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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

阅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1.26

•【文号】新广出发〔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

新广出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民阅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举措,通过全年化、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工程化、项目化,加快构建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扎实推动新时代全民阅读工作更加快速、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发展。

一、广泛开展各类全民阅读活动,掀起新时代全民阅读新热潮

(一)开展“书香中国”系列活动。总局将会同相关省份共同办好“2018书

香中国”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读书节(日)、读书周、读书月、读书季等全民阅读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平台辐射面和品牌号召力。办好全国书博会、刊博会及地方书展书市等各类行业展会,通过论坛讲座、评书荐书、名家签售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之打造成为连接读书人、写书人、出书人、评书人的全民阅读盛会。

(二)开展主题阅读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重大部署上来。要以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要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演讲、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主题读书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三)开展全民阅读“七进”活动。大力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使阅读活动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建立和完善推介机制,开展好“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之乡(镇、街道)”、“书香企业”、“书香机关”等推荐活动,展现基层群众的读书传统和读书风采,发挥典型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全民阅读设施,开展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

(四)开展全民阅读宣传活动。重视和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优势,推进全民阅读宣传推广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内容创新。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优秀出版物,普及阅读知识,培养阅读习惯。鼓励和支持各类媒体深入基层,抓取第一手新闻素材,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等,大力宣传各地有代表性的基层百姓感人读书故事,展现书香魅力。

二、加快建立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阅读条件

(一)加大优质内容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面向不同读者群体的优秀出版物推介宣传机制,积极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出版物推荐工作,继续做好“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向全国青少年推荐优秀出版物、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优秀少儿报刊、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等推优工作,并将之作为全民阅读设施购书配书的重要参考。通过开展专题展示展销、举办书评大赛等,不断扩大优秀出版物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和改进书评机制,加强对各类图书排行榜的引导和管理。

(二)完善全民阅读设施体系。根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公共图书馆、青少年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公共阅报栏(屏)等全民阅读设施。积极推进城市书吧、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新型阅读空间建设。大力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业突出、多元经营的实体书店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公共数字化阅读平台建设。

(三)加强全民阅读指导服务。全民阅读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全民阅读设施的功能,向公众提供出版物借阅、阅读指导、阅读能力培训等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进行阅读推广研究,鼓励从跨学科的角度创新研究方法,创新阅读推广理论,创新阅读推广方法。和高等院校合作建设全民阅读研究中心,建立全民阅读智库。加快建立和完善书香社会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所辖各市县的阅读状况调查报告。

三、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着力推动重点群体、困难群体、特殊群体阅读

(一)重点推动少年儿童阅读。加强对少儿阅读规律的研究和运用,探索建立中国少年儿童阶梯阅读体系。大力倡导和开展家庭阅读、亲子阅读活动,着力培养阅读兴趣、阅读习惯。鼓励学校开展阅读指导、开设必要的阅读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阅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青少年活动场所,开展校外阅读活动。扩大“书

香·童年”阅读工程试点范围,继续组织开展“百社千校”阅读活动、“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进一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的基本阅读需求。

(二)大力倡导党政干部阅读。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读书学习制度,倡导党员干部带头读书学习,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读书学习热情,增强读书学习本领,营造善于读书学习、勇于实践探索的浓厚氛围,大兴学习之风,建设学习大国。倡导建立学习型党组织,真正把读书学习当成一种政治生活、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自觉做到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办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强素质·作表率”主题读书活动和各类机关读书活动。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体阅读。推动建立和完善对困难群体的文化帮扶机制,扩大帮扶范围,为困难群体提供阅读保障。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多种形式的捐书助读活动。继续扩大“书香中国e阅读”工程的覆盖范围,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免费电子书刊。会同残联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的文化助残读书活动。加快推动盲文出版和盲人阅读工程,积极推动盲人读物融合出版与传播平台的建设,为各类盲用阅读设备提供内容资源和传播服务。

四、汇聚各方力量,不断增强共同推动全民阅读的强大动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更加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争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组织协调教育、文化、民政、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全民阅读相关工作。发挥公共图书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等全民阅读设施推广全民阅读的重要作用,对图书馆馆员、农家书屋管理员、阅读推广人等基层全民阅读工作者进行全民阅读推广系统培训。

(二)有力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充分发挥热心阅读推广的社会名人、文化名家的阅读引领作用,建立阅读推广人队伍,提升阅读推广人的阅读推广能力。鼓励和

支持文化团体、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阅读推广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阅读推广机构。组织开展优秀阅读推广人、优秀阅读推广机构、阅读示范基地、阅读示范项目等推荐活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全民阅读工作。加快推动建立各级全民阅读促进会,更好整合社会各界力量。

(三)切实履行行政主管责任。要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全民阅读组织领导机构,加快推动本地的全民阅读立法工作,将全民阅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加强内设全民阅读工作责任处室和队伍建设。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实施重点阅读工程,加快国家《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和本地全民阅读规划的组织落实。加强对所辖市县全民阅读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将其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制订本地2018年全民阅读工作方案,于2018年2月28日前上报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8年1月26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及换发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及换发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3.06 •【文号】新广出办发〔2018〕17号 •【施行日期】2018.03.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关于开展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年度核验及换发许可证工作的 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8〕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做好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2017年度核验,以及将原《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登记证》换发为《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验及换证时间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5月31日。 二、核验及换证组织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年度核验和换发许可证工作。 三、核验及换证范围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类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包括

报纸出版单位、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网络广播电视台等设立的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派出机构。 四、核验重点 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要根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驻地方机构报送相应材料,并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对驻地方机构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核查: 1.新闻采编工作情况。驻地方机构只能从事与新闻单位业务范围相一致的新闻采编活动,不得从事与新闻采编业务无关的活动。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和职务便利要求采访、报道对象及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广告、订报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不得从事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2.人员等变更情况。驻地方机构负责人须具有新闻、出版、播音主持等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新闻管理工作经历,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驻地方机构任职。驻地方机构须有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其工作人员须为新闻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不得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兼任。 3.日常管理情况。驻地方机构须符合设立的资质条件。新闻单位须完善用工制度,完善工作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确保驻地方机构经费开支,确保驻地方机构工作人员工资,不得向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下达经营创收指标、摊派经营任务、收取管理费等。新闻单位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新闻线索集中管理和统一安排采访制度,建立健全驻地方机构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制度,对驻地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公示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驻地方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驻地方机构的名称、证照、新闻业务等,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分支机构、招聘人员,不得与党政机关混合设立。驻地方机构须建立新闻采编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 阅读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1.26 •【文号】新广出发〔2018〕4号 •【施行日期】2018.01.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 新广出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民阅读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新举措,通过全年化、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工程化、项目化,加快构建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扎实推动新时代全民阅读工作更加快速、更加深入、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发展。 一、广泛开展各类全民阅读活动,掀起新时代全民阅读新热潮 (一)开展“书香中国”系列活动。总局将会同相关省份共同办好“2018书

香中国”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各地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读书节(日)、读书周、读书月、读书季等全民阅读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度、平台辐射面和品牌号召力。办好全国书博会、刊博会及地方书展书市等各类行业展会,通过论坛讲座、评书荐书、名家签售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之打造成为连接读书人、写书人、出书人、评书人的全民阅读盛会。 (二)开展主题阅读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重大部署上来。要以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要通过组织开展主题演讲、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主题读书活动,大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三)开展全民阅读“七进”活动。大力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使阅读活动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建立和完善推介机制,开展好“书香之家”、“书香之村(社区)”、“书香之乡(镇、街道)”、“书香企业”、“书香机关”等推荐活动,展现基层群众的读书传统和读书风采,发挥典型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全民阅读设施,开展各种形式的阅读活动。 (四)开展全民阅读宣传活动。重视和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优势,推进全民阅读宣传推广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内容创新。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通过新闻报道、专题专栏(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优秀出版物,普及阅读知识,培养阅读习惯。鼓励和支持各类媒体深入基层,抓取第一手新闻素材,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等,大力宣传各地有代表性的基层百姓感人读书故事,展现书香魅力。 二、加快建立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阅读条件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1.12.24 •【文号】广发办字[2001]1496号 •【施行日期】2001.1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废止部分广播影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2日)废止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网上 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知 (广发办字[2001]1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各广播影视集团(总台): 先将《关于加强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执行。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加强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号)和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发社字(2000)166号),就加强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管理,制 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开展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将语言、文字、声音、图像、影像等各种信息表现方式有机融合并进行传播。节目划分为:新闻类;影视剧类;娱乐类,包括音乐、戏曲、体育等;专业类,包括科技、 教育、医疗、财经、气象、军事等。 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技术模式,在现阶段采用互联网在线服务的形式,即不论是在互联网上开设的网站还是利用其他网络开展此类业务,必须采用与互联网网站相同或相似的界面和服务形式。 二、开展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业务,必须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以全屏方式广播视频节目的,按建立有线电视频道的审批办法管理;以全屏方式点播视频节目的,按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的审批办法管理。 三、开办通过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业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的具体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2)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自有资金、设备及场所;(3)拥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资源;(4)拥有必要的专业人员;(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开办网上传播新闻类节目的业务,还应当具有以下资格:(1)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具有网上发布新闻的资格;(2)已取得《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许可证》,从事三年以上娱乐类、专业类节目传播业务或依法设立三年以上的新闻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重申“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重申“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8.08 •【文号】新广出办发〔2017〕59号 •【施行日期】2017.08.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关于重申“三审三校”制度要求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7〕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近年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连续开展“出版物质量年”专项检查工作,着力加强图书质量管理,指导督促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部门建立并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了图书出版的整体水平。但在管理工作中也发现一些出版单位内部管理失范,造成图书质量不合格的问题。这些图书有的内容质量存在导向问题;有的差错率较高,编校质量问题严重。出现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以审代编、以编代校,有的审读意见空洞无物、流于形式,有的甚至业务外包、“买卖书号”。为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保障图书质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图书

质量保障体系》等法规规章,现重申相关要求并对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三审三校”工作的重要意义 质量是图书的生命。书稿的“三审三校”是出版单位的中心工作,对保障图书出版质量具有关键作用。各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始终坚持把内容建设放在第一位、把提高质量放在第一位、把多出好书放在第一位,以严格的流程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要本着对社会和读者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树立质量观念,强化精品意识,践行工匠精神。要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数量服从质量,不断优化出版结构,多出精品力作。 二、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责任制 1.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初审应由出版社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注册责任编辑)。初审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要对书稿的社会效益、文化学术价值和出版价值进行审核,严格把好导向关、知识关、文字关,并写出初审报告,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复审应由出版社具有副编审以上职称的编辑室主任一级的人员担任。复审应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终审应由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或由社长、总编辑指定的具有正、副编审职称的人员担任。非社长、总编辑终审的书稿意见,要经过社长、总编辑审核。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稿件的内容,包括出版导向、学术质量、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作出评价;对涉及重大选题备案内容的选题,要按规定督促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对初审和复审意见不一致的,终审者应在通读稿件基础上,对稿件能否采用做出决定。 校对应由专业校对人员担任,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各校次的质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财政部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财政部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03.31 •【文号】新广发〔2015〕32号 •【施行日期】2015.03.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 正文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财政部关于推动传统出版 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新广发〔201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财务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把传统出版的影响力向网络空间延伸,是出版业巩固壮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迫切需要,是履行文化职责的迫切需要,是自身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出版业实际情况,现就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充分运用新技术,创新出

版方式、提高出版效能,进一步掌握网络空间话语权,进一步提高出版业的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实力,推动出版业更好更快发展。 2.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出版,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贯穿到出版融合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自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坚持正确处理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关系,以传统出版为根基实现并行并重、优势互补、此长彼长;坚持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推进理念观念、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生产方式创新;坚持一体化发展,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实现出版资源、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坚持内容为本技术为用、内容为体技术为翼,运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坚持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 3.工作目标。按照积极推进、科学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导向的要求,立足传统出版,发挥内容优势,运用先进技术,走向网络空间,切实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实现出版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人才队伍的共享融通,形成一体化的组织结构、传播体系和管理机制。力争用3-5年的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园区),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出版机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二、重点任务 4.创新内容生产和服务。始终坚持贴近需求、质量第一,严格把关、深耕细作,将传统出版的专业采编优势、内容资源优势延伸到新兴出版,更好发挥舆论引导、思想传播和文化传承作用。探索和推进出版业务流程数字化改造,建立选题策划、协同编辑、结构化加工、全媒体资源管理等一体化内容生产平台,推动内容生产向实时生产、数据化生产、用户参与生产转变,实现内容生产模式的升级和创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活动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3.06 •【文号】新广出发〔2018〕8号 •【施行日期】2018.03.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活动的通 知 新广出发〔201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全国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新时代全民阅读,更好促进青少年阅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2018年继续开展向全国青少年(0-18岁)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优秀出版物。

(二)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主题鲜明、内容生动、形式多样的优秀出版物。 (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出版物。 (四)贴近青少年读者心灵,给青少年以文艺熏陶,具有较高文学艺术价值,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优秀出版物。 (五)富于童真童趣,文字内容精练生动,激发青少年的想象力、观察力、创造力、语言表达等多种能力,适合亲子阅读的优秀出版物。 (六)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提高青少年科学文化素质的优秀出版物。 二、申报要求 (一)2016年以来正式出版的优秀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均可以申报,其中图书单品种发行量要求在10000册以上。 (二)申报的出版物应为国产原创首次出版的出版物,引进版类出版物不作推荐。往届已入选的出版物不再参加本届推荐活动。 (三)每家出版单位申报出版物不超过5种,少儿专业出版社报送数量不超过10种,同时具有图书、音像或电子出版物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报送数量不超过10种。 (四)申报的文学类套装出版物原则上每种不高于5册,科普类、绘本图画类套装出版物原则上每种不高于10册。 (五)申报的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要求有独立的外包装,一般不推荐套装出版物(不超过10张光盘)。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各出版单位要对拟推荐的出版物进行认真初选,填写《2018年向全国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推 介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 •【公布日期】2021.09.07 •【文号】国新出发函〔2021〕198号 •【施行日期】2021.09.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新闻出版 正文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推介工作 的通知 国新出发函〔2021〕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做好2021年全民阅读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为总结推广全民阅读活动中涌现的新鲜经验、典型事迹及优秀组织形式,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开展2021年全民阅读优秀项目推介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 主题阅读类项目。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物的学习阅读,引导广大群众感悟思想力量,感受领袖风范和人格魅力。围绕中国共产党

成立100周年,突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以丰富形式、多样手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相关阅读工作,推广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点出版物,使广大群众在阅读中重温百年奋斗历程,汲取伟大精神力量,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信心。 2. 公共服务类项目。面向基层、深入群众,优化阅读设施配置,改进阅读场所条件,开辟公共阅读空间,整合文化服务资源,有效推进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积极筹措文化惠民、阅读补贴等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保障重点和特殊人群的阅读权益,为少年儿童创造良好阅读环境,更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群体的阅读需求,改进面向残障人士、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阅读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 社会推广类项目。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阅读推广,引导人民群众提升阅读兴趣、养成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立足本地特色,挖掘区域资源,强化品牌建设,打造符合当地特点和需求的各类阅读活动,扩大全民阅读覆盖面和传播力,增强全民阅读吸引力和影响力。 4. 数字传播类项目。适应信息技术条件下数据化、移动化、智能化的阅读趋势,主动应用阅读新技术新模式,打造阅读新场景新体验,推进全民阅读的多媒体、多平台融合。探索读者阅读行为和阅读习惯的数字化转型,改善数字内容消费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人性化的数字阅读服务。 5. 组织协调类项目。加强全民阅读工作的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精心设计和实施全民阅读活动的各项工作,成果实效显著。着眼长效机制建设,改进全民阅读活动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探索项目负责制等各种新型管理手段,凝聚各部门各行业全民阅读工作合力。建立全民阅读智库,开展全民阅读理论研究,为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提供更多智力支持。 二、申报材料

移动阅读背景下微信读书平台的分析与思考

移动阅读背景下微信读书平台的分析与思考作者:邢崇胡婕 来源:《知与行》2019年第05期 [摘要]随着数字技术的迭代进步,长期浸润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人们,其媒介接触习惯正在潜移默化中被改变,相应的,人们的阅读模式也随之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各种移动阅读类阅读平台应运而生。其中,基于微信好友关系链的微信读书阅读平台异军突起,开创了移动阅读新形式,在移动阅读市场中快速站稳了位置。首先,微信读书的UI设计主打清新简洁的设计原则,为用户提供了安静的、美学性的阅读体验;其次,微信读书偏向出版文学,依托于阅文集团强大的资金资源和版权优势,拥有了丰富且多样化的内容资源;此外,微信读书的运营模式非常个性化,为用户打造了一个无广告的阅读环境,且基本实现了免费阅读;微信读书最具特色的便是其将阅读与社交结合起来,基于微信强大的用户基础,在平台中融入多种社交元素,为用户打造了一个微观的阅读社会。但是,微信读书平台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我们旨在对微信读书的主要特色进行分析,以期为其他阅读平台提供有益借鉴,并对比其他阅读类APP,对其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和思考,为微信读书APP的进一步优化和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移动阅读;微信读书;特色与不足 [中图分类号]G206.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19)05-0126-06 移动阅读,即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设备上,通过网页及阅读平台客户端等渠道进行阅读的行为。这种阅读方式有别于传统的纸质媒介的阅读,它摆脱了时间和空间的束缚,充分适配了当下移动互联网用户碎片化阅读习惯。根据2018年4月18日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第十五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成年国民阅读综合率为80.3%,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其中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为73%,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图书阅读率为59.1%,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并且,数字化阅读的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电子阅读器阅读等都有所上升[1]。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数字化阅读的趋势将会进一步增加。报告中还提及,2017年有63.4%的成年国民有微信阅读的体验,自2015年微信读书APP版发布至今,它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用户的阅读选择。这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微信读书独特形式的成功。下文将着重研究和思考微信读书平台的特色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同类型产品甚至行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移动阅读市场PEST背景概况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快速推广,我国移动阅读市场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从2006年起,众多的电子阅读APP涌入了移动阅读市场,用户量也随之快速增加。随着时间的推移,移动阅读商业模式渐趋成熟,版权制度也慢慢被完善,移动阅读进入了

全民阅读纪事

全民阅读纪事 作者: 来源:《新阅读》2022年第04期 2006年4月,中宣部等11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倡议书》 2006年4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作家协会等11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倡议书》,共同向全社会提出,在2006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前,开展“爱读书、读好书”的全民阅读活动,并为此倡议:全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推广活动,为全民阅读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提倡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围绕“全民阅读”组织讲座、荐书、咨询、展览等读书宣传活动;全国各大书店、书城开展优惠售书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还要开展“向困难群众赠书”等专项活动,让全民人人有书读,家家有书香。 2007年4月,中宣部等17个部门联合发出以“同享知识,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民阅读倡议 2007年4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17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开展以“同享知识,共建和谐”为主题的全民阅读活动倡议。该倡议认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有利于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倡议提出,推动阅读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把全民阅读活动同推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引导阅读同基层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群众、社会团体的捐赠助读活动与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要重点关注改善农村中小学生和城市困难群体的阅读条件,继续推进“万家社区图书室”“育才图书室”“农家书屋”“第一本课外书”“带一本好书回家”“流动图书车”等援建活动。 2008年4月,首次向手机用户发送全民阅读公益短信 2008年,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新闻出版总署等成立了专门的协调活动办公室,着力在倡导和推动上下功夫,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2008年4月,读书日前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以及新京报等媒体,都在显著位置刊登了精心制作的倡导阅读的公益广告,中央电视台连续两天每天5~6次播发“一本好书,一生财富,今天您读了吗”的公益广告。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积极配合,首次向全国范围的手机用户发送全民阅读公益短信,宣传世界读书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努力建设“书香中国”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努力建设 “书香中国”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3.22 •【文号】新出厅字[2012]146号 •【施行日期】2012.03.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努力建设“书香中 国”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出版集团、发行集团: 201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实施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为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和文明风尚,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新闻出版总署在多年倡导并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基础上,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努力建设“书香中国”。现将有关要求和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意义。全民养成读书习惯,是一件关系国民素质、关乎综合国力、关乎民族未来的大事。一个热爱读书、追求知识的民族是一个充满智慧和希望的民族。世界各个文明国家都把读书作为提升国民素

质、创造美好风尚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优良读书传统的民族,热爱读书、崇尚读书之风绵延数千年,中华文明传承千载而不绝。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努力建设“书香中国”,对于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世界有益文化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推进创新型国家和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读书活动。今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要策划并出版一批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出版物、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重点出版物,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推荐一批优秀出版物。要深入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主题读书活动,通过各种诵读演讲、捐赠助读、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促进良好读书风气的形成。 三、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组织开展“书香之家”推荐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书香之乡(镇)”、“书香之县(市)”推荐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进农村(牧区)、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使阅读活动真正普及到基层,普及到群众。 四、广泛开展各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读书月”、“读书节”等阅读活动,创新活动方式,扩大社会影响,培育一批“书香”品牌。将各种书博会、书展、书市与阅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优秀出版物展销等。继续开展“全民数字阅读活动”、“全民阅读报刊行”活动、“强素质、作表率”主题读书论坛等品牌活动。各地新华书店在“世界读书日”和各种节假日要开展优惠售书活动,延长书店营业时间,方便读者购书。 五、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鼓励开展各种捐赠活动和阅读活动,着力满足贫困地区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弟、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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