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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革命历史档案著录细则

某科技公司革命历史档案著录细则某科技公司革命历史档案著录细则

为了记录某科技公司的革命历史,维护公共记忆,确保历史档案的精准性和完整性,该公司特制定了一套著录细则,以规范制定和管理历史档案。本文旨在详细阐述该著录细则。

一、档案名录

1.档案名称:记录档案的名称,需简明扼要、清晰明了。

2.档案编号:为每个档案设立唯一编号,以便检索使用。

3.开放时间:记录档案开放的时间,以便管理人员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档案的长期使用。

4.存放单位:记录档案存放的单位,包括具体位置、专门房间、柜子和架子等,确保所有档案得到妥善存放。

5.保管人:记录档案的保管人,确保档案得到专人管理和保护。

二、档案目录

1.目录名称:记录目录的名称。

2.目录编号:为每个目录设立唯一编号,以便检索使用。

3.档案数量:记录目录包含的档案数量。

4.档案时间范围:记录目录所涵盖的档案时间范围。

5.制作人:记录目录的制作人和制作时间。

6.备注: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三、档案文件的著录

1.档案名称:记录档案名称。

2.档案编号:记录档案的编号,需与档案名录的唯一编号

相一致。

3.档案出处:记录档案的来源单位,并注明档案的性质、

来源、形式、数量、时间范围、作者、创作时间、制作时间和保存时间等。

4.档案内容:记录档案的具体内容,尽可能准确地描述档

案的主题、内容、类别、形式、数量、人物、地点、时间和活动等。

5.档案年代:记录档案所在的时间年代。

6.档案保管期限:记录档案的保管期限,即可操作期和永

久保存期,做到分类管理、不失序列。

7.备注: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档案保管

1.保管环境:档案的保管环境主要包括温度、湿度、光线、氧气、尘埃、震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

2.档案传递:档案传递的环节要严格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及时传递。

3.档案盘查:对档案进行定期盘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

精准性。

4.档案护理:对档案进行定期护理和整理,确保档案的长

期保存和使用。

综上所述,某科技公司制定的历史档案著录细则,准确、详细、规范,为公司的历史档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些规定既是重要的档案管理工具,又是记录公司历史的重要资料,有望在历史的长河中流传千古。

(档案管理)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Wuhan Kaidi Holding Investment Co.,Ltd 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编号:KDKG/PK-101 版本:A/0 2009年月日发布2009年月日试行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发布

文件批准页 批准/日期: 审核/日期: 相关部门/日期: 部门负责人/日期: 文件编写/日期:

目录 1.目的 (1) 2.范围 (1) 3.定义 (1) 4.职责 (1) 5.程序 (1) 5.1 科技档案类目设置 (1) 5.2 归档要求 (2) 6.相关文件 (3) 7.记录 (3) 林业生产及建设归档资料分类标准 (4) 技术研发项目归档资料分类标准 (8) 火电项目竣工资料分类标准 (9) 风电项目竣工资料分类标准 (21) 环保项目竣工资料分类标准 (28)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标准化管理,保证档案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以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凯迪各系列公司(以下简称系列公司)科技档案的归档、立卷、整理工作。 3.定义 3.1科技档案:是指本公司在生产运营、科学研究、项目开发及实施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图纸、表格、文字、声像等文件材料。 本标准涉及科技档案范围包括:林业建设及生产项目、科技研发项目、火电厂建设项目(含投资和市场开发)、脱硫、除尘等环保工程项目。生物质电厂生产运行档案执行《生物质电厂档案管理办法》。 4.职责 4.1 信息中心档案管理部:负责按照国家及行业科技档案相关法规、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科技档案归档分类标准。 4.2 控股公司各中心/部门、各系列公司相关部门参与本标准的评审,并按标准规定要求,完成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5.程序 5.1 科技档案类目设置 5.1.1 公司档案一级类目参照《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设置,共分9大类,其中:0至5大类,为文书档案,6至9大类为科技档案。科技档案一级类目包括:6生产运营含林业生产、CDM、电厂生产运行等;) 7 技术研发项目 8 建设项目 9 设备 5.1.2 结合控股及各系列公司的经营模式及业务范围,对6至9大类在各专业进行进一步细划,形成各专业归档资料分类标准,包括:实体分类原则、分类方法、类目标识和类目设置、归档份数、保管期限、责任部门等。 5.1.3 “6 电厂生产运行”是对控股及各系列公司下属各电厂生产运行中重要文件资料制定的归档标准。 5.1.4 “7技术研发项目”是对控股及各系列公司的技术引进、技术研发等科技项目的

DAT 17.2-1995 全国革命历史档案数据采集标准革命历史资料著录细则

DA/T 17.2-1995 全国革命历史档案数据采集标准 革命历史资料著录细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革命历史资料篇名级著录项目、标识符号、格式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编制革命历史资料篇各级机读目录。编制其他革命历史资料目录可参照使用。 1.3 本标准不包含资料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 GB 3792.1 文献著录总则 GB 3792.5 档案著录规则 3 名词术语 3.1 资料党和国家机关、群众团体或个人在从事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社会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提供给社会各界工作和学习参考用的一切公开或内部的出版物以及某些文件、档案的复制品。 3.2 革命历史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党政军群机构及其他革命团体和个人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资料。 3.3 资料著录在编制资料目录时,对资料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3.4 著录项目揭示资料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 3.5 著录格式著录项目在条目申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6 条目资料著录标引的结果,是反映一个著录标引对象的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标引项目的组合。 3.7 资料目录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组合,是资料检索和报导的工具。 4 著录项目 4.1 档案馆代码

4.2 书刊名称 4.3 出版日期 4.4 出版者 4.5 书刊号 4.6 资料状况 4.7 载体类型 4.8 密级 4.9 资料时间 4.10 卷期号 4.11 资料首页4.12 责任者 4.12.1 个人责任者4.12.2 团体责任者4.13 受文者 4.13.1 个人受文者4.13.2 团体受文者4.14 题名 4.15 主题词 4.16 自由词 4.17 分类号 4.18 地名 4.19 人物

档案分类标引细则

您的位置:档案政务--政策法规*提示: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法规类不标准名称<<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公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1994-12-28 主题词档案分类档案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档案分类标引规则GB/T15418-94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2-28批准 1995-08-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为了正确进行档案分类标引,选用恰当的标识表达档案文献的主题,保证档案分类标引的质量, 提高检索效果,实现档案资源共享,特制订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档案馆(室)使用《中国档案分类法》对所藏各种类型的档案进行分 类标引。 1.3 本规则适用于编制档案分类目录、索引以及建立档案目录中心和数据库的档案分类标引工 作。 2 引用标准GB 3860 文献主题标引规则GB3792.5 档案著录规则ISO 5963-1985(E) 文献工作──文献审读、主题分析与选定标引词的方法 3 术语 3.1 档案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 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 史记录。 3.2 《中国档案分类法》(以下简称《中档法》)用于对档案进行分类标引的工具。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分类表》、《清代档案分类表》、《民国档案分类表》以及《新民主主义 革命档案分类表》。 3.3 主表档案分类法的主体,是一种文献分类体系的具体体现。《中国档案分类法》的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DA/T 18一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档案著录规则是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描述以形成条目的技术规定。 档案著录标准化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一项基础工作,为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案检索体系,广泛开展档案的报道与交流,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而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一组文件、一一个或一组案卷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著录。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著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792.1一1983 文献著录总则 GB 7156一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 9704一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 GB/T 15418一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 3860一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DA/T 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著录 在编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DA/T 1中5] 3.2 著录项目 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人才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 条目 又称款目,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

档案著录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着录规则 Bibliographicaldescriptionforarchives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 档案着录规则 DA/T18-1999 (代替GB/T3792.5-8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1999-05-31批准1999-12-01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组文件、一个或一组案卷的着录项目、着录格式、标识符号、着录用文字、着录信息源及着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着录。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着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

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792.1-1983文献着录总则 GB/T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9704-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 GB/T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DA/T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着录 在编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DA/T1中5] 3.2着录项目 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时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条目 又称款目,档案着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着录项目的组合。 3.4着录格式

革命历史档案著录细则

革命历史档案著录细则 DA/T 17.1-1995 为了进一步提高革命历史档案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建立国家级的革命历史档案目录数据库和计算机检索体系,健全馆际之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机制,充分发挥革命历史档案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著录项目、标识符号、格式和方法。 1.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编制革命历史档案文件级机读目录。编制其他革命历史档案目录可参照使用。 1.3本标准不包含档案目录组织的方法。 2引用标准 GB 3792.1文献著录总则 GB 3792.5档案著录规则 3名词术语 3.1革命历史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政府、军队、团体形成的档案。 3.2其它名词术语见《档案著录规则》。 4著录项目 4.1档案馆代码 4.2档号 4.2.1全宗号 4.2.2目录号 4.2.3案卷号 4.2.4文件号

4.3份数 4.4页数 4.5缩微号 4.6密级 4.7文件状况 4.8载体类型 4.9文件时间 4.10责任者 4.10.1个人责任者 4.10.2团体责任者 4.11受文者 4.11.1个人受文者 4.11.2团体受文者 4.12题名 4.13分类号 4.14主题词 4.15自由词 4.16地名 4.17人物 4.18组织机构 4.19会议 4.20备注 5标识符号 + 附件。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有关说明文字。 〔〕考证符号。 □表示每一个残缺文字和未考证出的中文文字。 ?外文缩写。 ~起止连接符。 ,责任者,主题词等项目内著录两个以上内容的分割符。 6著录格式 6.1著录格式见《档案著录规则》 6.2本标准只提供著录标引的参考工作单,见附表2。 7必要项目和选择项目 7.1必要项目:档案馆代码、档号、时间、责任者、题名、分类号、主题词。 7.2选择项目:除必要项目外均为选择项目。 8著录使用文字 8.1著录使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简化汉字。 8.2档案本身文字出现错别字、繁体字和非标准字时,在所著录条目中予以改正。 8.3著录中所用数字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 8.4少数民族文字的档案著录时必须依照少数民族文字书写规则,亦可根据实际需要翻译成中文(外文亦同)。 8.5各著录项目使用文字类别见附表1。 9载体类型标识 革命历史档案的载体类型分为:纸、录音、录相、照片、印信、缩微制品、机读磁性制品等。10著录来源 10.1著录来源是被著录档案的本身。 10.2在著录的档案本身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参阅其他有关资料。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档案管理已经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档案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和保存重要信息,以便日后进行查询和使用。这项任务在科技领域中尤为重要,因为科技产业的资料通常非常复杂,需要采取一系列专业管理措施。针对这种情况,国家出台了《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以规范科技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 《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主要针对科技领域的档案进行了规定和管理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科技档案管理平台。科技档案管理平台是指建立一套用于科技档案管理的电子系统。这个系统可以进行科技档案的数字化、存储、整理、管理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这样的系统可以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操作性,方便对档案的管理。 二、加强档案的依法规范管理。科技档案是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需要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管理。要求科技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三、加强档案安全保护。科技档案的安全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避免档案信息的遗失或泄漏,需要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主要包括档案的存储环境的控制、档案备份和档案安全检查等方面,以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四、增加科技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随着科技的进步,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了档案管理的一种趋势。在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要求加强档案数字化管理,便于对档案的检索和管理,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五、运用现代技术加强档案的管理。现代科技技术的进步,可以有效地提升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准确度。比如,运用AI 技术进行档案分类和整理,用卫星技术监控档案存储情况等,都将会大大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 六、规范档案使用人员的行为。科技档案的使用仅限于允许访问和使用的人员使用,并且必须遵守各项规定。要求科技机构建立科技档案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档案的使用规范,防止档案滥用或泄漏,确保档案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总的来说,科技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出台,有助于规范科技领域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实际效果。同时,规范的档案管理也将为社会各行各业提供更加真实可信、高效安全的档案信息,为各行各业的研究和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具体内容 1.1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

文件由办公室收集。2.3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档案室对档案应辨别全宗、辨别年度、辨别种别划分寄存、排列,寄存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办法要科学,以便查找。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查对工作,做到账务符合,对破坏、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具体要求 3.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条理明白,符合其形成纪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规模 4.1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1.1档案著录规则

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份或一组文件、一个或一组案卷的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项目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档案的著录。对于某些内容和形式极其特殊的档案,可遵照本标准制定细则。 本标准不包括以全宗和类别为对象的著录,也不包括目录组织的方法。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792.1—1983 文献著录总则 GB/T 7156—1987 文献保密等级代码 GB/T 9704—1988 国家机关公文格式 GB/T 15418—1994 档案分类标引规则 GB/T 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DA/T 1—1992 档案工作基本术语 DA/T 19—1999 档案主题标引规则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著录 在编制档案目录时,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DA/T1中5] 3.2 著录项目 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包括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时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 3.3 条目

又称款目,档案著录的结果,是反映文件或案卷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著录项目的组合。 3.4 著录格式 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3.5 档案目录 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条目汇集,是档案管理、检索和报道的工具。 4著录项目 档案著录项目共分七项,每项分若干著录单元(小项)。 4.1 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4.1.1 正题名 4.1.2 并列题名。 4.1.3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4.1.4 文件编号。 4.1.5 责任者 4.1.6 附件。 4.2稿本与文种项 4.2.1 稿本, 4.2.2 文种x 4.3 密级与保管期限项 4.3.1 密级。 4.3.2 保管期限。 4.4 时间项 4.5载体形态项 4.5.1 载体类型。 4.5.2 数量及单位, 4.5.3 规格, 4.6 附注与提要项 4.6.1 附注, 4.6.2 提要,

档案管理细则15篇

档案管理细则15篇 【第1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档案管理是人事管理的一小部分,下面企业管理网就为大家整理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大家可以阅读下文。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 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8.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部门档案管理范围,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原件移交公司管理。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 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 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4.招投标文件管理; 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 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章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

档案的著录

档案的著录 档案著录是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等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内容特征是指档案的主题,表现为档案的主题词、分 类号、摘要等;形式特征是指档案的外在表现因素,如题名、 责任者、形成时间、文种、载体、档号等。档案著录是组织档 案检索工具的基础,著录的质量决定了检索工具的质量。(一)著录项目 档案著录项目是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记录事项。根据《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的规定,包括7个著录 项目。 (1)题名与责任说明项。包括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 说明题名文字、文件编号、责任者、附件等著录单元(小 项)。 (2)稿本与文种项。包括稿本、文种两个小项。 (3)密级与保管期限项。包括密级和保管期限两个小项。 (4)时间项。 (5)载体形态项。包括载体类型、数量及单位、规格等三个 小项。 (6)附注与提要项。包括附注和提要两个小项。 (7)排检与编号项。包括分类号、档案馆代号、档号、电子 文档号、缩微号、主题词或关键词等小项。 著录项目分为必要项目和选择项目。其中必要项目包括正题名、责任者、时间项、分类号、档号、电子文档号、缩微 号、主题词或关键词。其余为选择项目。 (二)必要项目著录细则 1.正题名 正题名是档案的主要题名,一般指单份文件文首的题目和案卷封面上的题目。正题名照原文著录。单份文件没有题名, 依据其内容拟写题名,并加“〔〕”号。单份文件的题名不能 揭示内容时,原题名照录,并根据其内容另拟题名附后,加

“〔〕”号。单份文件的题名过于冗长时,在不丢失重要信息和损伤原意的情况下,可删去冗余部分,节略内容用“…”号表示。 案卷题名不能揭示案卷内容或题名过于冗长时,一般应重新拟写,将原题名修改好后再著录。 2.责任者 责任者,也称作者,是指对档案内容进行创造、负有责任的团体或个人。责任者只有一个时,照原文著录。责任者有多个时,著录列居首位的责任者,立档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著录,其余视需要著录。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多个责任者具有同一职责或身份又必须著录时,可将职责或身份置于最末一个责任者后的“()”号中,责任者之间以“,”号相隔。同一责任者有多个职责或身份又必须著录时,可将多个职责或身份置于责任者后的“()”中,职责或身份之间以“,”相隔。 机关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不发生误解的通用简称。历代政权机关团体责任者,著录时其前应冠以朝代或政权名称,并加“()”号。 个人责任者一般只著录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著录职务、职称或其他职责,并加“()”号。文件所署个人责任者有多种职务时,只著录与形成文件相应的职务。清代及其以前的个人责任者应冠以朝代名称,并加“()”号。少数民族个人责任者称谓各民族有差异,著录时,应依照该民族的署名习惯著录。 外国责任者,姓名前应著录各历史时期易于识别的国名简称,其后著录统一的中文姓氏译名。必要时著录姓氏原文和名的缩写。国别、姓氏原文和名的缩写均加“()”号。 3.时间项 时间项视不同著录对象,分为文件形成时间、卷内文件起止时间等。一般公私文书、信札为发文时间,决议、决定、命令、法令、规程、规范、标准、条例等法规性文件为通过或发布时间,条约、合同、协议为签署时间,技术评审证书、技术鉴定证书、转产证书为通过时间,获奖证书、发明证书、专利

档案数据著录规范

档案数据著录规范 一、数据准备 数据准备,是指在档案目录信息进入数据库前规范档案目录内容,提供精确有效档案目录信息旳工作。案卷不符规范规定旳应改正,如没有页码旳要补编、松散旳案卷应重新装订等。数据准备工作应符合《文书档案目录数据互换格式与著录细则》(DB35/T161-2023)及有关规定,著录目录时,对照档案逐“件”录入,不可直接按原有旳目录进行录入。 二、数据录入 (一)文献级目录数据著录规定 1、全宗号:是档案馆给定每个立档单位旳代码。全宗号用4个字符(半角)体现,如:“中共建宁县委宣传部”旳全宗号为3,应著录为“0003”。全宗号旳格式是:×××× 2、案卷目录号: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旳代码。(采用按不同样保管期限、不同样门类或不同样载体形态设置,注意,一种全宗内旳案卷目录号不得反复)。用3个字符(半角)体现,如:第12号目录应为012,一种全宗内旳目录号不能反复。 3、案卷号:案卷排列旳次序号,每个目录内旳案卷号不能反复;用4个字符(半角)体现。(提议各立档单位只编制归档号,案卷号待档案移交进档案馆后由档案馆编制) 4、归档号:是档案室赋予归档文献或案卷旳排列次序号,应据实著录。 5、页号:页号是案卷内文献每页旳次序号,文献中有图文页面为一

页;页号著录每份文献首页所在旳页号,页号不应有重号,用4个字符(半角)体现,如:102页应著录为0102。(案卷内文献首页旳号码存在重码、跳码旳现象,应重编页码) 6、文献题名:即文献标题。(是字符型,不得超过80个中文,全角状态下著录) (1)原则上照实著录原文标题,不能断章取义,如:题名“建宁县人民政府有关加强档案工作旳告知”,就应照实录入,而不应录入为“有关加强档案工作旳告知”。原文有错或漏字旳,应照实录入,用“[]”在其后加以阐明,如“中共建宁县委有关×××同旳任告知”,应录为“中共建宁县委有关×××同[志]旳任[职]告知”。 (2)文献题名冗长,超过规定字段长度旳,在不丢失重要信息和损伤原意旳状况下,可删去冗余部分,节略内容用“…”体现。 (3)对题名中出现“本省”“你局”“本府”等不规范简称旳,应据实著录并在其后注明全称或规范旳简称,用“[]”标识。如“有关本局……工作总结”应录成“有关本局[××局]……工作总结”,而不应录成“有关××局工作总结”。 (4)文献有正题名、副题名或题名阐明旳,正题名可以反应文献内容,按正题名著录;正题名不能反应文献内容旳,应同步著录文献旳副题名或题名阐明,在著录副题名之前加上“:”,如正题名为“开拓创新,实现新旳跨越”、副题名为“二○○五年工作总结”,应录为“开拓创新,实现新旳跨越:2005年工作总结”。假如字段长度不够,可归纳后著录,用“[]”标识。 (5)文献没有题名旳,应根据文献内容确定题名,用“[]”标识;原文献题名不能揭示文献内容旳,如“告知”、“汇报”等,应根据文献内

某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某公司科技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健全公司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以下简称科技档案),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利用科技档案,以适应公司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基本建设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科技档案的作用。依据国家、行业关于科技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科技档案是指在科学技术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以下简称科研、生产、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并按照一定的归档制度,作为真实的历史记录集中保存起来的图纸、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音、录像带、磁盘、光盘等科技文件材料。 1.3 科技档案是国家全部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公司的科技档案是公司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信息资源,是公司科研、生产、基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1.4 科技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1.5 科技档案工作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把科技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纳入本部门、个人的职责范围,并与经济责任制度挂钩。 2 科技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 2.1 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2.2 科技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和公司的有关要求,科学地管理科技档案,做到“三纳入”、“四参加”,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通过收集、整理、保管、检索、编研、鉴定、统计和利用八项基本工作,做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地保管和有效地提供利用,为我公司的生产、科研、基建工作服务。 2.3 负责收集全公司生产、科研、基建工作中形成的科技文件资料,并登记、造册、入库。 2.4 负责全公司所需标准、规程规范、科技图书的订购和发放工作。

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篇1)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 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 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设立档案部并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公司档案部的基本职责为: 1、组织实施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档案管理部门制订的有关规定、办法、细则; 2、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3、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5、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档案部反映档案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综合档案室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范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人事部: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简介、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计划、管理决策等; 2与总部及其他单位往来发文; 3行政管理方面,包括: 1办公用品管理、采购、出车及维修记录等; 2日常管理方面的员工考勤,前台的外出登记、钥匙登记、来客记录、电话记录、维修登记、材料收发、设计师排单,公司会议记录、重要谈话、各种总结、报告、请示批复,员工民主生活会方面的记录等; 3人资部:人事方面的劳动合同、各项协议、员工奖惩、晋升、培训、入职手续、员

档案信息化

档案信息化 《岗位培训教程》 第三编档案信息化 一、填空 1.《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政府上网工程和电子政务建设。 2.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应用系统建设。 3.局域网是由一组互相连接具有通信能力的计算机组成的,并分布在较小的地理范围内的计算机网络。 4.目录数据库库建设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当务之急。 5.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要办证单位生产的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6.国外有的学者提出电子文件的再生性保护,将技术果实的电子文件适时地转移到缩微品和纸上。 7.为规范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国家档案局发布了“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方案”。 8.标准化是数字化,网络化的生命线。 9.文本文件是指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生成的有字、词、数字或符号表达的文件。 10.视频捕获设备可将模拟影像转换成数字影像。 11.声音文件是指用音频设备录入活用边去软件生成的文件。 12.包含对其他文件链接功能的文件为“超文本文件”。 13.程序文件是指处理各种事务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程序,是一种计算机软件。 14.人们再计算机屏幕上看到的文字、图形,只不过是电子文件的某种输出形式。 15.电子文件的产生于运行过程在传阅、承办等某些节点上可以设计成并发的方式。

16.对归档后形成电子档案的管理应有档案部门负责。 17.电子文件的归档分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两种形式。 18.归档电子文件应当参照《归档文件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以件为单位整理。 19.电子文件的坚定要像纸质文件的坚定一样,建立鉴定组织明确鉴定程序。 20.第一代档案管理软件出现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 21.黑客特指电脑系统的非法入侵者。 22.《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推荐的蚊子型数据格式为XML文档和RF、TXT格式。 23.档案管理软件中数据项的设置应符合《档案著录规则》的规定。 24.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档案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电 子文件归档管理。 25.2004年6月15日我省档案系统第一个地方标准《文书档案文件数据库规则》颁布实施。 26.《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中规定数据库字段类型有:定长字类型、可变长 字类型、数值型、文本型。 27.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分辨率一般均建设选择大于或等于1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是当提高分辨率。需要进行OCR孩子识别的档案,扫描分辨率建议选择大于或等于200dpi。 28.按照工作流程,纸质档案数字化的基本环节主要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 二、单项选择 1.中办发【2004】34号文件要求“加快以传统载体保存的公文、(A)、资料等信息资源的数字化进程”。 A.档案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合理有效运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 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涉及以下文献: 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献材料;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献材料; 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献材料(含协议、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4.政府、项目批文、协议;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献(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8.公司签定的各类协议(含商品房买卖协议);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献; 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涉及会议的告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发言、

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 部门档案管理范围,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毕后,原件移交公司管理。部门级档案文献如下: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记录报表、简报;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4.招投标文献管理; 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 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三章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要实行集中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由行政部负责主体档案的管理,并对其他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行政部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备专人分管公司主体档案工作。 第四条根据有关档案法规规定精神,各部门形成的文献材料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立卷和归档,并定期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保管。 第五条公司应有库房或场地和必要的设施及保护设备保管档案,保证档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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