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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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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

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审批登记表、备案表及其软盘或光盘(苏州市统一格式);3.所在地环保部门的

初审意见;4.敏感项目提供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6.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

7.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8.敏感项目提供公众参与意见。权限内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电子文档;2.审批登记表、备案表及其软盘或光盘(苏州市统一格式);3.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4.环评技术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5.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6.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7.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8.提供公众参与意见;9.若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项目

需提供污水处理厂接纳证明,若排入水域需附水利部门意见。权限内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五、规划选址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规划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所在镇、建管所签意见并加盖公章);2.意向选址位置的1:1000或1:2000地形图两份(标出用地范围);3.在已有土地上翻、扩建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涉及产业政策(发改委)环保、消防、交通、水利及相关管线等方面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六、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由国土窗口受理。

所有新增建设用地均须凭发改委或外经局立项批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矿产资源管理所提出的地质灾害性评估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资料到国土局耕地保护科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内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用地单位逐级向上报批。

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选址红线图);

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文;

3.国土局提供的勘测定界图(须加盖公章);

4.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上述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

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

新建药厂程序步骤

新建药厂程序步骤简要流程:(本流程咨询不具权威性,各程序各地方略有不同) 1.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发改委,申请项目资金额与确定建设内容; 2.选址,申请规划、土地部门征地,在开发区管委会取红线图、规划要点与申报要求、及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文、气象、交通、公用设施等,公用设施含供排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消防等);申请两证一书。 3.编写可研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相关部门; 4. 总图规划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报规划部门审批; 5. GMP方案设计,报所在省药监局GMP认证中心评审或备案; 6.请地质部门进行地质勘探,并出地质报告详勘; 7.设备选购与招标; 8.施工图设计,土建与钢结构招标; 9.施工图报市级审图办、审核,聘请施工监理,根据情况聘请项目管理; 10.各管理部门的办事步骤,可以去当地政府设的窗口服务点,索取办事程序;以上程序涉及的部门大概有建设管理部门(包含水、电、通讯等)、土地部 门、药监部门、环保部门、工程质检站、规划部门、消防部门等,以及经 委等部门备案; 10. 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招标与施工、调试、试产、验收、认证,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分多项,质检站、环保、消防等等) 11. 达到生产条件后生产出检品后申请药包材注册,先报省局,通过现场核查 后由省局报国家局。 12. 药包材注册证及补充申请批件拿到后申请GMP认证。

你说的是药厂审批需要的材料。一个药厂建立其实可以分成几部分:建立一般企业;建立医药企业。药厂比较特殊一点,上级单位也比较多。一般程序这样:1、建立公司;2、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3、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4、厂房建设(包括土建、绿化、车间建设)5、试生产6、药监局gmp检查7、正式生产 其中环境评价最好委托专业公司做,他们关系好,也熟悉各方面条款,比较容易过;安全评价一般药厂都有正规图纸,设计院设计时会考虑这方面因素(出图必须是专业医药设计院,建筑设计院和化工设计院的图都不行),一般也不会有问题。 上面也只是一般程序,并不是完全严格做的,有中国特色,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参看一下,请大家讨论下,我对这个也比较有兴趣。 下面是本人从网上找的东西,请各位看看还需要别的东西不! 1、申领《药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目录及以下材料:(1)《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文字资料3份、电子资料1份);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 (5)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6)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7)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8)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9)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10)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11)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2)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3)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基本流程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流程 2017年9月26日百度文库 一、项目审批制度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发改、经信委、环保、水利、安全生产、规划、林业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山西省投资主体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新建项目基本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及备案制审批。 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被列入《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中的新建项目执行核准制审批;未列入该《目录》中的新建项目执行备案制审批(2009年国家对产能过剩等个别行业已另做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2号)、《山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等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省级发改委核准。 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省发

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经信委;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据此规定,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仍由发改委审批。(注:经信委及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基本相同) 1、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3)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4)申报土地预审(县市省)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7)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8)编制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9)取得上述全部文件后上报核准批复 第二阶段 (1)申报林地采伐证 (2)申报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建设、试产) (1)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评审)上报审批批复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各种手续程序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 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试生产审批流程

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日安办发〔2015〕25号)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对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试生产环节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一、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各环节工作说明 (一)新建化工装置试生产企业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确认试生产条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及时整改。对符合建设项目试生产条件要求的,安评机构出具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二)试生产企业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营销及产品储运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编写试生产(使用)方案; (三)试生产企业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评价报告、方案进行修改,并由专家对修改后评价报告、方案进行签字确认;

(四)试生产企业于试生产15日前将试生产方案,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外聘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和试生产条件的签字确认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等事项书面报区安监局; (五)区安监局对照《试车规范》对企业上报材料实施重点检查并审核 (六)区安监局审核同意,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企业方可进行试生产 (七)区安监局建立试生产企业档案,并将试生产企业情况上报市安监局;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新版新建化工项目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新版.pdf

新建化工项目政府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 -申报立项-节能评审-审批: v! s2 o$ F: 、经贸委立项:可行性报告 2、环评批准:立项批文-环评申请表-审批-编制环评-专家评审-审批-三同时建设-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检测-竣工验收: q/ H/ J8 L6 _! V2 _ 3、安全批准:立项批文-安全预评价-专家评审-审批-扩初设计(专篇)-专家审查-组织施工安装-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竣工验收 4、建筑施工:总评设计-勘探-建筑设计-审图-开工手续-合同洽谈-监理-发包-履行合同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变更.相关协调)-组织验收-结算-申领产权 4 Y, ~- `5 u; o+ 5、申领土地证 6、开工报告; t# G/ k, X, a" S$ s 其中需联络协调单位: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规划局、质监站、建设局、土 地局、气象局、白蚂蚁防治中心、安评中介机构、环评中介机构、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等 2 H$ }! _/ `' J% N! c$ x( N6 } 一首先需要请市环保局、消防支队、安监局派员到现场确定。由市环 保局出具项目批准文件,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二、安监局同时审查和申办许可证程序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报市 政府批准后,由市安监局批复同意设立→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项目 施工建设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项目试生产→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 验收→向安监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安监局颁发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投产。 其中:(一)市安监局安全审查和市政府设立审查材料1、建设项目 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县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国土局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建设局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 件须签章);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公司出具); 5、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出具); 6、工商营业执 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资料市政府批准设立后,由有关部门编 写可研报告、图纸设计和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同时,向市安监局申请图 纸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 书;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 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图纸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 施工建设。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 2012

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 国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审批流程: 1、环保局(环评)---- 2、工商局(名称核定)---- 3、发改 局(审批、核准或备案)----4、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 审)----5、水务局(水资源审批)----6、电力局(用电审 批)----7、公安局(消防审批)----8、建设局(选址审 批)----9、工商局(登记注册)----10、技术监督局(组织 机构代码审批)----11、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 登记)----12、银行(开立帐户)----13、国土资源局(开 工前用地审批)----14、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5、建设局(开工前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申报材料:1、环保局(环评):(1)建设项 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2)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 (4)环评报告书(表)。2、工商局(名称核定): (1)《名称核定申请表》;(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发改局(审批、核准或 备案):审批权限: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属县级审 批;总投资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属市级审批;总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属省级审 批。根据具体项目类别确定属审批、核准或备案类项目。 审批项目:(1)审批请示;(2)项目建议书(或 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3)招投标方案; (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意见;(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8)发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核准项目: (1)核准请示;(2)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 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 件);(3)申请报告一式5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 程咨询机构编制);(4)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 项目选址意见;(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 用地预审意见;(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 提交的其他文件。备案项目:(1)备案请示; (2)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工商局名称核准通知书(已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申请报告一 式5份;(5)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依法先行取得的有关许 可文件(如规划、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意见等)(6)发 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说明材料(如招投标方案等)。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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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 3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图审查 单位: 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流程

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报建流程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受理单位:市工商局 (一)申报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收费: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市名即办,省名2个工作日 (四)联系电话: 二、建设项目选址 受理单位:市规划和建设局 (一)申报资料 1、书面申请 2、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3、发改部门的批复或备案 4、拟征地1/500地形图1份,电子文档1份 (二)收费: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四)联系电话: 三、用地预审 受理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一)申报资料 1、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二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或户口薄或军官证复印件等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二份(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使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4、项目建设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一份 5、选址意见书或红线图 6、可研报告及平面布置图 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其他相关资料(如列入灾后恢复重建的规划、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定等) 注:1、未注明复印件的,必须交原件

新建厂房各种手续办理流程及详细资料

新建厂房各种手续办理的流程 一、工程前期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额等说明。 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二、工程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表现。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拟建地的地质勘探。地质勘探的目的是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 4、拟建建筑物的消防申报、审查 5、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申报和审批 6、施工图图纸审查 7、领取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 9、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 附2:立项以及施工许可证办证流程图 立项以及施工许可证办证流程

其中: 消防申报单位:开发区消防大队 消防审批单位:开发区消防大队 环保申报单位:市环保局 环保申报处:市建委政务大厅 勘察文件审查单位:市建委审图中心 施工图审查单位:市建委审图中心 规划许可证办理处: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 安全监督通知书下发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施工单位办理) 施工许可证办理处:开发区管委员会建设处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工程施工前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在工程建设中需同时进行的工作: 申请正式用水的申请:开发区管委会 正式用水的办理:与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签署供水协议,市政公司进行接水管道施工完成后正式供水。 正式用电的申请: 正式用电的办理前:由具有电力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室)进行配电房的设计。供电局审查合格后签署设备协议。配电房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供电局进行验收后正式送电。 在工程建设中还需关注的其它相关单位的同步施工: 玻璃幕墙、窗施工。 装潢施工的空调同步施工。 外墙(金属漆)施工。 绿化施工。 其它相关配套的施工,如围墙、附属设施等 四、工程完工后即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完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施工单位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竣工图(含水、电竣工图)、资料齐备。监理审核通过,组织进行初验后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复验合格后报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前需完成的工作: 1.正式供水、供电到位(供电局验收配电房) 2.测绘局规划验收 3.办公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料

外商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外商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17日点击数:2839 【字体:小大】【收藏】【打印文章】 一、审批流程: 1、环保局(环评)---- 2、建设局(选址审批)---- 3、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审)---- 4、县政府(外商独资项目)---- 5、发改局(合资、合作项目)审批---- 6、工商局(名称核定)---- 7、水务局(水资源审批)---- 8、电力局(用电审批)---- 9、公安局(消防审批)---- 10、商务局(批准证书审批)---- 11、工商局(登记注册)---- 12、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审批)---- 13、税务局(国税税务登记;地税税务登记)---- 14、外汇管理局(设立帐户审批或备案)---- 15、银行(设立帐户)---- 16、国土资源局(开工前用地审批)---- 17、人防办(开工前人防工程审批)---- 18、建设局(开工前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二、申报材料: 1、环保局(环评): (1)建设项目立项前环境保护意见表;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 (4)环评报告书(表)。 2、建设局(选址审批): (1)申请; (2)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方案(带地形图)、选址要求及依据; (3)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和房产产权证件(复印件)一份; (4)必要时提交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 (5)土地权属证明; (6)其他需要的图纸和文件。 3、国土资源局(用地规划预审):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2008 年版 ) 为了稳步推进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实施,做好项目核准、备案与建设交通、规划、环保、房地等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衔接,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按照建设项目获得土地的不同方式(招拍挂、划拨、自有土地),特制定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方便企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一、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一)土地招拍挂项目 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1)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前,由市、区(县)招拍办向房地、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公安(交通)、民防、卫生、管线管理等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部门提出项目开发的有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等管理建设要求,并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办。各项管理建设要求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告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项目建设单位)。 2 、环评审批。在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前,项目单位凭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先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项目单位在获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阁)、夺理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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