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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拆上市案例分析(佐力药业)

分拆上市案例分析(佐力药业)
分拆上市案例分析(佐力药业)

佐力药业分拆上市案例分析

胡也学号:M12303065

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佐力药业(30018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佐力药业拟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1.67亿元,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案例。佐力药业成功上市后,上市公司分拆资产上市再融资在操作上已经具有可行性,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提供了新的渠道。下文将针对证监会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具体案例对分拆上市进行深入分析。

一、案例背景分析

佐力药业曾为主板上市公司康恩贝(600572)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2004年6月至2007年11月康恩贝直接、间接共持有佐力药业63%的股权。2007年11月,为扶持佐力药业单独上市,康恩贝公司及其控股销售公司分别转出持有的31%和6%佐力药业股份,俞有强成为控股股东(注:俞有强与康恩贝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佐力药业41%的股份,康恩贝公司放弃控股权,持股26%。

下表展示了康恩贝与佐力的渊源及佐力药业股权演变过程:

时间原因价格(元/股)股数份额

2003 ~04股权

转让

1.11684072057%6%

2007减持

股权

1.413210026%0

2010佐力

增发

新股

——32100

19.5

%

对于减持的原因,双方有着不同的说法。佐力的解释是:改善股权架构,以

获得长期稳定的发展动力。而康恩贝的说法是:支持佐力药业单独上市。

佐力药业分拆上市相关财务情况分析如下表所示:

康恩贝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

9,719.38 10,121.66 9,197.36 10,613.1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上市公司

7,005.61 9,249.89 5,120.18 5,860.33

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104,594.60 99,730.21 91,115.75 84,611.02

佐力药业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8年度2007年度

归属上市公司

1,910.02 3,158.43 1,664.27 1,389.4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上市公司

1,872.00 3,095.06 1,490.44 1,042.71

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18,479.52 16,569.50 14,911.07 14,446.80

根据佐力药业IPO公开披露信息,康恩贝募集资金未投资于佐力药业,且

康恩贝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康恩贝及下属公司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

佐力药业5%的股权。因此佐力药业IPO满足证监会关于分拆上市的6条标准。

二、案例分析

(一)康恩贝股权转让情况分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过《关于转让部分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07年

11月28日对外发布了公告,将其持有的31%的股份及控股公司浙江康恩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持有的6%的股份转给31位自然人。佐力药业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程序合法,本次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根据佐力药业发行上市披露文件内容初步判断,上市公司分拆资产只要履行

了必要的审核批准程序(按照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召开了董事会、股东会等),且批准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与纠纷,证监会即认定分拆上市对原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不构成审核障碍,但是不排除申报过程中发行人、原上市公司及各中介机构需详细分析说明分拆上市对原上市公司的影响。

(二)独立性分析

1、主要产品的区别

康恩贝主要从事现代植物药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以天然植物药为主导,辅以新型制剂为主的特色药等作为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康恩贝所经营的现代植物药是由经过物理化学提取分离过程定向获取和浓集植物中的某一种或多种有效成分并采用现代制剂技术生产制造而成的药物。

佐力药业主导产品为乌灵参系列产品。公司前身浙江佐力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995年设立时杭州大学德清高新产业发展总公司(与康恩贝不存在关联关系)以相关乌灵参专利技术作价500万元出资,公司在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不断研发完善,掌握了一整套乌灵参培育、制药技术,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中心与研发技术人员,未与康恩贝联合研发或签署委托研发协议,因此该核心技术与康恩贝无关。

2、采购、销售独立性

佐力药业采购渠道完全独立于康恩贝,其原材料乌灵菌粉为自行生产,对外采购主要为空心胶囊和通用内包材等配套材料以及乙酰螺旋霉素原料药,供应商主要为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康恩贝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佐力药业具有自身独立的销售体系,在一类新药推广过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市场推广经验,销售渠道独立于康恩贝股份。报告期主要客户除2007年上海地区为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实现物流外(自2008年始,佐力药业选择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思富医药有限公司作为配送商,不再与上海安康医药发生关联),均独立第三方,系佐力药业自身推广取得。销售模式上康恩贝以OTC品牌药推广模式为主,而佐力药业则以专业推广模式为主,二者在推广模式上的差异,使佐力药业无法借鉴康恩贝营销方面的经验,也无法应用康恩贝已经建立的销售网络。

报告期内,2007年至2010年6月,佐力药业与关联方康恩贝发生的经常性

关联交易金额很少,关联采购金额每年不到总采购金额的2%,关联销售除2007年通过上海安康医药有限公司发生1,051.07万元以外,其他年份均低于12万元,且逐年递减,采购与销售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综上所述,由于业务方向的不同,康恩贝与佐力药业主要业务、产品研发、生产、原料采购及销售模式存在较大差异,康恩贝在控制佐力药业期间拟在其研发、品牌、市场等方面与佐力药业独特的产品品种资源进行整合,但一直未顺利开展。因此,佐力药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市场销售等方面一直独立于康恩贝,在研发、生产、经营各环节均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与得失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采购:发生额不到总采购金额的2%。

关联销售:低于12万元,且逐年递减。

2、偶发性关联交易

资金拆借:2007年之前,佐力为康恩贝的子公司,发行人(佐力)未支付利息;之后虽然有利息支付,但是由于借款期短,对佐力没有影响,且拆借资金皆于2009年4月清偿,其后也在没有发生关联资金借入。

借款担保:截止到2009年12月08日,康恩贝为佐力药业提供的关联担保全部解除,2010年未再发生。

康恩贝的收获主要体现在两个得失方面:1、低价减持换来高额回报。康恩贝6年“栽培”佐力药业的投资收益高达28倍。2、首单分拆上市未受追捧。自12月6日佐力药业提交IPO申请至昨天收盘,累计涨幅仅为9.06%。

在报告期内,佐力药业与康恩贝产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很少,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康恩贝为了扶持佐力药业发展,向其拆出资金用于临时资金周转并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发生额逐年减少,且在上市之前半年内已经规范清理,对佐力药业上市后续持续经营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案例启示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佐力药业符合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拟上市公司的资质要求,满足“五独立”,具备独立自主持续经营能力,

分拆方康恩贝对佐力药业不构成重大影响。

所以“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如何,正成为能否在激烈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决定性因素。佐力的成功,再一次证明,创新,是现代企业的生命!

分拆上市介绍及案例分析

分拆上市介绍及案例分析 一、分拆上市涵义 分拆上市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 分拆上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分拆包括已上市公司或者未上市公司将部分业务从母公司独立出来单独上市;狭义的分拆指的是已上市公司将其部分业务或者某个子公司独立出来,另行公开招股上市。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二、分拆上市的背景 自2010年4月13日证监会允许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消息公布以来,初期市场各方主要是基于相关上市公司估值提升的角度出发进行“寻宝”,而此后对于分拆上市的担忧和质疑也屡见不鲜。 从表面来看,分拆上市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为了通过增加创业板股票供应来达到有效抑制市场对于创业板过度炒作的行为,促进市场回归理性。到针对创业板市场所存在着“三高”现象(即发行价高、市盈率高和超募金额高),管理层并未如往常一样采取简单的行政干预手段进行调控,而是进行针对性的调控、引导和规范,如根据市场情况加快或降低扩容节奏;通过《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政策对超募资金用途进行严格规定,通过合理发挥和调动市场自我调节功能,谋求实现新股发行节奏市场化和发行价格市场化的目标。 因此,管理层允许分拆上市的真正意图并不仅仅是为了抑制创业板市场的过度投机,而是有其更深一层的含义:“即大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孵化器和扩大相关产业资本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而做出这样的判断,主要是考虑到国内经济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等多重因素,一方面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应对国际经济形势

案例分析

2.1 刺五加注射液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 【案情简介】2008年10月5日,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使用黑龙江省 某制药厂(黑龙江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某药业公司)刺五加注射液后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经查,这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某药业公司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药品在流通环节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后被更换包装标签并销售。2008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某药业公司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某药业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销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云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在被雨水浸泡药品的部分样品中检出多种细菌。此外,某药业公司包装标签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管理人员质量意识淡薄,包装标签管理不严,提供包装标签说明书给销售人员在厂外重新贴签包装。 2008年10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云南省红河州6名患者使用了标示为黑龙江省某制药厂(2008年1月更名为黑龙江某药业公司)生产的两批刺五加注射液(批号: 200712272 1、200712151 1,规格:100ml/瓶)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其中有3例死亡。 【案例分析】 1. 案例性质 该药业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刺五加注射液事件是一起由药品污染引起的严重不良事件,依法应按假药论处。 2. 案例处理 依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该药业公司刺五加不良事件的处理如下:行政责任:(1)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并监督黑龙江某制药厂召回2007121511和2007122721两个批次的100ml刺五加注射液,查封、扣押以上两个批次药品的库存成品和留样。 (2)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该药业公司全面停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3)由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建议该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刑事责任: 该药业公司销售人员张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2.2 03年8月15日上午8点半至9点,根据群众举报,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执法人员在书剑苑现场聆听了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其产品“泰元胶囊”的宣传讲座,经发现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并现场卖“药”,并现场销售了两天,出售了50盒,获得违法所得4000.00元。 问题: 1、本案违法主体是谁? 2、有何违法行为,应定性为什么? 3、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本案中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行为有以下违法之处: 1、销售假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 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夸大其产品“泰元胶囊”(保健食品)能够治疗各种风湿病、颈椎病、腰腿疼等疾病,是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属于假药。 2、虚假广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非药品广告不得有涉及药品的宣传。都江堰市弘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宣传其“泰元胶囊”能治疗人体疾病,属于非法的虚假宣传。

紫鑫药业造假案财务分析

紫鑫药业造假案财务分 析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紫鑫药业造假案例的财务分析2011年,中国证券市场迈进弱冠之年后的第一个年份。作为资本市场重要主体——上市公司,也经历了波折丛生,风雨激动的一年。在2011年里创下“神话”业绩的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药业),被质疑伪造上下游客户,虚构人参相关交易,前五大营业客户均是“影子公司”,最终被证监会立案稽查。本次案例主要是对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大报表进行分析,并与该同时涉及人参业务的行业龙头康美药业和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对比分析,探究其是否存在虚假,虚假的程度有多大,虚假背后的原因和动机是什么 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制药生产企业中的后起之秀,1998年5月成立,2007年3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一家集中成药的研发、生产、销售、饮片加工、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经过几年的打拼和发展,紫鑫药业先后获得“吉林省百强民营企业”、“全国中药百强企业”、“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紫鑫”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和吉林省着名商标。紫鑫药业的主导品种以治疗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疾病和骨伤类为主,主要产品有活血通脉片、麝香接骨胶囊、醒脑再造胶囊、复方益肝灵片、补肾安神口服液、四妙丸等。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负债表分析的基本原理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个特定日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财务状况。对其资本结构分析,可以判断其结构的健全和合理与否,可以看出其经济实力和经济基础稳定与否。 1.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具体分析 表1 紫鑫药业近几年资产结构趋势表 从上面表1可以看出,在紫鑫药业的资产结构组成当中,流动资产从稳定在%~%之间忽在2010飙升到%,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也是从%~%,,到2010年急剧下降到%,流动资产比例的增加,意味着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增强,公司承担风险的能力加强,另外,固定资产比例减少,说明其在缩小规模,将会影响到公司以后的获利能力。这种变动是否符合行业变动趋势这些问题令我们想知道紫鑫药业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变动的原因。 因此,我对紫鑫药业的流动资产结构进行了进一步细分,把分析重点放在2010年上。

紫鑫药业审计失败案例分析与思考 审计失败案例

紫鑫药业审计失败案例分析与思考审计失败案例紫鑫药业审计失败案例分析与思考审 计失败案例 话题:审计失败案例审计报告案例分析通报批评药业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改制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为了生存,往往忽视其基本的质量控制准则,造成审计失败。本文以紫鑫药业为例,对审计失败进行分析与思考。关键词:紫鑫药业审计失败案例分析一、紫鑫药业案情介绍吉林紫鑫药业成立于1998年5月,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医药类上市公司,在上市初期业绩平平,2007年IPO之时,在市场上因竞争力匮乏,销售规模也一直不温不火,业绩更是表现平平。净利润大多在五六千万元左右徘徊。2010年,紫鑫药业因其涉足人参业务创造了惊人的业绩,2010 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 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净利1.73 亿元,同比暴增184%,每股收益0.84 元。2011 年上半年紫鑫药业再掀狂潮,实现营业收入3.7 亿元,净利润1.11 亿元, 分别同比增长226% 和325%。2011 年8 月16 日发表在中国证券网的《自导自演上下游客户,紫鑫药业炮制惊天骗局》文章,引爆了紫鑫药业事件。而对紫鑫药业进行审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0年度涉嫌虚假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决定,给予中准所紫鑫药业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昆、张忠伟通报批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注协已向中准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中准所加强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强化总所对分所的管理,限期进行整改,中注协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紫鑫药业案例分析(一)缺乏应有的职业怀疑是审计失败的罪魁祸首。职业怀疑态度意味着审计人员保持一种质疑的精神,对所

案例:TCL集团整体上市分析

案例:TCL集团整体上市分析 内部人控制、整体上市与资源配置效率 ——TCL集团整体上市的案例研究 一、引言 自2003年以来,作为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模式之一的集团整体上市正受到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人们普遍认为整体上市有利于理清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减少集团内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TCL集团吸收合并其控股上市公司而得以整体上市的金融创新模式更是赢得多方面的好评。但整体上市是否能够改善治理结构,推进国企改革呢?TCL集团管理层以资产授权经营为契机,获得了对公司的控制权,然而其持有的股权并未与控制权相匹配,控制权(control rights)和现金流量权(cash flow rights,通常指获取现金股利的权利)发生了偏离。已有大量的研究(Johnson等,2000;Claessens等,1999;Claessens等,2002)发现,这种两权偏离将导致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对峙,并使小股东财富有被掠夺之虞,小股东所受的损失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股权代理成本。当公司管理层同时担任了大股东的角色时,董事会的设置将难以起到监督作用,内部人控制问题与大股东代理问题交织在一起,不但导致小股东利益受损,而且导致全体股东的财富向内部人转移。本章将分析TCL集团整体上市过程中的股东财富效应,以验证股权代理成本问题的存在。 通过TCL集团整体上市的案例分析,我们发现整体上市并没有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目标。因此,在我们探索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过程中,除了上市模式的创新之外,还必须限制内部人和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建立能发挥制衡作用的股权结构和董事会组织。 二、集团整体上市的历史背景

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近年来,国内企业的重大危机接二连三地发生,整体来看,突出有三类重大风险:一是多元化投资,二是金融工具投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撇开生产安全事故不说,前两类风险具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风险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巨大,动辄就会使企业“伤筋动骨”;二是同类事故在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称此两类风险为大型国有企业典型的高风险业务。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此两类重大风险做深入分析。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审计案例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紫鑫药业是一家年轻的企业,吉林省制药生产企业中的后起之秀。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现代中药和中药现代化为目标,在致力于药品研究与新产品开发的同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并在采购供应、组织生产、药品检验、技术创新、营销网络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实现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中药制药价值链。 公司于1998 年11 月,根据临时股东会通过的增资扩股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扩股为人民币300 万元。2001 年5 月28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1 月29 日经证监会证监发行字( 2007) 25 号文核准,同意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 6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 56 元。该公司于2007 年3 月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后,2007 年每股收益为0. 74 元, 2008 年为0. 44 元, 2009 年为0. 30 元,呈下降趋势。直到2009 年底,吉林省密集出台了人参产业振兴政策,该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资约10 亿元进军人参系列化项目。增发完成后,公司具备800 吨的人参深加工能力,形成中成药、人参深加工及精加工两条业务主线,并成为吉林省首批人参药食同源试点企业,有12 个产品获批,其人参产业爆炸性发展,业绩与股价齐飞,被市场称为“股市人参”。2010 年该公司实现营收6. 4 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净利1. 73 亿元,同比暴增184%,每股收益0. 84 元,且10 转10。2011 年上半年紫鑫药业再掀狂潮,实现营业收入3. 7 亿元,净利润1. 11 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6% 和325%。国内外的大量研究表明,关联方交易在大陆法系国家更多的被作为大股东剥削小股东利益的手段。当上市公司被关联方控制时,关联方交易水平越高,公司经营业绩越差。 紫鑫药业2010 年涉嫌虚假财务报告案,该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舞弊的动机在于提升股价,实现解禁套现最大化之目的,而内部控制缺陷和审计失职为关联方交易舞弊提供了机会。对 此,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完善内部控制尤其是高管诚信守法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者应进一步加大会计准则、内控规范和审计准则等执行的监管力度,维护公众利益。和以往财务舞弊手段类似,借助关联方交易涉嫌财务造假,是“紫鑫药业”事件的核心。由于关联方交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不易被发现,一直是独立审计关注的风险领域。然而,直到2011 年紫鑫药业涉嫌财务造假被媒体曝光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出具的都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该案例的典型性在于: ( 1) 家族式上市公司管理层隐瞒“自买自卖”重要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内控缺失。 ( 2) 涉嫌财务造假的原始发现者是媒体,而非内部审计师,也非注册会计师。 ( 3) “带病”CPA( CPA 曾受过监管部门的处罚) 再次违规,为该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签字。 ( 4) 事后监管,媒体曝光后,证监会立案调查,导致该公司股价大跌,董事长因病辞职。事 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该公司进行质量检查并给予签字CPA 通报批评。 紫鑫药业关联方交易舞弊风险: 动机分析 一般而言财务舞弊动机或压力来自财务稳定性或盈利能力受到不利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的威胁,管理层为满足外部预期或要求而承受过度的压力,管理层或治理层的个人利益受到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或状况的影响等。紫鑫药业在2010 年进军人参产业之前,主营产品为四妙丸、活血通脉片、醒脑再造胶囊等医药产品,并且单品种的销售规模较小,没有自己绝对优势的拳头产品,不具有竞争优势。然而2010 年通过与上述客户进行大规模人参贸易后,人参业务旋即成为该公司核心产业, 2010 年人参系列产品收入高达3.6 亿元,成为紫鑫药业第一大营业收入来源,公司2010 年净利润也因人参业务而骤增至1.73 亿元。而在身披“人参”概念之后,紫鑫药业股价自2010 年下半年开始一路上扬。 在此背景下,郭氏家族所持紫鑫药业股权的账面财富也呈几何方式倍增,而这,或许是郭氏家族运作.“人参”概念的最直接动力。在2010 年宣布将持股锁定一年后,康平投资所持1. 26 亿股股权( 分红前) 已于2011 年5 月悄然解禁,加上仲维光( 亦是郭春生亲属) 持股于2010 年先行解禁,两者的二级市场套现障碍现已解除。在股价上涨之下,郭春生通过杨录军( 通化市隆盛园法人代表) 所“隐蔽”持有的388 万增发股,也已获得了数千万的浮盈。由此可见,紫鑫药业关联方交易舞弊动机主要来自高管持股解禁变现最大化。而这一动机的实现往往要有机会,紫鑫药业的内部控制缺陷为其借助复杂的自买自卖关联方交易,实现虚假盈利提供了机会,从而影响股价,达到套现最大化目的。

[实用参考]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20RR-7-28 近年来,国内企业的重大危机接二连三地发生,整体来看,突出有三类重大风险:一是多元化投资,二是金融工具投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撇开生产安全事故不说,前两类风险具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风险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巨大,动辄就会使企业“伤筋动骨”;二是同类事故在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称此两类风险为大型国有企业典型的高风险业务。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此两类重大风险做深入分析。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RR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国企改革经典案例

完全退出:家化 2011年,上海家化公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11月7日发布家化集团100%股权转让竞价结果通知,平安信托旗下公司平浦投资为家化集团100%股权受让人。 上海家化作为国内化妆品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拥有六神、美加净、佰草集等众多国人知名的日化品牌,被称为是国内日化行业中少有的能与跨国公司开展全方位竞争的本土企业。 作为试点,近5年来已经两次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覆盖面达到40%左右。 2010年,我国日化亏损企业77家,亏损额5.12亿元。我国4000家化妆品企业仅仅控制着中国10%的市场,90%的中国市场都被外资控制。 即通过股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企业,进而能够制定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体系、股权激励机制和公司发展战略,最终使上海家化成为一家综合时尚产业集团。 2008年9月上海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明确国资战略调整方向”一节明确提出:“推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资的调整退出。” 部分退出即员工持股:海螺 2014年2月,海螺集团改制完成。

改制后,海螺集团由原来的国有独资公司变更为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仍保持国有控股地位。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作为安徽省省属国有资产出资人,占51%;安徽海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占49%。海创是海螺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孙子公司的8名高管和7750名职工通过四家工会投资设立。 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海螺型材(000619)和海螺水泥,集团拨付的身份置换金和工资结余占了转让价款的一半左右。 51与49这个比例,既实现了高管和职工持股的最大化,同时由于国有控股地位不变,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不变,就不需要经过国资委和证监会的审批。 部分退出即引入战略投资:古井 2009年5月,上海浦创受让古井集团40%股权性质上完成国有到民营的转变,保障了公司决策和运营效率的根本改变。 公司09年已引入战略投资者-浦创投资,迈出其改制的关键一步,为今后实现国退民进,管理层、技术骨干、投资伙伴和经销商持股打下基础。公司已于去年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工龄买断,管理层通过集团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充分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浦创投资有进一步增持集团股权的强烈意愿,如果成功将有效地促进集团改制

分拆上市法律分析及案例讨论

分拆上市法律分析及案例讨论 2011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佐力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佐力药业拟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1.67亿元,此为中国证券市场首个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创业板成功上市的案例。佐力药业成功上市后,上市公司分拆资产上市再融资在操作上已经具有可行性,为上市公司资本运作提供了新的渠道。下文将针对证监会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具体案例对分拆上市进行深入分析。 一、相关政策及解读 目前证监会对分拆上市尚未出具正式的法律法规文件,仅在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与保荐人培训会议上对分拆上市提出6条框架性规定。2010年第六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针对分拆上市作了简要说明,认为分拆上市社会争议较大,操作难度高,因此审核标准从严。 (一)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 2010年4月13日,创业板发行监管业务情况沟通会传出消息,证监会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到创业板上市的六个条件,分别如下: 1.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业务经营正常; 2.上市公司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出具未来不竞争承诺,上市公司及发行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严重关联交易;

3.上市公司公开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 4.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 5.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 6.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董、监、高级及亲属持有发行人发行前股份不超过10%。 (二)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 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2010年第六期保代培训中关于分拆上市的解读如下: 分拆上市目前争议较大,操作性不强需从严把握。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这里所说的分拆,既包括显性,也包括隐性的,如发行人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分拆上市四种类型: 1、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净利润,不超过50%;净资产,不超过30%;董监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发行人不超过10%。 2、曾经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

上汽集团企业整体上市案例分析

1、引言 1.1选题的背景 中国股票市场自1990年上证所和深交所的建立为标志,至今也不过20多年的历史,却已经走完发达国家200多年走的路。但是我国股市刚设立的时候,由于规模较小,难以承载大公司上市所带来的压力,并且为解决企业脱困问题,大多数企业都不满足整体上市的条件,因此,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通过将自己的一部分优质资产剥离出来,再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流通股实现上市的,即分拆上市。但是,分拆上市存在着许多弊端及诟病:第一,母公司把上市公司当成圈钱的工具,上市公司的资产或剩余利润被母公司通过控股权转移到自己的口袋,这使得上市公司无法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的运作也很难达到规范化。第二,大股东、存续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第三,产业链的分割可能会造成机构重叠、人员交叉,同业竞争,不利于生产经营的统筹规划和统一布局,降低了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第四,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可由母公司帮助处理。上市公司将富余人员分流,把包袱甩给母公司,在会计处理上制造虚假的财务业绩。因此,在我国,分拆上市成为了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企业的整体上市是对于分拆上市而言的。为解决分拆上市的弊端,整体上市受到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整体上市的优点在于有利于消除上市公司与母公司间的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和资金挪用等市场瘤疾,另外,也有利于中小企业和刚起步企业的做大做强,以促进企业发挥集团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与管理优势,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与交易费用。但在企业整体上市的过程中还存在的许多问题有待解决,比如,企业大规模的整体上市将加重证券市场的扩容压力,同时,大股东也往往利用企业的整体上市来圈钱等种种隐患。本文以上汽集团为例,浅谈企业的整体上市对其关联交易的影响,提出在企业整体上市后,企业应该如何处理关联交易,大小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等问题的措施。 1.2选题的意义 通过借鉴国际经验和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对我国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弊端进行分析,深入了解整体上市后产生的影响,提出如何结合中国国情,使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从而减少关联交易。自证券市场成立出现以来,国家对企业上市都相当重视,而整体上市对公司的业绩、股东权益以及关联交易、挪用资金方面的影响也是极大的,本文通过对上汽集团的分析,有助于我们了解企业整体上市后对关联交易的影响,同时也预期提出关于企业整体上市中关联交易的应对措施及相关建议。. 2、企业整体上市对关联交易影响的研究文献综述 简单地说,关联交易是指在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与普通交易之间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是发生在具有特定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由此可见,关联交易的两个主要特征:一是它是在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二是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是交易行为,而不是管理或其他行为。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同业竞争表现为利益相反的关系,而关联交易主体之间不不一定是利益相反的关系,很多情况下是利益共同。但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相比,持续的时间较长,潜在的影响人们往往难以客观去评价。此外,法律也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其目的在于从外部管制关联企业内部具有消极作用的内部活动与安排的生产关系,以此来保护从属公司、债权人以及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 对于关联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一方面,关联交易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负面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整体上市能够抑制关联交易,从而减少其带来的许多不利影响。对此,国内外许多学者都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比如国外的学者Bertrand等人(2002)、Cheung等人(2001)利用实证研

华润华源集团收购医院案例1.doc

华润华源集团收购医院案例1 标题:中国华源收购河南新乡市五家公立医院始末 2009-05-01 21:34 作者:120.92.250.* 中国华源收购河南新乡市五家公立医院始末 2004年初,河南省北部重要地级市--新乡市市属5家公立医院:新乡市中心医院、市第二医院、市第三医院、市妇幼保健医院和市中医院,被中国华源生命产业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成立的华源中原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挂牌成立,注册资金1.5亿元,华源出资1.05亿元,占股70%,新乡市政府以5家医院4500万元的净资产获得30%的股权。 华源是一家以并购起家的纺织企业,年销售收入在全国纺织行业名列第一,纺织出口排名第二。1999年,华源选择“生命产业”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并在两年后并购上海医药集团,其制药产业规模超过哈药集团、华药集团、石药集团的总和。其后又挥师北上,在2005年从北京市政府国资委手中拿下了北京医药集团控制权,一举成为中国最大的医药集团公司。 负责收购法律工作的华源生命产业公司投资法律部长刘铭纲告诉我们, “与此前已进入中国江苏等地医院领域的民营资本和外资不同,作为全国第一家介入医院行业并跨地域接收医院群的大型国有中央企业,华源的到来势必极大改变当地的医疗服务市场格局。因此,华源的“医改”模式在当地乃至全国,都激起了种种不同的回声。用亲和的态度与医院职工、患者及部分当地政府官员沟通,将成为半年多来华源在新乡的主要工作之一”。

2003年,华源以医疗药品和器械为核心的生命产业的销售收入已远超纺织业。在涉足医药流通业后,华源认定自己在“制药及医疗器械——医药流通业——医院”这条“生命产业链”中,独缺“医院”一环。为了进军该环节,华源在全国网罗了大量人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卫生部副部长;空军卫生部副部长,北京301医院医政处长,上海卫生局原副局长和处长以及京、沪医院院长和医务骨干力量。 最初,他们设想通过高端介入的方式,在京沪拿下名牌医院,打出品牌后通过并购其他地区的 医院将品牌覆盖下去。然而,计划刚一推行就碰了壁。2003年,华源生命产业公司跟上海一家著名医院及美国哈佛医学院商洽合作成立医疗集团。在谈判过程中,媒体的报道却引来一片抗议声,逼得原来非常重视跟华源合作的上海市副市长杨晓渡只好公开表态:上海医院暂时不会跟华源合作。在北京,华源的收购也不顺利,合资建立的北京首都国际医院也在缓慢推进中。 “华源遭遇的一个法律风险似乎更棘手。在多数市场化国家,特别在美国反垄断法案规定,不允许一家公司既开药厂又办医院,控制上下游企业获得垄断利润,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为此,我们法律部门做了大量的法律可行性研究工作。”法律部长刘铭纲强调说,“当初我们华源意图并购全国著名的三甲医院上海华山医院时,上海市政府领导就有人以国外的法律规定为理论上的理由强烈反对”。 中国以后会不会出台类似的政策或法规?对此,黄伯明的回答是:“国内可能出台类似的限制政策、法律,也可能不出台。即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报告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分析 造假是需要成本的,要多交税,要封口费,配合造假的公司要给好处费。大家为何还拼命造假?事实上,财务造假都是目的性很强的造假,上市公司绝不会一味的把利润做高而造假。IPO要包装,上市前三年利润要递增,否则保荐机构无法交待,后续融资会受到影响。增发有指标,股权激励有指标,不能连续三年亏损等等。 审核者之所以没有发现企业粉饰业绩及财务造假,其根原归纳为二:一是无知(即缺乏知识),二是无能(即有知识而不为),无知之错可以补救原谅,无能之错绝不姑息。这其中的要害是态度问题,审核者要明白自己是干什么的,干这项工作的要求标准是什么,唯有端正态度,才能谈得上杜绝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通过财务造假可以得到巨大的利益,现列举如下: 1.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不符合上市标准的企业获得上市“圈钱”资格; 2.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一些获得了上市资格的公司能够以更高的发行价格来发行新股; 3.通过财务造假,可以让上市公司顺利地取得再融资的资格并以更高的价格进行再“圈钱”; 4.通过财务造假,可以推高上市公司股价,可以让大小非顺利高价套现,远走高飞。 因此,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力非常大,那是犹如“力比多”失调般的冲动。另外,目前的现实环境对造假者处罚都非常轻,其造假成本之低已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比如,对于通过财务造假的上市者,法律只是对其予以罚款了事,而且罚款金额不超过募资金额的5%,这可比银行的贷款利率还低得多。 比如,对于帮助财务造假的事务所和CPA,几乎没什么处罚,事情败露后,很多时候是这些造假所主动被合并到更大一点的事务所去了,人还是那些人。

比如,对于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证券法》规定可以没收业务收入,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但这样的法律规定从未得到贯彻执行。 正因为处罚如此之轻,中国股市造假盛行也就不足为怪了。只有不包庇造假者,进而对造假者实施严刑峻法,中国的股市才有希望,才不会彻底沦落为让老百姓痛恨的“圈钱市”。 以下是常见的造假方式和审查重点: 1、虚增中介费用。 很多公司要补很多税,这还好说,在账面会体现,更多的公关费是在账面没法体现的,这个钱一般是老板自已掏。等上市后,公司是大家的了,这笔钱老板还得要回来,怎么办。一是保荐机构把发票开大,把多出来的部分返回给老板,反正募集资金是要把中介费用去掉的。二是上市后想办法把这笔钱要回来。 2、虚增收入。 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方法,有的是将收入提前确认,有的是将收入推后确认,有的根本就是无中生有的收入,很多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不注明客户的名字,这样的公司问题最大,所以去年证监会专门就这个问题出了一个文件。典型公司如紫鑫药业(002118,股吧),绿大地等。在A股诸多财务陷阱之中,虚增利润是最常见的手法。通过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虚增收入精心打造了一个骗局。比如绿大地的具体操作手法为:一、将公司的名称加入生物科技的字样,以迎合市场和投资人的喜好;二、注册了一批由绿大地实际控制的公司,利用其掌控的银行账户,操纵资金运作;三、伪造合同、发票和工商登记资料,虚构交

审计学案例分析报告

审计学案例分析报告 ——紫鑫药业财务造假及审计分析 审计学周五5-7节第2组小组成员: 蓝巧张诗源谯雯玥黄晓欢姜卉萌周姝娟 林子井云鹏徐嘉鑫唐海钦李传睿颜士雄

目录 1公司及案例简介 (3) 2造假手段分析 (4) 2.1关联交易 (4) 2.2虚增利润 (8) 2.3虚增资产 (10) 2.4操纵股价 (11) 3造假原因分析 (12) 3.1外部原因分析 (12) 3.2内部原因分析 (13) 4案例启示 (14) 4.1政府 (14) 4.2紫鑫药业 (15) 4.3中准所 (16)

1公司及案例简介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5月成立,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药用动植物种养殖为一体的高科技股份制企业。紫鑫药业主要从事中成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中药材种植业务,以治疗心脑血管、消化系统疾病和骨伤类中成药为主导品种。 2007年3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产品规模不大,同时产品缺乏特色,紫鑫药业一直业绩平平,在资本市场也不为投资者所注意。但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由于人参贸易和人参深加工概念炒作,公司业绩开始一飞冲天,实现营业收入6.4亿,同比增长151%,净利润1.73亿,同比增长184%。2011年上半年实现营收3.7亿元,净利1.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6%和325%。紫鑫药业凭借其惊人业绩为众多券商推荐,股价一路飙升。 但好景不长,由于公司战绩太过辉煌,引来了不少媒体的怀疑,最终《上海证券报》的调查结论揭露了这神话般业绩的真实面孔——关联交易,自买自卖。一时间,紫鑫药业成为了投资市场惹人非议的焦点,被质疑是“第二个银广夏”,而关于它财务造假和审计失败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2011年10月19日,紫鑫药业因涉嫌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最终被证监会立案稽查。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例分析及审计策略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例分析及审计 策略 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例分析及审计策略---------以吉林紫鑫药业为例摘要:近年来,国内外市场上频频出现管理舞弊案例,使投资者蒙受了巨大的损失。这类事件不仅引起股东和其他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失误和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导致资本市场秩序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管理舞弊及相应的审计对策,对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对遏制此起彼伏的舞弊案件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分析了上市公司管理舞弊的五种常用方法:关联方交易舞弊、掩饰交易或事实舞弊、利用不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舞弊、资产重组舞弊、地方政府援助舞弊,并以吉林紫鑫药业2010年涉嫌管理舞弊案为例,采用案例研究分析方

法,得出它借助于集团控股,利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缺陷,成立壳公司,进行自买自卖关联方交易的真相,从而揭示管理舞弊的具体表现形式。最后通过此案例的审计不足对改善管理舞审计对策提出五点建议,包括:保持适当的职业质疑、深入了解客户的经营状况、正确评审内部控制、有效地利用分析性复核。关键词:管理舞弊紫鑫药业审计对策1、引言近几年,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在有效性、市场法规等方面的逐步完善,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随着资本市场上的资金量、投资者数量的增加,上市公司扮演的角色显得更加重要,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在无形之中加重了上市公司的压力;同时,对于处在盈亏边缘的上市公司来说,加重了发生管理舞弊的可能性。管理舞弊是指管理当局故意通过具有严重误导性质的财务报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行

同仁堂分拆上市案例分析

同仁堂分拆上市案例分析 一、战略动机 1、提高了投资收益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会因为同仁堂科技的成功上市获得巨额的投资收益。若以市场价格计算同仁堂股份公司对同仁堂科技的投资,按照3.28港元的发行价格,同仁堂股份公司的投资市值将达到3.28亿港元,减去1亿元人民币的初始投资,投资收益达2.28亿元人民币以上。 2、同仁堂科技的分拆上市能使同仁堂股份公司的盈利能力得以持续、大幅地加强和提升 在同仁堂科技利用上市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包括与李嘉诚的和记黄埔共同建立中药生产基地及新药研发中心、建立全球医药电子商务系统、进军生物制药等,每一个项目都经过长时间的筹备,具有成长性。 3、降低投资风险 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主板市场是以风险低、收益稳定为特征的。而同仁堂科技上市的创业板不同于主板市场,是一个风险投资的市场,该市场上

的投资者愿意投资于高科技、高风险、高成长的风险企业。同仁堂股份公司分拆部分高科技业务和资产组建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就是利用国际风险投资者的资本发展高科技业务。投资成功了,同仁堂股份公司的股东将享受绝大部分的高收益;失败了,承担高风险的主要是通过创业板市场投资于同仁堂科技的投资者。分拆上市能最大限度的控制母公司股东投资高科技的高风险,促进母公司的稳健发展。 4、实施国际发展战略 同仁堂科技的分拆上市是迄今已有330多年历史的同仁堂进军国际医药主流市场的战略部署的关键一步。一方面,同仁堂拥有了国内、国际两条融资渠道,在利用国际资本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可以借助和记黄埔世界一流的企业管理机制、经营人才及强大的国际市场营销和推广渠道,加快进军国际医药市场的进程。同仁堂科技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为中药现代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香港是国际金融商业中心,在资金管理、国际营销、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拥有内地无法比拟的巨大优势。同仁堂科技计划在港建立科技开发基地、生产基地,以香港为基础建全球性的营销网络。随着这些项目的完成,同仁堂将形成符合国际标准的中药科研、生产、市场推广的现代化、科学化体系。

整体上市案例分析

集团整体上市案例比较 中国证券市场由于改制、上市模式的特殊性,造成一大批有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上市公司,是通过剥离一部分核心盈利资产包装上市,这种剥离方式造成了上市后缺乏独立性,控股公司操作上市公司业绩、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现象比比皆是,从而使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存在巨大的关联交易问题。面对母公司相互依存,上市公司不独立的上市格局,监管当局通过鼓励发行方式的创新,支持具有优质资产的上市公司集团公司整体上市,从而实现改善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理清产权关系,减少上市公司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目标。 目前成功实施了集团整体上市的上市公司有TCL集团(000100)和武钢股份(600005)两家上市公司,同时也代表了两种集团上市的模式:TCL集团整体上市比较彻底,运用吸收合并的方式,通过TCL集团首发股票与上市公司TCL通讯的股权换股,TCL集团吸收了A股上市公司TCL通讯实现了整体上市的目标。武钢股份则通过向控股股东武钢集团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母公司武钢集团核心盈利资产,从而实现母公司核心资产的上市。相对而言,TCL集团的上市类似于TCL集团首发上市,同时吸收合并下属上市公司TCL通讯;而武钢股份的整体上市模式类似于通过分类增发股票以现金加股票的方式收购母公司武钢集团。 一、集团整体上市背景 2003年11月18日,武钢股份发布公告决定拟增发不超过20亿股,其中向第一大股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定向增发12亿股国有法人股,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社会公众股数量不超过8亿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亿元,用于收购“武钢集团”拥有的钢铁主业资产 即原武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根据《武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称,截至2003年6月30日,拟收购的资产总额为198.6亿元,净资产为92亿元。拟收购资产2003年上半年的净资产收益率高达11.73%,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12.10%。根据模拟合并的财务报表,2003年6月底,武钢股份的半年净资产收益率将因此从6.25%上升至9.14%。 武钢股份增发的直接目的,是收购武钢集团的钢铁类主业资产,支付方式是现金(A股筹集资金)+股权(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此方案创造性地将定向增发国有法人股、增发流通股和收购大股东优质资产相结合,当属全新的金融创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1)

国有企业典型内部控制失效案例分析 2009-7-28 近年来,国内企业的重大危机接二连三地发生,整体来看,突出有三类重大风险:一是多元化投资,二是金融工具投机,三是生产安全事故。撇开生产安全事故不说,前两类风险具有明显的两大特点:一是风险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巨大,动辄就会使企业“伤筋动骨”;二是同类事故在大型国有企业时有发生。鉴于此,我们称此两类风险为大型国有企业典型的高风险业务。下面我们通过案例对此两类重大风险做深入分析。 1.多元化投资 (1)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 从1992年开始,三九企业集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通过收购兼并企业,形成医药、汽车、食品、酒业、饭店、农业,房产等几大产业并举的格局。但是,2004年4月14日,三九医药(000999)发出公告:因工商银行要求提前偿还3.74亿元的贷款,目前公司大股东三九药业及三九集团(三九药业是三九集团的全资公司)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已被司法机关冻结。至此,整个三九集团的财务危机全面爆发。 截至危机爆发之前,三九企业集团约有400多家公司,实行五级公司管理体系,其三级以下的财务管理已严重失控;三九系深圳本地债权银行贷款已从98亿升至107亿,而遍布全国的三九系子公司和控股

公司的贷款和贷款担保约在60亿至70亿之间,两者合计,整个三九系贷款和贷款担保余额约为180亿元。 三九集团总裁赵新先曾在债务风波发生后对外表示,“你们(银行)都给我钱,使我头脑发热,我盲目上项目。” 案例简评:三九集团财务危机的爆发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原因:(1)集团财务管理失控;(2)多元化投资(非主业/非相关性投资)扩张的战略失误;(3)集团过度投资引起的过度负债。另外,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来看,中国金融体制对国有上市公司的盲目投资、快速膨胀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 华源集团成立于1992年,在总裁周玉成的带领下华源集团13年间总资产猛增到567亿元,资产翻了404倍,旗下拥有8家上市公司;集团业务跳出纺织产业,拓展至农业机械、医药等全新领域,成为名副其实的“国企大系”。进入21世纪以来,华源更以“大生命产业”示人,跃居为中国最大的医药集团。 但是2005年9月中旬,上海银行对华源一笔1.8亿元贷款到期;此笔贷款是当年华源为收购上药集团而贷,因年初财政部检查事件,加之银行信贷整体收紧,作为华源最大贷款行之一的上海银行担心华源无力还贷,遂加紧催收贷款;从而引发了华源集团的信用危机。 国资委指定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对华源集团做清产核资工作,清理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9月20日,华源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25亿元,银行负债高达251.14亿元(其中子公司为209.86亿元,母公司为41.28亿元)。另一方面,旗下8家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合计高达73.36亿元,即这些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几乎已被掏空。据财政部200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披露:中国华源集团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案例简评:华源集团13年来高度依赖银行贷款支撑,在其日益陌生的产业领域,不断“并购-重组-上市-整合”,实则是有并购无重组、有上市无整合。华源集团长期以来以短贷长投支撑其快速扩张,最终引发整个集团资金链的断裂。 华源集团事件的核心原因:(1)过度投资引发过度负债,投资项目收益率低、负债率高,说明华源集团战略决策的失误;(2)并购无重组、上市无整合,说明华源集团的投资管理控制失效;(3)华源集团下属公司因融资和业绩压力而财务造假,应当是受到管理层的驱使。 (3)澳柯玛大股东资金占用 2006年4月14日,G澳柯玛(600336.SH)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司接到青岛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岛澳柯玛集团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处置事项的决定》,青岛市人民政府将采取措施化解澳柯玛集团面临的困难。至此,澳柯玛危机事件公开化。 澳柯玛危机的最直接导火索,就是母公司澳柯玛集团公司挪用上市公司19.47亿元资金。澳柯玛集团利用大股东优势,占用上市子公司的资金,用于非关联性多元化投资(包括家用电器、锂电池、电动自行车、海洋生物、房地产、金融投资等),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大损失。资金链断裂、巨额债务、高层变动、投资失误、多元化困局等众多因素,使得澳柯玛形势异常危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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