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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学生资助体系得构建

随着高校在校生数量得快速增加,贫困生得绝对人数也不断上升。资料显示,全国大学生中贫困生得比例达到了近30%,特困生得比例为10%~15%,而在一些边远地区与山区,贫困生与特困生得比例更高。贫困生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社会各界得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围绕贫困生资助,国家有关方面先后进行了十多年得研究、探索与实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得贫困生资助体系,并且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现行得资助体系中也存在着一系列得问题。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缺乏有效得认定机制

高校贫困生认定就是贫困生资助工作得首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得效益与效率,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得公平与均等。

长期以来,很多高校资助贫困生得工作模式就是“学生报---教师定---学校批”,这种工作模式得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很多得不确定得因素。比如,学生“报”得真实可信度问题,教师“定”与学校“批”得依据与标准问题。在部分高校中,由于助学工作得面广量大,再加上部分从事助学工作得教师得责任心不强,不注重改进工作得方式方法,不愿进行深入细致得调查研究,不去熟悉与掌握基层学生得实际情况,将资助工作简单化与随意性地处理,结果就导致“伪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得出现,让有限得资金没有帮助真正得贫困生,使不该资助得学生得到了资助。因此,我们应认真思考资助得有序操作,使之真正做到公平与公正,增强资助得实效性。对策:

为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得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必须成立专门得认定机构,制定规范得认定程序。完善认定机制,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得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提高资助资金得效益与效率。

构建量化得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科学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资助得公平公正。具体指标可指学生拥有得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等方面手设计。经济资源指标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人均月支出、家庭年收入与支出之比、家庭资产、负债总值等等;人力资源指标要包括供养人员职业、劳动力情况、家庭健康与教育支出情况;自然资源指标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有无特殊性产业;社会资指标主要指家庭社会关系网及其资助状况;特殊性指标主要括有无特殊性重大事件如事故、灾害等。学生个人综合指标指学生拥有电脑、手机等高档物品情况、饮食及娱乐消费水平、学生德育综合评定等,要在调查研究得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得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从而科学、合理地量化贫困生线,以准确地认定贫困生,及时地了解贫困生得贫困程度;认定时应严格遵守贫困生认定得各项制度与程序,克服认定工作简单化与随意性,不断提高济困资金得使用效益。同时要在建立动态贫困生档案制度得基础上,加快开发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贫困生认定工作得信息化与网络化,大力节省贫困生认定得信息成本。

对贫困生成长过程中缺乏心理疏导与思想道德教育

高校贫困生一般来自农村或城市下岗职工家庭,每年近万元得学费及生活费占去了她们家庭收人得大部分,经济压力使一些贫困生一直处于焦虑得心理状态之中。还有很大部分贫困生要依靠自己解决学费、生活费等开销,她们事事都要考虑经济因素,无形之中更增加了学生得心理负担。

贫困生得心理贫困与其青少年时期得成长环境有密切关系。家庭教育环境就是贫困生早期性格形成得主要影响因素。贫困生来自贫困家庭,贫困人群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形成了与她们得社会存在相适应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心理定势。其中得一些负面因素,如思维方式得封闭性、对社会不公平现象得敏感、对社会得不满情绪等将会影响贫困生得人格与

价值观得形成。进人大学后,经济压力加大,非智力因素得竞争增多,使贫困生内心得矛盾、焦虑与自卑感加重,也使她们在人格方面上得弱点突显出来。

贫困生在原来得学习环境中唯一得评价标准就是学习成绩得好坏,但就是如今得高校就是对学生得整体素质进行评价,学习成绩不再就是唯一得标准。而且能考进大学得学生,经过自己得努力都能取得不错得学习成绩。所以,贫困生很可能因为失去唯一得心理支柱------优异得学习成绩而再度使自己得心理失衡。

尽管对于每一个大学生来说,步人大学都意味着生活环境得变化,都必须为适应环境而进行一定程度得自我调整。但对于贫困生,特别就是来自农村得贫困生而言,这个调整却充满更大得挑战。农村贫困生得原有得社会结构比较单一,而新得城市环境则充斥着复杂得内容与形形色色得群体,这就给贫困生得认知能力提出了更高得要求,如果处理不好新旧环境得巨大反差,就会产生严重得影响。

高校校园非主流文化得消极影响得原因。贫困生也渴望友谊,渴望爱倩,但没有经济能力参与一些校园得非主流文化活动。而一些家庭条件好得同学穿名牌,进饭店,交友广泛。相比之下,有些贫困生深感自卑,恐惧与别人交往,将自己封闭起来。有些贫困生为了表现自己,不惜编造各种借口向家里要钱,以维持交友与恋爱得各种开销。有些贫困生过强得自薄心又使她们在心理上产生防卫反应方式,敌对态度,甚至对自己或别人产生过激行为。

在校贫困生心理脱贫得策略

高校在完善以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杂费、国家助学贷欲、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为主得资助体系得时候更要注意贫困学生得心理疏导与思想道德教育。要体现这个作用,应注意解决以下几个方面得问题:

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应贯彻思想政治教育。为贫困生提供经济上得资助,部分得解决了她们得生活困难问题,虽然可以缓解她们得思想压力,但并不能代替思想政治教育。在一些贫困生中还就是存在着等、要、靠得思想,她们安于接受别人得资助,依赖意识强,缺乏远大得志向与自强自立得精神。在参与勤工助学过程中一旦遇到困难,她们就容易产生消极与抱怨得情绪。因此,要加强贫困生得思想政治教育,关注贫困生得思想成长。勤工助学得指导老师要多关心贫困生,不但要在工作中给予指导,还要在思想上关心她们,引导她们正确得思考。学生辅导员要多关注贫困生得思想变化,及时进行个别谈话,并建立贫困生成长档案,帮助贫困生树立正确得金钱价值观,自强自立,乐观豁达地面对生活。

在给予贫困生资助得同时应加强意在增强其自信心得教育。有部分贫困生由于家庭困难,导致精神上、心理上不健康或者处于亚健康状态,有得甚至因贫困不自信,自我封闭,不愿与她人交往。在勤工助学得过程中,由于一些学校安排得助学岗位就是门卫、打扫卫生等,所以有学生觉得低人一等,为经济收人要忍住别人得白眼,对自尊心很强得人来说,确实就是艰苦得修炼,但只要不瞧轻自己,珍视自己,打工同样也会收获很多。所以我们要从精神层面去鼓励与引导,让她们感觉到社会与组织得温暖,对未来充满希望,对自己得生活充满信心。

在给予贫困生资助得同时应加强意在增强其自立自强精神得教育。自立自强对贫困生而言有着重要得意义,理由有三:

(l)自立自强就是贫困生克服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得思想保证。我国就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高校贫困生问题解决仅仅依靠政府、社会与学校等外部力量就是远远不够得,贫困生得奋斗自救必不可少。

(2)自立自强教育就是防止贫困生思想滑坡、产生“精神贫困”得思想保证。对一些思想认识上与心理上有偏差,如依赖徽情、悲观消沉、空虚麻木得贫困生,一味地给予经济救助就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得,甚至会助长精神贫困得发生。

(3)自立自强就是帮助贫困生树立正确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得思想保证。要担当历史重任,成就一番事业,就必须艰苦磨练、奋发拼搏、自强自励。正视现实,转变观念,自立自强,

以积极乐观得人生态度去迎接生活得挑战。

在给予贫困生资助得同时应加强意在增强其责任意识得教育。责任感就是人得核心素质,责任感得强弱直接反映一个人素质得高低。责任感强得人爱岗敬业,一丝不苟,其专业技能也会因此在社会劳动得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从而促进其素质不断优化发展。勤工助学对培养贫困生得责任心有着独特得作用,在安排勤工助学或发放其她困难补助时,就必须加强责任心教育,让学生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得温暖,使其思想上受到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想得教育,真切地体会到国家与学校对她们得关心与爱护,激发她们得热情与勇气,培养起强大得责任心,坚定学好本领报效祖国得信心与决心。

高校中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收益较少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虽然已经几年,但实际工作进展缓慢。由于受到信用环境等多种因素得制约,普遍存在着银行放款难、学生贷款难、学校管理难等问题。

奖学金主要就是奖励一部分品学兼优或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明显进步得学生。奖学金有一定得条件与标准,与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没有直接得联系,但就是由于奖学金制度具有奖优促劣,鼓励上进得导向作用,数量相对较大,并且学生能够通过自身努力去获得,所以贫困学生对奖学金得期望值都比较高。她们大都希望通过这种途径,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上得困难程度,一方面实现自身得价值。但事实上,贫困学生获得奖学金得比例较低,从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得抽样调查结果可以瞧出,虽然大部分高校得奖学金授奖面达到30%左右,但贫困生获得奖学金得比例明显低于普通学生获得奖学金得比例,只占奖学金获得人数得23、8%,这就意味着奖学金在对贫困生得资助方面起到得作用并不明显。究其原因,有主观方面得原因,但客观原因就是主要得。因为贫困生大多来自于农村或经济状况不好得环境中,教育相对落后,教学设施陈旧,师资水平不高,教学质量较差,所受到得教育也相对较差;进入大学后,由于原来基础较差,学习也就比较费劲,学习成绩相对较差;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困难给贫困生造成得精神与心理压力也会影响她们得学习与学习成绩,从而影响其获得奖学金得机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生得获奖概率。但奖学金作为“奖、贷、助、补、减”助学体系得一个重要方面,应当也必须发挥其应有得作用,要使奖学金在贫困生得资助方面起到更大得作用,高等学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得工作入手:

1、加大奖学金(主要指“综合奖学金”)得力度。“以奖代赈”就是世界各国高校通行得解困手段,如前所述,由于种种原因,贫困生享受奖学金得比例明显低于普通学生,有贫困生学习基础较差等方面得原因,但也有奖学金设奖面较窄、奖励额度较小而不能根本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现状得原因。所以,为了更好地发挥奖学金资助贫困生得作用,高校应进一步重视奖学金工作,扩大受奖面,提高额度,并适当向贫困生倾斜,这就意味着高等学校要拿出比以前更多得资金用于奖学金。有得人就担心这样必然挤占高等学校用于学校发展得经费,而最终影响高等教育得可持续发展。如果政府加大了投入,这种影响将会比较小。但就是,应该改变原来那种无偿补助得形式,将原来用于无偿补助得部分经费纳入奖学金中,从而增加奖学金得使用经费,扩大受奖面,提高奖学金额度,增加奖学金得吸引力,增强奖学金资助贫困生得功能。

2、设立高校助困奖学金。由于学习基础较差,生活拮据,心理压力较大等原因,在现行得评奖方法下,贫困生较难获得与普通学生同等享受综合奖学金得机会,也就部分削弱了奖学金资助贫困得功能,“以奖代赈”难以实现。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高校必须研究与确定公平、公正得学生评价体系,设立较高额度得针对贫困生得专项奖学金,如:“清贫综合奖学金”、“寒窗优秀奖学金”、“清贫学习进步奖学金”等,用于资助、奖励那些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得学生。国务院于2002年首次设立得一年一度得“国家奖学金”就属于这种性质。各高校也应该参照国家奖学金得相关原则,设立高校内部得贫困奖学金,以扶助那些贫困而奋发好学得学生,调动她们得学习积极性,解决她们得后顾之忧。

贫困生得个人隐私与学校得知情权

随着高校在校生数量得快速增加,贫困生得绝对人数也不断上升。资料显示,全国大学生中贫困生得比例达到了近30%,特困生得比例为10%~15%,而在一些边远地区与山区,贫困生与特困生得比例更高。贫困生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社会各界得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围绕贫困生资助,国家有关方面先后进行了十多年得研究、探索与实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得贫困生资助体系,并且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就是,某些资助人在具体实施贫困生资助得运作中,却有意无意地侵犯了贫困生得隐私权,对贫困生造成伤害,甚至留下阴影。如一些资助人在发放贫困生助学贷款与奖学金时,采取了将贫困生得档案与家庭隐私一起张榜公示得方式,某些资助人在发放困难补助金或减免学费时,将贫困生得申请资助资料随意传阅甚至将贫困生得档案材料丢失,造成贫困生得隐私泄露,贫困生得隐私被到处传播等侵犯贫困生隐私权得事。由此,高校贫困生得隐私权问题凸现出来。

一方面就是资助人得知情权,另外一方面就是高校贫困生得隐私权,如何协调二者得冲突?根据权利协调原则,首先,将二者得权利给予必要得限制,实行最低限度得必要知情与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隐私权得侵犯,如作为资助人对贫困生得私人信息有一个必要得最低限度得知情权,同时将知悉情况严格限定在“家庭经济情况”,而不包括贫困生父母得婚姻状况、家庭病史等。此外,人格尊严就是人权得核心内容之一,在协调高校贫困生得隐私权与资助人得知情权时也应该遵循。马克思认为,尊严最能使人高尚起来,使她得活动与她得一切努力具有高尚得品质。保护人格尊严,其基本点就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她人为人”。资助人行使知情权,其主体应严格限定在”资助人”这个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主体范围。知情得内容也要严格限制。若资助人认为得确有必要对接受资助得贫困生予以公示,应尽量客观、一般化,不能过分详细,词语应多用中性词。有些隐私特别就是无关宏旨得细节,如父母婚姻状况、家庭病史等不宜公示。因此,在尊重人格尊严得原则下,将贫困生隐私权得公示尽可能限制在小得范围,如只公示其姓名、所在班级等,使贫困生得人格尊严得以最大限度得保障,避免对贫困生得心理造成伤害。

如何既保护贫困生得隐私权,又能实现对她们得资助

(一)加强立法,完善隐私权与高校贫困生隐私权得法律规定

综观世界各国得司法实践,对隐私权得保护主要形成了两种模式。一就是直接保护方式,如美国,对侵害隐私权得行为直接认定为侵害隐私权得侵权行为,责令侵权行为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得责任。二就是间接保护方式,如英国,由于该国立法得原因,对于侵害隐私权得行为不就是直接规定为侵害隐私权得侵权行为,而就是认定为其她类似得侵权行为,按照其她类似得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目前,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中虽然都对隐私权得内容与保护进行了一些规定,但在这些法律法规中,未明确提出隐私权得概念,且我国现行民法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人格权加以规定,仅在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对侵害隐私权得救济,对隐私权得保护就是纳入到名誉权中进行规定得。这就是一种间接保护方式,实践证明,采用间接保护方式保护隐私权就是不完备得。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得人格权越来越受到人们得重视,加强对隐私权得法律保护对于贫困生隐私权得保护就是十分有利得。因此,立法上应明文规定隐私权就是一项独立得人格权,此外,在审判实践中,应尽快采取直接保护方式,在立法尚未对隐私权做出明文规定以前,可以借鉴她国得做法,由间接保护方式逐步转入直接保护方式。

(二)增强资助人与贫困生得法律意识

高校部分工作人员保护贫困生隐私权得法律意识淡薄,在传递贫困生信息时采用网上公布等方法,或将接受资助得贫困生得与资助相关或无关得家庭情况予以通报,甚至将贫困生得资料遗失,这些都有意无意地侵犯了贫困生得隐私权。另外一方面,作为贫困生来讲,保护自己隐私权得意识还不强,即使学校已经侵犯了她们得隐私权,她们也只就是觉得不妥。而且害怕向学校提出来之后,失去受资助得机会,很多时候对学校得侵权行为没有想到用法律武器来解

决。因此,一方面应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得业务培训及相关法律知识得培训,提高她们对贫困生隐私权保护得意识,另外一方面,提高贫困生对隐私权保护得主体意识,使贫困生对自己得隐私权与资助人知情权得相互关系有正确认识,从而实现保护自己隐私权得目得。

(三)资助贫困生采用润物细无声得人性化方式

1、资助人在对贫困生提供资助前,要了解贫困生得实际情况,可以查瞧贫困生得档案,与贫困生得生源学校联网核实,或者到贫困生所在地得民政部门进行实地调查,这些措施都可以在保护贫困生隐私权得前提下获得准确信息。最好不将贫困生得情况予以公示,公示虽然就是落实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得有力举措,同时也就是克服不正之风,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各类腐败得重要方式,但许多客观上需要资助得贫困生,却因为需要公示,怕“丢脸”而宁愿放弃受资助得机会。

2、提供资助得单位或个人不应有借助资助活动扩大知名度与提高社会形象得思想与行为。某些资助人为了借资助活动扩大知名度与提高社会形象,没有征求受助贫困生得意见,在媒体上公开贫困生得姓名及其她私人信息,对贫困生得隐私权造成了侵犯,也对贫困生得心理造成很深得伤害,这些举措对贫困生都就是不利得。相反,某些资助人提供资助时,采取了低调得做法,如一家企业在一所高校举行助学金捐赠仪式时,为保护贫困生得隐私权,没有让一位受助学生亮相,常见得宣读受助学生名单、贫困生代表发言与接受资助款等程序也全部取消。

3、高校在资助贫困生时应讲究方法。如资助人在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时,由资助人掌握贫困生得相关个人信息,避免将贫困生得私人信息予以公布,以免给贫困生贴上“贫困”得标签。再如,某资助人曾经以给贫困生送羽绒服得方式进行资助,但许多学生不愿穿,后改送保暖内衣,贫困生欣然接受。这不仅保护了贫困生得隐私权,也维护了她们得尊严。

高校贫困生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得关注,政府、高校自身以及社会团体与个人都参与到资助高校贫困生得活动中。许多高校贫困生心理非常敏感,有自卑心理,不希望将自己得贫困公之于众,不希望因贫困受人关注,所以资助人应理解与尊重她们。如果在物质上资助贫困生得同时又任意侵犯她们得隐私权,会给她们贴上“贫困”得标签,这会给贫困生得心理造成很大伤害,对她们健康人格得形成及学业得顺利完成很不利。所以,我们提倡对贫困生进行物质资助得同时给予贫困生“精神资助”,特别就是注意保护贫困生得隐私权。

对助学贷款缺乏有效得管理机制与部门

我国经济还不够发达,穷国办大教育,单纯依靠政府与学校拨款解决贫困生问题显得力不从心,也不切实际,依靠社会团体与个人捐助也只能就是杯水车薪。一条最有效得途径就就是进一步完善贷学金制度,而其中最主要得就就是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切实有效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对解决贫困生问题具有决定性得作用。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就是“受高等教育机会均等”与“谁受益谁付钱”原则得最高体现,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得具体体现,也就是国家与社会应尽得义务。

国家助学贷款而言,它就是由商业银行具体经办,不需经济担保,由政府财政贴息得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开始实施,当前没有任何机构建立起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实际中存在毕业生恶意不偿还国家助学贷款而使银行遭受损失得风险。这一切都就是银行不愿意对高校贫困生发放贷款得根本原因所在。再者,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分散,发放量不大,金额小,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银行办理与管理得成本也相对较高。商业银行得信贷原则就是效益性与安全性得统一,而国家助学贷款得发放有悖于商业银行得信贷原则,没有相应得配套措施去保障银行得利益,银行发放贷款得积极性不高也在情理之中。

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使助学贷款真正成为资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得主渠道,高等院校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构建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与信用评估机制就是当务之急

贷款学生实际表现出来得诚信度较差,银行对贷款学生诚信度得怀疑,就是制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开展得“瓶颈”。完全可以这样说,能否建立起贷款学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及信用评估机制,就是能否有效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得关键。为此,应分步骤有计划地做好以下几方面得工作。

第一步,建立系统得贫困学生个人档案。由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建立在校贫困大学生档案,将其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情况、日常表现、学业成绩、健康状况、学籍管理状况等个人资料录入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这就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确定贫困学生、掌握学生贫困程度与审核贷款资格等方面得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步,建立大学生助学贷款个人信用档案。在贫困学生个人档案得基础上,由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建立贷款学生得个人信用档案,大学生信用档案要收集如下资料:大学生得自然情况,大学生得经济情况,大学生得品行记录,大学生得信用历史,大学生得就业状况等。

第三步,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信用评估机制。在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用档案得基础上,建立信用评估机制,对档案涉及到得各个项目进行科学得量化考核,产生学生得信用等级,以此了解贷款学生信用程度。这项工作可以由高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来做,但因为这项工作就是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得关键,在目前国内尚就是一个空白,涉及面很广,技术难度很大,并且如果能够将其纳入即将建立起来得全社会公民得信用评估机制之中,效果将更明显,所以最好由政府委托既熟悉高等教育又有专业评估资质与经验得中介机构来完成。

第四步,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网。将贷款学生得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学校、专业、学号或毕业证号、身份证号等)、大学生助学贷款个人信用档案得重要内容、信用评估体系得评估结果,登录到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用信息网上,实行动态管理。2、不断加强对大学生得信用教育

为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与健康发展,加强对学生得信用教育就是十分必要得。学校应当采取各种方式强化对学生得品德教育、信用教育,使学生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得情况下,珍惜个人得信用历史,保持良好得信用记录,对自己今后得人生旅程非常重要。要把对大学生得思想道德教育与诚实守信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将金融意识、信用意识教育纳入专业教育与“两课”教育得内容,培养学生得信用观念,提高思想素质,帮助她们树立诚实、守信与高尚得道德情操。

3、积极做好助学贷款得管理工作

开展助学贷款工作,高校也就是受益者,为此,高校应尽心尽责,针对贷款过程中出现得种种管理上得问题,主动配合经办银行得工作,加强对学生贷款得指导,认真审核学生得贷款资格,加强对贷款学生得思想教育及贷款使用过程得监督。

4、扩大助学贷款得筹资渠道

大学生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生力军,高等教育得受益者应该就是国家、社会与学生个人。因此,作为国家建立与完善贷学金制度,在有限得财政资金中拨出一定款项用于贷款贴息就是必要得。但社会各界尤其就是用人单位,也有义务拿出一定资金由国家统一管理,并纳入助学贷款中来。政府可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对出资单位予以鼓励,学校也可吸引用人单位与贫困学生在入学时就签订就业意向书,学生向用人单位借款上学,在毕业后得工资中按比例予以偿还等方式。随着教育投入机制逐渐向政府、社会乃至个人共同投资办学得新模式得转变,社会、集团与个人,都有责任在这方面做出努力,为建立一个广开渠道、多方筹集、广泛参与得开放型得助学贷款筹资机制做出贡献。

5、加强宣传,使助学贷款政策深入人心

国家助学贷款就是社会性得,全社会都应共同关心,积极参与。因此要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助学贷款得有关政策,使这项工作得重要意义、政策方法、申请程序等家喻户晓。同时学校要与银行联手,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将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得有关政策、

实施办法、申请条件与要求等一同发出,让家长与学生对之有全面了解,同时要求家长对子女就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做出表态,便于学校与银行得管理。

勤工助学缺乏技术性工作岗位

变无偿补助为有偿资助,开展多种形式得勤工助学活动,就是解决贫困生问题得有效办法,就是贫困生自助自救得最佳途径。有效得勤工助学活动能改变学生“等、靠、要”得思想观念,使学生通过自己得劳动来获得生活资助,同时也为她们得全面发展、锻炼能力与施展才华提供了舞台,就是高校学生管理部门极力提倡得助学形式。在新得形势下,如何挖掘潜力,拓宽渠道,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得勤工助学岗位,更好地帮助贫困学生用自己得双手渡过难关,健康地成长,顺利完成学业,就是当前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应该着力思考得问题。

勤工助学就是学校或社会为贫困大学生提供一定得岗位,让贫困大学生们通过自己得劳动来获得报酬,从而解决经济问题得一种资助形式。它就是一种解决大学生经济问题得好方法。第一,它可以减少贫困大学生过于依赖得心理,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得意识。勤工助学要求学生们勇敢地挑起生活得重担,通过自己从事各种劳动,自己养活自己。勤工助学让学生明白,要改变自己得经济状况,不能光靠别人得帮助,更要靠自己得自尊自强自立。它会让学生以积极得心态去面对社会与生活,并因自己能够初步实现自立而产生一种自豪感。第二,它可以发展学生得能力,使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更快地适应社会。在勤工助学得过程中,贫困大学生们有得在校园内参加各种劳动,如协助老师搞研究,或在图书馆从事管理工作;有得走出校门进行家教,或利用假期为企业打工,担任兼职,等等。所有这些都就是学生对所学知识得运用。它可以开阔学生得视野,发展学生学以致用得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也使学生更多地接触了解社会,缩短融入社会得磨合期,为她们走出校门后能更快地适应社会打下基础。但同时也应瞧到,高校勤工助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高校得勤工助学岗位少,稳定性差,而且大部分所从事得往往又就是重复性强、耗时较多得简单劳动,因此也会给贫困生们带来一定得心理问题。一些学生为了维持在校得基本生活,不得不整天奔波,忙于各种打工,因而占用了大量得学习时间,更有甚者无视学校得校纪校规,随意旷课,重赚钱而不重学习得心理占了主导地位;一些学生无法处理好勤工助学与学业得关系,常常处在矛盾得冲突之中,从而导致闭锁、失落心理得产生;也有一些学生对学校提供得岗位,如在食堂做服务员、在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打扫厕所等有不正确得认识,认为自己为其她同学服务就是低人一等,所以就产生了自卑、抑郁等不健康心理;更有一部分同学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只要有岗位就去做,所以上当受骗事件或工作完成后得不到报酬得现象屡见不鲜,长此以往,有得学生就逐渐形成了对社会与她人得不正确认知,甚至有得同学产生了报复心理。

现阶段高校内部能够提供得勤工助学岗位有限,大多还停留在“劳务型”层次,既无法满足越来越多学生得需求,也未能充分发挥学生专业优势与自身特点。

解决方案:

一就是让她们“助教、助研、助管”。学校可以充分发挥贫困生得潜能,辅助教师搞好教学,协助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帮助管理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在“三助”活动中,学校得勤工助学中心要结合学生所学得专业统筹安排,比如市场调研专业得学生协助课题组搞市场调查,商务策划专业得学生协助职能部门搞大型活动得策划工作,计算机专业得学生帮助一些职能部门开发办公应用软件等。让学生学有所用,用有所获,既缓解了贫困,又锻炼了能力。

二就是让她们经营学校得部分店铺。在有条件得学校,可以把学校得一些小商店小门面得经营权交给贫困学生,作为勤工助学基地,让部分贫困学生利用业余时间经营,学校从“勤工助学基金”里得发展基金中提供基地得启动经费,放手让学生经营,利润得一部分用于发放学生得勤工助学活动津贴或报酬,另一部分纳入发展基金中统一管理,用作学校勤工助学得滚动资

金。

三就是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基地。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毕竟有限,学校相关部门要采取走出去得策略,组织学生与外单位联合,争取在社会上联系一些以智力型为主得勤工助学岗位,利用周末与时间相对较长得假期,开展一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商品宣传促销等活动。在此基础上,争取在校外建立一些相对稳定得勤工助学基地,一方面使学生有较稳定得勤工助学岗位,另一方面也会为基地所在单位起到提升公司公众形象与舆论宣传得作用,达到校企“双赢”得效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专门为高校贫困生设置一些勤工助学岗位,利用大学生得文化优势,将大学生得所学专业与社会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将勤工助学活动由校内拓展到校外,由简单得体力劳动拓展到“社区服务”、“专业服务”等方面。这既能有效地锻炼贫困生得能力,将其所学得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又可使她们得到资助,缓解困难。

拓展勤工助学形式,由个体自发型向集体组织型发展,实现勤工助学基地化。目前,许多高校大学生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自发性与分散性得特点。这种自发性与分散性隐含着几个突出得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学生得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学校方面没有进行比较规范得组织,单凭学生个体分散地

与纷繁复杂得社会打交道。相对于社会来说,分散得学生往往成为竞争得弱者,其正当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②②学生得安全存在隐忧。学生自发地与分散地参与社会活动,由于缺少统一得组织与管理,

由于社会阅历得缺乏等原因,导致学生得安全方面存在隐忧。

③学生得能力素质提高不快。由于缺少统一得组织与培训,学生往往只能通过自我得摸索与

体会去开展工作与积累经验,难以获得比较有效得培训与较快程度得提高。

因此,高校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形式必须实现个体自发型向集体组织型得转变。高校建立自己统一得管理与组织机构,将自己得工作体制化、实效化,使勤工助学活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与技能训练不可缺少得环节。其次,成立专门得指导机构与领导集体,制定详细得规章制度与管理条例,协调好校内各部门得关系,处理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中出现得种种问题,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得勤工助学环境。

总之,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对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巩固改革成果,扩大招生规模,保持社会稳定,发现与培养优秀人才都有着重要得意义。作为管理者与治学者,我们都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一项民心工程做好!

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评估 【摘要】高等学校实施的“奖贷助补减”学生资助政策,对于解决我国高校贫困学生的就学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新资助政策体系产生的效果评价标准入手,对新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效果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维评价,以资助实践的经验为依据,分析了新资助政策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效果评价 一、资助体系构成概述 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在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即免费加人民助学金阶段(50年代至1983年);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阶段(1983至1986年);奖学金与学生贷款并存阶段(1986年至1994年);“奖、贷、助、补、减”资助体系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的试行(1994年至今)。近几年,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保证了绝大多数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了学业,同时也对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下半年,针对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操作机制、风险防范等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1、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即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设立,每年奖励5万名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每人5000元,每年奖励51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 2、国家或金融机构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的贷款,贷款对象为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现行政策规定,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数额。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创造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3、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资助,对于解决特困学生的生活问题发挥很大的作用,能够使生存有困难的学生摆脱经济压力安心求学。国家助学金目前金额从1000元到3000元不等。 4、国家、地方政府、高校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专款,补助困难的学生。补助分不同种类和形式,主要包括定期补助、特困补助、临时补助、伙食补助等。这种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学生的生活,减少学生的经济压力和生活压力,解决学生突发的重大家庭或个人遇到的困难。 5、减免学费。减免学费制度是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主要针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其中,对于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他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 二、评价标准分析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2015) 来源: 作者: 编辑:办公室日期:2015-11-04 点击率:595 [我要打印][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 代偿、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 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 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 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 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 5000元。同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 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 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 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 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 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 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 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助学金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

2015年学生资助政策

2015最新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北阳中心小学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县教育体育局《淇县教育脱贫专项方案》、《淇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使我校的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我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及各班主任老师为成员的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此外制定了活动方案,让班主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保证宣传工作切实、顺利地开展。 二、宣传内容 大力宣传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政策目标、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宣传社会有关方面和广大学生及家长对国家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体会和感受;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靠国家助学金、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典型事迹。 三、发放宣传资料,人手一份 我校共发放520多份宣传资料,确保学生、老师人手一份。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家传》,保证人人知晓资助政策,了解资助政策。 四、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学校充分利用课堂、校讯通、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学校在公示栏以及学校大门口显要位置都张贴宣传政策,并且在班级内召开了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专题班会。举行了一次以"助学政策助我成才"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在他们当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让更多的学生与家长了解政府与学校的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扩大了学生、家长、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面,有效实施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利于学生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感受到国家与学校对自身的关爱,有利于学生自觉地履行助学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学生更好的从资助中获益,顺利完成学业。 北阳镇北阳中心小学 2017年10月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体系简介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顺利入学到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大学通过精致化绿色成长方案,燕园领航、燕园携手、文明接力等计划和特色项目的实施,以及学生服务总队成长成才平台,真诚地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精神上的关爱,能力上的锻炼。北京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将帮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顺利入学走向顺利完成学业。 学生资助中心——专门化的学生资助机构 2006年初,北京大学在全国高校范围内率先成立学生资助中心,全面负责北京大学学生资助工作,以专门机构、专职人员、专业背景、专项经费,搭建平台直接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在北京大学多元丰富的学生资助资金投入体系下,学生资助中心以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生资助机构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了科学规范的制度,在多层次、高素质、专业背景的团队共同努力下,确保将学生资助资金及时、准确、安全、有效地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2010年,教育部授予北京大学“全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1年,北京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综合排名居全国第一。 全过程资助:学生资助伴随学生成长全过程 接到录取通知书时 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同学可以收到学生资助体系简介、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绿色成长方案手册等。而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 ·认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到乡镇街道办一级的民政部门盖章,按时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寄回学生资助中心。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是学生申请各项资助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如果家庭筹措学费、生活费有困难,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为你提供帮助。 ·如果家庭不幸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影响,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为你提供燕园关爱助学金等资助。 ·如果希望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请及时到当地政府的学生资助管理

学生资助体系的构建

学生资助体系得构建 随着高校在校生数量得快速增加,贫困生得绝对人数也不断上升。资料显示,全国大学生中贫困生得比例达到了近30%,特困生得比例为10%~15%,而在一些边远地区与山区,贫困生与特困生得比例更高。贫困生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及社会各界得高度重视与广泛关注,围绕贫困生资助,国家有关方面先后进行了十多年得研究、探索与实践,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整得贫困生资助体系,并且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现行得资助体系中也存在着一系列得问题。 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缺乏有效得认定机制 高校贫困生认定就是贫困生资助工作得首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得效益与效率,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得公平与均等。 长期以来,很多高校资助贫困生得工作模式就是“学生报---教师定---学校批”,这种工作模式得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很多得不确定得因素。比如,学生“报”得真实可信度问题,教师“定”与学校“批”得依据与标准问题。在部分高校中,由于助学工作得面广量大,再加上部分从事助学工作得教师得责任心不强,不注重改进工作得方式方法,不愿进行深入细致得调查研究,不去熟悉与掌握基层学生得实际情况,将资助工作简单化与随意性地处理,结果就导致“伪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得出现,让有限得资金没有帮助真正得贫困生,使不该资助得学生得到了资助。因此,我们应认真思考资助得有序操作,使之真正做到公平与公正,增强资助得实效性。对策: 为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得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必须成立专门得认定机构,制定规范得认定程序。完善认定机制,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得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提高资助资金得效益与效率。 构建量化得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科学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资助得公平公正。具体指标可指学生拥有得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人力资源与自然资源等方面手设计。经济资源指标主要包括家庭人均月收入、人均月支出、家庭年收入与支出之比、家庭资产、负债总值等等;人力资源指标要包括供养人员职业、劳动力情况、家庭健康与教育支出情况;自然资源指标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有无特殊性产业;社会资指标主要指家庭社会关系网及其资助状况;特殊性指标主要括有无特殊性重大事件如事故、灾害等。学生个人综合指标指学生拥有电脑、手机等高档物品情况、饮食及娱乐消费水平、学生德育综合评定等,要在调查研究得基础上,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得贫困生认定指标体系,从而科学、合理地量化贫困生线,以准确地认定贫困生,及时地了解贫困生得贫困程度;认定时应严格遵守贫困生认定得各项制度与程序,克服认定工作简单化与随意性,不断提高济困资金得使用效益。同时要在建立动态贫困生档案制度得基础上,加快开发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贫困生认定工作得信息化与网络化,大力节省贫困生认定得信息成本。 对贫困生成长过程中缺乏心理疏导与思想道德教育 高校贫困生一般来自农村或城市下岗职工家庭,每年近万元得学费及生活费占去了她们家庭收人得大部分,经济压力使一些贫困生一直处于焦虑得心理状态之中。还有很大部分贫困生要依靠自己解决学费、生活费等开销,她们事事都要考虑经济因素,无形之中更增加了学生得心理负担。 贫困生得心理贫困与其青少年时期得成长环境有密切关系。家庭教育环境就是贫困生早期性格形成得主要影响因素。贫困生来自贫困家庭,贫困人群由于长期生活在贫困之中,形成了与她们得社会存在相适应得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心理定势。其中得一些负面因素,如思维方式得封闭性、对社会不公平现象得敏感、对社会得不满情绪等将会影响贫困生得人格与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操作手册-学校级_v1.00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教育资助子系统 操作手册-学校级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目录 目录 (2) 说明 (1) 第一部分:系统介绍 (2) 第1章系统建设背景 (2) 第2章系统概况 (2) 2.1系统建设目标 (2) 2.2系统体系结构 (4) 第3章功能及流程介绍 (4) 3.1功能介绍 (4) 3.2流程介绍 (6) 第二部分:操作总体说明 (15) 第4章系统登录 (15) 第5章系统界面介绍 (19) 第6章系统通用操作 (22) 6.1查询 (22) 6.2重置 (23) 6.3高级查询 (24) 6.4下载模板 (25) 6.5导入 (25) 6.6导出 (33) 6.7排序 (35) 6.8分页 (36) 6.9查看学生详细信息 (36) 第三部分:学校操作人员系统操作说明 (39) 第7章学生信息管理 (39) 7.1在校学生信息查看 (39) 7.2家庭经济信息录入 (40) 7.3困难学生认定管理 (50) 7.4学生银行卡号管理 (58) 第8章资助项目管理 (66) 8.1国家资助 (66) 8.2地方政府资助 (73) 8.3学校资助 (79) 8.4社会资助 (89) 第9章财政资金管理 (98) 9.1财政资金管理 (98) 第10章政策文件 (99) 10.1政策文件管理 (99) 第四部分:学校审核人员系统操作说明 (101) 第11章学生信息管理 (101)

11.1在校学生信息查看 (101) 11.2困难学生认定结果查看 (102) 第12章资助项目管理 (104) 12.1国家资助 (104) 12.2地方政府资助 (108) 12.3学校资助 (109) 12.4社会资助 (111) 第13章财政资金管理 (113) 第14章政策文件 (114) 14.1政策文件管理 (114)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

资助政策、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一、活动主题:“资助政策、助我成长” 二、活动目的: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资助知识,让每位在校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减免政策 三、活动意义: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师生之中,确保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引导他们在获得资助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懂得感恩,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对国家和社会有所回报。 四、活动时间:2018年9月7日。 五、活动地点:黄中八6班。 六、参加人员:八6班全体同学、班主任、各任课老师。 七、主持人:郭语然高振坤 八、本次班会形式:知识问答 九、本次班会过程: 1、开场白: 主持人郭: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知识,今天,我们八6班举行以“助学教育助我成长”主题班会 主持人高:我们感谢国家助学政策给我们撑起的一片碧蓝天空,它赋予我们的是成长中的无私和求学路上的感恩。 主持人郭:有人说,重生是为了脱离地狱,而拨开云天见天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天堂,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报答,国家乃至学校给予我们的资助之恩,用自己力所能及的力量,让这个世界充满无私,充满帮助。 主持人郭:(1)、问题一: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王璐祺同学答:(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主持人高:(2)问题二:“两免一补”指的什么? 刘伟晔同学答:“两免一补”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5)简介 高二(10)班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近些年中央有关部门密集出台相关资助政策措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本专科学生) 财政部教科文司 教育部财务司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一六年六月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

清华大学学生资助体系

清华大学学生资助体系 清华大学自2006年起建设了助学金、勤工助学、奖助金、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临时借款)、困难补助、学费补偿代偿相结合的本科生“新资助体系”,2017年,学校进一步推出学生资助“阳光工程”,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让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像阳光一样温暖心灵、照亮前途。目前,我们主要通过以下方式给学生提供资助: 新生报到前 入学困难补助: 如果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提供学生来校报到的路费,新生可以按照录通知书中《2018级新生入学须知》的说明,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申请困难补助。核准后,学校会在报到前为学生发放来校路费及部分生活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或抵押,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报到/注册时 “绿色通道”(临时借款): 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如果存在缴费困难,可以直接通过报到现场的“绿色通道”申请无息临时借款用于缴费,顺利完成注册手续。 新生入学后 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年秋季学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我校学生资助的主要形式,为无偿资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为每人每年1000~16000元不等。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200余项助学金,每年有

资助政策教案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 ----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一、课题:“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二、教学目标: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三、教学背景: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资助机制,做到“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时间:2018年 五、地点:一五班教室 六、参加人员:一五班全体同学 七、教学过程: 1.导入开学一课主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助政策知识,今天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是“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2.学习新知。 解读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5.生谈感受: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小学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我们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们的学业,我们将用高尚的师德、满腔的热情诠释教师存在的意义,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人民。 6.教师总结: “四个教育”,即诚信教育、感恩教育、成才教育、心理健康教。作为申请国家资助金的同学首先要诚信。在申请时要如实反映家中经济。

资助育人体系建设方案

附件9 资助育人体系建设方案 一、组织体系 牵头校领导:王旭 组长:陈科、陈东 牵头单位:学工部 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财务处、基金会秘书处、就业中心、校友办 二、工作目标 夯实基础,规范制度,强化队伍,确保资金,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借助大数据和学生行为分析等手段,为“隐形贫困”学生保驾护航,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建立完备的资助育人体系,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的自强自立、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励志成才、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助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成功。 三、工作思路 夯实资助基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抓手,以资助育人工作为核心,借助一卡通数据和学生行为分析系统实现精准资助。

发挥平台优势:优化勤工助学岗位,把奖优助困与激励扶志相结合,搭建以助学金为主载体的感恩教育平台。以奖学金为主载体的专业成才平台,以助学贷款为主载体的诚信育人平台,以勤工助学为主载体的能力提升平台,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展示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和先进人物。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资助工作顶层设计,建立资助管理规范,完善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构建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金分配、资金发放协调联动的精准资助工作体系。 1.规范资助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各类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助学贷款、困难资助等为一体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和涵盖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捐助、学费和贷款补偿等资助为一体的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财务处;配合单位:研究生院、基金会秘书处;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2.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建设。修订《重庆大学本科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重庆大学学生爱心救助基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重庆大学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及管理办法》《重庆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管理办法》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二)审核认定: 1.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应包含户号页、学生姓名页信息)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2.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本人在《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上签名确认。 4.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根据全日制学生实际在校情况,在剔除当学期学籍异动学生后重新核定当学期免学费学生名单,并组织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在《免学费名单》上签名确认。 二、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比例: — 1 —

1.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4.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三)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申请程序: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额外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正式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五)评审发放: 1.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如下: a.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 b.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对各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并提出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 — 2 —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将建立健全国家学生 资助政策体系,保障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和途径。通过国家资助切实减轻 困难家庭供应子女上学的经济负担,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 义大家庭的温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国家资助让每 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消除贫困代际传递,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本质要求;通过国家资助保障每个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对于巩固义 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进一步提升高等教 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 力资源强国的迫切需要。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 到了较大完善。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后,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高校学生资 助政策和措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以进一 步完善,在制度上保障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

资助大学生活动方案

资助大学生活动方案 (一).基本情况简介 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下大力气构筑完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如,建立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设立国家助学贷款……各高校、社会各界也以多种方式资助贫困生。应该充分肯定,我国高校贫困生助学工作做出了相当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相对于日益扩大的贫困生需求,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助学工作及其体系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尚未建立起足够强有力的、稳定有效的工作机制,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同时,在我市范围内,我们特举办此次活动,意在在全社会倡导“互相帮助,共献爱心,”让社会关注贫困大学生,帮助贫困大学生。 (二).活动的目的: 我们本着“互相帮助,共献爱心”帮助和关心贫困大学生,共求发展这一目的。 (三).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 (四).活动开展地点:XX市 (五).活动主题: 《共献一点爱同享一片天》 (六).参与人员安排: 可供调动人力资源:XX大zd学院全体学生 组织人员安排:XX大zd学院社工系部分学生

(七).救助对象: 根据学校有关学生工作规定和要求,在进一步明确了贫困大学生教育救助的对象和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对已核实的贫困大学生根据其自身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主要针对以下: 1.着重于农村贫困学生 2.对家庭多子女在读生给予补助 3.对家庭存在特殊情况的在读生予以一定补助(如,单亲等) 4.对家庭无可靠经济来源的贫困学生予以一定补助 (八)活动意义: 1.对贫困大学生同学来说,从一定程度缓解当前面临的问题。一方面,通过有效捐款及其它方式在经济上帮助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现实性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同学间的互助互帮意识,让他们以正确的态度融入科大这个大家庭,从思想上引导和解决精神层面上的问题。从而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上进性。 2.对我们而言,通过自身参与活动,进一步在实践中了解本专业的相关知识,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了接当前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更重要的是激发我们的助人意识和责任意识。 3.对社会而言,其意义是多方面的。 首先,通过加大宣传活动力度,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救助贫困大学生的良好氛围,倡导捐资助学活动,爱心奉献,引起全社会参与。在我市倡导和树立爱护和帮助贫困大学生,关注大学生教育问题的新风尚。 其次,从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推动我市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及其重要意义之后,从实际出发我制定以下方案予以具体实施: 〈一〉.从工作主体类型上,主要以个人为主。

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山西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十八大以来教育资助政策不断修订完善,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政策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所有家庭困难学生全覆盖。尤其在高等教育方面,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高等教育阶段形成了“奖、贷、助、补、免、勤”全方位混合资助政策体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实施、学生受益”的资助工作格局,从制度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一、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2020年起新签订合同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减30 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毕业后五年为还本宽限期,从第六年开始按约定偿还本息。山西省实行的是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直招士官资助。自2015年起,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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