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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定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公民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禁止性规则。以下是一份

1000字的禁止性规定:

第一、禁止利用网络传播、制作、贩卖淫秽色情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淫秽图片、淫秽文字、淫秽视频等。

第二、禁止非法赌博活动,包括线上赌博、地下赌博、非法彩票等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第三、禁止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谣言、煽动暴力、恐吓、威胁他人安全等行为。

第四、禁止进行非法集会、组织非法示威游行,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堵塞交通等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五、禁止传播资料、制造、贩卖、储存和使用含有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出版物、网络信息等。

第六、禁止生产、贩卖、储存、携带非法枪支、弹药等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的物品。

第七、禁止破坏环境、污染水源、砍伐珍稀植物等危害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八、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和个人隐私,保护公

民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九、禁止从事非法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危害社会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十、禁止传播、散布种族歧视、宗教极端、仇恨言论等危害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第十一、禁止非法贩卖、传播毒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洛因、冰毒、大麻等各种形式的毒品。

第十二、禁止非法拍卖、倒卖各种盗窃、抢劫得来的财物,保护他人的财产权益。

第十三、禁止利用网络进行诈骗、偷盗他人账户、发布虚假广告等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第十四、禁止提供、购买、制作假证、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第十五、禁止生产、贩卖、储存、使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危险品、有毒品、有害品等。

第十六、禁止非法操纵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等涉及财务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禁止妨碍司法公正、贿赂行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

第十八、禁止非法出售、储存、运输、传播偷渡、走私人员及其相关物品。

第十九、禁止制作、传播恶俗低劣的文化作品,保护文化艺术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禁止性规定是必要的社会规范,坚持依法管理,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法,将禁止性行为及时纠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摘要:强制性规范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无法通过相互协议约定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商法的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的强制性规范存在异同。比较分析两者的个性和共性,有助于区分两者本质,并有针对的实施防止商法公法化的措施,以保障商主体间意思自治,维护商人效益。 关键词:强制性规范;商法公法化;意思自治;经济法 一、强制性规范的概述 从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上,可分为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强制性规范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绝大多数义务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在语言表达上,以“必须”、“应当”、“不得”“禁止”等术语表示,也就是说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无法通过相互协议约定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 国家制定了带有大量强制性和政策性的规范,来进行规制,如调整商事关系的商法,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经济法。目前,理论界很多学者提出“商法公法化”现象,更有甚至认为商法可并入经济法。笔者认为,商法公法化并未改变商法私法的本质,商法与经济法是有区分的。商法仍旧是体现了意思自治的。在调整经济关系过程时,强制性规范在商法和经济法中最能得以体现。分清商法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强制性规范的异同,不仅能够正确理解“商法公法化”,还能够更清晰区分商法与经济法。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和经济法强制性规范的相同点商法是私法范畴,重视主体平等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德国商法学者德恩(Da11n)曾说过:“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为自由,同时又是最为严格的法律。”商人法产生自中世纪欧洲,商人

们组成团体,运用一套商人规则来处理商人间和与非商人间纠纷。其中就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如今,商法强制性规范在商主体法、商行为法、商事责任法中均有体现。比如商事登记制度中的强制性规范。 经济法是国家通过干预手段来调控市场,实施化解经济危机、反对垄断、保护弱者的法律措施。经济法是公法性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市场是资源配置期决定性作用的。而市场的自发性、滞后性、盲目性缺陷,需要强制性规范的引导和规制,从而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促进经济繁荣发展。 商法强制性规范和经济法强制性规范,同属法律的强制性规范,两者自然有相同之处。两者均体现强制性规范的特征。 1.在效力上,强制性规范,顾名思义是具有强制性的。它是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的,在法律适用时,排除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没有选择的自由。 2.在法律规范的结构上,强制性规范有且只有一种单一的肯定或单一的否定行为模式。不像任意性规范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可供当事人选择的行为模式。 3.在法律术语表达上,强制性规范多以“不得”、“必须”、“应当”等词来表现。是带有禁止和命令性质的词语。 4.在本质上,强制性规范体现国家强制,以国家强力保障的形式进行规定,涉及国家公权力。 5.在违反的法律后果上,违反强制性规范,对行为效力会产生影响,可能会导致行为无效,严重时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三、商法强制性规范和经济法强制性规范的不同点 同时,不能忽视商法强制性规范和经济法强制性规范有明显区别的。 1.历史发展不同

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公民的福祉和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禁止性法律规范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性别歧视、性侵犯、性剥削、儿童色情、性交易等。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禁止性法律规范。 首先,性别歧视是禁止的。现代社会注重男女平等,很多国家都立法禁止性别歧视。这些法律规定,不论是在就业、教育、住房还是其他领域,都不得因性别而歧视或剥夺公民的权益。这些法律规范的执行对于促进社会公平、贡献每个人的才能至关重要。 其次,性侵犯是严重违法行为。性侵犯包括非法侵犯他人的性权利,并强迫、胁迫或利用他人进行性行为。这种行为往往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和身体伤害,破坏了其人身安全和尊严。为保护公民的权益,禁止性侵犯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并对犯罪者加重处罚,以确保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第三,性剥削是被禁止的。性剥削主要包括强迫卖淫、强迫妓女卖淫和人口贩卖等行为。这些行为剥夺了被害人的自由和尊严,对其进行性剥削,往往伴随着暴力和虐待。禁止性剥削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遏制人口贩卖和性奴隶交易等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四,儿童色情是被严厉禁止的。儿童色情是指制作、传播、收藏、拍摄或出售涉及儿童的性行为或性暗示的物品或信息。这些行为严重侵犯儿童的权益,破坏其成长环境,给儿童带来

心理和身体伤害。为了保护儿童的纯真与健康成长,禁止儿童色情的法律规定被广泛采用,并加强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最后,性交易也是被禁止的。性交易是指以金钱或其他物品作为交换条件,进行性行为的行为。性交易往往伴随着卖淫、人口贩卖、性剥削等犯罪行为,损害了参与者的权益和尊严。禁止性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防止其对公民和社会的伤害,遏制相关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 总之,禁止性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益和尊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这些禁止性法律规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共同的目标是为了创建一个公正、平等、和谐和安全的社会环境。只有通过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实施和加强执法力度,我们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权益,打击各种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是指对某些活动、行为或物品进行禁止或限制的法律规定。这些规范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和个人权益,并促进社会健康、安全和稳定发展。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禁止性法律规范。 1. 禁止赌博:赌博会导致人们沉迷,破坏个人、家庭和社会稳定。因此,各国大多数都实行禁止赌博的法律规范,以防止赌博带来的负面影响。 2. 禁止毒品: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以禁止生产、贩卖和使用毒品。毒品的滥用会导致身体和精神健康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 3. 禁止性交易:性交易不仅违反道德伦理,而且可能导致性别剥削、人口贩卖和性疾病传播等问题。因此,各国都规定性交易是非法行为,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打击。 4. 禁止恶意侵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各国都有法律规定,禁止人们对他人进行暴力、伤害、虐待等行为。这些法律旨在保护个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5. 禁止侵犯他人财产权:各国都有法律规定,禁止人们进行盗窃、抢劫、盗用他人财产等行为。这些法律规范保护了人们的财产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6. 禁止破坏公共秩序:各国都制定了法律规定,禁止人们进行

暴力、冲击、骚扰、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这些法律规范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7. 禁止污染环境:各国都实行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禁止人们进行污染环境的行为。这些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8. 禁止侵犯知识产权:各国都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权益。禁止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维护了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禁止性法律规范是为了保护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与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秩序与和谐。这些规范不仅反映了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在实施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规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繁荣的社会环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判断题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判断题

【判断题】法通过义务性规范来进行非确定性指引 【答案】错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判断题】法律上讲的权利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权利,即人权 【答案】错 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 【判断题】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答案】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真正的、本原性的主体。 【判断题】我国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具体化 【答案】错 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具体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判断题】教育法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伴随着教育的存在而存在 【答案】错 法律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并非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判断题】教育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答案】错 道德不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判断题】法律后果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背教育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行为准则进行某种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答案】错 法律后果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判断题】只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时,违法行为人才承担教育法律责任 【答案】错 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并不限于一种,可以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三种形式可以并处。不同的法律责任对因果关系的认定要求也不尽相同。 【判断题】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教育法律责任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 【答案】错 对学校归责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兼顾公平原则。 【判断题】任何单一的法律规范都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 【答案】错 完整的法律规范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包含这三个要件。 比如: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民法上,对禁止性规范的判断应该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如果既禁止特定的行为模式,也禁止特定的行为后果,这时行为应该绝对无效;二是如果法律仅仅是对特定的行为模式或者实现特定行为模式的方式加以禁止,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时就不能简单地判决行为绝对无效,而是需要结合禁止性规范禁止的行为主体、客体与内容进行综合考虑。授权性规范 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比如:"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制裁性规范 制裁性规范,是指对违法行为不予承认,并加以撤销直至制裁的法律规范。 什么是提倡性规范 在目前法理学界,按照法律规范的效力强弱或刚性程度,一般把法律规则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如有的人认为“按照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也有人认为“依照法律规范所表明的行为要求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或称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这种对法律规则划分,忽视了提倡性法律规范的现实存在性和重要性。实际上,提倡性规范在宪法、民法、经济法中都存在,尤其是在经济法中大量存在,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那么,究竟什么是提倡性规范?众所周知,强制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命令或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人们自由选择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简而言之,提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 【篇一:任意性规范举例】 法律规范依据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所谓强制性规范是指必须依照法律适用、不能以个人意志予以变更和排除适用的规范.任意性规范则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商法以私法规范为主体,贯彻意思自治原则。 当然具有大量的任意性规范.商事活动要求简便、快捷,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更为合理,因此在商事行为法方面更多地存在任意性规范.例如合同的订立、合同形式的选用、履行的方式,公司中经理人的设置、职权的规定,证券的投资,票据的转让等,都可以由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自由决定。 然而,由于商事组织在经济生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商事组织的设立及其成立后的运行机制是否健全,会涉及交易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的利益,会直接对交易安全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影响.因此,关于商事组织的法律规范不宜完全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而应由国家给予适当的干预,这些干预的规范在商法中就体现为强制性规范.例如公司法中有关公司设立、公司的组织机构,商业登记,票据的种类、行为的方式,破产法中的清偿顺序等规范均为强制性规范.商法所具有的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特点正如德国法学家德恩所说:“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为自由,同时又是最为严格的法律. 【篇二:任意性规范举例】、 任意性法律规范是一种法律规范,它提供了一种行为方式,行为人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其权利义务由当事人自由协商选择,法律不强制,一般而言

任意性法律规范都是赋予当事人权利与自由。 比如,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是一条任意性法律规范供你选择。

法律规范种类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知识点1 法律规范的种类 授权性规范 1、法律规范按内容不同 命令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2 确定性规范 3、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 委任性规范 非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1、按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1)授权性规范是授予人们“可以”做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别人做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2)命令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即“必须怎样”、“应当怎样”等。 (3)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即“不能”、“不得”、“不准”等。 2、按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3、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范分为: (1)确定性规范:无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 (2)非确定性规范:无具体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

4、委任性规范:内容不明确,概况性提示,相应机关相应处理。 5、准用性规范:没规定具体行为模式,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关内容。 例子:下列法律都属于哪些类别? 1、《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此规定属于委任性规范。 2、《合同法》第148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电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属于准用性规范。 3、婚姻法中要求结婚的男女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4、宪法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例题: 1、单选:资不抵债的民办学校的清算,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一法律规范属于()。 A. 准用性规范 B.义务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确定性规范 答案:A 确定性规范:无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该规范在表达上没有使用义务性规范的典型用语“须”。也没有使用禁止性规范的典型用语“不得” 2、多选: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关于该法律规范性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法律规范属于义务性规范 B、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 C、该法律规范属于授权性规范 D、该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规范 答案:AD

窗口工作行为规范

窗口工作行为规范 窗口工作行为规范 制定窗口工作行为规范目的是为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窗口工作行为规范,供大家阅读参考。 窗口工作行为规范1 一、禁止性规范 (一)禁止在电脑上逛淘宝、购物、打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禁止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设置屏幕保护程序,电脑桌面按中心统一要求使用“四要十不准” 相关内容。 (三)电脑显示屏应正对自己摆放,基本与办公桌成直角或近似直角(屏幕反光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电脑摆放位置。 (四)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串岗聊天。 (五)工作时间禁止打扑克、下棋、吃早餐、零食及其他娱乐活动。 (六)工作时间禁止在窗口看报纸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禁止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七)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首问窗口负责引导前来办事的群众禁烟) (八)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纷争时应当及时向首问责任岗反映。 (九)禁止用语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我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我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不文明用语。 二、仪容仪表 (一)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二)上岗必须着中心统一制作的工作服并佩戴胸牌。每年5月至8月着夏装,9月至11月及次年4月至5月着秋装,每年的11月至次

年的3月着冬装。着装要求上下统一,不得混搭。 (三)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六)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七)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三、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这里是平桥社区服务中心,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号××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等文明用语。 (六)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当使用“谢谢您,欢迎您监督和帮助” 等文明用语。 (七)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应当使用“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等文明用语。 四、桌面规范 (一)办公桌面只能摆放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文具、备查文件和工具书等办公用品,物品摆放整齐,保持桌面整洁,不得摆放私人物品。 (二)暂离工作岗位时,必须摆放告知牌,引导服务对象到其他窗口办理业务;离开窗口时,应当将椅子推进办公桌下摆放整齐。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名称审核行为,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服务,依照《公司法》《企业法人登记治理条例》《公司登记治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治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治理实施方法》和工商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本规那么适用于企业名称登记、核准有关业务。企业名称审核人员依据本规那么对企业名称申请是否存在有关禁限用内容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登记机关能够依据本规那么建立、完善企业名称比对系统,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名称筛查服务。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试点地区能够参照本规那么,建立、完善比对、申报系统,为申请人提供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登记服务。 第二章禁止性规那么 第四条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二〕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三〕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四〕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第五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一〕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妨碍的。如“支那”“黑太阳”“大地主”等。 〔二〕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如“九一一”“东突”“占中”等。 〔三〕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损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四〕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如“黑鬼”等。 〔五〕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适应的。如“鬼都”“妻妾成群”等。 〔六〕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如“海洛因”“推牌九”等。 第六条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浅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广告的禁止性规定的联系与差异

浅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广告的禁止性规定的联系与差异 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以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广告禁止性规定的列举: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颁布实行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规范》中关于律师广告的禁止性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推广中不得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发布律师广告: (一)没有通过年度考核的; (二)处于停止执业或停业整顿处罚期间的; (三)受到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未满一年的。 第二十九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以有悖律师使命、有损律师形象的方式制作广告,不得采用一般商业广告的艺术夸张手段制作广告。 第三十条律师广告中不得出现违反所属律师协会有关律师广告管理规定的内容。 第七十七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损害其他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声誉或者其他合法权益。 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诋毁、诽谤其他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信誉、声誉; (二)无正当理由,以低于同地区同行业收费标准为条件争揽业务,或者采用承诺给予客户、中介人、推荐人回扣、馈赠金钱、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方式争揽业务; (三)故意在委托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 (四)向委托人明示或者暗示自己或者其属的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机关、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特殊关系; (五)就法律服务结果或者诉讼结果作出虚假承诺; (六)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助委托人达到不正当目的,或者以不正当的方式、手段达到委托人的目的。 第八十三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擅自或者非法使用社会专有名称或者知名度较高的名称以及代表其名称的标志、图形文字、代号以混淆误导委托人。 本规范所称的社会特有名称和知名度较高的名称是指: (一)有关政党、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名称; (二)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的高等法学院校或者科研机构的名称; (三)为社会公众共知、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非律师公众人物名称;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一、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 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本行和客户资金或财产。 3.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4.严禁超出授权范围或未经审批办理业务。 5.严禁将本人业务系统操作权限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业务系统权限办理业务。 6.严禁充当资金掮客和参与非法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 7.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或他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8.严禁利用内部交易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将内部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9.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冒用单位名义,利用办公场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或谋取非法利益。 10.严禁业务活动中以误导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 11.严禁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

12.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3.严禁未经监管部门允许向社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监管工作秘密信息。 14.严禁盗窃、出卖、泄露和违规查询、修改客户(单位和自然人)信息。 15.严禁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6.严禁对违规、违纪、违法或可能导致风险的业务操作不抵制,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或不按规定越级报告。 二、各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规定 17.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18.严禁利用对人事、岗位管理和业绩考评等职权之便,违规直接或间接干涉授信和用信、资产处置、投资、支付结算等业务事项。 19.严禁利用对人事、岗位管理和业绩考评等职权之便,对抵制违规操作、检举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压制、打击报复,以及未经当事人申辩和集体审议程序,违规或无正当理由调整当事人岗位。 20.严禁违规保管和使用单位(部门)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印章。 21.严禁指使、参与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

应该必须可以的区别

法律术语中“应该”和“必须”的区别是什么?··都是法律术语。法律规范的种类。都属于————禁止性规范。但,严厉程度不一样。 应、应当、应该等,属于原则性的用语,一般情况下必须遵守,但,特殊情况可以例外。必须属于严格定义,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例外和动摇。 第一,程度不同。 “必须”具有无条件性,即不论主体的意愿如何,客观上必然要求主体去实施某种行为、实现某种结果,因而“必须”是无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即强义务)。 而“应当”则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例外和特殊情况存在(弱义务)。 第二,性质不同。 “必须”形式的法律规范是表现出客观上的必然性,不能不这样、由不得行为人自由裁量和主观上的选择,因而这种指向是客观现实的、排他性的。 “应当”形式的法律规范表现出立法者的指向是引导性的,符合立法者要求的价值标准。 第三,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必须”属于无条件义务性规范(强义务),必须一律强制执行,不得有任何托辞或借口,不得不依照规范的要求去实行,一旦违反,即必遭制裁。 “应当”属于有条件义务性规范(弱义务),因而一般来说没有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可以",表示"许可'的意思。在法律规范中凡带有'可以"的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说,是授杈性的规范。这种规范的特点是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利,实施与否由有关者自已决定。某种行为法律规定可以为,也就同时允许可以不为。这要由被授权者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 "必须'和'可以"正好相反。带有'必须"的法律条文,在法律规范中属于义务性的规范,规定的是一种责任。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将所有的情况都加以考虑了,没有例外和特殊,必须一律执行。 "应当',在法律规范中的意义比较复杂,难以用权利义务的概念来表达。我国法律中的"应当'虽然很近似于"必须",但和'必须'相比,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者说是一般性的要求。因此就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特殊和例外的存在。那种把"应当"和"必须'混为一谈的看法是不正确的。“应当”一般区别于“可以”,前者表示强制性规定,没有法律其他规定时,不能违法,一般为他人设定义务;“可以”则指可为也可不为,一般为授权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在银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经营基础上,银监会颁布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下简称《操守指引》)o《操守指引》是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有关廉政准则,紧密结合银行业工作特点和规律而制定的。《操守指引》共16条,约1400余字,分别从银行业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与国家、与单位、与同业、与客户、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了相应的职业操守要求;对从业人员规避利益冲突、抵制商业贿赂和黄赌毒等不良行为及违法罪行为提出了要求;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提出了限制性要求。 银监会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9] 12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二月五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弓I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弓I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从业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创造,和专利。实事求是, 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湮循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原则。自觉抵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_判断题

【判断题】法通过义务性规范来进行非确定性指引 【答案】错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判断题】法律上讲的权利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权利,即人权 【答案】错 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 【判断题】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答案】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真正的、本原性的主体。 【判断题】我国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具体化 【答案】错 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具体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判断题】教育法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伴随着教育的存在而存在 【答案】错 法律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并非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判断题】教育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答案】错 道德不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判断题】法律后果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背教育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行为准则进行某种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答案】错 法律后果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判断题】只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时,违法行为人才承担教育法律责任 【答案】错 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并不限于一种,可以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三种形式可以并处。不同的法律责任对因果关系的认定要求也不尽相同。 【判断题】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教育法律责任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 【答案】错 对学校归责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兼顾公平原则。 【判断题】任何单一的法律规范都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 【答案】错 完整的法律规范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包含这三个要件。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判断题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判断题 LT

【判断题】法通过义务性规范来进行非确定性指引 【答案】错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命令性规范是规定主体必须做出某种积极行为的法律规范。根据这类规范,主体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 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判断题】法律上讲的权利就是普遍意义上的人的权利,即人权 【答案】错 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人权不仅包括公民政治权利, 而且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不仅包括个人人权,还包括集体权。 【判断题】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因为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公务人员 【答案】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依法治国真正的、本原性的主体。 【判断题】我国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具体化 【答案】错 教育法律、法规往往是把行之有效的教育政策规范化、具体化,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

【判断题】教育法规是人类社会的产物,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伴随着教育的存在而存在 【答案】错 法律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并非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始终 【判断题】教育道德是人类社会的产物,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答案】错 道德不会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判断题】法律后果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违背教育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行为准则进行某种行为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否定性后果 【答案】错 法律后果可以分为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判断题】只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直接原因时,违法行为人才承担教育法律责任 【答案】错 对于某一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并不限于一种,可以在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同时,追究民事法律责任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甚至三种形式可以并处。不同的法律责任对因果关系的认定要求也不尽相同。 【判断题】无过错责任原则也是教育法律责任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 【答案】错 对学校归责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兼顾公平原则。 【判断题】任何单一的法律规范都应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 【答案】错 完整的法律规范包含法定条件、行为准则和法律后果这三个组成部分,但并非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包含这三个要件。 比如: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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