业务,各部门如需打字、复印必须到商务中心进行。(二)业务招待费管理、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实行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就餐申请单就晚,宴请定点为百花村快餐公司一楼快餐部和二楼美食广场;、招待标准:一般接待按元/人(含酒水)核定,重要接待按元/人(含酒水)核定;超支部分由宴请人员

自理,特殊情况接待申报部经理批准后另行核定;、公司所有宴请必须提前填报审批单,报公司部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完毕后由宴请领导在结帐单上写明宴请人数并签名,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结帐,无就餐申请单的公司一律不予以结帐;、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座陪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宴请人数,无关人员禁止陪餐,严禁私人宴请,一经查出,加倍处罚;、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加班(节假日或晚上),经部门主管领导申请、行政办主任批准发放就餐单,按每餐元/人标准可在公司快餐一、二楼就餐;、公司行政办会同财务部每月将公司招待费明细情况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上通报一次,务求严肃认真。(三)会议费管理、召开公司会议所需经费,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行政办公市办并负责费用把关;、召开各类业务性会议,由主办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行政办负责安排实施。 三、严肃财务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要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审查把关基础工作,对全各项费用要做出严格周密的预算,每月公布一次各项经费使用情况,各项费用支出,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核销,对违反财务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将追究个人责任。四、本办法从XX月日起执行。五、本办法解释权为公司行政办公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制度】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经营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五项费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及关联子分公司,各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及管理细则,报财务部备案,经营单位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内经理级以上干部及驻外主管级以上职员和营销系统内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礼金等。 第四条公司对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但原则上不允许分解指标(驻外分支机构除外)。业务招待费标准参见附表一。 第五条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第六条在公司以外消费的,各职能部门应采用事先申报制度。事先由相关单位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二),交相应部门主管审核,200元以下由主管总监审批,200-2000元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2000元以上

呈总经理审批。除特殊情况或总经理批准外,对采用先开支后申报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第七条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包括公司产品)、礼金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办公费 第八条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 第九条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中心(电脑及耗材由系统管理员)在预算额度内统一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十条行政中心设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见附表三)报行政中心审核,并经行政总监审批(2000元以下)或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后到定点单位采购。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中心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领用审批程序: 一般用品: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门审核→文具仓领用 电脑消耗材料:领用人填写《电脑消耗材料领用及配件维修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总监批准→财务审核→文具仓领用 第十四条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自行采购有关办公用品,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香港公司等异地分支机构的办公费用,按内部目标考核方案下达指标,自行制定制度进行限额控制。未经审批擅自采购办公用品而发生的

8.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不包括各单位机关党委。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机关党委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第六条各单位机关党委汇总并审核所属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部委(党组、党委)批准。 各单位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 第七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单位机关党委和财务部门批准。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五项部门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五项部门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经营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五项费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及关联子分公司,各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及管理细则,报财务部备案,经营单位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内经理级以上干部及驻外主管级以上职员和营销系统内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礼金等。 第四条公司对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但原则上不允许分解指标(驻外分支机构除外)。业务招待费标准参见附表一。 第五条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第六条在公司以外消费的,各职能部门应采用事先申

报制度。事先由相关单位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二),交相应部门主管审核,200元以下由主管总监审批,200-2000元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2000元以上呈总经理审批。除特殊情况或总经理批准外,对采用先开支后申报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第七条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包括公司产品)、礼金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办公费 第八条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 第九条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中心(电脑及耗材由系统管理员)在预算额度内统一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十条行政中心设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见附表三)报行政中心审核,并经行政总监审批(2000元以下)或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后到定点单位采购。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中心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领用审批程序: 一般用品: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门审核→文具仓领用 电脑消耗材料:领用人填写《电脑消耗材料领用及配件维修

办公费用管理办法

湖南动悦体育办公费用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动悦体育办公费用报销,合理控制费用开支,依据《吉首市动悦体育文化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财经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说费用是指动悦体育办公日常管理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费、招待费及礼品费、差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研发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动悦体育办公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标准控制、集中反映、有效监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费用管理的一般原则 第四条费用审批权限:动悦体育办公费用开支由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费用预算内的开支全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个人年度费用由股东大会核定,其个人预算内费用开支由副总经理审批,预算外费用需经股东大会核定后开支。 第五条费用报销的流程: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六条费用报销要求

(一)报销发票要求要素齐全,内容无虚假记载,发票要素包括:日期时间、付款单位名称(要填全称)、缴款内容或摘要、小写金额、大写金额、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二)报销人必须提供合法票据, 对不符合财务报销制度的发票,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报销时发票正面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 (三)经办人分类整理有关原始发票,整齐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有采购单和专项费用申请单的连同一起附上。 (四)将分类整理后的原始发票附在费用报销单后,注明原始单据张数,并在费用报销单上填写完整相关内容。 (五)现金报销5000元以上的,需提前通知财务部备款。 第七条借支管理 (一)借款分为临时借款和备用金借款两类。临时借款是指遇事临时性借支、事毕报销清账的借款。备用金借款是针对现金使用频繁的岗位核定周转金,预先借支,报销不清账,支付现金,年末清账的借款。 (二)临时借款借支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逾期未归还借支者从其工资中扣回借款;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通知财务部备款;出差借款按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10个工作日内办理报账还款手续。 (三)备用金借款额度由现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副总经理审定,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共同核准;备用金借款的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月工资的一半,有备用金借款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再申请临时借款;用备用金借款开支的费用每月报账一次,无特殊原因不得跨月报账;备用金借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开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差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的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公”经费支出范围: 因公出差费是指因公务出易门县所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 第三条公务用车费是指企业公务用车因公务而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条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 第二章公务出差管理 第五条因公需要到易门县外地区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到综合保障部填写《派差单》,注明出差人员、地点、事由、天数等,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出差。 第六条市内出差(含玉溪市、昆明市)由各部门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市外出差必须报总经理进行审批。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确定1名报账人员,持《派差单》到财务经营部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报财务经营部审核,经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八条凡与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

交通工具的,需经主管领导在原《派差单》上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第九条出差报账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一个星期内按要求粘贴相关发票,后附《派差单》,按程序进行报账,超过1个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1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按发票日期计算)超过1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10元累积加罚,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的责任。 第十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借款单需有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费用标准: 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原则上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_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电话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

关于印发《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 公司属各单位、各派出机构、机关各部门: 为应对当前形势变化,严格控制公司非生产性开支,缓解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本着节约成本、减少支出,又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股份公司《关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的指导意见》(股份办[2011]号),局《转发股份公司关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2]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在实际中贯彻执行。 公司其他文件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抵触时,按本办法执行。对在执行暂行办法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公司,以利今后修改完善。 附件: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关及各单位本部的非生产性事务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全面落实财务预算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非生产性开支是指公司机关本部费用以及基层单位的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公司收取的上级管理费。 第三条基层单位是指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分公司及其他派出机构。 第四条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原则: (一)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非生产性事务管理; (二)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三)合理控制营销性非生产性支出,降低非生产费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支出,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员工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局观,大力弘扬两个务必精神,杜绝奢侈浪费,树立勤俭节约、诚信廉洁的好形象、好风尚。 第二章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机关经费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机关非生产性开支实行严格的程序化管理,并

公司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经营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五项费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及关联子分公司,各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及管理细则,报财务部备案,经营单位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内经理级以上干部及驻外主管级以上职员和营销系统内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礼金等。 第四条公司对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但原则上不允许分解指标(驻外分支机构除外)。业务招待费标准参见附表一。

第五条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第六条在公司以外消费的,各职能部门应采用事先申报制度。事先由相关单位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二),交相应部门主管审核,200元以下由主管总监审批,200-2000元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2000元以上呈总经理审批。除特殊情况或总经理批准外,对采用先开支后申报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第七条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包括公司产品)、礼金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办公费 第八条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 第九条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中心(电脑及耗材由系统管理员)在预算额度内统一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十条行政中心设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见附表三)报行政中心审核,并经行政总监审批(2000元以下)或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后到定点单位采购。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中心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办公费用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横山魏墙煤业有限公司 办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办公费用的管理,在保证日常办公需要的同时节约办公费用的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办公费仅适用于个人办公或低值易 耗用品、公用办公用品等经费。 个人办公或低值易耗用品:笔、笔芯、订书针、回形针、信纸、信封、胶水、橡皮擦、N次贴、软面抄、笔记本等。 公用办公用品:打印纸、订书机、计算器、档案袋、凭证打印纸、三或四层打印纸、晒图纸、各种印刷的表格、打印机、复印机零部件更换等。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定点供应商确定,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入库、实物管理、出库,负责办公用品和耗材的定期盘存并向财务资产部提供盘存报告,负责办公用品费用报销。 综合办公室在选定供应商时,应通过多种途径确保办公用品优质保量。

第四条财务资产部负责办公用品费用核算和账务处理,并进行办公用品盘点进行监盘,负责与综合办公室一起进行账实核对。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在部门费用额度内提交每月办公用品需求计划。 第二章办公用品采购及发放程序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办公用品费用额度标准和员工需 求于每月前填报《____年____月份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申请》(见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综合办公室。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对各部门计划汇总后报公司负责 人审批确定采购计划。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采购人员根据确定的定点供应商 电话联系进行办公用品采购并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普通专用发票。原则上各部门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和耗材,特殊情况下需要自行采购的须经过分管领导、公司负责人的同意,否则财务资产部不予以报销。 第九条办公用品采购到位清点后,综合办公室通过系统打印《办公用品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条各部门于办公用品购入并办理完成入库手续 之后,至综合办公室领取计划内的办公用品。原则上每个部

修理费管理规定

修理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炼化企业修理费的管理与使用,规范修理费的核算,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根据公司“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管理理念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口管理的炼化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有关部门按《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核定、下达各地区公司年度修理费指标,并检查、监督、考核修理费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必须设立预算委员会,负责修理费预算的审定;分管设备工作的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修理费的管理;总会计师负责修理费的规范使用。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修理费的主管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计划与费用预算的编制及分解落实,负责检修项目的过程控制与分析,负责修理费的有效使用。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应根据下达的修理费计划,组织检修项目的实施,做好检修项目工作量的统计和确认工作,禁止挪用和超计划使用。 第七条各地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修理费核算,根据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修理费结算单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参与修理费年度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 第八条各地区公司物资采购部门负责检修施工用料的采购工作,必须把好质量、价格关,努力降低采购成本,配合设备管理部门做好定额储备工作。 第九条各地区公司预结算部门参与修理费预算的编制,及时审核结算。 第十条各地区公司审计、监察、法律事务等部门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修理费使用与核算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负责核定、批复各地区公司年度修理费指标,监督、检查、考核修理费的使用、核算及管理工作。 1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是指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党支部),不包括各单位机关党委。 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是指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必须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四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单位机关党委审核。

第五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编制党建活动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总支)委员会讨论。 第六条各单位机关党委汇总并审核所属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活动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部委(党组、党委)批准。 各单位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 第七条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单位机关党委和财务部门批准。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备案。 第三章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九条本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办公经费新管理办法

办公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开源节流,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支出,加强公司的财务成本核算,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办法: 各类费用管理办法 一、招待费 1、各项目部招待费标准:正常进行的为4000元/月,即将收尾项目为1000元/月,本月没有用完的可以下个月可以累加使用,在使用范围内的不需要进行申报,礼物费用划归招待费范畴。最终结算以项目利润率核准。 2、超出招待费标准需提前用OA系统提前向工程副总,总经理申报批准,并抄送董事长。紧急情况未及时审批的需电话微信确认,否则不予报销。 3、机关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OA或书面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董事长核准后财务备案。审批表要注明招待事由、人数、地点、预计费用。外地项目可传真审批或OA申请。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招待费须在发生之日十天内报销。 4、公司机关需购物送礼等相关事项,需经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核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项目部需提前跟工程副总、总经理书面或者OA申请批准后自行采购。 5、公司机关除董事长、总经理费用为实报实销外,其

他部门均按上述要求执行。 6、公司每年过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将会对各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统一考虑福利,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发放其他福利包括各种聚餐等活动。 7、新项目对外质监站、安监站、实验室、甲方、监理等需要费用,项目部成立后由公司工程部经理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员设立标准,向公司汇报需要支出的费用经批准后实施。 二、通讯费用 暂按原标准执行,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200元/月补贴。 原则上个人通讯费用由公司统一办理集团套餐,除此之外,不再报销任何形式的通讯费用。 三、差旅费报销 1、公司员工出差住宿一般选择经济型旅馆,交通以快速公共交通工具优先为原则,长途三人或以上可选择开车出行。私车公用按公司统一标准执行。 外出餐宿费用标准核定: 1)县域及地级城市:住宿120元/天.房间,餐补50元/天.人。 2)省会城市:住宿160元/天.间房,餐补80元/天.人。 3)一线城市:住宿240元/天.间房,餐补100元/天.人。

行政费用预算管理规定

&行政费用预算管理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高效地控制、节约行政费用支出,提高集团经营效益,集团对维持其正常运作而必须开支的非生产性支出实行预算管理、总额控制。这些支出统称行政费用。 b5E2RGbCAP 第二条行政费用的范围具体包括:邮电费、工资、福利费、业务费、工作餐费、水电费、市内交通费、劳保费、修理费、车辆费、办公费< 资料费)、办公场地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保险人事代理费、其他费用、旅游费、物业费用、管理费及租金等。plEanqFDPw 第三条行政费用预算坚持以编定支,根据工作要求,实行总量控制。 第四条各单项行政费用原则上专款专用。任何单项费用原则上都不得随意超支。 第五条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预算与行政费用预算同时编制,其编制、执行 按《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编制本单位的下一年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 预算计划,逐级审批,最终由集团董事会审定。DXDiTa9E3d 各单位根据集团董事会的审定数对人员编制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进行调整,并上报集团备案。 第七条最终审定的行政费用预算作为各单位目标管理的指标之一,是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行政费用预算可以进行年中调整,按年度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车辆费用按当年实际拥有车辆数计算。 第十条下年度行政费用的预算在经总部核定属于定编范围内,并且已于本年度前到位的人员数基础上编制而成。 第十一条下年度到位的人员,如属定编范围内,其预算费用在报地区总经理审批后按同类级别标准及到编时间,可相应增加预算费用;不属定编范围内,或属定编范围但其预算费用超标准的,一律报总部审批。RTCrpUDGiT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需编制年度计划报总部批准后执行,并可相应增加同标准的行政费用。 执行 第十三条经集团批准的人员编制计划和行政费用预算计划具有绝对执行力。 第十四条各单位及相关领导对行政费用负有控制的职责。 第十五条行政费用实行事前控制与事后监控相结合。 第十六条预算计划内,各单位行政费用支出控制原则: <1)对其负责控制的预算工程,年度总支出不得超年度预算; <2)对其负责控制的费用工程,在年度总支出控制的基础上,年内累计各月总支出 <不包括全年度)不得超过累计各月预算的10%;5PCzVD7HxA <3)工资、福利费支出、业务费、交通费、旅游费全年度内不能单项超支。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 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 (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 (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 (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 (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七)党建品牌的打造; (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 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 (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 (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 (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 (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 (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 (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

资本性支出管理制度

资本性支出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资本性支出审批程序,确保资本性支出审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控制投资风险。 2制度适用范围 2.1适用于 2.2适用于资本性投资项目从设计立项到支付过程的审批管理,包括资本性投资方案、资本性支出投资合同和资本性支出付款等过程的审批及管理。 3名词释义 3.1资本性支出:是指支出产生效益,效益受益期限超过一年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构成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的各项支出。 3.2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3.3股权投资:是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或与他人合资或独资成立新公司。投资后持有被投资单位一定比例的股份,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3.4债权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两类,债券投资是指购入国家或其他单位发行期限超过一年,本企业意图长期持有债券赚取利息的投资,如购入国债、金融债券和其他企业的债券等;其他债权投资是指除了债券投资以外的债权投资,如企业将多余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性质的投资;将多余资金或为了某些共同的目的按约定借支款项给被投资单位用于长期(一年以上)经营占用,并按约定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也形成债权性投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暂时性应收款项,不以长期持有为目的,不属此规范范围。 3.5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且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但凡相同种类的设备、器具

原已列为固定资产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者,即使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仍应列为固定资产;属于整体或配套件之一部分, 不便或不宜划分, 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6无形资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特许经营权、应用软件使用权等。可辨认性标准是指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②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4职责 4.1申请单位:指具体负责资本性支出项目运作及方案设计的职能部门或分(子)公司,统称申请单位。 4.1.1具体制订投资方案、投资预算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4.1.2负责资本支出项目涉及有关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概况、相关证照、经营资质、信誉、产品信息等)、宏观政策、行业趋势、市场信息、价格信息等的收集、提供; 4.1.3负责合同拟订、审批推进、项目运作、项目付款申请以及系列工作中相关资料报送、保管与移交归档等。其中项目属于分子公司的,分子公司还应建立自己的档案。 4.2管理部:是集团资本性投资项目统一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如下职责:4.2.1负责组织编制年度资本性支出投资计划; 4.2.2 指导各相关单位制订投资方案、投资预算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审核、确认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类项目的投资预算金额。 4.2.3负责按集团有关规定走产权代表请示或报备流程,办理公司股东(董事)会决议; 4.2.4负责统筹组织安排、协调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组织可行性方案的评审;

公司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XXXXXXXX有限公司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经过多年运行,在公司原办公经费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推行预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办公经费为:各部门开展日常办公所需的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用、交通费、电话费、复印费、传真长话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各业务部门日常办公所产生的费用的量化考核。 第四条若因公司管理体制与本制度相关联的制度有改变时,本制度另行修订。 第二章办公用品、办公经费的界定及使用标准第五条办公经费范围界定 办公经费包括: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电话费、复印费、传真长话费、打印耗材费。 本制度所指的办公用品是指各部门为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且达不到列入固定资产条件的所有物品。包括书写工具、文件储存、桌上用品、水票、打印耗材等。 交通费是指不配备车辆的部门因开展业务需要,自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发生的实际费用。 电话费是指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电话所产生的费用。

复印费是指需要到公司办公室复印资料所发生的费用。 传真长话费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公司办公室收发传真、拨打长途电话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办公经费测算原则及标准 1、对不配备车辆的部门,因开展业务需要,自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并计入部门交通费考核。 2、对于配备车辆的部门不再单独核定交通费,配备车辆的费用由公司另行核定。 3、部门到办公室领取打印纸,费用按进价计入部门办公经费。 4、打印机硒鼓、碳粉、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各部门按领取打印纸的比例核算。(该项费用纳入对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考核的成本费用,不计入办公费用考核) 5、国内长途电话费:1.00元/分钟;接传真1.00元/张,发传真0.50元/张。 6、电话费核定。电话费实行总额控制,公司核定各部门电话费以后,发生费用,以电信部门提供的实际费用为准。 原则上每个部门开通一部外线电话。一个部门若需开通两部或两部以上外线的,需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及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办公经费预算管理 第七条公司实行办公经费包干使用制度,在办公用品费、交通费、电话费管理、打印耗材上,实行标准限额管理。

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管理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管理费用的管理,控制和努力压缩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管理费用是指工厂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4 职责 4.1 管理费用实行归口管理,各归口管理部门销售费用控制和分析。 4.2 财务部负责销售费用的核算和分析。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管理费用核算内容与项目 工厂设置“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设置二级科目进行分部门的明细核算,并按以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5.1.1 5.1.1.1管理人员工资:指工厂管理部门的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应由费用列支的服务人员、临时抽调在管理部门助勤人员、全厂性仓库人员、工会人员、党务人员及退养人员等的工资。但工厂专项销售机构人员工资不含在本项目内。 5.1.1.2新增效益工资:执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施细则的工厂,按规定的方法计提的新增效益工资。 5.1.1.3福利费:指企业为管理部门职工支付的职工福利费。 5.1.1.4社会保险费 (1)基本养老保险费: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职工月缴费基数总和(通过上年度工资总额计算的有上限和下限之分)的20%按月提取。 (2)基本医疗保险费:指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津政发2001.80号)文件和相关配套政策所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

(3)大额医疗保险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的大额医疗保险费。 (4)失业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基金。 (5)工伤保险费:按天津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支付的保险费用。(6)生育保险费:在职职工执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发[2005]69号),所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 住房公积金:由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付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计提,用于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发生的培训费、讲课费、书报费、购置培训教材、资料、教具及在高校人才市场或其他渠道招聘员工所发生的费用。 非货币性福利:指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自己拥有的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为职工无偿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等。 辞退福利:指企业由于分离办社会、实施主辐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重组或改组计划、职工不能胜任等原因,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计划中给与职工的经济补偿。 股份支付: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试行办法规定》向有关单位(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纳入社会保障政府实施范围而能够享受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的商业医疗保险。住房补贴:是指企业为职工享受基本住房公积金制度以外享受的按月给与的住房补贴。 住房提租补贴:是指企业为公有住房户提高租金,按月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通讯补贴:干部通话费用、中层及以上管理者手机通话费用。 交通补贴: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乘坐班车费用支付的补贴费用。 5.1.1.17劳动保护费:按规定标准和范围支付职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保健食品的费用和劳动保护宣传费用。 职工取暖费:指按天津市规定发放的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和享受集中供热职工的冬季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职工物业费用: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相应物业的管理费用。 独生子女保健费:指按国家规定支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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