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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推荐题目102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推荐题目102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下面是归纳整理好的102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一:

1、从法解释学角度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的适用——兼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民法的冲突与协调

2、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困境与出路——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考量

3、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

4、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5、浅析新消费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

6、消费者网络购物后悔权的现实困境与法律思考——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为视角

7、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遏制牟利性打假行为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探析

9、浅论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为视角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拒绝强制交易权”的制度定位与经营者规制

11、浅议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发展与完善

12、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冷静期制度的适用范围界定研究

14、医疗纠纷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初探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

16、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问题探析——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为视角

1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悔权制度研究

18、网购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思考——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为视角

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位研究

2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职业打假行为的法理阐释及法律对策

21、从法解释学视角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2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告知义务之法律适用

2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物的瑕疵与退货的定性及出路——基于与合同法相衔接的视角

2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购中的应用

2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范围界定问题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二:

2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适用研究

27、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医患关系之探讨

2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适用与完善——以德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为借鉴

29、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问题

3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与完善的思考——以后悔权和惩罚性赔偿为例

31、“知假买假”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分析——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切入

32、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及完善——以《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视角

33、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协会职能的完善建议——以消费公益诉讼第一案为视角

34、“知假买假”存在的合法性探析——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35、探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的适用

36、浅析实质正义的法律实现机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角度

3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之功能属性探析——基于日本经验的启示

38、浅析《电子商务法(草案)》对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得与失——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衔接为视角

3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解析

4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法工作随记

41、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制度的完善

42、浅谈新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医患关系的调整

43、消费者权益保护永远在路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4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适用

4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条款适用中引发问题之探讨——以修订后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来之判决为中心

46、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相关法律之竞合

4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公益诉讼的构造及其不足和完善

48、浅析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49、关于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益诉讼主体扩大到社会组织的提案

50、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保护范围论金融消费者之适用及相关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三:

51、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52、论惩罚性赔偿责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视角

53、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54、“知假买假”合法性探究——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5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金融消费领域的适用

56、310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下的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57、浅谈知假买假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8、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59、浅谈网络环境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60、惩罚性赔偿之计算基础刍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理解与适用

61、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

62、论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性质与法律保护——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角

63、经营者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责任豁免——兼评《广告法》第43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

64、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惩罚性赔偿条款的适用性

6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式转化的经济学解释

66、如何理性看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后悔权制度

67、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68、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问题研究

69、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网购维权

70、浅析实质公平的法律实现机制与方式——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角度

7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影响评析

72、论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社会组织的原告资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为视角

73、信息化背景下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模式的升级——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视角

74、消费者权益是“人权”吗?——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益

7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经济法解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四:

76、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77、新《消法》环境下网购中消费者维权问题探析——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为视角

78、聚焦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

79、不忘初心铿锵前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回望

80、论网络消费退货制度及其完善——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为视角

81、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网购维权问题研究

8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社会实施

83、消费者范围解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对象

84、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

85、关于医患关系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析

86、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现状与完善

87、微信交易是否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之我见

88、论电子商务合同中的消费者反悔权——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理解与司法适用为重点

89、市场经济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研究——预付消费

90、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格式条款

91、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92、医疗服务合同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赵某医疗纠纷案的法律分析

93、论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的网购维权

9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发展——以功能实现为视角

95、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召回制度——以汽车召回制度的构建为例

9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及其实践

9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行为”的认定

98、医疗美容损害赔偿案件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9、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

100、作为消费者新型法定权利的撤回权——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之权利名称及适用条件辨析

101、浅谈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2、“知假买假”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吗?——兼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论文摘要: 消费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消费者是指为了满足个人生活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在消费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或不按规定使用,又由于经营者的蛮横、无理等原因,受到一些人身伤害或损失,这些都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致,做为一名消费者要具有以下4点保护意识,即:自我防范意识;权利意识;文明消费意识;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在日常的消费生活中,消费者权益更是需要受到保护。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有的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由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起步较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保护上存在的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权利范围、行政保护体制、维权途径、赔偿主体及行政执法措施等8个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仅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扩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将来也会进一步扩大,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要逐步完善:第一,消费者的概念应进一步明确。第二,我国《消法》的许多条例及规定在实践中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究其原因就是存在机制上的缺陷,没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可操作性差。应从建立消费者权益仲裁机制,专门用于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及赋予工商行政机关权益纠纷行政裁决权等方面去完善和改进。 关键词:消费者,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现状,完善,权益,利益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带来的应有的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国家的基本职责,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般是通过国家机关的职权活动实现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和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根据国家机关的职权活动依据其行使权力的性质不同,将国家对消费者的保护分为三种:即立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由于依法享有、依法保护带来的利益,所以权益必须是正当的合法的,也是必须

论文题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

论文提纲 保护消费者权益问题的提出及其尖锐化,在人类历史上有一个发展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现代消费品日趋复杂化,而资本的高度集中又垄断了商品的生产和销售,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遂变得愈来愈严重。为了加强对日益沦于被支配的弱者地位的广大消费者的保护,二战前后,在始自美国继而欧陆、日本风起云涌的消费者运动推动下,各国纷纷修订、充实了民法(特别是侵权法),而且,在经济、行政立法中增添了保护消费者的条款。不仅如此,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及配套法规,也先后在一些发达国家应运而生。 今天,回顾历史,展望我国消费者法律保护的前景,必须在社会主义宪法的大原则下,从民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再进而研究各相关单项法律、法规,弄清其内在联系,探究其健全,完善之道,冀求早日建立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完整法律体系。

[论文摘要]: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而消费者权利——消费者为进行生活消费应该安全如公平地获得基本的食物、衣物、住宅医疗和教育的权利等,实质即以生存权为主的基本人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为保护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效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我国的重视。传统上,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文简称《消法》)的关注主要集中于经营者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本文从消费者行为理论视角揭示通过《消法》如何减少交易主体各方的信息障碍,减少交易成本,促进均衡价格的实现。文章指出,由于《消法》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时存在不足,故而应以发展社会团体的方式实现信息平等,进而实现交易中的实质平等,从而使消费者获得最大化的效用,合理配置消费资源。 现代民法的发展是一个从契约到人权的运动,甚或有人以“私法立宪主义”加以解读。传统的民事权利平等、私人自治、契约自由等观念不断受到冲击,尤其以消费者保护领域最为突出。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消费者群体在参与社会活动时,由于掌握的信息不充分,在博弈中处于劣势地位,极易导致其权益不能充分得到保障。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立法者和社会都选择了倾向性的保护措施。 [关键词]:消费者适用范围责任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行为理论契约正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中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一部法律,该法自1993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在唤醒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草时理论和实践不足的影响,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就现在的国际和国内环境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但要改,而且修改的越快越好,本文将针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现状与完善提出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现状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也会有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过程。我国的《消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消法》提出的“诚实信用”精神,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十五年前颁布实施的,当时正值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制定该法的时候,有很多问题考虑得不甚周详,规定得也不很具体。面对鱼龙混杂的消费环境,自身的权益一次次地受到侵害,在消费的大潮中变得伤痕累累的时候,我们呐喊维权,呼唤诚信。虽然纵向来看我们的消费环境、消费要求和消费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从横向来看我们的消费环境并没有太大的改观,在我们要求美好的愿望旁边总是有一个不和谐的音符如影随形——缺失诚信,也就是说我们的市场这么些年来连基本的诚信问题都没有解决,消费者所处的环境还是一个危机四伏的消费环境。 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弊端 1.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权利保护范围过窄。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消费者九项权利,使消费者在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凭借法律的力量,维护自身的权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销方式的变化,特别是网络经济的出现,仅仅九项权利已经不足以保护消费者。 2.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执法主体多元,行政保护体制失衡。行政保护是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在我国,国情决定了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较司法等方式更为方便且易于广大消费者接受。但是,实际操作中矛盾很多,很难全面落实。 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虽多,但难以发挥实效。西方有法谚“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权利”,维权途径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问题。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五种维权途径,但是实践中往往是协商不欢而散、调解难见分晓、申诉久拖不决、仲裁没有依据、起诉筋疲力尽。 4.维权成本过高,程序过于复杂。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于发生消费纠纷时的举证责任没有做专门的规定,而消费纠纷中存在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的差异性,即消费者在消费纠纷中处于弱者的地位,应根据消费纠纷的特点,按照举证责任与举证能力相适应的合理原则,确立体现保护弱者、倾向于消费者一边的举证责任制度。 5.民事责任难以落到实处 这一问题涉及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核心问题。消费者的权益一旦受到损害,经营者以种种理由或借口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要求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难以落实。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完善 1.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是以非生产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这就排除了生产消费的目的,把除此之外其他个人目的的消费者全部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扩大了消费者概念的外延,消除了司法实践中的困惑,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从立法上拓展消费者的权利范围。现在的消费环境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领域涉及到了生产的各个环节,已不再仅仅是《消法》所涵盖的狭小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论述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述题 1、消费者具有索赔权,请问消费者受到哪些人身及财产损害时,可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赔偿? 答:消费者的索赔权是指消费者对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时,所享有的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通常在受到下列人身及财产损害时,可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赔偿: (1)由于经营者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或未提供必要安全设施而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遭受损失。如经营场所房屋塌落而致消费者受伤。(2)由于服务经营者采用的服务方式不当而致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如理发师割破消费者耳朵。 (3)由于不公平的交易条件而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如短斤少两,价格显失公平。 (4)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时遭受经营者的侮辱、殴打或者其他不公平对待,而致其人身及财产损害。 (5)由于商品瑕疵而致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如电视机爆炸而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6)在解决因以上原因而发生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过程中作出的必要费用支出,如车旅费、诉讼费等。对于这些损害,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法定途径要求赔偿。 2、试述消费者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价值通过什么途径来实现? 答:交易公平价值是指消费者在与经营者的交易中能够获得公正、平等的对待,消费者获得的商品和服务与其支付的货币价值相当。消费者保护法中公平交易价值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的:第一,通过各种市场竞争制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消费者能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交易环境;第二,通过消费合同等法律制度,直接规定交易条件,使经营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例如,对某些商品、服务,法律直接规定了其价格,经营者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对某些商品法律规定了经营者必须实行“三包”,当这些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三包”义务。第三,通过各种市场管理制度,取缔各种不诚实的交易行为和交易习惯,使经营者依法诚实地进行各种经营活动。 六、案例分析 1】1994年11月2日,被告上海绿洲经济动物科技公司与上海博物馆签约,租借该馆102室经营绿洲牌蚂蚁粉。1995年10月17日,消费者吴××在未明确销售单位的上海自然博物馆102室,购得两袋标重为454克装的绿洲牌蚂蚁粉,支付人民币150元。同年10月19日上午6时左右,吴××按袋装蚂蚁粉所附的说明书服用。上午6时45分左右,吴××感觉身体不适,到7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时年51岁。吴××之妻郑××立即向上海市南市公安分局报案,由南市公安局委托上海医科大学对吴××的尸体进行解剖,其死因鉴定结论为;死者吴××有过敏史、哮喘病史,此次服用蚂蚁粉异体蛋白诱发支气管哮喘,终因过敏性休克死亡。郑××即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案立即进行调查。法院查明:被告上海绿洲经济动物科技公司所出售的绿洲牌蚂蚁粉,未通过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审批,没有获得相关批号。绿洲公司还有擅自涂改食品监督部门产品卫生审核批复单,以此申领到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行为。而且

试论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开题报告】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 试论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选题背景: 网络消费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越来越多的人享受足不出户就可以购物的成就感与便捷感,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在网络上淘自己想要的东西,因为它们低廉的价格更因为它们的便捷,“鼠标一点,买卖搞定”。但如果商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提供给消费者的是次品或者不信守承诺延迟发货导致消费者受损。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消费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鉴于消费者受损的事情时有发生,认真执行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中的惩罚性赔偿进入我们思考范畴。 选题意义: 在网络购物越来越受到网民的青睐的同时,消费者在虚拟的网络市场中权益受到侵害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首先明白网络购物中存在哪些问题才能“对症下药”,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在完善有关法律机制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网络市场管理主体的控制作用以及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这些对于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网络购物的概述 (一)网络购物的概念及其特征 (二)网络购物中双方当事人的认定 二、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困境 (一)消费者知情权难以保障 (二)消费者财产权难以保障 (三)消费者信息安全难以保障 (四)消费环境缺乏安全保障 (五)消费者维权举证困难 三、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的完善 (一)消费者自我保护措施的完善 (二)销售者应积极主动承担的责任

(三)政府主管部门职责的完善 拟解决问题: 本课题将以网络购物中存在部分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为背景进行论证。在对网络购物的相关概念做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指出网络购物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再结合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保护的有关措施以作进一步的思考,以求在结合有关材料以及借鉴别国的先进做法提出些许完善建议。以求在理论角度上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各种措施在网络消费时的应用,更好的维护消费者在虚拟网络生活中的消费权益,惩罚一些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肆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保护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文献的研究,了解现在学术界和理论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有哪些不同观点。 2.案例分析法:利用个案分析,从特殊到一般分析惩罚性赔偿在消费者保护领域存在的现实意义。 3.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内外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的不同规定,指出中国现实适用惩罚性赔偿存在的问题。 技术路线: 本题通过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分析,首先从与网络购物有关的概念入手,在了解其内涵的基础上,找出现实生活中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存在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再通过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分析以及对其他相关措施的完善进行对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1.2010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与导师面谈确定正式选题,确定选题。 2.2010年12月10日前,撰写并修改好文献综述并上交开题报告。 3.2010年12月19日,进行开题答辩,并根据开题答辩情况修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4.2011年2月10日,提交初稿给指导老师。 5.2011年2月28日,交二稿给指导教师。 6.2011年3月1日--3月30日修改论文。 7.2011年3月30日,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终稿交给指导教师。 8.2011年4月9日,预答辩。 9.2011年4月16日,第一轮答辩。

2022-2022消费者行为学论文题目

2022-2022消费者行为学论文题目 2022-2022学年第一学期《消费者行为学》期末论文:一、论文题目从下面32个题目中选择一个题目作为论文题目:(一)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大学生消费者行为研究1、日常餐饮消费(食堂和西门就餐者比较研究) 2、师大人家与食堂一楼就餐者比较研究 3、日常购物地点选择(校内超市和校外大型超市的比较研究) 4、网络购物(男生与女生消费差异比较研究) 5、服装品牌的选择倾向(本土品牌和洋品牌选择比较研究) 6、追星及名人崇拜与消费(大学粉丝群体的消费特点研究) 7、大四与大一同学的消费差异研究 8、手机品牌消费研究 (二)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具体产品的营销策略研究 9、基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快餐店营销策略研究10、基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超市营销策略研究11、基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书店营销策略研究12、基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服装店营销策略研究13、基于大学生消费行为的网络商店营销策略研究 (三)其它消费者行为学研究 14、90后大学生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探析 15、用消费者行为学理论解释“双十一”天猫淘宝的成功16、当代大学生炫耀性消费行为研究17、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及其社会心理特点18、消费体验理论评述--以某某公司为例

19、论消费者心理学引导品牌设计的成功--以某某品牌为例20、由消费心理学看假冒名牌商品泛滥现象21、非理性消费行为理论分析 22、对于团购现象的消费行为特征分析26、大络营销学和消费心理学的整合思考23、广告信息对消费行为的影响及作用24、浅析消费心理学在广告中的应用25、大学生通信业务消费行为分析 27、大学生不良消费行为的现状,原因和对策28、对从众消费行为的分析与思考 29、转型时期中国消费行为研究30、大学生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的研究31、消费者心理学与产品创新设计32、当代女大学生的网络消费行为研究 二、期末论文格式要求 要求在调研基础上展开论文创作。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味道及应用性,能体现营销专业学生的专业背景,并自觉运用本学期消费者行为学习中讲过的理论 1、题目:从上述32个题目中进行选择。 5、正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4000字以上,全文在5000字左右 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论文的主体,分析问题,论证观点。

消费者权益论文

消费者权益论文 随着货币发展不断渗入,科学技术含量与物质生产力的极大提升,人们的消费观念已经发生了难以置信的变化,整个社会经济在经济自由、刺激经济内需、打造上帝等建立消费型社会时代观的熏陶下,各种各样的新型消费方式顺势而出,预付费消费更是一呼百应,迅速铺展而来。如今,在美容美发,洗车、健身、网络、医疗、各种球会、商会、电信等服务领域,预付费消费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模式,其在给消费者带来优惠与方便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了问题和困惑,预付费消费中存在的市场风险、道德风险与法律风险致使消费者权益的行使变得极为脆弱。 一、预付费消费的性质及消费者的法律地位 预付费消费也称提前消费,指消费者为了特定的商品或服务向经营者预先交付一定的费用,从经营者处获取会员卡(内部成员卡),并依会员(内部成员)资格按次或按期享受商品或服务的一种新型消费方式。 预付费消费中消费者既可享用便利,省却每次交付现金的麻烦,又能得到价格上的优惠,而经营者可以一次性收取大额资金,能较快回笼经营成本并可长期拥有固定客户,这种共赢的特征正是其得到迅速发展的最大原因。通过现有的司法实务经验以及市场的具体情况来看,常见的预付费消费可分为三类:一为定点式消费,如美容美发店、洗车场所、网络会所、球会等;二为定时式消费,如上述案例中王先生的健身活动,健身休闲中心通常是在固定的时间段安排健身活动,以保障有效的成果;三为定额式消费,如各种商场或超市发放的购物卡,购物卡的面额价值即为消费者的消费限度。 预付费消费是众多的新型消费方式中的一种,具有不同于其他消费方式的特征:其一,从会员(或成员,以下统一为会员)资格的取得上看,消费者欲取得预付费消费中的权利须以会员资格的取得为标准,而会员资格是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直接产生的,不需要媒介机构如银行、证券机构等,会员资格的形成通常也需考虑消费者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发展需求,可基于消费者的民事行为能力考虑是否给予消费者会员资格,如网络会所对未成年儿童的合理限制;其二,从消费者权利实现的限度来看,预付费消费的消费者权利并不是一次全部获得,而具有部分期待权的性质;其三,预付费消费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消费者与经营者只有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方可进入预付费消费的实质性阶段;其四,预付费消费具有单方风险性,经营者集中获取了权利而分散地承担义务,处于极为优势的地位,而消费者是以分散的方式获得权利,存在着很多不稳定的因素。[1] 预付费消费是在服务行业中产生的一种消费,消费者作为客户,为特定的服务目的而向经营者支付一定的金钱,购买经营者的商品、劳务,经营者则向消费者出售自己的商品项目,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已构成服务消费合同,在这层意义上,双方是一种相互平等地支付对价并相应获取权利的.契约关系。另外,预付费消费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论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论文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中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最密切联系的一部法律,该法自1993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在唤醒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分析消费者问题出现的成因,消费者保护运动立法的发展,促进了有关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发展来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在本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消费者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1、科学技术高度化;2、经营扩大化;3、产销过程与流通机构复杂化;4、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样化;5、消费者信用低质化; 6、消费者团体意识淡薄化; 7、法律制度不健全。 在本法的价值取向及其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无不体现着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对经营者义务的约束,其主要包括:安全价值、公平交易价值、福利价值。维护消费者利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基本精神消费者问题消费者保护运动价值取向 改革开放十四年的风风雨雨,我们经历了从短缺经济到买方市场再到消费社会、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转折;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而这种变化同时也将不同地域不同社会阶层消费行为的差距迅速拉大。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精神主旨 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是指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在某种商品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下,消费者在进行具体消费行为和完成具体消费过程时所享受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有关保护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推荐题目102个)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推荐题目102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下面是归纳整理好的102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供大家参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一: 1、从法解释学角度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的适用——兼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民法的冲突与协调 2、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困境与出路——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考量 3、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价值 4、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5、浅析新消费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 6、消费者网络购物后悔权的现实困境与法律思考——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为视角 7、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遏制牟利性打假行为 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探析 9、浅论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为视角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拒绝强制交易权”的制度定位与经营者规制 11、浅议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发展与完善 12、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冷静期制度的适用范围界定研究 14、医疗纠纷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初探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价值取向 16、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问题探析——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为视角 1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悔权制度研究 18、网购消费者后悔权制度的思考——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为视角 1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位研究 2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视野下职业打假行为的法理阐释及法律对策 21、从法解释学视角分析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2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告知义务之法律适用 2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物的瑕疵与退货的定性及出路——基于与合同法相衔接的视角 24、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购中的应用 2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范围界定问题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题目二:

试论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法学 试论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关于我国对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研究,学术界的研究和观点的主要体现在专著和论文中,经过对图书馆和数据库资料的收集及自己的思考,现将收集整理的资料做总结和论述如下: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互联网的时代,中国网络购物正日益发展壮大。按照CNNIC 发布的数字,2010 年第一季度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超过千亿元,达到1026.9 亿元,同比增长119.4%。参与网络购物的消费者更是达到了史无前例的7400 万。从市场结构来看,C2C 市场上(含C2C 推出的B2C 商城),淘宝、拍拍等运营商的市场份额相对稳定;自主销售式B2C 市场上,市场参与主体增多,市场集中度有所降低。1网络购物也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购物方式。1网络消费与普通消费并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只是购物的方式不同,轻轻点击鼠标就可以完成交易。网络购物自有其特点。第一,节省时间。通过网络,消费者即可足不出户地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第二,增加选择空间,网络购物不受地域限制,第三,低成本。网络购物借助网络载体,在获取大量交易信息的同时也减少了不必要费用。2问题总是与新生事物相伴相生的,随着网络购物市场的发展,现行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满足电子商务过程中对消费者权益保证的要求。3何海栋认为:网络购物在法律上存在不少缺陷。4翟星红认为:由于网络购物的特殊性,使得这些法律法规针对性差、适用性不强,甚至在处理一些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时束手无策,远不能适应网络时代要求。网络购物中,应该就赔偿责任承担主体、合同模式、释明权、权利与义务、纠纷处理机制、赔付途径等等做出明确规定。5在网络购物越来越受到网民的青睐的同时,消费者在虚拟的网络市场中权益受到侵害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首先明白网络购物中存在哪些问题才能“对症下药”,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在完善有关法律机制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网络市场管理主体的控制作用以及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这些对于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 二、国内各学者对网络购物研究历史及其现状 网络购物的发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有消费者自身的因素,市场的导向因素,也有政府的监 1高娇、丁斌:《基于场论的C2C 市场信任模型研究》,载《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2008年第12期。 2杨卓超:《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载《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9年第7期。 3杨卓超:《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障》,载《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9年第7期。 4何海栋:《高校内部控制及其构建》,载《中北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5翟星红:《浅议加强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载《扬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论文 论文题目: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完善 ——关于消费者的法律界定 姓名:刘斌 班级:民商06级2班 学号:0601020267

念为中心制定的,是保障消费者概念合法权益的法律,所以必须首先弄清什么是消费者概念,弄清其所要保护的对象。 一、我国关于消费者概念界定不明确导致的现实问题 我国的《消法》对消费者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只是在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显然,这一规定十分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缺少界定消费者概念的具体标准,从而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消费者概念是否包括单位;商品房、汽车等商品是否属于为生活消费品;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医患关系是否受《消法》规范等。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出现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法院起诉,得出完全相反的判决。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王海现象”。王海打假所提起的诉讼可以说性质都是一样的,即知假买假,然后希望通过诉讼适用《消法》第49条获得双倍赔偿。从法律上来讲,同样性质的案件,无论王海在何地何法院起诉,法律的判罚应该是一致的。但在现实中的情况却是王海时而胜诉,时而败诉。关键原因就在于不同的法院对王海的消费者概念身份认定不一致,而导致判决结果不一致。这种司法不统一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可预见性。可见,《消法》规范的不确定性使得对消费者的判断完全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

量权,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无序与迷茫。前文提到的几种情形是否可以适用《消法》,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相关立法或司法解释加以明确,直接后果便是一些不法之徒趁虚而入,大钻法律的空子,而另一些急需法律援助的人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学界对消费者概念的理解 《消法》对消费者概念规定不明确,给法律适用带来了严重弊端。对此,学界进行了积极的反思,学者对消费者概念从不同的角度加以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1、从《消法》第2条出发,对消费者概念作扩张性解释,即只要不是生产消费,就是生活消费。同时消费者不仅指个体社会成员,还应包括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1]。这种说法极大的扩大了《消法》的适用范围,对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有一定的益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如何界定生产消费。尤其是将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皆纳入消费者的范畴,那么区分这些主体的哪些消费是生活消费,哪些是生产消费将成为实践中的新难点。2、消费者是通过市场从经营者那里,合法取得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2]。这种说的优点是将消费者概念解析为几个构成要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主要问题是将个体社会成员的商业行为也纳入了《消法》保护范围,显然是有违《消法》的立法宗旨的。试想,个体社会成员通过市场从经营者那里,各法取得商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法律法学论文

2009届 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法律事务专业(专科)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学生:学号: 院站: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习形式:脱产层次:高升专 专业:法律事务 论文教师: 评阅教师:

2012年5月10日 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摘要 《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与中国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密切的一部法律,该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在唤醒消费者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加快我国市场经济立法进程、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进入新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入世后经济的飞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势必带来服务的全球化,因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很多服务都是与世界同步的。只有将更多的服务接受者纳入消费者的畴,才能更有效地推动消费权益的保护工作,从而达到法律保护的同步,我国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以及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消费者合法权益仍旧屡屡受损,这表明必须加强消费者维权研究,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试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投诉的热点和难点以及近年新出台的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观点与建议。 关键词: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

目录 摘要 (Ⅰ) 目录 (Ⅱ)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1)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 (1)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1) 二、近年来我国消费者投诉热点与结构变化 (2) (一)投诉总量增幅平缓,部分传统投诉热点总量有所下降 (2) (二)投诉围与结构有较大变化 (2) (三)新兴的事物悄然走进人们的生活,从而产生了一些新的投诉热点 (3) (四)投诉难点近两年来变化不大,主要部分仍集中在商品房、汽车以及高新技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 (3)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新举措 (3) (一)举证责任 (3) (二)商品房欺诈在历年来的消费者投诉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4) (三)物业管理 (4) (四)精神损害赔偿 (4) (五)人身损害赔偿 (4) 四、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建议 (5) (一)法律保护制度的再完善 (5) (二)的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素质 (6) (三)加强监督工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 (6) 注释 (8) 参考文献 (9)

对单位消费者是否受《消法》保护的思考.doc

对单位消费者是否受《消法》保护的思考

题目 :对单位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思考专业:经济法 姓名:余承松

目录 摘要 (4) 一、对消费者界定方法的反思 (5) 二、两种应对的路径 (7) (一)路径之一:在《消法》中界定“消费者” (8) (二)路径之二:回归“消费者”的本来含义 (9) (三)两种路径的对比与问题的转换 (11) (四)当前的选择 (13) 三、单位消费行为不受《消法》保护的法理思考 (13) (一)从《消法》立法宗旨的角度 (14) (二)从《消法》内容的角度 (15) (三)从法律后果的角度 (16) ( 四) 从各国立法体例来看 (16) 四、小结 (17) 参考文献 (19)

对单位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思考 摘要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 2 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该条是不是关于“《消法》上消费者”的界定?如果不是,那么“单位是否为《消法》上的消费者”这个问题还有意义吗?而“单位是否受《消法》保护”这个问题又将怎么面对?本文试图通过这些问题的反思,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 关键词:单位;《消法》;《消法》上的消费者

一、对消费者界定方法的反思 1994 年我国颁布施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开篇第 2 条就做出了这样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从这一条我们可以明确的是该条所说的是《消法》的适用或者调整范围,但遗憾的是,该条并没有把这个具体的范围说清楚,这成为一系列争端的源头。 诚如学者们一致承认并且批评的那样,该条并没有明确消费者的概念,这是事实。立法者既没有指出此处消费者就是日常生活中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可以不界定的。本文主张这种观点。),也没有说明它是区别于日常生活中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如果是这种情形,就必须在《消法》中明确界定)。《消法》仿佛认为消费者这个概念就是一个一般正常人就能理解的、无需特别解释的、日常生活中的称谓,以致直接用在这里。然而,奇怪的是,明明了解并且承认了《消法》没有对消费者作出界定或者说《消法》所取的就是消费者最一般的意义,然而一部分学者仍然在他们的论文里推出了一个他们自己创造出的《消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概念,甚至还总结了其特征,这的确让人匪夷所思。很明显,第 2 条无论如何是推导不出消费者概念和特征的,更不能推导出一个区别于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概念和特征。 但我们这里仍然要借助学者们的这种观点来阐述我的观点。学者

毕业论文-论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论网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摘要 作为经济发展的引擎之一,消费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作为消费的重要模式,网络消费也日益流行起来,然而低管束、高风险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网络消费得进一步发展。侵犯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日渐增加,网络消费者的权益急需法律的保护,因此,通过了解我国网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困境,分析网络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以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从而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消费健康发展。 关键词:网络消费网络购物法律保护合法权益

ABSTRACT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consumer online Abstract 1 As one of the power of economy development, consumption has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from the prospect of a important model of consumption, Internet consumption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opular among common people. While some problems have been the barriers in the way of development of it, such as, the absence of management and high-risk. It has been more and more serious that the rights of Internet consumer are violated, and laws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are seriously needed. So by the way of acknowledg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laws that protect internee consumers,the problems aroused in the Internet consumption, then we can find the answers and give some pertinence and profound suggestions to protect Internet consumers rights and promote the well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consumption. Key words:internet consumption ;online shopping;legal protection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中国某某某某学校 () 题目: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姓名 : 0000 班级、学号 : 00000班、0000号系 (部) : 经济管理系专业 : 电子商务指导教师 : 00000 开题时间: 2008-06-04 完成时间: 2009-11-12 2009年 11 月 12 日 目录 毕业设计任务书.........................................................1 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2 答辩申请书............................................................3-5 正文.....................................................................6-22 答辩委员会表决意见...................................................23 答辩过程记录表 (24) 课题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 一、课题(论文)提纲 1.关于电子商务 1.1电子商务的概念 1.2电子商务的特点 1.2.1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高科技性 1.2.2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全球性 1.2.3电子商务的高效性和低成本性 1.3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

2.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2.1知情权问题 2.1.1商品信息不完整或不够准确 2.1.2虚假信息 2.2安全权问题 2.2.1系统安全 2.2.2财产安全 2.2.3隐私安全 2.3选择权问题 2.4公平交易权问题 2.4.1售后服务难以保证 2.4.2消费者难以实现退换货权 2.5求偿权问题 2.6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2.6.1电子商务自身特点 2.6.2现有法律不健全~不能适应需要 2.6.3行政监管的滞后 3.完善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3.1明确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适用 3.2加强对电子商务中行业自律行为的规范 1 3.3健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救济途径 3.3.1建立全国统一的网上投诉中心 3.3.2电子商务领域实行举证责任倒臵 3.3.3设立处理小额消费争议的简易司法程序 3.4确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中市场准入制度、资格认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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