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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消费者态度

消费者态度的改变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态度强度的改变,一是指态度方向的改变。消费者态度的改变,一般是在某一信息或意见的影响下发生的,从企业角度,又总是伴随着宣传、说服和劝导。从这一意义上,态度改变的过程也就是劝说或说服的过程。
1)改变消费者态度的说服模式
霍夫兰德(C.I.Hovland)和詹尼斯(I.L.Janis)于1959年提出了一个关于态度改变的说服模式(图9.5)。这一模式虽然是关于态度改变的一般模式,但它指出了引起态度是否和如何改变的过程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对理解和分析消费者态度改变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发意义。
霍夫兰德认为,任何态度的改变都涉及到一个人原有的态度和外部存在着与此不同的看法。由于两者存在差异,由此会导致个体内心冲突和心理上的不协调。为了恢复心理上的平衡,个体要么是接受外来影响,即改变自己原有的态度,要么采取各种办法抵制外来影响,以维持原有态度。
这种模式将态度改变的过程分为四个相互联系的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外部刺激,它包括三个要素,即传递者或信息源、传播与情境。传递者是指持有某种见解并力图使别人接受这种见解的个人或组织。如发布某种劝导信息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劝说消费者接受某种新产品的推销人员,都属于传递者的范畴。
传播则是指以何种方式和什么样的内容安排把一种观点或见解传递给信息的接收者或目标靶(Target)。信息内容和传递方式是否合理,对能否有效地将信息传达给目标靶并使之发生态度改变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情境因素是指对传播活动和信息接收者有附带影响的周围环境,如信息接收者对劝说信息是否预先有所了解,信息传递时是否有其他干扰因素等等。
第二个部分是目标靶,即信息接收者或企业试图说服的对象。说服对象对信息的接收并不是被动的,他们对于企业或信息传递者的说服有时很容易接受,有时则采取抵制态度,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说服对象的主观条件。比如,如果某人在多种场合公开表示过不喜欢某种产品,那么,要改变他的这一态度,难度就比较大,因为那样将意味着他对自己的否定。
第三个部分是中介过程,它是指说服对象在外部劝说和内部因素交互作用下态度发生变化的心理机制,具体包括信息学习、感情迁移、相互机制、反驳等方面。限于篇幅,对于这些中介过程,本书不拟作具体介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有关社会心理学的书籍。
第四个部分是劝说结果。劝说结果不外乎两种:一是改变原有态度,接受信息传递者的劝说;一是

对劝说予以抵制,维持原有态度。从劝说方的角度看,前述第一种结果当然最为理想。但在很多情况下,劝说可能并未达到理想目标,而是出现前述第二种情况。在此情况下,信息接收者或目标靶可能采用各种方式对外部影响加以抵制,以维护自己原有态度。常见的方法有:贬损信源,比如认为信息发送者存有私利和偏见,其信誉很低,以此降低劝说信息的价值;歪曲信息,如对传递的信息断章取义,或者故意夸大某一论点使其变得荒唐而不可信;掩盖拒绝,即采用断然拒绝或美化自己的真实态度的方法抵御外部劝说和影响。比如,面对舆论对“大吃大喝”、“公款消费”的指责,个别国企领导会以“工作需要”为搪塞现由,拒绝改变其态度。
2)传递者对消费者态度改变的影响
一般来说,影响说服效果的信息源特征主要有四个,即传递者的权威性、可靠性、外表的吸引力和受众对传递者的喜爱程度。
(1)传递者的权威性,指传递者在有关领域或问题上的学识、经验和资历。一种新药的评价如果是出自一位名医之口,显然会较普通人的评价更具有说服力。在报刊、电台上,经常请有关专家、学者宣布某项消息或信息,目的就是为了增加信息的可信度和影响力。
(2)传递者的可靠性,指传递者在信息传递过程中能否做到公正、客观和不存私利与偏见。再有名的医学权威,如果是在为自己开创的公司作宣传,人们对其评价的可信度就会存在疑问。很多消费者之所以对广告和推销员的说辞表示怀疑,原因也恰恰在于他们认为后者在宣传中难以作到客观、公正。
(3)传递者外表的吸引力,指传递者是否具有一些引人喜爱的外部特征。传递者外表的魅力,能吸引人注意和引起好感,自然会增强说服效果。很多商业广告,用俊男倩女作为打动顾客的手段,就是运用这一原理。
总体而言,关于传播者外表特征的研究也是支持上述原理的。邱肯(S.Chaiken)的研究发现,在改变人们的信念方面,外表更富魅力的传播者更容易获得成功。此外,人们更倾向于对有外表吸引力的传播者形成好的印象。例如,有一个研究发现,男女大学生普遍将有外表魅力的人想象更加敏感、热忱、谦虚和幸福。总之,这些研究结果可以概括为一句话,那就是“美的事物总是好的”。
研究人员也发现,传达者的外表魅力不一定能单独发挥作用,而可能受制于一些其他因素。在一项实验中,具有高外表吸引力和低外表吸引力的人为两种产品,即咖啡和香水作广告。结果显示,当产品是香水时,具有高吸引力的传达者能引发更多的购买意向

;相反,当产品是咖啡时,不太具有吸引力的传达者能产生更好的影响效果。由此表明,使用外表漂亮、具有性感的模特作广告,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合适。
 (4)对传递者的喜爱程度,指受众或消费者对传递者的正面或负面情感。消费者对传递者的喜爱程度可能部分基于后者的外表魅力,但更多的可能是基于其他的因素,如举止、谈吐、幽默感等。喜爱之所以会引起态度改变,是因为人具有模仿自己喜爱对象的倾向,较容易接受后者的观点,受他的情趣的影响,学他的行为方式。
喜爱程度和相似性有着密切关系。人们一般更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人接触和相处,从而也更容易受其影响。布罗克(T.Brock)曾于20世纪60年代做过一个有趣的试验。他让一些化妆品柜台的售货员劝说顾客购买一种化妆品,有的售货员充作有专长但与顾客无相似身份,另一些则充作与顾客有相似身份但无专长。结果发现,没有专长但与顾客有相似性的劝说者比有专长而与顾客无相似性的劝说者对顾客的劝说更为有效。
3)传播特征与消费者态度改变
严格地讲,传播特征也应包括传达者的特征。关于传达者与消费者态度改变之关系在前面已作了讨论,下面主要论及其他传播特征对消费者态度变化的影响。所谓“其他传播特征”,主要包括:传达者发出的态度信息与消费者原有态度的差异;恐惧的唤起;一面与两面性论述。
 (1)传达者发出的态度信息与消费者原有态度的差异。一般而言,传递信息所维护的观点和消费者原来态度之间的差异越大,信息传递所引起的不协调感会越强,消费者面临的改变态度的压力越大。然而,在较大的差异和较大的压力之下,能否引起较大的态度改变则要看两个因素的相互作用:一个因素是前面说的差异或差距,另一个因素是信息源的可信度。差距太大时,信息接收者不一定以改变态度来消除不协调的压力,而可能以怀疑信息源的可信度或贬低信息源来求得不协调感的缓解。多项研究发现,中等差异引起的态度变化量大;当差异度超过中等差异之后再进一步增大,态度改变则会越来越困难。
(2)恐惧的唤起。恐惧唤起是广告宣传中常常运用的一种说服手段。头皮屑带来的烦恼、蛀牙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脚气患者的不安表情,无不是无用恐惧诉求来劝说消费者。在过去三十多年里,对于恐惧诉求的有效性的看法,经历了相当大的变化。早期一个关于恐惧唤起的研究试图运用恐惧诉求劝说消费者更频繁地刷牙。研究中,一组高中学生目睹 牙龈溃疡的可怕镜头,并被告知牙龈感染会导致心脏、肾脏等多种器官损

坏的严重后果;其余一些组的被试则看到的是一些没有如此令人恐惧或根本没有恐惧感的场面。结果显示,高恐惧组的被试更少有行为的改变。此一结果使不少学者得出恐惧诉求在劝说中没有什么效果的结论。
然而,近些年来,恐惧诉求在改变消费者态度方面越来越多地被视为是有效的。人寿保险公司、防盗器具生产商、汽车制造商日益增多地运用恐惧诉求唤起消费者对其产品的兴趣。
正如很多研究人员所指出的,如果对上述各方面给予充分重视,高恐惧信息较陈述或事实性信息将产生更好的劝说效果。之所如此,关键性原因是恐惧诉求更易于激发情绪性反应,由此会使消费者更多地集中精力应付问题和在此基础上学会如何对威胁作出反应。
 (3)单面论述与双面论述。在说服过程中,是陈述一方面的意见或论据好呢?还是同时陈述正、反两方面意见与论据好呢?这是信息传达者或说服方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研究显示,在有些情况下,双面论述是一种有效的说服手段。双面论述给消费者一种客观、公正的感觉,可以降低或减少后者对信息和信息源的抵触情绪。霍夫兰德等人的研究表明:当听众与劝说者的观点一致,或前者对所接触的问题不太熟悉时,单面论证效果较好;如果听众与劝说者观点不一致,而且前者对接触的问题又比较熟悉时,单面论证会被看作是传达者存在偏见,此时,采用双面论证效果将更好。
4)目标靶的特性
研究说服过程或消费者态度改变的过程,除了要研究信息源、传播本身和情境因素之外,另一个不容忽视的内容就是目标靶的特征。
 (1)对原有观点、信念的信奉程度。如果消费者对某种信念信奉程度很高,如在多种公开场合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与态度,或者根据这一信念采取了行动,此时,要改变消费者的态度将是相当困难的。相反,如果消费者对某种信念的信奉程度还不是特别强烈,而且也没有在公开场合表明过自己的立场,此时,说服消费者改变其原有的态度,相对会容易一些。
 (2)预防注射。通俗地讲,预防注射是指消费者已有的信念和观点是否与相反的信念和观点作过交锋,消费者是否曾经构筑过对相反论点的防御机制。一个人已形成的态度和看法若从未与相反的意见有过接触和交锋,就易于被人们说服而发生改变。相反,如果他的观点、看法曾经受过抨击,他在应付这种抨击中建立了一定的防御机制,如找到了更多的反驳理由,那么,在以后他便会有能力抵御更加严重的抨击。
 (3)介入程度。消费者对某一购买问题或关于某种想法的介入程度越深,

他的信念和态度可能就越坚定。相反,如果介入程度比较低,可能更容易被说服。在购买个人电脑时,消费者可能要投入较多的时间、精力,从多个方面搜寻信息,然后形成哪些功能、配置比较重要的信念。这些信念一经形成,可能相当牢固,要使之改变比较困难。而在低介入的购买情形下,比如购买饮料,消费者在没有遇到原来熟悉的品牌时,可能就会随便选择售货员所推荐的某个品牌。
 (4)人格因素。人格因素包括自尊、智力、性别差异等。研究发现,低自尊者较高自尊者更容易被说服,因为前者不太重视自己的看法,遇到压力时很容易放弃自己的意见。与此相反,高自尊者往往很看重自己的观点与态度,在遇到他人的说服或攻击时,常会将其视为对自身价值的挑战,所以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观点。
另一项人格因素是智力。一般认为,智力高的人比智力低的人难以被说服,但迄今还缺乏证据支持这种观点。调查表明,总体而言,高智商者和低智商者在被说服的难易程度上没有显著差异。但高智商者较少受不合逻辑的论点的影响,低智商者则较少受复杂论证的影响。总体上,智力和说服仍是有关系的,而且这种关系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简单。
 (5) 性别差异,伊格利(A.H.Eagly)和卡莱(L.L.Carli)在回顾了有关这方面的大量实证研究后指出,从实验结果看,男性与女性在谁更容易被说服的问题上不存在明显差异。差异主要集中在双方各自擅长的领域。如在西方社会中,从事金融、管理等工作的大多是男性,女性在这方面可能缺乏自信,在与此有关的一些问题上可能较男性更易被说服。但在家务和孩子抚养上,女性较为自信,因此对与这些方面有关的问题,可能较男性更难被说服。
5)情境因素与消费者态度改变
说服过程不是在说服方和被说服之间孤立进行的,而是在一定的背景条件下进行的。这些背景条件或情境因素对于说服能否达到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1)预先警告。如果某一消费者在接触说服信息前,对劝说企图有所了解,他有可能发展起反驳的论点,从而增强抵御劝说的能力。弗里德曼( J.L.Freedman)和西尔斯(D.O.Sears)于1965年作过一项关于警告、分心与对传播影响的抵制的研究。研究人员在一场报告开始前10分钟告诉一部分青少年被试,他们将去听一个关于为什么不许青少年开汽车的报告,而另一些孩子则在报告开始时才听到这一主题。结果得到预告警告的一组被试受报告影响的程度比未受到预先警告的被试要小得多。
预先警告并不总是对信息接收者起抵制说服的作用。研究表明,如果

一个人不十分信服他原来的观点,预先警告会起相反的作用,即能促进态度的转变。还有一项研究显示,警告的作用和意见内容是否涉及个人利益有紧密联系。预先警告,对没有个人利益介入的人,能促进其态度转变;对于有较深利益牵连的人,能阻挠其态度的改变。
 (2)分心。分心是指由于内外干扰而分散注意力或使注意力不能集中的现象。在劝说过程中,若情境中存在“噪音”致使受众分心,就会影响劝说的效果。若引起分心的“噪音”太大,使目标靶听不到信息,则劝说等于没有发生。比如,广告节目中,若背景部分太吸引人,由此反而会淹没主旨,影响受众对广告主题内容的回忆。研究也发现,如果情境中有某些“噪音”适当地分散受众的注意力,不让受众集中精力去思考和组织反驳理由,劝说效果会更好。所以,分心对态度转变的影响,实际上应视分心程度而定。适度的分心有助于态度的改变,过度的分心则会降低劝说效果,从而阻碍态度改变。
 (3)重复。在前一章,已经较详细地讨论了重复与学习和记忆之间的关系。这里想强调的一点是,重复对消费者态度变化亦会产生重要影响。两因素或双因素理论(Two-Factor Theory)认为,当消费者接收重复性信息时,两种不同的心理过程将同时发生作用。一方面,信息的重复会引起不确定性的减少和增加对刺激物的了解,从而带来积极的和正面的反应。另一方面,随着重复增加,厌倦和腻烦也随之增长。在某一点上,重复所引起的厌倦将超过它带来的正面影响,从而引起消费者的反感。所以,为了避免或减少受众的厌倦感,企业在作广告时,最好是在不改变主题的条件下对广告的表现形式不时作一些小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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