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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

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

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

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查和人防审批。

6、消防设计审核。消防大队,办理时限7-30个工作日(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工程30个工作日、重点工程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15个工作日、一般工程项目(含装修)7个工作日)。需要提供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红线图原件、建筑施工蓝图(含建筑总平面图、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水池和泵房详图、建筑、水、电、暖通及相关的燃气施工图)、工艺流程图文说明;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工业项目,还应提交建筑消防设计专篇。

7、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查。气象局防雷检测中心(龙山顶),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建施图纸总说明、电气总平图、电施全套;正立面图(高层)、防雷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证件、防雷产品施工大样图、设计单位和人员资质证明、防雷设计修改意见(领取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后提交)。

8、人防审批。市政府人防办。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立项批文、红线图、人防异地建设申报表(人防办领取)、建施图两套。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建审科,10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纸质申请表、

申请报告、规划局签发的规划建筑红线图(加盖规划建筑红线边界章)原件、限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人防部门审查意见函原件,人防部门审查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一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原件,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三套(含绿地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原件;施工图阶段电子图形文件(光盘或软盘一份)、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含功能分类)核算表原件、“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或“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按规定须联审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后,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随后,应至建设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务,并至招标办办理工程报建手续即工程发包备案。同时,因供电公司设备招标采购时间较长,应先至供电公司办理用电开户手续。

10、用电开户。其中有高压开关柜业扩流程办理时间为42个工作日、无高压开关柜业扩流程办理时间为32个工作日(以上时间均不含设备招标采购时间)。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用电申请表及工程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电设备明细表、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联系电话。另外工程项目基建用电须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建筑方案设计批复等证件,建筑总平面图、用电设备明细表、综合管线资料、变配电设备设计资料、近期及远期用电容量等。供电公司内部流程:客户到供电所申请(1天)---〉供电所勘查、初定供电方案(2天)---〉营销部(2天)---〉生计部(500kVA及以上,1天)---〉调度所

(500kVA及以上,1天)---〉公司领导(1天)---〉供电方案答复客户(2天)---〉设计所设计、预算(无高压开关柜8天,有高压开关柜10天)---〉项目部组织图纸会审(无高压开关柜2天,有高压开关柜4天)---〉设计所收取设计费(1天)---〉工程公司预收工程款(1天)---〉物资公司组织设备招投标采购(无高压开关柜25天,有高压开关柜30天)---〉工程公司组织施工、备表(含中间检查,无高压开关柜7天,有高压开关柜10天)---〉装表(无高压开关柜,供电所负责安装,1天;有高压开关柜,计量部负责安装,2天)---〉项目部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供电所送电(4天)。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局建工科,5个工作日。须提供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立项批文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土地使用通知书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地质勘察成果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审查报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盖审查单位章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备案表(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总平面规划图(原件)、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情况表(原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单(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花名册(原件)(无监理工程)、监理合同(原件)、监理备案表(原件)(有监理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原件)、建设工程建设资金调查表(原件)、人防批准文件(原件)[工业项目暂缓(除重点项目外)]、消防审核意见书(原件)、环保审核意见书(原件)、防雷设施施工图审查意

见书(原件)、外来施工队伍单项工程入境备案登记表(原件)、五大员及特种工登记手续、项目经理随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证(具有专职安全员B证)办理登记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定额测定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费缴费凭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和计生登记表(城区工程)、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及备案材料、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

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

1、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市消防大队,12个工作日。收件材料包括:〈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和产品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或型式检验报告等)、加盖竣工图章的工程竣工图壹套及施工单位竣工说明、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的自验合格证明文件,设有自动消防设施建筑工程申请消防验收,还应提交施工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调试和试运行报告;有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还应当提交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变更消防设计的,建设单位还应提交经原审核机关同意变更设计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办理事项和权限。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

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

新建药厂程序步骤

新建药厂程序步骤简要流程:(本流程咨询不具权威性,各程序各地方略有不同) 1.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发改委,申请项目资金额与确定建设内容; 2.选址,申请规划、土地部门征地,在开发区管委会取红线图、规划要点与申报要求、及各种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文、气象、交通、公用设施等,公用设施含供排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消防等);申请两证一书。 3.编写可研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并报相关部门; 4. 总图规划设计、单体建筑设计,报规划部门审批; 5. GMP方案设计,报所在省药监局GMP认证中心评审或备案; 6.请地质部门进行地质勘探,并出地质报告详勘; 7.设备选购与招标; 8.施工图设计,土建与钢结构招标; 9.施工图报市级审图办、审核,聘请施工监理,根据情况聘请项目管理; 10.各管理部门的办事步骤,可以去当地政府设的窗口服务点,索取办事程序;以上程序涉及的部门大概有建设管理部门(包含水、电、通讯等)、土地部 门、药监部门、环保部门、工程质检站、规划部门、消防部门等,以及经 委等部门备案; 10. 土建施工、安装工程招标与施工、调试、试产、验收、认证,由项目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分多项,质检站、环保、消防等等) 11. 达到生产条件后生产出检品后申请药包材注册,先报省局,通过现场核查 后由省局报国家局。 12. 药包材注册证及补充申请批件拿到后申请GMP认证。

你说的是药厂审批需要的材料。一个药厂建立其实可以分成几部分:建立一般企业;建立医药企业。药厂比较特殊一点,上级单位也比较多。一般程序这样:1、建立公司;2、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环境评价、安全评价等);3、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4、厂房建设(包括土建、绿化、车间建设)5、试生产6、药监局gmp检查7、正式生产 其中环境评价最好委托专业公司做,他们关系好,也熟悉各方面条款,比较容易过;安全评价一般药厂都有正规图纸,设计院设计时会考虑这方面因素(出图必须是专业医药设计院,建筑设计院和化工设计院的图都不行),一般也不会有问题。 上面也只是一般程序,并不是完全严格做的,有中国特色,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参看一下,请大家讨论下,我对这个也比较有兴趣。 下面是本人从网上找的东西,请各位看看还需要别的东西不! 1、申领《药品生产许可证》,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资料目录及以下材料:(1)《药品生产许可证登记表》(文字资料3份、电子资料1份); (2)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 (5)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6)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7)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8)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9)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10)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11)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12)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13)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基本流程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流程 2017年9月26日百度文库 一、项目审批制度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发改、经信委、环保、水利、安全生产、规划、林业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山西省投资主体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新建项目基本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及备案制审批。 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被列入《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中的新建项目执行核准制审批;未列入该《目录》中的新建项目执行备案制审批(2009年国家对产能过剩等个别行业已另做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2号)、《山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等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省级发改委核准。 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省发

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经信委;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据此规定,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仍由发改委审批。(注:经信委及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基本相同) 1、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3)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4)申报土地预审(县市省)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7)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8)编制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9)取得上述全部文件后上报核准批复 第二阶段 (1)申报林地采伐证 (2)申报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建设、试产) (1)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评审)上报审批批复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各种手续程序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说明文件一式三份(含绿地系统系统平面图、交通系统平面图、透视效果图原件,审查后退还二份)、方案设计阶段电子图形文件1份、提供设计单位盖章的建筑面积统一核算表(含功能分类)原件、环评意见;现状地形情况复杂的,应提交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一式一份; 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方案审核、防雷设施施工设计图纸审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

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 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 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 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 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 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

试生产审批流程

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5〕9号),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的通知》(日安办发〔2015〕25号)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各项工作要求,强化对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确保试生产环节各项安全措施落实, 一、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各环节工作说明 (一)新建化工装置试生产企业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确认试生产条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及时整改。对符合建设项目试生产条件要求的,安评机构出具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 (二)试生产企业根据《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做好组织、人员、技术、安全、物资及外部条件、营销及产品储运以及其它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按规定编写试生产(使用)方案; (三)试生产企业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评价报告、方案进行修改,并由专家对修改后评价报告、方案进行签字确认;

(四)试生产企业于试生产15日前将试生产方案,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外聘专家对试生产方案和试生产条件的签字确认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试生产条件安全评价报告等事项书面报区安监局; (五)区安监局对照《试车规范》对企业上报材料实施重点检查并审核 (六)区安监局审核同意,报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企业方可进行试生产 (七)区安监局建立试生产企业档案,并将试生产企业情况上报市安监局;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新版新建化工项目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新版.pdf

新建化工项目政府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 -申报立项-节能评审-审批: v! s2 o$ F: 、经贸委立项:可行性报告 2、环评批准:立项批文-环评申请表-审批-编制环评-专家评审-审批-三同时建设-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检测-竣工验收: q/ H/ J8 L6 _! V2 _ 3、安全批准:立项批文-安全预评价-专家评审-审批-扩初设计(专篇)-专家审查-组织施工安装-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竣工验收 4、建筑施工:总评设计-勘探-建筑设计-审图-开工手续-合同洽谈-监理-发包-履行合同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变更.相关协调)-组织验收-结算-申领产权 4 Y, ~- `5 u; o+ 5、申领土地证 6、开工报告; t# G/ k, X, a" S$ s 其中需联络协调单位: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消防大队、规划局、质监站、建设局、土 地局、气象局、白蚂蚁防治中心、安评中介机构、环评中介机构、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 单位等 2 H$ }! _/ `' J% N! c$ x( N6 } 一首先需要请市环保局、消防支队、安监局派员到现场确定。由市环 保局出具项目批准文件,并开展环境影响评估。 二、安监局同时审查和申办许可证程序市安监局设立安全审查→报市 政府批准后,由市安监局批复同意设立→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项目 施工建设市安监局试生产备案→项目试生产→市环保局和安监局竣工 验收→向安监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安监局颁发安全生 产许可证→项目投产。 其中:(一)市安监局安全审查和市政府设立审查材料1、建设项目 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县级发展和改革局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国土局的土地使用权文件、建设局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 件须签章);4、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全评价公司出具); 5、建设项目设立安全预评价报告(评价公司出具); 6、工商营业执 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二)市安监局设计图纸审查资料市政府批准设立后,由有关部门编 写可研报告、图纸设计和环境保护评估报告,同时,向市安监局申请图 纸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 书;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 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签章);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图纸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 施工建设。

新建厂房各种手续办理流程及详细资料

新建厂房各种手续办理的流程 一、工程前期工作: 首先取得拟建用地的使用权,规划新建建筑的布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建工程报告(立项申请)阐明新建建筑的使用用途、规划布局、建设规模、投资额等说明。 立项批复后即进入工程建设准备阶段。 二、工程准备工作: 工程准备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完成表现。 在办理施工许可证之间要完成的工作有 1、拟建地的地质勘探。地质勘探的目的是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2、地质勘测报告审查 3、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 4、拟建建筑物的消防申报、审查 5、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申报和审批 6、施工图图纸审查 7、领取规划许可证 8、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签定 9、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监督备案 10、建设项目的资金证明 附2:立项以及施工许可证办证流程图 立项以及施工许可证办证流程

其中: 消防申报单位:开发区消防大队 消防审批单位:开发区消防大队 环保申报单位:市环保局 环保申报处:市建委政务大厅 勘察文件审查单位:市建委审图中心 施工图审查单位:市建委审图中心 规划许可证办理处: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处 安全监督通知书下发单位: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施工单位办理) 施工许可证办理处:开发区管委员会建设处 三、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 工程施工前需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将控制点定位交点,查清施工区域地下、地上的埋地、架空管线等,确定施工方案后施工单位按步就班进行施工。 在工程建设中需同时进行的工作: 申请正式用水的申请:开发区管委会 正式用水的办理:与开发区市政公用局签署供水协议,市政公司进行接水管道施工完成后正式供水。 正式用电的申请: 正式用电的办理前:由具有电力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室)进行配电房的设计。供电局审查合格后签署设备协议。配电房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供电局进行验收后正式送电。 在工程建设中还需关注的其它相关单位的同步施工: 玻璃幕墙、窗施工。 装潢施工的空调同步施工。 外墙(金属漆)施工。 绿化施工。 其它相关配套的施工,如围墙、附属设施等 四、工程完工后即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完工验收的前提条件是施工单位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竣工图(含水、电竣工图)、资料齐备。监理审核通过,组织进行初验后施工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复验合格后报质监站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备案前需完成的工作: 1.正式供水、供电到位(供电局验收配电房) 2.测绘局规划验收 3.办公楼、厂房施工完成 4.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 (2008 年版 ) 为了稳步推进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实施,做好项目核准、备案与建设交通、规划、环保、房地等管理部门相关工作的衔接,根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按照建设项目获得土地的不同方式(招拍挂、划拨、自有土地),特制定本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建设审批流程指南(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方便企业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一、核准制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流程 (一)土地招拍挂项目 土地招拍挂项目核准流程(见附件1)包括8个主要环节,具体是: 1 、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前,由市、区(县)招拍办向房地、投资、规划、环保、绿化、市容环卫、公安(交通)、民防、卫生、管线管理等部门书面征询意见,各部门提出项目开发的有关技术参数、控制标准等管理建设要求,并书面反馈市、区(县)招拍办。各项管理建设要求应当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出让合同中明确告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项目建设单位)。 2 、环评审批。在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前,项目单位凭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先到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评审批。 3 、项目核准。项目单位在获得环评审批文件后,向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土地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阁)、夺理审批等文件。核准后,项目单位凭核准文件分别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设计方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向房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向建设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4 、设计方案审批。项目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制设计方案并报送规划管理部门审批。规划管理部门在收到设计方案后,将有关材料书面征询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相关部门的意见。

新建、扩建项目审批程序

新建、扩建项目审批程序 一、注册公司(工商局) (一)成立有限公司 1、预约名称 (1)全体股东委托代理人证明(由股东签字)。 (2)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自然人的职业证明(一式两份)。 (3)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设立登记 (1)全体股东委托代理人证明(由股东签字)。 (2)验资报告。 (3)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 (4)选举董事会成员的决定(全体股东签字)。 (5)选举董事长的决议(全体董事签字)。 (6)选区举监事会成员的决定(全体股东签字)。 (7)选聘经理的任命书(董事长签字)。 (8)公司住所证明。 (9)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其他证明材料(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审批证件)。 注:如公司的股东人数少,不便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的可设一名执行董事、监事。 (二)成立分公司 1、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母公司章程。 3、由母公司下达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4、母公司下达的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地需提供暂住证)。 5、公司驻所地证明。 6、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技术监督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单位公章。 三、办理税务登记(税务局)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帐号证明。 4、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项目立项、投资许可证(发展计划局) 1、立项申请(书面报告)。 2、资金落实情况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 简介

新建企业各项审批流程简介 建设一个全新的工厂企业,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

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评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评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 5、建筑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局建审科,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报告、《建筑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电子申请表、立项批复、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复印件、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及会审纪要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方案设计图及设计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基本流程1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流程 一、项目审批制度 新建项目前期审批工作主要涉及发改、经信委、环保、水利、安全生产、规划、林业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山西省投资主体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新建项目基本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及备案制审批。 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等规定,被列入《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中的新建项目执行核准制审批;未列入该《目录》中的新建项目执行备案制审批(2009年国家对产能过剩等个别行业已另做规定)。 根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2号)、《山西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外商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914号)等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省级发改委核准。 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将省发

改委的工业行业管理职责划入省经信委;审批、核准国家和自治区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据此规定,工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仍由发改委审批。(注:经信委及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基本相同) 1、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审批《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函》(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3)申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4)申报土地预审(县市省) (5)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7)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8)编制职业病预评价报告上报审批批复 (9)取得上述全部文件后上报核准批复 第二阶段 (1)申报林地采伐证 (2)申报土地使用证 第三阶段(建设、试产) (1)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评审)上报审批批复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doc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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