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案例解析1-规划项目融资案例解析分析一北京地铁四号线

案例解析1-规划项目融资案例解析分析一北京地铁四号线

案例解析1-规划项目融资案例解析分析一北京地铁四号线
案例解析1-规划项目融资案例解析分析一北京地铁四号线

(一)案例背景

作为“PPP”模式在轨道交通领域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京港地铁”是一个重要实践。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河北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陶然亭站,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向西,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额为153亿元人民币。

(二)PPP方案基本结构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初步设计概算,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按建设责任主体,将北京地铁4号线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即政府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社会投资者组建的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 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4号线公司。

(三)PPP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1)项目总投资:约46亿元。(2)项目建设内容: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空调通风、防灾报警、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等系统,以及车辆段、停车场中的机电设备。(3)建设标准:根据经批准的《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制定。(4)工期:计划A部分2007年底竣工,2009年9月正式通车试运营。(5)客流量预测:根据《可研报告》客流预测结果,初期(2010年)为71万人次/工作日,近期(2015年)为82万人次/工作日,远期(2034年)为99万人次/工作日。(6)根据国际客流预测机构香港弘达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VA公司”)的客流预测结果,初期(2010年)为58.8万人次/工作日,近期(2015年)为81.8万人次/工作日,远期(2034

年)为88.4万人次/工作日。

分析:在上述结构下,特许期内特许公司的主要收入就是4号线客流产生的票款收入。在传统投融资体制下,为使项目可批,轨道交通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客流量测算得往往过于乐观。为使客流量的预测更加科学客观,并能被广大社会投资者认同,我们专门聘请了国际上著名的客流预测机构MVA公司,对4号线专门作了一份独立的专业预测报告。

(四)特许期限

特许期分为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建设期从《特许协议》正式签订后至正式开始试运营前一日;特许经营期分为试运营期和正式运营期,自试运营日起,特许经营期为30年。

分析:特许期的确定主要考虑到轨道交通项目所具有的投资大、回收期长的特点,根据财务模型计算投资回收期并考虑一定合理的盈利年限。

(五)、特许权的终止和处理

(1)特许期届满,特许权终止。(2)发生市政府或特许公司严重违约事件,守约方有权提出终止。如果因市政府严重违约导致《特许协议》终止,市政府将以合理的价格收购B部分项目设施,并给予特许公司相应补偿;如果因特许公司严重违约事件导致《特许协议》终止,市政府根据《特许协议》规定折价收购B 部分的项目设施。(3)如果市政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终止《特许协议》,市政府将以合理价格收购B部分项目设施,并给予特许公司合理补偿。(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特许协议》且无法就继续履行《特许协议》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政府将以合理价格收购B部分项目设施。(5)如果客流持续3年低于认可的预测客流的一定比例,导致特许公司无法维持正常经营,且双方无法就如何继续履行《特许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特许协议》终止。市政府将根据《特许协议》的规定按市场公允价格回购B部分项目资产,但特许公司应自行承担前3年的经营亏损。

分析:之所以给社会投资者设计一个退出机制,主要考虑到轨道交通的公益性,在投资者无法盈利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系统安全运行,政府有义务介入以保证公众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

(六)特许公司的组建必须符合适用法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

如果特许公司是内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文件]规定,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5%;如果特许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且中方投资者占有的权益不应小于51%。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特许公司通过融资解决。在正式签署《特许协议》之前,特许公司应签署有关融资协议。

分析:轨道交通的行业特点加上30年的特许经营期,使得政府在选择社会投资者时格外谨慎。之所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者,是考虑到项目极强的专业性,虽经过多次招商但正式表示投资意向的投资者非常有限,很难满足招投

标的要求。另外,资本金比例的要求,将直接影响社会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回报率。(七)市政府在《特许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

分析: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与PPP公司签订《特许协议》,明确在建设期内政府将支持4号线公司确保土建部分按时按质完工,并按制定的标准、监管措施监督PPP公司进行机电设备部分的建设;明确政府部门在运营期的地铁票价定价、调价政策,并采取支持轨道交通发展的公共交通政策,同时按有关运营和安全标准对PPP公司进行监管。在发生涉及公共安全等紧急事件时,市政府拥有介入权,以保护公共利益。如果PPP公司违反《特许协议》规定的义务,市政府有权采取包括收回特许权在内的制裁措施。

(八)经验总结

1.融资方面的经验分析:

政府投融资模式最大的优点就是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快速筹措到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可靠性大,其融资量的大小,取决于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所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政府投资也存在不足:一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足;二是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此外,由于政府部门在项目中实际承担经营者和监管者双重角色,这就使地铁等公共事业中很容易出现政企难分、行政垄断、激励约束机制弱化,投资、建设、运营服务水平无法有效提高等问题。PPP 模式实现了政府和投资人的双赢。引入PPP除了弥补政府建设资金不足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解决存量资产效率问题。如果还按政府和企业互亏的恶性循环模式继续建设轨道交通线路的话,存量资产继续增加,政府包袱则更大。政府补贴不能无限扩大,这是发展地铁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PPP的着眼点在于提高运

行效率。该项目引入了市场化融资,采用公私合营的方式,市场化投融资则体现出政府投资不可比拟的优势:吸收其他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完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九)北京地铁四号线的意义

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作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改革的重大举措,其成功实施将加快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步伐,有利于引进国际先进的地铁建设与运营管理理念,提高北京地铁建设效率和运营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首都发展。具体而言:

第一,四号线合资成功后,将在我市轨道交通行业引入香港地铁高水平的运营服务,使四号线成为一条高效、优质的运营线路。更重要的是特许公司的成立将在北京地铁运营领域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北京地铁运营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地铁一线、环线、城市铁路和八通线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升整个网络的运营管理水平。根据目前港铁和首创就运营服务方面的承诺,四号线接近香港地铁的运营水平,市民将享受更优质的服务。

第二,降低市政府在建设运营期的财力投入。一方面,特许公司分担了项目建设期46亿元的建设投资。另一方面,在特许经营方式下政府将不对四号线运营进行补贴,估算在运营期内将减少政府补贴10.6亿元。此外,特许经营方式下,政府在运营期内将增加所得税收入约9.1亿元。

第三,在政府的支持和监管下,北京地铁投资、建设和运营将步入市场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通过与投资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特许公司与四号线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以及政府有关部门与特许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将

明确政府、投资者和特许公司在四号线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各环节中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契约关系使“软约束”变成“硬约束”,使地铁项目的投资、建

设、运营各环节有机结合,良性发展。

第四,有利于转化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市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制定规则,强化监管,从而使政府部门实现从对地铁的间接经营者向监管者的职能转变,既有利于通过企业自主经营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提高地铁运营管理水平,又可以通过完善政府监管确保运营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十)、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的运作体会

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大、回收期长、公益性强,市场化工作比较复杂。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取得了成功,其中有很多经验和体会,值得总结。

第一,特许经营项目的成功运作需要更加清晰、完善的法律、法规予以保证。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的进程,也是政府职能转化的过程,需要政府一方面不断加强、完善监管手段,维护项目的公共利益,另一方面要尽量为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化创造必要条件。目前国家和北京市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使特许经营项目的运作具备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在完备性和可操作性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例如,《特许协议》究竟适用于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尚无权威明确的界定。从项目投资的经济角度看应适用于民事合同,则投资者与政府为平等主体;而从项目的公益性、特许经营角度看,更适用于行政合同,则政府作为特许权授予方具有主动地位。协议性质的不同直接导致项目融资结构中政府与投资者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决定项目运作的一些关键性问题。

第二,投资者市场尚需进一步发展培育。

培育产权明晰、具有自我约束机制的市场竞争主体,塑造适度竞争的投资者市场,是实现特许经营项目运作的基础。而目前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投资市场还不成熟,尚无法通过充分有效的竞争实现更大的社会效益。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行业基

本上是由国有大企业垄断投资、建设、经营,由于出资人权利不到位,及政企不分等体制性因素制约,无法真正有效地参与到特许经营项目运作中来;民营企业目前要大规模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在资金实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完善;而外资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方面虽有着较大优势,但因政策、文化、理念等因素影响,其进入成本还较高。因此,实现轨道交通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还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不断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才能促进我国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的进程。

第三,投融资的中介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

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投融资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金融、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要在融资顾问、财务顾问、技术顾问、客流调查顾问、法律顾问等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共同协作下才能完成。而目前,我们的中介服务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因此,要加快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其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为基础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力的操作技术上的保证。第四、前期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项目的前期工作扎实与否将对轨道交通市场化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当前,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中还存在一定程度的边设计、边施工、边引资现象,项目规划相对滞后。为了赶工期,没有时间或条件确定最佳投资者,造成项目只能依赖更多的政府力量去完成。此外,规划设计方案的稳定程度、详细程度对项目市场化运作的影响极大,如设计方案不稳定,就可能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项目投资可能因此大幅增加,项目建设将出现难以解决的困难。因此,要成功实施特许经营项目,从项目的提出、规划、可行性研究到投资者确定、开工建设等各个环节都要保持一致性和前瞻性,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前期工作。

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运作成功,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在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领域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信心。按照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未来几年北京轨道交通领域的建设发展将进入高潮,投资前景非常广阔。我们将继续支持社会

投资者参与建设与运营,促进我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在此,我们也欢迎国内外投资者积极介入,加强交流与合作,在北京市基础设施的发展中实现双赢。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分析

政府项目投融资多种模式 ——优劣和适用性分析 城市投融资建设的当前形势 城市建设投融资问题是一个困扰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我国GDP已经连续几年高速增长,当前正面临经济过热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的压力,导致国家实施了紧缩性的宏观调控政策,银根和地根的相对收紧,使资金供给的矛盾更加突出。而城市建设对地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向前诱发效应、伴随效应、后续波及效应、等多方面贡献。但是,建设速度的加快,投资强度的加大,也使各级政府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方面捉襟见肘,承受了巨大的资金压力。面对巨大的投资需求,单靠政府财政投入已无法满足建设的需要。长期以来,政府以投资者、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多重身份全面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中,职能交叉,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形成了一种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率的公共产品生产模式,政府部门并没有完全从城市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事业的赢利性领域退出来着重发挥自身的战略制定、决策、指导、监督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如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融资方式的改革,提高投资效率,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解决大规模集中建设时期的资金供需矛盾,成为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而在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又被称为政府工程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处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如项目在运营后有盈利保障的轨道交通、公路、港口、机场、电力、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系统等基础设施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如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等公共工程和公益事业)。 对于基本没有盈利的公益性公共工程(非经营性项目)建设,一般由政府担任投资主体,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应大力推行代建制,依靠社会专业力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水平。而对于经营性项目,由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建设期长,但能获得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吸引多元化投资主体,引入私人资金参与投资建设,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结构: 一、银行信贷资金。却可能造成政府过度负债,难以为继或因政府财力信用不足,银行怠于放款。 二、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资源有限,难以成为长期持续的建设资金来源。 三、吸引社会资金。即市场化融资。

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模式

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模式 柴晓钟 柴晓钟: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曾任职于山东省化工局、北京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北京东方化工厂、北京化工集团公司等单位。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在此向各位介绍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的有关情况。 今年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代表市政府与“港铁-首创联合体”草签了《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协议》。根据协议,即将成立的特许公司负责四号线机电设备部分约46亿元的投资建设和四号线30年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前后历时近2年的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招商谈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将成为国内第一个引入港资、采取特许经营模式运作的轨道交通项目。 一、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运作背景 在介绍四号线特许经营具体模式前,我首先简要介绍一下项目的背景。 从项目的必要性看,四号线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是为了适应当前北京市轨道交通大发展对原有地铁投资、建设、运营体制进行改革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北京市轨道交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根据《北京市2004-2015轨道交通发展规划》,自2004年至2015年,北京市将建设约260公里市内轨道交通,总投资达1000亿元。巨额投资、高强度的建设规模、规模化的线路运营,对北京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传统的投资、建设、运营体制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北京市自1965年国内第一条地铁建设以来,近40年来建设了114公里运营线路。在投资、建设、运营方面存在着对政府投资、补贴依赖性大,运营水平有待提高,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等一系列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来明确政府对地铁的支持条件和监管手段,引入社会投资,建立市场竞争机制,缓解政府的投资压力,提高地铁建设、

案例1:项目融资案例分析一——北京地铁四号线

(一)案例背景 作为“PPP”模式在轨道交通领域一个新的尝试和探索,“京港地铁”是一个重要实践。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河北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陶然亭站,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向西,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额为153亿元人民币。 (二)PPP方案基本结构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初步设计概算,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按建设责任主体,将北京地铁4号线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即政府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社会投资者组建的北京地铁4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 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4号线公司。 (三)PPP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1、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地铁线路之一,于2009年9月28日正式通(精)

1、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地铁线路之一,于2009年9月28日正式通车,代表色为青绿色。4号线全长29千米,设24个车站,4号线以丰台区南四环路的公益西桥站为起点,途经宣武区、西城区,最终到达海淀区的安河桥北站。与其它线路不同,4号线是由港铁与大陆公司合资的,港铁公司拥有该线路30年的经营权。4号线也是大陆地区首个公私合营的轨道交通线路。 2、2009年十月一日国庆阅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国庆庆典上进行的第1 4次阅兵。 1、北京时间1月7日,中国第二十五次南极考察内陆冰盖队抵达南极之巅冰穹A地区,动工建设我国首个南极内陆科考站——昆仑站。 2、世界经济论坛2009年年会28日在瑞士达沃斯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并发表了题为《坚定信心加强合作推动世界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特别致辞。 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日在英国访问期间,在英国剑桥大学具有500年历史的“瑞德讲坛”发表了题为《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的演讲。 4、非洲联盟(非盟)第十二届首脑会议2月1日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来自非盟50多个成员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代表出席了会议。经过一整天激烈辩论,决定推迟建立非洲联盟政府。 5、法国佳士得拍卖行拍品预展21日在法国巴黎大皇宫拉开帷幕。在此次拍卖会上被拍卖的艺术精品悉数展出,其中包括中国圆明园流失的著名文物“12生肖兽首”中的鼠首和兔首铜像。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APACE)20日向法国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紧急中止拍卖圆明园兔首、鼠首铜像。欧洲保护中华艺术协会向巴黎法院提出的紧急诉状,将在23日上午11点30分举行听证会,由法院决定是否接受开庭审理,如果决定审理,将在24小时内开庭,也就是在25日下午7点这两个铜像的拍卖之前。中国政府强调,鼠首和兔首铜像是在战争期间被英法联军劫走,并流失海外多年的珍贵文物,理应归还中国。 6、3月1日16时13分10秒,嫦娥一号卫星准确受控撞击在月球东经52. 36度、南纬1.50度的月球丰富海区域,为我国探月一期工程画上圆满的句号。 7、北京时间3月28日晚上8时30分,全国约10亿人参与了“地球一小时”关灯接力活动。我国北京、上海、香港等十余座城市参加了此次活动。“地

范例1 案例分析 北京市地铁4号线投融资案例分析

北京地铁4号线投融资案例分析 论文摘要 摘要: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由于投资主体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问题的存在,使建设资金不足成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瓶颈。北京市也存在着相同的问题,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和尝试,地铁4号线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轨道交通领域第一个采用PPP 项目融资模式建设并获得成功的基础设施项目,该项目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降低了政府投资风险,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提高了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文首先总结了国内基础设施发展现状及国内外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的经验;分析了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的进程、现状和政策演进;重点剖析了地铁4号线PPP项目投融资模式的运作思路、程序、成本收益、经验意义和问题,最后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以求更好地指导项目投融资的实践工作。 关键字:4号线投融资模式 PPP

Abstract Urban infrastructure is not only the foundation of city,but also the carrier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fter the Open Reform,China has great development in urban infrastructure,but because of the simplex sources of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channel,the lack of money is the bottleneck of urban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 Beijing has the same problem,with the reform of invest and finance,Beijing try many ways to expand and innovate source channel of fund,subway Line 4 is one of a model cases. Firstly paper summari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weakness of China urb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finance,introduce the experience of overseas and domestic finance models,and analyzed the process current situation and policy Beijing urban infrastructure reform,with an emphasis on forms the cost the income experience and problem of the invest and finance of Beijing subway Line 4. Paper finally analyzed solutions in urban infrastructure invest and finance to guide to practice. Key words: Line 4; invest and finance; Private and Public Partnership

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

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 1号线(一线) 线路标识色:正红色 北京地铁1号线北京地铁1号线,又称一线,全长30.44千米,设53#站(101)、52#站(102)、苹果园站(103)、古城站(104)、八角游乐园站(105)、八宝山站(106)、玉泉路站(107)、五棵松站(108)、万寿路站(109)、公主坟站(110)、军事博物馆站(111)、木樨地站(112)、南礼士路站(113)、复兴门站(114)、西单站(115)、天安门西站(116)、天安门东站(117)、王府井站(118)、东单站(119)、建国门站(120)、永安里站(121)、国贸站(122)、大望路站(123)、四惠站(124)、四惠东站(125)共25座车站。(52#、53#站不运营)。地铁1号线和地铁八通线顺利贯通后,这条轨道线路成为世界上最长的城市铁道。 1号线未开放车站 黑石头站(54#站)、高井站(53#站,101)、福寿岭站(52#站,102)作为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就已建成的车站,自建成日起至今尚未对公众开放。 福寿岭站(地铁技校站)编号为52#,102。其中102为地铁系统的编号,52#是军用铁路系统编号(一说地铁修建时

期的旧编号)。由于正式名称未对公众公布,也有人将这站称为地铁技校站。位于苹果园站西北方向福寿岭村,与地铁技校临接。本站作为地铁技校通勤车的停靠站,每个工作日早晚各有一班通勤车停靠。车站构造与古城站和苹果园站基本相同,目前地面出入口仅有一个尚可使用,其他三个入口中有两个被水泥和各种杂物封死,另外一个被从内部锁住。站内墙壁留下了很多地铁技校学生的涂鸦。入口处虽固定着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的警示牌,但除学生外,时常有以城市冒险为目的的组织或个人进入,目前尚未有因该行为违法而被处罚的实例。 高井站(北京军区站)编号为53#,101。由于该站的正式名称尚未公布,因此也有人将此车站臆称为北京军区站。本站坐落于西山中,一说已属于北京军区的管辖区内。由于进入的方法复杂并且较为危险,目前仅能从几张照片来了解站内设施及构造。该站与客运站的构造完全不同。站台比较狭窄,站内墙壁上涂抹白灰,顶部较低矮,照明设施也较为简陋。 黑石头站编号为54#。在地铁系统中没有编号,因此也被认为不包含在北京的地铁系统之内。本站为一地上车站,位于北京西山中的黑石头村附近,因此被大多数人称为黑石头站。 1号线现有换乘车站: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一、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 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

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鼓励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融资模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能够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案例内容提炼分析

北京地铁四号线(京港地铁)PPP案例分析 一、积极意义: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地铁4号线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宣武区和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是贯穿北京城区南北的轨道交通主干线之一。线路全长28.2公里,含车站24座,换乘站10座,全程运行时间48分钟,最小运行间隔时间为3分钟。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A部分由已成立的

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三、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结构图。 投 资建 设 无 偿 移 交 结构分析: (一)PPP公司(特许经营公司)股东及组织结构: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BIIC京投公司):北京市 国有独资公司,代表北京市政府承担北京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资本运营,拥有或通过控股公司拥有北京市全部地铁运营线路,目前总里程为228公里,2015年将达到561公里。京投公司在PPP公司中持股2%。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案例1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一、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线之一,南起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途经西城区,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线路全长28.2公里,车站总数24座。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已超过100万人次。 北京地铁4号线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PPP项目,该项目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具体实施。2011年,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理工大学按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要求,组成课题组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了专题评价研究。评价认为,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顺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方向,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次探索和实施市场化PPP融资模式,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投资压力,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业激励的格局,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升。从实际情况分析,4号线应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已取得阶段性成功,项目实施效果良好。 1

图1北京地铁4号线运行路线 二、运作模式 (一)具体模式 4号线工程投资建设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A部分为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投资额约为107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北京市政府国有独资企业京投公司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四号线公司负责;B部分为车辆、信号等设备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PPP项目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京港地铁”)负责。京港地铁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按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 北京地铁4号线PPP模式如图2所示。

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项目融资模式分析 在BOT融资模式下,政府将民间资本引入到沼气工程建设项目 之中,项目公司利用特许经营权安排融资,地方政府机构是项目发起。 一、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分析与比较 (一)BOT模式 即“建设-经营-移交”,是私营机构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 一种形式。其大致思路由以下几步构成,首先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者相关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项目融 资的基础,然后由本国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来安排融资,同时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约定的时间内经营该项目以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按照协议约定将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BOT项目融资中最基本的要素是特许权[1]。BOT方式有诸多优势:(1)有利于转移和降低风险;(2)能减少政府的直接财政负担;(3)BOT融资方式可以提前满足社会和公众的需求;(4)有利于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5)BOT项目通常都是由外国的公司进行承包,这会给项目所在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既给本国的承包商带来较多的发展机会,也促进了国际经济的融合。其次,BOT方式具有独特的定位优势和资源优势,这种优势确保了投资者获得稳定的资金回报率。 (二)ABS模式 即资产支撑的证券化,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是信贷资产证 券化的一种,指发起人(资金需求方)在未来产生稳定、可预测的现金流的资产基础之上,经过一定的汇集组合,通过信用评级手段,以资

产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为支持,向投资人(资金供给方)发行证券、筹集资金,并将日后收到的现金流偿还给投资者,从而实现发起人筹到资金、投资人取得回报的目的[2]。ABS模式的经济实质在于,通过信用增级这种特有的提升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得原先资信水平较低的项目得以进入国际优质的高档证券市场,享受到高级证券市场的高资信等级、高债券安全性以及高流动性、低债券利率等多种好处,得以很大程度的降低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成本[3]。ABS模式有以下主要特点:(1)通过在国际高档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资本市场流动性强,资产回报较高[4],资产周转速度快,因而容量较大,资金渠道多样化[5],因此该模式能够大规模地筹集资金[6]。 (2)ABS融资方式中,清偿债券本息的资金仅与项目资产的未来现金收入有关,资产支持证券对原始权益人没有追索权,因此资产的风险主要由投资者和担保机构承担。同时,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被较多数量的投资者购买,从而使得投资风险得以进一步分散。 (3)ABS融资模式通过SPV发行高档债券筹集资金形成的负债,并不反映在原始权益人自身的资产负债表上,从而避免了对于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条件限制。 (4)债券利率低,并且由于采用了应用SPV来进行信用增级的措施,且涉及的环节较少,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酬金、手续费等中介费用,降低了筹资成本。这是ABS融资模式的最大优势所在。 (5)ABS模式能够充分利用外部信用保证的支持,避免了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和信用水平对项目融资的应用限制。

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

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

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北京地铁终极规划图,看完以后我崩溃了 1号线(一线) 线路标识色:正红色 北京地铁1号线北京地铁1号线,又称一线,全长30.44千米,设53#站(101)、52#站(102)、苹果园站(103)、古城站(104)、八角游乐园站(105)、八宝山站(106)、玉泉路站(107)、五棵松站(108)、万寿路站(109)、公主坟站(110)、军事博物馆站(111)、木樨地站(112)、南礼士路站(113)、复兴门站(114)、西单站(115)、天安门西站(116)、天安门东站(117)、王府井站(118)、东单站(119)、建国门站(120)、永安里站(121)、国贸站(122)、大望路站(123)、四惠站(124)、四惠东站(125)共25座车站。(52#、53#站不运营)。地铁1号线和地铁八通线顺利贯通后,这条轨道线路成为世界上最长的城市铁道。 1号线未开放车站 黑石头站(54#站)、高井站(53#站,101)、福寿岭站(52#站,102)作为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就已建成的车站,自建成日起至今尚未对公众开放。 福寿岭站(地铁技校站)编号为52#,102。其中102为地铁系统的编号,52#是军用铁路系统编号(一说地铁修建时

复兴门站:与地铁2号线换乘,车站位于复兴门立交桥下,呈向东布置的T字,两线之间采用单向换乘,1号线换乘2号线时,走东端站厅,经过两侧专门修建的换乘通道到达2号线两端站厅,经楼梯进入站台,2号线换乘1号线时,直接走站台中部楼梯下行即可到达1号线站台,由于是特殊年代修建的地铁,从方便换成角度而言,该站的设计显得比较落伍了。 建国门站:换乘方式类似于复兴门站,但1号线-2号线的换乘有所改进,乘客通过1号线站台上专门设置的换乘楼梯即可去往2号线,换乘距离缩短不少。 东单站:新开通的与5号线的换乘车站,用两条换乘通道连接5号线车站,内设自动步道和自动扶梯,换乘条件比较舒适,但自动步道单向运行,是设计上的缺陷。 八通线 线路标识色:正红色 北京地铁八通线是北京地铁1号线的东段延长线,全长18.964千米,设四惠站(BT01)、四惠东站(BT02)、高碑店站(BT03)、广播学院站(BT04)、双桥站(BT05)、管庄站(BT06)、八里桥站(BT07)、通州北苑站(BT08)、果园站(BT09)、九棵树站(BT10)、梨园站(BT11)、临河里站(BT12)、土桥站(BT13)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解析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及融资风险分析 【摘要】将城市轨交通融资模式划分为政府融资模式和市场化融资模式 , 提 出了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与土地储备机制相结合、国银行境外筹资、设立城市轨道交投资基金、民间主动融资以及地铁与房地产捆绑式开发等新的融资模式。在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融资风险因素识别的基础上 , 提出了相应的风险规避措施。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 融资模式 ; 政府融资 ; 市场化融资 长期以来, 我国轨道交通发展缓慢主要是受资金困扰。由于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巨大, 仅靠政府投资是不现实的。为了解决资金问题 , 加快我国轨道交通建设的步伐,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管理的通知》(国 发办[2003] 81 号文), 提出实行投资渠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 ,鼓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 1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模式分析城市轨道交通融资的基本模式有政府融资和市场化融资两种模式。 1.1政府融资模式 政府融资以政府信用为基础 , 通过特定的政府融资主体展开 , 实行“政府职能企业运作”。其融资主体是经政府授权 , 代表政府进行轨道交通建设的具备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资金来源渠道主要包括 : (1) 政财政拨付的资本金 (自有资金), 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城市建设基金、土地批租收入、人防专项资金、地方政府按规定收取的各种费用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等 ; (2) 国债资金 ; (3) 国内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贷款 ; (4) 境内外发行国际债券 ;(5) 向外国政府或国金融组织贷款; (6) 依托于政府信用的商业贷款等。 政府投融资主体采用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投资 , 既可以采取独资方 式 , 也可以采取控股、参股或其他方式进行。政府投融资主体代表政府以股权方式投入, 其他企业的资金依法享有股东权益 , 一般不享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1.2市场化融资模式 市场化融资是以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基础 , 以商业贷款、发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 , 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的金融活动。 市场化融资的主要融资渠道有 : (1) 项目融资,包括 PPP、BOT、BOO TOT ABS等; (2)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等 ; (3) 租赁融资; (4) 国内商业银行的商业性贷款; (5) 私募发起人、发行股票等股权融资 ; (6) 依托企业信用发行企业债券 ; (7) 留存收益等内源融资 ; (8) 国外政府贷款。 1.3政府融资模式与市场化融资模式的比较政府融资能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 , 快速筹措到资金 , 操作简便 , 融资速度快 , 可靠性大。其融资量的大 小 , 取决于政府的财政能力和所能提供的信用程度。缺点是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 , 受政府财力和能提供的信用程度所限 , 融资能力不足 ; 不利于企业进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 , 不利于企业转换

北京地铁四号线案例分析学习内容

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案例分析 本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轨道交通建设。 案例中涉及的考试大纲及内容概要 一、项目分析 1、地铁类项目环境影响因素 2、产污环节分析 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环境现状调查方案 2、确定环境敏感区域、敏感点与环境保护目标 三、环境影响识别、预测与评价 1、识别环境影响因素与筛选评价因子 2、确定评价重点 3、设置评价专题 4、选择、运用预测模式与评价方法 5、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 四、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五、替代方案分析 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运用 (一)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中的执行情况; (二)分析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落实情况。 1、相关法律法规 轨道交通建设主要环境影响是施工期车站和区间开挖产生的扬尘、噪声、工程弃土,运营期噪声、振动和电磁影响。对应执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06法P69~7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06法P7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06法P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06法P96)、《文物保护法》(06法P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06法P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06法 P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06法P128)、《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06法P130古树名木严禁砍伐)、《基本农田保护条例》(06法P13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88)等。 2、产业政策 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为主。 第一类鼓励类 十九、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06法P210) 17.城际快速、城市轨道交通(经国家批准)系统开发、建设及车辆制造。 第二类限制类(05法P223) 十七、其他 1.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下列标准的城市主干道路项目:小城市和重点镇40m,中等城市55m,大城市70m(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超过70m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二、项目概况 线路类建设项目需全面介绍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路线方案起讫点名称及主要控制点、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预测交通量、工程内容(技术指标与技术工程数量、筑路材料与消耗量、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交叉工程、措线设施)、建设进度计划、占地面积、总投资额。 1、地理位置、路线方案起讫点名称及主要控制点 地铁四号线是北京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线网规划方案中的骨干型线路,纵贯北京城区南北的交通大动脉。线路起于南四环路以北的马家堡

“项目公司”融资模式简析

“项目公司”融资模式简析 项目融资是一种在世界上广为运用的融资方式,也是我国日渐兴起的一种融资方式,项目融资常常以项目自身以及预期收益对外承担责任。因其灵活的融资模式和风险分散手段,以及以较少资金投入吸引巨额投资等特征,有人将其形象地称作“小蛇吞大象”。将项目的风险锁定在特定范围,是项目投资者追求的一个目标。在项目融资实践中,由于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使这一目标的实现变得容易、可行。项目投资者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模式进行项目融资,可以将项目的风险固定在项目公司范围内,并匹配其他的多种措施,将风险合理分担,从而使项目融资顺利进行、完工,达到项目融资的目的。 一、项目公司融资模式的法律设计 在项目融资中,这种融资模式需要与项目的投资结构紧密结合,并采取特定的法律手段设计,才能够达到项目融资目的。项目的投资结构可能为公司形式,也可能为合伙或者合作型(契约型),为了限定贷款人对项目投资者的追索,使贷款人的追索权限定在项目本身,往往通过设立新公司形式,将投资者的资产与项目资产分割开来,彼此独立、没有追索权,这样可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进行公司模式项目融资的法律设计手段主要有两种: (一)由项目的投资者(公司形式或非公司形式)成立一家专门为特定项目而成立的子公司,然后,由该子公司与其他投资者组成特定的投资机构进行项目融资。这种模式在投资者为公司的情况下,与投资者直接进行的项目融资相似;在投资者为非公司形式时,则由投

资者衍生出来的项目公司具有隔离投资者风险的功能。 (二)由项目投资者依照应适用准据法的要求,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新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对项目资产拥有所有权,并负责项目的建设、经营和融资,并将追索权限定在项目公司的范围,以阻却追索权。这种形式在我国和世界上使用非常广泛,也是最主要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对项目公司融资模式的评价 项目公司融资的优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公司利用公司有限责任的法律制度,将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固定在项目公司中,也是对投资者投资于高风险行业的投资行为的一种鼓励。项目融资的资金额一般数量较大,风险构成也十分复杂,如果没有恰当的法律制度和手段将项目风险合理分散、分担,对投资者将是一种限制,巨大的项目风险将使投资者望而生畏。

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案例

北京地铁4号线融资案例 PPP试点项目——北京地铁4号线 一、项目简介 地铁4号线的线路自马草河北岸起偏向东,之后线路向西转向北,经由北京南站后,偏西北方向行进,逐步转向北,进入菜市口大街至陶然亭站,向北沿菜市口大街、宣武门外大街、宣武门内大街、西单北大街、西四南大街、西四北大街、新街口南大街至新街口;转向西,沿西直门内大街、西直门外大街至首都体育馆后转向北,沿中关村大街至清华西门,向西经圆明园、颐和园、北宫门后向北至龙背村。正线长度28.65公里,共设地铁车站24座,线路穿越丰台、宣武、西城、海淀4个行政区。是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中的骨干线路和南北交通的大动脉。项目总投资约153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已于2003年底开工,于2009年正式通车运营。 二、融资结构 PPP即政府、社会、公司共同投资模式。根据京港地铁和北京市政府协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按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将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B两部分: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0%,由已成立的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港铁-首创联合体”拟组建的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特许公司”)负责投资建设。 2005年2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和香港地铁公司签署了北京市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三方合作经营协议,共同出资组建PPP模式的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期限30年)。京港地铁公司总投资为46亿

元,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香港地铁公司和北京首创集团公司各占49%股份,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占2%股份。 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4号线公司。 三、特许权 1、特许期限 特许期分为建设期和特许经营期。建设期从《特许协议》正式签订后至正式开始试运营前一日;特许经营期分为试运营期和正式运营期,自试运营日起,特许经营期为30年,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特许公司将B部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地移交给市政府指定部门,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四号线公司。。 2、特许权的终止和处理 (1)特许期届满,特许权终止。 (2)发生市政府或特许公司严重违约事件,守约方有权提出终止。如果因市政府严重违约导致《特许协议》终止,市政府将以合理的价格收购B部分项目设施,并给予特许公司相应补偿;如果因特许公司严重违约事件导致《特许协议》终止,市政府根据《特许协议》规定折价收购B部分的项目设施。 (3)如果市政府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终止《特许协议》,市政府将以合理价格收购B部分项目设施,并给予特许公司合理补偿。

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及融资方案分析

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及融资方案分析(1) 郭励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10) 在可行性研究中,对资金来源和融资方式的研究越来越重要,文章系统地论述了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目前比较薄弱的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分析的有关内容。 关键词:资金来源公司融资项目融资方案 有关项目投资的对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已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如果说可行性研究中关于工程、技术、工艺的分析程式已经相对固化了的话,那么关于经济、特别是关于融资的分析,还将长时期处于不断更新的格局之中。 分析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当然离不开具体的融资环境;而融资环境的改善,又取决于投融资体制、金融体制、国企管理体制的实质性改革。只有既了解现代投融资制度的惯例做法,又洞悉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局限,才能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解决好项目前期工作中的融资问题。只有既了解现代投融制度的惯例做法,又洞悉处于经济转时期的局限,才能面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解决好项目前期工作中的融资问题。 分析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是为了达到以下几个目的: 第一,在项目确实具备市场需求或社会需求、确实拥有可行的工程条件和工艺、装备条件的情况下,针对“投资估算”一章中计算的资金需要量,提出并优选资金供给方案,在数量和时间两方面实现资金的供求均衡。 第二,使得经营者、出资人、债权人以及项目的其他潜在参与者,能够了解项目的融资结构、融资成本、融资风险、融资计划,并据以确立商务谈判中各自的立场、条件、要求等。 第三,使得业主、评估单位、审批单位或项目的其他可能评审者,能够判断筹资的可靠性、可行性与合理性,并进而判断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编制者的经济素质。 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在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资金来源与融资方案”一章时,要包括以下内容并注意其中有关事项,通过认真分析,给予明确的阐述。 1)项目的投资与建设拟采取公司融资方式还是项目融资方式?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案例分析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模式案例分析 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第一个正式批复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也是国内第一个运用PPP模式、引入市场部门运作的地铁项目。4号线项目运用PPP模式进行融资,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的资金压力,实现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运营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引入市场部门的参与,促进了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的提升。北京4号线项目在研究PPP模式上具有典型意义,集中体现了PPP模式在打破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困境的创新价值,使政府部门和市场部门的力量形成一股合力,对于在现有预算框架下缓解地方债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乃至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4号线是北京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道之一,南起丰台区公益西桥,北至海淀区安河桥北,全长28.2公里。4号线工程概算总投资153亿元,于2004年8月正式开工,2009年9月28日通车并开始试运营,目前日均客流量达到70万人次。 根据北京地铁4号线的项目设计概算,工程投资建设总体划分为A、B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A部分主要为土建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为107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70%。A部分由已成立的4号线公司负责投资建设;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机电设备,投资额约为46亿元,占4号线项目总投资的30%,由通过市场化方法组建的特许经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实施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公司是在PPP项目中通过审批取得特许经营权、实施特许经营的公司。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中的PPP特许经营公司是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是由京投公司、香港地铁公司和首创集团公司按照2:49:49的出资比例组建。京投公司作为业主单位和项目的实际运作人,负责项目方案的设计、招商、谈判等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在特许经营公司的组建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如果特许公司是内资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35%,而北京市的标准是资本金比例应不低于总投资的40%,这是因为地方性法规的要求一般都要高一些。如果特许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须遵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中方投资者占有的权益不应小于51%。资本金以外的部分由特许经营公司通过融资解决。在正式签署特许协议之前,特许经营公司还应签署有关融资协议,以确保融资过程的稳定性。 针对本案例而言,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PPP项目专业性极强,对项目的建设、运营都提出了较高要求,且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施工质量、运营状况都与公共安全紧密相关,因此政府在选择社会投资者时需要格外谨慎。此外,PPP项目中对资本金比例的要求,也将直接影响社会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回报率,因此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确定投资者。 二、项目运作 在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竣工验收后,特许经营公司根据与4号线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取得A部分资产的使用权。特许经营公司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并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与站内商业经营收入相比,地铁票款收入是特许期内特许经营公司的主要收入,其收入的多少是由乘坐地铁的客流量决定的。为使客流量的预测更加科学客观并能被市场部门认同,项目专门聘请了国际上著名的客流量预测机构MVA公司,MVA 公司在确保独立性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调研分析,对4号线项目作了一份专业预测报告。 按照协议约定,特许经营期为自试运营开始后的30年。在如何确定特许经营期的问题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