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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的科学概念。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从时间上讲,它起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初级阶段。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也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是不能逾越,也是无法逾越的一个历史阶段。

基本特征第一,从现代化发展水平上看,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整个历史进程所体现出的总的特征的概括。

第二,从产业结构和产业现代化方面来看,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化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确立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国,它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阶段不发达的重要表现。13亿人口有8亿多人住在农村,而且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劳动生产率都相当低,劳动手段落后,以农业人口比重下降、以农业生产手段现代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现代化,就成为实现由落后的农业国向先进的工业国转变的关键因素。

第三,从经济运行方面来看,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这一阶段,也是市场机制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逐步得以实现的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不等于问题的最后解决。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影响根深蒂固,农村经济的市场程度很低,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举步维艰,实现较高的经济市场程度这一目标,须假以时日,非一朝一夕可为之。

第四,从科技文化教育发展水平来看,是由文盲、半文盲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同时要追求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这就要求重视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提高国民的文化知识素质特别是提高大众的综合素质。

第五,从人民富裕程度来看,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阶段。目前我国没有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尚有2000万,扶贫工作仍很艰巨。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是以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也就是逐步摆脱贫困、解决温饱问题,最终实现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过程,这也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第六,从地区发展差别状况来看,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地区间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是目前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它的形成原因较复杂,既有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也与地理的和人文的因素有关,并有其必然性。正是从这一国情出发,党和政府确定了发展有先有后,发展较快的地区带动和帮助发展较慢地区,实现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政策,以期求得地区间发展的相对平衡,逐步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

第七,从社会主义改革来看,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要立论基础是我国的经济、政治及其他方面体制的不完善。因而,整个初级阶段的一个重要历

史任务,就是通过改革来全面推进我国社会中各项体制的健全和完善。这种改革应该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即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在改革中不断前进的历史过程。

第八,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看,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不仅要搞好物质文明,而且要搞好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三个文明要同步协调地发展。同时,要着力解决整个初级阶段需要人们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的问题。这种精神状态,概括地说就是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创业精神。它对于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物质文明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九,从实现目标来看,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就是说,我们不仅要从我国现实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角度,还要从我国与当代世界的比较的角度,来看待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所肩负的历史任务。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华民族站了起来,摆脱了帝国主义列强的羁绊。但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离不开面向世界和走向世界。

1、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需要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胡锦涛总书记在6月25日的重要讲话中,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思想上始终清醒、政治上始终坚定、作风上始终务实”的要求。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只有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才能认识到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决定性意义,认识到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重要性,从而保证思想上的清醒,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不懈奋斗。

只有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才能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从而做到既排除因各种社会矛盾凸显而质疑改革目标模式的思想倾向,又避免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混同于“民主社会主义”而造成的思想困惑,进而在政治上始终坚定信念。

只有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才能认清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以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为指引,以“四位一体”的建设为切入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切实提高想问题、办事情决不可脱离实际的自觉性,从而在作风上更加求真务实。

2、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需要深化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征的认识。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是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必须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没有经历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的中国,经过社会主义改造所进入的具体阶段。它在物质基础上还没有超越马克思所说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但又必须避免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所带来的物对人的奴役和社会的两极分化。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提出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过程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特征的认识。在物质上,我国的生产力得到了迅猛发展,但相对而言依旧欠发达。在文化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对社会文化的需求有了新的提升,更加注重生活质量,更加需要文化享受,更加关注公共资源和产品的分配。而在政治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够完善、不够成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深化。

因此,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二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实现共产主义,要经过低级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然后到高级阶段——共

产主义。这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真理。同时,实践又告诉我们,对于这条真理的认识需要发展、深化。在建设社

会主义社会这个历史阶段中又应该划分若干阶段。至少又可划分为初级阶段和发达阶段。然而,仅仅这样认识

还不够,还要认识这个初级阶段的长期性。特别是在那些经济不发达的国家,工人阶级取得了政权之后,建设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会长得多。企图很快地完结这一历史阶段的过程,是一种空想。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工人阶级只要具备了夺取政权的条件,采取革命的方式,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改变

旧的生产关系,这是能够在比较短的时间以内完成的。不承认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的人

民,可以取得政权,超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是革命发展问题上的机械论。我们就是

反对了陈独秀等人的这种错误观点,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而取得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的。

但是,要把近似中世纪式的以手工劳动为主的落后的生产力变为现代化的大生产的先进的生产力,要消灭文盲

,普及教育,赶上发达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是不能象夺取政权、改变旧的生产关系那样在很短的时间内

完成的。一个是革命,一个是发展生产力,这是不一样的。我们要达到发达国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虽然由于

社会主义制度优越可以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经历过的时间要短,但还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承认生产的社

会化、商品化是不可逾越的,以为不经过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就可以进入发达的社会主义,是革命发展问题上

的空想论。

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对于我国目前仍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点,大家的认识逐步趋于一致

了。但是,初级阶段的基本特点是什么?究竟有多长?看法不尽一致,需要进一步认真地探讨。这里,就初级

阶段的基本特征作初步归纳。

第一,我们国家的社会生产力虽然有了很大的增长,但劳动生产率仍然很低,物质技术基础的总水平和人

均收入也都很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居世界130位,地区的发展很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别还很

大。按照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目标,现在上海早已达到了;但是,在西藏、青海、甘肃等最困难

的地区,现在只有几十美元。在全国十亿人口中,七亿多农民基本上还是以手工劳动为主,以落后的工具搞饭

吃。一个农业劳动力生产的粮食可以供养的人口,美国大约是70个人,法国是36个人,西德和日本是18

个人,而我国大约是5个人。在工业部门,传统产业仍然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的比重还很少,

少量的现代化产业同大量的落后于现代水平的产业,同时存在。我国人口众多,劳动力充足,这是个优点,但

是,人口增长和资源供应能力增长的矛盾长期处于紧张状态。我国地大物博,从总量来说是这样,但是以人口

平均量来说却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对这一点认识清楚,才能更合理地、更节约地使用自己的资源。由此看

来,我们国家要富裕起来,不把劳动生产率提高是不行的。社会主义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只有生产

力的巨大发展,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才能富国裕民。

第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在我国确立,地主资本家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

,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作为主体的公有制本身

也不成熟,在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还存在着中央和地方、部门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复杂的利益关系;在

集体经济内部,比如农村经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后,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除此以外,现在还有个体经

济,中外合资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少量的资本主义经济,包括允许外国人到中国来独资办企业等,作为社会

主义经济的补充。这些都是和我们这个初级阶段有关系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上,尤其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

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包括相当比重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不能要求过去那种“一大二

公”,纯而又纯。

第三,与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形式相适应的多种分配方式。在个人收入分配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

但同时还存在着性质不同的其它分配方式。即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办法,包括各种合法

的劳动所得,合法的生产条件带来的所得,以至某些合法的剥削所得等等。在共同富裕的目标下,鼓励一部分

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不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是不对的;要求

绝对平均也是不对的。以按劳分配为主,就是说还有其它一些分配形式,比如,买股票分得红利,能说是按劳

分配吗?当然不能这样说。还有一些其它的形式、其他的方式。如不加以区别,就会把那些雇工问题的性质,

都说成是按劳分配的了。但是,实际上,只能说它是我们社会主义的一种补充,它本身还不能说是社会主义的

分配形式。

第四,我国的经济虽有很大的发展,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以及传统模式下的产品经济仍然

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总的来说还不到50%,工业生产资料,还有相当大的部分,靠调

拨,而不是商品交换。商品经济很不发达,商品流通和金融机构还比较落后,社会主义的、统一的、开放的市

场体系的形成,还需要一个发育的过程。而商品交换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不仅农民而且也是全民和集体企业唯

一能够自愿接受的形式。全民、集体、个体和私营企业都是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为了调动各类企业、各方面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除了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外,别无它途。国家计划也必

须建立在等价交换的基础上。这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最近大家通常所说的:“国家调控市场,市场

引导企业。”

第五,我国科技文教事业虽有很大发展,但是少量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技术同广大人民群众文化素质

很低的情况,同时存在,文盲在成人中将近四分之一,这是个很大的问题。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提高,需

要几代人的努力。

第六,我国的社会主义,是独立自主、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对外开放的

方针,已经取得了开拓性的进展,但是,要把我国建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进一步对外开放。我们不

能照搬别国的模式,但一定要对外开放,否则就会愈来愈落后。全盘西化不对,闭关自守也不行。

第七,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作为国家主人的地位的

确立,我国已经步入了人类历史上最先进的社会发展阶段,即社会主义的历史阶段,但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和

法制还不健全,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还有一个随着经

济发展、文化提高逐步实现的过程。比如,文盲参加投票选举,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就有一定困难。因为上层

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实现高度的民主也和充分发展社会生产力一样,要有个过程,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是个长期的任务。

作业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及基本特征

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及基本特征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内涵 1.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上阐述: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我国已经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已经得到初步的发展。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是我们党和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奋斗所取得的胜利成果。毫无疑问,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并将沿着社会主义方向继续前进,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2.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程度上来讲: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普遍显著改善。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今天远没有走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仍然存在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人口多,素质低;二是资源少,消耗高;三是发展很不平衡。这既是不发达的标志,也是制约发展的因素。改变和解决这些问题,难度很大,短时间内是难以办到的。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两层基本含义既相互区别、又紧密联系,构成了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新概念。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历史阶段。江泽民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整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否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从而整个经济社会生活是否牢牢建立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新民主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虽然处于领导地位,但不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因此这个时期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由此决定的根本任务也不同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发展程度还比较低,但它毕竟属于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起来了的新社会的范畴。而新民主主义社会则属于社会主义社会制度还没有建立、正在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过渡的历史阶段。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九大特征 党的十五大从九个方面全面地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作出新的概括。 1.现代化发展的水平上: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 2.产业结构状况上: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 3.经济运行方式上: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 4.文化教育发展水平上: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

法的基本特征

1.法的基本特征: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基于其规范性特征在调整人们行为方面所具有的作用。 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作用。 指引: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评价: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效,以及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 教育:即规范,通过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人的行为所发生的积极影响。 预测:依靠法律,人们可以预先估计他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 强制:对违法者的制裁、惩罚。 3.西方国家两大法系是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 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又名罗马法系、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等,这一法系的主要历史渊源是罗马法。 普通法法系是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也可称为英美法系。 4.法治的局限性: (1)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矛盾、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 (2)由于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以及有些社会关系领域不适宜于法律的调整,所以法治不能实行于所有的社会关系领域,也不能取代或排斥其他社会规范和调整手段的作用。 (3)实行法治不能仅依靠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或提出这样的口号,更重要的是要营造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条件。 (4)法律的抽象性与千差万别、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之间的矛盾,实行法治可能就不利于实现个案中的正义。 (5)法律的稳定性与现实生活的变动性存在着矛盾,这就会使法律称为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障碍,法治更适用于和平和稳定的时代。 5.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中国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存在区别: 积极因素: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徒法不能以自行。重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执法、司法官员应具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品质。制定法传统。 消极因素:以“三纲”为核心的封建主义教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概括了中国历代封建社会的主要社会、政治制度,比如君主专制、等级特权、宗法制。轻视法律的作用。轻视诉讼和权利观念淡薄。法即是刑。轻视法学。 6.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 (1)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治国的两大基本方略,应该始终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2)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缺一不可。 (3)立法上法律的很多原则和内容,直接体现了不同层次的道德要求。法律也将促进社会成员道德水平的提高。 (4)社会主义法治的实现必然提高公民和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水平,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又必然会促进法治的实现。 7.中国古代、当代的德治与法治的区别: 古代儒家两派的德治与法治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有积极和消极的因素,我们应该批判继承。 (1)当代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古代都服务于古代专制君主的统治。 (2)当代主张法治与德治的相辅相成、紧密结合,古代儒法两派主张的各有偏颇,两者是对立的。 (3)当代的法治是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的,德治是社会主义道德,古代的德是指封建制道德,法是指刑,甚至严刑峻法。 (4)当代的法治是与人治对立的,古代儒家的德治与人治是同义的。 8.法的制定(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1)事实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科学性的重要原则。 (2)群众路线和专门机关工作相结合,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是使立法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保证立法质量,保证立法民主化的一项重要原则。 (3)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立法活动要遵守宪法,要维护法制统一~这是维护和保障立法合法性的中央原则。 (4)总结自己的立法实践经验,结合实际积极吸取、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是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立法活动少走弯路,沿着正确轨道前进的重要原则。 (5)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是保证立法正确、有效和切实可行的重要原则。 (6)立足全局、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系统科学原则~是保证立法社会主义方向和性质原则。 (7)维护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及时创、改、废相结合的原则~是维护社会主义立法权威性原则。 9.我国现行立法体制:“一元、两级、多层次” “一元”指在以宪法为基础的统一基础上。 “两级”指中央和地方两级立法。 “多层次”指中央级立法和地方级立法之间,每一级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内部还有不同层次机关制定的不同效力的法律法规规章。 (1)中央一级: A.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以外的法律、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其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B.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国务院各部门和各个行政直属机构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发布命令、指示、制定规章。 (2)地方一级 A.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制定地方性法规,发布决议。 B.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内发布决定和命令、制定政府规章。下属部门发布命令和指示,规范性文件。 10.法的执行的含义: 法的执行,简称执法,是指掌管法律,手持法律做事,实施法律。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一招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侠义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 11.法的执行的特点: 法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法的执行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和经授权、委托的组织。法的执行具有国家强制性。法的执行具有主动性和单方性。 12.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属人主义,即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且不受其所在地域影响。 (2)属地主义,即管辖区内所有人,且不受其国籍影响。 (3)保护主义,即维护本国利益,且不受国籍和所在地域影响。 (4)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我国),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也要尊重他国主权。 13.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 (1)对中国公民的效力,即境内外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即在国内适用中国法律,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适用中国法的同时,也要结合犯罪地法。 14.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 15.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是指司法活动的过程与结果,必须体现公平、平等与正义的精神。 意义:是法的精神的内在要求。它是由司法活动的性质决定的。是司法机关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如何贯彻:改进完善司法制度。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努力改善司法环境。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法的适用的一条基本原则。 含义:是指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统一适用,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

经济法学简答题及答案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 5、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答:1、两者调整范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 答: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答:从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是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的法律关系。广义上的经济法律关系还有一些特点,如: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情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的经济关系时,才能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的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一般应采用较为严格的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5、简述企业合并与兼并的区别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企业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个企业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它实际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的统一过程,无变更。实行合并,应由企业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协议。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个或几个企业法人归并到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去。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的统一过程,属变更。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他企业,企业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由兼并企业承接,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有关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企业的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企业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企业转入第三产业的,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现行有关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6、简述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企业是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实行的是共同劳动;4、企业的分配方式主要采用按劳分配的方式。 7、简述私营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8、简述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答:1、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企业是人合企业;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9、简述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答: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10、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 答: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的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受收益、承担风险、

社工法学基础答案(ctrl+F)

社工法学基础答案(ctrl+F)

《法学基础知识》网上形考作业指导 单选 1.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 A.典权和抵押权 B.留置权、抵押权和质权 C.地上权和地役权 D.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2.法律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确立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标准。这体现了法律规范的()A.规范性 B.概括性 C.可预测性 D.明确性 3.现行宪法经过了几次修改?() A.一B.二 C.三 D.四 4.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A.自由权 B.财产权 C.受教育权 D.休息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起施行。 A.2007年10月1日 B.2008年10月1日 C.2007年12月1日 D.2008年12月1日 6.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平等。 A.权利 B.义务 C.法律地位

D.民事行为能力 7.行政立法行为属于()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依申请的行为 8.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是预防() A.社会上的危险分子犯罪 B.犯罪分子重新犯罪 C.违法分子犯罪 D.社会上一般人犯罪 9.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A.社会组织B.社会团体C.国家机关D.居民个人 10.吴某家多次被盗,一天吴回家正遇程某在房内行窃。 吴某上前抓住程某,程用拳猛击吴胸部。吴某拿起木棒打程某头部一下致其倒在地上,程正要起身,吴紧接着又猛打程腰部一下,致程三根肋骨骨折而残废。 吴的行为应属于()A.正当防卫B.事后防卫C.报复侵害 D.防卫过当 1.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理学作业

法理学 一、简述题; 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 答:①法是由出自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规则体系。 ②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行为规则体系。 ③法是以权力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行为规则体系。 ④法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则体系。 2、简述法律规范的要素。 答:法律规范的要素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3、简述法的本质。 答: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法的最终决定因素为物质生活条件,经济以外的因素也会对法产生影响。 4、简述法的规范功能。 答:法的规范的功能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5、简述法的作用。 答:包括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和社会作用(经济、政治、社会公共事务作用)。 6、简述法的局限。 答:①在社会的调控模式中,法律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手段。 ②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③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局限性。 ④法律的实施要受到人与物质条件的制约。 7、简述法律原则的功能。 答:(1)对法律创制的作用:

①法的原则直接决定了法律制度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和基本价值倾向。 ②法律原则是法律制度内部协调统一的重要保障。 ③法律原则对法制改革具有指导作用。 (2)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作用: 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作用。 补充法律漏洞,强化法律的调控能力。 限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作用。 8、简述权利与权力的关系。 答:权力是一种支配、控制和影响的能力;权利是法律所赋予的,规定了可以实施的事情和禁止的事情。权力和权利之间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二者不可分割。首先,权利是权力赋予的,权利必须在权力的允许范围内实施,不能超过法律的限度;其次,权力的实现依靠于权利。 9、简述法与秩序之间的关系。 答:秩序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法律和秩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任何社会统治的建立都意味着一定统治秩序的形成;秩序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秩序是法律的基本价值;秩序是法律的其他价值的基础。法律总是为一定秩序服务的,在秩序问题上,根本就不存在法律服务于秩序的问题。 10、简述法律与自由之间的关系。 答:法律和自由是相互联系,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矛盾的;法律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而自由是人们的行动不受限制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1,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2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例、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3,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4,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教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5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6,由地区经济化不平衡,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7,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8,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9,逐步缩小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我国发展新阶段的特征1,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够,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但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3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为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收入低的人口数量还很大;4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局面还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5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治建设和扩大人民民主的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够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6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但对先进文化提出更高的要求;7社会活力显著增强,但还面临诸多问题;8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 创新是什么,为什么创新,怎么样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仅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要求;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科技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 我国政党制度特征1,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是我国政党的显著特征;2中和各民主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3各民主都有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的管理的权力;4中和多民主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享有宪法的权力和义文化是什么(为什么)基本方针和怎么样?中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和凝聚全国各族人民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2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3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利用、借鉴、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4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进文化创新5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建设、、,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改革文化体制,解放发展生产力,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一手抓公益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事业。 不和谐问题:城乡、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突出;体质机制不完善,民主法治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犯,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换不适应;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怎么样的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1,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2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例、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3,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4,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教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5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6,由地区经济化不平衡,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7,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8,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9,逐步缩小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我国发展新阶段的特征1,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够,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确立,但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3人民生活水平总体达到小康,但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为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收入低的人口数量还很大;4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局面还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5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治建设和扩大人民民主的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够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6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但对先进文化提出更高的要求;7社会活力显著增强,但还面临诸多问题;8对外开放日益扩大,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 创新是什么,为什么创新,怎么样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仅是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紧迫要求;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是关键,人才是核心,教育是基础。科技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所在。 我国政党制度特征1,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是我国政党的显著特征;2中和各民主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3各民主都有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的管理的权力;4中和多民主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享有宪法的权力和义文化是什么(为什么)基本方针和怎么样?中国。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激励和凝聚全国各族人民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2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3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利用、借鉴、吸收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4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进文化创新5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建设、、,必须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改革文化体制,解放发展生产力,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一手抓公益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事业。 不和谐问题:城乡、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突出;体质机制不完善,民主法治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犯,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换不适应;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建怎么样的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

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1.杨小菊《从社会主义特征到社会主义本质的思考》,《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 科版)》1998年第4期 2.卢周来《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新说”的三点疑问》,《探索与争鸣》1998 年第10期 3.高靖《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特征的理论思考》,《内蒙古社会科学》 1994年第4期 4.邢建廷黄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中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认识》,《中共 山西省委党校学报》1993年第1期 5.夏国兴《加深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及优越性的认识》,《岭南学刊》1994 年第3期 6.沈宝祥《经过这些年来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究竟有 几条》,《中国党政干部论坛》1997年第5期 7.刘辉《略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江西社会科学》1989年庆祝建国四十周 年论文专辑 8.杨红《论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关系》,《社会主义研究》1999 年第5期 9.刘建禾《浅析社会主义本质及其特征》,《大连教育学院学报》1996年第3期 10.张胜祖《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求索》1982年第6期 11.胡珍《日共提出社会主义应具备的三个基本特征》,《理论前沿》1988年第39 期 12.沈顺祥《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标准问题的思考》,《渝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1994年第2期 13.张忠臣《社会主义本质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理论探讨》1993年第2期 14.蒋建平《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特征的认识》,《延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 年9月 15.陈钟《试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学术月刊》1981年第1期 16.李世华《我们党对恩格斯阐述的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创新》,《中心组 学习之友》1996年9月 17.冯盖谦《用生产力标准对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再认识》,《理论导刊》1988年第 11期 18.祁之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特征——学习江泽民同志国庆讲话的体 会》,《青海师专学报》1990年第1期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特征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特征的表述:⑴生产资料社会占有;⑵生活资料个人占有;⑶商品上生产将被消除;⑷有计划代替了无政府状态;⑸阶级和阶级差别消灭;⑹国家将自行消亡;⑺人类将变作自然和社会的主人。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共产主义社会特征作了描述,但是他们对共产主义特征的表达,采取了谨慎的态度,不过多地拘泥于具体情节。 第二,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表述:列宁在概括社会主义特征时,除了肯定在经济制度方面:深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外,还特别强调

法的基本特征

法的基本特征 (1)国家创制性(就法的形成方式而言);——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基本方式。(程序性) (2)特殊规范性(就法的逻辑结构而言)(有权限划分);——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3)普遍适用性(就法的适用范围而言);——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定的范围内普遍适用。 (4)国家强制性(就法的实施方式而言);——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国家强制力,即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 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它明确规定人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或不应当做什么。它为一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 (2)评价作用 法对人们行为的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的行为规则,具有判断、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违法作用。 (3)预测作用 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人们就有可能预见到国家对自己和他人的行为会抱什么态度,也就是说人们事前可以预计到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等。 (4)强制作用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这是法律规范专有的属性。正是由于法具有强制性的特点,才表现出强制作用。 (5)教育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在国家强制力的保证下,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用。这种教育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制宣传、制裁违法。惩罚犯罪等环节进行的。 法律规则的种类 (1)按照规则的内容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规则。 所谓授权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有权做一定行为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规则,即规定人们的“可为模式”的规则。 所谓义务性规则,是指再内容上规定人们的法律义务,即有关人们应当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则。 (2)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简述法的特征

简述法的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一种社会规范,具有一般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特性和功能。它与一般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一样,都是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社会规范,是与国家机器、统治阶级意志直接相联、存亡与共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有自己的本质、特征: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简述企业法调整的对象企业法是有关确立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以企业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其调整对象和范围主要是规定企业的性质、任务、地位、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及经营方式;规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调整企业内部重要经济关系,调整企业外部经济关系。也可将这些调整对象和范围集中慨括为:1企业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2企业经济管理关系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3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基本特征有1人合资合兼具2股东数额限制3募股集资封闭4股份不须等额5股份转让严格限制6组织结构简单。 4 什么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畴,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作为一种特殊信息,商业秘密具有三个特征1秘密性,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2)实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保密性,权利人对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包括汀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以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现代企业法规定了企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集中慨括1企业违反企业程序规定的法律责任2企业产品质量责任3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4企业和政府部门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过失或玩忽职守的法律责任5职工或其他个人妨碍企业公务、扰乱企业秩序的法律责任6企业违反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7一切组织或个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 6 简述公司上市的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在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述要约的要件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其一,内容具体确定。是指要约应当包含足以使合同成立的全部必要条款。其二,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受要约人只要发出承诺,要约人就不得撤销。发出的承诺送达后,合同成立,要约人就要受合同的约束。 简述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法保护的核心。各国商标法中对于商标权的内容都有详细的规定。商标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同样具有排他或专有效力。其具体内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l商标权人拥有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 利2商标权人有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商标的权利3商标权人有权处分其商标权。 不当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不当有奖 销售行为,是指不利于公平竞争或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有奖销售行为。下列有奖销售行为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1采取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10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公司可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11 简述代理的法律特征。 代理的法律特征是:1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2)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即代替被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3)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4)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代理人与第三人确立的权利义务(甚至于代理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均由被代理人承受,从而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确立了法律关系。12 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条件。构 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 1)缔结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 务先合同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合法原则产生的法定义务。如不欺、 不诈,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 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等2)当事人有过 错当事人于缔结合同之际有故意或者 过失。缔约责任是过错责任3)相对人 有损失承担缔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赔 偿,因此要求受害一方有损失。 简述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销 售者直在其保管和销售产品期间对产 品的合格状态负责。1)销售者承担进 货检验责任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 进行验收检查,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 其他标志。销售者的进货验收责任的 范围是产品处于表面合格的状态。如 果产品存在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 在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2) 销售者承担产品质量保持责任销售者 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销售者应按产品自身性质和特性保管 产品,使产品一直处于符合生产者要 求的环境,并在有效期内保持质量合 格状态; 3)销售者对销售不合格产品负责销 售者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失 效产品通常指已过保质期的产品,如 过期食品和药品等等;变质产品是指 产品已经丧失了应有的使用功能,不 管是否已过有效期;4)销售者应遵守 诚实信用原则①销售者销售产品,不 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 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 品;②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 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③销 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 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劳动法是以 劳动关系以及为实现或保护劳动关系 而产生的其它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的 法律部门。在这两类社会关系中,劳 动关系居于核心地位,它是劳动法的 基本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 会关系服务于劳动关系。劳动法调整 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 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劳动者向 用人单位有偿提供劳动力,从而实现 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 系。劳动法调整的其它社会关系包 括:因政府促进就业、社会中介机构 提供就业服务等产生的就业方面的社 会关系;因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事务 进行管理产生的劳动行政关系;因工 会组织依祛履行维护劳动者权益之职 责而发生的各种涉及工会组织的社会 关系;因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处理劳动 争议产生的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简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基 本原则1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3 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遵守法律、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简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征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的特征是:1)合营企业的 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 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另一方为 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 个人。因有外国合营者的股权和参加 经营管理,故也属多国企业或多国公 司2)位于中国境内,按中国法律规定 取得法人资格,为中国法人3)为有限 责任公司。4)合营各方遵照平等互利 原,共同出资、共同经营、按各方注 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和亏 损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受 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合营企业的一 切活动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中 国政府依法保护外国合营者的投资、 应分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 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 法》第73条规定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应具备的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 额为5人以上,且其中应有过半数的 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 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发起人可少 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 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 资本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1000厅元。法律只规定最低限 额,如需高于上述限额的,由法律、 行政法规另行规定3)股份发行、筹办 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 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 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 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 生产经营条件。 什么是“三同时”制度?它有哪些内 容“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使用的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 和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管理条例》,“三同时”制度 的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初步设 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 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 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 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 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 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2)建设项目 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 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 与主体工程同时投放试运行3)建设项 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 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 的影响进行监测4)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 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 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 验收同时进行 简述我国社会审计的特点社会审计是 基于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独特地位 及其作用而发展壮大起来的。与其他 类型的审计相比较,社会审计具有以 下几个显著特点1)社会审计是一种独 立的审计2)社会审计是一种受托审计 3)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权威性较高的 审计4)社会审计是一种职业自律性较 强的审计5)社会审计的审计报告具有 广泛的适用范围。 简述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及其含义。我 国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发明是指 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 所创造出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 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2)实用新型实 用新型专利是我国专利法保护技术方 案的又一种方式。实用新型是指对产 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 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外观设计也被称作工业品 外观设计,或者简称为工业设计。它 是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 者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 上应用的新设计。 21 简述代位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代 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 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 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 障自己的债权而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1)代位 权的特征①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 权人直接获得清偿②代位权是主体的 代位,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 位权③代位权行使的具体方式,是裁 判(法院审判)方式2)代位权成立的 条件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 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 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到期;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 人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③债 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 期;④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 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⑤债权 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 人债权,都是金钱之债。 简述授予专利的条件各国都根据自己 的国情,在专利法中规定了授予专利 的条件。这些条件可分为消极条件和 积极条件1)消极条件①违背法律和社 会公共秩序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② 科学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③智力活动 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④疾病 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子专利⑤动 物和植物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⑥用原 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被授予 专利2)积极条件①新颖性②创造性③ 实用性。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有哪些1)以盗 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 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 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 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 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 握的商业秘密。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关 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 定》将第3)种行为又具体分为两类: 一是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 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 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 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 秘密:二是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 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 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 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此外,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述所列违法行 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 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行政诉讼起诉应具备哪些条件?起诉 应当具备四个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 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 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 辖。起诉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 起,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在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 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 25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下列十一种表 现形式:1)假冒行为2)虚假广告行 为3)侵犯商业秘密行为4)商业贿赂 行为5)不当低价销售行为6)不当搭 售行为7)不当有奖销售行为8)商业 诽谤行为9滥用优势地位行为10滥用 行政权力行为11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简述我国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管理 和保护的特点依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在 其运行的全过程,法律都是要以国家 强制力予以保护的,经济法也是如此。 但是,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 有着自己的特点1)经济法对经济法律 关系不只是保护,而且要管理;不只 要保证经济法律关系有一个安全的外 部环境,排除一切妨碍和干扰,而且 由外及里地进行指导、规划和管理, 为经济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运行,打好 坚实的内部基础2)经济法对经济法律 关系的保护,不是等发生问题后再去 保护,而是从其产生及运行的全过程, 自始至终地进行管理和保护,在管理 中予以事先的切实的保护3)经济法对 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保护,即是要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直接或 间接地保证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的实 现4)经济法对经济法律关系的管理和 保护,是采用多种手段进行地管理和 保护的。 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 偿顺序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 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 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 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 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 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 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 应减去未到期利息;④有财产担保的 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 偿部分;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 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 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2)破产财产优先 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 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 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 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简述股票的特征和新股发行的条件股 票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 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的书面凭证。股票与股份是表里 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股份是 股票内含着的股东的地位和权利义 务;股票则是股份的外在表现形式和 书面凭证。股票的特征有: 1)它是 权利证券。即是一种体现股东权(股 权)的证券2)它是有价证券。股票所 代表的股东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利, 如同一切有价证券性质一样,股票是 证明持券人有取得一定金额收益的权 利的凭证3)它是证权证券。即只起权 利证书的作用,证明业已存在的权利, 而不是创设新的权利,不是设权证券 4)它是要式证券。股票必须按法定的 方式和内容制作,必须载明法定的主 要事项5)它是风险证券。股票所代表 的权利及其价值的实现,始终都具有 一定的可变性和风险性。关于新股发 行的条件,《公司法》规定1)前一次 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2)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 向股东交付股利:(3)公司在最近三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4)公司 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简述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一般认为,税 收是国家或政府为了实现其公共职 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 地征收一定货币或实物,参与国民收 入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活动。税收 不仅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 段,而且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重要 经济杠杆税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强 制性。税收是国家依法征收的,有法 律强制力的保证。纳税人不依法纳税, 要受到法律制裁2)无偿性。国家征税 以后,税款就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 要部分,由政府直接安排,既不需要 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 价,因而是一种无偿取得3)固定性。 税收由国家按法律规定征收,政府在 征税以前,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课税对 象的范围、征收数额、征收比例和征 收期限等内容,具有法律上的相对稳 定性。 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股东会是有限 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 力机关。其主要职权概括为1)经营决 策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2)董事、监事确定权。选举或更换 董事、监事,决定其报酬3)董事会、 监事会报告的审批权4)财务决算审批 权5)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 审批权6)增减资本和转让资本、债券 发行的决议权7)公司改组变动的决议 权,即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 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8) 章程修改权。 31 简述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 动法》和原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劳动 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就 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 的规定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同劳动 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 违反法定条件、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 同,或者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订 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对劳 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的,用人单 位应当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承担赔 偿责任:①支付劳动者应得而未得的 工资收入,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 赔偿费用;②补发劳动者应得而未得 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⑧给付劳动 者本应享受而未享受到的工伤、医疗 待遇,并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 赔偿费用;④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其 他赔偿费用2)用人单位招用尚未同原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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