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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每个用人单位所经营的范围不同,也就意味着每个用人单位所指定的企业制度不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相信与金钱挂扣的话题,都是各位看官永远追求的。今天律伴小编将为您带来有关扣发工资的文章。

下面这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进行扣发是合法的:

1、代扣个人所得税;

2、代缴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

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及其它生效的法律文书;

4、抵扣用人单位的损失。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扣发,有两个限制,一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二是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当然,对于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也可以选择让劳动者另行一次性赔偿单位损失,但从工资中直接扣发的话,不能违反上述规定。

在劳动者有缺勤的情况下,如病假或事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规定,对缺勤期间的工资另行计算,比正常上班工资要低,这不是扣发,而是缺勤期间本来就该少拿或不拿工资,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就要进行经济性的处罚,扣工资或者罚款,这是否合法呢?简释如下:

1、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了企业对违纪职工有一定的处罚权利,但现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失效,目前就全国层面而言,没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的处罚权明文禁止,也没有明文许可;

2、某些地方规定,如深圳,认可用人单位可根据有效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3、如果没有地方规定,实务中一般也认为,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从工资中扣款,是不违法的。当然,处罚金额应该合理,且用人单位应证明,员工确实有违纪行为;

4、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我们还是建议用人单位最好不要采取对员工的处罚措施,而改成浮动工资的办法。如设立全勤奖金,将考勤与全勤奖金联系起来;设立绩效奖

金,将员工的表现与绩效奖金挂钩。这样虽然不是罚款,但同样能达到罚款的法律效果,而且是合法有效的。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合理合法的企业制度来规范所属的劳动者,但是却不能任意制定一些苛刻的条文来“剥削”广大劳动者。同时劳动者们也应该注意,时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docsj.com/doc/9514204450.html,/

上海事假工资如何计算公式

上海事假工资如何计算公式 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也是劳动者行为追求的终极目的。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后不能得到到工资,则法定的劳动权就会在现实中落空,劳动者的劳动目的也从根本上得不到实现。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上海事假工资计算公式,大家快来跟一起欣赏吧。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 一、日工资数: 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1.16. 二、应得工资数: 基本工资减加上你的加班费、津贴、补助就是你的实际应得工资数。 三、实得工资数: 应得工资扣除去请事假天数的工资、社会保险数额、个人所得税(如果有的话),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资数。 上海病假工资计算公式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上海产前假工资的计算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

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三条) 上海晚育假工资的计算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2012年修改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和事假规定

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和事假规定 2012修改版摘要: 1、有薪假,即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嫁,丧假 2、有相关规定的有薪假(因人而异),如产假,病假,工伤假等 3、无薪假,即事假 内容: 一、法定节假日 二、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病假 病假期限: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注意: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期间 病假的待遇:病假在六月内,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工资,不满2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2-4年的,本人工资的70%,4-6年的,发给本人工资80%,6-8年,支付本人工资的90%。8年以上者,发给其100%。停止工作医疗期超过6个月的,发给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发给本人工资40%,1-3年者,发给本人工资50%,3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60%。 6个月 24个月疾病救济费:工资的 40% <1Y ︱ 50% 1-3Y ︱60% >3Y 四、探亲假(实际执行很少)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五、婚假和丧假 《劳动法》没有对职工婚假、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原劳动部曾于1959年6月1日发布(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此后,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于1980年2月20日发布《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员工工资包括什么 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docsj.com/doc/9514204450.html, 员工工资包括什么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工资是员工生存的依靠、是他们工作的最大动力,也是用人单位众多义务中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可在实践中,不少员工并不是很清楚工资的组成。那么,在工作的过程中,员工工资包括什么内容呢?请跟随赢了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工资包括什么 职工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89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件工资; 2、奖金; 3、计时工资;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单位扣发员工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2、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

2020事假工资怎么算

2020事假工资怎么算 2016事假工资怎么算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 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 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资的最高限是劳动者的月工资 ÷21.75×事假天数。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 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相关知识: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包吃包住属于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围。此外,实物及有价证券,如单位 发给员工的劳保物品、餐票、电影票等,也不能作为计算最低工资 标准的组成部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 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 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对于员工请事假怎么扣减工资,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但它有个前提条件:不能 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 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但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因此,扣除事假工资的最高限是劳动者的月工资 ÷21.75×事假天数。 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 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相关知识: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2018年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病假在劳动法中被成为“医疗期”,员工的医疗期一般在3—24个月,具体规定为: 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工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病假工资劳动法规定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年修改)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休事假有工资吗?怎么算? 请事假企业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 1. 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 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3.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4.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 5.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企业可以不发病假工资吗? 【提问】休病假期间部分医疗费已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可以不发病假工资? 【回复】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

工资证明承诺书

工资证明承诺书 所开具的月收入为元的收入证明(工资证明),使本人为了能够顺利办理 ,本人声明开具工资证明后,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若产生法律或法律以外的经济纠纷都与公司无关,所产生的后果都有本人承担。 承诺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签批: 主管领导签批: 申请日期: 员工收入证明承诺书 本人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要求本人之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开具了月收入为_______元人民币的个人收入证明,但本人与公司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收入为______元人民币/月,其余为考核工资,由公司根据本人业绩和考核情况发放。现本人承诺,该收入证明仅用于本人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使用,不会用于其它任何场合(包括但不限于以该证明作为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该证明

不视为公司对本人的工资和报酬的承诺,如因本人将该收入证明用于其它用途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资证明承诺函 泉口信用社: 同志是我单位职工,月实发工资为元,我单位对给你社提供的该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工资证明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若该职工借款元,到期后未能偿还,我单位承诺,每月负责直接从该职工的工资中扣除,用于归还该职工所欠的借款本息,直至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单位财务主管(签字、盖章): 单位联系电话: 财务会计联系电话: 年月日 借款人工资证明及承诺函 门源联社营业部:

同志是我单位干部(职工),每个月应领工资元,实发工资元。我单位对给你部提供的该职工身份证明及工资证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先该职工在你部申请借款元,若该职工的贷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我单位承诺从该职工的月工资中扣除上述实发工资,用于归还该职工所欠你部的借款本息,直至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承诺单位(公章财务章): 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财务主管(签字盖章): 单位领导电话号码: 财务电话号码: 年月日

缺勤如何扣工资

缺勤如何扣工资 转三茅邹善童老师 【案例】 赵丽在公司办公室工作,2-3月份,因个人有事,赵丽请了三天假。休假时间正好是2月28日一天,3月1、2日两天。 赵丽的月工资标准是6000元。2、3月份的工资表出来后,赵丽发现,2月份休了这一天,公司扣了她400元。3月份缺勤的这两天,公司扣了她552元。为什么同样的休假扣款标准不一样? 为此赵丽找到了人事部,人事部的解释是:公司在核算员工工资的时候,采用缺勤扣款的方式。2月份有15个工作日,每缺勤一天扣工资的1/15,赵丽缺勤一天,扣400元。而3月份有22个工作日,根据国家计薪日的规定,按照21.75天计算,每缺勤一天,扣1/21.75的工资,所以扣了552元。 赵丽提出,2月份也应该按照21.75个工作日计算,缺勤一天扣276元。人事部的回答是:2月份总共就15个工作日,按这样算,员工2月份一天班不上,公司还要给发6天多的钱,当然是不对的。所以不能这么算。 本案例中为什么两个月缺勤扣款的标准不同?公司在操作中是否存在着问题?

【知识点】 知识点一:工作日的计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同时规定了日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知识点二:《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知识点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案例分析】 在以上的案例中,公司在确定扣款标准时,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

新劳动法对假期的规定

新劳动法对假期的规定 劳动者该享有哪些休假权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 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很多休假,不过,各种休假的适用范围并不完全相同,有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有的仅适用于国有企业。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二、带薪年休假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发布带薪年休假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规定:“在国务院没有发布企业职工年休假规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发出的《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应继续贯彻执行。” 《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中发电〔1991〕2号)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职工休假。确定职工休假天数时,要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门制定;企业职工休假,由企业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精神自行确定。 三、病假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四、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请假 《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

请假扣工资计算方法

请假扣工资计算方法 工资折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19)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 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小时工资×1.5(倍)×实际延长小时 休息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 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日工资×2(倍)(注:本人原工资不扣减) 事假旷工工资扣除事假、矿工工资的计算标准: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扣除事假后实发工资=月工资-日工资×事假天数(不包括公休日)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 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 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 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 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 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 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 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1.国家劳动法没有规定员工请病假企业要付工资,但是有的地方有地方性法规规定若 干天内的病假企业要支付员工工资。

劳动法请假扣工资

篇一:关于劳动法请假如何扣工资 第一条:病假按日工资减半算,事假不发工资 第二条: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不扣工资的, 加点工资———1.5倍。原则上,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果确实需要延长的,一般每日不应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的加班总时不应超多36小时。加点工资按照原工资的1.5倍计发。 休息日加班工资———2倍。企业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2倍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但企业也可以另行安排员工补休替代加班工资。 节日工资———3倍。企业安排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倍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第三条: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有争议,可以申请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无果可以起诉 篇二: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和事假规定 新劳动法法定假日、病假和事假规定 一、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07年修订)》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

员工工资证明范本(精选多篇)

员工工资证明范本 目录 第一篇:员工工资证明 第二篇:员工工资收入证明 - 第三篇:关于证明员工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请示及证明 第四篇:工资证明 第五篇:工资证明范本 正文 第一篇:员工工资证明 工资证明 兹有我公司在编职工,;性别:;身份证号: 。现任职务: 营销中心保洁主管。近一年内在我公司平均月收入(税后) 为:(大写:)。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资料的真实、有效。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安徽锦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XX年10月 第二篇:员工工资收入证明 - 工资收入证明 兹证明:

___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号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至今在我公司已工作___年,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月收入为: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资收入,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单位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关于证明员工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请示及证明 关于证明员工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请示 管理总部: 某人在我学校工作期间,XX年2月至5月工资未按时发放,需要学校开具(来源说明好范文网:)未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的证明。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学校全称 XX年6月7日 关于员工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证明 某人在我学校工作期间,XX年2月至5月工资未按时发放。 特此证明 学校全称 XX年6月7日 第四篇:工资证明

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事假工资如何计算 一、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劳动者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其中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本人工资按职工在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计算。 职工的病假工资低于所在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若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应补足到这一水平。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在制度工作日内请事假,其日工资的计算: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其工资部分的扣除,按其请事假的天数乘以其日工资计算。其奖金部分的扣除,按所在单位奖金计发办法的规定执行。

员工请假工资通常是从月工资中减去应上班而请假未上班的日工资,用人单位可能会酌情克扣相关福利。劳动者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请假的日工资*请假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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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证明范文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在以往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单位、建筑师信誉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工资支付证明。 特些证明。 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证明《工资支付证明》。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二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

请假工资怎么计算 请假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请假工资怎么计算请假工资怎么算才正确 工资权作为劳动者的一项基本人权,他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保障劳动者工资权的实现,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基本人权的保护。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请假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1、按现行规定,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全额支付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请假扣工资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12月=天请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按照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 企业职工的日工资计算为: 日工资等于月工资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天; 那么你请假4天至少应该扣除:3500÷×4=元 如果加上个人所得税的话,公司扣除你800多块,个人认为是合理的。 首先看看你4天没有去,是请的病假还是事假,一般来讲,事假从劳动保障政策上来说是没有规定的,主要看你单位的规章制度;病假工资则是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举例说明:在2007年1月份,实际工作天数是23天,你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是600,那600的80%是480,480/=,你病假期间的4天工资是*4=,该月份其他工作天数的工资计算:3500/=,19天为*19=,那么你在该月份的工资应该为+=,当然这是含税的。 国定假一周休两天,那么按一月31天来算,你应该上班23天.个人认为3500除以23再乘上4,所得就是你该扣的钱. 你的公司有什么事先已明文规定的奖罚条文,你也要考虑进去. 最好问问人事科,因为相关的公司及法律条文他们是最清楚的.也有回答你的职责.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11天=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劳动法请假规定(完整版)

劳动法请假规定 劳动法请假规定 第一篇: 劳动法请假规定 病假的规定见劳部发【1994】479号,从网上可以搜到,现在仍然执行。 婚丧假国家规定最多三天,符合晚婚的增加假期,具体见当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产假国家规定三个月,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增加假期,具体见当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带薪年休假,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事假,单位有权不批,批了也可以不发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一、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11天: 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 阅读了《劳动法请假规定》本站编辑还为您更多

工资发放代扣款说明

2010年5月份工资发放代扣款说明 根据澧财函[2010]5号关于《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精神。本月在工资扣款项目的集资捐献中扣款83元,其中对全县在职人员一次性缴纳防洪保安资金80元,每人每月缴纳联防费2元、义务兵统筹1元。 1、对防洪保安资金扣款有异议的单位请与非税收入管理局联系。 2、联防费为每人每月2元、义务兵统筹为每人每月1元,分月在工资项目中的政府捐献栏目中录入3元。(含全县所有统发内统发外在职人员) 澧县工资发放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附:《关于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的通知》

澧财函〔2010〕5号 关于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的 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防洪保安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办法》(湘政发〔2001〕31号)及《湖南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湘财综〔2007〕3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在职职工缴纳2010年度防洪保安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本县范围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都应缴纳防洪保安资金。在职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与用人单位事实存在一年以上劳务关系的从业人员。 二、缴纳标准每人每年80元。 三、凡属在县工资发放中心打卡发放工资人员,在五月份工资发放中一次性扣缴,未在县工资发放中心发放工资的在职人员,由单位在五月份工资发放中一次性扣缴后上解县财政。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一

个人懂你,就是时时关心你;就是刻刻在乎你;就是凡事想着你。懂你的人,会想着你的冷暖,想着你的忧乐,想着你是否安好。 懂你,是心灵的一种呵护,是生命的一种温度,是彼此间的一种温馨。 因为有人懂你,你流在眼角的泪水有人擦;因为有人懂你,你欢笑时有人陪你笑;因为有人懂你,你寂寞时有人陪;因为有人懂你,你有难时有人帮;因为有人懂你,你痛苦时有人安慰。 懂你的人是你的知己,甚至比知己更知己。知己也只能是无话不说,心心相印,情同手足,休戚与共。

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请假工资计算方法 1、按现行规定,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的,病假 期间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 要全额支付工资的。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国家 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80]财企字41号〉一、职工 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 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 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 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 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

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 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 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 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 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1、基本工资/当月天数*(当月天数-请假天数)不合理;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是给你带来的关于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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