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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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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职责、权限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对象和范围

第四章内部审计种类

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和方式

第六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八章审计回访

第九章附则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部、各事业部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所属的其他经济组织均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职责权限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附属于计划财务部,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计划财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帮助被审单位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规范运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内部审计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其录用、聘任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要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审计业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职责

1、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2、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的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和严密性进行审计监督,并对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内控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

4、对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下属单位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的离任,下属单位停业、撤消、合并和承包经营等经济行为;

5、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的资产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的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对公司本部、子公司和公司下属其它经济组织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并配合上级审计机构的审计调查;

9、每项审计均应向总经理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八条内部审计的权限

1、审查被审单位的凭证、帐表和决算等会计信息,检查资金和资产,检查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2、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和取证;

3、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资料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5、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评价,提出改进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建议;

6、参加本单位会议,召开审计事项有关会议。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对象和范围

第九条内部审计或审计调查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及委派到参股公司的人员;

2、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所属其它组织;

3、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外部资源;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它组织和人员。

第十条内部审计范围

1、国家有关政策、财经法规的贯彻、遵守情况;

2、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

3、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公司财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安全完整程度;

5、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6、违反财经法纪,侵占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利益以及重大损失浪费行为;

7、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经济核算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8、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有关经营方案、资金调配方案、经济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

9、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离任的经济责任;

10、董事长或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章内部审计种类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会计信息有没有虚假;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作的各项重大决策,是否符合法制化、民主化的要求;管理制度是否有效;是否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浪费;个人有没有重大经济问题等;

3、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性进行审计;

4、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5、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

6、其他专项审计:企业兼并、歇业、清算中的会计报表和资产状况审计等。

7、审计调查:通过审计方法,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活动。

第五章内部审计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程序

1、计划财务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提前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有关资料报表,被审单位应写出经营报告;

3、实施审计;

4、在审计中必须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5、审计中如有争议应如实反映给领导,必须依法有据,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切忌主观、武断;

6、每项审计工作结束一周内提出审计报告草稿,并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意见;

7、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在听取审计报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见时,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小组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小组可以采纳也可维护报告;

8、审计报告草稿在征求补充审计单位意见后,计划财务部形成审计综合报告,并经被审单位领导签名后,报财务总监、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定批示;

9、被审单位对审计综合报告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理指示有关部门复议后裁决;

10、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对总经理批示的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必须执行,并如期将落实情况报送计划财务部;

11、审计报告后由于情况变化或有新的重要数据,事实查明后,被审计单位应向计划财务部报告的同时,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决策;

12、每个审计报告以及工作底稿及附件等,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13、计划财务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被审单位或有关人员落实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情况,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三条内部收支审计方式

1、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不同情况,采用送达审计、就地审计或送达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

2、根据需要可采用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和定期审计的方法。第六章审计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3、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六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七条审计小组对遵纪守法、效益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可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八条被审计部门或单位、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或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

的资料的,或拒绝、阻挠检查的,由审计人员报总经理批准后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打击、报复依法行使职权的内部审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罚。

第八章审计回访

第二十一条回访任务

了解审计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符合实际,以考核审计工作质量。检查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中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的整改与落实情况.

第二十二条回访范围和时间

1、对经济效益审计,在审计报告签发后的六个月后进行回访.

2、对经营管理审计,在审计报告签发后的三个月后进行回访。

3、对违纪问题审计,在审计报告签发后的一个月后进行回访。

4、对其他专项审计,在审计报告签发后的六个月后进行回访。

第二十三条回访对象、程序和方式

1、回访对象:被审单位及审计报告中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2、回访程序:首先由被审单位在回访时间到达前,写出时间整改情况报告,报公司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审计人员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回访。

3、回访方式:采取面谈、查阅必要的账册等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四条其他事宜

1、回访结束后,审计回访人员应写出审计回访报告,报总公司领导。同时将审计回访报告附在审计报告后面,一并进入该项审计工作档案。

2、对回访中发现的超出回访内容的问题,或者属前审计中遗漏的有关审计事项,审计回访人员在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可酌情另外立项审计。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篇一」 一、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的产生和发展 中国的民营企业在开始创业时一般以家庭企业的形式出现,企业成员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依托,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奋斗目标,并且有着天然的自我约束,自我牺牲的精神,有很强的责任心,相互之间有着很高的信任度和忠诚度,所以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内部审计大多不被重视。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随着家族制企业规模的扩大,依靠个人的能力和家族成员来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所需处理的事务远远超出管理者的能力负荷;企业发展的领域发生根本的变化,无论是从技术、产品还是从市场、融资等各方面,均超出了管理本人或家庭成员的所拥有的经验积淀和知识准备,管理者再学习的速度也远远落后于企业发展速度,管理者经验和知识的折旧速度远远高于企业的变化速度。家族制的管理开始弱化,一系列管理上的弊端开始凸现,具体表现为: 第一、企业有了相当积累和发展之后,导致家族成员之间、创业者之间的利益矛盾加深,利益诱惑增大,谋取属于自己所有的资产冲动会逐渐超过对企业法人资产的关心,特别是企业产权事先在自然人之间未加严格界定的条件下磨擦极大,核心团体内部的利益冲突,引发企业管理上的矛盾,核心团体内部的利益要求,引发欺诈企业行为。

第二、信息不对称开始产生,而且日益严重。伴随企业的扩张,信息量以几何级数在增长;伴随企业内部关系的复杂化,信息变化更为迅速也更为复杂;伴随企业生产、管理专业能力加强,信息本身专业化,渗透性不断提高;伴随企业团队中忠诚程度的递减,信息的扭曲程度不断提高,欺诈交易发生,而要掌握足够的信息,或者不可能,或者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第三、随着家族制被打破,职业经理人被引进,外部人才进入到企业的管理层,企业内部随时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因为,企业老板与职业经理人既无血缘、亲缘关系的维系,又没有与其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的依赖;既没有共同的一致性的利益目标,又没有完整的偏好上的志同道合;再加上外聘职业经理人没有任何资产责任能力,如果工作上出现纰漏,造成损失,也不可能承担任何经济责任,至多辞职不做,这样往往更加激发人的不负责任的贪欲,激发人的“无票乘车”的投机败德行为发生。 为了克服上述管理上的弊端,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开始产生。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迫使民营企业向管理要效益,向技术进步要效益,向优化资源配置要效益,向调整产品结构要效益,向降低成本费用要效益。民营企业的内部审计逐渐从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的职能,向经济评价职能等方面扩展。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中发挥的作用 第一、查错防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查错防弊”功能是内部审计在民营企业产生的原动力,在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职业经理人的法制环境和约束手段还不成熟的时候,加强监督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对于凝结着家族奋斗血汗的民营企业来说尤为重要。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工作,提高审计监察工作质量,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审计法》、《行政监察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监察部是宏立实业股份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发展战略目标的管理、监督、审计、咨询部门,防范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管理,工作重点是做好事前审计工作。 第三条通过开展事前、事中审计,及时向管理层预警业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错弊风险,并协助、督促管理层适时改进内控机制,合理保证运营的合规性、有效性。 第四条审计监察部范围 对宏立实业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审计监察,审计监察主要包括:税务筹划、法务管理、内部审计。 第二章审计监察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审计监察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审计监察工作,对宏立实业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现立体式、全方位的审计监察,审计监察部对董事长负责,并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六条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组、税务筹划组、法务组,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法务管理1人,负责人1人,共计3—4人。 第七条审计人员资格要求:具有大专以上财务、审计、建筑工程专业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工程师、工程造价师,从事财务工作10年以上,从事审计

工作3年以上。 第八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监察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监察人员。 第九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礼品,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不得隐瞒审计查出的违法违纪问题。 第十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办理审计监察事项,与被审计监察单位或者审计监察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监察人员对其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审计监察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三章法务组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法务人员的职责 一、完善公司法务管理体系,指导、协调公司法律事务处理,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起草、审核公司中的各类合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会签、签订权限授予、示范文本制作、合同登记,保障和促进公司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做好合同变更、补充和解除手续。 三、起草、修改和审核公司出具的承诺书、保证函、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各种各类的书面文件。 四、参与制作、审核劳动合同文本,协助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协调劳资关系,及时解决各类劳动争议。 五、参与公司重大合同、项目谈判,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招标事务,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官方)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公司总裁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裁汇报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办法及制度

公司财务审计管理办法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审计监督,根据XXX文件精神及我公司《内审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审计是指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活动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以及公司资金、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本办法所称财务活动,是与我公司经济活动相关的计划预算、资金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信息披露以及其他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财务审计管理。 第二章财务审计目的及范围 第四条财务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合理保证被审计单位财务活动及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与效益性,以及资金、资产的安全与保值,财务报表列示金额经过合理估价与计量,相关信息得到适当表达与披露。审计目的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真实性:监督与评价财务活动确实发生、客观存在,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未隐瞒或虚列资产、负债及损益。 (二)准确性:核查财务活动准确入账,相关财务信息在财

务报表中准确、完整列示,未遗漏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无账外资产。 (三)合规性:评价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有效,业务活动的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级监管机构文件要求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四)效益性:分析和评估相关财务活动是否为我公司带来合理的经济效益,揭示可能存在的铺张浪费、不计效益的经济活动。 (五)资产的安全与保值:监督资产的所有权归我公司所有并得到有效管理和运营,资产实现安全与保值。 (六)估价与计量:核查各项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均已按适当的方法进行估价,并得到准确计量。 (七)表达与披露:评估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分类表达准确,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上已适当披露,并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第五条财务审计范围覆盖被审计单位所有的财务活动及财务信息,涵盖资产负债类和利润类的所有科目,以及生成财务和相关数据的信息系统。根据财务活动的各项内容特点,结合我公司经营实际,划分为以下各循环或专项内容: (一)营销与收入循环 主要经济活动指我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因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所形成业务收入。审计涵盖的科目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办法(附:整改通知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办法(附:整改通知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一、背景和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规范财务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战略决策的准确性,为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提供透明且可靠的财务信息,公司决定制定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二、整改通知函 尊敬的各部门和分公司: 根据最近的审计结果,我们发现了一些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未来发展的健康,特发此整改通知函。请各部门和分公司务必认真对待,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整改: 1. 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问题描述: (描述具体的问题,包括审计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财务数据的不准确性等) 2. 整改要求: (列出具体的整改要求,包括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修正错误、改进流程等) 3. 整改期限: (给予明确的整改期限,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复杂度来决定)

4. 整改责任人: (指定具体的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推动整改工作的完成) 我们将指定专人进行整改的监督和验收。 请各部门和分公司务必按照整改要求认真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报告整改进展和具体措施。如有问题或困难,请及时提出,我们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希望各部门和分公司积极配合,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谢谢! 三、审计整改管理办法 1. 整改任务的确定和分工 整改任务由相关部门和分公司根据整改通知函中的要求来确定,并明确责任人。每个责任人应该清楚自己的整改任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 整改方案的制定 责任人应制定整改方案,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间表、资源需求等,以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整改进展的报告和监督 责任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整改进展,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支持文件和数据。公司将指定专人进行整改的监督和验收,确保

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标准版)

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所属各单位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XXXXXX集团股份有限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二条企业审计部在董事长领导下,在企业所辖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奉公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三章主要工作职责 第五条企业审计部对企业所属各单位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 (一)经济责任,包括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

(二)经济效益,包括企业投资经济效益及经营经济效益; (三)工程审计,包括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决算; (四)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资产质量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 (五)物资(设备、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监督和评价; (六)国家财经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 (七)根据董事长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条企业审计部负责拟订审计项目工作计划、审计实施方案,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做好有关审计资料的原始调查和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保守秘密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承担审计责任。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上级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的审计工作。 第七条企业审计部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执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企业审计部有权知晓外部审计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审计意见,协助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落实。企业审计部应当评价现有的各项外部审计结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审计,减少审计成本。 第四章主要工作权限

XX公司委托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公司委托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履行XX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职能,规范公司所属单位委托审计管理工作,提高委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科研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内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的各类审计事项。 管理办法所称委托审计,是指公司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将内部审计事项作为外包业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行为。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的委托方是指公司属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包括公司监察审计处、分公司及公司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受托方指接受内部审计机构委托承接内部审计外包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章委托管理原则 第四条公司委托审计工作依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监察审计处负责公司本级的委托审计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委托审计工作。 (二)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审计委托业务,并指导、监督分公司系统公司属单位的委托审计工作。 (三)直属其他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委托审计管理工作。

第五条委托审计管理由委托方单位主管纪监审工作的领导负责,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委托审计管理工作。 第三章委托管理的内容 第六条公司级审计项目由监察审计处负责制定计划,确定委托审计方式、审核审计费用。监审处委托分公司实施的公司级审计项目可授权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委托方审核受托人资质、明确审计项目要求、监督审计实施、检查审计质量、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分公司及直属其他公司及所属单位自定审计项目由该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委托方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委托审计方式、审核审计费用、审核受托方资质、明确审计项目要求、监督审计实施、检查审计质量、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第七条委托方可以采取指定委托、竞争性谈判、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受托方。委托方式的选择,应结合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审计工作量以及审计项目的性质确定。 实施委托审计的程序为:委托方依据审计项目向主管领导提交委托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确定受托方,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委托审计通知书, 第八条确定受托方后,委托方应填写《社会审计组织资质备案表》报公司监察审计处备案,监察审计处根据备案资料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库。 第九条委托方在开展委托审计工作前应与社会审计机构协商签

企业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审计项目实施程序,提升审计项目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1.3. 审计项目质量管理贯穿审计计划、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问题整改、立卷归档6个阶段。 1.4. 审计项目严格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过程督导制和审计报告集体审查制。 1.5. 审计项目全过程应聚焦集团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化解重大风险、减少损失浪费、促进增收节支和提升管理水平,重点关注重大经营管理风险和经济效益流失点。 2. 各级审计部门职责 2.1. 审计部负责对审计分部(以下简称分部)实施的审计项目质量进行管控和考核,对企业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 2.2. 分部负责规范实施审计项目,严格控制审计质量和现场审计时间,承担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主体责任。 2.3. 企业审计部门负责参照制定本单位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实施审计项目,严格控制审计项目质量。 3. 审计计划阶段质量管理要求 3.1. 审计部门应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党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重大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紧盯风险大、管理薄弱的业务领域和多年未审、问题多发的单位,科学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3.2. 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充分征求计划、财务、人力资源、企管法律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 3.3. 集团公司(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报集团公司党组(企业党委)主要领导审定后下发执行,计划如需调整履行相同程序。 4. 审前准备阶段质量管理要求 4.1. 下发审计通知书 4.1.1. 审计通知书由审计部门统一签发。 4.1.2.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审计依据、实施主体、进点时间、现场审计时长等,并将审计职业纪律和被审计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作为附件。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规定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3参与有关的会议. 4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审计规范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审计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审前准备 第三章审计实施 第四章审计方法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股权投资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防范和降低股权投资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内部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投资,指为达到战略目标和实现资本增值,以投资新设、股权受让、参与增资扩股、资产收购、业务收购等方式,获取被投资企业全部或部分股权、资产或其他权益的投资,以及对存量股权投资项目增资的行为,但不包含金融类子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购买有价证券,包括二级市场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理财、金融衍生品等导致股权变动的情形。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境内外各级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审计工作。 第四条股权投资审计的总体目标是对股权投资活动的规范性、有效

性、适当性等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二章审前准备 第五条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股权投资业务,安排实施审前调查工作:(1)了解股权投资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被审计单位对股权投资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核算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相关要求; (2)了解被审计单位战略发展定位、业务模式、行业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股权投资的目的、形式及构成; (3)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监管机构,了解特殊的行业监管规定和要求。 第六条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审计要求按时提供以下审计资料,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股权投资业务管理机构与职责设置,分级授权情况; (2)股权投资业务管理规定及执行流程等相关内部制度文件; (3)股权投资预算审批及执行情况; (4)股权投资立项相关资料,如:合作意向协议、调研报告、立项申请表、立项请示、项目建议书等; (5)股权投资实施过程相关资料,如:尽职调查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投资协议等; (6)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或相关决策机构)投资决策相关会议纪要及记录,内部决策资料; (7)向集团公司备案情况; (8)股权投资项目对价支付审批情况及相关凭证; (9)股权项目投资后评价相关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降低决策风险,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室、分公司、直属各办事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状况,检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二部分: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专设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业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忠于职守,保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廉奉公,保守秘密.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乱用职权,徇私作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和聘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使命所必必须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财务预算,予以充分确保。 第三部分:内部审计工作范路和使命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按工作内容划分为内控审计和专项审计两项,依据不同状况分别制订对应审计计划。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对象的以下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状况实施监督评价: 1.货币资金内控审计; 2.物资管理内控审计; 3.采购内控审计; 4.生产内控审计; 5.销售内控审计; 6.研发内控审计; 7.财务管理内控审计; 8.质量管理内控审计; 9.其他经营内控审计。 第十四条专项审计项目对被审计对象的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1.公司财务审计 (1)流动资产审计;

上市股份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公司各职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2、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监督公司制定的有关制度、规章、流程的执行情况,保证其运行有效; 4、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防范可能产生的舞弊,减少由此产生的漏洞; 5、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建议,规避有关风险,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设置方案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作为专职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业务规模等工作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并按公司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 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力。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工作任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适任。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计人员的意见及未经认可的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等。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时,如果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或报复。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省内部审计条例》、《**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主体系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监督、审查和评价,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帮助公司持续提高运作效率、改善经营管理,维护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实行自我约束, 自我监督机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和规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单位内部审计办法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内审机构及人员 2

第六条公司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专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行使内部监督权。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规范化的审计监督,帮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指导公司所属各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会同公司所属各单位总结公司管理的经验,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实现公司管理最优化、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服务。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业务上帮助公司所属子、分公司成立内部审计部门或设立内部审计机制,逐步形成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分公司的内部审计网络,共享内部审计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效率。 第九条内审机构需保持适应审计任务需要的、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有条件的可以配置审计、财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和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第十条内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内审人员执行职务和实行报复打击。 第十一条内审人员的素质:内审人员应具备《内部审计人员基本准则》要求的素质,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过硬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

公司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办法和要求,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拥有实质控制权的企业和非法人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 第三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监督,以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重点检查审计对象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客观评价审计对象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济责任,为审计对象的任用、考核和奖惩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任务包括财务基础审计、单位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 第五条要逐步构建全覆盖的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有离必审。公司及所属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一)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办理晋升、转任、调离、解聘、免职、辞职、退居二线等事项时,对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对发生重大资产、财务异常情况,如企业发生债务危机、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以及合并、分立、破产关闭等重大经济事件的,经公司领导批准,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3篇)

内部审计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部____与评价被审单位内部控制,促进公司各事业部、职能部门不断加强管理,实现经营和管理目标。根据《____审计法》、《公司审计基本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公司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保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实现企业经营目标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主要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风险管理、控制程序和监督等五个要素。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全部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控制环境____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的诚信原则; (二)被审计单位员工能力、各层管理人员的知识与技能、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匹配程度以及人力资源政策及实务; (三) (三)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员工聘用程序及培训制度的有效性;

(四)被审计单位的____结构、职责划分的合理性以及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五)被审计单位员工对企业文化内容的理解和认同程度。 二、会计系统____的主要内容: (一)筹资控制:筹资活动控制是否有效,控制体系是否能保障降低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 (二)货币资金控制:不相容职务是否相分离、对货币资金的收、管、支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是否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范、授权制度及其有效性以及会计控制方法的有效性; (三)实物资产控制:实物的取得、保管、领用、发出、盘点处理等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效控制、会计记录与实物保管是否相互分离和制约、非实物保管人员无权领发货物等一系列控制方法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因控制实效发生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四)对外投资控制:是否履行公司制度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对外投资的决策制约机制和程序是否健全有效,是否严格控制了投资风险; (五)工程项目控制:项目招投标、承发包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定程序、权限做到有效控制,对必要的项目是否推行会计委派制,项目投资控制的有效性程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9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内部审计执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内部审计工作。 3.内容: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a.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经理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经理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a.2外部审计指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和股东负责,由审计经理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董事会。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a.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a.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a.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a.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a.5为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1/10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3.2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组成。 董事会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委托公司内部或外部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和改聘,审批审计结果和审计决定等。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是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构成:董事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外聘相关审计专家,总经理和审计经理列席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会议。 职责: a.1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a.2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a.3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a.4____协调和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审计工作;a.5____公司本部各部门、项目部召开审计工作会议;a.6审议核定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决定。 a.1内部审计人员,是指所有在公司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 a.2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____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a.3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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