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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表(doc 15页)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表(doc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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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表(doc 15页)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表1

纳税人判定标准纳税人范围

征税对象

居民企

(1)依照中

国法律、法规在

中国境内成立的

企业;

(2)依照外

国(地区)法律

成立但实际管理

机构在中国境内

包括:国有、集体、私

营、联营、股份制等各类企

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的其他组织;

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

税)。

来源于中

国境内、境

外的所得

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

(1)依照外

国(地区)法律、

法规成立且实际

管理机构不在中

国境内,但在中

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的企业;

(2)在中国

境内未设立机

构、场所,但有

来源于中国境内

所得的企业。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

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

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

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

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机构、场所。

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

所得

纳税人身份判别标准

表2

纳税人身份

构成条件

在中国境内成立

(注册法人)

实际管理机构在

中国境内

居民企√×

业×√

√√

非居民

企业

××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3

种类税率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两档优惠税

率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l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20%(实际征税

时适用l0%税

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

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

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

企业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适用

的税率表4

纳税人税收管辖

征税对象税率

居民企业居民管辖

权,就其

世界范围

所得征税

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

在华机构的

生产经营所

得和其他所

得(包括非

居民企业发

生在中国境

外但与其所

设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

系的所得)

基本税率

25%

非居民企业在我

国境

内设

立机

构、

场所

取得所得与

设立机构、场

所有联系的

地域管辖

权,就来

源于我国

的所得以

及发生在

中国境外

但与其所

设机构、

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

所得征税

取得所得与

设立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

联系的

来源于我国

的所得

低税率

20%(实际

减按10%

的税率征

收)

未在我国境内设立

机构、场所,却有来

源于我国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税金表5

准予扣除的税金的方式可扣除税金举例

在发生当期扣除通过计入营

业税金及附

加在当期扣

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出口关税、资源税、土地增

值税、教育费附加等销售税金及

附加

通过计入管

理费在当期

扣除

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等

在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车辆购置税、购置消费品(如小轿车等)不得抵扣的增值税等

业务招待费扣除方法表6

扣除最

高限额

实际发生额×60%;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

实际扣除数额

扣除最高限额与实际发生数额的60%孰低原则。

【例题】纳税人销售收入2000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2000×5‰=10万元。分两种情

况:

(1)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40万元:40×60%=24万元;税前可扣除10万元;纳税调整额=40-10

=30万元

(2)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发生15万元:15×60%=9万元;税前可扣除9万元;纳税调整额=15-9=

6万元

捐赠扣除方法

表7

捐赠项目税前扣除方法要点

公益性捐限额比例扣除①限额比例: 12%;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优缺点分析(完整)

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优缺点分析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界限划分 1、增值税征税范围 ①我国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演进 我国从1979 年起引进增值税并在部分城市实施,其间进行了三个阶段的改革。一是1983 年增值税改革,为过渡阶段。征税范围仅限于机器机械、农用机具等,1984 年扩大到12 种产品,1986 年、1987 年、1988 年、1989 年又相继“扩围”。二是1994 年增值税改革,为规范阶段。征税范围扩大到一切生产、销售货物和从事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由于当时,我国建筑业商品化程度较低,交通运输业凭证不健全,加之税收征收水平较落后,现代化征管手段匮乏,纳税人纳税意识较弱,财务制度不健全等,无法全面征收增值税,增值税未涉及各交易领域。三是2009 年增值税改革,将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但征税范围未扩大。 ②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 a.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包括: I、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II、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b.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I、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II、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i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ii 销售代销货物; iii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iv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v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vi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vii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viii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行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很多人容易区分不开。下面来分别描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各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 1.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外籍个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等。 3.我国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1)居民纳税人: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①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②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①在我国无住所;②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任职、受雇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生产、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5.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的单位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参考文献:https://www.docsj.com/doc/ff3406757.html,/cjks/jjfjc/201408/179028.shtml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本章考点精讲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七类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①陆路运输服务: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等。 【提示】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②水路运输服务:包括程租、期租业务。 ③航空运输服务:包括湿租业务、航天运输服务。 【提示】 程租、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光租业务——按“租赁服务”。 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干租业务——按“租赁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④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提示】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2)邮政服务: ①邮政普遍服务: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②邮政特殊服务: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③其他邮政服务: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 ①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示】基础电信与增值电信适用的税率不同。 (4)建筑服务: ①工程服务 ②安装服务 【提示】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③修缮服务 ④装饰服务 ⑤其他建筑服务:包括园林绿化、平整土地、拆除建筑物、清理等。 【提示】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 ①贷款服务 【提示】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会计练习题及答案

营业税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述业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境内提供出国咨询劳务B.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 C.境外保险机构为境内物品提供保险D.境内企业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游 2.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计税价格为( )。 A.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十成本利润率)÷(1一营业税税率) B.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L成本利润率)÷(1十营业税税率) C.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一营业税税率) D.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营业税税率) 3.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时间为( )。 A所有权转移的当天B.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C收到全部价款的当天D.所有权转移并收到全部款项的当天 4.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须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 A从高适用税率B.从低适用税率C适用平均税率D.适用增值税税率 5.对于下列陈述,符合营业税法规的是( )。 A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 B.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C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末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D.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6.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2005年8月购入A债券,购人价50万元,同时购人B债券,购入价80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1.3万元;当月又将债券卖出,A债券售出价55万元,B债券售出价78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1.33万元。该金融企业当月应纳营业税为( )元。 A. 1 185 B. 1 500 C. 2 500 D.64 000 7.某旅行社本月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交通、门票、餐费共计8万元;组织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另收代办签证费2.4万元,其中2万元为签证费。该旅行社本月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0.75 B.0.77 C.0.87 D.1.87 8.乙施工队为甲企业下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乙将建设完成的一栋楼房交由甲企业使用,则对乙施工队应( )。 A.免征营业税B.按建筑业税日征收营业税 C.按建筑业税目和销售不动产税目分别征收营业税D.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9.某企业将4年前自建的一幢办公楼转让,原值4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转让价款500万元。此行为属于转让不动产,营业税的正确处理是( )。 A不缴营业税B.应纳营业税5万元C.应纳营业税15万元D.应纳营业税25万元 10.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一般应依法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居住地B.注册地C.机构所在地D.劳务提供地 11.建筑安装业务实行转包、分包的,以( )为扣缴义务人。 A总承包人B.转包人C分包人D.实际建筑人 12.某饭店共设两层餐厅和10个包间,某月该饭店取得收入如下:餐厅餐费50万元,另收服务费0.2万元,附设独立核算小卖部取得收入共计2万元,出租柜台售工艺品,销售收入1万元,月租金0.1万元。该饭店当月应纳营业税( )万元。

服务业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服务业营业税的税目与税率 服务业,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 (一)代理业 代理业,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代销货物,指受托办理货物销售,按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2.代办进出口,指受托办理商品或劳务进出口的业务。 代理报关业务(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报关相关手续的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介绍业务,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4.其他代理服务,指受托办理上列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业务。 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征税范围。

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的,属于餐饮中介服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代理业”子税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二)旅店业 旅店业,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三)饮食业 饮食业,指经营饮食服务的业务。 (四)旅游业 旅游业,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旅游业”项目征税。 (五)仓储业 仓储业,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六)租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2014-07-11 20:30:40) 转载▼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销售上述货物,必须是自产的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即非自产货物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营业税知识介绍

营业税知识介绍 营业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德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范围 营业税的纳税范围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这里所说的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范围的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非应税劳务)。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和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地行为。但单位或个人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包括在内。 (三)计税依据和税额计算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又称营业额)。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营业额×税额 (四)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和其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款价款)日期的,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预收的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地当天。除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外,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2.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额大小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月为一期的纳税人,于期满后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的纳税人,自期满后的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日起10日申报纳税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现行营业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现行营业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994年的税制改革后,我国营业税税制进行了多次调整,其中一个最为显著的改变就是,营业税部分税目借鉴增值税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做法,从以往传统的流转税价内计征的形式,变为以增值额为计税。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重复征税的弊端,体现了我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供劳务服务行业)的政策意图。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营业税的某些制度规定显然不适应新的形势,妨碍了营业税整体功能的发挥。 一、营业税税目上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现行营业税采取应税项目正列举的方式,凡在列举范围内的课税对象属于营业税的课税范围,不在列举范围内的经营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我们认为在次环节的规定设计有遗漏。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列举诸多应税所得之后,有一个“其他所得”的税目。“其他”二字,包含的内容相当广泛,既体现了税法的严肃性,也增强了税制对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营业税涉及到的行业众多,情况复杂,但税制中恰恰缺少这样的规定,当出现新的经济现象时,营业税则无法将其纳入征税范围,新的经营项目介于高税率和低税率之间时我们无法明确认定其税目。譬如近年出现的采矿权转让、

机动车特殊号码收费,桥梁街道命名权拍卖等,都没有列入或明确界定营业税征税范围,这不仅造成了税收流失,而且使不同经营者之间税负不平衡,有悖于税收的公平原则。这些行为是商业色彩极浓的盈利行为,有必要依靠税收手段进行适当调控。同时针对当今新兴经营项目如泥吧、水吧、保健按摸、足浴、茶艺等的涌现,我们应相应地采取按类似行业确定税目、税率的办法征税。所以,对现行营业税各税目应尽快考虑增加“其他应纳税项目”的规定。 此外,“服务业”税目中餐饮、旅店、洗浴、理发、照相等行业之间的设备档次,服务水平及收费标准相差较大。例如,餐饮业中既有面向普通百姓的小饭馆,也有装饰奢华的大酒店,同一菜肴其价格也不及相同,有的甚至相差好几倍。但其使用税率均为5的比例税率,忽略了不同经营者服务对象和盈利水平的差别,不利于行业内不同规模企业协调发展。就我国现行流转税制而言,在商品的生产流通领域,增值税与消费税分别承担着普遍调节与特殊调节的职能,即在对所有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利润较高的消费品再课以消费税,以构建起双层次调解的模式,使产业间利润趋于一致,有利于产业结构稳定。而在非商品流通领域,营业税尚未形成双重次调节的模式,同一行业按同一税率征税,忽略了行业内因企业规模差异形成的利润差异,导致利润率较低的小企业税负过重,生存、发展空间狭小,不利于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doc

企业所得税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 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等。 【解释】 ①“企业”,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但是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②事业单位虽然是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组织,但也可能通过经营或接受捐赠等行为取得收入。如果事业单位的收入不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范畴,则不能予以免税。

③社会团体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也属于公益性或非营利性组织,也可能通过经营或接受捐赠等行为取得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的收入可以享受免税优惠,但是如果社会团体的收入不符合免税条件,仍然应当依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本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作为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也需要同时具备的三个条件 一是,成立的法律依据为外国(地区)的法律法规。这类企业虽然是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并不是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成立的,而是依据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成立的。本条规定的“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中的“法律”,属于广义的法律,包括可以作为企业成立依据的所有法律和法规。 二是,在中国境外成立。这类企业不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即企业的登记注册地点是在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地区)。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因为这类企业会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三是,属于取得收入的经济组织。与“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一样,这类企业也必须是能够取得收入的组织,具体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或者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是取得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的外国企业,包括在中国境内进行活动并取得收入的外国慈善组织、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20项) (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优惠 (2)对宣传文化事业实行政治税优惠的规定(新增) 特殊出版物先征后退 县以下新华书店免增值税;新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先征后退。 (3)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4)农民合作社 对外、对内——特定货物 (5)免税店销售免税品 特殊区域(海关隔离区)、特殊货物(免税品) (6)融资租赁

(7)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8)—(15)见课本40页 (16)—(20)均为新增内容 (16)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出口图书、报纸、期刊、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政策。 (17)在2010年12月31日前,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例题·计算题】某动漫企业自主研发动漫软件,当期销售自主研发的动漫软件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12万元,则当期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是多少? 【答案及解析】 当期即征税款=100×17%-12=17-12=5(万元) 3%的税负=100×3%=3(万元) 即退增值税=5-3=2(万元) (18)财税[2006]115号《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对内外资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通知执行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营业税的具体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具体征税范围 营业税的具体征税范围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营业税的具体征税范围是什么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知识延伸: 营业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涉及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这一广泛的领域。第三产业直接关系着城乡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随着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收入也将逐步增长。 2.计算方法简单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各种应税劳务收入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三者统称为营业额),税收收入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收入比较稳定。营业税实行比例税率,计征方法简便。 3.税率多样化 营业税与其他流转税税种不同,它不按商品或征税项目的种

营业税差额征收管理办法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营业税管理,规范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管理,促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并据以征收营业税(以下简称差额征税)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按差额方式计征营业税的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第二条所称“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是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以下简称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第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根据税法规定可按差额征税的,凭合法有效凭证,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相关支付的款项后,按差额征税。 第五条第四条所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按以下情况确定: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该单位或者个人发

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对纳税人由于破产、债务、资金等原因,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对其不动产或土地进行强制裁定抵偿或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且无法开具发票的,不动产购入方可将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四)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二)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三)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详细归纳(详)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详细归纳(详)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规范:《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 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我们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分为一般规定和 特殊规定。(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有特殊规定除外.2.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为17%,有特殊规定除外。3.发生的应税行为应税行为分为三大类,即: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

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11%)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①陆路运输服务。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注意: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适用税率17%。③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注意: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适用税率17%。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及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及征税范围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及征税范围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软件智点财务软件营业税增值税 在我们为企业报税的时候,最常报的税就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它们是流转税里最主要的三种税种。而我们在申请报税是常常弄不清是该报增值税还是营业税?营业税与增值税是不是就报一种就可以了,什么是时候报增值税,什么时候属于营业税?这里我们将和大家一起探讨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区别,从而提高税种申报的有效率,增强企业财务管理。 在我们讨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区别之前,正确、清晰的掌握这两个税种的含义是必不可少的基础准备。如果你对这两个税种已经有所了解则可跳过下段内容。 增值税,我们通常将其称为“国税”,它是由国家税务院负责征收的一个税种,是对单位或者个人就其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可以说是一种流转税。而这些单位或者个人,大多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再不然就是进口货物。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而营业税,则可以看做是一种“地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国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的单位和个人,所谓应税劳务是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服务业。从事上述业务就应该缴纳营业税,不同的税目税率会有差异,税率在3%到20%不等。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营业税的应税资产是有形动产(征增值税)之外的其他资产,即有形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营业税的应税劳务是除加工、修理修配(征增值税)之外的所有劳务。 总之,对于一种货物或劳务,要么征增值税,要么征营业税,二者互补但不交叉。(2)征收对象不同。 增值税以商品销售额为主要课税对象,税负转嫁程度高。营业税以非商品销售额为主要课税对象,具有了一定直接税的特征,税负相对难于转嫁对比,企业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不过是从营业收入中扣除了成本、费用的利润总额。 (3)与所得税的关系不相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在所得税前不得口扣除;营业税是价內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4)计税方法不一样。 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 (5)从税目和税率设计来看。 增值税通常按不同商品设置不同税目和税率,营业税则按不同行业设置税目和税率。一方面是因为各个行业之间的盈利水平、负税能力不同,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在保持各行业内部税负公平前提下,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通过税收进行产业调整、促进产业升级。二、营业税与征税范围划分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

什么是营业税营业税计算方法

什么是营业税营业税计算方法 在我国,营业税在地方税收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脱胎于工商税的营业税从产生到今天,什么是营业税呢?怎么计算呢?下面是整理的什么是营业税,欢迎阅读。 什么是营业税营业税(Business tax),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2015年5月,营改增的最后三个行业建安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方案将推出,不排除分行业实施的可能性。其中,建安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暂定为11%,金融保险、生活服务业为6%。这意味着,进入2015年下半年后,中国或将全面告别营业税[1] 。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 营业税相关介绍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但若其他人之间赠与的房产达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仍可以免征营业税,比如,个人将购买满5年的住房对外赠与的,可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发展历史商贾虞衡(周代) 算缗钱(汉代) 市肆门摊税(明代) 铺间房税、牙当等(清代) 营业税国际标准世界各国在征收营业税时往往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实行比例税率。

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税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营业税中的“服务业”税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篇一:服务业营业税的征税税目主要包括哪些 / 服务业营业税的征税税目主要包括哪些 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下面的内容来重点介绍关于其中的服务业营业税的征税税目主要包括哪些。 服务业营业税的征税税目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代理业 代理业,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范围内的业务,包括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业务、其他代理服务。 1.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金融经纪业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范围。 3.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海外教育考试机构和各省级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考试的业务,实质是从事代理业务,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4. 纳税人受托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过程中,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的行为应按照“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

(二)旅店业 旅店业,指提供住宿服务的业务。 (三)饮食业 饮食业,指经营饮食服务的业务。 (四)旅游业 旅游业,指为旅游者安排食宿、交通工具和提供导游等旅游服务的业务。 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五)仓储业 仓储业,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他场所代客储放、保管货物的业务。 (六)租赁业 租赁业,指出租人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业务。 1.融资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范围。 / 2.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按照“服务业——租赁业”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详细归纳

增值税征税围最详细归纳(详)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规:《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的征税围包括:在境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我们将增值税的征税围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一)征税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有特殊规定除外。2.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为17%,有特殊规定除外。3.发生的应税行为应税行为分为三大类,即: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具体征税围如下:(1)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11%)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①陆路运输服务。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注意: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适用税率17%。③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注意: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适用税率17%。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与区别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一,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增值税所得税前不得口扣除。 (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二、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 (一)建筑业务征税问题 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或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但对其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二)邮电业务征税问题 (1)集邮商品的生产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2)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3)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等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 (三)服务业务征税问题 1.代购代销 (1)代购货物: ①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按服务业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②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属增值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代销货物: ①就销售代销货物而言,属增值税征税范围。 ②就受托方提供代理劳务取得的报酬,如代理手续费,属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其他与增值税的划分问题 某照相馆在照结婚纪念照的同时,附带也提供镜框、相册等货物,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应按其他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3.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随汽车销售提供有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业务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按揭、代办服务业务并不销售汽车的,应征收营业税。 (四)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征税问题(1)纳税人(同上)以签订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符合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收入,征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收入,征营业税。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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